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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695 证券简称 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 2019-033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印务”)系公司控股
股东之控股股东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版集团”)为履行其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于 2018 年 2 月份由公司设立的逐
步承接出版集团原有相关印刷业务的二级控股子公司。新华印务与出版集团全资子公司天津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教育社”)签订《委托印刷合作协议》,天津教育社 2019 年委托给新
华印务印刷业务额度为人民币 1,398 万元。天津教育社将参照上述标准向新华印务下发委托印刷订单,具体金额按照每次的订单金额确认。本次签订的《委托印刷合作协议》,将对提高上市公司经济效益、打造上市公司出版物印刷产业链起到积极作用。
(一)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华印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海顺包装印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顺印业”)控股的公司二级子公司,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海顺印业持有的二级控股子公司新华印务股权的议案》,拟将新华印务控股权收购至上市公司,使之成为公司直接控股的一级子公司,该次收购尚需经天津文化产权交易所登记备案后生效。在前述收购实施前后,新华印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津文化”)持
有公司 25%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出版集团持有京津文化 100%股权,为京津文化控股股东;天津教育社系出版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10.1.3 的有关规定为依据可以认定天津教育社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9 月 25 日召开九届二十七次会议,公司共有
董事 8 名,出席会议董事 8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二级控股子公司新华印务与天津教育社签订委托印刷合作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涉及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xxxxx、xxxxx、xxx女士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除董事会审议外,
上述关联交易无须履行其他批准程序。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天津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1.公司情况
天津教育社为出版集团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8,826.1773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1401204899E;
住所及注册地址:xxxxxxxxx 00 xxxxx 00-00 x;法定代表人:xx;
主要办公地点:xxxxxxxxx 00 xxxxx 00-00 x;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业务范围为:出版学校和业余教育的教材、教学参考书、教育科学理论、学术著作。图书、期刊的批发兼零售。商务信息咨询、商品信息咨询、广告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2.历史沿革
天津教育社前身为天津教育出版社,1983 年 10 月经文化部批准建立,于 1985 年 1 月正式成立,对外办公,同年 6 月颁发营业执照。2009年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更名为天津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3.企业近三年经营情况
2016—2018 年企业经营情况表 单位:万元
年度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资产规模 | 26,871.24 | 27,907.32 | 72647.75 |
销售收入 | 10,979.67 | 9,442.90 | 9708.30 |
纳税总额 | 367.56 | 357.31 | 297.50 |
利润总额 | 1,979.70 | 1,769.03 | 1271.78 |
净资产 | 16,877.41 | 18,646.44 | 19820.11 |
4.交易对方经营状况及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企业帐面总资产数额及构成:资产总计
72,647.75 万元,净资产 19,820.11 万元,营业收入 9,747.75 万元,净
利润 1,271.78 万元。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5.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新华印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教育社与公司同属于出版集团
控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 的有关规定,本次新华印务与天津教育社签订《委托印刷合作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新华印务与天津教育社签订的《委托印刷合作协议》,天津教育社 2019 年委托给新华印务的业务额度为人民币 1,398 万元。天津教育社将参照此标准向天津海顺下发委托印刷订单,具体金额按照每次的订单金额确认。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教材计价标准:参照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实施的《天津市印刷产品工价计算办法》标准,其中印刷费:28.56 元/色令;CTP版:80 元/张;PS 版:72.6 元/张;胶订:((印张数-3)*30%+1)
*0.037。
2、一般图书计价标准:印刷费:25 元/色令;CTP 版费:80
元/张;胶订:0.08 元/手。一般图书计价将根据图书印数、印张、装订等生产加工要求,由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确认执行。
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事务概要:甲方(天津教育社)委托乙方(新华印务)进行天津地区部分教材的印制及监制付款等工作。
2、合作期限:2019 年 9 月 25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3、预计协议金额:预计 2019 年度甲方与乙方发生委托印刷业务金
额约为 1398 万元。甲方将在上述预计金额范围内向乙方下发委托印刷订单,具体金额按照每次的订单金额确认。
4、支付方式:甲方收到乙方发票 90 日内结清所有货款。
5、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提供印刷品设计,甲方应对其所提供的设计方案承担知识产权、肖像权等瑕疵保证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存在知识产权、肖像权以及其他权利问题,
导致任何第三方提出针对乙方的索赔要求,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甲方逾期结算印刷费, 从约定回款期最后一天的第三天起, 按日赔 付逾期付款金额 0.05% 给乙方作为罚金,但总罚金不超过逾期付款额的
30%。乙方发生逾期交货时,每逾期一天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价款的 0.05%
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达到 5 日时,甲方有权提前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按照已付协议总额的 10%支付违约金。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印刷品质量提出异议的,每异议一次乙方应按照异议品价格的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提出异议达到三次时,有权提前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按照已付协议总额的 10%支付违约金。
之日起生效(传真件有效)。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生效后,凡需对本协议条款
进行修改或补充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以补充协议方式予以明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新华印务系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出版集团为履行其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于 2018 年 2 月份由上市公司设立的逐步承接出版集团原有相关印刷业务的二级控股子公司。天津教育社与新华印务的关联交易,定价是以国家核定标准或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的,是公允、合理的。本次签订的《委托印刷合作协议》,将对提高上市公司经济效益、打造上市公司出版物印刷产业链起到积极作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与出版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该公告披露日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出版集团及其下
属企业已通过审议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 | 与出版集团关系 | 交易事项 | 金额 |
天津市新华书店 | 系公司控股股东京津文化的控股股东出版集团的下属单位 | 与公司签订《房屋(办 公楼)租赁合同》 | 7,161,628.5 |
天津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 系公司控股股东京津文化的控股股东出版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 与海顺印业签订《委 托印刷合作协议》 | 21,800,000 |
天津人民美术出 版社有限公司 | 系出版集团全资子公司 | 与海顺印业签订《委 托印刷合作协议》 | 5,000,000 |
天津人美文化传 播有限公司 | 系出版集团全资三级子公司 | 与海顺印业签订《委 托印刷合作协议》 | 5,000,000 |
关联方 | 与出版集团关系 | 交易事项 | 金额 |
百花文艺出版社 (天津)有限公司 | 系出版集团全资子公司 | 与海顺印业签订《委 托印刷合作协议》 | 2,000,000 |
天津市新华书店 业务开发部 | 系出版集团下属单位天津市新华书 店的全资子公司 | 与海顺印业签订《委 托印刷合作协议》 | 1,200,000 |
天津人民出版社 有限公司 | 系出版集团全资子公司 | 与海顺印业签订《委 托印刷合作协议》 | 1,000,000 |
天津古籍出版社 有限公司 | 系出版集团全资子公司 | 与海顺印业签订《委 托印刷合作协议》 | 500,000 |
天津科学技术出 版社有限公司 | 系出版集团全资子公司 | 与海顺印业签订《委 托印刷合作协议》 | 300,000 |
合计 | - | - | 43,961,628.5 |
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出版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10,195,732.57 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公告)
九、备查文件
(1)董事会九届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3)相关协议;
(4)安信证券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