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x 0 x)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注册金额 | 20 亿元 |
本期发行金额 | 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 |
增信情况 | 本期债券无增信措施 |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 AAA |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 AAA |
信用评级机构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 image(文本 描述已自动生成) removed ..><.. image(文本 低可信度描述已自动生成) removed ..>
声 明
募集说明书摘要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1
目 录
第四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101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总体情况 101
二、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主要财务指标 107
第五节 发行人信用状况 119
一、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119
2
二、发行人其他信用情况 120
第六节 备查文件及查询地址 123
一、备查文件 123
二、查询地址 123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 | 释义 | |
发行人/中国供销集团/公司/本公司 | 指 | 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供销总社/总社 | 指 |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
董事会 | 指 | 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 |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券 | 指 | 经发行人股东批复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含20亿元)的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本期债券 | 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发行人为发行本期债券并向投资者披露发行相关信息 而制作的《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
募集说明书摘要 | 指 | 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发行而制作的《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
主承销商 | 指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 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中信建投 | 指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浙商证券 | 指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承销团 | 指 | 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织的承销团 |
余额包销 | 指 | 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按承销协议约定在规定的发售期结束后将剩余债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 方式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管理办法》 | 指 |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券业协会 | 指 | 中国证券业协会 |
证券登记机构/登记机构/登记托管机 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专业机构投资者 | 指 |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签订的《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 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简称 | 释义 |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发行而制定的《中 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审计机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发行人律师/中伦律师事务所 | 指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评级机构/中诚信 | 指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 指 |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9月 |
《公司章程》 | 指 | 《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
截至目前 | 指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工作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 定假日或休息日) |
交易日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
法定假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假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假日) |
理事会 | 指 |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 |
中农集团 | 指 | 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 |
中棉集团 | 指 | 中华棉花集团有限公司 |
中再生公司 | 指 | 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供销商贸公司 | 指 | 中国供销商贸流通有限公司 |
新合作集团 | 指 | 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 |
电商公司 | 指 | 中国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棉花交易市场公司 | 指 | 北京全国棉花交易市场集团有限公司 |
农产品集团公司 | 指 | 中国供销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
南通公司 | 指 | 中国供销集团南通供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中农钾肥 | 指 | 中农钾肥有限公司 |
中农立华 | 指 |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农资 | 指 | 农业生产资料的简称,主要包括化肥、农药、农膜、种 子、饲料、小型农机具及配件等 |
农膜 | 指 | 用于农业生产的各种化学薄膜,按用途可分为地膜、大 棚膜等 |
国家化肥商业储备 | 指 | 为保障春耕化肥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国内钾肥供应以及灾后应急化肥需要,促进化肥企业均衡生产,满足农业生产需要,由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建立的化肥储备制度,主要分为钾肥储备、救灾肥储备、春耕肥储备三部 分 |
简称 | 释义 | |
棉花业务 | 指 | 棉花相关业务的总称,主要包括棉花收购、加工、仓储、 内贸、外贸、期货、电子撮合和棉籽、棉籽蛋白、棉油加工等 |
再生资源 | 指 | 再生资源相关产品的总称,主要包括废旧金属、废旧塑 料、废造纸原料、电子废弃物、废玻璃等 |
日用消费品 | 指 | 日用消费品相关产品的总称,主要包括食品、百货、家 用电器等 |
农产品 | 指 | 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 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
新网工程 | 指 | 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 |
城市矿产 | 指 | 城市中那些富含锂、钛等稀贵金属的废旧家电、电子垃 圾等 |
PET瓶砖 | 指 | 废PET饮料瓶砖,是指生产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PET)瓶过程中产生的未经使用的残次品;盛装过矿泉水、纯净水、汽水、果汁、果奶、啤酒等饮料,经过加工处理干净的PET空瓶体(含经过初步剪切或者切割等加工, 但未彻底破碎的破损、破裂、割裂瓶体及瓶片) |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条款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一)发行人全称: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全称: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三)注册文件:发行人于 2022 年 3 月 4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61 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 20 亿元。
(四)发行金额: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
(五)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
(六)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七)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八)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九)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发行。
(十)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十一)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4 年 1 月 29 日。
(十二)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十三)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十四)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5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1 月 29 日
(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五)兑付方式: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六)兑付金额: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止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十七)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登记日为兑付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相应本金及利息。
(十八)本金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7 年 1 月 29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十九)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券和其他债务。
(二十)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二十一)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债项评级为 AAA。
具体信用评级情况详见“第五节 发行人信用状况”。
(二十二)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必要的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务。
具体募集资金用途详见“第二节 募集资金运用”。
(二十三)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质押式回购。
二、本期债券发行、登记结算及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1、发行公告日:2024 年 1 月 24 日。
2、发行首日:2024 年 1 月 26 日。
3、发行期限:2024 年 1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 月 29 日。
(二)登记结算安排
本期债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本期债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并按照规则要求开展相关登记结算安排。
(三)本期债券上市交易安排
1、上市交易流通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3、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公司债券的交易、质押。
(四)本期债券簿记建档、缴款等安排详见本期债券“发行公告”
第二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经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461 号),本次债券注册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采取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必要的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发行人拟偿还的到期债务明细如下:
表:拟偿还的债务明细
单位:万元
债券名称 | 债务类型 | 待偿还金额 | 拟偿还金额 | 到期日 |
19 供销 MTN001 | 公司信用 类债券 | 200,000.00 | 200,000.00 | 2024-03-18 |
合计 | - | 200,000.00 | 200,000.00 | - |
因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发行人将综合考虑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相关债务本息偿付要求、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等因素,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未来可能调整拟偿还的有息负债及金额。
在有息债务偿付日前,发行人可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将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经发行人董事会或者根据公司章程、管理制度授权的其他决策机构同意,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发行人未来可能调整用于本期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金额,若发行人调整募集资金用于本期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以外的用途时,应履行发行人内部程序,按照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说明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是否符合相关规则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发行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或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为方便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行人将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公司债券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资金监管人处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监管人将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期债券拟用于偿还到期债务,以 2023 年 9 月末公司合并口径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将保持不变。
(二)对于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以 2023 年 9 月末公司合并口径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增强。其中,流动比率将从 1.13 提升至 1.15。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 年 9 月 30 日 | 本期债券发行后(模拟) | 模拟变动额 |
流动资产 | 13,312,659.81 | 13,312,659.81 | - |
项目 | 2023 年 9 月 30 日 | 本期债券发行后(模拟) | 模拟变动额 |
非流动资产 | 5,548,999.94 | 5,548,999.94 | - |
资产合计 | 18,861,659.75 | 18,861,659.75 | - |
流动负债 | 11,783,434.31 | 11,583,434.31 | -200,000.00 |
非流动负债 | 3,208,097.81 | 3,408,097.81 | +200,000.00 |
负债合计 | 14,991,532.12 | 14,991,532.12 | - |
资产负债率 | 79.48% | 79.48% | - |
流动比率 | 1.13 | 1.15 | +0.02 |
综上所述,本期债券的发行将增强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同时为公司的未来业务发展提供稳定的中长期资金支持,使公司更有能力面对市场的各种挑战,保持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增长。
七、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用于房地产开发业务,不用于购置土地,并将建立切实有效的募集资金监督机制和隔离措施。另外,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募集资金用途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或用于不产生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
发行人承诺,如在存续期间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八、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8 年 8 月 14 日,发行人发行了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
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 10 亿元。根据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发行人将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上述募集资金已按照核准及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完毕,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 | 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xxx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12,195,048,640.20 元 |
实缴资本 | 人民币 12,195,048,640.20 元 |
设立(工商注册)日期 | 2010 年 1 月 18 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00000717826328J |
住所(注册地) | xxxxxxxxxxxxx 0 x |
邮政编码 | 100052 |
所属行业 | 批发和零售业 |
经营范围 | 农药、农膜的专营;化肥、其他农业生产资料的储备、销 售;农膜用母料的生产和农膜的来料加工;进出口业务;销售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饲料、谷物、豆类、食 品;农业机械和农用车辆的生产销售;船舶行业的投资;民用船舶、船舶专用设备、机电设备的销售;自有房屋出租; 物业管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 |
电话及传真号码 | 000-00000000/000-00000000 |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其 职位与联系方式 | xxx 财务总监 010-59338856 |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09]40号)精神,深化企业改革,创新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为农服务能力,供销总社决定整合本级企业,组建中国供销集团。
2009年12月16日,供销总社向国务院提交(供销财字[2009]72号)《关于组建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的请示》。2009年12月30日,国务院批复同意组建中国供销集团。
2010年1月18日,中国供销集团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登记成立。根据发行人设立时的公司章程,发行人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40亿元人民币,由供销总社全额
出资,经国务院批准,供销总社的出资形式为权益出资。发行人设立时注册资本的实缴情况已经汇亚昊正(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5日出具的 “汇亚昊正验字[2010]1002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发行人历史沿革事件主要如下:
发行人历史沿革信息 | |||
序号 | 发生时间 | 事件类型 | 基本情况 |
1 | 2010 年 1 月 | 设立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 号)精神,深化企业改革,创新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为农服务能力,供销总社决定整合本级企业,组建中国供销集团。 2009 年 12 月 16 日,供销总社向国务院提交(供销财字 [2009]72 号)《关于组建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的请示》。2009 年 12 月 30 日,国务院批复同意组建中国供销集团。 2010 年 1 月 18 日,中国供销集团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登记成立。根据发行人设立时的公司章程,发行人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40 亿元人民币,由供销总社全额出资,经国务院批准,供销总社的出资形式为权益出资。发行人设立时注册资本的实缴情况已经汇亚昊正(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1 月 5 日出具的“汇亚昊正验字[2010]1002 号”《验资报告》 审验。2010 年 1 月 25 日,供销总社对中国供销集团全额现金 增资 3 亿元,增资后中国供销集团注册资本为 43 亿元。2010 年 9 月 25 日,供销总社对发行人以现金增资 6,260 万元,增 资后中国供销集团注册资本 43.626 亿元。 |
2 | 2015 年 9 月 | 增资 | 2015 年 9 月 29 日,供销总社对发行人以现金增资 3 亿元 人民币,增资后中国供销集团注册资本 46.626 亿元。 |
3 | 2016 年 8 月 | 增资 | 2016 年 8 月 4 日,供销总社对发行人以现金增资 19 亿元 人民币,增资后中国供销集团注册资本 65.626 亿元。 |
4 | 2017 年 8 月 | 增资 | 2017 年 8 月 25 日,供销总社对发行人以现金增资 25 亿 元人民币,增资后中国供销集团注册资本 90.626 亿元。 |
5 | 2018 年 5 月 | 增资 | 2018 年 5 月 24 日,供销总社对发行人以现金增资 25 亿 元人民币,增资后中国供销集团注册资本 115.626 亿元。 |
6 | 2020 年 1 月 | 增资 | 2020 年 1 月,供销总社通过股权划转的方式转增公司的 注册资本 1.53 亿元,增资后中国供销集团注册资本 117.156 亿元。 |
7 | 2020 年 12 月 | 增资 | 2020 年 12 月,供销总社对发行人以现金增资 4.79 亿元, 增资后中国供销集团注册资本 121.95 亿元。 |
2021 年 3 月 12 日,发行人取得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 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00000717826328J,注册资本为 121.95 亿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8 | 2021 年 12 月 | 增资 | 2021 年 12 月,供销总社对发行人以现金增资 12.90 亿元, 增资后中国供销集团注册资本 134.85 亿元。供销总社仍是公司唯一出资人和实际控制人。 |
9 | 2022 年 11 月 | 增资 | 2022 年 11 月,供销总社对发行人以现金增资 11.09 亿元, 增资后中国供销集团注册资本 145.94 亿元。供销总社仍是公司唯一出资人和实际控制人。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上述部分事项暂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发行人注册资本为121.95亿元,法定代表人为侯顺利。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形。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一)股权结构
发行人系经国务院办[3086]号文批准,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出资设立,于 2010 年 1 月 18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供销总社。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
图: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所持发行人股权不存在质押情况。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是全国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国务院领导。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实行理事会主任负责制。目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内设机构14个,监事会内设机构1个,下辖15个直属事业单位、14家主管社团和中国供销集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组建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5〕39号)的规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研究制订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和改革;2、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3、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4、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5、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6、代表中国合作社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各项活动;7、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自1995年恢复成立以来,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认真贯彻1995年中央5号文件、1999年国务院5号文件(《国务院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和2009年国务院40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坚持改革的市场取向,坚持为农服务的发展方向,提出并认真实施“四项改造”(即以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改造基层社,以实行产权多元化改造社有企业,以实现社企分开、开放办社改造联合社,以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传统经营网络),使供销合作社克服了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种种弊端,扭转了连年亏损的不利局面,重现了生机和活力。目前,供销合作社已进入联合发展的新阶段,基本形成了符合合作制理念和市场经济取向的供销合作社新体制和新机制,经济运行质量持续提高,基层组织建设取得新进展,网络建设稳步推进,城市供销合作社辐射带动功能日益增强,为农服务成效突出,联合社自身建设明显加强。
2022 年,全系统实现销售总额 6.49 万亿元,同比增长 3.6%。其中:农业生
产资料类销售额 11,684.7 亿元,增长 12.3%;农产品类销售额 28,189 亿元,增长
2.2%;消费品类零售额 25,562.6 亿元,增长 11.4%;再生资源类销售额 3,105.6亿元,增长 5.1%;商品交易市场交易额 13,173.5 亿元,同比增长 10.9%;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额 11,685.9 亿元,增长 15.2%;连锁经营销售额 9,181 亿元,同比
下降 6.2%;物流业营业额 2,039.9 亿元,同比增长 97.4%;商品进出口总额 968.1亿元,同比下降 14%,其中,进口额 492.8 亿元,下降 16.6%,出口额 475.3 亿元,下降 11.3%;从农业生产者购进的农产品 19,834.6 亿元,同比增长 0.4%;金融服务营业额 892.8 亿元,同比下降 16.4%;居民生活服务业营业额 312.1 亿元,同比下降 10.8%;资产经营额 226.3 亿元,同比下降 13.7%。
四、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主要子公司情况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主要子公司2家,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例 | 资产 总额 | 负债总 额 | 净资产 总额 | 营业 收入 | 净利润 | 是否存在重 大增减变动 |
1 | 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 有限公司 | 化肥、 农药、农膜经 营 | 100.00 | 545.86 | 392.18 | 153.68 | 751.05 | 6.26 | 是 |
2 | 中华棉花集团有限公司 | 棉花、 麻类、棉短绒及副产品 等 | 79.59 | 388.82 | 346.35 | 42.47 | 740.80 | 0.05 | 是 |
注:
1、2022 年,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所有者权益较上年增加 77.04%,主要系中农公司清产核资,部分资产评估增值所致;净利润较上年增加 33.13%,主要系中农公司主营的化肥价格大幅上涨,企业利润空间相应增加所致。
2、2022 年,中华棉花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较上年增加37.09%、总负债较上年增加36.52%、净资产较上年增加 41.93%,主要系中棉公司清产核资,部分资产评估增值所致;营业收入 较上年增加 43.03%,主要系 2022 年上半年棉花价格大幅上涨,且中棉公司收购棉花量有所 增加,量价齐升所致;净利润较上年下降 96.73%,主要系 2022 年下半年棉花价格下行,中 棉公司现货业务因提前锁定销售价格实现盈利,但期货套保业务产生较大亏损,期现对冲后 棉花业务整体利润下滑所致。
1、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
中农集团前身为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化肥农药采购供应站,该供应站于1966年被撤销,直到1977年又恢复成立,1982年更名为中国农业生产资料公司。1988年4月,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要求,原国家经济委员会批准中国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成立,并补办公司审批手续。1993年3月,经原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批准,中国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更名为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1995年7月,原国内贸易部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发文,将中农集团的主管部门由原国内贸易部变更为供销总社。目前,中农集团注册资本为 504,000万元。中农集团是国内最大的农资流通企业,也是供销集团最大的业务板块,主营业务包括化肥、农药、石油、种子、农机、农膜六个板块,构建了全链条的农业生产服务体系。拥有两家上市公司中农立华、山东中农联合,打造了农药生产、流通双上市平台。目前,中农公司重点聚焦化肥、农药、石油、现代农
服业务,致力成为具有综合性为农服务能力的国家队和助推中国农业现代化的主力军。
经营范围:农药、农膜的专营;化肥、其他农业生产资料的储备、销售;农膜用母料的生产和农膜的来料加工;进出口业务;销售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饲料、谷物、豆类、食品;农业机械和农用车辆的生产销售;船舶行业的投资;民用船舶、船舶专用设备、机电设备的销售;自有房屋出租;物业管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
截至2022年末,中农集团经审计总资产545.86亿元,净资产153.68亿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务收入751.05亿元,净利润6.26亿元。
2、中华棉花集团有限公司
中棉集团前身是1993年10月由原经贸部批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投资设立的中华棉花总公司,为集体所有制企业;2003年11月,经供销总社批准,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102,334.73万元。中棉公司是国内最大的棉花流通企业,是棉花行业首家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主营业务包括国产棉收购加工与贸易、进口棉贸易及口岸物流服务、供应链业务及平台业务等。下一步,中棉公司将重点聚焦新疆棉花资源掌控、进口棉渠道拓展,由棉花流通贸易商向现代棉花产业综合服务商转型。
经营范围:棉花、麻类、棉短绒及副产品、棉纱加工及销售;农用机械、普通机械、仪器仪表、电子产品技术开发、生产及销售;服装、针纺织品、皮革制品、木材、钢铁、金属制品、汽车配件、化工原料(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除外)的销售;仓储运输;自行开发、生产、加工产品的展销;自营和代理经外贸部核准的进出口商品目录内的商品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与上述业务有关的信息咨询、房地产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工程技术设计、施工的咨询。
截至2022年末,中棉集团经审计总资388.82亿元,净资产42.47亿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40.8亿元,净利润0.05亿元。
(二)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 2022 年末,发行人无直接参股公司。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等情况
(一)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设置及运行情况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如下:
图:公司组织结构图
发行人的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及运行情况如下:
1、治理结构
发行人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公司法》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完善管理体制,健全市场经营机制,加快推进企业改革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股东
供销总社是公司唯一股东,公司不设股东会,由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决定公司的重大方针、政策;(2)委派和更换董事、监事;(3)向董事会推荐经理、副经理人选;(4)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和监事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9)修改公司章程;(10)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作出上述决定时,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盖章后置备于公司。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5人,其中4名董事由供销总社委派,设1名职工董事,通过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供销总社委派1名理事会领导兼任。根据需要可增设副董事长1名,由供销总社委派。
董事会对股东负责,对公司资产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3)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4)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5)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6)根据供销总社推荐人选,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副经理;考核并决定公司经理、副经理的报酬事项;(7)对公司对外担保作出决议;(8)向出资企业委派或者推荐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等人选;根据集团公司对出资企业管理办法,考核上述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宜;督促出资企业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9)根据公司对出资企业管理办法,对出资企业的重大事项进行监督管理;(10)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投票。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议应由占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
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制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3)经理
公司设经理1名,根据总社推荐人选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每届任期
3年,任期届满,可连任。经理可列席董事会会议。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6)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7)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为3人,其中2名监事由供销总社委派,1名职工监事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向股东提出提案;(5)依照《公司法》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制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监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2、公司内部组织结构
公司内部各部门职能情况如下:
(1)办公室
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供销集团行政管理及总部后勤管理制度;负责供销集团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供销集团公文管理、保密管理、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及相关文字综合工作;负责总社关于供销集团的重要决策部署、总社主要领导批示指示,供销集团重要决策部署、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等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供销集团应急、信访、安全管理,协调、落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负责供销集团总部后勤服务及固定资产、车辆、办公用品等管理;负责供销集团总部通讯及网络管理,OA系统推广应用、工商登记及年审等工作;负责供销集团卫生防疫、医务室管理及总部员工体检组织工作;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人力资源部(党委办公室)
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供销集团党务工作制度,协助供销集团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和协调党务工作及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供销集团干部管理制度,组织和协调供销集团党委管理干部的任免、调配、管理、考核;负责供销集团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委管理干部及总部员工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供销集团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制度,拟定总部部门设置方案、部门职责和“三定”工作方案;负责总部员工岗位职级管理和员工招聘、薪酬、绩效、社保工作;督促和指导出资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工资和养老保险政策;负责拟定供销集团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负责人才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优秀人才的推荐、引进和选拔;负责办理供销集团总部及一级出资企业(含参照管理企业)高校毕业生招录、军转干部安置、京外调干、解决两地分居问题、出国(境)人员政审;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企划部
负责拟定并协调落实供销集团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负责研究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为研究供销集团各主要业务板块发展模式和商业模式提供政策建议;负责拟定供销集团企业文化建设方案并组织和协调落实;负责供销集团综合文字工
作;负责统筹和协调供销集团争取政策工作;负责供销集团宣传及品牌管理工作;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4)财务部
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供销集团财务会计及资金管理制度;负责编制财务报表,撰写财务分析;指导出资企业财务会计工作,负责财务总监业务管理,组织财会 人员专业培训;负责组织供销集团全面预算编制和管理;负责组织供销集团年度 财务决算;协助供销集团审计工作;组织和实施供销集团总部境内外融资;指导 财务公司做好资金归集和资金信息化管理;参与供销集团资金监管,防控资金风 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负责新网工程、基建贷款贴息等财政资金的拨付;负责 供销集团总部日常经费核算,以及党委、工会会计管理工作;负责供销集团总部 纳税申报、缴纳及税务筹划;指导出资企业税务工作;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 事项。
(5)纪检监察部(党委巡察办公室)
负责拟定供销集团纪检监察、党委巡察制度并监督制度运行;拟定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助供销集团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协助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负责组织开展党风党纪及廉洁自律教育和纪检干部教育培训;负责指导出资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和开展巡察工作;负责供销集团党委管理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受理和查办工作;负责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和申述;负责拟定供销集团巡察工作计划和方案;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下达巡察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负责配合上级党组织巡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6)投资部
负责拟定供销集团投资管理制度、投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负责审核出资企业计划投资建设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审核出资企业新设企业事项和用货币资金、实物资产、股权或无形资产等实施的股权投资;负责供销集团已投资项目的监督管控、后评价等工作;负责与总社有关部门对接,组织 “新网工程”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等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论证、执
行管理等工作;负责推进总社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县的产业帮扶项目,促进县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7)企管审计部
负责拟定供销集团内控管理制度,并组织和协调落实;负责推动出资企业完善公司章程、法人治理结构和“三会一层”议事规则,规范出资企业的决策行为;负责审核出资企业撤并等事项和“僵尸企业”的处置工作;负责拟定并执行出资企业负责人绩效管理办法;负责核定出资企业年度经营和重点工作目标,并跟进和监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负责组织实施出资企业负责人年度及任期经营绩效考核工作,出具绩效考核结果;负责配合审计署预算执行审计、重大政策审计等审计工作,以及总社对供销集团及其出资企业的经济效益审计、重大项目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及其他审计工作;必要时,自行组织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工作;负责推进供销集团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8)法务风控部(资本运营部)
负责对重大经营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负责供销集团合同管理工作,拟定和推广合同示范文本,对各类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负责参与兼并、收购、资产转让及招投标等重要经济活动,出具法律意见,处理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对运营中的各种潜在法律风险进行梳理、识别,提出规避、化解方案,组织协调全面风险管理日常工作;负责代表供销集团参与涉诉事务的协商、调解、仲裁与诉讼活动,对各出资企业的重大涉诉事务进行指导;负责拟定供销集团资本运营管理制度、发展规划并组织和协调落实;负责指导并审核拟上市出资企业的股份制改制、上市、并购、重组等资本运营方案;负责供销集团资产证券化、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法律宣传和资本市场研究、组织法律、证券等领域的教育及培训;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9)监事会办公室
负责制订监事会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监事会日常管理工作,与总社监督工作联系会议联络,与集团各部门、出资企业监事会、集团选派监事及有关中介机构对接有关工作;提出监事会年度工作计划任务,经审批后负责组织实施;
负责监事会有关会议的筹备与安排,组织协调相关事项的落实;负责草拟有关监督检查报告和专项报告;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部管理制度
公司成立以来,通过借鉴国内外大型集团管理体制的经验,结合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建立了作为大型集团公司总部内部控制所需的基本制度体系,并在实际工作中逐渐丰富和完善,为企业持久、稳健发展奠定了基础。
1、人事管理方面
公司制订了《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责调整方案》、《员工招聘录用管理暂行办法》、《考勤休假管理规定》《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对集团本部的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全公司员工的招聘录用、劳动合同管理、薪酬福利、考勤休假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这些制度符合《劳动合同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规定,能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审计和控制方面
公司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等制度。制度规定,内部审计部门要保持独立性,内部审计的主要范围包括经营责任制目标、经济责任和专项工作审计。经营责任制目标审计每年一次,可通过选聘中介机构的方式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主要针对企业负责人任期内的财务收支、内控管理、投资、薪酬、廉洁从业等方面;专项审计重点关注新网工程资金,以及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超过企业净资产5%的项目建设等。制度对审计工作程序、档案保管、违规情况的处理等也做出了相应规定。
3、行政管理方面
公司在行政管理方面制定了《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公文接收、传阅管理办法》《印章管理规定》《会议制度》《办公用品采购、领用和保管管理制度》《督促检查工作暂行办法》等制度,对公司日常运转中除财务、业务及公司治理外的各行政环节进行控制。办公室为其主要执行部门,部门内根据需要进行了岗位职责划分,具有较好的执行力及执行效果,能够满足公司的经营管理需要。
4、财务管理方面
公司业务资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内部拆借、财务性运作资金以及对外投资事项由董事会决策,公司原则上不进行对外担保。所有业务资金支付总额、用途必须在已决策的可使用资金额度及用途范围内,如超出范围须重新按权限提请决策。
公司制定了《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费用报销、大额开支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制度对成本费用的控制、执行有详细规定,如员工申请借款只能在规定的范围按审批程序进行,差旅费报销有明确的标准,部分发票对明细和附件有详细要求;对于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单位提供齐全的单据、办公室负责入库登记、财务部负责记账盘点。
5、投融资方面
公司制定的有关投融资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公司本部及所属子公司的所有投资项目和融资计划都要纳入年度预算,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投资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投资管理办法》,对开展项目投资的原则、审批流程、决策程序、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要求所属子公司参照制定本企业的投资管理办法并报集团备案;要求子公司每年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对年度投资总规模、投资方向、资金来源与构成、预期收益、进度安排等进行明确,经供销集团审议,并经企业股东会审批通过后纳入全面预算执行;子公司每季度需向集团报送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报表,半年度报送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分析报告,每年 12 月 20 日前报送年度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和分析报告,调整年度投资计划的,需报供销集团审议;子公司单笔 5000 万元以上或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30%以上的重大投资项目、超出年度投资计划的股权投资和项目投资、需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等需经供销集团审批,经集团审批通过的项目,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需与供销集团签订项目建设目标责任书;禁止投资与主营业务无关的项目,禁止单纯以盈利目的的财务性投资行为。融资管理方面,公司出台了《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强化融资管理,规范融资行为;在全面预算中列入合并和所属子公司年度融资规模,要求子公司根据全年筹资预算分解制定各季度融资计划,并每月跟踪预算执行情况,严控有息负债规模增速。
6、关联交易方面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规范化运作,公司明确规范公司与各关联交易行为方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程序,且凡属借款、担保、预决算、利润分配、所属企业与公司相关的关联交易等都要由财务部及企管审计部重点审查。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本公司同关联方之间代购代销及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费用原则由双方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费用”的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
7、担保方面
公司出台了《内部资金拆借及融资性担保管理办法》,对资金拆借和担保事项的管理职责、申请条件和流程、审批和办理、监督和管理、责任等事项进行了全方位规范和明确,以加强业务管理,防范经营风险。根据相关制度,担保对象限定为公司所属全资和控股企业,不对参股企业提供担保,严禁对外担保。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需经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核同意后,提交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由董事会审定。
8、对下属子公司管理方面
公司主要履行宏观管理职能,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为独立经济核算单位,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制定了《出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分配管理办法》《出资企业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境外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京外企业日常工作定期报告制度》《京外企业制度事项及时请示报告制度》《参股投资管理办法》《重大问题和风险处置奖惩办法》等多项制度对子公司人员编制、薪酬待遇、资金使用、对外投资、费用控制、固定资产采购等方面进行规定。为规范对子公司的管理,公司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并制定了《财务总监委派管理办法》,对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任命程序、职责和权限、考核奖惩作出了完善的规定。财务总监对企业财务和会计活动涉及的重大事项实行报告和联签制度,凡规定联签的事项,企业有关部门必须送
财务总监审签。委派制和财务方面的其他制度配合,加强了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控制和信息反馈。
9、信息披露的管理方面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和事前保密性,公司依据相关监管规定,制定了《中国供销集团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该制度就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标准、信息披露的组织实施、信息披露责任的追究及处罚、保密措施、财务信息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等方面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
10、预算管理制度
公司制订了《全面预算管理实施细则》,对公司所有涉及价值形式的经营管理活动,都应纳入预算管理,明确预算目标,实现预算控制。通过预算对公司各单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有效组织和协调公司的经营活动,推进落实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完成既定年度方针目标。组织机构方面,公司成立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小组,由总经理担任组长,小组成员由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企划部、财务部、投资部、企管审计部和资本运营部主要负责人组成,董事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小组、监事会分别作为全面预算的审议机构、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集团各部门、各出资企业和托管企业为全面预算执行单位,并明确了各机构和单位职责。预算编制程序方面,每年10月中旬启动下年度预算编制工作,按照“两上两下、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形成全面预算方案后报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审议,并于每年2月底前报总社审批。预算编制内容方面,全面预算方案包括业务预算、投资预算、筹资预算和财务预算,并对每项预算的内容做了详细说明,明确了预算报送的材料需包含预算报表及编制说明。预算执行与调整方面,对各预算执行单位的预算执行提出要求,如细化预算,加强预算执行跟踪和监督,明确审批程序和权限,定期报告预算执行进度等。预算考核方面,提出将各单位预算准确性及管理、执行情况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指标进行考核评价,根据预算完成度、预算工作规范性和及时性综合打分评定。
11、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设立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担任组长,总经理主抓落实,制定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各子公司的法人代表及总经理承担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管理和领导责任,各子公司设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派出机构,负责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归口监督、协调、指导和考核。
12、资金运营内控制度
(1)资金管理模式
公司业务资金使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严禁以收抵支。公司所有业务资金支出事项实行集体决策,经办部门应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并形成书面意见后,按照集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提报决策。已决策业务资金支付程序为:经办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经办部门经理审批同意后,财务部审核,经分管经办部门的集团领导、分管财务部的集团领导和总经理签批后,支付资金。
(2)资金运营内控制度
公司按照要求制定了有关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及操作办法等制度文件,严格控制公司内部资金运营与使用。
(3)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
在资金应急调度方面,公司自有资金及筹措的外部借款资金将首先保障公司偿还金融机构到期融资,顺序优先于营运资金所需和对固定资产及股权的投资,同时,发行人资金管理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科学使用直接融资渠道与工具,包括年度留存收益分配使用、持有股权或产权变现或置换、企业债券、短中期票据等多种方式并举。
(4)资金归集制度
公司制订了《中国供销集团资金归集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资金归集工作通过总分账户联动的方式实施。总分联动账户由总账户、分账户和财务公司内部结算账户构成。分账户采取零余额管理模式。收款事实上划至总账户,并同步增加出资企业内部结算账户余额。付款由内部结算账户直接对外支付。分账户不通过银行柜台或银行网银终端做业务,不需记账和对账。
13、应急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应急管理办法》,并成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研究决策应急管理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应对办法,设置应急管理综合协调部门和专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分管部门,设置专(兼)职应急管理人员,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企地衔接”的要求,建立“上下贯通、多方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制度,开展应急管理常态工作。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管理制度体系、应急培训演练体系、应急队伍建设体系、应急保障体系等。
总体看,公司已建立了比较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管理风险较低。随着集团管理不断完善和加强,公司管理水平及效率有望进一步提高。
(三)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相互独立情况
发行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方面均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
1、业务方面: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和自主经营的能力,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独立开展各项经营业务,公司在业务方面与出资人独立。
2、人员方面:发行人与出资人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相互独立,设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职能部门。
3、资产方面:发行人拥有经营所需的独立的营运资产和配套设施,包括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以及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资产产权清晰,管理有序,不存在被出资人占用公司资产的情况。
4、机构方面:发行人拥有自己独立的日常办公场所。发行人根据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设置了相关的综合管理和业务经营部门及子公司,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和各岗位均有明确的职责与经营管理权限,发行人按照相关规定行使对机构的管理与决策,与出资人独立。
5、财务方面: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执行国家统一财务会计制度,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体系。发行人在银行开设独立于出资人的账户,独立依法纳税。
(四)信息披露事务相关安排
具体安排详见募集说明书“第九节 信息披露安排”。
六、发行人的董监高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董监高情况如下: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职务 | 任职起始 | 任职截止 | 设置是否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 是否存在重大违纪违 法情况 | |
董事 | 侯顺利 | 男 | 1972 年 10 月 | 党委书记、董 事长 | 2022.4 | 2025.4 | 是 | 否 |
葛书院 | 男 | 1970 年 3 月 | 党委副书记、 董事、总经理 | 2023.12 | 2026.12 | 是 | 否 | |
滕华勇 | 男 | 1976 年 8 月 | 党委副书记、 董事 | 2023.1 | 2026.1 | 是 | 否 | |
闵学冲 | 男 | 1963 年 4 月 | 董事 | 2021.11 | 2024.11 | 是 | 否 | |
孙 婕 | 女 | 1979 年 12 月 | 职工董事 | 2021.11 | 2024.11 | 是 | 否 | |
监事 | 石金凯 | 男 | 1963 年 11 月 | 党委委员、监 事会主席 | 2022.10 | 2025.10 | 是 | 否 |
张梅林 | 男 | 1970 年 12 月 | 监事 | 2023.12 | 2026.12 | 是 | 否 | |
李训洋 | 男 | 1967 年 12 月 | 职工监事 | 2021.11 | 2024.11 | 是 | 否 | |
高管 | 刘 勇 | 男 | 1973 年 10 月 | 副总经理 | 2022.10 | 2025.10 | 是 | 否 |
熊星明 | 男 | 1971 年 11 月 | 财务总监 | 2022.7 | 2025.7 | 是 | 否 |
注:集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除外)由总社任命,任期三年,除总社另行发文更换人选的情况外,到期自动连任。
根据发行人章程,发行人由供销总社全额出资设立。供销总社是发行人的唯一股东,发行人不设股东会;发行人设董事会,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发行人设
监事会,设监事3人,其中2名监事由供销总社委派,1名职工监事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其中,发行人董事长侯顺利、监事张梅林系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出具的“供销党组人字〔2019〕14号”、“供销党组人字〔2021〕3号”文件批准在发行人兼职,均不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发行人章程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公务员兼职情况。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发行人董事会成员为5人,未低于《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成员法定最低人数。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议应由占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批准本次注册发行的董事会决议系时任的5名董事一致审议通过,符合发行人章程规定,相关流程及决议合法有效,不会对本次注册发行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性以及本次注册发行构成实质性影响和法律障碍。
发行人董事长侯顺利、监事张梅林在发行人兼任相关职务已获得中国共产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批准。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现任董事的主要工作经历
(1)侯顺利,男,汉族,1972 年 10 月出生,湖南汉寿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1991 年 7 月参加工作。历任湖南省常德市日杂总公司干部、湖南省常德供销学校团委专职负责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办公室干部、直属企业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北京天惠参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部长。现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兼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侯顺利先生是公务员,未在发行人领薪。
(2)葛书院,男,汉族,1970 年 3 月出生,山东定陶人,中共党员,1991年 8 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哲学博士。历任山东定陶县黄店镇政府干部,中
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合作指导部组织劳资处副主任科员,组织处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副处长,合作指导部(法制工作办公室)组织指导处副处长、处长、副部长(副主任),四川省雅安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国再生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3年 4 月兼任总经理)。现任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3)滕华勇,男,汉族,1976 年 8 月生,湖北随州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2002 年 7 月参加工作。历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研究室宣传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研究室)新闻处主任科员、副处长,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投资管理处副处长,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规划统计处处长,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投资管理处处长、一级调研员,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副部长。现任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党委副书记、董事。
(4)闵学冲,男,汉族,1963 年 4 月出生,江苏海门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1987 年 7 月参加工作。历任北京商学院研究生部副主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主任、经济发展与改革部部长、科技教育部部长、金融服务部部长、财会部部长(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2013 年 12 月至 2016 年
2 月挂职沈阳市委常委、副市长。现任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5)孙婕,女,汉族,1979 年 12 月生,山东青岛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2005 年 6 月参加工作。历任国家电网公司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科员,国家电网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主管、主任助理,国家开发银行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副总裁。现任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兼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董事。
2、现任监事的主要工作简历
(1)石金凯,男,汉族,1963 年 11 月出生,山东临朐人,1985 年 7 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教师,商业部棉麻管理局主任科员,中华棉花总公司储运部主任科员、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兼进出口部经理,中华棉花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中华棉花集团有限公司总裁,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华棉花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北京全国棉花交易市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
(2)张梅林,男,汉族,1970 年 12 月出生,安徽天长人,1992 年 7 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研究生学位,注册会计师。历任商业部财会
(物价)司干部、国内贸易部财会司主任科员、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财会部副处长、处长,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审计局副局长,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财会部副部长。现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审计局局长,兼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3)李训洋,男,汉族,1967 年 12 月出生,安徽天长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国家商业部财会物价司科员,国内贸易部国外贷款事务管理办公室财务处主任科员、科长、副处长、处长,中谷粮油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中谷粮油科技开发公司财务经理,中粮集团创新管理部新品推广部总经理助理,中粮电子商务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办公室主任,中粮我买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供销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现任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企管审计部经理,兼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简历
(1)刘勇,男,汉族,1973 年 10 月出生,河北保定人,1996 年 7 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历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重点直属企业监事会专职监事(副处长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财会部预算处副处级干部、财会部(社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预算处副处长,事业资产处处长、预算处副处长,中合联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合联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供销集团农业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华棉花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熊星明,男,汉族,1971 年 11 月出生,安徽安庆人,中共党员,1997年 7 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会计硕士。历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际合作部外经处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财会部(社有资产管理
委员会办公室)系统处和资产处(企业处)处长,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发行人高管人员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营业总体情况
发行人是集实业、贸易、信息、服务、科研于一体的综合性大型涉农企业集团,业务范围涵盖农资、棉花、再生资源、日用消费品、电子商务、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物流、农产品加工、粮食收储、金融服务等十大业务板块,其中农资、棉花、再生资源和日用消费品是发行人四大主营业务板块。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毛利润及毛利率情况
近年来,发行人平稳发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2020-2022年末,发行人总资产分别为1,464.68亿元、1,639.83亿元和1,923.72亿元。2020-2022年度,发行人分别实现主营业收入1,522.80亿元、2,005.94亿元和2,204.09亿元,同期分别实现净利润7.35亿元、8.53亿元和5.36亿元,保持较好的经营局面。2023年1-9月发行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94.66亿元,较2022年同期的1,575.49亿元增加20.15亿元,增幅为1.28%,实现净利润2.60亿元,较2022年同期的3.68亿元减少1.08亿元,降幅为29.36%。
从发行人收入结构来看,农资业务是发行人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其次是棉花业务和再生资源业务。2020-2022年及2023年1-9月,上述三项业务收入占比之和维持在80%以上。
从发行人利润结构来看,农资业务板块对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毛利贡献最大,其次是日用消费品和棉花业务板块。2020-2022年及2023年1-9月,发行人农资业务毛利占比分别为42.39%、40.63%、36.87%和43.63%。
表:2020-2022年及2023年1-9月营业收入分类一览表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3 年 1-9 月 | 2022 年 | 2021 年 | 2020 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主营业务收入 | 1,594.66 | 100.00 | 2,196.85 | 99.67 | 1,999.20 | 99.66 | 1,516.35 | 99.58 |
农资 | 601.15 | 37.70 | 751.05 | 34.08 | 693.06 | 34.55 | 624.43 | 41.01 |
棉花 | 461.42 | 28.94 | 797.16 | 36.17 | 566.42 | 28.24 | 352.08 | 23.12 |
再生资源 | 316.56 | 19.85 | 342.72 | 15.55 | 409.83 | 20.43 | 302.59 | 19.87 |
日用消费品 | 141.52 | 8.87 | 173.89 | 7.89 | 148.94 | 7.42 | 132.57 | 8.71 |
其他主营业务 | 74.00 | 4.64 | 132.03 | 5.99 | 180.95 | 9.02 | 104.69 | 6.87 |
其他业务收入 | - | - | 7.23 | 0.33 | 6.74 | 0.34 | 6.45 | 0.42 |
营业收入合计 | 1,594.66 | 100.00 | 2,204.09 | 100.00 | 2,005.94 | 100.00 | 1,522.80 | 100.00 |
表:2020-2022年及2023年1-9月营业成本分类一览表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3 年 1-9 月 | 2022 年 | 2021 年 | 2020 年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主营业务成本 | 1,539.62 | 100.00 | 2,092.11 | 99.81 | 1,909.96 | 99.80 | 1,447.67 | 99.75 |
农资 | 577.14 | 37.49 | 711.25 | 33.93 | 655.65 | 34.26 | 594.15 | 40.94 |
棉花 | 451.18 | 29.30 | 765.29 | 36.51 | 549.52 | 28.71 | 346.13 | 23.85 |
再生资源 | 319.80 | 20.77 | 340.81 | 16.26 | 406.26 | 21.23 | 290.95 | 20.05 |
日用消费品 | 132.66 | 8.62 | 162.95 | 7.77 | 134.78 | 7.04 | 120.60 | 8.31 |
其他主营业务 | 58.84 | 3.82 | 111.82 | 5.33 | 163.76 | 8.56 | 95.84 | 6.60 |
其他业务合计 | - | - | 4.03 | 0.19 | 3.89 | 0.20 | 3.70 | 0.25 |
营业成本合计 | 1,539.62 | 100.00 | 2,096.14 | 100.00 | 1,913.85 | 100.00 | 1,451.37 | 100.00 |
表:2020-2022年及2023年1-9月营业毛利润分类一览表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3 年 1-9 月 | 2022 年 | 2021 年 | 2020 年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主营业务毛利润 | 55.03 | 100.00 | 104.74 | 97.04 | 89.23 | 96.90 | 68.68 | 96.16 |
农资 | 24.01 | 43.63 | 39.80 | 36.87 | 37.41 | 40.63 | 30.28 | 42.39 |
棉花 | 10.24 | 18.61 | 31.87 | 29.53 | 16.90 | 18.36 | 5.95 | 8.33 |
再生资源 | -3.23 | -5.88 | 1.91 | 1.77 | 3.57 | 3.87 | 11.64 | 16.30 |
日用消费品 | 8.85 | 16.09 | 10.95 | 10.14 | 14.16 | 15.38 | 11.97 | 16.76 |
其他主营业务 | 15.16 | 27.55 | 20.21 | 18.72 | 17.19 | 18.67 | 8.84 | 12.38 |
其他业务毛利润 | - | 3.20 | 2.96 | 2.86 | 3.10 | 2.75 | 3.84 | |
毛利润合计 | 55.03 | 100.00 | 107.94 | 100.00 | 92.09 | 100.00 | 71.43 | 100.00 |
表:2020-2022年及2023年1-9月营业毛利率分类一览表
单位:%
项目 | 2023 年 1-9 月 | 2022 年 | 2021 年 | 2020 年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3.45 | 4.77 | 4.46 | 4.53 |
农资 | 3.99 | 5.30 | 5.40 | 4.85 |
棉花 | 2.22 | 4.00 | 2.98 | 1.69 |
再生资源 | -1.02 | 0.56 | 0.87 | 3.85 |
日用消费品 | 6.26 | 6.30 | 9.51 | 9.03 |
其他主营业务 | 20.49 | 15.31 | 9.50 | 8.45 |
其他业务毛利率 | - | 44.26 | 42.38 | 42.61 |
综合毛利率 | 3.45 | 4.90 | 4.59 | 4.69 |
(三)主要业务板块
1、农资业务
农资业务是公司第一大业务板块,主要由子公司中农集团负责经营。中农集团主要从事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的国内贸易、进出口贸易业务以及部分化肥品种的生产,拥有“中国农资”注册商标,在全国主要城市和港口、化肥产地、集散地设有全资子公司和大型仓库物流设施及铁路专用线,在全国20多个省(区、市)建有农资配送中心和农资连锁经营店,经营辐射地域达1,200多个县,与国内外主要厂商有贸易业务和友好合作关系,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公司
贸易业务采取自营模式,从国内外主要农资生产厂商采购商品,通过自身多年建立起来的庞大分销网络向国内外市场展开销售。国内采购方面,公司与众多国内大中型生产厂商有着长期的合作关系,建立了良好的了解和信任,通过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联储联销、签订包销协议等途径有效保证了采购渠道的稳定畅通。国际采购方面,公司拥有国务院赋予的化肥进出口代理经营权,主要通过与产地国主要厂商签订独家代理协议的方式,与供应商建立起稳定长期的合作关系,从而保证进口供应。国内销售方面,公司充分依托已有分销渠道,并通过建设新网工程与重组省农资公司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系统内整合、低成本扩张。出口销售方面,公司拥有化肥出口代理资质,可利用国内外化肥价格差额,寻找市场机会,根据国家宏观政策的指导,积极参与化肥出口业务。
2020-2022年及2023年1-9月公司农资业务收入分别624.43亿元、693.06亿元、
751.05亿元和601.15亿元,营业成本分别为594.15亿元、655.65亿元、711.25亿元和577.14亿元,2022年较2021年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均有所上升,主要是农药板块在全力稳住国内市场的同时,积极拓展国际业务,国际业务规模增长显著,国内业务稳中有进,销售额大幅增加;农膜板块把握市场时机加快存货周转,收入大幅增加。毛利润分别为30.28亿元、37.41亿元、39.80亿元和24.01亿元,毛利率分别为4.85%、5.40%、5.30%和3.99%。
农资业务收入、成本分类情况如下:
表:2020-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9 月农资业务收入分类一览表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3 年 1-9 月 | 2022 年 | 2021 年 | 2020 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化肥 | 391.68 | 65.15 | 476.74 | 63.48 | 474.50 | 68.46 | 463.44 | 74.22 |
农药 | 96.99 | 16.13 | 136.50 | 18.17 | 104.30 | 15.05 | 81.82 | 13.10 |
农膜 | 22.80 | 3.79 | 32.27 | 4.30 | 30.53 | 4.40 | 27.47 | 4.40 |
其他 | 89.68 | 14.92 | 105.54 | 14.05 | 83.73 | 12.08 | 51.70 | 8.28 |
合计 | 601.15 | 100.00 | 751.05 | 100.00 | 693.06 | 100.00 | 624.43 | 100.00 |
表:2020-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9 月农资业务成本分类一览表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3 年 1-9 月 | 2022 年 | 2021 年 | 2020 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化肥 | 378.82 | 65.64 | 453.18 | 63.72 | 452.15 | 68.96 | 446.74 | 75.19 |
农药 | 89.76 | 15.55 | 124.64 | 17.52 | 94.73 | 14.45 | 72.53 | 12.21 |
农膜 | 22.40 | 3.88 | 31.75 | 4.46 | 30.00 | 4.58 | 27.10 | 4.56 |
其他 | 86.16 | 14.93 | 101.69 | 14.30 | 78.76 | 12.01 | 47.79 | 8.04 |
合计 | 577.14 | 100.00 | 711.25 | 100.00 | 655.65 | 100.00 | 594.15 | 100.00 |
农资板块中其他包括农机具、种子业务等。
此外,国家对公司农资业务执行政策性任务发生的经营性支出或亏损给予一定的补贴,主要包括化肥救灾储备、化肥春耕储备、国家钾肥储备及农药救灾储备等,2020 年上述补贴收入合计 1.05 亿元、2021 年合计 1.82 亿元,2022 年合计 1.43 亿元。国家对公司新建和改造为农服务项目支出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主要为新网工程补贴,2007 年开始中央财政设立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专项资金采用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和财政补助等支持方式,新网工程重点支持农资经营企业、农副产品经营企业、日用消费品经营企业的产品配送以及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系统升级改造等项目、供销合作社主管的各类组织的公益性服务项目。2020 年公司农资业务收到新网工程补贴款为 0.13 亿元,2021 年为
0.06 亿元,2022 年为 0.06 亿元。
(1)化肥业务
发行人是国内化肥经销龙头企业,拥有覆盖全国的市场和销售网络。由于公司经营历史长,熟悉区域特点,产品品种多样,可满足农户不同特点的需要,在分销、零售领域享有较高的认知度和影响力。此外,作为农资流通领域的龙头企业,公司连续多年参与国家钾肥储备、化肥救灾储备以及农药救灾储备工作。承担国家政策性储备任务使得公司具有较强的政治影响力与市场影响力,亦可帮助公司深入理解国家相关行业政策,扩大经营规模,并获得相应的贴息支持。发行人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事件。
公司贸易业务采取自营模式,从国内外主要农资生产厂商采购商品,通过自身多年建立起来的庞大分销网络向国内外市场展开销售,发行人利用自身良好的品牌影响力,发达的销售网络,及稳定的供货渠道,获取化肥贸易差价,锁定利润。公司化肥业务以国产化肥贸易为主、进出口化肥业务为辅,化肥生产业务规模相对较小。作为全国最大的化肥流通企业,公司化肥贸易量保持市场领先地位。
1)国产化肥贸易
公司目前有 4 家复合肥工厂,主要生产复合肥、掺混肥、挤压肥以及差异化
肥料等品种。五洲丰公司的产能设计约为 500 万吨,为供销社范围内最大的生产
企业,生产设备装置先进,且技术工艺领先,公司氨酸法复合肥从 2013 年建设
生产至今一直处于国内行业一流水平,日产能达到 550 吨左右,电耗每吨 20 度左右。挤压工艺通过引进德国挤压生产线,不断地摸索创新,在破译德国原有挤压技术的基础上,通过自身努力,研究出国内最早的一套挤压生产设备,在国内同行业中属于领先水平。公司自主研发的圆粒挤压工艺,无论在圆粒挤压还是不规则挤压上都具有垄断技术优势地位,其中硫铵出口更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公司的冷鲜肥料属国内首创,本项技术在国内的高塔造粒及喷浆造粒技术上是实现不了的,高温会破坏海洋生物的活性,公司通过不断的研究和探索,将海藻肥与挤压工艺相结合,实现了常温造粒,颗粒硬度高,颗粒均匀度类似复合肥圆粒。但公司目前整体产能利用率还相对较低,主要是由于目前的销售政策为“以销定采”,销售渠道有限,因此产能利用不高。
2020-2022 年度公司销售国产化肥数量分别 2,730.85 万吨、2,283.79 万吨和
1,641.77 万吨。2022 年较 2021 年减少是由于 2022 年化肥市场价格维持高位,使得下游部分采购需求受到抑制,一定程度影响销售进度,但考虑到产品单价上涨,在销量下降的情况下收入仍小幅增加。
2023 年 1-9 月公司国产化肥销量为 1,478.36 万吨。
表: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国产化肥销量情况表
单位:万吨
类别 | 2023 年 1-9 月 | 2022 年 | 2021 年 | 2020 年 |
氮肥 | 583.58 | 646.41 | 901.98 | 1,138.87 |
类别 | 2023 年 1-9 月 | 2022 年 | 2021 年 | 2020 年 |
磷肥 | 209.91 | 226.38 | 419.22 | 432.60 |
钾肥 | 424.48 | 451.01 | 508.39 | 717.25 |
复合肥 | 230.05 | 282.43 | 358.68 | 359.49 |
其他 | 30.34 | 35.54 | 95.52 | 82.64 |
合计 | 1,478.36 | 1,641.77 | 2,283.79 | 2,730.85 |
表: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国产化肥采购量情况表
单位:万吨
项目 | 2023 年 1-9 月 | 2022 年 | 2021 年 | 2020 年 |
氮肥 | 576.43 | 619.60 | 868.61 | 1,128.79 |
磷肥 | 204.87 | 213.68 | 401.05 | 469.68 |
钾肥 | 465.99 | 439.23 | 514.34 | 706.74 |
复合肥 | 228.24 | 284.86 | 339.79 | 362.95 |
其他 | 35.57 | 32.26 | 86.07 | 87.88 |
合计 | 1,511.11 | 1,589.62 | 2,209.86 | 2,756.04 |
表:近三年及一期公司采购价格及销售均价
价格:元/吨
类别 | 采购价格 | 销售价格 | ||||||
2023 年 1-9 月 | 2022 年 | 2021 年 | 2020 年 | 2023 年 1-9 月 | 2022 年 | 2021 年 | 2020 年 | |
氮肥 | 2,133.96 | 2,424.54 | 1,957.30 | 1,472.42 | 2,227.63 | 2,443.62 | 1,920.07 | 1,533.69 |
磷肥 | 3,024.71 | 3,156.41 | 2,555.82 | 1,933.96 | 3,215.54 | 3,198.56 | 2,521.27 | 1,991.20 |
钾肥 | 2,612.50 | 3,299.02 | 1,909.76 | 1,499.41 | 2,838.98 | 3,333.81 | 2,003.84 | 1,612.93 |
复合肥 | 2,692.66 | 3,098.07 | 2,124.97 | 2,014.64 | 2,845.72 | 3,099.80 | 2,169.45 | 2,146.26 |
其他 | 2,560.64 | 2,121.03 | 1,502.17 | 1,144.04 | 2,705.00 | 2,382.35 | 1,668.00 | 1,185.14 |
由于化肥内部生产主要以复合肥为主,且生产产能有限,因此还需要外部采购。外部采购的品种主要有钾肥、氮肥、磷酸一铵、二铵,复合肥。公司主要从山西、山东、河北、新疆等国内主要化肥产地大型化肥生产厂家采购化肥。
公司亦拥有覆盖全国的市场和销售网络,公司主要销售区域东北、内蒙、河北、山东、江苏、两广地区、四川、湖南,下游客户主要包括化肥贸易商、生产企业、基层网络经销商、农户等。公司是国内化肥经销的龙头企业,由于经营历
史长,经营经验丰富,熟悉区域特点,产品品种多样,可满足农户不同特点的需要,在分销、零售领域享有较高的认知度和影响力,特别是推行以“中国农资”为品牌的农资连锁配送体系以来,通过横向联合,让地方性农资公司的网络整体加盟,加大了公司对基层网络的控制力度。公司通过自建、地方农资公司整体加盟等多种形式,以“配送中心+中心示范店+加盟连锁店”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扩大销售服务网络建设,在全国主要农业大省的农资流通领域处于领导地位。
2022年和2023年1-9月公司主要供应商及客户情况如下:
表:公司 2022 年国内化肥业务前五大供应商情况表
单位:亿元
序号 | 企业名称 | 采购金额 | 占比 | 是否关联方 |
1 | 供应商一 | 16.94 | 3.70% | 否 |
2 | 供应商二 | 8.37 | 1.83% | 否 |
3 | 供应商三 | 5.94 | 1.30% | 否 |
4 | 供应商四 | 5.76 | 1.26% | 否 |
5 | 供应商五 | 4.60 | 1.01% | 否 |
合计 | 41.61 | 9.09% | - |
表:公司 2022 年国内化肥业务前五大客户情况表
单位:亿元
序号 | 企业名称 | 销售金额 | 占比 | 是否关联方 |
1 | 客户一 | 24.69 | 5.18% | 否 |
2 | 客户二 | 12.21 | 2.56% | 否 |
3 | 客户三 | 10.77 | 2.26% | 否 |
4 | 客户四 | 6.59 | 1.38% | 否 |
5 | 客户五 | 4.81 | 1.01% | 否 |
合计 | 59.07 | 12.39% | - |
2)进出口化肥贸易
公司是国内最大的化肥进出口经营主体之一,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化肥进出口情况见下表:
表: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化肥进出口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吨
项目 | 2023 年 1-9 月 | 2022 年 | 2021 年 | 2020 年 | |
进口 | 氮肥 | 3.75 | 0.89 | 0.52 | 0.29 |
磷肥 | 0.00 | 0.00 | 1.57 | 0.00 | |
钾肥 | 282.27 | 310.00 | 308.13 | 331.64 | |
复合肥 | 19.55 | 29.07 | 28.84 | 35.56 | |
其他 | 3.33 | 1.63 | 0.45 | 1.57 | |
合计 | 308.90 | 341.59 | 339.51 | 369.06 | |
出口 | 氮肥 | 124.18 | 90.14 | 135.30 | 201.27 |
其他 | 10.63 | 9.90 | 70.93 | 26.96 | |
合计 | 134.81 | 100.04 | 206.22 | 228.23 |
在化肥进口方面,2021年公司进口规模为339.51万吨,较2020年减少29.55万吨,主要是由于受全球宏观经济、粮食安全政策及国外开工率不足等影响,全球化肥供给量下降,受部分肥料国际供应减少影响,化肥进口数量有所下降。2022年公司进口规模为341.59万吨,与2021年基本持平。2023年1-9月,公司进口规模为308.90万吨。
公司进口化肥品种主要包括氯化钾(钾肥)和复合肥,其中氯化钾主要来自俄罗斯、白俄罗斯等地,均为独家代理;复合肥则主要来自俄罗斯、美国、瑞士、芬兰和罗马尼亚。公司进口钾肥主要用作国内复合肥生产厂家的原料肥,销售主要面向国内化肥生产企业和合作经销商,主要客户包括中石化、中石油、鲁西化工、贵州西洋等大型生产企业和隆平高科等分销商,公司下游分销渠道稳定畅通;进口复合肥则基本采取利用公司自有销售网络面对农户销售和通过区域代理商销售两种渠道。相对于钾肥,磷复肥替代产品较多,竞争更为激烈,较易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化肥出口以尿素(氮肥)为主。2021年公司化肥出口量为206.22万吨,较2020年减少22万吨,主要是2021年化肥市场价格高企,公司响应国家保供稳价政策要求,下半年暂停出口。2022年公司化肥出口量为100.04万吨,较2021年减少106.18万吨,主要是由于化肥市场价格持续走高,公司按照国家政策调控要求,优先满足国内化肥需求,减少出口量所致。2023年1-9月,公司化肥出口量为134.81万吨。
3)化肥生产
公司在国内投资建设了7家化肥生产企业及多处生产基地,年总产能超过800万吨,具备硫酸钾、氯化钾、尿素、磷复肥以及各种新型肥料的生产加工和定制开发能力。公司针对不同的资源类型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氮肥采取抓重点、建基地、搞布局,做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项目;钾肥则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积极参与开发国内外重点钾矿资源,力争形成年产百万吨级钾肥生产能力。同时,公司通过实业投资项目,引进、培养起一批投资并购、工程管理、实业开发领域的专业性骨干人才,作为公司向上游扩张的人才基础。
定价模式方面,目前国内化肥市场处于充分竞争的局面,化肥产品价格的市场化程度较高。发行人与上游供应商的定价模式一般为:首先签订年度采购大合同,在此基础上再签订每期订单,签订每期订单时,具体参照当时的产品市场价格,确定该产品当期的具体价格,锁定差价,形成浮动价格机制;当化肥价格波动较大时,与生产厂商确定保价措施,采取生产厂商先发货、销售后结算的“联产联销”模式确定价格。与下游采购商的定价模式一般为:参照采购化肥产品价格,结合提供的物流服务及供货方式等,确定产品销售价格;出口化肥的价格根据与国外主要经销商谈判签订的大宗销售合同确定。
结算模式方面,公司与化肥生产厂商的结算货币一般为人民币,采用现金和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结算方式根据签订的合同确定,一般是向化肥生产厂商先支付10%至30%的预付货款,厂商发货并收到后10个工作日结清剩余款项;采购进口环节采用L/C(信用证付款)或D/A(承兑交单)、D/P(付款交单)等方式结算,进口钾肥开证主要为提单后120天、90天和见单即付;公司国内化肥销售的结算货币一般为人民币,与下游采购商结算主要采用现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现金方式一般为销售完成后结清或先款后货,银承汇票期限在三到六个月;化肥出口销售的结算货币一般为美元和人民币,主要采取T/T(电汇)和L/C(信用证付款),结算方式主要为预收款和T/T,信用证一般即期的较多。
在化肥仓储及运输方面,发行人以“中国农资连锁配送为农服务工程”和“农资下乡”工程为核心,在全国建有1个万吨级码头、9条铁路专用线、7个物流基
地、110家“中国农资∙服务中心”以及遍布全国的2万余个基层经营和服务网点,
这些网点主要建在全国粮食主产区或交通枢纽,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便捷配送服务、降低物流运营成本方面发挥保障性作用。中农集团制定了《仓库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化肥仓库安全管理,主要内容包括:货物堆垛的安全管理、仓库用电的安全管理、仓库三防的安全管理。公司进口化肥主要通过船舶运输,货物运输通过购买船运保险规避风险。国内化肥运输主要通过船舶、铁路及公路运输,由发行人配送给客户,发行人承担化肥运输风险。
此外,作为农资流通领域的龙头企业,公司连续多年深入参与国家化肥淡季储备、化肥救灾储备以及农药救灾储备等工作。2020/2021年度公司化肥商业储备承储量270万吨,2021/2022年度359万吨。承担国家政策性储备任务是公司市场地位与整体运作能力的体现,具有较强的政治影响与市场影响,亦可帮助公司深入理解国家相关行业政策,扩大经营规模,并获得相应的贴息支持。
(2)农药、农膜业务
发行人依托遍布全国的为农、惠农销售服务渠道,稳定的供货资源,长期经营建立的市场口碑,获取农药、农膜贸易业务的市场差价,锁定经营利润。农药分为原药和制剂,原药价格较高,近几年公司调整销售结构,原药销售量增加,制剂销售量减少。近年来公司农药销售量增加,且由于原药销售价格较高,故整体销售额增加;农膜销售量减少主要由于近几年市场需求量减少所致。
表: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农药、农膜销量情况表
单位:万吨
项目 | 2023 年 1-9 月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农药 | 25.09 | 33.41 | 30.61 | 21.02 |
农膜 | 28.22 | 34.26 | 32.94 | 36.06 |
表: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农药、农膜采购及销售均价
单位:元/吨
类别 | 采购价格 | 销售价格 | ||||||
2023 年 1-9 月 | 2022 年 | 2021 年 | 2020 年 | 2023 年 1-9 月 | 2022 年 | 2021 年 | 2020 年 | |
农药 | 36,757.89 | 35,494.16 | 31,788.08 | 31,563.06 | 38,653.95 | 40,858.85 | 34,075.27 | 38,921.82 |
农膜 | 8,180.89 | 9,291.56 | 9,193.80 | 7,534.81 | 8,079.92 | 9,419.69 | 9,268.13 | 7,617.84 |
公司是国内最大的进口农药经销商,进口农药主要来自于美国、德国、日本及法国等国家。另外,公司共承担国家救灾农药储备1亿元。公司在客户资源、网络、技术队伍上与其他农药经销商相比具有优势,农药经营业务仍有发展潜力。 2009年4月,公司发起设立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营农药经销业务,是目前国内最大的国有控股农药经销公司。未来公司的农药流通业务将以中农立华为主要平台,继续巩固与扩大国内市场优势,并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业务。
在农药仓储物流方面,公司在主要农业产区均设有销售网点和技术指导站,在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东、河南、天津、上海、江西、广东、四川、新疆等12个省市区建有20多个仓库和配送中心,经营辐射地域达20多个省。公司农药仓储保管分为露天保管和仓储保管两种,已建立并严格执行有关的入库、报关员工作、农药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合理安排农药商品货位,组织农药的发货、收货工作,做到账货数量准确。公司农药运输贯彻“及时、安全、经济、合理”的运输原则,严格遵循《化学农药调运交接办法》的相关规定,并执行铁道部《铁路货物运输规程》、交通部《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及相关交通法规。公司农药经营业务近三年及一期未发生涉及重大安全、环境污染等事故。
公司除农膜原料外,也涉足工业包装原料的经营。公司主要通过与国内外大的塑料原料生产商合作,采购聚乙烯、聚氯乙烯等塑料原料,然后直接销售给下游厂家,也有少量委托加工成塑料膜销售。塑料原料作为充分竞争的商品,市场较为分散,公司遍布全国的销售网络及品牌优势取得了较好的业绩,销售额居国内贸易商前10名。
2、棉花业务
公司拥有雄厚的棉花经营、加工实力和装备制造力量,旗下中棉集团、棉花交易市场公司是公司棉花收购、加工、仓储、贸易、棉花机械制造以及电子交易的专业经营平台,在保护农民利益、满足纺织需求、推动棉花产业化经营、参与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制订棉花交易规则等多个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2020-2022年度及2023年1-9月,公司棉花业务收入分别352.08亿元、566.42亿元、797.16亿元和461.42亿元。2021年棉花收入较2020年有所增长主要是由于2021
年随着全球经济持续复苏,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上涨,全球纺服需求持续增长;叠加东南亚宏观经济变化,部分海外订单回流国内,公司棉花贸易呈现量价齐升趋势。2022年虽然受多方因素影响棉花市场价格波动下行,但公司棉花销量较上年增加61.1万吨至330.97万吨,因此棉花业务收入同比增加40.74%至797.16亿元;
2020-2022年度及2023年1-9月,公司棉花营业成本分别为346.13亿元、549.52亿元、765.29亿元和451.18亿元,棉花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毛利润分别为5.95亿元、 16.90亿元、31.87亿元和10.24亿元,棉花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69%、2.98%、4.00%和2.22%。
公司是国内最大的棉花贸易商,在境内外主要棉花产销区设有49家经营机构,采取自建、收购和联合经营、合作等方式控制轧花厂109家,并与各地轧花厂和新疆建设兵团开展合作,控制的棉花资源量在100万吨(折合皮棉)以上。公司一方面依托供销合作社系统的销售网点建立覆盖范围更广的购销网络,另一方面与全国多家大型棉纺企业实现了战略合作,拥有稳定的销售平台。此外,公司还可利用自身仓储能力为客户提供仓储物流服务。2022年,公司棉花销售量为 330.97万吨,同比增加61.1万吨,主要是全球经济持续复苏,全球纺服需求持续增长,带动棉花贸易规模上升。2023年1-9月,公司棉花销售量为262.2万吨。总体来看,公司棉花经营量保持全国首位。公司棉花业务板块有自加工部分,占比全年销售量25%左右。
(1)棉花贸易
中棉集团是发行人棉花收购、加工、贸易平台,是国内最大的棉花贸易商,在境内外主要棉花产销区设有 49 家经营机构,中棉公司廊坊储运仓库容量 6 万多吨,已成为华北、京津地区最重要的棉花储运基地之一。目前,公司采取自建、收购和联合经营、合作等方式控制轧花厂 109 家,通过与各地轧花厂和新疆建设
兵团的合作,控制的棉花资源量在 100 万吨(折合皮棉)以上。
近年来公司棉花贸易业务获得稳步发展,依托稳定控制的棉花资源,较强的仓储物流能力,以及与下游厂商长期稳定的客户关系,公司获取棉花贸易差价,经营利润较为稳定。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棉花经营情况见下表:
表: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棉花经营量情况表
单位:万吨
项目 | 2023 年 1-9 月 | 2022 年 | 2021 年 | 2020 年 |
棉花 | 262.20 | 330.97 | 269.87 | 218.08 |
表: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棉花采购及销售均价
单位:元/吨
类别 | 采购均价 | 销售均价 | ||||||
2023 年 1-9 月 | 2022 年 | 2021 年 | 2020 年 | 2023 年 1-9 月 | 2022 年 | 2021 年 | 2020 年 | |
棉花 | 14,392 | 17,661 | 15,990 | 12,505 | 14,400 | 19,375 | 15,479 | 12,277 |
中棉集团凭借多年从事棉花贸易而建立的品牌和信誉,发展了一批优质、稳定的客户群。公司实行点面结合的销售方式,一方面依托供销合作社系统的销售网点建立覆盖范围更广的购销网络,另一方面通过加强点对点的销售,与国内近 60家大型棉纺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实现棉花流通与纺织需要的融合对接。中棉集团向客户销售棉花的同时,还可以利用自身仓储容量大的特点为客户提供仓储物流服务,从而在更大的范围内与棉纺企业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公司棉花贸易业务主要销售区域包括长江中下游、沿海及两广等区域。
公司2022年和2023年1-9月主要供应商和销售客户情况如下:表:2022年棉花贸易业务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 | 下游企业名称 | 采购金额 | 占比 | 是否关联方 |
1 | 供应商一 | 39.14 | 5.67% | 否 |
2 | 供应商二 | 33.60 | 4.87% | 否 |
3 | 供应商三 | 30.42 | 4.41% | 否 |
4 | 供应商四 | 12.33 | 1.79% | 否 |
5 | 供应商五 | 12.14 | 1.76% | 否 |
合计 | 127.63 | 18.50% |
表:2022年棉花贸易业务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 | 企业名称 | 销售金额 | 占比 | 是否关联方 |
1 | 客户一 | 38.06 | 5.94% | 否 |
2 | 客户二 | 35.98 | 5.61% | 否 |
3 | 客户三 | 20.81 | 3.24% | 否 |
4 | 客户四 | 20.31 | 3.17% | 否 |
5 | 客户五 | 19.29 | 3.01% | 否 |
合计 | 134.45 | 20.97% |
为保证棉花采购,公司不断推进棉花资源基地建设,推进与重点棉花企业和大型纺织企业的联合重组,大力发展“棉花加工厂+棉花专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在新疆、河北、山东、河南、湖北等省棉花主产区,公司以轧花厂为依托,以棉花专业合作社为纽带,从棉花育种、订单种植、生产管理、农资服务到棉花的收购、加工、销售,打造棉花产业化高产示范基地,带动当地棉花种植产业的全面升级。公司在当地建有万亩高产棉花示范田,通过产前、产中、产后的系列化服务,推动中棉集团产业链向种植基地延伸,提高中棉集团行业影响力。同时,通过与国内科研部门和新疆有关棉花企业合作,推进中绒棉、有机棉和彩色棉科研、种植和市场推广,拓展新的棉花领域。我国对棉花进口实行配额制,公司下属的中棉集团从2007年开始获得配额资格,为国内少数拥有进口配额资格的企业之一。此外,公司还通过与美国、澳大利亚、巴西、印度等主产棉国本土棉商和棉花合作社的经营合作,建立起了稳定的直购棉花资源渠道。
定价模式方面,公司国内棉花采购主要是参考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公布的收储价格确定;进口棉花的采购价格主要是参考国际主要棉花期货价格指数并结合国外美国、澳大利亚、印度等棉花主要产地国的价格确定。与下游采购商的销售价格主要是参照棉花采购价格,结合提供的物流服务及供货方式等确定。
结算模式方面,公司与国内上游棉花供应商结算主要是现金及银行承兑汇票;与国外棉花供应商的结算货币一般为美元,主要采取即期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公司与国内下游采购商结算通常预收销售合同金额15%至20%的保证金,结算主要使用现金及银行承兑汇票。
棉花储运方面,公司棉花储备库都是特级防火单位,仓库面积基本在20,000
㎡及以上或仓库室内容量20,000吨及以上。中棉集团制定了《棉花入库、在库和
出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对棉花打包储存、入库码垛、在库室温控制及防火、出库台账登记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同时制定并执行每日自查登记制度,公司也会对仓库安全管理进行定期抽查,加强监督管理,公司棉花仓储近三年及一期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公司棉花运输主要采用铁路、船运、公路运输等方式,棉花运输主要以发行人配送为主,发行人需承担运输风险。中棉集团山东潍坊滨海物流园作为长江以北最大的棉花仓储物流基地,拥有铁路专用线,此外公司正推进与新疆物流企业的合作,加大力度解决新疆棉运输难的问题。
(2)棉花交易服务
棉花交易市场公司是发行人棉花电子交易的经营平台,是全国最大的棉花电子交易市场,其主要功能是组织交易、发现价格、规避风险和传递信息,为涉棉企业提供交易结算、实物交收、仓储物流、第三方监管等服务,同时,为帮助交易商解决资金问题,棉花交易市场公司还通过仓单质押的方式为广大交易商提供融资服务。
棉花交易市场推出的商品棉电子撮合交易得到交易商成员的广泛认可,截至
2022年末,棉花交易市场拥有交易商成员超过5,000家,商品棉交易累计成交达
5,400万吨以上。棉花交易市场主营业务主要分为四大板块:交易交割、资金服务、信息服务、物流配送。交易交割主要由本部、五个办事处主要负责平台上的交易交割以及代理结算等业务;棉花交易市场除了为交易商搭建交易平台外,还为交易商提供了资金服务;棉花交易市场在国际互联网上设立了中国棉花信息网网站,通过该网站不但可以及时了解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棉花交易行情,还可及时了解国际国内棉花信息,掌握中国政府棉花政策动态,现已成为棉花业者了解中国棉花信息的窗口,棉花交易市场在全国举办的交易商年会、棉花论坛等;棉花交易市场配送公司负责为交易商提供配送服务,主要起到了配送中介的作用。棉花交易市场主要营收模式为服务费收入,服务包括撮合交易、买卖交割、物流配送、仓单质押融资等,均收取服务费。
同时,棉花交易市场公司通过竞卖交易方式采购和抛售国家政策性棉花,开创了我国储备物资由计划分配转向利用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先河,截至 2022 年
末,国储棉累计成交量近 130 万吨。交易市场中的成交价格已成为反映中国棉花供求和现货价格走势的“晴雨表”,并对国际棉花价格产生着重大影响。
3、再生资源业务
再生资源业务是发行人仅次于农资、棉花业务的第三大板块,中再生公司是该板块主要经营主体,主要从事废钢、废纸、废有色、废塑料、废家电、废旧电子产品等再生资源的回收与加工业务。公司具有流通企业进出口经营权、代理权,在天津设有再生资源研究所、全国再生资源科技信息中心站、全国再生资源行业特有工种技能鉴定站,是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会长单位。
2015年4月,中再生公司通过协议受让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ST秦岭)股权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中再生通过资产重组实现上市。2016年9月7日,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9月末,中再生公司持有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25.84%。
再生资源业务模式为采购-生产-销售。采购的渠道主要为各地旧货回收大户批量收购、自建收购网点回收从社会上零散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与各地政府部门、家电卖场达成长期合作关系定点收购、各产业园大型制造企业回收固体废物,包括生产边角料、包装物和报废设备等。采购过程中主要采取参与投标或协商谈判的方式与其签订回收合同或框架协议,以预付款的形式支付采购款项,通过预估月采购金额提前支付半个月或一个月的预付款,在收到供应商预付款补充通知后及时补足预付款项。
生产环节为收购后的废料采取细化分拣、破碎、打包等方式进行处理。对于在供应商现场收购的废料先进行现场的初步分拣,分拣出的废泡沫、废木头等直接销售给下游客户,其余废料则拉回仓储地。废料运抵后根据材料类别分送到不同的处理区域,生产人员按照操作规程对废料进行细化分拣。废钢铁、废有色金属,通过细化分拣后大部分直接销售给下游客户,轻薄料则统一打包之后进行销售;对于废塑料,细化分拣后部分进行破碎,然后打包销售给下游客户;对于发泡料等废料,则交由当地环卫进行处理。
销售环节,废旧的电器电子产品及废料主要销售给钢铁、铜等金属加工企业和塑料、线路板等深加工企业。销售环节中,企业首先通过信息收集,根据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进行出售;其次通过与客户签订年度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基准价格和价格调整方式进行合同销售;另外企业也会根据库存货物情况及时寻找客户进行询价或组织竞标的方式进行销售。
2020-2022年及2023年1-9月,发行人再生资源业务收入分别302.59亿元、
409.83亿元、342.72亿元和316.56亿元,营业成本分别为290.95亿元、406.26亿元、
340.81亿元和319.80亿元,再生资源整体发展平稳,营业成本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一致;同期再生资源业务实现毛利润分别为11.64亿元、3.57亿元、1.91亿元和
-3.23亿元,毛利率分别为3.85%、0.87%、0.56%和-1.02%。
2021年再生板块毛利率明显下降,主要原因一是废钢品类的补贴标准发生调整,补贴收入下降;二是2021年废钢等再生资源品种价格大幅上涨,且上游涨价幅度较下游高,利润空间大幅收窄。
2022年再生板块毛利率继续下降,主要是废钢和家电拆解业务补贴标准下调、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竞争对手为上市不计成本抢货等因素推升了经营成本,同时受宏观经济、环保、限电等影响,企业开工率严重不足所致。
2023年1-9月再生板块毛利率继续下降,主要原因一是中再生公司主营的废钢价格下行,因销售端钢厂价格降幅高于采购端个人、个体户,毛利空间被压缩;二是中再生下属上市公司中再资环受家电拆解补贴标准下调影响,毛利有所下降。
发行人依托遍布全国的回收分拣渠道,稳步提升的加工拆解能力,以及稳固的下游厂商客户关系,获取再生资源经营利差。由于发行人再生资源经营品种较多,下表以发行人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废钢的进销差价反映发行人的市场地位及获利能力。
表:2021-2022年和2023年1-9月发行人废钢回收及销售均价
单位:元/吨
类别 | 采购价格 | 销售价格 |
2023 年 1-9 月 | 2022 年 | 2021 年 | 2023 年 1-9 月 | 2022 年 | 2021 年 | |
废钢 | 2,703.83 | 3,121.59 | 3,376.36 | 2,705.73 | 3,037.13 | 3,282.66 |
在补贴收入方面,2022 年国家对公司再生资源业务的日常业务发生亏损的财政补贴共计 14.13 亿元,较 2021 年 19.67 亿元补贴金额减少 5.54 亿元,主要包括地方奖励及补贴、增值税即征即退、土地出让金返还等。
资源回收量方面,截至 2022 年末,公司拥有 5,000 多个回收网点,70 多家各类再生资源分拣加工中心,11 个大型国家级再生资源产业示范基地及 3 个区域性集散交易市场;在钢铁领域,公司 20 家企业通过《工信部废钢铁加工准入
条件》,年加工销售废钢铁 1,000 余万吨。
公司废钢和废纸的回收量占比最大,受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及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公司业务规模扩展受限,2022年废钢回收量下降118万吨至744.4万吨。公司正积极推进相应板块组织架构调整和业务转型升级,同时通过严控成本费用稳定利润水平。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废料回收量情况如下表:
表: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废料回收量
单位:万吨
项目 | 2023 年 1-9 月 | 2022 年 | 2021 年 | 2020 年 |
废钢 | 882.54 | 744.40 | 862.07 | 719.05 |
废纸 | 9.80 | 30.09 | 25.45 | 57.34 |
废有色 | 8.51 | 5.58 | 7.85 | 3.07 |
废塑料 | 9.93 | 10.12 | 16.27 | 9.37 |
其他 | 2,475.01 | 3,221.19 | 3,393.67 | 3,837.72 |
合计 | 3,385.80 | 4,011.37 | 4,305.32 | 4,626.56 |
公司客户主要是回收网络附近的钢铁企业、造纸企业及其他利用废料为原料的利废生产企业。公司废钢销售的主要客户包括山东西王特钢有限公司、江苏利淮钢铁有限公司、扬州华航特钢有限公司和江苏天隆铸锻有限公司;废纸销售的主要客户有玖龙纸业(重庆)有限公司、森叶(清森)纸业有限公司和山东华泰
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等。2022年和2023年1-9月公司再生资源业务前五大销售客户中无关联方,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如下:
表:2022年公司再生资源业务前五大销售客户情况表
金额:亿元
序号 | 企业名称 | 销售金额 | 占比 | 是否关联方 |
1 | 客户一 | 21.38 | 6.24% | 否 |
2 | 客户二 | 20.54 | 5.99% | 否 |
3 | 客户三 | 17.60 | 5.13% | 否 |
4 | 客户四 | 14.96 | 4.37% | 否 |
5 | 客户五 | 9.38 | 2.74% | 否 |
合计 | 83.87 | 24.47% |
公司再生资源业务传统的经营模式是回收-分拣-销售,由回收网点回收资源后送入分拣中心分拣加工,然后销售,传统的经营模式中间环节实现价值增加较少,利润率较低。随着财税[2008]157号政策的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税收负担明显加重,再生资源生产企业税收负担有所减轻,从而形成了现有增值税由生产环节向流通环节的大转移。目前,公司在确保传统业务市场份额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业务转型升级,向回收-分拣-再加工(二次利用)-销售的完整经营模式转变,通过深加工增加中间环节的价值,形成一条“废旧物资收购、拆解加工、原料再生、产品制造”的完整产业链条。公司已建成了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湖北蕲春鑫丰废旧家电拆解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中再生废旧家电拆解有限公司、四川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中再生洛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等11个废家电拆解厂,年拆解能力2,000余万台(套),约占全国规范处理量的1/4。公司在业内第一个通过ISO9001国际认证和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拥有废旧家电全自动拆解处理产线,生产技术水平全国领先,拆解后剩余的废旧物资均按行业标准焚烧或填埋,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未发生涉及环保事故。
定价模式方面,由于公司已在全国建立起中央、华东、华南、西南和东北五大区域回收网络,各区域再生资源回收价格差别较大,供应商比较零散,大多规模较小,因此公司主要依据当地再生资源回收的一般市场价格确定。公司与下游
造纸、金属冶炼企业的销售价格主要是根据再生采购价格,结合提供的物流服务、人工分拣等成本确定。
结算模式方面,公司与上游再生资源供应商结算时一般先付60%左右的货款,余款待再生资源销售后结清,余款的结算周期一般为1-3个月。公司与下游造纸、金属冶炼企业结算主要使用现金及银行承兑汇票。
4、日用消费品板块
日用消费品零售业务板块近年来快速发展,是发行人第四大业务板块,发行人下属供销商贸公司、新合作集团是该板块主要经营主体。
2022年供销集团注册成立供销商贸流通公司,并与出让方新合作集团、新合作连锁超市和供销资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26.53亿元交易总价款收购标的公司北京新合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北京新合作瑞通商贸有限公司 100%股权、新合作邻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河南卡地亚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平顶山新合作建业商贸连锁有限公司66.63%股权、陕西新合作西果连锁超市有限公司96.84%股权、东台新合作商贸连锁有限公司75.28%股权和新合作商业发展55.47%股权。供销商贸流通公司以“连锁超市、邻里中心、商业发展、联合采购和商品贸易、中央厨房”五大板块业务覆盖一二三线城市和县乡村区域,贯穿“工业品下乡、农产品上行”供应链全链条,在推动为农服务、开展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经营成效等方面应强化协同、形成合力,真正做到 “一网多用,一网多能”。
公司坚持“走向农村,贴近生活,服务农民”的方向,运用现代流通方式,采取“直营带加盟”、“小超市,大连锁”的发展方式,以“小商品、大事业”为目标,通过“行政力推动,市场化运作”,对全国供销社系统传统的经营网点进行改造、整合、提升、优化,重点在县(市)建立直营中心店和配送中心,辐射、带动县以下各类经营网点入网加盟,形成城乡结合、上下贯通、合纵连横的 “新合作”连锁经营网络,把质优价低的日用消费品送下乡和名、优农副产品带进城,推进农业产业化。公司终端品牌主要有新合作、常客隆、万客来等超市及商贸连锁企业。
除超市业务外,供销商贸公司全力发展大宗商品贸易、地下人防项目及邻里中心三大主营业务板块。在大宗商品贸易方面,供销商贸公司将积极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开展大宗商品联合采购、国内外名优产品代理、大宗农产品、电子产品以及进出口商品贸易等业务;地下人防方面,将抓住推进国家军民融合发展的重大机遇,利用国家对人防商业在政策、税收、结建费用、施工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大力推进人防商业项目;邻里中心方面,将积极参与供销社综合改革,开展相关“惠农”业务,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导向,在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农产品零售终端网点建设等方面寻求发展机会。
2014年,公司子公司新合作集团与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出资成立海南供销大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大集”),后经多次增资和股权变更,供销大集注册资本增至269.12亿元,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10名关联方合计持有供销大集47.70%的股权,新合作及其15名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28.48%的股权。2016年9月,上市公司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收购供销大集100%股权,向供销大集全体股东发行52.55亿股股份。通过本次重组,公司子公司新合作集团持有西安民生5.97%的股份,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西安民生24.91%的股权,成为西安民生第二大股东,2017年2月23日西安民生更名为“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供销大集”。
2018年8月,为解决同业竞争等问题,新合作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将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合作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锁超市公司”)的99.00%股权转让给北京中合国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中合国能”)。同年,新合作集团按照约定全部完成超市业务的剥离工作。新供销基金作为中合国能的唯一普通合伙人,为相关超市业务的实际管理者。2019年供销总社为进一步推进自身的产业整合,计划将其持有的新供销基金股权全部划转至公司名下,以此转增公司股本。因此,2019年11月,新供销基金与公司签订协议,将相关超市业务转让给新合作集团,且同年1~10月相关超市业务产生的损益由新合作集团享有。截至2023年9月末,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大集”,原名为“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564.SZ)7.72%的股权,为其第二大股东。
2024年1月,根据供销大集披露公告,供销大集于2022年9月13日收到海南一中院送达的(2022)琼96民初771号《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材料,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合同纠纷为由对供销大集及供销大集控股股东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提起诉讼。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诉讼请求为:1、判决免除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标的2020年度业绩实现情况及2020年度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确认的2020年度盈利补偿责任,不能免除部分由海航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承担。2、本案诉讼费由海航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供销大集承担,具体详见供销大集 2022 年 9 月 14 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本案于2023年6月13日开庭审理。在开庭审理前,原告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向海南一中院申请撤回对被告海南海岛临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起诉,海南一中院经审查,裁定准许其撤回对被告海南海岛临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起诉,该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海南海岛临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不再作为共同被告参加本案诉讼。2023年12月31日,供销大集收到海南一中院送达的(2022)琼96民初771号《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一、二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原告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新合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山东泰山新合作商贸连锁有限公司、十堰市新合作超市有限公司、张家口新合作元丰商贸连 锁有限公司、江苏新合作常客隆数科商业有限公司、江苏信一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延边新合作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山东新合作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常熟市龙兴农副产 品物流有限公司、河南省新合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赤峰新合作超市连锁有限公司、 河北新合作土产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泰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济宁市兖州 区新合作百意商贸有限公司、耿发向被告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关于 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标的2020年度业绩实现情况及 2020年度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 确认的 2020 年度盈利补偿责任,由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青岛海航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长春海航投资有限公司、海南海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海航工程建设有 限公司等五位被告承担。案件受理
费 5,958,495.18 元,由被告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 青岛海航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春海航投资有限公司、海南海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海南海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截至供销大集公告披露日尚未生效,其对供销大集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供销大集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供销大集相关事件情况详见供销大集《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诉讼案的进展公告》《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与产业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2024-002、2024-003、 2024-005、2024-007)等上市公司公告。
公司日用消费品板块实现较好效益。2020-2022年末及2023年1-9月,公司日用消费品板块实现收入分别为132.57亿元、148.94亿元、173.89亿元和141.52亿元,实现毛利分别为11.97亿元、14.16亿元、10.95亿元和8.85亿元,毛利率分别为 9.03%、9.51%、6.30%和6.26%。
在补贴收入方面,2022年国家对公司日用消费品业务给予的财政补贴共计
4.63亿元。
5、其他
其他主要包括中国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国供销粮油有限公司、中国供销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供销冷链物流有限公司等公司的业务。
目前,公司重点推进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即“832平台”)业务体系建设和以农产品集团公司为载体的农产品市场全国性网络布局。电商业务方面,中国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商公司”)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局和总社的指导下,建设和运营 “832平台”,“832平台”集交易、服务、监管于一体,实现农副产品在线展示、网上交易、物流跟踪、在线支付、产品追溯的一站式聚合,连接脱贫地区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
与中央预算单位、各级预算单位和非政府采购领域单位,为全社会广泛参与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推动各地消费帮扶目标的顺利实现提供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业务方面,农产品集团公司规划定位为“打造一个平台,构建三个体系”,即打造农产品大宗交易的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农产品批发市场实体网络、农产品流通供应链管理、农产品流通大数据管理三个业务体系,力争发展成为行业内市场网络最广、交易额最大的领军企业。
供销粮油2020-2022年及2023年1-9月营业收入分别为100.58亿元、128.66亿元、164.62亿元和115.13亿元。国内贸易板块占企业主营业务的90%以上,主要是玉米、豆粕、大麦、小麦、稻谷的收储、贸易、加工、服务以及国际贸易业务,在东北建有多个粮食收储基地,在湖北建有以饲料原料加工、贸易为主的产业园,在华东、华南、中西部以及山东、新疆等农业主产区和贸易集散地建有多家全资、控股公司和分支机构。
农产品集团公司2020-2022年及2023年1-9月营业收入分别为45.14亿元、 53.48亿元、83.66亿元和40.04亿元。农产品集团公司主要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销售、配送一条龙的市场网络服务体系,收入来源主要分农产品贸易收入、租金收入、物业管理收入、品牌管理收入。通过与当地政府合作,以较低的价格拿地,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并投入运营,销售渠道为覆盖全国的市场网络,主要下游客户为各类经销商和消费者。建成后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部分用于自营,也有部分用于出租或售卖。公司的农产品贸易主要以畜禽类为主。
(四)发行人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1、公司行业地位
发行人是国家特大型涉农流通企业集团,在若干主营业务领域均已居于全国领军地位。
(1)农资板块
中农集团在全国主要城市、港口、化肥产地和集散地设有全资子公司、化肥生产企业和大型仓库物流设施及铁路专用线,与国内外主要厂商建立了贸易业务和友好合作关系。近年来,中农集团化肥销售量稳占全国供销社系统的五分之一,
化肥储备量接近全国总量的20%,牢牢掌控了农资流通主渠道,在平抑农资价格、服务农业生产上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此外,中农集团自1998年以来一直承担国家农药救灾储备任务,是多年来承接此项任务的唯一机构。
以销售收入计,中农集团目前是中国最大的化肥进出口贸易商,一直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中农集团钾肥进口量约占全国进口总量40%,居市场第二位;尿素出口量约占全国出口量的30%,居市场第一位。
农药经销业务方面,中农集团子公司中农立华专营农药经销业务,是目前国内最大的农药经销公司。
在农膜经销业务方面,中农集团与国内外大的塑料原料生产商合作,并利用遍布全国的销售网络及品牌优势,取得了较好的业绩,销售额居国内贸易商前10名。
(2)棉花板块
发行人旗下中棉集团拥有强大的棉花储运能力、丰富的轧花厂资源、与全国
30多家大型棉纺企业实现了战略合作,棉花经营量名列国内前茅。
棉花交易市场推出的商品棉电子撮合交易得到交易商成员的广泛认可,截至
2022年末,棉花交易市场拥有交易商成员超过5,000家,商品棉交易累计成交达
5,400万吨以上。
(3)再生资源板块
根据环境保护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显示,中再生公司的11家子公司拥有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入列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公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通过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获取相应基金补贴已成为公司再生资源板块的重要收入来源。
中再生公司经营网络覆盖全国22个省份和直辖市,年回收再生资源超过 2,000万吨,加工销售废钢铁1000余万吨,年处理废旧家电2000余万台(套),约占全国规范处理量的1/4。
(4)日用消费品
发行人旗下的新合作集团是全国连锁超市重点企业,是商务部确定的21家重点联系的大型现代流通集团之一,为有效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拉动农村消费需求做出了应有贡献。
(5)农产品批发市场
发行人旗下的农产品集团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目前农产品集团公司已在全国18个省市布局农批市场40余个,辐射县域160多个,农产品交易量650万吨,年交易总额超过600亿元,市场数量位居行业第一,为逐步打造成为全国农产品信息发布中心、价格形成中心、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和网上交易中心奠定了基础。
2、公司竞争优势
(1)强大的购销网络优势
发行人为供销总社的独资企业,依托供销合作社系统的销售网点建立起了覆盖全国的强大购销网络,具体表现为:
1)农资板块
采购方面,中农集团通过多年经营,与几乎国内所有大、中型化肥生产企业建立了良好的采购关系和商业信誉。同时通过签订长期合约等方式与主要国外供应商建立了非常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有效保证了发行人长期、稳定的货源供应。销售方面,中农集团拥有庞大的多层次分销网络,在全国多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多个农资配送中心和农资连锁经营店,经营辐射地域较广。另外,中农集团还以资本为纽带,通过整体并购等方式,相继收购多家省级农资公司,并与多家农资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形成全国性的销售网络。
2)棉花板块
中棉集团一方面依托供销合作社系统的销售网点建立了覆盖范围广泛的购销网络,另一方面通过加强点对点的销售,与全国多家大型棉纺企业建立了销售关系。中棉公司在新疆及澳大利亚等地建有优质棉资源基地,在山东、江苏、河南、河北、新疆等地建有8个现代化棉花综合物流园区,与国内近60家大型纺织
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与奥兰、路易达孚等主要国际棉商建立了贸易合作关系,形成了贯穿“资源基地+供应链网络+销售终端”的现代经营服务体系。
3)再生资源板块
公司下属的中再生公司是我国大型专业性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之一,在全国建立了广泛的回收网络,处于国内领先地位。以销售收入计,中再生公司是业内规模最大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中再生公司在业内第一个通过ISO9001国际认证和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第一个建立规范化的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和无害化的再生资源示范基地;第一个用现代化连锁经营方式推动回收网络体系建设;第一个在废塑料处理中做到了水循环利用、污水集中处理。
4)日用消费品
新合作集团和供销商贸公司依照“直营带加盟”、“小超市、大连锁”的网络拓展模式,通过新建、并购等方式逐步向全国范围扩张。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日用消费品板块下控制的经营网点近12万家,其中直营网点1400多家,遍布全国19个省区,网络优势突出。
(2)政策优势
近年国家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大力扶持农业发展,政策环境趋好。公司作为供销合作社系统内“服务三农”的龙头企业,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得到了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2020-2022年供销集团补贴收入约分别为26.32亿元、33.08亿元和 26.88亿元,受益明显。
发行人及旗下中农集团、中棉集团、中再生公司、供销商贸公司、棉花交易市场公司、农产品集团公司等,主要享有以下政策和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09〕630号);《财政部关于调整出疆棉运费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1〕426);《财政部关于印发出疆棉移库费用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1〕1157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2〕34号);《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发改经贸规〔2020〕1251号);《关于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的通知》(财税〔2021〕10号)等。
发行人是国家服务三农龙头企业,在农资、棉花、再生资源、农村日用消费品零售等供销社体系传统业务领域内具有领先的市场地位,因此受到国家政策和资金的大力支持,且可持续性较强。2014年底以来,我国“三农”领域利好政策不断加码,政策关于完善农村发展机制体制、鼓励改革创新态度明确,预计“十四五”期间,发行人仍将享有国家相关支持政策,这将为发行人的持续发展提供较好的环境和机遇。
(3)进出口贸易优势
在化肥进出口方面,中农集团拥有国务院1998年赋予的化肥进出口代理经营权,是目前国内少数几家拥有该项资质的企业之一。同时,中农集团还拥有国际化肥协会(IFA)以及美国化肥协会(TFI)的正式会员资格,在国际市场上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中农集团最大的优势在于具备政策性进口资质,近几年与中国中化集团基本上占据了我国钾肥进口的全部市场份额,并在各自的进口产地享有独家经营权。
我国对棉花进口实行配额制,公司下属的中棉集团从2007年开始获得配额资格,是国内少数拥有进口配额资格的企业之一。从近几年的进口情况看,中棉集团棉花进口配额能够占到国内配额总额的4%左右,所占比例较高。
中再生公司拥有废旧物质进口资质;其常州基地被国家环保部授予首批PET瓶砖进口资质,这将大大加强公司在PET经营方面的竞争优势。
(4)品牌优势
中农集团由于经营历史长、业务经验丰富、熟悉区域特点、产品品种多样且贴近农户、能满足农户不同特点的需求等优势,在农资分销、零售等领域均享有较高的认知度和影响力。供销商贸公司主要面向国内县域市场,依托供销合作社系统品牌和渠道影响力,在县域一级的消费群体中享有较高声誉。中棉集团从事棉花贸易业务多年,发展了一批优质稳定的客户群体,在其中拥有良好品牌和信誉。
(5)供销总社大力支持
供销合作社系统是国家最重要的商品流通渠道之一,且与三农问题的解决密切相关,其发展与改革得到国家的大力支持。目前,供销合作社已进入联合发展的新阶段,基本形成了符合合作制理念和市场经济取向的供销合作社新体制和新机制,经济运行质量持续提高,基层组织建设取得新进展,网络建设稳步推进,城市供销合作社辐射带动功能日益增强,为农服务成效突出,联合社自身建设明显加强。发行人作为供销总社独资拥有的涉农流通企业集团,将获得供销总社各项政策的大力支持。
(6)合规情况
发行人在环境保护、生产安全、质量管理等方面合法合规。
(五)发行人在建项目和发展规划情况
1、发行人在建项目情况
公司在制定投资计划时,充分考虑到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和货币政策的影响,对投资项目进行严格管理,在科学论证、严格预算和落实资本金、银行贷款等资金来源的基础上才审批立项。
截至2023年9月末,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主要在建工程项目已经取得土地、环保相关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已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合法合规,资本金均已按照要求到位,其他按计划投资进度逐步落实资金。截至2023年9月末,公司主要在建项目情况如下:
表:截至2023年9月末发行人主要在建项目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 | 在建项目 | 计划总投资 | 已投资 | 计划投资额 | 计划投运年份 | 自有资金 | ||
2023 年 10-12 月 | 2024 年 | 2025 年 | ||||||
1 | 山东省联合农药公司 10,000t/a 二氯 五氯甲基吡啶及 5,000t/a 啶虫脒项目 | 4.00 | 2.38 | 0.96 | 0.66 | - | 2024-06-30 | 3.00 |
2 | 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废弃电器 电子产品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 4.00 | 3.99 | 0.01 | - | - | 2024-06-30 | 0.48 |
3 | 湖南醴陵瓷城大道-青云路单建式平 战结合人防工程项目 | 3.96 | 2.70 | 0.09 | 1.17 | - | 2024-05-23 | 1.96 |
序号 | 在建项目 | 计划总投资 | 已投资 | 计划投资额 | 计划投运年份 | 自有资金 | ||
2023 年 10-12 月 | 2024 年 | 2025 年 | ||||||
4 | 湖南湘乡市东风路—新湘中路单建式 平战结合人防工程项目 | 2.30 | 0.24 | 0.45 | 1.61 | - | 2024-12-07 | 1.30 |
5 | 湖南麻阳县域集采分销中心项目 | 3.62 | 0.89 | 0.59 | 2.14 | - | 2024-12-31 | 1.62 |
6 | 中国农批天津国际冻品交易市场 | 9.56 | 2.03 | 2.53 | 5.00 | - | 2024-12-31 | 0.40 |
7 | 中国供销北方国际智慧物流港项目 | 10.32 | 9.20 | 1.00 | 0.12 | - | 2024-03-31 | 6.33 |
8 | 中国农批遵化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 | 3.12 | 2.50 | 0.62 | - | - | 2023-12-31 | 0.32 |
9 | 中国供销集团长三角(南通)冷链物 流中心项目 | 3.55 | 1.90 | 1.10 | 0.55 | - | 2024-06-30 | 1.28 |
合计 | 44.43 | 25.83 | 7.35 | 11.25 | - | 16.69 |
发行人已经取得上表中提及项目涉及的审批文件及法律法规所要求在该等 项目所处阶段应取得的全部项目批文及许可,包括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 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备案文件、环保审批 文件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的手续及要求取得的证照。发行人在建工程项目合法合 规、符合国家相关政策且已经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同意,已办理环境保护和土地 方面的相关手续,并在其取得的主管部门的证照及批复规定的有效期内开工建设。
(1)山东省联合农药公司10,000t/a二氯五氯甲基吡啶及5,000t/a啶虫脒项目
该项目位于泰安市岱岳区范镇化工产业园区内,建设内容包括10,000t/a二氯五氯甲基吡啶生产装置、5,000t/a啶虫脒生产装置(含3,000t/a氰基乙酯生产装置)和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计划总投资4亿元,建设期预计约18个月。项目已取得 31,211m2工业用地的不动产权证、项目建设备案证明、环境影响报告批复、安全审查意见书。二氯五氯甲基吡啶是烟碱类杀虫剂的中间体,可用来合成吡虫啉,啶虫脒,烯啶虫胺,噻虫啉等原药产品。啶虫脒作为新烟碱类杀虫剂代表产品,不仅具有触杀、无毒等优点,还具有更高活性、更好安全性、杀虫速度快、效果持续长等特点,是取代高毒性、高残留产品的较好品种。该项目可解决山东中农联合二氯五氯甲基吡啶供应瓶颈问题,降低对上游供应商的依赖程度,丰富原药产品线,满足产品多样化需求。同时,项目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允许类项目,符合农药产业政策及准入条件,顺应国家发展高效低毒农
药、调整农药品种结构的政策倾向,有助于满足社会对安全高效、低毒、低残留、广谱农药的需求。
(2)山东中绿资源再生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该项目总占地230亩,规划建设废家电拆解和报废汽车拆解项目,其中一期废家电拆解项目总投资4亿元,占地面积约180亩,建筑面积79,038平方米(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48,604平方米),年拆解能力610万台(预计年产能320万台)。项目主要建设生产车间、仓库厂房、办公楼、公寓楼等,建设智能化仓储物流系统一套、综合拆解生产线9条,并购置废旧家电装卸货智能化设备、废旧家电拆解设备等。目前项目已完成可研、立项、环评手续办理及设计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单体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的招投标工作,并已正式开工建设。该项目是国家发改委、全国供销总社重点关注和支持的项目,是山东省2022年度重大项目,被国家发改委列入“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被省发改委列为山东省2021年预算内投资专项支持项目。项目通过智能化仓储物流系统建设和生产线设备技术升级改造,实现产能升级、装备技术升级、经济和社会效益升级的目标,从而更好地响应执行国家环保政策要求,促进家电更新消费,为拉动内需、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3)湖南醴陵瓷城大道-青云路单建式平战结合人防工程项目
该项目位于醴陵市瓷城大道(市中医院门口至青云路交汇口)和青云路(李畋路交汇口至瓷城大道交汇口),项目总长约1,200米,用地面积36,028.13m2,总建筑面积25654.94m2,计划总投资3.96亿元,建设周期约15个月。项目具有平战结合的双重功能,既属于国防工程,又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民生工程,可最大程度满足城市的总体防护抗毁能力,且能综合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完善道路交通、管网设施、服务设施等,提高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水平;作为商业经营场所还为市民提供了休闲购物场所和创业就业机会,有利于引导人口和产业集聚,对于繁荣当地经济具有重大意义。
(4)湖南湘乡市东风路—新湘中路单建式平战结合人防工程项目
该项目位于湘乡市老城核心东风路、新湘中路商圈地下,距离湘乡站600米。项目总长约1,000米,总建筑面积约1.8万m2,计划总投资2.3亿元。项目主要由地
下商业街、设备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及公共卫生间4部分组成,将开拓四大时尚购物主题街区,即精品零售主题街区、艺术文创主题街区、健康潮食主题街区、国潮本土文化主题街区。项目建成后将完善湘乡市中心城区人防工程体系,增加城市防护面积,提高防空抗毁能力;同时,可将零售、餐饮、文娱、运动、科技等生活空间进行整合,形成一个多功能、高效率、复合统一的地下商业街区,打造集吃喝玩乐购学六位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场所。
(5)湖南麻阳县域集采分销中心项目
湖南麻阳县域集采分销中心项目是全国600个县域产地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大湘西区域的重要网络节点,是省、市、县三级政府重点建设项目。项目位于麻阳县重点规划的城西高铁核心片区(代远大道与文明山大道交叉口),占地面积约266亩,总建筑面积约16万m2。项目规划建设“三大中心”,即冷链物流中心
+农副产品交易中心+生活服务中心,打造集商贸交易、农产品电商、冷链物流仓储、零担快运、果蔬加工、酒店办公、综合配套、居住等八大功能于一体的大型一站式智慧农产品冷链物流中枢基地。项目采用“产城互动”经营模式,以产业发展带动城市建设,以城市建设促进产业升级,计划建成“大湘西”区域标准最高、业态最全、辐射范围最广的农产品集散中心、怀化市产业创新转型升级示范区、湖南省冷链物流产业示范中心、麻阳产城融合孵化基地。项目整体投运后预计能够容纳1,000家商户集中经营,提供3,000人就业岗位,带动各种水果总产量增至100万吨,水果种植产值形成百亿产业,园区实现税收3,000万元以上,能够有效激发区域经济发展活力,形成产业集群效应。
(6)中国农批天津国际冻品交易市场
该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渔港经济区,占地共141,206.7 m2,其中工业用地74,543.4 m2,商业用地66,663.3 m2。项目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为分四期建设,最终形成海关查验区、冻品交易区、仓储物流区、加工配送区、综合服务区等五大功能区,通过“产品+服务”、“硬件+软件”、“平台+杠杆”,构建 “云仓网、运输网、城配网、信息网”,为客户提供一体化温控服务解决方案,帮助客户实现商流、物流、信息流及资金流同步,形成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齐全的国际冻品交易、流通集散地。一期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栋仓储及加工车间,
庭院围墙、道路及绿化等构筑物,变配电设施等,开工时间为2021年5月,已验收完成。二期项目由工业地块和商业地块组成,建设内容包括1#冻品展示交易区、 1栋加工车间及污水处理用房,开工时间为2022年6月,目前正在建设中。三期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1栋多层低温仓储车间,开工时间2023年6月。四期项目尚在规划中。项目建成后,一是将拓展延伸农产品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加工、存储及配送规模,提升水产品、牲畜养殖业附加值;二是可扩大市场辐射范围,满足辽宁、京津冀及内蒙古等地区农产品流动需求,提供存储场所;三是能够提升应急保供服务能力,快速高效应对突发情况;四是将提升商户间交易规模,有助于平抑物价,繁荣区域经济;五是可通过与中国供销农产品集团信息资源、货物资源的互联互通,盘活全国冻品市场,提升农产品公司知名度,扩大品牌效益。
(7)中国供销北方国际智慧物流港项目
该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东岳西路888号,距沈海高速铁山出口500米,青岛西站3公里,居西海岸交通商务区核心位置,总体占地370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项目一期已于2020年12月正式开业运营,为青岛西海岸新区品类最全、规模最大的水产品交易市场;二期紧紧依托本地丰富的水产资源,结合一期水产交易业态,建设水产及其他业态交易区,进一步丰富市场水产品类及数量,打造区域及北方较大的农批专业水产交易市场;三期主要以水产冻品业态为主,辅助特色农副产品等,建成后市场承接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可解决新增域内域外水产商户入驻需求。项目全部建成后,将显著优化当地业态布局,充分发挥有效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的功能,成为农产品保供稳价、解决卖难的重要渠道。
(8)中国农批遵化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
该项目占地96,939.69 m2,建筑面积85,534.88 m2,计划总投资3.12亿元。项目以构建农批市场为核心,致力打造六大中心,即农产品交易中心、价格指数中心、双创服务中心、仓储物流中心、加工集配中心、安全检测中心。该项目作为现代农产品批发市场,以“数字市场、智慧农批”为运营理念,致力于打造现代化智慧园区,目标是成为唐山及遵化市委市政府调控农产品流通和保障供应的国企公益性市场、唐山市最具运营水准的智慧型农批市场、京东地区特色农产品集散配送中心、遵化特色农产品对京贸易、团餐配送、放心肉经营示范市场。
(9)中国供销集团长三角(南通)冷链物流中心项目
该项目规划用地约100亩,总建筑面积7.22万平方米(计容面积10.93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约5亿元,建设内容包括农产品展销服务中心、智能冷链仓储中心、冷库配套仓储服务中心,拟以贮存肉类、果蔬、水产等农产品为主,产品主要满足南通市及周边城市高档消费需求及出口。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实现冷库贮藏能力超过1.5万吨、常温库贮藏面积达4万平方米,年储存率在90.0%以上。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既可有效满足市场对各类肉类、海鲜水产品、果蔬产品的需求,又能辐射带动当地蔬菜种植业、滩涂养殖业、远洋渔业发展,有利于当地产业结构调整,有助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2、发行人在建房地产项目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无在建房地产项目。
3、发行人拟建项目
截至2023年9月末,公司拟建项目具体情况为:
表:公司拟建工程一览表
单位:亿元
序号 | 拟建项目 | 计划总投资 | 计划投资额 | 计划投运 年份 | 自有 资金 | ||
2023 年 10- 12 月 | 2024 年 | 2025 年 | |||||
1 | 茫崖兴元钾肥提质稳产技术改造项目 | 3.89 | 0.71 | 1.30 | 1.49 | 2026-01-31 | 0.78 |
2 | 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环境友 好型生产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 15.05 | 2.50 | 5.05 | 5.00 | 2026-06-30 | 7.30 |
3 | 湖南平江县域集采集配中心项目 | 3.30 | 1.19 | 2.10 | - | 2024-12-31 | 1.30 |
4 | 湖南邵阳县域集采集配中心项目 | 3.86 | 2.20 | 1.65 | - | 2024-12-31 | 1.86 |
5 | 中国农批宿迁现代农产品物流园项目 (一期) | 4.80 | 2.50 | 2.30 | - | 2024-09-30 | 0.30 |
6 | 中国农批乐陵智慧物流园(一期) | 2.75 | 1.63 | 0.75 | - | 2024-06-30 | 1.15 |
合计 | 33.65 | 10.73 | 13.15 | 6.49 | 12.68 |
(1)茫崖兴元钾肥提质稳产技术改造项目
该项目为在大浪滩区域原45万吨钾肥项目基础上对盐田、采输卤等设施进行优化改造,计划总投资38,887.86万元,项目建设过程中将对临时用地采取租赁方式,用地价格1万元/平方公里,预计租赁面积约20平方公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建设新型井身结构采卤井82-96口、输卤渠44.54km;改造和新增盐田 8-10km2以及相应的供配电、泵站设施;对原生产线加装设备进行技改。项目实施后将显著提升大浪滩盐湖钾肥产量,新增钾肥生产规模22万吨/年,其中硫酸钾镁肥生产规模约15万吨/年,氯化钾生产规模约7万吨/年,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实现年产32万吨的钾肥产能规模,有助于充分挖掘生产潜力,实现降本增效;同时,可为大浪滩区域其他矿床开发提供技术支撑和工程依据,对大浪滩盐湖整体开发具有重要意义。
(2)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环境友好型生产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该项目实施单位为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包含 1,500t/a哒螨灵原药建设项目、500t/a丁氟螨酯原药及1,500t/a3,5-二氯苯甲酰氯(潍坊戊炔草胺项目关键中间体)建设项目、3,000t/a丙硫菌唑原药建设项目、科技转化中心项目以及罐区和装卸区、原料和产品仓库、环保设施和公用工程等。该项目符合国家发展高效低毒农药的政策导向,有助于调整农药品种结构,丰富原药产品线,满足市场对广谱农药的需求。
(3)湖南平江县域集采集配中心项目
该项目位于平江县首家坪西路、秀野中路与依源路交汇处,占地约120亩,总建筑面积约6.28万m2,计划总投资3.3亿元。项目规划建设冷链仓储物流中心、中央厨房预制菜加工中心、休闲食品交易展示中心、综合服务配套中心、农特产品集散中心等五大中心,形成产业孵化、商贸流通、农副产品加工、电商物流、冷链仓配、商服配套、酒店办公、餐饮配套等业态,着力打造成集产品展示交易、冷链物流、农产品加工、电商运营、电商仓储、现代物流、交易结算以及生活配套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化智慧商贸物流中心。项目建成投运后,预计能够实现年货物吞吐量100万吨,年市场交易额80亿元,实现年税收2,000万元以上,成为联通湘、鄂、赣,向东辐射江西修水、铜鼓县,向北辐射湖北省通城县和湖南省岳阳县,向南辐射浏阳市,向西辐射长沙县、汨罗市,成为湘北、湘中的节点区域物
流基地,在建立县域物流体系、促进县域商品流通、丰富县域消费市场、改善民生、增加税收、促进就业等方面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4)湖南邵阳县域集采集配中心项目
该项目位于邵阳县塘渡口镇建设大道(环城路)与莲花路交会处西北角,占地规模约175亩,其中商业用地110亩,规划建设农副产品展示分销板块、电商及配套服务板块;仓储物流用地64.86亩,规划建设标准常温仓板块、冷链仓储板块。项目计划构建服务县域流通网络的新型载体,成为立足本地、服务周边、辐射粤港澳大湾区的综合集采集配中心。项目建成后,将充分发挥集采分销中心连接农民和市场的桥梁纽带作用,一方面为农产品上行提供采购、仓储、分拣、加工、配送等服务,另一方面为乡镇综合超市、农村综合服务社等提供工业品下行物流配送等服务,从生产模式、销售环节、产业组织上开展特色农产品集采化运营,推动区域内传统农业生产模式向“订单农业”转型升级。
(5)中国农批宿迁现代农产品物流园项目(一期)
该项目位于宿迁市宿豫区新庄镇324省道与268省道交汇处,占地面积518亩,建筑面积约31.5万平方米,项目定位为承接老市场-华东城搬迁,保障城市供给,发展为立足宿迁、服务苏北鲁南的区域性一级农产品批发市场,打造全功能、全业态、全产业链的现代农批市场5.0版本。项目为统一规划、分期建设、边建设边运营,其中一期项目占地面积318亩,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预计总投资4.8亿元,建设内容包括蔬菜交易区、水产交易区、加工配送中心、活禽交易区、公厕垃圾处理、地下设备用房、水产肉类交易区、熟食豆制品交易区,市场服务中心、副食品交易区、水果交易区、冷库、高温库、变配电室、大门等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建设期预计24个月。项目建成运营后,将有效改善农批市场经营环境,增强综合服务和辐射带动能力,有助保障农产品供应和食品安全,提升农产品商品化加工能力,并完善冷链物流体系,将有力助推宿迁农特产品高效流通,提高区域经济活力,引领地方农业产业升级。
(6)中国农批乐陵智慧物流园(一期)
中国农批·乐陵农产品智慧物流园是德州市、乐陵市两级政府重点项目,是乐陵市1号民生工程——“菜篮子”工程。项目位于乐陵新区240省道与阜锦路交
叉口东南侧,总占地面积168亩,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其中一期项目占地面积118亩,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项目定位于建设集农副产品交易、仓储、加工配送、冷链物流、电子商务、检验检测、信息服务、商业配套等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大型综合商贸服务平台,打造鲁北地区区域性现代化智慧型一站式农产品批发交易中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四区五中心六大业态”,即:展示交易区,仓储配送区,冷链物流区,商务配套区;信息化展示中心,检疫检测中心,电子商务中心,名特优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垃圾处理中心;蔬菜、水果、副食粮油、冻品水产海鲜、肉禽蛋、日用百货六大业态。项目建成后,预计引进经营商家500余户,经营产品种类上万种,年交易量预计可达100万吨,交易额约50亿元,直接增加就业机会5,000个,间接带动1万余人就业,有助于提高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加快构建现代化农产品流通体系,有效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助推地方经济发展。
4、发行人发展规划及经营目标
(1)发展愿景
到2025年,把供销集团打造成为“三农”领域重要领军企业,发展成为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大型企业集团,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村现代流通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将中农、中棉、中再生、农产品公司、供销电商打造成为所在行业排头兵,将供销商贸、供销冷链、供销粮油打造成为供销合作社系统龙头企业。
(2)主营业务及发展计划
以发展为主线,聚焦产业整合后的农资、棉花、再生资源、日用消费品等十个业务板块,推动核心资源向盈利能力强、有重要战略意义的业务倾斜,提高农产品销售规模。
巩固和提高中农、中棉、中再生等传统企业龙头地位,扩大业务规模和利润总额;做强做大电商公司、农产品公司、供销粮油等新兴板块企业,提升收入占比和利润贡献;补足冷链物流和农产品加工业务短板,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和业务贡献,培育供销集团增长新动力;围绕国家宏观形势和产业趋势的变化,结合供销集团实际情况,在科学分析和系统规划基础上,适时进入农业保险等新产业领域,延伸为农服务产业链和价值链。
贯彻落实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实施方案,围绕农业生产端、城乡居民消费端、再生资源、电子商务、金融服务等领域发力。在农业生产端,构建耕、种、管、收、烘、储、加工等全链条的服务体系,打造为农民生产服务的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重点聚焦化肥、农药、棉花、粮食的大宗贸易及农产品仓储、加工与销售、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业务。在城乡居民消费端,构建农产品、日用消费品批发零售、冷链物流体系,打造为城乡居民生活服务的销售服务网络,重点聚焦连锁超市、人防智慧商业、邻里中心、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物流设施的建设与运营。在再生资源领域,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造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重点聚焦危险废弃物综合处置、电子废弃物拆解、废钢回收及城乡报废机动车拆解、城乡环卫一体化及乡村环境治理等业务。在电子商务领域,以棉花等重要农产品大宗交易和农产品上行业务为重点,打造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在金融服务领域,重点聚焦股权投资、供应链金融业务以及集团内部银行功能,推动产融结合,为供销集团战略性业务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支持,节约财务成本。
发挥平台优势、行业地位优势、规模优势、品牌优势、渠道优势和融资能力,借助大数据、物联网、供应链管理等信息技术,优化创新商业模式,深挖内部潜力,强化企业供应链、生态链、数字化等核心能力建设,提升企业运营能力、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持续深化产业整合和结构调整,通过划转调整、清理注销、对外转让等方式对不符合定位的下属各层级企业进行调整或清理,集中资源发展优势产业。积极推进战略性重组和结构调整,坚决清理僵尸企业,减少资源消耗和利润蚕食。实施上市公司倍增计划,加快资产证券化步伐,以资本运营支撑企业滚动发展。
(六)发行人所处行业分析
1、供销总社概况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正确分析了我国农村、农民的实际情况和以往解决农民问题的经验,把发展合作社作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解决农民问题的重要方面,切实给予引导、支持和推动。为扶持发展合作社事业,国家在税收、贷款、利息、价格、商品供应、物资运输等方面制定了多项优惠办法。1949年12月,中
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成立,统一领导和管理全国的供销、消费、手工业等合作社,提出了“上级社为下级社服务,基层社为社员服务”的方针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下级社服从上级社领导的原则。到1952年,全国的合作社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组织系统,形成了全国总社、大区总社、省级联社、市县联社、基层社五级组织,实行了广大劳动者的联合。1954年7月,中华全国合作社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将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更名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建立了全国统一的供销合作社系统。
从新中国成立到1957年,供销合作社在全国得到迅速发展,形成了一个上下连接、纵横交错的全国性流通网络,不仅成为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组织农村商品流通的主渠道,而且成为联结城乡、联系工农、沟通政府与农民的桥梁和纽带,对恢复国民经济、稳定物价、保障供给、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一时期,是供销合作社发展的黄金时期。
1958年以后,供销合作社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时期,与国营商业两次合并,后又两次分开。
1982年,在机构改革中,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三次与商业部合并,但保留了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牌子,设立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保留了省以下 供销合作社的独立组织系统。这一时期,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 针、政策指引下,在改革开放的宏观环境中,供销合作社在加强为农服务、改进 经营方式、提高综合实力和扩大对外交往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供销合作社 事业得到较大发展,为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农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很大贡 献。从1982年到1988年,先后进行了恢复“三性”(群众性、民主性、灵活性)、 “五突破”(劳动制度、农民入股、经营范围、内部分配、价格管理)、“六个发展”(发展系列化服务、横向联合、农副产品加工、多种经营方式、农村商业网 点、科技教育)三个阶段性改革。进入90年代,又进一步探索向综合性农业服务 组织发展的新路子。
1995年2月,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农村改革的要求,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出发,在总结供销合作社过去改革和发展经验的基础上,作出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中发〔1995〕5号),
明确了供销合作社的性质、宗旨、地位和作用,提出了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在该文件精神指引下,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恢复成立。
2022 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实现销售总额 6.49 万亿元,同比增长 3.6%。
其中:农业生产资料类销售额 11684.7 亿元,增长 12.3%;农产品类销售额 28189亿元,增长 2.2%;消费品类零售额 25562.6 亿元,增长 11.4%;再生资源类销售额 3105.6 亿元,增长 5.1%;商品交易市场交易额 13173.5 亿元,同比增长 10.9%;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额 11685.9 亿元,增长 15.2%;连锁经营销售额 9181 亿元,同比下降 6.2%;物流业营业额 2039.9 亿元,同比增长 97.4%;商品进出口总额
968.1 亿元,同比下降 14%,其中,进口额 492.8 亿元,下降 16.6%,出口额 475.3亿元,下降 11.3%;从农业生产者购进的农产品 19834.6 亿元,同比增长 0.4%;金融服务营业额 892.8 亿元,同比下降 16.4%;居民生活服务业营业额 312.1 亿元,同比下降 10.8%;资产经营额 226.3 亿元,同比下降 13.7%。
2、农资行业
我国农资流通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农资流通行业现有的竞争主体主要包括供销社,农技部门及个体、私营农资流通企业等。我国农资消费集中在县、乡、镇等三四线市场,农资需求分布散、规模小,各地不同的气候环境等因素需要农资服务具有本土化特点。供销社系统依托地区供销社的流通网络,在经营规模和网点分布方面仍具有较大优势。
(1)化肥行业
1)行业概况
化肥主要可分为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从产能与产量看,我国化肥产能总和位居世界前列,企业平均规模虽低于世界先进水平,但规模化经营有较快发展。
2020-2022年,国内化肥产能保持较高水平,全国化肥总产量分别为5,495.57
万吨、5,543.6万吨和5,573.3万吨。
图:2003年-2022年中国化肥总产量(单位:万吨)
8000
6000
4000
2000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0
资料来源:wind资讯
全国化肥产销总量基本平衡,但从产品结构看,氮肥、磷肥产量过剩,而钾肥严重不足。
图:三种主要化肥(折纯)产量结构比较
资料来源:wind资讯
三种主要化肥的结构失衡和所用生产原料及生产工艺有直接关系。我国氮肥生产主要以煤为原料进行合成,原料充足,成本较低,所以发展迅速。氮肥是我国施用量最大也是产量过剩较严重的化肥种类,国外氮肥多以天然气为原料,产地分布在俄罗斯、东欧、中东、南美一带,天然气和石油是有一定替代关系的能源,价格波动方向趋于一致,所以国际氮肥市场容易受油价波动影响。
磷肥生产的原料主要有磷矿和硫酸,磷矿和硫矿在我国也分布较广,原料自给程度较高,因此国内的磷肥生产也比较繁荣。由于法制不健全、监管不严格,许多磷矿出现采富弃贫的现象,大量技术落后、滥采的小企业使得磷矿价格低廉,
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磷肥企业的过度发展,行业产能出现明显过剩,出口市场的波动对行业运行影响较大。
钾肥的主要消费国——中国、美国、巴西、印度和东南亚国家的消费量几乎占到了全球总量的近70%,但这些国家钾肥的产量只占全球产量的9%。国际氯化钾资源主要掌握在少数国家手中,加拿大、俄罗斯、白俄罗斯及德国四国占全球钾矿储量90%以上。由于钾肥主要需求地区与生产地区严重不匹配,所以80%的钾肥产量用于国际贸易。中国至今没有找到具有工业开采价值的固体钾资源,钾肥生产只能以盐湖卤水为原料,品位仅1.5%-3.2%。国内每年消耗钾肥约900万吨,近年产量约为400万吨上下,对外依存度超过60%。所以相比氮肥和磷肥,钾肥价格更易受到国际市场的影响,波动较大。近年来,国际钾肥产能扩张逐步释放,主要钾肥消费国如中国、印度、巴西整体需求量增长有限,国际钾肥产能出现过剩,目前生产钾肥的几大国际巨头企业相继宣布减产,以应对产能过剩。
图:钾肥产量和消费量分布对比
资料来源:wind资讯
2)化肥价格走势
全球化肥行业自2011年以来历经5年下行及5年底部徘徊,导致全球产能增长停滞,中国更是通过补贴退坡及去产能加速尿素、磷铵行业出清。2020年8月以来,在全球主要作物价格快速上行的影响下,化肥需求及种植产业链利润扩大。低库存、全球供给紧张、原材料提价及企业动力等多因素作用下,全球化肥价格及价差在2021年均显著回升。
全球化肥变化走势如下图:
图:国内化肥价格变化图
资料来源:wind资讯
图:化肥价格波动分析
资料来源:中国化肥信息网
3)国内流通体制
化肥行业有常年生产、一时使用的特点,不仅季节性强,也事关粮食生产的大计,所以在流通领域一直实行专营、价格管制、淡季储备的政策,在出口方面也通过对淡旺季征以不同的关税、辅之规定淡旺季时长来保证满足国内需求。
我国化肥流通体制改革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1998年以前实行的是专营政策,中农集团和各级供销社农资经营单位是化肥经营的主渠道,农业三站(农技站、土肥站、植保站)和化肥生产厂是辅助流通渠道,即所谓的“一主两辅”经营。第二阶段是1998年11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国发〔1998〕39号),取消了化肥的国家指令性计划,批发环节实行供销
社农资公司、农业“三站”和生产企业三条渠道共同经营,但是由于对主体的限制,市场化程度仍然不高。第三阶段是2009年初,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68号),决定推进化肥价格改革,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化肥价格形成机制,同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
《关于进一步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9〕31号),放开化肥经营,取消对化肥经营企业所有制性质的限制,允许各种企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等进入化肥流通领域,同时也鼓励大型企业整合网络资源,发展连锁经营。
图:目前化肥流通渠道
资料来源:wind资讯
化肥淡储制度从2005年正式建立。当时化肥处在供不应求的阶段,一到春耕用肥,化肥需求量陡增,而化肥供应受制于生产、原料、运输等因素,容易因供不应求而价格过度上涨。2005年1月,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同年10月份又出台了《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承储企业以流通企业为主,兼顾大型化肥生产企业。淡储化肥以尿素和磷酸二铵为主。淡储时间从当年10月份到次年3月份。总的原则是企业储备、银行贷款、政府贴息、市场运作、自负盈亏、台账管理、公开招标。经过10多年的发展,淡储量已从当初的800万吨发展到现在的1,600万吨,承储企业从最初的20余家扩大到90余家,覆盖了全国的29个省、市、自治区。但目前由于国内的氮肥产能严重过剩、磷肥产能部分过剩,生产分布广度和运输效率较2005年有很大程度的改善,春季化肥价差已不明显。
4)出口政策
我国政府及下属机构在税收等方面对农资农产品的支持力度仍较大。2018 年
12 月,国务院及海关总署发布《2019 年进出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提出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对化肥等商品实行出口零关税。零关税方案将对钾肥、复合肥、磷矿石这三大品种的出口产生较大影响,尤其是国产加工型硫酸钾、硝酸钾等将在国际市场上拥有更大的价格优势。
2019 年 3 月 21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及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深
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明确自 4 月 1 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 16%税率的下调至 13%,原适用 10%税率的下调至 9%。此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的,原 10%扣除率下调至 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 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 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5)发展方向
除氮磷钾基本品种的化肥外,复合肥正在快速发展,但目前国内的复合肥多是基础复合肥,元素比例固定,能适应土壤特性的专业复合肥还比较少。另外,有机肥、缓控释肥、节水肥等新型肥料种类随着化肥用量过大、副作用显现以及综合种植成本的提高,开始迎来新的机会。这些新型的专业性化肥,有较好的针对性、利用效率高、用量少、环保性能好,是今后化肥工业的发展方向。
(2)农药行业
农药行业是重要的支农产业之一,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已形成了包括科研开发、原药生产、制剂加工、原材料及中间体配套的较为完整的农药工业体系,农药的生产能力与产量已处于世界前列,产品质量稳步提高,品种不断增加,为农业增产增收提供了强有力支持。根据防治对象,化学农药原药可分为杀虫剂、杀菌剂、杀螨剂、杀线虫剂、杀鼠剂、除草剂、脱叶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其中杀虫剂、杀菌剂及除草剂为主要品种。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药行业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已跃居全球最大的农药生产国,可生产300余种原药、千余种制剂,化学农药元原药产量由1983年的33万
吨上升至近年来最高值的约378万吨(折有效成分100%,下同)。中国农药的发展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中期是行业的快速发展时期。在这段时期内,中国农业发展很快,也带动了农药工业的迅速发展。这一阶段,农药生产企业急剧增加,产能产量提升较快,为满足农业的需求、解决粮食问题做出了重要贡献。
第二阶段为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为行业发展的平稳期。这一阶段,由于粮食产量已超过国内需求,国家开始致力于农业的结构调整,国内的农药需求增长速度也有所放慢。
第三阶段为进入21世纪到2015年。国家重新重视农业生产,陆续出台多项农业扶持政策;加之近年来,中国种植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水果、豆类、油菜、观赏植物和青饲料等作物的种植面积与大棚的种植面积不断增加,且一年栽培数熟,对新型农药的需求有所增加。
第四阶段为2016年以后的调整发展阶段,一方面是国家进行产业结构优化,全面实行去产能,清退淘汰农药行业的落后产能;另一方面受到国家环保政策趋严的影响,整个行业进入调整阶段。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药生产国,已有农药生产企业2,200多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800多家。2022年全国农药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化学农药原药产量为249.7万吨,同比减少1.3%。
图:2003-2022年化学农药原药产量情况
资料来源:wind资讯
自2008年以来,我国农药出口量稳步上升,出口总量占产量的比重也呈波动上升的势头。2019年,全球农化市场受贸易战影响需求出现动荡,加之欧洲、北美等地区气候异常导致种植季出现延迟,农药需求有所下行。
从进口情况来看,2015-2022年,我国农药进口总体保持着先降后升的趋势。
在国内,未来农药的发展方向是低毒、高效、环保,国家正在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强制高毒农药退出。国际上,农药产业正在向中国转移,全球农产品价格进入上升周期。我国农药产业正面临着转型和结构调整。
(3)农膜行业
农膜可大致分为农用地膜和棚膜,一般以PE、PVC、EVA为原料制成,农膜可以改善土壤温度及水分状况,提高土壤养分供应状况和肥料利用率,改善光照条件,减轻杂草和病虫危害。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膜产量与覆盖面积均居世界首位。我国农膜生产企业众多大约在2,000-3,000家,农膜产量主要集中在大中型规模企业,其中最大的30家企业,生产能力和年产量均占全国总量的60%以上。
目前我国高、中、低档农膜产品所占比例分别为2%、38%和60%,较2006年的2%、20%和78%有较大改善,但高中档农膜比例仍然偏低。国内功能性棚膜品种数量仍然很少,仅有40种左右,而发达国家如日本多达300余种,在功能化方面国内与国外差距较大。我国农膜的残膜率约在40%左右,相当于每年有40多万吨农膜被废弃在耕地上,会形成不易透水透气的难耕种层,自然降解约需140年。
近两年来,随着高档、使用期限长的农膜大量普及,农膜行业年增长率有所下降,但国家针对农用农膜行业的发展前景依然看好,国内企业要努力提升农膜的功能性,在研发和细分市场上下功夫。棚膜需要做到长寿耐老化、防雾又防滴、高透明高保温,实现光能转化,提高农作物的光合作用;地膜则要重点开发除蚜虫、除草、有色等多种功能性产品。
3、棉花行业
棉花作为重要的战略物资,主副产品都有较高的经济价值,棉花是最重要的纤维作物和纺织原料,棉籽是重要的油料作物,棉粕和棉籽壳还是含高蛋白的粮食作物和精细化工原料。
(1)行业概况
世界上棉花种植跨度大,其中北美洲,亚洲,欧洲,南美洲、大洋洲都是棉花的主产区。我国是全球第二大产棉国,第一大棉花消费国,第三大棉花进口国。我国进口棉花的前三大国家是美国、巴西和印度。2022年,中国及印度等国棉花需求恢复,此外,随着宏观经济好转,发达国家消费逐渐恢复,促进棉花产量上升。中国棉花协会统计,2022/23年度我国棉花产量为662万吨,同比增长14.7%;进口量为135万吨,同比下降22%;棉花消费量为760万吨,同比增长4.1%;期末库存为867万吨,同比增长4.2%。
国家统计局统计,2022年度全国棉花总产量597.7万吨,比2021年增加24.6万吨,增长4.3%。
图:2017年-2022年中国棉花产量(万吨)
全国从事棉花生产的农民近2亿,棉花收购和纺织业从业人员2,000万。我国棉花生产主要集中在新疆,2020年、2021年和2022年新疆占据我国棉花产量的比例分别为87.3%、89.5%和90.2%。
图:国内主要棉花产区比例图
河北:产量占比:棉花 山东:产量占比:棉花 湖北:产量占比:棉花
2.8% 2.4% 1.9%
安徽:产量占比:棉花
0.5%
其他:产量占比:棉花
0.3%
湖南:产量:棉花
1.4%
江西:产量占比:棉花
0.3%
河南:产量占比:棉花
0.2%
甘肃:产量占比:棉花
0.5%
天津:产量占比:棉花
0.1%
新疆:产量占比:棉花
89.5%
(2)国内棉花流通体制和价格
棉花的国内流通以1999年为界,进行了重大调整。1999年以前,我国棉花生产、价格、流通都由国家控制,收购环节实行合同定购,由供销社统一收购,销售环节由国家计划分配,供销社统一经营,不放开棉花市场。1998年11月28日,
《国务院关于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998〕42号)发布,从1999年9月1日新的棉花年度起,棉花的收购价格、销售价格主要由市场形成,国家不再作统一规定,国家主要通过储备调节和进出口调节等经济手段调控棉花市场,防止棉花价格大起大落。2001年7月31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1]27号)中提出了“一放二分三加强,走产业化经营的路子”的指导思想,放开棉花收购,鼓励公平有序竞争;实行社企分开,加大供销社棉花企业改革力度;实行棉花储备与经营分开,确保储备棉优质安全;加强和改进对棉花市场的宏观调控;加强棉花市场管理和质量监督;改进棉花信贷资金管理;大力推进棉花产业化经营。
作为重要的农作物和纺织原料,棉花价格的大幅波动对种植业、棉花贸易和下游纺织、成衣行业都会产生不利影响。为防止棉花价格的大起大落,国家通过
棉花种植补贴、棉花收储制度、增发进口配额等满足国内需求。农业部组织实施了《棉花优势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年)》,提出在2015年达到567万公顷种植面积和810万吨产量的目标。为确保国内棉农种植收益,我国采取棉花进口配额制度,对配额内进口棉花征收1%的关税,对配额外的进口棉花采取5%到40%的滑准税率,海关每年初发布棉花进口配额,增发配额(关税较高)则根据国内需求情况临时调整。同时国家实行棉花临时收储政策,收储量视市场情况而定。
2014年9月16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下发执行《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该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取消棉花收储政策。政府不干预市场价格,价格由市场决定,生产者按市场价格出售棉花。二是对新疆棉花实行目标价格补贴。种植前公布棉花目标价格,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国家根据目标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价对试点地区生产者给予补贴;当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不发放补贴。三是完善补贴方式,目标价格补贴额与种植面积、交售籽棉量、种植品种等挂钩。平均价格是9月至11月采集市场数据后得出的,补贴总额则是根据国家统计局调查的新疆棉花总产量和差价来确定,而补贴总额的60%是补贴到面积上,40%是按照籽棉交售量来补贴。即补贴与全疆棉花平均市场价格挂钩,并不按照单个种植户单独补贴。该政策的出台有助于稳定棉花价格,提高棉农抛售棉花和用棉企业采购棉花的积极性。
2011年-2023年10月,棉花价格走势详见下图:
图:棉花走势(以3128B棉为代表)
资料来源:wind资讯
2012年,受国内外市场需求不振的影响,中国纺织行业持续低迷,棉花价格继续维持在19,500元/吨的低位,2013年依然受到国内外环境和国家政策性的影响,棉花总体处于震荡下跌态势。2014年国家取消临时收储政策,国内棉价保持低位运行。国际方面,部分国家棉花种植面积增加,全球棉花库存偏高,随着棉花规模上市,国际棉价出现下跌。同时,国外棉价低于国内棉价,外棉占有价格优势,纺织企业更青睐质量好价格低的外棉。2015年,高企的库存和低迷的消费依然压制着棉价。
2015年初,国内棉花价格受棉花减产、进口减少以及国际期棉价格走高提振,震荡走高,但国内棉花库存高企,春节前采购低迷压榨,棉花价格涨幅受限。进入2015年5月份,国内棉花受棉企还贷压力、交易所存库持续增加等利空因素压制,震荡走低。进入9月,国内棉价在国家市场系统性风险以及棉花供应充裕、国储抛储、下游需求疲弱等因素打压下,加速下跌。
2016年初,多重利空因素使棉花价格在春节后持续下行,期现棉价出现较大幅度背离。进入2016年4月,抛储政策没有落地,大幅缩小的内外棉价差使国产棉花与棉纱竞争力大幅增加,利空预期落空,棉价出现较大幅度上涨。价格至7月达到高位,8月-9月出现回落。2016年9月至年末,由于新棉上市晚于上年度同期,局部地区资源偏紧导致新棉收购价格持续上涨,棉价出现大幅上涨,剧烈波动引发政府监管,且人民币币值基本保持稳定,棉价至高位回落。2017年棉花市场趋于正常,主要由于国家经历了两年抛储政策,储备量下降,市场对棉花价格下降的预期减小,现货市场的棉花价格恢复到往年正常水平,大约15000元/吨- 17000元/吨左右。2018年初,国际市场棉花资源供给严重大于需求,国内市场棉花却依然存在缺口,棉花价格高位波动。2018年棉花价格是在3季度走低,但全年整体平均价格水平仍高于2017年,2018年9月末,棉花价格约16,010元/吨。2019年3月份纺织受国家税费改革影响,棉花市场出现小幅回暖,4月份棉花价格相对平稳。
2019年5月至6月,贸易战使得棉花期货价格断崖式下跌,5月13日,美国贸易代表署针对中国输美价格3250亿美元商品公布最高25%关税的加税清单,因加
税清单中包括全部纺织品和服装,如实施将对下游纺织业造成很大打击,郑棉期货价格受此影响恐慌暴跌,多头资金争相出逃,5月中下旬郑棉期价经历两次跌停,6月由于美国对墨西哥和印度贸易摩擦升级,以及中东地缘政局逐渐复杂,进一步打击期棉多头信心,期价一路走低,一度下跌至12720元/吨的近年新低。
2019年7月至9月,本阶段市场行情萎缩,价格继续下跌,由于中美贸易争端不断升温,市场悲观情绪加重,郑棉期价随着美国确定9月开始对华3200亿美元商品加征关税实施,一度跌停至年度新低,后反弹乏力持续低位震荡,由于国内棉花下游消费疲弱,产成品库存持续高位,皮棉销售缓慢,期货价格持续低迷,拖累国内现货棉价继续下挫。
2019年10月-12月底,宏观环境形势回暖,市场信心缓慢恢复,价格小幅上涨。受中美贸易谈判取得进展以及储备棉轮入消息提振,中央储备棉将轮入50万吨新疆棉消息对市场心态形成较强支撑,加之现货市场下游走货情况有所好转,期现货价格小幅上涨。中美贸易谈判乐观预期虽推动棉花市场气氛略有好转,但产业链传导并不通畅,下游纺织市场销售势头明显差于往年。
2020年受宏观经济影响,棉纺织产业供给和需求端先后受挫,棉价继续下跌,
2020年3月末国内棉花328价格指数触底至11,091元/吨。之后随着宏观经济向好,纺织产业订单好转、景气度回升,棉花价格在震荡中不断上涨,2020年末回升至 14,963元/吨。
2022年5月末,国内棉花328价格指数为21,587元/吨,达到历史高位后受美国通胀、美联储加息等影响,国际棉价破位下跌,叠加美国打压新疆棉政策,2022年棉花等集团主营大宗商品价格波动较大,2022年12月低至15,046元/吨。2023年随着国内经济复苏,消费预期好转,棉花价格开始缓步回升,截至2023年10月末国内棉花价格达到17,315元/吨。
(3)棉副产品
近年来我国棉籽加工总量已跃居世界第一,棉籽综合利用技术也处于国际领先水平。棉籽加工的主副产品涉及食品、饲料、发酵、化工等多个行业,其中棉籽油是我国第四大食用植物油,脱酚棉籽蛋白、棉粕是我国第二大饲料用蛋白源,
棉籽壳产量则占我国食用菌培养基总量的50%。棉籽已成为用途广泛的重要农产品。
4、再生资源行业
(1)行业概况
1)我国再生资源主要种类
再生资源行业属于循环经济的范畴,用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主要是废旧钢铁、有色金属、合金、塑料、纸张、橡胶等。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资源消耗量较大,与此同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大量被浪费,资源浪费现象严重,因此,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成为目前我国缓解资源紧张的重要举措。
资源再生利用受到政府持续高度重视。2013年12月,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等政府主管部委下发通知,将已建成的再生资源利用领域全国性龙头企业和电器电子产品生产大型骨干企业设立的处理企业纳入基金补贴范围,并要求各省(区、市)环保部门要在政府网站显著位置公开本地区处理企业规划数量、名称、处理设施地址、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类别和能力等。通过提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信息透明度,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营造公平市场环境,增强行业发展的自律性,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中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报告(2020)》显示,截至2019年底,我国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轮胎、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废旧纺织品、废玻璃、废电池十大类别的再生资源回收总量为3.54亿吨,同比增长10.2%。其中,废电池、报废机动车和废钢铁回收量增幅较为明显,分别同比增长24.9%、15.3%和13.3%;废玻璃和废轮胎回收量出现下滑,分别同比减少5.40%和3.70%。
废钢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不成为产品的钢铁废料(如切边、切头等)以及使用后报废的设备、构件中的钢铁材料。目前世界每年产生的废钢总量为3-4亿吨,其中85-90%用作炼钢原料,10-15%用于铸造、炼铁和再生钢材,据统计,用废钢炼钢比用铁矿石炼钢可节约能源消耗60%、节水40%、减少废气排放86%。
目前,我国大型钢铁联合企业炼钢原料仍然以铁矿石为主,以废钢为辅,废钢利用率最高的平炉炼钢原料中废钢用量也不超过60%。废钢利用率低一方面因为废钢利用技术有待提高,另一方面主要是由于金融危机后,废钢价格持续上涨, 2,000-3,000元/吨的废钢价格远远高于100美元/吨的铁矿石价格,据钢铁生产企业反映,虽然用废钢炼钢能够节约能源消耗,但单位成本仍然高于铁矿石炼钢。
图:2014-2023年6月废钢价格走势(含税价:元/吨)
资料来源:wind资讯
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纸张消费国,消费过程中产生大量的废纸。废纸的重复利用主要是经过脱墨、纸纤维的净化和吸走油墨及杂质,然后造纸共四道工序用来制造再生纸。目前,废纸已成为最重要的造纸原料,废纸占造纸原料的比重超过 50%;废纸还可用做酚醛树脂原料、压制胶合硬纸板等。
虽然我国废纸产生量较大,但是废纸回收率(回收量/消费量)却低于30%,而且回收的废纸也大量被技术落后的小企业加工成纸板、卫生纸等低档次产品,没有发挥废纸的资源价值,还带来严重的二次污染。在行业标准和统一监管逐步严格、纸原料紧缺和环保要求日益加强的大形势下,我国废纸再生产业显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产业前景光明。
2)再生资源行业的产业链
一般来说,再生资源产业通常分为资源回收和加工利用两大部分,分别对应回收型企业(包括初级分类和拆解)、加工利用企业(生产具有较高附加值的再生产品)以及回收再加工综合大型企业。目前,再生资源产业主要集中在回收型企业,占比超过70%。全国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10万余家、各类回收网点 30万个,从业人员1,800多万人。
我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商务部确定的试点城市以及交易市场建设在有序推进,再生金属加工园区及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初具规模。从目前来看,我国大宗工业废弃物的回收利用情况相对较好,但广泛分布于家庭的废旧商品的回收则困难重重,原因是前者的规模化收集相对容易,而后者则十分困难。虽然废旧资源(尤其是居民和家庭产生的废旧商品)的回收在我国已经开展了较长时间,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社会回收体系的建设仍较为落后、很不健全。一方面,我国城镇居民还没有形成垃圾分类的习惯;另一方面,废旧物资如旧电池、旧手机、废旧电器等仍然被视为可以转卖的财产。因此大部分回收渠道被走街钻巷的游商小贩占据,回收体系的薄弱使得相当一部分废弃物无法得到有效回收,非法小作坊式生产遍地开花,而正规处理企业却难以获得这些资源。
从回收模式来看,目前我国再生资源的回收模式主要分为分散型回收、层级回收、点对点回收以及柔性管理四种模式。
表:四种回收模式比较
模式 | 回收流程 | 模式特点 | 适用企业 |
分散型回收 | 分散的回收人员将废旧物资收集 起来,经过初级的分类拆解,到废旧物资集散地出售。 | 回收成本最低, 回收效率最低、市场比较混乱 | 分散回收者、小型初 级拆解者、生产作 坊、废旧物资集散地 |
层级回收 | 层级式管理有效控制回收终端, 将回收网络内部化,形成稳定高效的回收渠道。 | 回收模式效率最 高,回收成本偏高 | 回收高价值废弃物且规模较大的企业 |
点对点回收 | 回收企业通过为工业生产企业提供可选择、多方案的废弃物收 集、运输和处理的外包服务。 | 回收渠道优质、稳定,覆盖面较窄,无法覆盖广大的城镇居民废 弃物 | 工业大宗废弃物的回收加工企业,具备深加工能力 |
柔性管理 | 回收企业在收取一定管理费的基础上,为分散的社会回收人员进 行统一管理。 | 回收成本较低,回收效率较高, 操作性较差 | 中大型回收企业,具备一定的规模 |
资料来源:南开大学循环经济研究中心
图:再生资源回收模式流程图
资料来源:南开大学循环经济研究中心
再生资源产业链的另一核心环节是加工环节,主要是将回收的废料进行进一步的加工。目前来看,废钢深加工主要是采用打包机、压块机、切割机等机械加工,将不规则的废钢料加工剪切成统一形状的炉料、钢渣粉等,降低运输和冶炼成本;废塑料主要是进行清洗后粉碎、加工成塑料颗粒状原材料;废有色经过加工压延成可重复利用的原材料,边角料也可加工成小型产品;废纸深加工主要是将废纸通过碎解、疏解加工成纸浆,用做再生造纸的原料。
3)行业竞争状况
从企业空间布局上看,再生资源企业主要分布在东部及东南沿海地区,广东、浙江、江苏、山东等省分布密度较大;从行业技术水平看,绝大多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属于家庭作坊式的个体企业,工艺技术落后,综合回收率低,污染治理设施缺乏,容易造成二次污染,资源浪费严重,再生资源深加工企业数量较少。
从现状来看,再生资源产业链最核心的环节是废料的回收,企业的竞争力主要体现在是否拥有健全的回收渠道,能够掌握废弃物资源渠道和“城市矿产”的企业,将在行业竞争中居于优势地位。
目前国内规模较大的回收企业主要有中再生公司、江苏省物联再生资源利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和安徽省双赢再生资源集团公司。目前国内废料深加工型企业数量不多,大多是具备一定资金及技术实力的企业,中再生公司在行业中仍居首位。中再生公司已在全国多个地方建设废料加工基地,致力于打造废料回收和加工利用的完整产业链。
(2)行业发展趋势
1)产业政策的支持力度继续加大
近年来,我国在循环经济和再生资源方面的立法、政策体系、示范试点、基础工作、循环经济模式和理念宣传等各个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十七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十一五”时期的重大战略任务;2005年7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这是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纲领性文件;2009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关于循环经济的基础性法律,全面确立了循环经济发展的原则和法律约束;2010年6月,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进再生资源的产业化发展;2010年10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再生资源进入国家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列,加快资源循环利用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示范,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再制造产业化水平;2011年11月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其中提出,到2015年各主要品种废旧商品回收率达70%,要通过财政、土地、税收等方面政策,支持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鼓励废旧商品回收企业做大做强,逐步培育成一批组织规模大、经济效益好、研发能力强、技术装备先进的大型企业;2011年12月10日,发改委印发《“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确立未来发展目标,到2015年,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与共伴生矿产利用率提高到40%和50%,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2%;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提高到70%,再生
铜、铝、铅占当年总产量的比例分别达到40%、30%、4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超过80%;2012年5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会同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印发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2]34号),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该办法对具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企业按照实际完成拆解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给予定额补贴,该处理基金的实施标志着电子废弃处理行业进入快速发展通道,市场长效机制确立,盈利模式明晰。再生资源行业作为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国家将会出台更多的产业政策加以大力扶持。2015年4月,国家发改委印发《2015年循环经济推进计划》,提出完善社会回收体系,探索回收新方式;提升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化发展水平,规范报废汽车拆解利用,提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利用水平等要求。2017年,我国资源再生利用持续受到政府持续高度重视,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科技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加快推动再生资源产业绿色化、循环化、协同化、高值化、专业化、集群化发展,推动再生资源产业发展成为绿色环保产业的重要支柱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管理制度健全、技术装备先进、产业贡献突出、抵御风险能力强、健康有序发展的再生资源产业体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达到3.5亿吨。建立较为完善的标准规范,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取得新的突破,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示范企业,再生资源产业进一步壮大。同时发挥财政资金对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加大工业转型升级、节能减排等专项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再生产品、再制造等绿色产品的推广应用。发展绿色信贷,支持符合条件的再生资源企业,通过上市、发行企业债券、票据等多渠道筹措资金,破解企业融资难题。2018年,商务部印发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
(2015~2020年)》提到,只有将废弃商品有效、及时回收,提高再生资源回收率和利用水平,才能形成“资源—产品—废弃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发展模式,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达到缓解资源紧张局面、减少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2018年4月,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行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发展规范化的城乡回收站点10万个、建设设施先进的再生资源综合分拣中心1500个、回收利用基地(园区)120个、培育10家年收入超过50亿的大型环境服务型龙头企业。加快形成“村级回收+乡镇转运+县域分拣
加工+再生资源基地综合利用”,功能完善、技术先进、高效利用、生态环保、覆盖城乡的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在我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占有重要地位,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施乡村振兴中发挥重要作用。
2019年,我国资源再生利用持续受到政府持续高度重视。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旨在通过绿色的发展和生活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固体废物的填埋量,从而降低其对环境的影响。3月6日,发改委等多个职能部门联合印发了《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明确要求各地方和职能部门应当以其为基础,根据各自的发展重点,出台投资、价格、金融、税收等方面政策措施,着力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3月31日,工信部和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的通知》,指出在有条件的城镇推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推动废铜铁、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重点支持开展退役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级利用和再利用。随着《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及《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生效,我国正式进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时代。
相比传统产业,再生资源产业具有原生资源依赖程度低和减少环境污染两大明显优势,未来成长空间巨大。
2)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将日益完善
近年来,我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模明显扩大,全国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废轮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等主要品种再生资源回收总量逐步攀升。从全国来看,大部分地区已建立起以回收网点、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回收利用基地)为核心的三位一体回收网络。据不完全统计,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重庆、厦门、宁波、大连、青岛等22个省、市、自治区和计划单列市,目前已形成回收网点约15.96万个,分拣中心1,837个,集散市场 266个,分拣集聚区63个,回收网络已初具雏形。一批龙头企业迅速发展壮大,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凸显,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衔接模式、“互联网+回收”模式、手机app或热线平台服务模式逐步成熟,集回收、分拣、集散为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逐渐完善。
3)资源回收企业向加工型企业转变,二次利用技术不断升级
经过10余年的发展,我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从总体上来看仍然处于较低的水平,再生资源产业的技术进步和结构升级迫在眉睫。
2008年12月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通知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取消“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和“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在2010年底以前,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再生资源缴纳的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政策;对符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2009年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按70%的比例退回给纳税人,对其2010年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按50%的比例退回给纳税人。
该政策实施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税收负担明显加重,待退税形成的滞留资金压力加大,退税管理要求更严;再生资源生产企业取消了再生资源10%的抵扣,改为全凭增值税专用发票17%抵扣,税收负担减轻;从而形成了现有增值税由生产环节向流通环节的大转移。
由于税收优惠政策取消后导致纯回收型企业税负增加,互相之间竞争越来越激烈,利润率越来越低。为了摆脱经营困境,具备一定资金实力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不断在深加工上做文章,以提高产品附加值。
掌握先进处理技术的加工企业,符合循环经济的发展趋势,具有更强的抵御政策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这一优势将随着循环经济行业体系的进一步规范化、现代化而越来越明显。
综上所述,相比传统产业,再生资源产业具有原生资源依赖程度低和减少环境污染两大明显优势,未来成长空间巨大。
5、日用消费品行业
(1)行业概况
1)行业经营特点
国内消费品零售行业以连锁经营模式为主,呈现多种业态并存的状况,如百货店、超级市场、便利店、专业店、专卖店、购物中心、大型综合性超市和仓储式商场等。
在采购结算方面,零售企业同供货商之间一般采用代销的方式,即实销实结,每月按实际销售量结清货款或者销售满一定金额后结清,其他结算方式有现结
(现款现货)、账期(到货后若干天付款)、滚结(每次到货后结清上批货款)。在这些结算方式中,现结的优势是较低的商品进价,代销的优势是不占用零售企业的资金。
目前,供货商与卖场之间仍然是供大于求的局面,卖场在供货议价方面占有绝对优势地位,因此,连锁企业不断采用各种方式规避风险,比如延长货款结算时间,收取进场费、促销费,收取供应商返利等。
在物流配送方面,国内大型连锁企业都倾向采取自营物流(连锁企业百强中 80%都自建物流中心)、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的经营模式。统一采购能够获得更低的供应价格,物流中心将采购商品整理后对各家门店统一配送,能够减少对单一门店的配送次数,减少物流成本。对于中小规模的连锁零售企业,因为自营配送中心需要占用大量的资金,往往采取直接配送或外包配送的模式,直接配送是直接由供应商往门店配送,卖场支付物流费用,外包配送是卖场将配送外包给专业的物流公司。随着零售企业的竞争加剧,企业之间的竞争逐渐演变为物流配送效率的竞争,运转有效的物流配送能够实现“最少环节、最低费用、最高效率”,能够大大提高连锁企业的经营效益。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2021年,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44.08万亿元,同比增长12.5%,两年平均增速为3.9%。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2021年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8.16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2.5%;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93万亿元,同比增长12.1%。
2022年,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43.97万亿元,同比下降0.2%。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39.40万亿元,下降0.4%。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2022年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8.04万亿元,较上年下降0.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93万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2)农村零售市场状况
随着国内零售企业数量的快速增加以及商业流通市场的对外开放,大中城市零售业竞争压力加大。在部分特大城市,以沃尔玛、家乐福、欧尚为代表的外资卖场市场份额已经超过内资企业,同外资连锁巨头相比,内资企业竞争力稍弱,内部管理和运营成本较高,导致利润率较低。
同大中城市逐渐饱和的商品零售业相比,农村市场空间相对广阔,农村零售业具有市场潜力大、竞争压力小、劳动力成本低、国家政策扶持等优势。同时,农民消费观念逐渐开放,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加快,人均消费性支出日益增长,使得农村零售市场空间进一步扩大。
但是,农村零售业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主要是无法形成规模经济,农村人口密度低,店面辐射范围较小,单位经营面积销售规模同城市相比差距较大。同时,因为不能形成规模,农村零售业同供应商的议价能力较弱,采购成本加配送成本较高,导致农村零售企业利润率较低。
据调查,目前在城镇化程度不高的农村,零售市场的主角仍然是以个体户经营为主的店面,散落在各个村落,方便农民的日常采购,连锁企业竞争力不足。因此大型连锁零售业要想占领农村市场,最重要的就是做好网点规划,形成以县城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现代零售网点体系,同时提高进货质量,杜绝将城市无法销售的商品销售给农民的现象,同时可以采取同当地农村合资建设门店等措施。
3)竞争状况
近年来,随着房租、劳动力等成本上升,中国零售企业利润增幅出现下降,在业内已经成为普遍现象,利润出现负增长或亏损的企业数量有所增加。同时,网络零售对传统零售带来了较大的冲击,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网上零售额13.79万亿元,同比增长4%。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1.96万亿元,同比增长6.2%,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7.2%。面对压力,传统零售企业纷纷发力电商,开展网络零售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