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391号新漕河泾国际商务中心B幢27楼邮政编码:200233
合同书
合同统一编号:210500000430002
合同编号:00-00000-000
合同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数据中心基础环境设备维保及技术服务
合同双方:
甲方(买方):国家税务总局xxxxxxxx:xxxx000x
xxxx:000000电话:00000000
传真: 联系人:
乙方(卖方):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000xxxxxxxxxxxXx00xxxxx:000000
电话:000-00000000
传真: 联系人:
开户银行:帐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经过政府采购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主要条件: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数据中心基础环境设备维保及技术服务,详见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
2、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727764 (¥ 贰佰柒拾贰万柒仟柒佰陆拾肆元整),与交货有关的所有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中,买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3、交付时间: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 4、交付地点:
服务地址:上海市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保证期:不做要求。
6、付款方式:
第一笔付款-半年验收付款(50%):完成合同半年服务期限内规定的服务事项,服务验收单或验收报告出具,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第一笔合同款;第二笔付款-最终验收付款(50%):完成合同全部服务期限内规定的服务事项,服务验收单或验收报告出具,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剩余合同款。
7、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8、质量保证金:不收取。
9、其它:无。
二、合同文件的组成: 1.本合同书
2.本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
3.乙方的本项目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
4.本项目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中的合同格式和主要条款
5.本项目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6.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按照上述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合同签订地点:上海 合同签订地点:上海
日期:2021-06-01 日期:2021-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