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用户服务协议
引言:
欢迎您使用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
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以下简称“本云库”)根据
《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为您提供服务。
为了更好使用本云库服务,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对用户权利进行限制的条款等。限制、免责条款或者其他涉及您重大权益的条款可能以加粗形式提示您重点注意。
除非您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登录或使用本云库服务。您点击“已阅读并同意协议”并使用相关服务的行为或者以其他任何明示方式表示接受本协议的,均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签署本协议。
如果您因年龄、智力等因素而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请在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和签署本协议。
您有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行为时,本云库有权根据您违反约定的情形单方采取限制、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等措施,并有权追究您相关责任。
一、定义与解释
1.1 用户是指使用本云库服务的个人或组织,在本协议中更
多地称为“您”。
1.2 本云库是向用户提供招标投标综合服务的系统。本云库提供的仅是平台型服务,相关文件及资料信息均由您通过本云库上传,关联至第三方网站、应用、服务等。
二、登录管理
2.1 您同意并确认登录本云库后,您在本云库申请办理的各项业务、使用的各项服务,均视为您本人行为,您需要对您的帐号下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2 如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规则或其他相关协议、规则,本云库有权限制、中止、冻结或终止您对帐号的使用,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恢复您对帐号的使用,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三、信用承诺
3.1 您同意将您的企业基本信息、执业人员信息、信用信息、财务信息、资质证书、企业业绩信息、奖项信息等上传至本云库,用于您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和信用评价使用。
3.2 您同意并承诺您在使用本云库时,通过本云库上传的各类信息、证书、材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并对材料信息承担主体责任。
3.3 您同意并授权,本云库为了给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可以对您在本云库上传的各类信息、资料进行校验或审核。
3.4 您同意并认可,本云库仅基于您主动上传的信息为您提供的校验/审核服务,审核结果仅作为您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和信用评价的参考,不对您上传的信息、材料承担责任,您需自觉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
3.5 您同意并无偿授权我们对您经验证的信息作为您信用评价的基础依据和数据来源进行信用评价应用。
3.6 您同意并认可,基于您自主填写内容生成数字证照信息,并对数字证照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确认。数字证照是仅适用于辽宁省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中数字化评标场景应用,不可复制、下载应用他处。
四、用户信息安全
4.1 我们努力保障用户信息安全,以防信息的丢失、不当使用、未经授权阅览或披露。
我们使用各种安全技术以保障信息的安全;我们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流程以保障信息的安全;我们重视信息安全合规工作,并通过众多国际和国内的安全认证,以业界先进的解决方案充分保障您的信息安全。
但请您理解,由于技术的限制以及可能存在的各种恶意手段,在互联网环境下,即便竭尽所能加强安全措施,也不可能始终保证信息百分之百的安全。您需要了解,您接入我们的服务所用的系统和通讯网络,有可能因我们可控范围外的因素而出现问题。
若发生信息泄露等安全事件,我们会启动应急预案,阻止安全事件扩大,按照《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并以发送邮件、推送通知、公告等形式告知您相关情况,并向您给出安全建议。
4.2 为更有效的保障您的信息安全,我们也希望您能够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五、用户行为规范
5.1 您理解并同意:若您因使用第三方网站、应用或服务等产生的任何纠纷,您应与第三方通过协商或其他合法途径解决。
5.2 第三方负责其提供的具体网站、应用或其他服务的合法性、安全性以及真实性,若因任何第三方原因,造成您损失的,由第三方承担全部责任,本云库不承担任何责任。
5.3 您在使用系统提供的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要求的规定,遵守所有与软件、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并不得利用本云库从事以下行为:
(1)发布、传送、传播、储存违反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统一、社会稳定、公序良俗、社会公德以及侮辱、诽谤、淫秽、暴力的内容;
(2)发布、传送、传播、储存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内容;
(3)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误导、欺骗他人;
(4)发表、传送、传播广告信息及垃圾信息;
(5)利用软件传输、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防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等,且不得为他人实施上述行为提供任何便利;
(6)以任何技术手段或其他方式干扰软件及国家和辽宁省政府各部门等面向公众的网上服务系统的正常运行或干扰其他用户对软件服务的使用;
(7)通过任何方式搜集本云库服务中其他用户的用户名、电子邮件等相关信息,并以发送垃圾邮件、连锁邮件、垃圾短信、即时消息等方式干扰、骚扰其他用户;
(8)从事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社会公德等的行为或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5.4 您充分了解并同意,您必须为自己账号下的一切行为负责,包括您所发表的任何内容、您进行的各项操作、您进行的授权以及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
六、知识产权声明
6.1 本云库在服务中提供的任何软件、网站、商业标识、版面设计、排版方式、文字、图片、图形、音频、视频、有关数据等内容、功能和服务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
识产权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国际条约保护,本云库所有者或技术支持方享有上述知识产权,但相关权利人依照法律规定应享有的权利除外。
6.2 您在使用本云库的过程中,可能会使用到由第三方开发的在本云库运行的功能、软件或服务,用户除遵守本协议相关规定以外,还应遵守第三方相关规定,并尊重第三方权利人对其功能、软件、服务及其所包含内容的相关权利。
6.3 未经本云库或相关权利人书面同意,您不得为任何商业或非商业目的自行或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利用、转让上述知识产权。
七、第三方提供的服务
7.1 本服务可能会使用第三方软件或技术,这种使用已经获得合法授权,您对本协议的签署及继续使用行为视为对接受第三方软件或技术服务的认可。
7.2 如因本系统使用的第三方软件或技术引发的任何纠纷,本云库将协助您与第三方协调解决,您使用本云库上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时,除遵守本协议约定外,还应遵守第三方的服务或用户协议。本云库和第三方之间对出现的纠纷在法律规定和约定的范围内各自承担责任。
八、风险及免责
以下情况本云库声明免责,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1 本云库提供的仅是平台型服务,是面向辽宁省公共资源
交易市场主体用户开发的一款独立、通用、市场化的主体信息服务系统,主要是为使用者在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提供主体信息服务功能。相关文件及资料信息均由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自行上传提供,由本云库进行平台内容的获取和数据接收,您应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因您提交的文件信息、数据等错误、缺项、漏项或无法获取相关数据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导致的任何责任均由该投标人承担,本云库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2 由于您的电脑、网络、数字认证证书故障遗失或解密密码忘记、操作不当等原因可能使您无法正常使用或造成错误的,该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8.3 由于互联网本身所具有的不稳定性,本云库无法保证服务不会中断。软件因有关状况无法正常运作,使用户无法使用服务或使用服务受到影响时,本云库对用户或第三方不负任何责任,前述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1)本系统停机维护、升级期间;
(2)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时;
(3)由于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感染、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破坏、网络供应商技术调整或故障、银行方面的问题等本云库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延迟、信息丢失或泄漏等情形;
(4)用户的电脑软件、系统、硬件和通信线路出现故障;
(5)用户操作不当或通过非本云库授权的方式使用本服务;
(6)用户发布的内容被他人转发、分享,因此等传播可能带来的风险和责任;
(7) 由于网络信号不稳定、突发高并发等原因,所引起的登录失败、资料同步不完整、页面打开速度慢等情形;
(8)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软件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9) 其他本云库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
8.4 因您的过错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您自行承担,该过错包括但不限于:
(1)不按照提示操作,或未及时进行操作;
(2)遗忘或泄漏密码、校验码等;
(3)密码被他人破解;
(4)您使用的计算机或其他硬件、终端等被他人侵入或丢失或损坏,或您使用的软件被他人侵入,或者您的个人生物识别信息被他人利用。
8.5 您理解并同意,因业务发展需要,本云库有权对本云库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内容进行变更、暂停、限制、终止或撤销,具体详情用户需及时登录云库查看相关通知或告知,用户需承担此风险。
九、法律责任
9.1 您理解并同意,本云库有权依合理判断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对违法违规的任何人士采取
适当的法律行动,并依据法律法规保存有关信息向有关部门报告等,您应独自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9.2 您理解并同意,因您违反本协议或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导致或产生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您应当独立承担责任;本云库因此遭受损失的,您也应当一并赔偿。
十、 协议的更新、变更
10.1 协议的更新
本协议内容同时包括本云库可能不定期发布的关于本服务的相关协议、服务声明、业务规则及公告指引等内容。上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即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请同样遵守。否则,请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
10.2 协议的变更
您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受本协议的约束。本云库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协议条款。您在享受各项服务时,可以在相关页面中查阅最新的协议条款。本协议条款变更后,如果您继续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您已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如果您不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应当停止使用本服务,注销系统账号、停止使用本服务。
10.3 协议的签署形式
如您对本协议条款内容有任何疑问,可向系统客服咨询。一旦点击“同意”或“接受”按钮并成功注册登录,则与本云库之间形成协议关系,应当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
十一、 法律适用及管辖
11.1 本协议的签订地为辽宁省xx市。
11.2 本协议的订立、变更、执行和解释,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与本协议有关的某一特定事项没有法律规定或规定不明确,则应参照通用的国际商业惯例和行业惯例。
11.3 如因本协议或本服务所引起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向xx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二、 通知与送达
12.1 所有发给您的通知都可通过您在系统预留的通讯方式,以电子邮件、常规的信件或在网站显著位置公告等方式进行传送。系统将通过上述方法之一将消息传递给您,告知您服务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情。
12.2 您应当保证和维持资料的有效性,您的资料若存在虚假、无效等任何可能导致您无法及时获取业务通知、客户服务、投诉处理、纠纷协调、技术支持等情况的,由您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2.3 本云库可以不定期以网页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站内信、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向您发送与本服务有关的业务通知、服务提示、验证消息等各种业务通知。
12.4 各方均应保证其联系方式真实、有效,通知自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十三、 其他
13.1 本协议自您同意勾选并成功注册为本云库用户之日起生效,除非本云库终止本协议或者您丧失本云库用户资格,否则本协议始终有效。本协议终止并不免除用户根据本协议或其他有关协议、规则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3.2 本协议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