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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84 证券简称:海默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转让协议概述
2023 年 1 月 3 日,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xxx及其一致行动人xxx和xxx与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山东新征程”)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控股股东xxx及其一致行动人xxx和xxx,拟将持有的海默科技 20,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 5.20%)转让给山东新征程。上述协议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二、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 1(转让方 1):xxxx方 2(转让方 2):xxxx方 3(转让方 3):xxx
xx(受让方):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
2、签订时间
甲方(甲方 1、甲方 2 及甲方 3 的合称)与乙方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3、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本次股份转让的相关事项,在原《股份转让协议》基础上达成本补充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1)双方同意,对原《股份转让协议》第 4 条款涉及的乙方有权提名董事的情况进行修改:
原《股份转让协议》第 4 条款约定如下:
1)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 7 名(含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乙
方有权提名 3 名非独立董事及 2 名独立董事,上市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现双方同意对上述条款修改如下:
1)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 9 名(含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乙
方有权提名 4 名非独立董事及 2 名独立董事,上市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2)双方同意除本补充协议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股份转让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3)本补充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股份转让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股份转让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自甲方签字且乙方签 署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