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XJBKDL20231218186
产品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XXXXXX00000000000
甲方:吐鲁番市人民医院
乙方:新疆xx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货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序号 | 产品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额 | 备注 |
1 | UPS 电源 | SU-C6KS | 台 | 3 0 | 0 | 品牌:超特,免费赠送,质保三年 | |
2 | 蓄电池 | 12V200AH | 节 | 87 | 1650 | 143550 | 品牌:航天xx,质 保五年 |
合计金额(大写):壹拾肆万叁仟xx伍拾元整 | (小写)¥:143550 元 |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及合同金额: (单位:人民币/ 元)产品配置清单:(含 13%增值税发票)
二、产品使用说明书同属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应严格按照上述文件使用、维护产品。
三、产品质量及技术要求按以下标准执行:
1、 质量要求:此批设备必须全新原装正品电池,并质保五年;设备须有生产厂商的质量认证书及服务承诺书;此批设备应有供货渠道证明。
2、 电池技术参数:
(1)电池类型:阀控铅酸免维护电池。
(2) 单体容量:额定电压 12V,额定容量 200AH;
(3) 原电池架尺寸(长×深×高×含端子高度)(mm):522×234×218×225,需按照原电池架尺寸配置电池大小;
(4) 每只电池重量不小于 58kg;
(5) 端子形式:M8
(6) 螺栓规格:M8*16 不锈钢十字凹槽螺栓;
(7) 设计浮充寿命:7 年;
(8) 吸附式玻璃纤维隔板技术,气体复合效率达到 99%,且内阻低(每月自放电率
≤3%),大电流放电性能优良,寿命期内无需加酸加水维护;
(9) 高可靠的专业阀控密封式设计,有效确保电池不漏(渗)液、无酸雾、不腐蚀;外壳材料应具有阻燃性,蓄电池在遇到明火情况下,不应发生爆炸。
(10) 采用严格认证的高品质部件,并经过严格的运行测试,使自放电极小;
(11) 结构优化设计,方便安装和拆卸,易于维护,大大节省用户成本;
(12) 温度使用范围(放电:-15~50℃ / 充电:0~40℃ / 贮存:5~40℃)。
(13) 含电池阻燃连接线及其它电池更换安装所需附件。
(14) 蓄电池必须满足以下标准
·JIS C 8707-1992《阴极吸收密封固定型铅蓄电池标准》
·JB/T8451-96《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YD/T 799-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
·DL/T 637-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
·GB13337.1-1991《固定型防酸式铅酸蓄电池技术条件》
·YD/T99-1996《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IEC896-2《固定型铅酸蓄电池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四、售后服务承诺
本合同项下的产品蓄电池质保期 五 年,从甲方收到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免费更换,人为损坏或甲方不按产品说明书操作及不可抗力损坏除外;在质保期外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员提供有偿服务,收取适当的费用。如果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维修造成产品出现问题,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1、产品质量保证:所售 UPS 产品均为原厂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行业规定。在质保期内发现任何质量问题,立即办理退换货手续。
2. 免费安装与调试:为确保 UPS 电池能够正常使用,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免费的安装与调试服务。
3. 专业培训:UPS 产品使用培训,确保甲方使用人员能够熟练掌握产品的操作方法和维护技巧。如需要进一步的培训,安排专业培训师进行培训。
4. 定期维护与检查:为了确保 UPS 产品能够长期稳定运行,每年提供不少于 2 次巡检服务。
5. 快速响应:在接到甲方的售后服务请求后,将在 2 小时内给予回复,并在 24 小时内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上门服务。
6.配件供应:质保期内免费提供原厂正品的 UPS 产品配件,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五、发货日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5 天内发货。六、交验货及安装调试
1、吐鲁番市人民医院网络信息中心机房 UPS 主机(型号:科华 FR-UK3360-UPS)在门急诊医技
楼四楼中心机房,本次所配置的 87 只 12V/200AH 蓄电池放置在门急诊医技楼负一楼地下室。更换电池需与 UPS 主机匹配,配备的电池保证在停电的情况下信息中心机房内设备能正常供电 2 小时。
2、安装、调试:由乙方负责运输、安装、调试,并注意过程中的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3、验货标准:货物到达指定地点时甲方应立即对合同相应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以及货物外观进行验货。
4、安装调试:乙方将货物放到具体安装位置,并调试、安装通电正常使用一个月验收合格后30 个工作日付款。
5、货物交付甲方前发生毁损、灭失等风险由乙方承担。
八、付款方式:
安装调试通电正常使用一个月,验收合格后,30 个工作日付款95%,即:136372.5 元,大写:壹拾叁万陆仟叁佰柒拾贰元伍角,剩余 5%款项自验收合格后 3 年内付清。
九、责任与保证:
1、乙方逾期交货则按合同总金额 0.5 %/日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违约除外。
2、甲方逾期付款则按逾期付款总金额 0.5 %/日支付违约金给乙方,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违约除外。
十、争议的解决:
1、完全因本合同项下产品的质量问题导致的事故,造成甲方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则按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处理。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本合同的诉讼管辖地为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
4、如果因为 UPS 电源内部故障出现问题而造成负载端设备出现故障,由乙方负责,如果因为外界干扰或负载端设备自身出现故障,由甲方负责。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若发生损坏、遗失等事项,乙方可以向甲方主张相关法律权利。
2、本合同款须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未付款.公司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新疆xx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北京路支行账 号: 651100849018150100749
3、甲乙双方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所有传真件、电子邮件(包括但不限于订购单、购销合同、产品验货合格单、质量反馈单等)均具法律效力,双方均认可其能作为原件使用,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吐鲁番市人民医院 | 乙方:新疆xx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 x 000 x | 地址:xxxxxxxx 000 x |
开户银行:建行吐鲁番市绿洲东路支行 |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北京路支行 |
账号:65050168604100000020 | 账号:651100849018150100749 |
税号:12652100599163112A | 税号:9165010068645978XB |
电话: | 电话:0000-0000000 |
签名/盖章: | 签名/盖章: |
日期: |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