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TJBH-2024-D-0001)
天 津市滨海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滨海文化商务中心餐饮服务项目
招 标文件
(项目编号:TJBH-2024-D-0001)
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4.1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
第三部分投标须知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受天津市滨海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滨海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滨海文化商务中心餐饮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本项目为远程招投标,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供应商参加投标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和电子签章。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中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滨海文化商务中心餐饮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TJBH-2024-D-0001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餐饮服务,合同履行期限3年。
三、项目预算
第一包:540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5日,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网址: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下载招标文件。
2. 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电子签章办理办法:
(1)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内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窗口联系电话:022-24538316。
(2)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gys_login.jsp)点击“申报注册”,完成网上注册。
(3)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及电子签章办理:参见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服务指南--供应商注册、领取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制章的流程。
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电话:400-0566-110或022-24538059。
电子签章办理联系电话:022-24538316。
(三)下载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请于网上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取消投标。
七、网上应答时间
2024年1月8日9:00至2024年1月30日8:30,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进行应答并提交。
网上应答帮助链接:http://tjgpc.zwfwb.tj.gov.cn/webInfo/getWebInfoListForwebInfoClass.do?fkWebInfoclassId=W008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30日8:30。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方为有效投标。
(二)投标方式:本项目投标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九、开标时间及方式
(一)开标解密时间:2024年1月30日8:30至9:30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
(二)开标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完成开标解密。
(三)网上开标公示时间:2024年1月30日9:30至12:00。投标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自行查看开标信息。
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营口道468号
(三)联系人:刘春雪
(四)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
(五)对外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六)咨询服务电话:
1. 供应商注册、电子签章办理咨询:022-24538316
2. 采购文件咨询:022-25866129
3. 网上应答操作咨询:022-24538309
4. 解密操作咨询:022-24538309
(七)邮箱:bhzfzcb@tj.gov.cn
十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大连东道1060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辛昆 高旺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65251581
十二、质疑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采购人针对采购文件质疑受理:
1.联系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联系人:辛昆 高旺
3.联系方式:18522387118
4.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大连东道1060号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024年1月8日
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
一、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福利、社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服装费、办公费、企业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最终优惠价格。
3.验收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二)时间、地点要求
1. 时间要求:合同规定的服务起始之日起3年的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服务人员进场服务(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三)付款方式
按季度付款,下季度15日前支付上季度服务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五)验收方法及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二、技术要求
★(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等均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
★(二)投标人须承诺一旦中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加班费和福利费、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三)投标人须承诺相应专业人员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持证上岗。
(四)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三、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第一部分 价格(10分) |
分值 |
||
1 |
价格 |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10 |
第二部分 客观分(51分) |
分值 |
||
1 |
投标人业绩 |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投标人曾实施的非住宅物业服务(含餐饮)服务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A. 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期限(合同服务起始日期为2020年1月1日或以后,且已经履行至少1年的时间)、服务内容。 B.上述合同履行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上述合同甲方单位公章或上述合同中的甲方印章)。 每个业绩2分,最多10分 注: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同一用户的业绩,只认定其中一个为有效业绩。 |
10 |
2 |
投标人相关证书评价 |
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HACCP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具备1个证书得1分,最高5分 |
5 |
3 |
派驻项目经理评价 |
投入的项目经理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开标日当月或上一月的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1)提供项目经理毕业证书扫描件,该项目经理具本科或以上学历的:2分,其他:0分; (2)提供项目经理用户服务证明扫描件(加盖用户单位公章),用户服务证明能表明该项目经理具备三年(含三年)以上非住宅餐饮管理经验的:2分,其他:0分; (3)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扫描件,该项目经理年龄在40周岁或以下的:1分,其他:0分; |
5 |
4 |
派驻部门主管评价 |
投入的部门主管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部门主管、姓名、开标日当月或上一月的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1)提供餐厅主管由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为餐饮服务人员颁发的健康证扫描件的:1分,其他:0分; (2)提供行政总厨由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为餐饮服务人员颁发的健康证扫描件的:1分,其他:0分; (3)提供宴会厨师长由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为餐饮服务人员颁发的健康证扫描件的:1分,其他:0分。 |
3 |
5 |
派驻服务人员评价 |
(1)承诺全部服务人员均满足项目需求书人员岗位要求且身体健康得10分,否则0分; (2)厨房设备管理员:拟投入本项目的厨房设备管理员同时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和《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且提供上述人员上述证书扫描件,每个合格的证书扫描件得2分,最多2分; (3)厨房设备管理员:提供上述厨房设备管理员(已提供合格证书扫描件的)开标日当月或上一月的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每个合格的人员社保证明扫描件得1分,最多1分; (4)餐饮人员:拟投入本项目的餐饮人员具备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且提供上述人员上述证书扫描件,每个合格的证书扫描件得1分,最多6分; (5)餐饮人员:提供上述餐饮人员(已提供合格证书扫描件的)开标日当月或上一月的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提供合格的人员社保证明扫描件得1分,最多6分。 |
25 |
6 |
人员培训方案 |
人员培训方案应包含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目标、言行规范、仪表仪容、公众形象等。 每提供上述1项内容的得0.5分,最多3分。 |
3 |
第三部分 主观分(39分) |
分值 |
||
1 |
针对本项目特点的人员、岗位配置方案评价 |
人员配置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无瑕疵:6分; 人员配置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5分; 人员配置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4分; 其他:0分; |
6 |
2 |
针对本项目特点的专业化管理方案评价 |
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无瑕疵:6分; 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5分; 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4分; 其他:0分; |
6 |
3 |
针对本项目特点的重点、难点的理解评价 |
理解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无瑕疵:6分; 理解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5分; 理解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4分; 其他:0分; |
6 |
4 |
针对本项目特点的应急预案评价 |
至少包含当出现不可预知紧急情况时(例如停水停电、极端天气、群体事件、自然灾害等,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列举),如何保证服务正常运转的措施,临时增配人员设备、现有人员岗位职责临时增加、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配合等措施。 预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无瑕疵:6分; 预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5分; 预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4分; 其他:0分; |
6 |
5 |
针对本项目特点的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评价 |
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无瑕疵:6分; 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5分; 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4分; 其他:0分; |
6 |
6 |
针对本项目特点的人员稳定性方案评价 |
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无瑕疵:6分; 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5分; 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4分; 其他:0分; |
6 |
7 |
价格测算方案评价 |
价格测算方案评价,根据投标文件报价情况综合评定,其中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应在投标文件中对人员保险、公积金缴纳类别及测算标准另附说明,如有人员享有优惠政策,须将享有优惠政策的批准文件和政策文件一并提供,否则不予认定 投标报价在不超采购预算的前提下,其合理性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分中予以考虑。 价格测算方案科学合理:3分; 价格测算方案合理性方面存在1处瑕疵:2分; 价格测算方案合理性方面存在2处瑕疵:1分; 未提供测算方案或方案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或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应缴未缴的:0分。 |
3 |
合计 |
100 |
||
注: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四、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一)投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C 投标文件的编制”中的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格式参照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及基本情况
滨海文化商务中心餐饮服务项目位于滨海新区大连东道1060号2号楼。2号楼建筑结构为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约32364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568平米,地下建筑9796平米。餐饮项目区域分布在2号楼地上一层、二层区域和地下一层,具体为:
一楼餐厅及备餐区:在地上一层,边界线北至建筑内墙体边界,南至内侧通道门一线,东、西两侧至外侧通道门一线。
二楼餐厅及宴会接待区:在地上二层,边界线为机关办公区以北区域。其中,承担会见功能的房间除外。
食材加工及仓储库存区:在地下一层,北至2号车库收菜口坡道北侧墙体一线,南至东北角卫生间旁边木门墙体一线,东、西两侧至建筑内墙体边界及附属的隔油池用房和该区域外的业务附属用房。
二、投入人员岗位及每个岗位的需要人数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要求 |
工作时间 |
1 |
项目经理 |
1 |
4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优先,至少3年餐饮服务、非住宅项目管理经验。常驻项目现场,不得兼管其他项目,全权代表餐饮服务公司与采购人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承包区域服务工作达到管理要求。 |
正常班,每天8小时工作制 |
2 |
餐饮(含主管) |
191 |
管理岗位餐厅主管1名,至少3年以上大型餐饮管理经验;具备有效健康证。 行政总厨1名,具备有效健康证。 宴会厨师长1名,具备有效健康证。 厨师岗位:其余厨师队伍(宴会厨师、大锅厨师)中包括一级厨师不少于10人,二级厨师不少于20人,特色风味小吃厨师不少于30人,回民厨师1名,西餐厨师1名,中、西式面点师不少于4名。 非厨师岗位:设置专职营养师1名;专职食品安全员检验管理员1名,综合安全管理员1名,厨房设备管理员1名,厨房设备维修员1名,以及其他服务岗位。 专职营养师具备有效健康证。 食品安全员检验管理员具备有效健康证。 厨房设备管理员同时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 食堂服务员要求具有初中以上学历,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男女比例为1:9,其中设置2名特服员,负责重要宴会的迎宾与接待,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容貌端庄,体形匀称,形象气质佳,身高170CM以上,女性年龄26岁以下,具有3年以上酒店餐饮服务经验,另设小卖部服务人员5名。 配置专业厨余垃圾清理队伍,负责餐厅餐食回收,物料垃圾分类和清理搬运工作。能够熟练操作餐厨垃圾处理设备,实现食堂垃圾分类管理和厨余垃圾100%无害化处理。 |
正常班,每天8小时工作制 |
合计 |
192 |
|
|
三、服务项目
1.负责滨海文化商务中心餐饮服务,包括食品原料采买、仓库管理、冷热食品加工、餐具清洁、餐厅清洁及设施设备维护、油烟管道清洁、餐厅服务、小卖部零售、餐厅消杀等与餐厅相关工作;
2.做好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管理、秩序保洁、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日常保养维修、安全检测等工作,电梯、消防、空调运行维护保障除外。
四、工作职责及服务标准
(一)餐饮服务
1.服务内容
为工作人员提供早餐、午餐、晚餐、接待用餐、加值班用餐。可制作大、中、小型自助餐。负责厨余垃圾的回收处理。
2.服务标准
(1)菜肴搭配合理,营养膳食,适合大多数人的口味,并掌握好供应时间节点,按需操作和供应,同时减少浪费。
(2)把好食品和原辅料卫生质量关,坚决杜绝不洁和变质食品及菜肴进厨房、上餐桌,发现质量问题立即撤换并进行调查核实,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消除影响。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人员要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3)餐饮服务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
(4)工作人员上岗着装统一,衣帽整洁,戴好口罩,佩戴工号牌;不在食品加工区域和餐饮供应场所吸烟。
(5)餐厅保持清洁,门窗光亮,空气清新、畅通;桌椅干净无尘,地面清洁,有饭菜打翻及时清理;餐具严格消毒,无污垢、无异味。
(6)发生投诉虚心听取意见或建议,核实后及时整改、提升,争取投诉者的谅解。
3.服务要求
(1)餐饮采取服务型模式,零利润销售(中标方需向招标方提供真实有效证明材料)。
(2)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餐饮管理服务方案。
(3)餐厅管理以满足机关工作人员的餐饮需求为基础,通过建立有序运转的服务支持系统,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餐饮服务和人性化管理,与高标准的整体要求相适应。
(4)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原材料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工作规程、工作计划、考核标准等制度体系。招标方负责对餐厅工作进行监督和管控,随时对餐厅的卫生、管理、服务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和实施测评考评制度,对餐厅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中标方有接受招标方对食堂工作提出建议并及时纠正改进的义务。
(5)菜品样式多种选择,营养搭配科学合理。具备开发各种饭菜花色品种的能力,满足不同层次就餐者需求。根据季节变化,不断创新提供特色餐饮。
(6)正确使用与维护厨房设备,做好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加强日常管理,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防止事故发生,严禁人为损坏。每日检查厨房设备设施的运转情况和卫生情况,每日对用水、用电设备进行巡查,每日对燃气灶具开关、燃气管、减压阀等部件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故障和安全隐患及时联系燃气公司及相关工程部门进行维修,确保燃气灶具安全使用。
(7)餐(炊)具清洗标准和操作规程完善,保持餐(炊)具清洁卫生;控制好餐(炊)具破损率及洗涤剂、清洁物品的消耗量。单间、粗加工区、冷藏室、厨房、面点间、洗碗间等各部位卫生责任明确,做到无污迹、无油渍、无异味。物品摆放有序、规范,建立并执行卫生包干制及每日检查制度。
(8)执行国家食品卫生制度和标准,抓好食品卫生和安全工作,加强餐饮部门人员安全防范、消防教育培训及演练,确保餐厅厨房安全。认真记录并保持库房规定的温度、湿度,做到防火、防潮、防霉变。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采购食品原材料,严禁采购腐败变质和过期食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保持常温食品和冰箱存放食品卫生。合理储存食品,做到餐具和食品生熟、荤素分开,防止生熟食品交叉污染。
(9)招标方负责办理餐厅营业的卫生许可证,中标方负责办理食堂员工的健康证,保证所有人员持证上岗,并定期体检。
(10)食堂内各种物品表面的清洁和消毒。地面:无污渍,湿式清洁,消毒液擦洗,每日2 次;墙面:无污染,清水和消毒液清理,每周1 次;操作间内物品表面:无污染,清水或消毒液擦拭清洗,每日1-2 次;卫生间:门把手、水龙头、门窗、洗手池、便池随时保持清洁,抹布、拖把明确标记,厨房和餐厅用品严格区分,不得混用,每次使用后冲洗消毒。便器清水冲洗后,使用洁厕灵刷洗外围,随时保持清洁。
(11)接受卫生防疫部门不定期对食堂卫生进行防疫检查,接受食品检验检测部门对原材料及成品的食品安全检查,接受招标方对原材料及成品价格的检查。
(二)小卖部服务
1.服务内容
为机关工作人员提供小卖部服务,根据员工需要,可订购商品。
2.服务标准及要求
(1)服务人员服饰整洁、佩证上岗、举止文明、端庄大方、文明礼貌。人员上岗前须经健康体检合格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取得健康合格证。
(2)按照机关工作人员对小卖部商品的需求特点组织货源。
(3)对上柜的商品加强质量管理,建立现场巡查制度,定期检查商品质量,及时处理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记录处理结果。
(4)对限期使用的商品,入店时对商品保质(保存)期限应予以控制,并作好记录。
(5)对临近保质(保存)期的商品,内部应有预告警示制度,限期内无法出售的商品应做好撤库和下架工作。
(6)变质或感官异常的商品不得销售。
(7)应建立包括商品购进、配送、补货、销售、收款等环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控制系统。
(8)小卖部低利润经营,商品价格和营业利润必须低于市场的商品价格和营业利润,定期向招标方提供商品进货价格和售卖价格,经营行为必须服从招标方管理。
五、项目管理要求
(一)思想政治要求
1.服务公司员工具备与机关干部同等的思想政治觉悟
服务公司所体现和代表的是机关的管理与服务机构,机关所有人员包括餐饮服务人员都代表着政府机关的形象。服务公司必须服从领导和指挥,服务公司人员特别是管理人员、骨干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要加强思想政治学习,了解和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修养。
2.具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警惕性
服务公司员工除执行本岗职能外,同时也是政府机关安全的守卫者,对于进入管理区域的每个陌生人都要提高警惕,对询问大楼内部情况和政务事项时,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不能擅自接受询问。严格遵守《保密守则》等相关保密制度。
3.加强政治思想教育
按照党的组织制度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学习制度。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经常性的政治思想教育,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广大员工的政治思想觉悟。
(二)保密管理要求
1.上岗前的保密管理
一是进行政治审查。服务公司录用工作人员前必须对所录用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年龄、籍贯、家庭住址、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基本情况、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审查意见和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审查意见。二是签订保密协议。服务公司人员上岗前,组织所有录用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书。三是上岗前保密培训。由服务公司组织,对所有从业人员集中进行岗前保密培训。重点岗位(合同另行明确)服务人员应具有坚定政治立场,并优先考虑中共党员、退伍军人。
2.在岗的保密管理
一是制定保密制度。服务公司必须参照机关单位,制定相应保密制度。二是建立信息档案。服务公司应建立从业人员信息档案,对各类别人员分类管理,在人员职位、岗位变动时,及时做好档案变更记录,便于相关部门检查管理。三是开展保密教育。服务公司应每周对从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
3.离岗的保密管理
服务公司在从业人员解聘、辞职前应与从业人员签订离岗保密承诺书,并对其离岗后提出保密要求。
(三)管理制度要求
中标方应制订切实可行的餐饮管理规章制度、各岗位工作计划、工作流程、应急预案、员工守则等,负责抓好员工政治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加强班组建设,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在企业管理制度中要有完善的培训制度、严格的保密教育培训制度及符合项目需要的针对性教育,不断培养员工政治意识和政治素养,在企业中营造良好政治氛围。
(四)管理人员要求
中标方派驻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如项目经理、部门经理、主管、岗位负责人等,要有3年以上餐饮服务、后勤服务工作经验及较好业绩。
(五)服务人员要求
1.服务人员按岗位要求统一着装、言行规范,仪容仪表端庄。
2.餐厅人员要求:食堂主管1名,至少3年以上大型餐饮管理经验;专职营养师1名,行政总厨1名,宴会厨师长1名,员工餐厨师长1名;厨师队伍中包括一级厨师不少于10人,二级厨师不少于20人,特色风味小吃厨师不少于30人,回民厨师1名,西餐厨师1名,一级面点师不少于4名。管理岗位设置专职食品安全员检验管理员1名,综合安全管理员1名,厨房设备管理员1名,厨房设备维修员1名。食堂服务员要求具有初中以上学历,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男女比例为1:9,其中设置2名特服员,负责重要宴会的迎宾与接待,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容貌端庄,体形匀称,形象气质佳,身高170CM以上,女性年龄26岁以下,具有3年以上酒店餐饮服务经验,另设小卖部服务人员5名。配置专业厨余垃圾清理队伍,负责餐厅餐食回收,物料垃圾分类和清理搬运工作。能够熟练操作餐厨垃圾处理设备,实现食堂垃圾分类管理和厨余垃圾100%无害化处理。
(六)应急服务要求
当出现不可预知紧急情况时(如停水、停电、停气、极端天气、群体事件、自然灾害等),保证服务正常运转,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增配人员、临时调集设备、现有人员岗位职责临时增加、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配合等。
(七)人员稳定性要求
服务期内,有员工入职、辞职、辞退、岗位调整等变动情况,必须报经招标方审批,人员更换率不得超过1%/月,人员总数不得低于采购需求。
(八)其他要求
1.本项目招标期为3年。如下一年度招标方财政预算未予批复下达,或因招标方管理政策调整,不再需要中标方在中标合同服务期内延续服务,本项目形成的服务合同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终止。
2.新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建立服务考核制度,对中标方服务管理不符合本招标需求和考核指标的下发整改通知,对整改不力的,招标方有权对服务费支付暂缓或核减。
3.中标方须严格执行承担本招标需求中各项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但不限于本招标需求中规定的服务项目。服务中涉及到国家政策和政府部门工作部署(如各级对口扶贫帮扶采购支援等),以及招标方提出的阶段性工作、专项工作,中标方须严格执行落实。
4.招标方有权确定重点工作岗位人员的录用沿用。服务人员根据各工作岗位的性质,须持有相关岗位的专业技术证书。
5.如遇国家政策或甲方管理需求调整,甲乙双方可根据项目管理实际情况进行合同变更。
(九)进驻和接管要求
中标(成交)后,及时配齐所需人员、工具、设备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证全体服务人员按时进场服务,如果为新任服务公司,则还需与前任公司进行交接,保留相关记录,做到服务平稳无感过渡,对采购人工作无不良影响。
六、费用承担说明
(一)服务费的结算形式采用包干制。
(二)中标方为本项目配备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其工资、社保、福利等须符合国家《劳动法》和天津市劳动用工政策。
(三)服务人员要求统一着装,服装由中标供应商提供。服装样式由招标方审定。
(四)服务中(包括保洁、设备维护、会议服务接待等)使用的工具、耗材(包括洗手液、清洁剂、消毒液、漂白粉、垃圾袋、垃圾桶、卫生间用纸、除臭剂、会议服务接待耗材等)由中标方提供。
(五)中标方负责做好由招标方购置的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运行管理以及单件费用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维修、改造。1000元以上维修、改造,由中标方提出具体的原因,由招标方购买(可采取以旧换新形式),有回收利用价值的物资交由招标方处理。
1.同一个设备设施系统的多个单件在24小时内连续损坏或出现故障,则该多个单件可打包组合视为一个单件。以重量、长度、面积计价的物品以单次工程量计算。
2.单件费用,是指购买该单件的成本(以发票含税计价为准),不包括维修、改造该单件的人工成本(特种设备且确需由餐饮公司以外的人员进行维修、改造、更新的,其人工成本可以计入单件费用)。
3.服务范围内安防系统维修及保养工作由招标方委托给专业的弱电公司负责,中标方做好日常运行值守工作。
(六)餐费刷卡及小卖部刷卡费用据实进行额外结算。
(七)招标人负责的其他费用:
1.会议服务用茶杯、消毒柜、矿泉水等会务用品由招标人统一购买配置,中标方进行管理和日常服务。
2.招标方后期对大楼进行改造及增添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安防、弱电设备)的维保、年检及能源费用由招标方解决。
3.餐厅使用设施设备、厨具、就餐用具等餐饮服务所用设施由招标方解决。
4.能源费由招标方负责。
(八)中标方负责的其他费用:
食堂食材采买、食堂低值易耗品由中标方承担。
(九)本项目其他日常运营费用投标方按招标要求进行测算。
七、评价考核标准与细则
(一)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将对本项目实施考核,乙方服务管理未达到本招标需求和考核指标的,甲方有权对服务费进行暂停或核减,乙方如在服务工作中违反管理制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调整合同服务期限。
(二)乙方履行本合同需达到双方约定标准,经甲方通知整改的,乙方需按照本合同金额百分之五承担违约责任。
(三)本合同履行后,乙方应对了解的甲方一切情况承担保密义务,否则,乙方应承担合同金额30%违约金,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按照直接经济损失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部分 管理目标不定期考核实施细则
不定期考核依照与服务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进行。每一月或两月将考核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汇总讲评,其考核结果及时与服务公司进行反馈沟通。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开展不定期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优点,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及时提出表扬,并将表扬内容记录存档,以此作为年度考核和评选先进员工的依据之一。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下达给服务公司,经服务公司负责人签字认可,作为定期考核时量化打分的依据之一。对逾期不改、纠正不到位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问题,将根据《服务合同》下达《处罚通知书》。对服务公司违反合同规定,不能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具体标准如下:
一、安全保卫: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视情节轻重予以500-5000元的处罚,设施设备和物品损坏严重的,照价赔偿。
(一)在岗员工与他人发生争执吵架打架以及因服务态度遭投诉;
(二)紧急情况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造成损失;
(三)因在机关食堂就餐造成机关干部和服务人员发生食物、饮品中毒事件;
(四)安全设施未及时维护;
(五)汽车、自行车停车管理不到位;
(六)高空作业未采取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得当;
(七)公共设施被破坏未及时发现;
(八)员工不服从院内管理规定。
二、员工管理: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视情节轻重予以500-5000元的处罚:
(一)用工数量不足造成服务质量下降;
(二)对员工未进行政审而雇佣上岗;
(三)对员工未按《劳动法》有关规定缴纳保险及签订劳务合同;
(四)员工工资未及时足额发放。
三、设备设施维修保养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视情节轻重予以500-5000元的处罚,设施设备和物品损坏严重的,照价赔偿。
(一)制度措施、档案台账、应急预案不健全;
(二)设施、设备及机房卫生条件不达标,有杂物的;
(三)值班岗位发生脱岗漏岗,对意外情况未及时处置或处置不当造成损失;
(四)对设备及设施因未及时维护保养而影响使用或未按时限要求进行;
(五)维护保养使用不合格配件;
(六)对设备设施由于管理原因造成损毁;
(七)水、电、燃气使用存在人为浪费;
(八)使用或更换材料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
(九)维修人员不掌握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不能及时处理各种问题;
(十)排水设备有跑、冒、滴、漏现象;
(十一)操作人员没有持证上岗。
四、环境卫生: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视情节轻重予以500-5000元的处罚:
食堂所有区域卫生工作不达标;
没有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灭害要求没有达到规定标准;
食堂公共区域有乱贴、乱画、乱堆杂物现象;
用餐区域和公共卫生间脏乱差。
五、接待服务: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视情节轻重予以500-5000元的处罚:
(一)接待用餐服务上违反八项规定等造成重大影响;
(二)未安排专人负责接待用餐服务、未在接到用餐服务要求时限内赶到现场或工作人员未达到工作基本要求;
(三)接到接待用餐任务时未及时与相关单位及时联系造成影响;
(四)用餐前30分钟设施设备及接待服务用品未达到使用要求;
(五)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擅自为机关外的单位提供用餐服务;
(六)未对餐饮用品按规定进行消毒;
第二部分 管理目标定期考核实施细则
对服务公司的定期考核分硬、软件两部分,实行百分制考核。硬件部分为服务公司应该具备的资质、技术力量、设备设施和文件档案资料。软件部分为服务公司的服务标准和质量。
一、硬件部分(20分):
见《管理(硬件部分)定期考核评分表》及附表《用工情况定期考核表》
l、组织机构及岗位责任。 (2分)
2、规章制度(餐饮接待、安全值班、设备设施维护保养、食品卫生及防投毒、防食物中毒、员工车辆管理等,包括检查、奖惩、员工教育培训)。 (2分)
3、各项工作标准(日常供餐、公务接待、保洁、安全、值班)。(2分)
4、管理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给排水、机电等职称资格证书,食堂卫生许可证、厨师资格证、工作人员健康证)。(2分)
5、档案资料(国家、天津市有关服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建设单位移交的图纸、设备设施编号及说明书、运转检查维修记录、员工人事档案等)。(2分)
6、突发事件预案(消防、供水、供电、通讯、信息网络、电梯救援、重大疫情、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伤亡事故等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应急方案)。(2分)
7、着装和服务标志(各类人员着装整洁统一、服务标志佩戴规范)。(2分)
8、用工情况(用工数量、政审情况、员工保险缴纳情况、员工工资发放情况)。(6分)
二、软件部分:(80分)
l、卫生保洁:见《卫生保洁定期考核评分表》(15分)
范围及标准:
(1)走廊、大厅、楼梯地面、墙壁、天花板、照明灯具清洁、明亮;
(2)餐厅、操作间及设施、厕所无污物、无异味;
(3)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及办公用具整洁;
(4)电梯等设施设备保洁到位;
(5)残食垃圾转运及时无污物无残留;
(6)垃圾箱、篓外表干净且污物量不超过2/3。
2、消防安全:见《安全保卫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定期考核评分表》(15分)
范围及标准:
(1)遇突发事件、接收处理警报情况(相关人员是否及时到达现场并及时准确处理情况);
(2)食堂安全防范(防投毒、食物中毒方案,门岗及门控情况,送货人员登记情况,无关人员进入操作间情况);
(3)安全、消防设施完好情况;
(4) 高空、高压等高危险作业时是否按规范要求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5)重点部位24小时巡更情况(巡更周期不足、空岗、漏岗、有问题没发现或发现后不报告、不处理);
(6)工作责任心、服务态度、执行规章情况;
(7)值班人员着装、仪表;
(8)违反其他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
3、食堂、接待服务:见《食堂、接待、会议服务定期考核评分表》(20分)
范围及标准:
(1)设施设备、就餐桌椅干净无污迹;
(2)食品新鲜;
(3)人员卫生;
(4)环境卫生;
(5)蔬菜粗加工区、蔬菜清洗区、肉类(海鲜)粗加工区、餐具清洗消毒区、熟食加工区、面点加工区、切配加工区、烹饪加工区、仓库、更衣室等区域分区明确;
(6)饭菜品种、质量;
(7)服务态度;
(8)按规定着装戴口罩、帽子;
(9)接待服务准备工作充分及时;.
(10)引导、迎送语言规范流畅,热情周到;
(11)着装整洁规范;
(12)态度礼貌和气、言谈举止规范;
(13)会议、接待室卫生整洁;
(14)设备设施完好、功能设置符合要求;
(15)桌面物品整洁且摆放有序;
(16)按预定程序、标准无差错。
4、设备设施:见《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及机房值守定期考核评分表》(15分)
范围及标准:
(1)无空岗;
(2)有制度、有记录;
(3)着装规范,精神饱满;
(4)室内卫生整洁;
(5)了解设备性能,熟练掌握管理技能;
(6)严格执行操作程序;
(7)检修及时、用户满意。
5、生活服务:见《生活定期考核评分表》(5分)
范围及标准:
(1)各服务项目严格遵守时间,服务热情周到;
(2)康体场地设备设施完好;
6、节能工作:见《节能定期考核评分表》(5分)
范围及标准:
(1)遵守节能工作相关规定;
(2)各用电及照明设备按时开关,非工作时间关闭一切用电用水设备(特殊要求除外)。
7、礼仪工作:见《礼仪定期考核评分表》(5分)
范围及标准:
(1)所有人员着装统一整齐,仪表整洁;
(2)语言文明礼貌,举止稳重规范。
硬、软件得分之和为考核小组综合得分;《服务质量调查表》得分与考核小组综合得分之和为定期考核最终得分。
第三部分投标须知
A 说明
1. 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2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1.3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 定义
2.1 “采购人”和“招标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2.2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
3. 解释权
3.1 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4.2 符合《投标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4.3 关于联合体投标
若《投标邀请函》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投标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合同项下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下载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
(5)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
(7)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4 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4.5 关于分公司投标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4.6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7 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5. 合格的服务
5.1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5.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5.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6. 投标费用
6.1 本项目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6.2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7. 信息发布
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告、终止公告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天津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和“天津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查看项目文件”的相关信息。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8. 询问与质疑
8.1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津财采[2017]4号)的要求及委托代理协议的授权范围,针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提出;针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应当向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
8.2 询问
(1)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供应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8.3 质疑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针对采购结果的质疑,供应商可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质疑”模块在线提出。
(3)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统一格式提出(具体格式可参照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下载专区”中的“质疑函格式文本”)。质疑函应当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依法处理。
8.4 针对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内容需要修改采购文件的,其修改内容应当以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
9. 其他
本《投标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需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需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B 招标文件说明
10. 招标文件的构成
10.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招标项目需求
(3)投标须知
(4)合同条款
(5)投标文件格式
(6)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
10.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3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10.4 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招标要求。
11.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投标截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11.2 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发布,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将自动发送通知至已报名供应商的“查看项目文件”,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1.3 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11.4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 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12.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不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
C 投标文件的编制
13. 要求
1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3.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需求和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3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4.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4.1 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14.2 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 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2 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服务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中标供应商。
15.3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5.4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投标文件。
15.5投标文件(包括封面和目录)的每一页,从封面开始按阿拉伯数字1、2、3…顺序编制页码。
16. 投标报价
16.1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6.2投标报价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
16.3 除《招标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予以拒绝。
17.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
(2)若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3)涉及本须知中“4. 合格的投标人”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18. 技术响应文件
18.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8.2 上述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
19. 投标保证金
19.1 按照《招标项目要求》要求执行。
19.2 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20. 投标有效期
20.1 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天。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0.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21.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1.1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项目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21.2 投标人按照《投标邀请函》的要求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21.3 若有修改须于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因模糊不清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D 投标文件的网上应答和提交
22. 投标人须按《投标邀请函》规定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具体方式: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如有需要,投标人可于工作时间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完成上述操作。
23. 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要求
23.1 投标人须下载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下载中心-《远程招投标电子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及安装程序》。
23.2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对所需提供的一切纸质材料进行扫描后加入电子投标文件,按照《远程招投标电子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及安装程序》中《远程招投标电子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规定的要求制作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
特别提醒:
(1)由于投标人网络接入速率不可控等网络传输风险,建议投标人在网上应答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PDF文件后,对上传文件进行下载,核对文件完整性,如是否缺页少页、图片是否显示完整、签章是否有效等,并按照《远程招投标电子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要求的文件检查方法进行检查,确保投标文件上传准确、有效。
(2)投标人应当按照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不按本使用说明使用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或使用word等其它软件进行签章工作,将会造成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无法读取签章信息,并导致投标无效。
23.3 投标人须保证电子投标文件清晰,便于识别,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4. 投标人须承诺接受电子投标的方式,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废标、无效投标的风险。
25. 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网上应答和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的投标将被拒绝。
E 开标和评标
26. 开标解密和资格审查
26.1 投标人须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完成开标解密。
26.2 由于投标人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开标解密,视为无效投标。
26.3 开标解密后,对开标结果进行网上公示,投标人报价为空、为零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6.4 开标解密后,投标代表人应保持电话畅通并具备相应的网络环境,随时准备接受评委的网上询标。
26.5 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询标解答”对评委的网上询标予以解答。如投标代表人被要求到评审现场答疑时,须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26.6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6.7 开标解密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7. 评标委员会
27.1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7.2 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标、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标。
27.3 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
27.4 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向采购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
28.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8.1 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实质性要求等进行审查,确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8.2 投标截止时间后,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外,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
28.3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重大偏离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中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的;
(2)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4)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
(5)未按时进行网上解密或电子投标文件损坏、无效的;
(6)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7)存在串通情形的;
(8)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其他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
28.4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8.5 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29. 投标文件的澄清
29.1 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投标代表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
29.2 投标人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的内容须为PDF格式并加盖电子签章后上传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
29.3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29.4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0. 投标的评估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
31. 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31.1 评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但不影响项目评审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1.2 评标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招标项目需求》。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评标委员会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投标文件中产品名称与招标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
(4)中标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经采购人授权后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5)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43条规定,如评审现场经财政部门批准本项目转为其他采购方式的,按相应采购方式程序执行。
32. 其他注意事项
32.1 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标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32.2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
32. 3 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F 授予合同
33. 中标供应商的产生
33.1 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33.2 采购人也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供应商。
34. 中标通知
34.1 中标公告发布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以电子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查看项目文件”中获取)。《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5. 投标人可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查看项目文件”中获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或从“供应商系统”的“查看排序和得分”中获取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6. 签订合同
36.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文本请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合同”中获取。
36.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7. 履约保证金
37.1 若《招标项目要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货到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
37.2 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8.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9. 合同分包
39.1 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
39.2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G 政府采购“明白纸”
40.1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明白纸”
(1)《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建设委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滨财采[2022]8号)(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了哪些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的措施?
一是阶段性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
二是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货物、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以及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对小微企业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时按照上述比例区间上限执行。
(2)《通知》是如何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成本的?
《通知》在保证金收取、资金支付、合同融资等方面对支持中小企业也作出了规定,多措并举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成本。
一是明确政府采购项目不得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收费项目及收费幅度之外收取任何保证金及其他费用。依法收取的保证金,应当允许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二是鼓励采购人、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文件,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免费提供采购文件。三是要求采购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四是鼓励建立预付款制度并提高预付款比例。五是要求采购人按照规定及时完整准确公开政府采购合同,积极配合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
(3)怎样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政策印发后,新区财政局制定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明白纸”,细致解读政策内容,通过开展线上腾讯会议营商环境大讲堂对政策进行宣讲解读,提高中小企业政策知晓率。
二是形成监督合力,新区财政、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政务服务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积极调整完善执行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和做法,广泛开展政策宣贯,确保预留份额、评审优惠等政策措施在全口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得到有效贯彻执行,提高中小企业合同规模。
(4)中小企业怎样知晓采购项目是否面向中小企业?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明确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价格扣除比例或价格加分比例等内容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因此,中小企业可在采购文件中获取相关信息。
(5)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应提供什么份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享受扶持政策,只需要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证明文件,或事先获得认定及进入名录库等。中小企业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6)企业不清楚自身是否为中小企业,怎么办?
关于企业标准的判定,参与政府采购的企业可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判定是否为中小企业。此外,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并于2020年2月27日上线运行,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广大中小企业和各类社会机构填写企业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
40.2 滨海新区财政局“政采贷”明白纸
中小企业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财政部、市财政局及新区财政局先后出台多项政府采购政策、办法扶持中小企业。为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促进中小企业良性发展,新区财政局印发了《滨海新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鼓励中小企业在签署政府采购合同前明确融资需求,在采购合同中细化收款账号等融资信息,切实缓解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资金周转压力。本“政采贷”明白纸遵循“市场主导、银企自愿、风险自担”原则,旨在向政府采购中有融资需求的潜在中标、成交供应商介绍“政采贷”业务。
一、“政采贷”概念
“政采贷”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简称,是金融机构以中小企业的诚信考量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基于其取得并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按优惠贷款利率直接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政采贷能有效减轻企业融资成本和负担,助力解决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资金不足”的困难。
二、“政采贷”基本流程介绍
“企业申请”-“银行接受申请”-“获取政采业务数据、订单信息、合同信息等”-“线下尽调、审核资质”-“银行风控评估”-“预授信”-“放款、提款”
三、我市主要金融机构开通“政采贷”情况
目前“政采贷”业务已经逐步在各大商业金融机构上线,未来我市主要金融机构“政采贷”业务将实现全覆盖,中标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其中部分金融机构及咨询电话见下表(后续将持续更新):
序号 |
金融机构名称 |
参考利率及额度 |
现阶段面向范围 |
申请条件 |
咨询电话 |
|
1 |
中国银行 |
参考利率:
根据当期lpr进行综合核定,原则上不3.85% 小微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大中型企业具体以政府采购金额为测算依据,无金额限制 |
小微企业 |
1、在政府采购中无不良履约记录; |
27106030 吴楠 |
|
2 |
邮储银行 |
参考利率:
约4.95% 不超过200万元 |
小微企业 |
企业经营满一年以上,有一年以上政府中标历史记录,当前有生效政府中标订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征信记录良好 |
13820988723张日超 |
|
3 |
光大银行 |
参考利率:
约4% 不超过1000万 |
小微企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固定经营场所,将我行账户作为政府采购合同唯一回款账户。 |
18722110192谢凝 18622858578 马嵘 |
|
4 |
浦发银行 |
参考利率: 约3.8% |
中小微企业 |
1、申请人不得有失信记录; |
13612152218 刘扬 |
|
5 |
齐鲁银行 |
参考利率: 4.50%起 融资额度: 不超过1000万 |
大中小微企业 |
1、获得政府采购订单,中标信息可在公开网站查询。如无法查询,可出示国家扶持政策内不公开中标信息文件。 2、采购合同回款账户为齐鲁银行,并做质押登记。 3、符合我行客户准入要求(同上一条)。 |
022-23271885 朱怡璇 |
|
6 |
天津银行 |
参考利率:
不低于3.85% 不超过1000万 |
中小微企业 |
1、连续从事政府采购活动一年以上,或主要股东从事政府采购活动两年以上,且交易及信用记录良好; |
28405397 王小一 |
|
7 |
天津农商银行 |
参考利率:
结合借款人经营规模、偿债能力、营运效率等因素合理确定 不超过5000万 |
大中小微企业 |
1、中标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记录良好,有资质且具有1年(含)以上与天津市各类政府采购成功经验; |
022-83872249 林向宇 |
|
8 |
天津滨海农商银行 |
参考利率: 致电咨询 |
大中小微企业 |
1、具有2年(含)以上连续经营记录; |
13612141823高飞 |
|
9 |
民生银行 |
参考利率:
最低4% 信用额度最高1000万 信用+担保额度最高3000万 |
中小微企业 |
1、企业成立满一年,经营良好、征信良好; 2、实控人25-65周岁,征信良好; 3、近12个月有政府采购中标且正常履约、回款 |
18102027371 陈宗山 |
|
10 |
平安银行 |
参考利率: 约6.00% 最高200万元 |
大中小微企业 |
|
18698167095张伟 |
|
11 |
渤海银行 |
参考利率: 年化约3.85% 最高1000万元 |
小微企业 |
|
022-58879322 姚斌 |
|
12 |
中国建设银行 |
参考利率:4.00%-5.00% 最高2000万元 |
小微企业 |
|
58751595 赵望宇 58750209 肖毅 |
|
13 |
中国农业银行 |
参考利率: 约4% 融资额度:最高1000万元 |
小微企业 |
|
13920727755 李倩 |
|
14 |
招商银行 |
参考利率: 一般性贷款利率 |
大中小微企业 |
|
28301244 |
|
16 |
广发银行 |
参考利率: 贷款利率最低Lpr |
小微企业 |
|
13820640544 胡小宁 |
|
17 |
浙商银行 |
参考利率: 5% |
小微企业 |
|
23271307 刘粲 |
|
18 |
中信银行 |
参考利率: 3.75%-3.95% |
小微企业 |
|
13767182800 唐朝 |
|
19 |
后续持续更新 |
|
|
|
|
以上内容均为当前政策内容,未来不排除各大金融机构针对政采贷业务的相关政策会有修改和变动,本“政采贷”明白纸仅供参考,详情请自行致电咨询。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根据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合同:
鉴于政府采购使用的合同文本的特殊性,本合同一般条款仅作为确立法律关系框架作用,具体合同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双方签订的专业合同为准,该合同作为本政府采购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合同没有而合同一般条款有的且涉及政府采购性质的内容,以合同一般条款内容为准。
一、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元
大写:人民币元整
二、质量要求及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见附件。
三、供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
四、服务时间、地点、方式:见附件。
五、供方应随服务向需方交付的相关资料。如果所提交文件是外文的,供方有义务为需方提供中文或译成中文文件。
六、验收工作由需方负责对合同进行验收。
七、货款支付方式:见附件。
供方开户银行(汉字全称):,
行号(数字代码):,
帐号:。
八、有关涉及本合同供方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供方具有约束力。
九、本合同一式份,需方留存份,供方留存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方(公章): |
需方(公章): |
地址: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时间:20年月日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甲、乙双方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
(加盖电子签章)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包号: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代表人姓名:
投标日期:年月日
投标文件总目录
(投标人自行编制)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
(需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
附件1
投标书
致: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为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公司(投标单位名称、地址)提交网上应答及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投标文件。
据此函,投标人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服务的投标总价为:
第包,¥元(人民币),大写。
……
2. 我公司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并认为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
4. 我公司的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
5. 我公司同意按照招标方要求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6. 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
7. 我公司已熟知贵中心关于本项目电子招投标的要求和规定。我公司完全响应本次招投标通过网上进行的方式,我方承诺投标数据以应答截止时间贵中心网络服务器数据库的记录为准,一切因网络通信或我方操作失误造成的应答数据错误或缺失均与贵中心无关,我方愿承担因此出现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8. 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贵中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
9. 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 我公司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12.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名称: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包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总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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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日期:
附件3
开标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单位:元
序号 |
价格分项组成 |
报价 |
1 |
人员费用 |
人员工资: |
社会保险: |
||
住房公积金: |
||
福利费: |
||
加班费: |
||
其他: |
||
2 |
日常运行维护工具耗材费用 |
|
3 |
保洁工具耗材费用 |
|
4 |
秩序维护工具耗材费用 |
|
5 |
绿化养护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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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餐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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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服装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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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办公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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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固定资产折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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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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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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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其他需要列明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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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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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上述合计价格应为服务期的最终优惠价格。
2. 上表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报价金额保持一致。
3. 上表中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应与《人员费用分项一览表》合计金额保持一致。
4. 上述表格中列明的条目,在本项目中如不涉及,请填写“不涉及”。
5. 上述报价不得出现0报价。
6. 投标报价在不超采购预算的前提下,其合理性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分中予以考虑。
投标人名称:
日期:
附件4
人员费用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单位:元
序号 |
具体岗位 |
人数(人) |
月工资/人 |
月保险/人 |
月公积金/人 |
月小计 |
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期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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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费用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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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上表中工资是指在扣除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个人负担的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合理费用之前的应发工资;
2、投标人应按国家及天津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为本项目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在投标文件中对人员保险、公积金缴纳类别及测算标准另附说明,如有人员享有优惠政策,须将享有优惠政策的批准文件和政策文件一并提供,否则不予认定。
3、上表中的月小计=人数*(月工资/人+月保险/人+月公积金/人),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期小计=月小计*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月数
投标人名称:
日期:
附件5
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一)报价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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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时间、地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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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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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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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投标人名称:
日期:
附件6-1
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1 |
★(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等均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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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投标人须承诺一旦中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加班费和福利费、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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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投标人须承诺相应专业人员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持证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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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项目需求书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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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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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4. 投标人在上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名称:
日期
附件6-2
项目人员及岗位安排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岗位名称 |
投入人数 |
人员情况简介 |
是否退休 |
工作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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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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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承诺上述人员身体健康,一旦我公司获得中标,承诺上述人员投入本项目服务,非经采购人同意,不随意更换人员。
按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正常情况下,上述人员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采购人需安排加班的,我公司积极配合并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投标人名称:
日期
附件7
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用户单位名称 |
项目内容 |
实施地点 |
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起止时间 |
合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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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若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要求提供业绩的,投标人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
投标人名称:
日期
附件8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授权委托在职职工_______________(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本月社保缴纳单位: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作为投标代表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中心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投标代表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我单位对填写的上述授权代表的社保缴纳单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投标代表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名章:
年 月 日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
此授权书填写完毕后打印,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名章,扫描后放入电子投标文件。
附件9-1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请填写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请填写承接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请填写承接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日期:
注:
1.标的名称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标的名称进行填写;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9-2
若投标人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日期:年月日
注:
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
附件10: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件
附件11
管理大纲
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的要求,按顺序提供详细的方案、证明材料等,自行编排序号。
投标人将专项服务委托专业公司承担的,应当进行说明。
投标人认为必需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名称:
日期:
附件12-1
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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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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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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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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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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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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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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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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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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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证书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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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餐饮管理 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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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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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地点 |
单位 |
职务 |
主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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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担任负责人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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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委托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规模 |
项目类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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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日期:
附件12-2
拟在本项目使用的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
主要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购入时间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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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日期:
附件12-3
采购人须向供应商提供的条件
序号 |
设施或设备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是否有偿提供 |
如有偿提供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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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凡需采购人提供的设备、房屋、通讯及其他办公设施,应注明免费提供或不免费提供,如有偿提供,采购人承担多少,供应商承担多少,本表应详细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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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日期:
附件13
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单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投标人名称:
日期:
证明材料
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名称:
日期:
附件1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