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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
辅导工作总结
辅导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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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工作总结材料目录
一、辅导工作总结报告
二、发行人对辅导机构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三、辅导机构对发行人配合辅导工作开展的评价意见 四、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对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五、发行人、辅导机构相关承诺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公开承诺
(二)辅导机构公开承诺
一、辅导工作总结报告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总结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浙江证监局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辅导机构”)与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荣亿精密”或“发行人”)签订了《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聘请中德证券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辅导机构。
中德证券于2020年12月向贵局报送了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申请材料;于2021年3月向贵局报送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于2021年6月向贵局报送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目前辅导工作已经完成,中德证券将本次辅导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时间
2020年12月至2021年8月。
二、辅导机构及辅导工作小组人员的组成情况
根据中德证券与发行人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中德证券指派xxx、xxx、xx、xxx、xx、xxx、xx等7人组成专门的辅导工作小组,开展辅导工作。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情况如下:
xxx女士,注册保荐代表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硕士。曾供职于山西证券投资银行部、中关村证券固定收益部。曾负责或主要参与的项目有:法狮龙(605318)主板 IPO 项目、恒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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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603985)主板 IPO 项目、通合科技(300491)创业板 IPO 项目、福星晓 程(300139)创业板 IPO 项目、启明星辰(002439)IPO 项目、宏达经编(002144) IPO 定价发行与上市、露天煤业(002128)IPO 定价发行与上市、科陆电子(002121) IPO 定价发行与上市;包钢股份(600010)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宏达高科(002144)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豫能控股(001896)“920”股权收购项目财务顾问。具有 16 年以上投资银行工作经验。
xxxxx,注册保荐代表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硕士。曾负责或主要参与的项目有:恒润股份(603985)主板IPO项目、法狮龙(605318)主板 IPO 项目、荣科科技(300290)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xx先生,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硕士研究生,曾供职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负责或主要参与的项目有:xxxx(000000)主板 IPO项目;宝信软件(600845)2014年、2015年两次非公开发行项目;华宝股份
(300741)创业板IPO项目,上峰水泥(000672)重组上市项目、山鹰纸业(600567)重组上市项目等。具有10年以上投资银行工作经验。
xxx先生,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副经理,硕士研究生。曾负责或主要参与的项目有:直真科技(003007)IPO项目、兖州煤业(600188)非公开发行项目;启迪古汉(000590)非公开发行持续督导、太极实业(600667)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xxxx(000000)配股持续督导等。
xx女士,2012 年 8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职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担任高级审计员,2015 年 8 月至 2020 年 11 月任职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板块担任项目经理,2020 年 11 月至今任职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行部担任副经理。曾参与飞凯材料创业板 IPO 审计项目、正元地信科创板 IPO 项目、精诚科技新三板挂牌项目、峻岭能源新三板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核集团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项目等。
xxx先生,法律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非执业律师。2020年 7 月起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现就职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担任副经理。
xx先生,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澳大利亚xx大学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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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曾负责或主要参与的项目有:恒润股份(603985)IPO 项目、法狮龙(605318) IPO 项目、宏达高科(002144)非公开发行项目等。具有 9 年以上投资银行工作经验。
三、发行人接受辅导的人员
(一)荣亿精密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二)荣亿精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持有荣亿精密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四)浙江监管局及双方认为有必要参加辅导的其他人员。四、辅导内容
x次辅导的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荣亿精密的实际情况及国家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本次辅导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各方面:
(一)进行法规知识学习或培训,使接受辅导的人员理解精选层挂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二)督促荣亿精密按照有关规定初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基础,促进接受辅导的人员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三)核查荣亿精密在公司设立、股权设置和转让、增资扩股、资产评估、资本验证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四)督促荣亿精密实现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主营业务突出,形成核心竞争力;
(五)核查荣亿精密是否按规定妥善处置了商标、专利、土地、房屋等的法律权属问题;
(六)督促荣亿精密规范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系;
(七)督促荣亿精密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八)督促荣亿精密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体系,杜绝会计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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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督促荣亿精密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计划,并制定可行的募集资金投向及其他投资项目的规划;
(十)对荣亿精密是否达到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协助荣亿精密开展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准备工作;
(十一)由中德证券、荣亿精密双方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商确定并以书面确认的其他内容。
五、辅导方式
对荣亿精密的辅导工作,将贯穿于公司整个公开发行及在精选层挂牌工作的全过程,辅导机构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就公司机构设置、以及企业发展规划、行业前景、市场情况等问题相互交流,共同学习。除了这种日常的交流辅导之外,本次辅导还将采取下列方式进行:
(一)集中授课
采取集中授课方式,组织讲授《公司法》、《证券法》、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挂牌规则和有关规定、上市公司治理相关规定等证券法规、政策以及证券知识。
(二)专题研讨和案例分析
在集中授课的基础上,组织辅导对象,结合公司治理、独立性、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公司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论证、公司目前存在的风险及其拟采取的对策等进行专题讨论和案例分析,使辅导对象熟悉公司治理、发行、上市各个环节的工作,不断加深对证券发行上市法规政策的理解。
(三)问题诊断和中介机构协调会
对公司规范运作中可能出现的重要问题进行诊断分析,并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研究解决方案。
(四)务实指导
辅导小组将指导和协助公司进行有关申报材料的制作。
(五)书面考试
为检验辅导工作的效果,巩固辅导成绩,在辅导工作内容已基本实施完毕后,辅导人员将参加浙江证监局组织的书面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应及时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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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
x次辅导工作分为前期、中期和后期等三个工作阶段。第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是摸底调查、汇总问题,全面形成具体的辅导方案并开始实施;第二阶段的工作重点在于集中学习和培训,诊断问题并加以整改;第三阶段的工作重点在巩固辅导成果,进行考核评估,做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申请文件的准备工作。
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和公司均认真履行了辅导协议的相关约定,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地开展了辅导工作。中德证券在辅导过程中严格按照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开展辅导工作,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执行情况良好,辅导人员通过审阅公司内部文件、搜集相关外部资料、与内部人员进行谈话等方式,细致全面地考察了公司经营管理以及规范运行的基本情况,对公司运营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并督导公司落实整改要求。
公司及其接受辅导的人员积极配合辅导机构的辅导工作,为辅导工作提供了必要的工作场所,协调各部门并指导专人统筹配合辅导工作,及时提供公司经营管理的相关资料,并协助辅导人员与外部相关单位进行沟通交流。在遇到重大问题时,能够主动与辅导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探讨解决方案,对各中介机构提出的规范运作建议和整改方案,公司高度重视,能够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研究并尽快落实。
综上所述,本次辅导工作在相关各方的积极配合下,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辅导协议要求顺利推进,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得到了较好的执行。
七、辅导机构对辅导人员勤勉尽责及辅导效果的自我评估结论
中德证券高度重视本次对发行人的辅导工作,委派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组成辅导工作小组从事具体辅导工作。
辅导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针对发行人的自身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明确的辅导内容、辅导计划及其实施方案;认真收集、全面核查了发行人的各类文件资料,将有关资料及重要情况汇总建立了辅导工作底稿;及时向贵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登记材料、辅导工作进展情况等材料,采取多种方式对辅导对象及接受辅导人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辅导培训;及时与公司有关人员沟通、了解企业情况,组织多次中介机构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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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会,讨论公司在内控制度、业务、财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本次辅导,中德证券辅导小组已经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到了勤勉尽责、诚实信用,在发行人的积极配合下,顺利完成了各项辅导工作,达到了良好的辅导效果。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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