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发挥中国人保大厦办公资源价值,做好中国人保大厦办公职场租赁相关工作,本公司将中国人保大厦七层 716-723、730-753 单元,面积为 2923 平米租赁给人保再保险作为其办公职场使用;将 B2 层停车场车位号 A61-A63、 A65-A69、A75 共9 个车位租赁给人保再保险作为其停车使用。本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3 日与人保再保险签署了《中国人保大厦租赁合同》,由于合同中的租金价格为不含装修价格,现...
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人保再保险签订《中国人保大厦租赁合同补
充协议》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52 号,以下简称《通知》)及相关规定,现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人保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再保险”)签订《中国人保大厦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目的、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交易概述
(一)交易目的、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为有效发挥中国人保大厦办公资源价值,做好中国人保大厦办公职场租赁相关工作,本公司将中国人保大厦七层 716-723、730-753 单元,面积为 2923 平米租赁给人保再保险作为其办公职场使用;将 B2 层停车场车位号 A61-A63、 A65-A69、A75 共9 个车位租赁给人保再保险作为其停车使用。本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3 日与人保再保险签署了《中国人保大厦租赁合同》,由于合同中的租金价格为不含装修价格,现本公司与人保再保险签订补充协议,按照公允性原则将装修费列入租金,体现含装修费的实际租赁价格。本补充协议对于《中国人保大厦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无影响。本次交易不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
利影响。
(二)交易概述
经履行公司治理程序,本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与人保再保险签署了《中国人保大厦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二、交易对手情况
人保再保险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企业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00 万元,业务经营范围是:财产保险的商业再保险业务,人身保险的商业再保险业务,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再保险业务;上述再保险业务的服务、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 91110102MA00C3MA2X。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本公司将中国人保大厦七层 716-723、730-753 单元,面积为 2923 平米租赁给人保再保险作为其办公职场使用;将 B2 层停车场车位号 A61-A63、A65-A69、A75 共 9 个车位租赁给人保再保险作为其停车使用。本次补充协议中增加包含装修费的租金价格,体现含装修费的实际租赁价格。
(二)定价政策
x合同交易价格不偏离大厦内其他子公司的装修标准,总体未偏离市场价格,符合定价公允原则。
四、与关联方累计交易金额
根据《通知》认定标准,该交易事项属于需要逐笔报告和披露的关联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人保再保险签订的《中国人保大厦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增加的合同金额为 778.69万元,截至本次交易前,2018 年本公司与关联方人保再保险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总和为 4267.58 元人民币。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