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國際金融公司)
基石配售
我們已與下列投資者(「基石投資者」,各為「基石投資者」)訂立基石投資協議。基石投資者已同意按發售價認購若干投資額的股份數目(「基石配售」)。
假設發售價為5.86港元(即本招股章程所載發售價範圍的下限),將予認購的基石配售股份總數將為159,498,000股股份(基於1.000美元兌7.8087港元之匯率計算,僅供說明用途),相當於發售股份約31.90%及緊隨全球發售完成後已發行股份總數約 7.98%(假設超額配股權未獲行使及並無根據購股權計劃或股權獎勵計劃發行股份)。
假設發售價為6.44港元(即本招股章程所載發售價範圍的中位數),將予認購的基石配售股份總數將為145,134,000股股份(基於1.000美元兌7.8087港元之匯率計算,僅供說明用途),相當於發售股份約29.03%及緊隨全球發售完成後已發行股份總數約7.26%(假設超額配股權未獲行使及並無根據購股權計劃或股權獎勵計劃發行股份)。
假設發售價為7.02港元(即本招股章程所載發售價範圍的上限),將予認購的基石配售股份總數將為133,144,000股股份(基於1.000美元兌7.8087港元之匯率計算,僅供說明用途),相當於發售股份約26.63%及緊隨全球發售完成後已發行股份總數約 6.66%(假設超額配股權未獲行使及並無根據購股權計劃或股權獎勵計劃發行股份)。
基石配售組成國際發售的一部分。基石投資者將予認購的股份將不會在香港公開發售出現超額認購的情況下對「全球發售的架構- 香港公開發售- 重新分配」所述在國際發售及香港公開發售之間重新分配股份構成任何影響。
各基石投資者及其各自的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本公司的獨立第三方並且彼此間獨立。基石投資者將予認購的股份將計入本公司的公眾持股量,並將與當時已發行及將於聯交所上市的股份享有同等地位。除根據基石投資協議進行認購外,基石投資者已同意不會根據全球發售認購任何發售股份。緊隨全球發售完成後,概無基石投資者將於本公司擁有任何董事會代表權,其任何人士亦不會成為本公司的主要股東、關連人士或緊密聯繫人。
基石投資者
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國際金融公司)
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IFC」)已同意按發售價(包括1%經紀佣金、0.0027%證監會交易徵費及0.005%聯交所交易費以及若干與支付認購價相關的開支)認購合共30百萬美元(其港元等值金額將根據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於緊接定價日前的營業日所報之收市中點現貨率計算)可購買的股份數目(下調至最接近的完整買賣單位)。
假設發售價為5.86港元(即本招股章程所載發售價範圍的下限),IFC將予認購的股份總數將為39,572,000股股份(下調至最接近的完整買賣單位,並基於IFC以美元作出的投資額按1.000美元兌7.8087港元之匯率進行換算,僅供說明用途),相當於發售股份約7.91%及緊隨全球發售完成後已發行股份約1.98%(假設超額配股權未獲行使及並無根據購股權計劃或股權獎勵計劃發行股份)。
假設發售價為6.44港元(即本招股章程所載發售價範圍的中位數),IFC將予認購的股份總數將為36,008,000股股份(下調至最接近的完整買賣單位,並基於IFC以美元作出的投資額按1.000美元兌7.8087港元之匯率進行換算,僅供說明用途),相當於發售股份約7.20%及緊隨全球發售完成後已發行股份約1.80%(假設超額配股權未獲行使及並無根據購股權計劃或股權獎勵計劃發行股份)。
假設發售價為7.02港元(即本招股章程所載發售價範圍的上限),IFC將予認購的股份總數將為33,033,000股股份(下調至最接近的完整買賣單位,並基於IFC以美元作出的投資額按1.000美元兌7.8087港元之匯率進行換算,僅供說明用途),相當於發售股份約6.61%及緊隨全球發售完成後已發行股份約1.65%(假設超額配股權未獲行使及並無根據購股權計劃或股權獎勵計劃發行股份)。
IFC是一家世界銀行集團的成員公司,並由184個成員國(包括中國)根據其協議條款成立。IFC通過為私營公司投資提供資金、調動國際金融市場中的資本以及向企業及政府提供顧問服務,促進發展中國家經濟的可持續增長。自1985年以來,IFC已為中國超過200個項目提供資金,以支持多個行業(包括健康與教育、服務、農業、製造、銀行與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及私募股權基金)私營公司的可持續發展。
本公司與IFC於2017年12月2日(香港時間)訂立一項政策協議(「政策協議」),據此,我們同意採納若干企業管治及報告措施,即(i)不從事若干可受制裁的活動;(ii)遵守IFC的環境和社會績效準則及世界銀行集團環境健康和安全一般指引(獲全球多間公司採納的國際準則);(iii)不從事聯合國安理會根據聯合國憲章第VII章以決議案禁止的任何交易或行動;(iv)購買足夠的保險;(v)不與空殼銀行開展業務及(vi)向IFC報告本公司遵守上述規定的情況。根據政策協議,IFC於上市後將不具有任何特殊權利,惟本公司將承擔遵守政策協議規定(包括上述規定)的合同責任。該等企業管治措施的進一步詳情載列如下:
(a) 可受制裁的活動
我們將不會從事可受制裁的活動(包括貪污、欺詐、強制及阻礙行為)。
(b) 環境和社會政策
我們將收集資料監控我們的環境和社會狀況,審閱我們的環境和社會政策並作出報告,其涵蓋我們遵守IFC績效準則及適用當地環境、社會、勞工、安全、安保以及衛生法規與標準的狀況,並採取措施補救任何違規行為。我們同意最少達到IFC環境和社會政策所載準則以及績效準則,以及世界銀行集團環境健康和安全一般指引。該等規定界定了管理業務經營及投資項目的方法,並將績效準則納入環境和社會管理系統、勞工和工作條件、土地收購及非自願拆遷以及生命及消防安全。我們已同意實行行動計劃,採取措施以確保我們在進行營運時遵守IFC績效準則。我們亦將遵守我們經營業務所在國家的適用環境、社會、勞工、衛生、安保和安全法規、指引及標準。
(c) 聯合國安理會決議案
我們將不會從事聯合國安理會根據聯合國憲章第VII章以決議案禁止的任何交易或行動。
(d) 空殼銀行
我們將不會通過於一個司法管轄區註冊成立但於該司法管轄區並無實際據點,且並非直接或間接受監管銀行或受監管金融集團控制的銀行開展業務或進行任何交易或匯出任何資金。
(e) 保險
我們將為本公司可受保的資產及業務投保並維持有關保單。
(f) IFC排除活動清單
我們將不會從事IFC排除活動清單(刊載於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上所列之任何活動,包括根據東道國法例或規例或國際公約及協議被視為非法或遭受國際禁令的任何產品的生產或貿易或相關活動;武器及軍火、若干酒精飲料、煙草、若干放射性物質及若干無粘結石棉纖維的生產或貿易;賭博、賭場及相應企業經營;及在海洋環境中若干類型的流網捕魚。
根據政策協議,本公司亦授予IFC權利獲取我們的營運設施、賬簿及記錄(非公開內幕資料以及本公司僱員、代理、承包商及分包商則除外)。該獲取權利主要目的為令IFC監察本公司是否遵守政策協議下的承諾,以及監察是否有任何需要向IFC披露的資料,或是否有任何由IFC根據政策協議獲准取得的資料構成非公開內幕資料,本公司將在合理可行的時間盡快向IFC及公眾人士及╱ 或股東披露該資料,目的為確保資料根據及按照適用法例及規例的要求發放同等的資料。IFC亦於政策協議確認,倘IFC於行使其所獲取的權利後,通過其獲取本公司資料擁有任何資料,並知悉該等資料構成本公司非公開內幕資料以遵守證券及期貨條例有關要求,則IFC將遵守證券及期貨條例項下與其買賣股份有關的規定。
GIC Private Limited(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
GIC Private Limited(「GIC」)已同意按發售價認購合共35百萬美元可購買的發售股份數目(下調至最接近的完整買賣單位)。
假設發售價為5.86港元(即本招股章程所載發售價範圍的下限),GIC將予認購的股份總數將為46,638,000股股份(下調至最接近的完整買賣單位),相當於發售股份約 9.33%及緊隨全球發售完成後已發行股份約2.33%(假設超額配股權未獲行使及並無根據購股權計劃或股權獎勵計劃發行股份)。
假設發售價為6.44港元(即本招股章程所載發售價範圍的中位數),GIC將予認購的股份總數將為42,438,000股股份(下調至最接近的完整買賣單位),相當於發售股份約8.49%及緊隨全球發售完成後已發行股份約2.12%(假設超額配股權未獲行使及並無根據購股權計劃或股權獎勵計劃發行股份)。
假設發售價為7.02港元(即本招股章程所載發售價範圍的上限),GIC將予認購的股份總數將為38,932,000股股份(下調至最接近的完整買賣單位),相當於發售股份約 7.79%及緊隨全球發售完成後已發行股份約1.95%(假設超額配股權未獲行使及並無根據購股權計劃或股權獎勵計劃發行股份)。
GIC為於1981年成立的全球投資管理公司,以管理新加坡的外匯儲備。GIC在全球各地投資於股票、定息產品、外匯、商品、貨幣市場、另類投資、房地產及私募基金。GIC目前的投資組合規模逾1,000億美元,躋身全球最大基金管理公司之列。
惠理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惠理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惠理」)已同意促使有關投資基金或其或其子公司管理或提供意見的管理賬戶(「惠理投資基金」)按發售價認購(倘未能安排認購,則惠理自身應按發售價認購)合共20百萬美元可購買的發售股份數目(下調至最接近的完整買賣單位)。
假設發售價為5.86港元(即本招股章程所載發售價範圍的下限),惠理投資基金或惠理(如適用)將予認購的股份總數將為26,650,000股股份(下調至最接近的完整買賣單位),相當於發售股份約5.33%及緊隨全球發售完成後已發行股份約1.33%(假設超額配股權未獲行使及並無根據購股權計劃或股權獎勵計劃發行股份)。
假設發售價為6.44港元(即本招股章程所載發售價範圍的中位數),惠理投資基金或惠理(如適用)將予認購的股份總數將為24,250,000股股份(下調至最接近的完整買賣單位),相當於發售股份約4.85%及緊隨全球發售完成後已發行股份約1.21%(假設超額配股權未獲行使及並無根據購股權計劃或股權獎勵計劃發行股份)。
假設發售價為7.02港元(即本招股章程所載發售價範圍的上限),惠理投資基金或惠理(如適用)將予認購的股份總數將為22,247,000股股份(下調至最接近的完整買賣單位),相當於發售股份約4.45%及緊隨全球發售完成後已發行股份約1.11%(假設超額配股權未獲行使及並無根據購股權計劃或股權獎勵計劃發行股份)。
惠理(連同惠理集團有限公司下的其他子公司統稱為「惠理集團」)於1999年成立,現擔任若干投資基金的投資管理人或投資顧問。其為聯交所上市公司惠理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06)的全資子公司。惠理集團總部位於香港,是亞洲最大的獨立資產管理公司之一。惠理集團為亞太地區、歐洲及美國的機構及個人客戶管理絕對回報偏持長倉基金、長短倉對沖基金、交易所買賣基金、量化基金以及固定收益類產品。
Greenwoods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景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Greenwoods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景林」)已同意按發售價認購(或促使其其他全資子公司根據有關基石協議的條款及條件按發售價認購)合共35百萬美元可購買的發售股份數目(下調至最接近的完整買賣單位)。
假設發售價為5.86港元(即本招股章程所載發售價範圍的下限),景林將予認購的股份總數將為46,638,000股股份(下調至最接近的完整買賣單位),相當於發售股份約9.33%及緊隨全球發售完成後已發行股份約2.33%(假設超額配股權未獲行使及並無根據購股權計劃或股權獎勵計劃發行股份)。
假設發售價為6.44港元(即本招股章程所載發售價範圍的中位數),景林將予認購的股份總數將為42,438,000股股份(下調至最接近的完整買賣單位),相當於發售股份約8.49%及緊隨全球發售完成後已發行股份約2.12%(假設超額配股權未獲行使及並無根據購股權計劃或股權獎勵計劃發行股份)。
假設發售價為7.02港元(即本招股章程所載發售價範圍的上限),景林將予認購的股份總數將為38,932,000股股份(下調至最接近的完整買賣單位),相當於發售股份約7.79%及緊隨全球發售完成後已發行股份約1.95%(假設超額配股權未獲行使及並無根據購股權計劃或股權獎勵計劃發行股份)。
xx為一家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獲豁免有限公司。xx為一家專業從事基金管理的投資管理公司。
先決條件
各基石投資者的認購責任須待(其中包括)以下的先決條件獲達成後方告作實:
(a) 香港包銷協議及國際包銷協議在該等協議各自所規定的日期及時間前已訂立並生效及成為無條件,且並無被終止;
(b) 本公司與法國巴黎證券(為其本身及代表包銷商)已協定發售價;
(c) 聯交所上市委員會已批准根據全球發售發行及將予發行的股份上市及買賣且有關批准或許可並無於股份開始在聯交所買賣前被撤回;
(d) 任何政府機關(定義見各基石協議)概無實施或頒佈法律以禁止完成全球發售或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亦無具司法管轄權的法院發出命令或禁制令阻止或禁止完成全球發售或各基石投資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及
(e) 相關基石投資者及(視情況而定)本公司各自之聲明、保證、承認、承諾及確認於各基石投資協議日期且於交割日期於各重大方面屬準確、真實且無誤導成分。相關基石投資者及(視情況而定)本公司方面並無嚴重違反各基石投資協議。
此外,與IFC基石配售有關的認購責任亦須待額外先決條件(即最終發售價定為不超過每股7.02港元(不包括經紀佣金、證監會交易徵費及聯交所交易費 )達成後方告作實。
基石投資者的處置限制
各基石投資者(就惠理而言,為其本身及代表惠理投資基金)均已同意,除非其已獲得本公司及法國巴黎證券各自的事先書面同意,否則於上市日期後六個月期間內任何時間,其將不會根據各基石投資協議出售(定義見各基石投資協議)任何將予認購的股份。
IFC、GIC、惠理(包括惠理投資基金)及景林可在若干有限情況下轉讓所認購股份,如轉讓予(i)(就IFC、GIC及景林而言)其直接或間接全資子公司或(ii)(就惠理或惠理投資基金而言)其子公司或惠理或其子公司管理或提供意見的其他投資基金或管理賬戶,惟有關受讓人同意受有關基石投資者所施加的出售限制規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