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文件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污泥处置合同》《津南污泥处理厂委托运营协议》独立董事意见
2022 年 4 月 26 日
本公司拟与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集团”)签署《污泥处置合同》,该合同项下,本公司将天津中心城区四座污水处理厂产出的污泥,交给城投集团投资建设的津南污泥处理厂进行处置,本公司向城投集团支付 370 元/吨的污泥处置费;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凯英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英公司”),与城投集团签署《津南污泥处理厂委托运营协议》,该协议项下,城投集团委托凯英公司运营津南污泥处理厂,并向凯英公司支付委托运营费 249 元/吨,本公司负责提供津南污泥处理厂满负荷的污泥量。城投集团是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上述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许志明
经过对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审查,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公平原则及交易双方的意愿,协议所有条款是经订约双方公平磋商确定,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遵照市场原则和交易各方意愿进行,并按规定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工作,保护了非关联股东的权益,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
xxx 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