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生产销售226B 产品及其配件,并提供售后服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山东巨力 公告编号:2009-06
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预计2009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种类 | 关联方 | 内容 | 09年预计发生额 |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 08年发生额 |
销售 | 潍柴动力 | 零部件等 | 410,000,000.00 | 20.1% | 259,250,676.28 |
潍柴进出口 | 发动机等 | 250,000,000.00 | 14.2% | 172,371.578.09 | |
小计 | 660,000,000.00 | 34.3% | 431,622,254.37 | ||
购买 | 潍柴动力 | 发动机 | 130,000,000.00 | 6.3% | 36,111,864.70 |
潍柴动力 | 毛坯 | 200,000,000.00 | 9.8% | 151,321,814.3 | |
潍柴进出口 | 零部件等 | 25,000,000.00 | 1.2% | 2,787,863.25 | |
潍柴道依茨 | 发动机 | 100,000,000.00 | 4.9% | 68,574,477.13 | |
重庆潍柴 | 毛坯 | 70,000,000.00 | 3.4% | 45,963,249.91 | |
小计 | 525,000,000.00 | 25.6% | 304,759,269.29 | ||
其他 | 潍柴控股 | 动能 | 7,000,000.00 | 58.3% | 5,960,630.36 |
潍柴控股 | 综合服务 | 1,200,000.00 | 76.9% | 953,936.87 | |
重庆潍柴 | 动能 | 5,000,000.00 | 41.7% | 3,607,593.54 | |
重庆潍柴 | 综合服务 | 4,000,000.00 | 23.1% | 2,870,376.20 | |
小计 | 17,200,000.00 | 100% | 13,392,536.97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柴控股”)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山东潍坊市奎文区民生东街26 号注册资本:人民币12亿元;
经营范围: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对外投资;企业经济担保;投资咨询;规划组织、协调管理集团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以上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性项目,需资质许可的凭资质许可证开展经营)。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目前,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84,465,500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30.59%,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一)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履约能力强,对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
4、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预计2009年公司与该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8,200,000.00元。
(二)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柴动力”)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000 xx注册资本:人民币52065.3552 万元
经营范围:柴油机及配套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维修;进出口。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潍柴动力14.19%的股份,为其大股东,因此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生产经营形势良好,履约能力强,对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
4、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预计2009年公司与该关联方发生的采购类、销售类关联交易总额分别为 330,000,000.00元、410,000,000.00元;
(三)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柴进出口公司”)
注册地址:潍坊xx开发区福寿东街197 号甲注册资本:2000 万元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同时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也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其为公司的关联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销售形势良好,履约能力强,对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
4、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预计2009年公司与该关联方发生的采购类、销售类关联交易总额分别为 25,000,000.00元、250,000,000.00元;
(四)潍坊潍柴道依茨柴油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柴道依茨”)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潍坊市奎文区北宫东街121 号注册资本:2000 万德国xx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226B 产品及其配件,并提供售后服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0%的股权,同时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也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其为公司的关联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生产经营形势良好,履约能力强,对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
4、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预计2009年公司与该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100,000,000.00元。
(五)重庆潍柴发动机厂(以下简称“重潍柴”)
注册地址:重庆市xx区德感镇前进街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柴油发电机及水泵机组、汽车配件、工程机械;销售柴油机。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重潍柴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其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生产经营形势良好,履约能力强,对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
4、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预计2009年公司与该关联方发生的采购类关联交易总额为7,000,000.00元,其他关联交易总额为9,000,000元。
三、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和协议签署情况 1、在销售类关联交易中:
(1)根据《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及提供加工服务框架协议》,由潍柴动力向公司采购柴油机零部件、原材料、钢材、废金属等相关产品,公司向潍柴动力提供加工服务;货物和服务按照市场价格定价,或/及按照公平和合理原则约定,由潍柴动力以现金向公司支付价款;
(2)根据《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销售及购买框架协议》,公司向潍柴进出口公司销售的柴油机及配件按照公司发动机供货时产品对外销售的市场价格计价。
2、在采购类关联交易中:
(1)根据《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供货框架第四补充协议》,公司从潍柴动力采购的发动机,按照关联方供货时该产品对外销售的市场价格计价;
(2)根据《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中速柴油机零部件毛坯供货框架补充协议》,公司按照生产成本加不超过20%的溢价从潍柴动力购买中速柴油机零部件毛坯;如果按照该等方法确定的价格与市场相比较低,
则公司按照市场价格从潍柴动力购买中速柴油机零部件毛坯
(3)根据《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销售及购买框架协议》,公司从潍柴进出口采购的进口件,按照关联方供货时该产品对外销售的市场价格计价;
(4)根据《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潍坊潍柴道依茨柴油机有限公司柴油发动机买卖框架协议》,公司从潍柴道依茨采购的发动机,按照关联方供货时该产品对外销售的市场价格计价;
(5)根据《重庆潍柴发动机厂与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中速机零部件毛坯买卖框架协议》,公司向重潍柴采购的毛坯零部件的定价原则按生产成本另加5%的溢价,若该等方法确定的价格高于市场价,则按市场价采购。
3、在其他类交易中:
(1)根据公司与潍柴控股、重潍柴签订的《动能服务协议》,潍柴控股和重潍柴向公司提供动能服务定价原则为:如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费用(如有)。市场价格应按下列标准考虑后确定:在山东省或重庆市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无须考虑其他因素)或者价格的平均值(如果当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无须考虑其他因素)或者价格的平均值(如果当提供类似服务的第三方不止一个时);
(2)根据公司与潍柴控股、重潍柴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潍柴控股、重潍柴向公司提供的综合服务定价原则为:如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有关部门的定价,其价格按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执行;如没有国家及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定价,其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原则执行,也不应超过独立第三方应付给潍柴控股、重潍柴的费用(如有)。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
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发展。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重较小,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审议程序
(一)公司就上述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已经签订了相应的关联交易协议,并依法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表决过程中严格履行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要求,有关决议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进行了公告披露。
(二)独立董事意见
x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议,发表如下意见: 1、董事会审议了《公司与关联方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值》,审议程序
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2009 年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在销售类关联交易中:
(1)公司与潍柴动力签署了《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及提供加工服务框架协议》,由潍柴动力向公司采购柴油机零部件、原材料、钢材、废金属等相关产品,公司向潍柴动力提供加工服务;
(2)公司与潍柴进出口公司签署了《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销售及购买框架协议》,由公司向潍柴进出口公司销售柴油机及配件。
2、在采购类关联交易中:
(1)公司与潍柴动力签署了《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供货框架第四补充协议》,公司从潍柴动力采购发动机;
(2)公司与潍柴动力签署了《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中速柴油机零部件毛坯供货框架补充协议》,由公司从潍柴动力购买中速柴油机零部件毛坯;
(3)公司与潍柴进出口签署了《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销售及购买框架协议》,公司从潍柴进出口采购进口件;
(4)公司与潍柴道依茨签署了《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潍坊潍柴道依茨柴油机有限公司柴油发动机买卖框架协议》,公司从xxxxxxxxxx;
(0)公司与重潍柴签署了《重庆潍柴发动机厂与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中速机零部件毛坯买卖框架协议》,公司从重潍柴采购毛坯零部件。
3、在其他类交易中:
(1)公司与潍柴控股、重潍柴签订《动能服务协议》,潍柴控股和重潍柴向公司提供动能服务;
(2)公司与潍柴控股、重潍柴签订《综合服务协议》,潍柴控股、重潍柴向公司提供综合服务。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与重庆潍柴发动机厂、潍柴动力签订的《委托加工补充协议》;
2、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4、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5、本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6、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7、本公司与潍柴厂、潍柴动力签订的《供货框架补充协议》;
8、本公司与潍柴动力签订的《供货框架第四补充协议》;
9、本公司与潍柴动力、潍柴(潍坊)备品资源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及提供加工服务框架协议》
10、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11、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12、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