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内容详见 2020 年 12 月 29 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签订技术转让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1-060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技术转让协议的进展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基本情况
经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信立泰”)2020 年 12
月 27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青岛蓝谷药业有限公司(下称“蓝谷药业”)签订协议,转让公司所有的盐酸厄洛替尼、利伐沙班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权益。公司将根据协议进展情况,按里程碑获得总金额为人民币 8,400 万元的技术转让费。
(以上内容详见 2020 年 12 月 29 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xxxxxxxxx.xxxxxx.xxx.xx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签订技术转让协议的公告》)
二、合同履行进展
2021 年 1 月,公司与蓝谷药业签署《技术转让合同》。鉴于蓝谷药业至今未支付任何合同款项,且经公司多次催促仍未支付,已构成根本违约。公司于近日向蓝谷药业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行使单方解除权,双方签署的《技术转让合同》自《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蓝谷药业之日起解除。公司将与蓝谷药业协商处理合同解除的有关后续事宜,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技术转让款,《技术转让合同》未实际履行。本次为公司单方解除合同,公司将积极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将按规定对有关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技术转让合同》;
2、《解除合同通知书》;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