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 肃 省 现 代 服 务 业 创 业 投 资 基 金 有 限 公 司 , 企 业 信 用 代 码 : 91620000MA7342RL3K,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盛达金融大厦 2501,持有公司 11,704,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10.19%。
证券代码:835300 证券简称:人为峰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甘肃人为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与公司股东甘肃省现代服务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和xxx、xxx签署了《甘肃人为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肃省现代服务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与xxx、xxx基于甘肃人为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合同的协议书>及<甘肃省现代服务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与xxx、xxx基于甘肃人为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合同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回购协议》(以下简称“回购协议”),约定甘肃省现代服务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将持有公司的 11,704,000 股股份转让给xxx和xxx,主要内容如下:
二、股份转让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
甘 肃 省 现 代 服 务 业 创 业 投 资 基 金 有 限 公 司 , 企 业 信 用 代 码 : 91620000MA7342RL3K,地址:xxxxxxxxxxxxxxx 0000,持有公司 11,704,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10.19%。
2、受让方:
xxx,男,1973 年 2 月生,住所:xxxxxxxxxxxx 000 x 000x,持有公司 48,51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42.23%,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xxx,女,1973 年 10 月生,住所:xxxxxxxxxxxx 000 x 000x,持有公司 20,790,94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18.10%,为公司实际控制
人、董事。
三、本协议主要内容
(一)交易各方主体
转让方:甘肃省现代服务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受让方:xxx、xxx
(二)标的股份及其转让
转让方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以下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受让。
持有人名称 | 持股数 | 无限售流通股 | 限售股 | 合计持股比例 |
甘肃省现代服 务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11,704,000 | 0 | 11,704,000 | 10.19% |
(三)股份转让价格及其支付
1、前述 11,704,000 股股票回购总价款的计算方式:转让方所持股权的转让
总价款=转让方的投资本金+转让方投资本金产生的利息(2018 年 6 月 29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按年利率 8%计算)+转让方的投资本金×8.2%×实际投资年
数(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算)-公司已支付的股息、红利及其他收益。受让方应按照下表所列时间、 回购股数及回购价款履行回购义务。
单位:万元
回购时间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合计 | |||
具体完成日期 (含当日) | 3 月 31 日前 | 12 月 31 日前 | 6 月 30 日前 | 12 月 31 日前 | 6 月 30 日前 | 12 月 31 日前 | -- |
回购本金 | 502.00 | 500.00 | 500.00 | 500.00 | 500.00 | 500.00 | 3002.00 |
回购利息 | 182.365 | 180.000 | 180.000 | 180.000 | 180.000 | 180.000 | 1082.365 |
回购期间产生的利息 | 10.1501 | 41 | 61.45 | 82 | 102.34 | 123 | 419.9401 |
合计(股权回购价款) | 694.5151 | 721 | 741.45 | 762 | 782.34 | 803 | 4504.3051 |
股数(万股) | 195.4 | 195 | 195 | 195 | 195 | 195 | 1170.4 |
2、受让方有权指定第三方代替受让方按照本回购协议约定履行回购部分或全部股票的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x次股份转让交易各方无关联关系,是股东间自主自愿转让。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回购协议》。特此公告。
甘肃人为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