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在使用招商银行智能通知存款产品之前认真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如您不同意接受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相关条款含义的,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如果您对本 协议的条款有疑问,请通过招商银行客服渠道(95555)或营业网点进行询问,招商银行将向您解释相关内容。您通过营业网点设备签名并点击确认或通过手机银行App 点击同意本协议,即表示您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个人智能通知存款增强型协议
《个人智能通知存款增强型》(以下简称“本协议”)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与您就智能通知存款产品的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协议。
请您在使用招商银行智能通知存款产品之前认真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如您不同意接受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相关条款含义的,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请通过招商银行客服渠道(95555)或营业网点进行询问,招商银行将向您解释相关内容。您通过营业网点设备签名并点击确认或通过手机银行App 点击同意本协议,即表示您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1.“智能通知存款”是招商银行为特定客户提供的智能存款服务,分为基础型和增强型,客户在“一卡通”上申请并成功开通特定类型的 “智能通知存款”服务后,招商银行系统将根据该“一卡通”人民币活期账户的余额变动情况,智能存入通知存款,并在存入当天自动通知支取。智能通知存款的结息周期为一个自然月,对于满足通知存款起存金额以及计息规则的余额部分,按相应计息规则,以结息日的存款利率计息,结息日为每月最后一个自然日。本协议有效期内,招商银行有权调整各计息档位加点。
【计息规则】
以档位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每个自然月依次按 500 万、50
万、5 万以上分档金额从大到小、日期从前往后顺序,筛选连续满 7
x在同一档位的时间段。根据对应档位日终余额是否连满 7 天,分为
以下 4 档:
日终余额档位 | 档位执行利率 |
≥500 xxx 7 天 | 按央行基准 7 天通知存款利率加 点,以展示利率为准 |
<500 万且≥50 xxx 7 天 | 按央行基准 7 天通知存款利率加 点,以展示利率为准 |
<50 万且≥5 xxx 7 天 | 按招行 7 天通知存款利率加点,以 展示利率为准 |
≥5 万不连满 7 天,或<5 万 | 招行活期存款利率 |
2. 您本人或代理人可凭“一卡通卡号”和“一卡通密码”(由代理人办理的,须提供您本人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至招商银行网点申请开通“智能通知存款”服务,您也可以通过手机银行App“智能通知存款”功能模块开通本服务。智能通知存款基础型及增强型仅限每位持卡人对其持有的一张“一卡通”开通,每次仅能开通一种类型的“智能通知存款”服务。
3. 您本人可凭开通“智能通知存款”服务的“一卡通卡号”和取款密码,至招商银行网点申请关闭该服务,或通过手机银行App“智能通知存款”功能模块关闭本服务。
4. 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服务,招商银行将会根据本协议项下业务发展的需要, 在提前 5 个工作日通过招商银行“ 一网通” 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公告的情况下,对本协议条款进行修订。如您在本协议内容更新后继续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的,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更新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循更新后的协议内容使用本服务;如您不接受招商银行对本服务条款的修订的,您有权申请关闭该服务。
5.您承诺存入资金为本人合法所有,且资金来源合法,并非任何犯罪或其他任何非法活动所得及/或其产生的收益。
6. 您承诺不得利用本金融产品和服务从事各类违法活动,或以资金及所得收益支持、资助或变相帮助从事非法活动。
7. 如发现或有合理理由怀疑您、您的资金或交易行为存在洗钱、恐怖融资、逃税等嫌疑的,或出于招商银行经营管理需要,我行有权提前终止服务,从我行决定终止之时起,您开通智能通知存款的该张一卡通项下所有活期资金均不再享受智能通知存款服务,因此造成您损失的,我行不承担责任。
本业务依照《存款保险条例》有关法律法规,纳入存款保险保障范围。根据《存款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金额为人民币 50 万元。
如您对本服务有任何意见,请拨打招商银行客户投诉电话:95555 转 7。如您所在地无招商银行营业网点,投诉电话请拨打 00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