⑦乙方为“系列托管账户”对应建立“系列理财组合”,该组合是区别于系列项下各期理财产品的独立组合,不进行估值及计费,无需估值核算及出具任何报表,原则上,“系列托 管账户”当日不得结余,甲方应本此原则将“系列托管账户”未使用的资金划入其所归属的各期托管账户。该类账户按有关规则使用并管理。“系列托管账户”仅用于该系列下各理 财产品在银行间及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清算交收资金、公募基金、FOF 分配过渡使用,该系列下各理财产品组合如需进行其他投资行为,需通过各组合的实体托管账户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