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出口加工区荔景北路 3 号海翔工业园 A-2 栋厂房 3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4794882Y
合同号:20220801
甲方(出租方):深圳市东泰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xxxxxxxxxxxxxxx 0 xxxxxx X-0 xxx 00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4794882Y
负责人:xxx
联系电话:85228099-8008
乙方(承租方):xxx
通讯地址:xxxxxxxxxxxxxxx 0 x 000身份证号:000000000000000000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货物运输车辆租赁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服务方式
甲方提供壹台货物运输车辆供乙方使用,乙方按月向甲方结算车辆租赁费用,乙方租用的车辆优先为甲方提供服务,甲方每月以该车辆公司业务营收总额的 80%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二、车辆信息: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提供拥有使用权的车辆:
车辆所有人:深圳市东泰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发动机号:Q201210319D |
车牌号:粤 B33WR6 | 载重量:3000KG |
车辆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2021 年 09 月 10 日 |
三、租赁期间
1.租赁期间自 2022 年 08 月 01 日至 2023 年 07 月 31 日止。协议期满后如双
方无异议,协议期可以顺延。
2.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四、费用与结算
1.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车辆租赁费用,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 元/月)。
2.乙方每月承接甲方业务,以该租用车辆公司业务营收总额的 80%作为乙方的服务费,其余 20%归甲方所有。
3.支付方式:次月结算,即每月 15 日前双方结算上月费用,费用以工资形
式进行结算。乙方对结算数额有异议的应在费用发放后 7 日内提出,否则视为乙方确认无误。
五、权利义务
1.租赁期间,车辆使用权归属于乙方。甲方有权按照业务需要优先调度和安排车辆;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保证货物的安全,如运输过程中造成甲方货物的破损、丢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甲方移交的车辆必须保证车辆正常运行,运输车辆所有的手续及证件必须齐全、有效。如因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导致证件损坏或丢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擅自将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乙方因违返法律法规或驾驶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负责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车辆维修保养费等;其中:燃油费、路桥费由甲方垫付。上月实际发生费用从乙方服务费中扣抵,按月一并结算。
4.乙方负责国家规费、保险费用(第三者保险 100 万以上、交强险)、车辆
养路费、营运费等车辆本身产生的任何费用。保险费用由甲方先行垫付,分 12个月于结算时抵扣。
5.租赁期间,双方应按照责任划分确保运输车辆手续合法,保持车辆的正常行驶。
6. 甲方移交车辆时,乙方有权对车辆状况进行验收。乙方租赁甲方车辆期
间,应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发生故障的应及时维修,确保车辆安全运行。退租时,甲方有权对车辆状况进行验收,车辆设备出现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7.租赁期间,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乙方应使用车辆从事合法的营运活动,并在适宜的区域范围内载运合法货物。乙方不应私自载运易燃、易爆、腐蚀性或具有其它危险性质的货物,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8.租赁期间,乙方应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避免违章、肇事。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被有关部门处罚、引发第三者责任、造成乙方自身人身或财产安全损害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若由甲方代为承担该等责任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损失金额经双方确认后,可在每月费用结算时分期抵扣。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未按约定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的,应承担违约金
6000 元。
七、争议解决
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