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淮河路 600 号附楼位于蚌埠市淮河路,面积约 650 ㎡。适合业态:办公、商业经营等。请有竞商意向的企业法人、社会组织、自然人前往“国铁招商”平台报名 ,报名网址:https//zs.95306.cn。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 年 1 月 17 日止。公告发布期间,意向竞商人如需了解项目相关情况,请与安徽铁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商中心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滁菊路 18...
xxxxxx 000 x附楼
招商文件
招商人:安徽铁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商公告 第二部分 竞商人须知
第三部分 竞商文件格式(相关附件:竞商报价表、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评审标准等)
第四部分 《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安全管理协议》
第一部分 招商公告
xxxxxx 000 x附楼招商公告
xxxxxx 000 x附楼位于蚌埠市淮河路,面积约 650 ㎡。适合业态:办公、商业经营等。请有竞商意向的企业法人、社会组织、自然人前往“国铁招商”平台报名,报名网址:https//xx.00000.xx。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 年 1 月 17 日止。公告发布期间,意向竞商人如需了解项目相关情况,请与安徽铁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商中心联系(地址:xxxxxxxxxxxx 00 x安徽铁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时间:8:00-11:30,13:30-17:00,联系人:李经理,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二 0 二四年 1 月 8 日
第二部分 竞商人须知
一、招商人:安徽铁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二、招商方式:公开招商
三、招商项目说明及要求
1.项目名称:xxxxxxxxx 000 x附楼
2.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蚌埠市淮河路,此次招商面积约 650 ㎡。实际面积与上述面积存在差异的,以上述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中商价格。该项目由安徽铁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组织招商,房屋交接、合同签订及后续经营管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中铁商业有限公司负责。
3.租金底价(含税,税率 5%):以下租金及报价均为含税价,项目对
外出租,首年租金底价约 6.24 万元(x 8 元/月·㎡)。
4.经营业态:办公、商业经营等。
5.租赁期限:3 年,其中免租金装修期不超过一个半月。
6.年递增率:年租金递增率不低于 3%。
7.租金缴纳方式:按年度预缴。
8.竞商人资格要求
8.1 竞商人是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或自然人,其中企业法人、社会组织均需于 2023 年 1 月 1 日前成立,企业法人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社会组织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社会组织营业执照;自然人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8.2 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竞商企业信用情况:2022年 1 月 1 日至竞商有效期内不得有违法经营记录;竞商期间不得正处在 “经营异常名录”;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得存在股权抵押现象。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执行情况:不得有财产被接管或被冻结、法院强制执行以及限制高消费等记录(含法定代表人及自然人)。
8.3 竞商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竞商。
8.4 竞商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竞商期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8.5 竞商人财务状况良好。
9.租赁用途及其他要求
9.1 承租房屋必须符合本招商文件规定的用途。
9.2 严禁存储、经营生化、声光污染、易燃、易爆、有毒、易腐等危险品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业态。
9.3 竞商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并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及所有与本次竞商活动有关的费用。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等由竞商人自行承担责任和费用。
9.4 竞商人对招商文件如有异议,应于递交资质审核材料截止日期前 3 天,以书面形式向招商人提出,招商人于收到异议书之日起 1 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竞商人;涉共性问题或对其他竞商人有影响的问题,招商人也应同时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竞商人。
9.5 竞商人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异议的,视同竞商人确认了招商文件的所有内容。
10.报价有效期
自竞商人参加公开竞价/商务洽谈之日起,至招商人与中商人签订合同之日止。
11.竞商保证金
11.1 竞商保证金为:人民币 1.7 万元(大写:壹万柒仟元整)。
11.2 竞商保证金应由竞商人以银行转账的形式,从竞商人基本账户汇出,同时在汇款备注栏内写明“xxxxxx 000 x附楼竞商保证金”,并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 17:00 前到达招商人指定银行账号(开户单位名称:安徽铁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帐号:1302010219920014576;开户银行:工行合肥市长东支行),不收取现金。在报名有效时间内同招商人核对到账信息,因竞商人原因无法核查保证金到账情况,将做无效竞商人处理。
11.3 中商人的竞商保证金,将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由招商人转
至房屋管理企业安徽中铁商业有限公司账户,并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中商人向安徽中铁商业有限公司补齐。
11.4 未中商人的竞商保证金,在公布中商结果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1.5 竞商人在规定的竞商有效期内撤销竞商文件,中商人放弃中商 或无正当理由不与招商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商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以上情形,竞商 保证金不予退还。
12.履约保证金
中商人签订合同时需缴纳不低于末年租金报价 25%的履约保证金。
13.免租金装修期
免租金装修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14.招商议程安排
14.1 资质审核材料递交时间:2024 年 1 月 9 日 8 时至 2024 年 1 月
22 日 17 时止。
地点:xxxxxxxxx 00 x安徽铁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402 室招商中心。
资质审核材料逾期送达、未按规定密封,以及竞商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或未足额到达招商人指定帐户,视作放弃竞商资格,招商人不予接受。
14.3 线上竞价时间:2024 年 1 月 24 日 9:00(暂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招商文件的组成
1.招商文件用于阐明招商项目的招商范围、招商内容、合同主要条款以及招商方式。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招商公告。
(2)竞商人须知、评分标准。
(3)资质审核材料格式(商务条件确认表、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安全管理协议》。
2.招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招商人对招商文件可以做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须在竞商人提交资质审核材料开始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领取招商文件的竞商人。
(2)招商人对招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招商人可酌情推迟资质审核材料递交截止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领取招商文件的竞商人。
(3)招商人澄清和修改的内容构成招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资质审核材料
1.竞商人须按招商文件的要求编制资质审核材料,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资质审核材料对招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竞商资格将被评审小组否决。
2. 资质审核材料的组成:
(1)资质审核材料封面(格式见第三部分)。
(2)商务条件确认表(格式见第三部分)。
(3)承诺书(格式见第三部分)。
(4)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资质审核材料:
①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④ 法定代表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 企业信用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版。
⑥ 法定代表人征信证明电子版及纸质版。
⑦ 2022 年度完税证明、企业社保缴纳证明。
⑧ 竞商保证金银行回执复印件。
⑨ 竞商房屋经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业态、经营方式、预计投入,预计收入及盈利,企业规模,人员配备等)。
⑩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企业安全事故情况说明。社会组织资质审核材料
类比第四点企业资质审核材料,若无相关材料,提前联系招商人说明情况。
自然人资质审核材料
① 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② 自然人征信证明电子版及纸质版。
③ 竞商保证金银行回执复印件。
④ 竞商房屋经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业态、经营方式、预计投入,预计收入及盈利,企业规模,人员配备等)。
(5)竞商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
资质审核材料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项目均需单独编制资质审核材料,否则,由此所引起的后果由竞商人承担。
3. 资质审核材料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资质审核材料应当用 A4 幅面纸打印,装订成册。
(2)竞商人应将资质审核材料密封,在封套正面注明项目名称、竞商人名称,并签字或加盖公章。
(3)资质审核材料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封面的右上角应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对竞商人的资质审核材料不予退还。
六、无效竞商约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商人有权对其作无效竞商处理:
(1)竞商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或未足额到达招商人指定账户的。
(2)竞商会议开始后,竞商人未到达现场或退出竞商的。
(3)竞商人的资格不符合招商文件的要求或未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资料的(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开户行资信证明)。
(4)竞商报价低于招商人租金底价的。
(5)报价中履约保证金低于招商人要求的。
(6)租期不满足招商人要求的。
(7)经营业态不符合要求的。
(8)租金支付方式不满足招商人要求的。
(9)在国家相关资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布查询系统)未通过年度企业信息公示的,或近两年内存在不良经营记录的,或竞商期间正处“经营异常名录”的,或进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在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一年度承租方评价中被评为“差”的; 2019 年 1 月 1 日至竞商期间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
(10)其他违反招商文件要求及法律法规规定的。
七、竞商评审
评审工作由招商人按有关规定组建的招商工作小组负责,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评审小组对各竞商人的竞商文件进行评审。
1.评审方式
评审工作根据报名人数不同,采取不同的方式。
①竞商人为两家及以上的,采取国铁招商线上竞价的方式推荐中商候选人。
②竞商人为一家的,采取商务洽谈的方式推荐中商候选人。招商人向竞商人发出通知后,竞商人按时参加谈判,招商评审小组根据谈判结果推荐中商候选人。
2.竞价规则
各合格竞商人对首年度租金进行报价(含税,无需扣除免租金装修期),年租金递增率等其他商务条件按招商项目说明中约定不得更改,其中免租 金装修期根据项目装修情况据实结算,不得超出商务条件中约定时间。合 格竞商人出具有效竞价则视为接受年租金递增率、免租金装修期、支付方 式、租期、履约保证金等商务条件。
竞价时间自 2024 年 1 月 24 日北京时间 9:00 开始,竞拍时长 30 分
钟,步长为 600 元,延时次数 10 次,每次延长 1 分钟。
八、中商通知
评审小组将评审结果报招商人及上级主管部门履行相关集体决策程序后,确定拟中商人,并在招商平台发布招商结果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由安徽中铁商业有限公司向中商人发出《中商通知书》。
九、合同授予
1.中商人自收到《中商通知书》后,由房屋经营管理单位安徽中铁商业有限公司另行通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并于合同签订时向安徽中铁商业有限公司缴纳履约保证金。
2.逾期(特殊情况除外)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的,视为中商人自动放弃中商权利,招商人不退还中商人的竞商保证金,并对该招商项目另行处置。
3.招商文件、资质审核材料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及承诺书、谈判记录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部分 资质审核材料格式
目 录
1. 资质审核材料封面
2.商务条件确认表
3.承诺书
4.竞商人相关证明材料(格式)
5.竞商保证金银行回执复印件
6.竞商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申请函(格式)
7.退保证金申请函(格式)
8.竞商经营方案
9.竞商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
xxxxxx 000 x附楼
资质审核材
料
竞商项目名称:竞商人名称:
竞商日期: 年 月 日
商务条件确认表
序号 | 项目 | xxxxxx 000 x附楼 |
1 | 竞商人名称 | |
2 | 项目面积 | 650 ㎡ |
3 | 首年租金单价 | 元/月·㎡ |
4 | 年租金底价(万元) | 小写: 万元 大写: 万元 |
5 | 租赁期(年) | 年 |
6 | 年递增率(%) | % |
7 | 总租金(万元) (扣除免租金装修期租金后) | 小写: 万元 大写: 万元 |
8 | 租金支付方式 (年度预付) | 预付 |
9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万元 |
10 | 免租金装修期(月) | 个月 |
竞商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承 诺 书
安徽铁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中铁商业有限公司:
我方自愿参加贵单位组织的xxxxxx 000 x附楼招商项目,并认真阅读了本次招商公告、招商文件,经过对招商项目实地查勘后,完全知悉并接受招商项目的所有缺陷及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承诺如下:
1.我方完全接受本次“招商公告”及“招商文件”的约束。
2.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3.经查勘招商项目现场及查询有关资料后,已清楚了解竞商单体的位置、面积、租金底价、房屋现状等情况,愿意承担本次竞商的一切后果。
4.自愿按“招商文件”规定缴纳竞商保证金,如我方违反“招商文件”的要求,自动放弃索回竞商保证金的权利。
5.竞商人须知中发布的房屋面积,我方无条件认同,中商后如实际面积与上述面积存在差异的,以上述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中商租金。
6.如我方中商,将按照贵方中商通知书要求及时签订租赁合同,同意贵方将我方已缴纳的竞商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我方及时补齐,否则,视为我方自动放弃中商权,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7.中商后保证遵守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依法纳税,保证不会以任何理由、借口同贵方产生水、电等接入纠纷,保证服从物业管理,并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以及由我方经营应承担的其它一切费用,保证履行
《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安全管理协议书》。
8.我方承诺中商后对租赁房屋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定期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积极配合出商方及上级专业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整改。
9.我方承诺中商后将装修设计方案报经招商人同意后进行施工,不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防止不当损坏,如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因不合理使用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毁的,我
xxx及时维修,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不能维修的,我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10.如违反上述承诺造成后果的,我方愿意接受相应的经济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商人名称(xx):
竞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竞商人名称:单位性质:
地 址: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系(竞商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竞商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姓名)系(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xxxxxx 000 x附楼招商项目的竞商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竞 商 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竞商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申请函(格式)
:
兹有我单位参加贵公司组织招商项目名称为:xxxxxx 000 x
附楼的竞商,于 年 月 日以转账形式向安徽铁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账户缴纳竞商保证金(¥元),于 年 月 日中商,本单位对此次竞商结果无任何异议,请贵公司将该项竞商保证金转至安徽中铁商业有限公司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我单位将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向安徽中铁商业有限公司补齐。
竞商单位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退保证金申请函(格式)
:
兹有我单位参加贵公司组织招商项目名称为:xxxxxx 000 x
附楼的竞商,于 年 月 日以转账形式缴纳竞商保证金(¥元),于年 月 日竞商,本单位对此次竞商结果无任何异议,请贵公司将该项竞商保证金予办理原路径退还。
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竞商单位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经营方案
一、企业基本情况
……
二、经营情况(连锁店、加盟店数量、有无经营纠纷)
……
三、租期内经营规划(包括经营理念、文化、管理、人员投入、经营收入、盈亏xx点等)
……
四、风险预测及防控等
……
五、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等
……
第四部分 《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合同编号:
甲方(铁路方):安徽中铁商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x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炉桥路
与淮南线交汇处合铁家园小区综合办公楼 1 号楼 8 层。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
住所: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支付租金等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基本情况
(一)甲方同意出租且乙方同意承租位于合肥市瑶海区梦和雅居二期的建筑(不包括墙壁、窗框和玻璃的外表面)中由附件一图中标注的
号房屋。(租赁标的物及其附属物以下简称“房屋”)
(二)房屋面积:建筑面积,双方接受以上述面积为最终和结论性的结算面积。
(三)房屋权属:该房屋产权所有人(或合法使用人)为甲方。
二、租赁期限、用途
(一)该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含装修免租期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未及时交付租赁房屋但未超过 日的,租赁期限相应顺延。
(二)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房屋所在地的有关物业管理规定。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三)乙方租用房屋开展经营活动的必须依法经营,所需证照由乙方自行办理。
三、租金、租赁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一)租金具体明细如下:
1.第一年:该房屋的租金年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其中不含税价人民币 元,增值税税率 , 增值税元)。
2.双方约定,从第 (大写)年起,每 (大写)年租金环比递增 %。
(二)房屋租金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
1. 以(□年 □季度 □月 □其他 )为周期进行支付,其中,首期租金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完成支付,下一周期租金在本周期到期前
日支付;
支付明细表
序号 | 租金收取周期 | 支付日期 | 金额(不含税) | 税率 | 金额(含税) | 备注 |
1 | ||||||
2 | ||||||
3 | ||||||
... |
2.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一次性支付。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从税率调整时起,合同价款按以下方式计算:不含税合同价款加税率调整后的税金。
(三)乙方为享有上述第一条列明的权利,应在向甲方交付首次房租的同时,一次性交付元(大写:元整)房屋租赁保证金与 元(大写: 元整)物品使用保证金,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甲方有权在乙方未缴纳相关费用时直接从其租赁保证金中相应扣除,并告知乙方。乙方应于甲方扣除租赁保证金后日内补齐本合同约定的租赁保证金。
(四)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于 日内腾退承租房屋。乙方结清合同约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包括违约金等)后,甲方将租赁保证金剩余部分退还乙方。租赁保证金不计息。
(五)乙方承诺对房屋状态、xx环境、客流变化、设施设备等已进行充分了解,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不以任何理由拒付或少付租金。
(六)甲方银行账户信息: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账户: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信息,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遭受损失的自行承担,若使另外一方遭受损
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四、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一)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甲方基于房屋出租行为应缴纳的税费。
(二)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基于房屋承租行为应缴纳的税费。
2.乙方基于房屋使用过程应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暖、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物业管理等费用。每季度乙方应将缴纳水、电、气、暖、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物业管理等费用凭证的复印件送交甲方备存。乙方因未及时缴纳费用产生滞纳金或造成停水、停电、停气、信号中断等情形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
3.增值税一般条款:本合同项下涉及但不限于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各项收费,以及手续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等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如有),甲方有权在收取该等费用的同时收取基于该等费用和适用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
五、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修缮与使用
(一)在租赁期内,甲方负责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安全;乙方发现房屋结构安全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提出对房屋主体结构进行维修时,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二)乙方负责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及费用。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如因使用 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甲方也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内部主体结构。
(五)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装修(含改造,下同)。乙方若要对房屋进行装修的,设计方案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应按甲方书面同意的装修方案实施装修,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恢复原貌,并赔偿甲方损失。如因装修质量
问题对房屋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正常营业及人身、财产造成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漏水、漏电等),乙方须立即进行整改并对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如乙方未及时整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直至整改完成,甲方也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或其装修工程承包商违反本合同及法律法规或者甲方有关装修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应负责维修,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其他法律后果。
(八)乙方不得在承租范围内增建任何形式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九)乙方不得在房屋内堆放、存储易燃、易爆、有毒、放射等危险物品(如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为特殊业态,确需使用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乙方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管理使用,并报甲方备案)。
(十)乙方不得使用铁路“路徽”和含有“铁路”“车站名”等字样、标识,作为企业名称、招牌、广告等行为。
(十一)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或几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十二)在确定租赁价格时乙方已进行了充分考虑且对地方政府征收或铁路企业拆除、使用、改造有预期,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承租方不得追索各种损失(含装修)。
(十三)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改善或增添的可移动设备、设施由乙方自行拆除搬出,因拆除设施、设备造成房屋毁损的,乙方应在返还房屋前恢复原状;乙方改善或增添的不可移动附属物乙方不得拆除,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予补偿。
(十四)乙方改善或增添设备、设施及附属物时,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必须符合消防、安全、环保和治安管理等规定。需要地方政府及铁路相关
部门审批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所有费用,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报甲方备案。
六、房屋的转让、转租及购买限制
(一)转租、转借约定
该房屋是否允许转租、转借(包括与其他承租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
☑不允许
□允许
□仅部分允许,允许转租、转借的范围为。
若允许或部分允许,转租、转借方案须报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的,乙方应将次承租(借)人基本信息(包括次承租(借)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租(借)期限、租(借)用途等)由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盖章后报甲方备案。乙方需对次承租(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且次承租(借)人不得再次转租、转借。
(二)甲方提前收回房屋,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
(三)鉴于本合同约定的出租房屋为铁路房屋,基于铁路房屋的特殊性(如福利房、房改房等),国家、相关部委及省市对铁路房屋产权转移存在限制性规定,若甲方将承租房屋进行出售或出租,乙方承诺不得以其享有优先承租权或购买权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权利主张。
七、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一)甲方应保证交付时的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二)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及设施、设备、家具和物品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 10 日内向对方主张。
租赁前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验收时的照片、图纸、影像等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留存,租赁期满后或合同终止时双方应对房屋进行再次验收,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并与租赁时留存的资料进行对比,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 10 日内向对方主张。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房屋首期租金及租赁保证金后,向乙方交付租赁的房屋。
(五)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连同房屋中所有不可移动附属物、设备和附加物归还甲方,需搬离房屋并清空房屋内属于乙方的可搬离物品,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第(七)的约定,将处于良好、清洁且适租状态的房屋交还甲方,除非甲方另有要求或本合同双方另有约定。
(六)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符合正常使用要求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视为乙方放弃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因此产生费用的,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年租金额 %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年租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因乙方发生第九条第(三)项行为之一的,乙方应按照合同年租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金等),每逾期一日,则应按上述逾期支付费用总额的 %支付甲方违约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已支付的租金,甲方不予退还;合同约定有装修免租期,乙方应根据未履约天数比例补交甲方免租期租金(未履约天数/合同总天数*装修期免租金额,在租赁保证金中冲抵,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同时乙方应该按合同年租金额 %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
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如期腾退并归还房屋。乙方逾期归还,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作为违约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延迟交付房屋期间的房屋租金及水、电、气、暖、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物业管理等费用。
5.乙方发生违约情形时,甲方主张权利所支出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该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费用。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一)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二)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税费变化的,双方可根据税费变化情况对合同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三)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或虽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但租(借)期限、租(借)用途等与甲方书面同意的方案不符或次承租(借)人再次转租、转借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抵押或任何形式的债务担保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4.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违禁物品。
7.逾期未支付按约定应当由乙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8.拖欠房租累计 30 日以上。
9.未提供真实信息,采取欺骗手段获得房屋承租权的。
10.以甲方或者其他铁路单位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使用铁路“路徽”和含有“铁路”“车站名”等字样、标识,作为企业名称、招牌、广告等行为)误导消费者的。
1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在租赁房屋土地范围内增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
12.租赁期间,乙方违反出租房屋《安全责任协议书》约定,收到公安机关或甲方及其上级管理单位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未在限期内进行整改的。
13.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需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政策、地方政府、甲方上级单位要求及铁路建设原因,需征用或收回租赁房屋及附属土地的;
2.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对租赁房产有铁路运输业务用途的;
3.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出租房屋损毁,且无法修复或者经过修复仍不能达到正常使用功能等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一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合同的解除而予以免除。
(六)除合同解除外,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本合同终止。
十、免责条件
(一)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二)因国家政策、市政及铁路建设需要、甲方上级单位明确要求征收、拆除(搬迁)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等基于非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继续使用该房屋时,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应无条件腾退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三)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十一、保密条款
(一)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约过程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缔约条件、谈判内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内容,除非提供方书面明确说明为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构成其“保密信息”。信息获取一方保证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信息免受公开,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该等保密信
息,并且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前述保密措施应合理并不得低于知悉一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护效果。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等保密信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
(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对方要求或在双方的业务关系终止时,应立即向对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该保密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三)任何一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
(四)上述保密规定不应当适用于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有书面记录可以证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该等信息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保密义务即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公开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从对该等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十二、不可抗力
(一)在合同履行结束之前任何时候,如果发生任何合同签订时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洪水、重大传染性疾病以及战争等不可抗力情形,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决定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
(三)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15 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 30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四)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三、通知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
面形式送达对方,受送达方应即时签收。如由于受送达方的原因不能送达 或受送达方拒绝签收的,送达方可采用挂号信或者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合同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变 更联系人或通信地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书面通知并影响 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诉讼文件的送达地址:
甲方确认的送达地址: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乙方确认的送达地址: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双方上述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本合同履行期间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诉讼仲裁文件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的法律文件送达。
十四、争议解决
(一)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约定采取下述第〔2〕种争议解决方式: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租赁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按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调解解决。
(二)仲裁、诉讼或调解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的其它部分。
(三)因争议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不限于仲裁费用、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采取财产保全的费用、公证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十五、合同生效条件及文本数量
(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执 2 份,乙方执 2 份。
十六、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书面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其补充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二)当甲方须以标的物抵押申请银行贷款时,乙方应给与积极配合。
(三)双方应各自按政府规定承担因准备和签署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律师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间因使用房屋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法律责任和经营管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治安消防、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同时与甲方签订出租房屋《安全责任协议书》,并独立处理其经营活动产生的法律纠纷。
1.乙方应认真履行双方签订的安全责任协议书中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2.乙方租赁房屋期间,承担房屋使用的安全注意义务,房屋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等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依法应当由房屋所有人、管理人承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因管理不善,如发生火灾、食物中毒或其他各项安全事故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全部赔偿。
3.甲方及其主管部门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情况下有权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
(五)双方应遵守有关防止贿赂的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方人员发生不正当的利益关系。
(六)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未经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不得转让,否则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相关税费。
(八)本合同任何条款被禁止或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该禁止、无效
或撤销不得影响合同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继续实施。附件一:房屋位置图
附件二:房屋(建筑物/场地)交接验收记录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甲方名称)与(乙方名称)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编号:)签署页。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签名)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年 月 | 日 | 年 月 | 日 |
附件二
房屋(建筑物/场地)交接验收记录
房屋(建筑物/场地)地址 | ||||||
合同编号 | 租赁面积(m2) | |||||
租赁用途 | ||||||
租赁起止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结构状况 | ||||||
主体结构 | 屋 面 | 室外墙体 | ||||
室内顶棚 | 室内墙体 | 室内地面 | ||||
房门材料 | 窗户材料 | 间 数 | ||||
附属设备设施 | ||||||
消防设施 | 消火栓(含水龙带、水枪) | 灭火器 | ||||
烟感探测器 | 喷淋装置 | |||||
电源 | 220V/380V | 电表读数 | 照明灯具 | |||
水表读数 | 煤气表读数 | |||||
其他事项 | ||||||
出租方(公章): 负责人签字:经办人: 联系电话: 交接时间: 年 月 日 | 承租方(公章): 负责人签字:经办人: 联系电话: 交接时间: 年 月 日 |
(本表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减)
安全责任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为明确治安、消防等安全责任,确保租赁房屋及承租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承租甲方位于
﹝建筑物及其建筑附属设备设施、场地安全管理责任﹞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以现状将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除主体结构外,乙方在租用期间对建筑物及其及附属设备设施出现的安全隐患负有维修、保护责任。未妥善维修、保护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乙方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二条 甲方有权对承租方的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应的资质进行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资质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有权要求承租方限期整改和补充提供,必要时可要求停业。
第三条乙方应严格执行《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改建,禁止埋、压、圈、占。乙方进行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建时,应先行向房屋所在地住建部申请报批,经住建部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验收合格不准使用。
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相关图纸以及向管理部门的报批验收手续,需同时报甲方审核备存,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不得擅自施工和使用,施工期间甲方有权进行监管、监督。
乙方承担改建改造过程中和投入使用后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乙方聘请的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材料选用国家批准生产经营的合格阻燃材料,施工程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规范要求。接受甲方对施工安全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依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应对租赁房屋发生以下案件与事故依法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一、各种治安事件、刑事案件。二、火灾事故。
三、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四、交通事故。
五、各种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案件事件。
六、噪音、废气、污染、扰民等环境保护事故。七、其它可能的责任事故。
第六条乙方负责做好租赁房屋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一、消防安全管理
(一)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和《安徽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提出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经常检查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做好日常防火工作。结合本房屋实际情况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经甲方同意后实施。
(二)建立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加强对本单位员工的防火安全教育,使员工明确防火责任,重视消防安全。
(三)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使员工掌握防火知识和一般的灭火方法,使其具有扑灭和控制初始火灾、组织疏散人员的能力,做到“四懂四会”(懂得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四)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护好消防设施,并按照规范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完好有效。灭火器应按规定定期检修。对消防设施要定期做试验,发现故障立即检修,确保完好。紧急疏散通道标志要清晰、醒目,随时保持畅通。
1.消防器材和工具的配备数量、型号。
2.监管责任人:。
(五)为防止火灾,严禁使用明火(如特种行业,有关部门批准除外)和电炉、“热得快”、“小太阳”等高危险性的器具。严禁室内存放汽油、
烯料、酒精及其它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和有毒有害物品。
(六)接受甲方及上级专业部门对防火工作的监督管理,接受消防监督检查,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阻挠和妨碍安全检查的进行。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在《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等中予以签认,并应在限定期限内解决,且采取有效消防安全管控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内外的安全。
(七)租赁使用房屋期间因管理问题引起的火灾,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八)由于乙方原因,甲方收到相关部门开具的《消防管理经济处罚通知书》的罚款金额由乙方承担,甲方从租赁保证金中进行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二、治安防范
(一)做好治安防范和治安管理工作,积极参与地区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租赁房屋实际情况制定《治安防范管理制度》。
(二)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制定和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法制观念和治安防范意识,防止发生治安刑事案件。
(三)加强对财务金融部门的安全管理,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采取技术防范措施。
(四)保证保安人员的数量和质量;建立保安工作管理制度。
(五)接受甲方对治安管理的监督,接受治安监督检查。对甲方发出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中指出的治安隐患问题,应在限定期限内解决。
(六)因治安责任所造成的损失、罚款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三、保证安全生产,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一)遵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做好安全生产经营工作。
(二)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完善的安全保证措施,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三)特殊工种岗位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按规定定岗定编,持证上岗,进行操作证的复审,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四)对压力容器及其它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定期检验,保证设备运行完好,防护措施齐全,防护功能灵敏有效。
(五)接受甲方对安全工作的监督,接受监督检查。
(六)在租赁房屋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
四、维稳工作
(一)乙方应避免因自身及第三方的经济与法律纠纷或社会组织及人员之间的矛盾纠纷等造成的在该租赁房屋区发生的群体事件,及时研究并解决发现的不稳定问题和维稳隐患。
(二)接受甲方对维稳事项的监督,对甲方发现并提醒、提出的维稳隐患应及时进行解决。
第七条乙方应制定“突发事件紧急救援预案”,明确发生火灾或突发事件时人员疏散方法。一旦发生火情或其它安全问题,承租方有义务及时报警,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护事故现场,保存有关证据。
第八条乙方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隐患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第九条租赁用途为特殊业态需要使用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管理使用,并报甲方备案。
第十条如因乙方原因(包括故意、过失等)引发火灾险情或严重治安问题,甲方将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处理。
因乙方管理不善而发生各种案件、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与《房屋租赁合同》具有相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