Contract
限额以下自行采购项目公告
(含二次竞价)
根据我单位近期实际采购工作的需要,现公告如下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1.采购单位(公章):青岛市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
2.项目名称:2022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
3.项目编号:2022003
4.项目内容:
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决定与北京师范大学签署协议,参加2022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的通知(国家督办〔2015〕4号)精神,“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由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实施。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委托相关专业机构承担业务培训、工具研发、数据采集、形成报告等工作。”
2007年11月,教育部办公厅出台《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成立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的通知》(教人厅〔2007〕3号),同意北京师范大学加挂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的牌子,在教育部领导下负责实施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8号),2022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将于2022年5月下旬组织实施。作为协议单位,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所辖局属义务教育学校和民办中小学校的12所小学、8所初中,将作为样本学校(样本校名单由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根据学校地理位置、学校性质和学校规模,采用按规模大小成比例的概率抽样(Probability Proportionate to Size Sampling,简称PPS抽样)方法抽取),参加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语文、艺术、英语三个学科的学习质量,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学校管理和区域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情况,同时监测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监测后,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给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出具《市南区语文监测分析报告》《市南区艺术监测分析报告》《市南区英语监测分析报告》。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出台《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成立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的通知》(教人厅〔2007〕3号),北京师范大学加挂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的牌子,在教育部领导下负责实施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本项目由北京师范大学实施。
6.唯一供应商名称:北京师范大学
地址:xxxxxxxxxxxx00x
7.成交价格:15万元。
6.公示期限:2022年4月26日-2022年5月5日。
7.采购单位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6号1122室 xx 88729261
公告日期: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