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ZJZC-231310 项目名称: 五乡西组团片区规划研究及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 | ZJZC-231310 |
项目名称: | 五乡西组团片区规划研究及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 |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月
1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五乡西组团片区规划研究及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 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C-231310
项目名称:五乡西组团片区规划研究及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预算金额(元):1800000
最高限价(元):1800000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五乡西组团片区规划研究及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 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3 年 10 月 30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
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 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 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
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 14: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详见电子显示屏(鄞州区蕙江路 567 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本项目实行政采云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
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
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和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网站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②关于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 95763。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 CA 数字证书,申领流程如下: 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 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操作指南链接 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lwV6GXABiyELHE-oVMj3? keyword=CA)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
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
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③需要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④对供应商的限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本项目如有变更或补充,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地 址:惠风东路 228 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93835质疑联系人:王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938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 225 号真如中心 15 楼传 真:0574-87179089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叶、叶子恒、王明、蒋敏敏、郑建浩、李晶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27820693
质疑联系人:张百军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7908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 址:
传 真:
联系 人: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95763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 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 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第二章 采购需求
序号 | 子项 | 采购需求 |
一 |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要求 | 为了满足五乡西组团片区规划研究及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的需求,进行本次采购 |
二 |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由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必须符合下列规范、条例及标准,并不限于下列规范、条例及标准: 由采购人认可的有关国家权威标准。 注:本技术要求所列的规范、标准不意味着全部的或最新的,承包单位必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机构所有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且确保所采用的技术规范、标准必须是国家或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 无论此版本在此有无提及。 |
三 |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 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 详见技术需求 |
四 | 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 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 详见商务需求 |
五 |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 效率等要求 | 详见商务需求 |
六 | 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 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的质量标准或验收规范并按照中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及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标准进 行验收。 |
七 | 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 详见技术需求 |
八 | 核心产品 | 无 |
九 | 现场踏勘 | 🗹 不组织,自行前往踏勘项目现场,风险自担; 🞏 组织,踏勘时间:2023 年//月//日//://(北 京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十 | 样品要求 | 无 |
十一 | 现场演示要求 | 无 |
A、商务需求
采购标的和数量 | 五乡西组团片区规划研究及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一项 |
服务期限及地点 | 服务期限:按照《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相关要求编制, 2024 年 3 月完成初稿,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收到修改意见后 1 个月内完成中间成果;2024 年 5 月中间成果通过市级技术审查,收到修改意见后的 1 个月内,修改完善,完成评审稿;2024 年 7 月前提交最终成果,启动上报程序,报市政府审批。 |
付款方式 | 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 7 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支付中标人首笔经费,计合同总价的 40%; 2、在方案通过技术审查后 15 天内,采购人支付中标人第二笔经费,计合同总金额的 30%; 3、提交最终成果并得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 7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 中标人第三笔经费,计合同总金额的 30%。 |
售后服务 | 详见技术需求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金额:无 |
验收标准 | 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的质量标准或验收规范并按照中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及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标准进行验收。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技术需求。 |
B、技术需求
一、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五乡西地区功能定位与空间布局统筹优化路径研究
立足对宁波城市功能布局的分析研判,解读市、区对五乡西地区的发展要求,面向国际视野,开展对大城市近郊相似地区的发展规律研究,结合对五乡西地区及所处区域的发展条件分析,研判五乡西地区功能发展的主要趋势。梳理新一轮国土空间体系下五乡西地区的各项空间管控与用途引导要求,明确地区空间在底线约束、格局优化、品质提升的主要要求。开展相似地区案例研究,了解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生态地区、近郊新经济地区等相似地区的空间管控要求、实施路径创新的经验探索情况。开展五乡西地区自然地理、城镇建设、生态环境等地区发展现状的踏勘与认知,结合上位规划要求和近郊地区空间管控经验,提出五乡西地区整体空间格局优化方案,合理布局各类功能,提出生态空间内、开发边界内等各功能板块的建设规模优化建议。
2、五乡西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
落实省市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管理办法及技术指南等相关要求,细化五乡西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包括发展定位、规模和布局、土地利用布局、开发强度、空间设计引导、公共服务与社区生活圈、综合交通布局、市政公用设施布局、空间控制线管控(六线)等内容。二、目的和意义:
面向五乡西板块创新功能升级机遇,片区功能布局需要再谋划。甬江科创区未来将成为“立足宁波、服务区域、面向未来的世界一流科创策源中心”,五乡西板块处于甬江科创区的重要位置,随着甬江科创区范围西拓、创新平台升级、人群结构优化,五乡西板块将迎来重大发展机遇,亟待立足新格局,谋划地区功能定位、优化空间布局。
面向城市生态空间综合价值提升要求,片区发展路径需要再思考。五乡西组团地处城市近郊,市级生态廊道、郊野休闲体验环要求叠加的重要位置,兼具生态保护、郊野新功能培育等多重任务。未来,地区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统筹好生态和建设的关系,探索一条可实施的近郊地区功能发展与空间提升路径。
面向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新要求,片区发展需要法定规划新支撑。伴随着国土空间规划三线基本划定,强化资源环境底线约束、推进生态优先、区域协调、城乡融合已经成为新时期城市建设的新趋势。在新的底线约束条件下,全域全要素管控、用途分区管制、全过程实施监督已经成为城市发展新阶段的规划工作的新要求。因此,五乡西组团城市建设需要契合发展新要求的法定规划作为支撑。
三、主要任务:
按照《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相关要求编制,2024 年 3 月完成初稿,并征
求相关部门意见,收到修改意见后 1 个月内完成中间成果;2024 年 5 月中间成果通过市级
技术审查,收到修改意见后的 1 个月内,修改完善,完成评审稿;2024 年 7 月前提交最终成果,启动上报程序,报市政府审批。
四、采购具体内容
(1)五乡西地区功能定位与空间布局统筹优化路径研究专题
明确地区在生态安全保护、产业科技创新、综合服务提质等方面的提升要求;结合对五乡西地区及所处区域的发展条件分析,研判五乡西地区功能发展的主要趋势,提出五乡西地区在新一轮城市发展阶段中的功能定位。深化政策与机制研究,基于现状建设用地空间分布情况,对接建设用地管控管理要求,结合地方各主体发展需求,对开发边界外建设用地减量化、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布局优化的开展实施机制与路径建议。
(2)五乡西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
1) 发展定位、规模和布局
衔接片区研究,明确五乡西组团的规划目标和功能定位,明确人口、建设用地等发展规模,细化各类功能建设容量,建立整体空间结构。
2) 土地利用
落实控规相关技术要求,科学布局各类用地,形成布局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实现合理提升土地利用效率、集约利用土地、促进蓝绿融合、促进土地利用有效混合的规划目标,从而有效提升城市活力、适度提升土地价值、推进居住与就业相对均衡布局。
3) 开发强度
在规划建设总量不突破的前提下,参照相关技术管理规定,划定合理的控规单元,明确开发强度分区、明确规划范围内各规划地块的容积率管控要求,优质、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打造紧凑集约、运行高效、疏密有致的空间格局。并且针对各类地区、用地性质、开发导向,分区分类分层实施差别化管理。
4) 空间设计引导
按照上位规划确定的城市总体风貌管控要求,优化地区空间景观架构,彰显地区文化内涵,塑造以人为本的城市公共空间,提出建筑高度分区、建筑界面、公共空间等空间要素的城市设计总体要求,划定重点地区和重要路段,对空间形态等城市设计深化提出引导要求。
5) 公共服务与社区生活圈
落实上位规划相关要求,结合 TOD 和就业岗位分布等相关因素,优化居住用地布局,保证合理的住宅开发量与居住人口;同时,明确存量老旧小区改造更新的要求与行动计划,采用有机更新或用地兼容方式提升居住品质。
落实上位规划提出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要求,并依据五乡西组团未来发展导向提出特色
化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要求,细化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布局,预留应对未来发展的公共服务设
施发展空间。
6) 生态环境格局
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绿色生态空间布局、区域绿地管控指标和范围,充分利用现状水域和植被等自然要素,统筹绿地系统的布局结构和数量规模,构建多样化的绿地系统。
7) 综合交通布局
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道路系统布局及相关指标要求,结合相关专项规划及地区发展实际需要,明确交通系统网络布局要求,着重关注与周边道路的连通,建立完善符合地区发展和人群需求实际的公共交通和慢行系统。
8) 市政公用设施布局
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各市政系统网络、设施用地及控制要求,衔接相关专项规划,妥善处理不同层面、不同类型相关规划之间的关系,提出各类市政设施的数量、位置、用地规模优化方案。
9) 安全防灾布局
落实上位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确定的各河网水系和各类防灾设施,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必要的优化完善;防灾设施的数量、布局和用地规模应结合地区发展实际需要,统筹各专项规划和规范要求后予以明确。
10) 空间控制线管控(六线)
落实上位规划要求,衔接相关专项规划基础上,深化完善城市六线(道路红线、城市绿线、城市蓝线、紫线、公益性公共设施橙线和城市黄线)具体线位布局、规模及所附属的控制要求。
五、主要成果
规划成果由法定文件、技术文件、附件三部分组成,包括相关部门意见、会议纪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一)规划图件包括但不限于:
1.区位图
2.现状土地利用图
3.规划空间结构图
4.规划用地布局图
5.控规单元划分规划图
6.路网结构规划图
7.道路红线控制图
8.河道蓝线控制图
9.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图
10.开敞空间体系布局图
11.地块竖向规划图
12.给水工程规划图
13.污水工程规划图
14.雨水工程规划图
15.燃气工程规划图
16.电力工程规划图
17.通信工程规划图
18.环卫防灾工程规划图
(二)矢量数据包括但不限于:
1.规划图集
2.单元图则
3.地块分图则
4.入库文件(用地边界、道路红线、河道蓝线)六、其他要求
1、在合同履行期间,项目供应商必须按时完成任务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以保证项目完成的质量;相关人员须按规定持证上岗。
2、项目供应商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并按相关技术规程、规范和规定进行作业,确保不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交通事故,由项目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3、采购人在合同范围内使用研究成果不受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专利权、版权、设计、其他知识产权或使用许可的法律纠纷,倘若发生有关的诉讼,完全由项目供应商应诉并承担法律责任。
4、本项目所有成果的版权属采购人所有,未经同意,项目供应商不得自行删除、复制、修改、转移数据,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采购人提供的任何业务资料,项目供应商需认真保管、严格保密,并在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5、项目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分包,若经采购人发现,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项目供应商承担。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序号 | 内容、要求 |
1 | 项目名称:五乡西组团片区规划研究及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 |
2 | 采购数量及单位: 1 项 |
3 | 1、 投标报价及费用: 投标报价: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须报完成招标内容及要求所提供的服务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费用。 2、 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 180 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 (1) 本招标公司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的规定的服务招标费率标准下浮 20%,按照中标价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 (2)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即向本招标代理机构以电汇方式支付服务费。 (3) 服务费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孔浦支行(行号:313332082133)户名: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40030122000275085 (4) 中标人如未按上述规定办理,本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领取中标通知书。 |
4 |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 (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 份。电子加密标书(后缀 jmbs),按“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手册.pdf”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并进行关联定位、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 (2)以 U 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 份。电子备份标书(后缀 bfbs),即在生成电子加密标书时同时生成的备份标书,请以(U 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单独密封提交(封面注明“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3)纸质投标文件:本项目结果公示发布后,中标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向采购 代理公司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含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一正两副,且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与中标人在政采云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投标文件的一致性由中标人承担,否则由此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
*5 | 投标截止时间及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要求:投标人应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 |
序号 | 内容、要求 |
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 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 |
*6 | 开标时间、地点及要求:2023 年 11 月 13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 567 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 开标时间后 30 分钟内投标人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进行解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
*7 | 信用记录: (1) 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如潜在投标人数较多时,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至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如潜在投标人较少时,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 (2)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网站截图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单位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
8 |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
9 |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网站。 |
10 |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
11 | 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 |
*12 | 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 |
13 |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一次性提出。 |
14 | 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
15 | 电子投标其他注意事项: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电子投标)。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系统配置要求:64 位的 windows7 及以上操作系统。 3.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 |
序号 | 内容、要求 |
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授权代表应自带电脑、CA锁用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 |
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单位。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4.“项目”系指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如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投标人代表须为投标人的在职员工,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授权代表开标之日前近一个月内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正本用原件,副本可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55 条之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允许分公司投标外,其余不允许分公司投标。如允许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1.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应知其利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需符合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要求)提出。
4. 接收书面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人可通过送达、邮寄、传真的形式提交书面质疑函,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签收邮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原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被质疑人处理质疑联系部门:本采购文件第一章中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联系方式。
5.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投诉须采用书面形式(需符合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要求)。
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采购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5.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附(提交)证明材料而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不被认定为作出响应。提供的合同等证明材料应当是完整无删减、遮挡(盖)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否则因提供的证明材料缺少评审所需的关键或必要的信息导致不予认可的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 间至少 15 日前发出;不足 15 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通知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采购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1.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按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
(4)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有)。
2.商务技术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 符合性自查表(格式见附件);
(2)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的代表若为非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开标之日前近一个月内社保缴纳证明(均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
(3) 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格式见附件);
(4)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5) 项目理解及认知分析;
(6) 规划技术方案;
(7) 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8) 工作计划及实施保障;
(9) 项目负责人资历;
(10) 项目组其他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配备情况;
(11) 投标人资质;
(12) 相关荣誉;
(13) 投标人业绩;
(14)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说明文件和证明资料。
3. 报价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4)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均为小微企业,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未按照要求提供,将不得享受评标标准中注明的针对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
(6)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格式见附件)
(7)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4.上述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中本采购文件的有规定格式的,应统一按本采购文件的
规定格式填写。未有规定格式的资料,投标人应自行编制,但至少要包含以上要求的内容。
5.投标文件在提供对投标产品技术条款响应表的应答时,对采购文件有技术数值要求的参数,应以投标货物的具体技术数值据实应答;对于采购文件无数值要求的参数的应答,应作出明确、直接、无导致两种理解可能的应答。
6.投标人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内容、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人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和要求,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1.投标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1、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有目录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
2、投标文件的盖章、签署:
(1)投标文件中涉及到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签字部分采用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或电子 CA 签章)。
3、投标文件的份数:
本项目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
(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
文件)1 份。
(2)以 U 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1 份。
(3)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公示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4、电子投标文件:
4.1 电子加密标书(后缀 jmbs),按“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手册.pdf”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并进行关联定位、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
4.2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4.3 投标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
5、投标文件的效力:
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1、以 U 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封面注明“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4、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投标无效情形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均可在线参加。投标人如未在线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第一阶段:
(1)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
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 30 分钟内。
(2)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供应商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并做开标记录;
第二阶段:
(1)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宣告第一阶段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2)公布经第一阶段评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情况;
(3)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除第一阶段无效标外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并做开标记录;
(4)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
(5)开标会议结束。
2、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1)若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该供应商递交的以U 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若因政府采购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供应商递交的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及以 U 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3)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3.1 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3.2 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3 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3.4 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5 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
(4)投标人不足 3 家,不进入解密程序。
(5)电子评审结束后,纸质投标文件作为档案留存,不再退回。
(6)涉及的 CA 驱动和申领流程、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手册,如遇版本更新或升级,以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和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为准。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或全部由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
评标方法见第四章。
评标程序见第四章
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前,评标委员会名单应该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参与人员应该对评标过程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1.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候选人。
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
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
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中标结
果进行公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4.凡发现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在合同金额变更范围内,如需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有权变更采购项目的数量和服务内容,但不能对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
3.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签订的附件。
4.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应重新招标。
5.中标人如不遵守采购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报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1.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应按采购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人全额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九、特别说明
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
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若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的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的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投标人使用相同制造产品(相同制造产品是指采购文件中指定的
“核心产品”)作为其项目的一部分,按一家投标人认定。
2.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不适用)
2.1 本项目 非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
2.3 中小企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2.4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5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2.6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4%(工程项目为 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7 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
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
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
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8 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本办法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次评标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视同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对联合体投标(如有)中满足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一)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或全部由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
(二)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评标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评审人员应独立评标,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影响他人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三)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曾经参加过本项目的进口产品论证工作;
4、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四)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投标人所递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
(五)评委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一)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二)评分权重
评分项目 | 商务技术分(%) | 价格分(%) |
权重 | 90 | 10 |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价格最低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参与评审价格=投标价格-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 10%价格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价格权值×100 2、合格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
3、报价要求:本次招标设有预算价(或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超出预算价(或最高限价)
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三)投标文件的澄清
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扫描件上传政采云平台),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投标文件错误修正原则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政采云平台填报的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与上传的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
(五)废标情况
评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评标终止:
1.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资格审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审查类别 | 审查内容 |
资格条件审查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 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四)特定的资格条件。 | |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符合性审查
审查类别 | 审查内容 |
符合性审查 | 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签章。 |
投标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未发生与采购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实质性偏离的。 | |
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
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填写项目齐全。 | |
投标文件格式规范、提供资料齐全或者未提供虚假内容。 | |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使用中文表述、表述明确、前后不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
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审查类别 | 审查内容 |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清晰、易辨认的,或者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易辩认或者修改处按规定签署、盖章。 | |
未发现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3.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依照本办法对技术、商务内容作进一步评审、比较。评标委员会成员经过阅标、审标和询标,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打分。
评委打分参照本部分附表:评分标准表。技术商务得分由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文件,进行独立打分。价格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核算。评委打分采用记名方式,取所有评委汇总得分的算术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无效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它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
采购代理机构可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评委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评标委员会成员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评审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 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组长评委应提醒相关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
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
5.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高低排定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的则价格低者优先中标;若技术商务得分也相同,则由投标人抽签决定。如评标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则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
6.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结束。四、投标无效的情形
没有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2)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2.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签章的;
(2)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3)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或者与采购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
(4)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委托人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6)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提供资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7)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8)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辩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署、盖章的;
(9)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在技术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服务需求,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未采用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形式报价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
(4)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报价不合理的(不平衡报价);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的;
(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5.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90
评分标准表
投标单位 评分项及分值 | ||
技术商务分 分 | 1. 项目理解及认知分析(17 分) 1.1 对本次规划目的意义的阐述进行评议: ①理解阐述完善、科学,针对性强,切实可行,并能充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5 分; ②理解阐述较完整、具有一定的针对性,无明显缺陷的得 3 分; ③理解阐述简单,不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或有缺陷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1.2 对项目所在区域现状情况的了解程度进行评议: ①区域现状总体情况了解充分、到位,熟悉程度高的得 6 分; ②区域现状总体情况有部分了解但不全面的,不完全熟悉的得 4 分; ③区域现状总体情况不熟悉或不了解的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1.3 对项目所在区域上位规划及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情况的了解进行评议: ①上位规划及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情况了解阐述充分、到位,熟悉程度高的得 6 分; ②上位规划及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有部分了解但不全面的,不完全熟悉的得 4 分; ③上位规划及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不熟悉或不了解的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 |
2. 规划技术方案(18 分) 2.1 对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路线进行评议: ①技术路线阐述完善、科学,针对性强,切实可行,并能充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6 分; ②技术路线路阐述较完整、具有一定的针对性,无明显缺陷的得 4 分; ③技术路线阐述简单,不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或有缺陷的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2.2 对投标人提供的五乡西地区功能定位与空间布局统筹优化路径构思方案进行评议: ①方案构思阐述完善、科学,针对性强,切实可行,并能充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6 分; ②方案构思阐述较完整、具有一定的针对性,无明显缺陷的得 4 分; ③方案构思阐述简单,不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或有缺陷的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2.3 对投标人提供的五乡西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进行评议: ①方案构思阐述完善、科学,针对性强,切实可行,并能充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6 分; ②方案构思阐述较完整、具有一定的针对性,无明显缺陷的得 4 分; ③方案构思阐述简单,不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或有缺陷的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
3. 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10 分) 3.1 对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重难点分析进行评议: ①分析完善、科学,针对性强,贴合实际,并能充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5 分; ②分析较完整、具有一定的针对性,无明显缺陷的得 3 分; ③分析简单,不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或有缺陷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3.2 对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重难点的应对措施进行评议: ①应对措施针对性强,切实可行,并能充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5 分; ②应对措施较完整、具有一定的针对性,无明显缺陷的得 3 分; ③应对措施简单笼统,不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或有缺陷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 ||
4. 工作计划及实施保障(15) 4.1 对投标人工作进度安排、提供的项目周期与实施措施进行评议: ①工作进度安排科学合理、措施完善,切实可行,并能充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5 分; ②进度及保障措施较完整、具有一定的针对性,无明显缺陷的得 3 分; ③进度及保障措施笼统、可行性低、保障不足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4.2 对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成果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分: ①保证措施详实、可行性强、能够充分保障实际需求的得 5 分; ②保证措施比较完善,能够基本保障工作需求的得 3 分; ③方案内容笼统、可行性低、保障不足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4.3 对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情况及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分 ①应急情况及售后服务方案详实、可行性强、能够充分保障实际需求的得 5 分; ②应急情况及售后服务方案比较完善,能够基本保障工作需求的得 3 分; ③应急情况及售后服务方案内容笼统、可行性低、保障不足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 ||
5. 项目负责人资历(7 分) 根据项目负责人的资历进行综合评价: (1)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职称的,得 2 分。 (2)具有注册城乡(城市)规划师资格证书的,得 2 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获得过国家级荣誉的每个得 2 分,省级荣誉的 每个得 1 分,最高得得 3 分。 | ||
6. 项目组其他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配备情况(10 分)根据项目组其他组成人员的总体能力进行评价: (1)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的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2)具有高级职称资格的每提供一个得 0.5 分,最高得 2 分; (3)具有注册城乡(城市)规划师资格的每提供一个得 1.5 分,最高得 6 分。 本项总共最高得 10 分(注:重复提供人员按最高分值计入) | ||
7. 投标人资质(6 分) 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的得 3 分,乙级资质的得 1.5 分。 投标人有工程设计资质(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每项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投标文件中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8. 相关荣誉(6 分) 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获得证书时间为准),投标人有过国家级荣誉的每个得 2 分,省级荣誉的每个得 1 分,最高得 6 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已在“5、项目负责人资历”计分的,此处不重复计分) | ||
9. 投标人业绩(1 分) 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具有同类规划编制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合同得 0.5 分,满 分 1 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价格分 10 分 | 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 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价格扣除优惠值(如有,按 10%扣除)基准价得分为满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价格权重×100 投标报价得分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2 位 | |
综合评分得分(满分 100 分) |
评委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开展本合同书约定的规划设计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依照《民法典》等规定,并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和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条 签订依据
《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020)5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定。
第二条 项目地点、名称、类别、范围
2.1 项目地点:
2.2 项目名称:
2.3 项目类别:□城镇体系规划
□总体规划
□详细规划(□控制性 □修建性)
□镇乡规划(□镇规划 □乡规划 □村庄规划)
□专项规划
□其它:
(请在□内打√)
2.4 项目范围:
2.5 项目规模:
第三条 规划设计内容
□甲方委托书
□甲方设计任务书
□其它:
(请在□内打√)第四条 规划设计依据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宁
波市城乡规划条例》等国家、浙江省及宁波市有关城乡规划编制及设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4.2 已批复的城乡规划成果。
4.3 甲方提交的政府对本合同书项目的指示、批示及会议纪要。
4.4 甲方委托书、设计任务书。
4.5 其它:
第五条 设计时限及成果要求
5.1 进度要求:
5.2 成果份数:□文本、说明书、基础资料(套)
□全部图纸 (套)
□全部内容的电子文件光盘
□其它:
(请在□内打√)
5.3 成果提交地点:甲方所在地
第六条 资料提供
甲方协助乙方收集以下资料:
资料及文件名称 | 形式 | 备 注 |
… |
第七条 规划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
7.1 经双方商定,规划设计费用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本合同书所述的规划设计费用已包含乙方工作人员的差旅食宿费用、设计文本打印费用及评审的会议费、专家费等与规划设计相关的全部费用。
7.2 支付阶段:
7.3 支付方式:第八条 双方责任
8.1 甲方责任
8.1.1 甲方可根据规划设计需要向乙方提交必要的资料及文件。
8.1.2 甲方应协助乙方收集规划设计所需的基础资料,并指定人员与乙方联系工作。
8.1.3 乙方交付给甲方的规划设计成果,甲方应及时将修改调整意见反馈给乙方;如果 对阶段性方案的反馈时间超过三个月或整个设计周期超过两年时,仍需继续履行本合同书的,双方可重新商定规划设计周期及规划设计费用。
8.1.4 甲方应依据本合同书约定及时支付阶段性规划设计费用;如果延期支付或拒付,
则乙方有权暂停甚至终止下一阶段的规划设计任务。
8.1.5 在合同书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书,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工作的,甲方应支付前期准备工作阶段的相关费用;已开始工作的,甲方根据双方商定后的价款支付规划设计费用,并承担设计费用总价款 %的违约金。
8.1.6 甲方应按本合同书约定的金额和阶段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承担应付未付部分金额 %的违约金,且乙方向甲方提交设计文件时间相应顺延。
8.2 乙方责任
8.2.1 乙方承接规划设计业务时,不得超出其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
8.2.2 乙方须对甲方提交的资料和文件进行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等全面审查,并指定专人与甲方联络本合同书项目规划设计的相关工作。
8.2.3 乙方应及时开展现场踏勘、资料分析和查阅工作,按有关规范和标准及本合同书约定的设计依据等,向甲方交付符合规定深度的规划设计成果或文件。乙方对提交的规划设计文件质量负责。乙方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或文件须符合本合同书约定的内容、时间、要求及套数,内容和质量方面须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
8.2.4 乙方提供的规划设计成果或文件如需评审,乙方应参加评审并进行汇报。根据评审意见,乙方负责对规划设计成果或文件进行调整、修改和补充。
8.2.5 已提交或甲方认可的规划设计成果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大纲、初步方案、方案初稿、评审方案及合格成果)如有遗漏或错误,乙方负责免费调整、修改和补充。由于乙方规划设计遗漏或错误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规划设计费用,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8.2.6 本合同书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书,乙方须全额退还已收的规划设计费用并承担设计费用总价款 %的违约金。
8.2.7 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规划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承担设计费用总价款 %的违约金。
第九条 知识产权及保密
9.1 甲方支付相应的规划设计费用后即取得本合同书项目所有的设计成果和文件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知识产权。
9.2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材料及利用该等资料、材料而产生的所有资料、材料等进行保密和保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书项目外的项目。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如有必要,双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书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书生效及其他
11.1 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进行现场设计或长期配合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另外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并由甲方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便利条件。
11.2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书以外的工作,双方另行签订合同书并支付费用。
11.3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书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书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1.5 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11.6 双方履行完本合同书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后,本合同书即行终止。
11.7 本合同书共 页,一式陆份,双方各持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8 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单位(盖章) 设计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联系人: 联系人:
邮箱: 邮箱:
日期: 日期: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格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子包号:/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供应商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按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
(4)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有)。
注:投标人可自行设计目录。建议按照以上顺序制作资格证明文件,并注明页码。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关于你贵司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公告,本公司
(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
本公司(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并已清楚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
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本公司(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本公司(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 期:
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
封面格式:
二、商务技术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子包号:/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供应商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1) 符合性自查表(格式见附件);
(2)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的代表若为非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开标之日前近一个月内社保缴纳证明(均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
(3) 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格式见附件);
(4)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5) 项目理解及认知分析;
(6) 规划技术方案;
(7) 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8) 工作计划及实施保障;
(9) 项目负责人资历;
(10) 项目组其他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配备情况;
(11) 投标人资质;
(12) 相关荣誉;
(13) 投标人业绩;
(14)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说明文件和证明资料。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说明文件和证明资料注:投标人可自行设计目录。建议按照以上顺序制作商务技术文件,并注明页码。
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 采购文件要求 | 自查结论 |
符合性审查 | 1.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签章。 | □通过 □不通过 |
2.投标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通过 □不通过 | |
3.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未发生与采购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实质性偏离的。 | □通过 □不通过 | |
4.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通过 □不通过 | |
5.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填写项目齐全。 | □通过 □不通过 | |
6.投标文件格式规范、提供资料齐全或者未提供虚假内容。 | □通过 □不通过 | |
7.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使用中文表述、表述明 | ||
确、前后不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符合采购文件 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 | □通过 □不通过 | |
笔误除外)。 | ||
8.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清晰、易辨认的,或者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易辩认或者修改 | □通过 □不通过 | |
处按规定签署、盖章。 | ||
9.未发现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通过 □不通过 |
备注:投标人自查表将作为投标投标人有效性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不来投标的,此表不用)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_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周岁 职务: _
身份证号码: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来投标的,此表不用)
致: (采购单位名称) :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政府采购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职务: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代表开标之日前近一个月内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以上三项内容均须加盖公章。
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
单位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
注册地址 | 注册登记号 | ||||
经营地址 | 税务登记证号 | ||||
单位性质 | 注 册 资 本 | ||||
经营范围 | 营业期限 | 年 月- 年 月 | |||
资质情况 | |||||
员工数量 |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主要业绩 | |||||
法 定 代 表 人 基 本 情 况 |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
职 务 | 职 称 | 学 历 | |||
备注: |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 期: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填写:正偏离/负偏 离/响应/无偏离) |
注:若无偏离可在本表空白处醒目地注明“无商务条款偏离”的字样。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 期:
类似项目业绩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用户名称 | 合同金额 | 合同签订时间 | 联系人/电话 |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 期: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专 业 | 学 历 | 职 称 | |||
何时参加工作 | |||||
何时进入公司 | |||||
从事项目年限 | |||||
工作简历 | |||||
业主单位 | 项目名称 | 规模 | 合同时间 | 管理业绩 | |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 期:
项目人员配置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称 | 专业 | 联系电话 | 分工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封面格式:
报价文件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子包号:/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供应商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4)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均为小微企业,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未按照要求提供,将不得享受评标标准中注明的针对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
(6)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格式见附件)
(7)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注:投标人可自行设计目录。建议按照以上顺序制作报价文件,并注明页码。
投标函
致: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 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招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单位)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在此:
1、提供采购文件中“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 份。
(2)以 U 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 份。
2、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承诺如下:
(1) 投标报价为开标一览表载明的投标报价。
本报价已经包含了投标项目应纳的税金及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应包含的其它费用。本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利率波动的影响。
(2) 本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 天内有效。
(3) 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
(4) 保证遵守采购文件有关条款规定。
(5) 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6) 完全同意采购文件中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条款,保证在中标后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向贵方一次性交纳中标服务费。
(7) 我们郑重声明:我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 期: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元
品目/序号 | 采购内容 | 投标报价 | 服务期 | 备注 |
小写:大写: | ||||
投标声明 |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以上报价合计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价”相一致。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 期: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内 容 | 报 价(元) | 备 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合计 | |||
合计(大写): 元整 |
供应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鄞州分局)的(五乡西组团片区规划研究及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采购活动,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五乡西组团片区规划研究及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
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
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日 期:
注:1、如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 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
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
采购人及采购项目名称 | |
投(中)标单位名称 | |
是否国内企业 | |
是否宁波企业 | |
企业划分标准类型(大型、中型、小型、 微型) | |
提供的货物是否本企业制造 | |
货物原产地是否是中国境内 | |
货物原产地是否是宁波 | |
是节能清单产品 | |
提供的货物是否是环境标志清单产品 | |
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是否本企业提供 | |
本项目预算 | / |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
投(中)标金额(万元) | / |
备注:请各供应商务必填写此表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一)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外包装格式: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子包号:/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