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规划研究项目合同书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签订日期:
一、研究目的、意义及研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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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研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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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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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详细研究方案(包括子课题设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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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预期成果名称、成果摘要及提交成果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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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结束后,提交的研究基础材料名称(包括调查收集整理的数据资料、背景材料、图表、照片、计算程序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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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研究起止时间、主要任务分阶段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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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主持单位、参加或协作单位及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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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研究负责人、主要研究人员及分工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研究任务 |
十、研究经费(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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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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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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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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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支科目 |
预算金额 |
其中市发改委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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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研差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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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料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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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计算机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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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咨询论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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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印刷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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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审查验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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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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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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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拨款计划 |
1、合同签订后拨款40%;成果提交审查验收后拨款40%。2、其余款项按《杭州市发改委课题管理办法》拨付,管理办法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已经知悉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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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各方: 委托单位: 承担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十一、共同条款 签约各方,同意并遵守如下各项: 1.乙方保证按第一款至第十六款所规定的要求执行。 2.本项目实行承包责任制。乙方全权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研究经费的专项使用。 3.甲方按第十款中市发改委拨款计划向乙方提供研究经费,签约后按分期拨款计划拨付。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如有违反合同行为,经甲方提出后乙方仍不受理纠正,甲方有权停止拨款。 4.按照《杭州市发改委委托研究课题管理试行办法》,委托研究课题成果未取得有效应用的,按合同金额的80%支付。 5.乙方完成研究任务后,应按第五款、第六款的要求,向甲方提交全套研究材料和资料,以及工作总结报告和申请甲方验收的书面报告,经甲方组织评议验收认可后,项目才算完成。 6.在确保研究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圆满完成任务后,研究经费如有节余,所余经费由乙方安排。 7.乙方如有伪造数据、资料等情况,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将视情节轻重,损失大小,提请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8.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提供研究经费。如中途单方面撤销或不履行合同时,所拨经费和物资不得追回并承担善后处理所发生的费用。 9.乙方未按合同规定进度开展工作,较长时间仍未完成研究任务,甲方可视情况,终止项目进行。项目终止后,即终止拨款;对已拨付的部分,除追回所余资金外,支出部分视开支具体情况,由甲方决定部分或全部偿还。 10. 乙方对课题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如课题内容或相关资料涉密,乙方需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公开发表论文不得引用未经批准对外公布的数据、成果或其它资料。如需发表,须征得甲方同意。 11.本项目研究成果的所有权课题(规划)成果为甲方所有,著作权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引用课题成果相关内容。发表论文、出版著作等应署名“杭州市发改委课题组”。 12.课题研究报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著作等,应进行重复率检测,重复率不得高于25%。 13.课题验收应由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专家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4.本合同签约各方均应承担有关合同的法律责任。在合同依法生效后,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1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或终止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16.本项目议订的其它条款。 ① ② 本合同共计 页,副本与正本核对无误,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分存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