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附件4
中山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协议书
(样本)
居家托养对象的监护人(下称乙方):
托养对象姓名: 地址: 镇(街道)
残疾人证号或残疾军人证号:
残疾类别: 电话:
根据《中山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实施细则》有关规定, 残疾人符合居家托养条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具体如下:
居家托养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 年。
二、居家托养内容
(一)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按规定将乙方享受的居家托养服务补助经费按时发放给乙方;
2.甲方负责监督乙方的居家托养日常护理服务情况,对乙方不履行托养服务规定,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不接受整改意见的,取消其居家托养服务补助资格;
3.甲方按规定每年负责对乙方是否继续适宜居家托养条件进行审定,按照市残疾人居家托养的有关规定,审定是否继续对乙方实行居家托养服务补助。
(二)乙方职责
1.承接居家托养服务的监护人应本着人道、奉献精神,尊重居家托养对象的权利和人格,照料好托养对象的基本生活,使托养对象的生存质量、精神文化及情感心理需求有一定提升;
2.居家托养对象的生活照料(包括衣、食、住、行等)服务周到,衣着整洁,就餐按时,房间内卫生清洁,没有异味;
3.基本满足托养对象的健康需求,患病时应及时护送就医,对精神残疾人需要定时服药的应帮助其服药;
4.自觉接受市、镇(街道)残联部门对居家托养服务检查和社会的监督。
三、补贴标准
每月享受政府资助的居家托养服务补助经费 元。
四、其它
(一)本协议未尽内容和事宜,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因新的情况,确需修改协议时,应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规定协商修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
(二)本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 xx(签名):
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盖章) 居家托养对象的监护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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