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编号:A01-12620000224333349J-20210726-033810-7
xxxxxxxxxxxxxxxxx(xxxxxx餐厅综合体、足球训练基地、曲棍球训练场、公共卫生间、配套绿化及附属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1-12620000224333349J-20210726-033810-7
1. 招标条件
x招标项目甘肃省临洮体育训练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运动员公寓楼餐厅综合体、足球训练基地、曲棍球训练场、公共卫生间、配套绿化及附属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甘肃省发展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资金、省预算内基建资金、中央、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等多渠道兜底解决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甘肃省临洮体育训练基地。项目已取得初步设计批复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甘肃省临洮体育训练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运动员公寓楼餐厅综合体、足球训练基地、曲棍球训练场、公共卫生间、配套绿化及附属工程) 。
2.1.1 建设地点: 定西市临洮县洮河西路 5 号,甘肃省临洮体育训练基地院内地块 。
2.1.2 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
(1)运动员公寓楼餐厅综合体
运动员公寓楼餐厅综合体为地下一层、地上主体十一层、地上裙房二层,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耐火等级为地上一级、地下一级。屋面防水等级为Ⅰ级,地下防水等级为一级。设计使用年限 50 年。建筑面积 40211.41m2,其中,地下面积 4363.39m2、地上面积 35848.02m2。由运动员公寓用房、餐厅及体能康复xxx等三大功能用房在一层通过连廊组成综合体。
(2)足球训练基地(含标准足球场)
足球训练基地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教学楼和五块 11 人制标准足球场。足球训练基地教学楼为地下一层、地上四层,为多层公共建筑,耐火等级均为地上二级、地下一级。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地下防水等级一级,设计使用年限 50 年。建筑面积 10851.07m2,其中地下面积 1607.99m2、地上面积 9243.08m2。五块 11 人制标准足球场,分别为 1#、2#、3#、4#、5#球场,每块足球场尺寸均为长×宽=100m×65m,足球场及缓冲场地等占地面积 35700m2;运动场地地坪均采用人工草坪,满足赛事使用及日常训练交替使用。
(3)曲棍球训练场
新建 1 块 11 人制标准曲棍球训练场,南北向布置,长×宽=91.4m×55m,曲棍球场及缓冲场地等占地面积 6687.36m2。运动场地地坪均采用人工草坪。训练场满足赛事使用及日常训练交替使用。
(4)公共卫生间
5 座公共卫生间为地上单层建筑,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设计使用
年限 50 年。
(5)配套绿化及附属工程(除滑冰馆已招标部分)
配套绿化及附属工程(除滑冰馆已招标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综合体土方回填,足球训练基地土方回填,室外三网等 。
2.1.3 投资总额(以批准的概算为准):总投资为 3.22 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 3.18 亿元 。
2.1.4 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1568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 年 9 月 15 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2 年 4 月 1 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5 年 12 月 31 日。
2.2 招标范围:包括甘肃省临洮体育训练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运动员公寓楼餐厅综合体、足球训练基地、曲棍球训练场、公共卫生间、配套绿化及附属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及装饰装修)、采购和施工,工程任何缺陷的修复以及缺陷责任期的保修,详见招标文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设计资质类别及级别)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施工资质类别及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 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 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3.1.2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是指:担任过近五年(2016 年 6 月 1 日至今)完成的民用建筑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民用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为准)。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是指:近五年(2016 年 6 月 1 日至今)完成的民用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民用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为准)。(注:1)民用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不在同一个合同项下的,可以组合,但一个合同只能组合一次;2)联合体投标的,可按《联合体协议》中的分工,由设计方、施工方分别提供设计、施工业绩)
。
3.4 其他:3.4.1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项目规模、特点及要求合理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持有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其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包括: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设计各专业人员、安全生产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C 证,且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资料员、材料员、机械员等;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4.2 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2)具有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近五年(201 6 年 6 月 1 日至今)完成的民用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为准)。
3.4.3 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各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3.4.4 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2)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B 证”);(3)具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4)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近五年(2016 年 6 月 1 日至今)完成的民用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为准);(5)中标后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职务;(6)可由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3.4.5 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3.4.6 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近五年(2016 年 6 月 1 日至今)完成的民用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为准)。
3.4.7 省外设计企业中标后按甘建设〔2016〕5 号文办理进甘信息登记;
3.4.8 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 2017 年-2 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合法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
一年的,提供企业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3.4.9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及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3.4.10 本项目投标活动的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即 EPC 总承包项目经理),各投标人不需要到达开标现场。
3.5 本次招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须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牵头人,且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牵头人正式员工。
(6)各方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分工内容,须具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及业绩
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1 日 18 时 00 分至 2021 年 8 月 16 日 18 时 00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2)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
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
n × 24 小时,n≥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9 月 3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
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00
x)
5.1.1 本项目采取网络递交方式,申请人须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加密”功能对已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文件上传功能”,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
5.1.2 根据项目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提前登陆“开标大厅”参与网络会议。开标会议开始后,申请人按照系统提示,解密本单位投标文件,按流程完成开标事宜。
5.1.3 受疫情影响,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线招投标系统》进行,请申请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参与网络开标项目的各申请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投标工具箱,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通过网络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各申请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凭身份锁登录网络开标大厅,远程参加开标会议,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网上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网上开标时间:2021 年 9 月 3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1.4 关于投标人企业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质资格证书的要求:
因本项目采取在线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法提交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无二维码证书的原件,特说明如下:
要求所有投标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投标人须将此承诺书添加到投标文件《其他资料》,并加盖电子印章;同时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
5.1.5 本项目中标公示中将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全部进行公示,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和质疑。
5.1.6 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申请人须自行打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并加盖公章,将《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投标文件中,并将《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 0000000000@xx.xxx。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x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xx/)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