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4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抵账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妥善化解公司与关联方xxx之间资金往来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解决方案暨公司 签署<抵账协议>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与关联方xxx签署《抵账协议》,占用资金及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或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资金占用费已全额清偿,目前已不存在公司关联方非经营 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且xxx先生仍在继续为上市公司提供无息贷款等 流动性支持。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概述
1、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
《关于对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xxxxx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198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指出,2018 年底至 2019年 3 月,公司控股股东xxx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累计占用
金额 7,400 万元,其中 2,600 万元已于 2019 年底归还,尚有 4,800 万元未归还。上述资金占用事项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目前,资金占用本息已全部偿还。
上述情况系公司财务处理不规范,未及时与xxx先生为上市公司提供的借款进行抵账,导致出现资金占用未归还的情形。公司于近日与xxx先生签署了
《抵账协议》,上述 4,800 万元资金及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或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资金占用费已全额清偿,目前已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且xxx先生仍在继续为上市公司提供无息贷款等流动性支持。
二、《抵账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尽快解决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近日公司与xxx先生签署了《抵账协议》。
甲方:
甲方一: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xx果斯捷成世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甲方三:北京捷成世纪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xxx:xxx
xxx:康宁
(甲方一、甲方二、甲方三统称“甲方”;xxx、乙方二统称“乙方”;甲方、乙方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注:甲方二和甲方三均为甲方一之全资子公司
1.债权债务抵销
1.1.截至 2021 年 11 月 29 日,甲方一对乙方一有应付欠款共计人民币(大写)伍仟陆佰贰拾万玖仟xx伍拾贰元壹角捌分(¥56,209,552.18 元)。
欠款名目:无息借款。
1.2.截至 2021 年 11 月 29 日,甲方一对乙方二有应付欠款共计人民币(大写)xx壹拾壹万元(¥5,110,000.00 元)。
欠款名目:无息借款。
1.3.截至 2021 年 11 月 29 日,乙方一对甲方二有应付欠款本金人民币(大写)肆仟万元(¥40,000,000.00 元),应付资金使用费人民币(大写)肆佰柒拾贰万玖仟玖佰柒拾贰元陆角(¥4,729,972.60 元)。
(注:资金使用费计算方式为以 4000 万元为基数,自 2018 年 12 月 25
日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4.35%计算,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9 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85~4.35%计算)
1.4.截至 2021 年 11 月 29 日,乙方一对甲方三有应付欠款本金人民币(大写)捌佰万元(¥8,000,000.00 元),应付资金使用费人民币(大写)捌拾柒万柒仟叁佰肆拾柒元玖角伍分(¥877,347.95 元)。
(注:资金使用费计算方式为以 800 万元为基数,自 2019 年 3 月 7 日
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4.35%计算,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9 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
价利率 3.85~4.35%计算)
1.5.各方同意,以乙方对甲方的欠款合计人民币(大写)伍仟叁佰陆拾万柒仟叁佰贰拾元伍角伍分(¥53,607,320.55 元)等额抵销甲方对乙方的相应欠款。
1.6.抵销自本协议签订即生效。
2.抵销后债权债务安排
2.1.抵销后,甲方一对乙方的应付欠款余额:人民币(大写)柒佰柒拾壹万贰仟贰佰叁拾壹元陆角叁分(¥7,712,231.63 元),此笔余额乙方继续无息借款给甲方,用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2.2.抵销后,乙方一对甲方二、甲方三的应付欠款余额为 0 元,不存在乙方非经营性占用甲方资金情况。
2.3.甲方二、甲方三与甲方一之间的债权债务:由甲方内部另行处理。
3.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或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甲方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三、公司实施的整改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1、为避免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公司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定期检查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清查公司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提请公司董事会采取相应措施。
2、组织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财务人员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认识资金
占用问题的危害性,加强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防范违规事项发生。
3、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的监督职能,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对相关业务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4、本次交易能够有效解决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最大限度减少公司的损失,保障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xxx.xxxxxx.xxx.xx),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
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以及大股东为上市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外,公司与该关联人在本年度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五、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1、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抵账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xxx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审核了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方案,了解了关于上述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能够快速解决大股
东资金占用问题,最大限度减少公司的损失。
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综合考虑了大股东和公司的实际情况,遵循了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能够解决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最大程度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事项。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抵账协议》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