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附属医院东西区发电机维保服务项目(编号:YDFYXJ-2024007号)进行邀请招标。现诚邀贵方对该项目进行投标,并将有关项目概况及事宜告知如下:
YDFYXJ-2024007号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
东西区发电机维保服务项目
询价文件
采 购 人:扬州大学附属医院
一、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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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附属医院东西区发电机维保服务项目(编号:YDFYXJ-2024007号)进行邀请招标。现诚邀贵方对该项目进行投标,并将有关项目概况及事宜告知如下:
1.项目名称:扬州大学附属医院东西区发电机维保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扬州大学附属医院
3.最高限价:3.5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4.投标人企业资质条件:
4.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协议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投标人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被邀请的供应商可以拒绝对本单位的投标邀请书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被视为认可以上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本单位在此后的三年内,将拒绝该公司参加本单位的所有采购活动。
7.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包含但不限于提供的增值税、各种税费、各种规费、材料费、安装费、检测费、验收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维修费、人工费、管理费、资料费、机械使用费、工具使用费、进品商品关税等进口环节税、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质保期内的维保费等直至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和利润,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同时投标人应将招标交易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8.被邀请的供应商应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服务及相关要求,在2024年3月6日上午10:30前,向本单位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及总价)。该报价一经本单位认可,即为签约的协议价,此价格为交货地验收价格,包括货物价款、包装费、装卸费和运输费等验收前所有费用。报价用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保留两位小数,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报价资料均须盖章并封袋密封。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协议条款”、投标邀请书和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
9.本项目不分包,报价时请详细列明东西区发电机维保服务项目需求和具体参数,如因表述不详影响中标,责任自负。
10.被询价的供应商对本次东西区发电机维保服务项目制作中涉及的工艺知识产权负责。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11.评标办法:询价小组在报价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合格报价文件组织评审,评标采用最低价中标。
12.协议结算方式:本协议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协议方式确定。
13.项目款支付:付款方式为在维保结束后,乙方凭开具的正规增值税发票等材料向甲方办理付款手续,甲方凭手续齐全的票据向乙方支付协议价的100%。(以上均不计息)
14.标书送达时间:2024年3月6日上午10:30前(北京时间)
标书送达地址:xxxxxxx000x扬州大学附属医院西区行政楼四楼采购中心405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514—00000000
15.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4年3月6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xxxxxxx000x扬州大学附属医院西区行政楼四楼采购中心404
16.投标有效期为45日历天内有效。
17.投标相关格式附后。
18.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招标文件内《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在接收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公章的确认函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xxxxxxxx@000.xxx)。(投标确认函格式附后)
19.如贵方确认参加投标,可凭投标确认函原件、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函原件、投标函附录原件(以上资料须加盖企业单位公章并密封递交 )于2024年3月6日上午10:30前递交至xxxxxxx000x,扬州大学附属医院西区行政楼四楼采购中心405,未在规定时间前递交投标资料的投标单位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20.如有疑问,请贵方与采购人联络。
采 购 人:扬州大学附属医院
地 址:xxxxxxx000x
联 系 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514—00000000
二、项目需求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扬州大学附属医院东西区发电机维保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YDFYXJ-2024007号
1.3项目地点:扬州大学附属医院
1.4最高限价:3.5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维保服务对象
我单位东西院区2台柴油发电机组机组,型号:KV550E自动快速启动柴油发电机组,柴油机为整机原装进口瑞典VOLVO柴油发动机,型号为TAD1641GE;发电机为xxx,型号为HCI544D,控制系统为进口科迈控制器,型号为8800,整套设备由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供货。型号:KV550E(440kW),机组使用地点:东区医院2号楼东面户外机房内,西区医院地下室机房内。
二、油机维保服务范围及内容
2.1东西院区2台柴油发电机组维护保养技术要求
柴油发电机组的单机启动测试,现场带载测试提供测试报告,完成柴油发电机切换试验,包括完成逻辑验证。发动机调速单元重新设定校验,转速及相关传感器的校验、比对,并出具相关报告,提供柴油发电机组原厂软件进行控制器逻辑程序校验,提供各项数据,包含模拟量调速电压校正及AVRI设定检查,完成检修检查电气控制部分。
2.2柴油发电机组定期保养、故障抢修处理、单机启动测试等产生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服务项目:
①柴油发电机组按照维护规程周期性巡检维护项目,每年不少于12次;
②柴油发电机组定期维护保养(更换机油、三滤、防冻液、启动电池检测),每年不少于1次;
③柴油发电机组设备告警、故障抢修处理;
④隐性故障、隐患问题的排查、处理,遗留问题整改;
⑤配件更换,甲方根据市场价决定是否采购乙方报价配件,如采购,乙方所有更换的配件均为正品,并向甲方提供合格证,配件质保期为一年。
三、维保人员配置要求
要求本项目维保技术人员应具备柴油发电机组维护经验,具有通信、电子或电源配套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应急管理部门的低压电工作业证及高压电工作业证,派遣的现场维保主要技术人员必须持有“瑞典VOLVO”发动机及xxx发电机授权证书或生产厂家(上海科泰)相应的授权服务证书。熟练掌握本型号油机设备维护技能和故障处理要求,能够独立处理所有油机设备各类故障,有较强的故障处理和分析能力,故障统计和分析做到详细、准确,疑难问题提出针对性预防措施,能够熟练掌握所有仪器仪表和维护软件的基本操作。
四、维保质量要求
柴油发电机组维保的日常维护按照维护周期要求分为月度、季度、半年、年度维护项目内容,维护项目及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4.1基础维护巡检项目
清洁机器各部分的灰尘、油污等。
检查各部件连接处有无油水滴漏等,如有应及时处理。检查机油平面,不足时应按照规定添加机油全满刻度。如发现油面突然升高,应注意检查是否有水渗漏进油底槽,应及时排除渗漏处并及时处理。
检查冷却水系统有无渗水现象及水量是否充足。
检查进、排气管件和接头是否漏气,开机检查,如有漏气则予以更换。
检查进气空气滤芯器脏堵情况,排气管是否堵塞。
检查燃油箱内油量情况,不足时应及时注满。
检查蓄电池电解液比重及液面高度,电启动的应检查蓄电池的端电压、比重和液面等,确保电量否充足。
检查充电器工作是否正常,检查均充和浮充电流是否正常。
开机检查保护开关及报警器。
检查发电机组与机座紧固程度,震动是否正常,开机检查机组是否有位置移动,检查避震器是否有安全缓冲间隙。
检查油机燃油、机油、冷却水管路无泄漏,检查电加热器是否正常。
合同期限内有专职工程师巡检(每月不少于一次,全年不少于12次);
4.2维护保养项目:
清洁机器各部分的灰尘、油污等,并检查各部件连接处有无油水滴漏等,如有应及时处理。
检查蓄电池的端电压、比重和液面等。
检查冷却水系统有无渗水现象及水量是否充足。
检查曲轴箱内机油平面,不足时应按照规定添加机油全满刻度。如发现油面突然升高,应注意检查是否有水渗漏进油底槽,应及时排除渗漏处并及时处理。
检查燃油箱内油量情况,不足时应及时注满。
检查各附件装置的正确性和稳固程度。
打开机体侧面盖板,检查连杆螺栓和锁定铁丝是否松动。
每年更换油水分离器、柴油滤清器、机油滤清器。
对所有标有注油嘴的部件,应按规定注入润滑脂或润滑油。
检查空气滤清器是否脏堵,清洗加油口盖上通风孔的钢丝绒。
检查调速机构的动作情況,并用机油润滑该机构的全部运动机件。
每年彻底检查润滑系统,包括曲轴箱、机油管、机油滤清器、机油泵、机油冷却器等,并更换新机油,特别应注意机油管是否锈蚀或损坏。
定期检查所有的V型传动皮带的xx。
检查冷却水泵和调速器等零件的情况。
检查发电机、电动机换向器,检查电刷的弹簧压力、电刷和换向器的接触是否良好。
检查喷油器的喷油压力及喷油情况,必要时清洗喷油器并进行调整。
检查配气定时及供油提前角,必要时予以调整。
检查机外蓄电池充电器及机带充电器的工作状况,必要时予以调整。
每年清洗冷却系统,更换添加新防冻液。
检查电动机各个机件并进行必要的修正和调整。
检查机组控制系统工作情况,各告警信号的试验。
根据维护要求定期开展机组空载、加载试机工作。
4.3故障处理
乙方应保证有技术人员24小时开通手机并提供7×24小时紧急服务,如出现紧急技术问题,要求乙方在1小时内予以响应,如要紧急处理则乙方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在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在12小时内处理好故障(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服务协议
投标人的服务协议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服务要求的标准做出响应。其基本服务要求如下:
3.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开箱后,发现有任何问题(包括外观损伤),必须以使用方能接受的方式加以解决。
3.2明确售后服务能力(包括交货期、保修期时限、培训、售后服务、维护响应时间、是否提供备用机等)。
3.3在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期内,投标人应能保证使用方更换到原厂正宗的产品,确保产品的正常使用。
3.4其他服务。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招标人:
投标申请人: ( x x)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日 期: 年 月 日
目录
1.投标确认函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函原件;
6.投标报价表;
7.投标分项报价表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一)投 标 确 认 函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
我公司已收到贵公司关于扬州大学附属医院东西区发电机维保服务项目(编号:YDFYXJ-2024007号)招标的《投标邀请书》。经过认真研究,我公司决定参加本次投标,并履行招标要求的所有程序。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章):
2024年 月 日
附:
供应商联系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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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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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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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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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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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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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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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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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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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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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请准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后邮件至采购中心(邮箱:xxxxxxxx@000.xxx,固定电话:0000-00000000)。
2.因投标人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二)营业执照副本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参考格式)
声 明
我公司xxxx: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代理人在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人姓名: 签字:
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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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投标函
致:扬州大学附属医院
根据贵方项目投标邀请,项目编号为,我方针对该项目的投标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并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职务和职称)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全套投标文件,包括:
1.投标文件;
2.其他资料: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投标邀请书,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组建项目组,保证按协议协议书中规定的日期完成项目。
3.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协议文件的组成部分。
5.其他补充说明: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投标人:(全称、xx)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六)投标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盖章)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总报价 (小写) |
|
|
总报价(大写): |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xx)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日期:
(七)投标分项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盖章)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xx)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日期:
供货协议
项目名称:扬州大学附属医院东西区发电机维保服务项目
协议编号:YDFYXJ-2024007
甲方:扬州大学附属医院采购中心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本项目询价结果签订本合同。
1、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 东西区发电机维保 。
服务名称、规格及数量等要求详见询价文件及响应文件。
发电机维护保养技术规范要求(详见附件1),发电机维护保养要求(详见附件2)。
2、合同总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2.2本合同总金额包括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国家政策性调整等费用。询价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2.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费用。
2.4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2.5在询价文件未列明,而乙方认为履行本合同必需的费用也包含在合同总金额中。
3、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3.1乙方应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或资料提供给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3.3 关于本项目政府采购的询价文件、响应文件以及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询价响应文件; (2)询价报价文件;
(3)项目组人员表 (4)技术参数、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5)服务承诺; (6)成交通知书;
(7)甲乙双方补充协议; (8)乙方参加谈判时提供的响应文件。
4、知识产权保证
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产权保证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和服务所涉及的物品所有权无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
6、履约保证金
6.1无。
6.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在合作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乙方凭甲方人签署的项目验收单或项目验收报告、履约保证金收据原件,前往甲方处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7、转包或分包
7.1 本合同禁止转包,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提供的,不得转让他人提供。
7.2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是分包方式履行的,乙方应就采购项目向甲方负全责。
8、质保期等其他约定
8.1 质保期1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8.2 所有安全责任与赔偿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甲乙双方就此签订协议。
9、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9.1 交货期:/
9.2 交货方式:_/__
9.3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10、货款支付
10.1 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10.2 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若乙方开票不及时或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拒付,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10.3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为在验收、调试合格后,乙方凭甲方的验收单及开具的正规增值税发票等材料向甲方办理付款手续,甲方凭手续齐全的票据向乙方支付协议价的100%。(以上均不计息)。
11、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2.1 乙方应按询价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12.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是全面和规范的。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2.3 服务过程中,乙方应对所提供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2.4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赶到故障现场进行维护服务,24小时内解决问题(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同意延期修理的除外)。每月至少安排一次例行检查,并记录文档资料。如遇医院有重大活动,必须到场做好保障工作。
13、交货、调试和验收
13.1 在交付前,乙方应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初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交甲方。
13.2 验收标准:按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甲乙双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初验收,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3.3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包装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13.4乙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乙方在甲方使用前进行调试,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的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3.5 甲乙双方关于调试和验收的其他约定: / 。
14、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4.1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服务所涉及物品在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4.2 根据甲方通知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乙方负责安排送货、装卸、清点、堆放、保管,费用乙方承担。
14.3 服务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4.4 服务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
15、违约责任
15.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初验收和终验收服务项目的(乙方未符合合同规定的情况除外),甲方应按未付服务项目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5.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乙方未符合合同规定的情况除外),甲方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5.3乙方违约,在消除违约情形前,应按本合同项目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以从待付款项中扣除。
15.4乙方因逾期交付服务项目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5.5 乙方所交的服务项目全部或部分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乙方更换服务但逾期交付的(甲方拒绝接受的除外),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选择解除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可追究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15.6合同生效后,发现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5.7乙方应加强工作人员的管理,禁止乙方以各种手段腐蚀、贿赂甲方单位工作人员,并将诚信档案记录的工作人员违规不良行为纳入违约行为,如有违反,甲方将停止履行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6、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6.1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战争、严重的地震、洪水等,但一方违约或疏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若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7、争议解决
17.1 因服务的品质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可在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内容质量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项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17.2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下列两种方式的第( 1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向扬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17.3 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没有选择解除合同的,为避免扩大损失,在诉讼或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
18、合同其它
18.1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18.2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自2024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9日)。
18.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8.4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扬州大学附属医院采购中心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
(签字): (签字):
地 址:扬州市邗江中路368号 地 址:
信用代码:123210004688337887 邮 编:
电 话:0514-82981199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 期:2024年 月 日 日 期:2024年 月 日
廉洁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YDFY2023004
甲方名称:扬州大学附属医院采购中心
乙方名称:
在甲乙双方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为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甲乙双方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
二、甲方工作人员严禁进行商业目的的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个人回扣等好处费。
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开展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如甲方工作人员确因实际情况须参加宴请、进行娱乐活动的,须事先报上一级批准。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六、乙方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合同相关的业务。
七、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或给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其个人费用,或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或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八、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举报(甲方举报接待部门:纪委办公室;举报电话:87907263)。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与乙方继续合作。
九、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本廉洁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扬州大学附属医院采购中心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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