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税号:12460000428200732M
海南大学报废固定资产处置合同
甲(卖)方:海南大学
乙(买)方:
甲方依据海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印发的《海南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琼教法〔2017〕155号)要求,通过多方竞价出让已报废固定资产实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物
此合同所指标的物为《关于师生事务保障中心存放于老北门处待报废资产处置方案的请示报告》中,经学校批准同意报废的固定资产实体,主要包括食堂桌椅、餐厨设施设备等共计2263台(套、件),该批资产的账面原值为2907115.4元(人民币,下同)。具体以学校批准的清单为准。
第二条质量条款
因甲方处置的固定资产实体(含食堂桌椅、餐厨设施设备等)均为已报废物资(以下简称“废旧物资”),没有材质单、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文件,甲方对所售已报废的食堂桌椅、餐厨设施设备等物资的固定资产实体不给予任何质量方面的担保或保证;乙方在使用、销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过程中,产生的质量、安全、环保等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一切的责任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结算、提货方式及时间
1、乙方应在收到《海南大学报废资产处置成交确认书》后,于4月8日17:00前,将成交标价全款(大写): 整(小写:¥ 元)一次性存入甲方指定帐户。
2、乙方应在收到《海南大学报废资产处置成交确认书》后,于4月8日17:00前,将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承诺书送达海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
3、提货方式:乙方应遵照甲方的安排,持《海南大学报废资产处置成交确认书》和甲方财务部门确认的成交标价全款到账证明,自费安排车辆和装卸人员在甲方工作人员带领下提货。
4、乙方需在2019年4月10日前,将全部废旧物资提清。废旧物资提取搬运时,应首先搬运完家具用具类废旧物资,后提取搬运仪器设备类废旧物资。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签订之前,甲方拥有该批废旧物资的所有权,应保证不存在其他权利纠纷。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按本合同条款规定履行义务,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其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2、甲方有义务通知下属各单位(部门)配合乙方提货,有权督促乙方按合同约定清运本批废旧物资。在乙方按约定完成搬运清理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将履约保证金全额一次性退回乙方原汇款账户。
3、乙方应按照第三条第3款和第4款双方约定的“提货方式和时间”提货。搬运清理过程中如遇问题,双方应及时协调解决。
4、甲方不负责废旧物资的搬运。乙方应对废旧物资自行进行装运(如废旧物资需在装运前进行拆解的,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拆解处理),自行确定装运方式;拆解、提货、装运等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处理,并要负责清理好现场。
5、甲方不负责废旧物资的包装。必要时,乙方可在装运前对废旧物资进行适当包装,以满足运输、储存和保管的需要,因未进行包装或包装不当造成环境污染、废旧物资损毁、丢失或给第三方造成损失、损害的,乙方自行承担相关全部责任。
6、乙方在打包、装卸、搬运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甲方所处的高校校园环境需要,不得产生更大噪声,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7、甲方处置的废旧物资,全部以现场查看的实物为准。乙方在处理以上废旧物资时,应以不危害、破坏环境为前提,且必须遵守国家关于环保、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应以安全合法的方式处置所回收的废旧物资,对于自行或允许他人将废旧物资用于原有用途或改变用途等行为,乙方应承担在废旧物资再利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
9、乙方未能按第三条第1款约定的付款期限向甲方支付成交标价全款,每逾期一日,须按应付款项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划违约金和相关损失款项。
10、如乙方逾期,在2019年4月10日17:00前仍未按照第三条第1款付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照成交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划违约金,不足部分乙方另行支付赔偿款。
11、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第三条第5款双方约定的提货期限内提清全部废旧物资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 500 元的保管费用;乙方逾期后,在2019年4月10日仍未提清所有废旧物资,视为乙方放弃对对未提货物的所有权益,甲方有权对乙方未提清的废旧物资另行处置,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和第四条第2款向甲方支付的款项,甲方将不予返还。
12、如甲方根据本条第10款规定解除本合同而另行处置本合同标的物,如另行处置款低于本合同约定价款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另行处置价款与本合同约定价款之间的差额。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该部分款项。
第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不能协商一致,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日生效。
2、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海南大学 乙方:海南远强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xxx 联系人:
电话:0000-0000 0000 电话:
地址:xxxxxxx00x 地址:
海南大学办公楼208
签订日期:2019年 月 日 签订日期:2019年 月 日
甲方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海口海大支行
甲方帐号:2115 00010 40000040
甲方税号:12460000428200732M
乙方开户行:
乙方帐号:
乙方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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