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 B 股 编号:临 2020-025
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xx B 股 编号:临 2020-025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广博汇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签订《售后回租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 7 票回避,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广博汇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售后回租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2017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能源”)与广博汇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博汇通”)签订《售后回租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办理总额不超过 1.8 亿元融资租赁相关业
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12 月 29 日公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广博汇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临 2017-062)。根据新疆能源自身资金状况,经与广博汇通协商一致后,新疆能源与广博汇通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签订了《售后回租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对原合同进行了修订。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泰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xx(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泰香港”)共同持有广博汇通 100%的股权,本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与广博汇通开展融资租赁等相关业务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已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外,本公司与广博汇通就相同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因此,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名称:广博汇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xx000xX0xxxxxxxxx000
室
法定代表人:xxx
成立日期:2014年11月24日
注册资本:17,400万元,其中:伊泰香港出资13,050万元,占比75%;伊泰
集团出资4,350万元,占比25%。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广博汇通截止2019年经审计财务数据:
总资产:200,144,582.95元;净资产:197,306,469.13元;主营业务收入: 8,490,566.08元;净利润:6,601,297.11元。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xx合同正本中第五条第一、二项做变更,内容由:
1. 本合同的租金是以租赁物购买价款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整
(¥180,000,000)作为租赁本金、根据年固定租赁利率 5%计算,其构成仅包括固定本金。本合同项下的租金总额为人民币贰亿零壹佰捌拾xxx仟元整(¥201,865,000)。
2. 租赁期间乙方按季付息,按年还本(第一年底还本 20%,第二年底还本 20%,期末还本 60%),具体期数、每期金额见《租金费用支付表》。利息的计算为:租赁本金×租赁利率×每个计息周期的实际发
生天数/360。变更为:
1. 本合同的租金是以租赁物购买价款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整
(¥180,000,000)作为租赁本金、根据年固定租赁利率 5%计算,其构成仅包括固定本金。本合同项下的租金总额为人民币贰亿零柒佰万元整(¥207,000,000)。
2. 租赁期间乙方按季付息,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原《租金费用支付表》失效,具体期数、每期金额按新《租金费用支付表》执行。
原合同的其它条款保持不变。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售后回租租赁补充协议是新疆能源根据自身资金状况,与广博汇通协商一致后签署。租赁利率按照当前融资租赁业务的市场价格厘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定价公允,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融资租赁的关联交易已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董事共 11 名,出席董事 11 名,关联董事xxx、xxx、xxx、xxx、xx、xxx、xxx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独立董事就该项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本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广博汇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售后回租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作出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