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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德邦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展委托投资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22 年第 1 号)第四十八条、第五十六条规定,现将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续聘德邦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资管)开展委托投资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x公司于 2018 年与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正式
开展委托投资合作,合作期限为 3 年。其间,德邦证券成立德邦资管,根据监管部门批复要求,德邦资管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后,原德邦证券所运作所有资产管理计划(包括集合资管计划、单一/定向资管计划)的管理人由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德邦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1 年委托届满后,本公司通过相关决策和授权,同意与德邦资管进行协议续签,继续原有委托投资合作。
(二)关联交易类型 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
1.名称:德邦证券复星联合健康保险手拉手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2.类别:混合类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3.运作方式:开放式
4.投资目标: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委托财产的保值增值,为资产委托人谋求稳定的投资回报。
5.主要投资方向:股票(含港股通标的)、基金、可转债、可交债、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与资产支持票据(不含次级)、公募基金(含经证监会认可的比照公募基金管理的资管产品、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 等)等。闲置资金仅用于投资货币市场工具,包括现金、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期限在 1 年内的国
债、期限在 14 天内的债券逆回购等流动性管理工具。
6.投资比例:该产品属于混合类产品,投资于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固定收益类或权益类资产,且各类资产投资比例均未达到 80%。该计划的总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的 200%。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的,或是资产管理计划改变投向和比例的,管理人在取得委托人同意且履行变更程序后,可以变更上述投资范围和比例。
7.产品风险等级:该计划属于【中】风险投资品种,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为【中】及以上的合格投资者。
8.委托关联期限:本次续期至 2024 年 8 月 22 日。
9.起始运作金额:初始委托财产可以为货币资金,或者委托人合法持有的股票、债券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金融资产。初始委托财产价值不得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
10.追加金额:在合同有效期内,委托人每次向托管专户追加资金的金额不得低于一万元。管理人和托管人自资产委托起始之日起履行对追加委托资金的管理和托管职责。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德邦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左畅
营业执照号码:9131011533279429XG
地方税务局税务登记证号码:9131011533279429XG注册时间:2015 年 3 月 4 日
注册资本(万元)/币种及变化:人民币 10 亿元整,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化
注册地:xxxxxxxxx 000 x 0 xx 000 xQ-130 单元企业性质:民营企业
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德邦资管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取得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在承接德邦证券原有资产管理业务的基础上正式展业。注册资本 10 亿元整,成为第 19 家获准开业的券商资管子公司。
德邦资管前身为德邦证券资产管理总部,于 2010 年开始从事资产管理业务。近年来形成了围绕资产证券化业务、大类资产配置业务两大核心板块,以产品为体,投研及销售为翼的“一体两翼”战略为指导,形成了投融兼备的业务布局。截至 2021 年末,德邦资管资产管理业务规模 365.64 亿元,其
中: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规模为 169.50 亿元,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规模为 17.56
亿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规模为 178.58 亿元。
(二)关联关系
德邦资管实际控制人为xxx,同时xxx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因此,德邦资管与本公司形成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方。具体关联关系如下图所示:
三、定价政策
(一)管理人的管理费
该单一计划支付给管理人的管理费按委托财产前一日的资产净值计提,该单一计划年管理费率为 0.1%。
(二)业绩报酬
该单一计划管理人不收取业绩报酬。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一)关联交易金额及比例
预计续签后总管理规模平均为 2 亿元,根据协议单一计划年管理费率为 0.1%计算,年度管理费用为 20 万元(200,000,000 元×0.1%=200,000 元)。本公司除本次关联交易外,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按照单一关联方计算,金额未超过本公司上一年度末净资产的 30%,即 2.94 亿元。
(二)监管比例执行情况
截至 2022 年第三季度末,本公司与全部关联方的投资余额约为 2.85 亿元,合计未超过本公司上一年度末总资产的 25%(69.09 亿元×25%=17.27 亿元)与上一年度末净资产(9.79 亿元)二者中金额较低者;投资单一关联方
(将所有关联方看作单一关联方)的账面余额 2.85 亿元,未超过本公司上一年度末净资产的 30%,即 2.94 亿元。
五、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
况
x次关联交易经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关联交
易控制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经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经复
星联合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xx、xxx、xxx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书面意
见。
七、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无。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