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所述“电子政务运维外包服务”(以下简称“电子政务”)主要包括:克拉玛依区政务公开、区政府网站以及 OA 平台区级管理相关的日常业务管理、考核监测、内容管理、规划设计、技术运维和软件开发、升级迁移等所有工作。
克拉玛依区电子政务及信息化软件运维外包服务项目合同
甲方: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乙方:克拉玛依油城数据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 原则,双方就克拉玛依区电子政务及信息化软件运维外包服务项目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x协议有关名词的定义
1.“《克拉玛依区非涉密信息化基础运维管理考核办法》”
本协议全部内容均按照《克拉玛依区非涉密信息化基础运维管理考核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考核和落实执行。 2.“电子政务及信息化软件运维外包服务”
本合同所述“电子政务运维外包服务”(以下简称“电子政务”)主要包括:克拉玛依区政务公开、区政府网站以及 OA 平台区级管理相关的日常业务管理、考核监测、内容管理、规划设计、技术运维和软件开发、升级迁移等所有工作。
本合同所述“信息化软件运维外包服务”(以下简称“信息化软件”)主要包括:运行于克拉玛依区核心机房内的所有服务器、交换机、存储设备、网络安防设备等信息化设备内的软件系统、技术参数,以及各单位独立办公楼内接入克拉玛依区电子政务外网、非涉密专网的网络设备及节点机房相关的基础设施、环境的日常维护、巡检巡查和网络安全保护、应急处置工作,以及与这些设备的原技术支持厂商之间的所有技术沟通、对接和组织协调工作。
包括全区政务网络总体规划、非涉密 IP 地址、Vlan 等网络资源的规划和分配,以及除核心机房以及运营商链路(含相关运营商设备)之外的全区所有独立办公楼的电子政务外网、非涉密专网的网络日常维护、病毒安全防护和日常巡检巡查、应急处置工作。网络维护边界为各独立办公楼运营商入楼终端到各单位网络终端接入设备(例如:办公计算机、打印机)之间的非涉密网络的网络部分的运维(含终端接入设备上的网络参数配置、IP 等)。
包括对区委、区政府以及区工信局、全区各业务单位部门的信息化专业技术咨询指导服务和技术支持服务。
3.“智能化信息化运维管理服务”
本合同所述“智能化信息化运维管理服务”(以下简称“运维管理”)主要包括:运用一套信息化运维服务智能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由乙方免费提供,以下简称“运维管理系统”),实现克拉玛依区全部非涉密信息化运维项目的数字化、网络化全流程电子化统一智能管理,全面提升信息化基础运维管理水平。
包括运维管理信息系统搭建、维护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资料数据的录入、维护和备份、安全保护。项目结束后运维管理信息系统及相关资料数据交还甲方 继续使用,甲方享有运维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权,享有系统内所有资料数据的所 有权和版权。
第二章 责任与义务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克拉玛依区非涉密信息化基础运维管理考核办法》开展本项目工作,除《管理办法》和本协议的其他规定外,甲乙双方承诺履行以下权利责任义务:
2.1 甲方义务。
2.1.1 甲方应当支持乙方技术服务等相关工作,为乙方开展服务提供必要的基本条件;
2.1.2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服务过程,检查服务质量,并按考核标准定期对乙方技术服务考核评价。
2.1.3 甲方在每次考核评价后,有权依据考核标准对乙方进行警告或按 7.2条扣费。
2.2 乙方义务。
2.2.1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服务外包工作内容,并接受甲方的监督、考核。
2.2.2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要求在克拉玛依区辖区范围内设立固定服务点,在克拉玛依区本地安排有经验的专职技术人员组成长期稳定的技术服务团队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网络工程师、软件工程师、信息系统集成工程师等),建立项
目组,并能配备专人常驻克拉玛依区工信局进行驻场服务。
定期组织业务学习,不断提升乙方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
2.2.3 建立统一规范的“运维管理系统”实现智能“运维管理”,应用“运维管理系统”建立详细规范的信息化资料库,保障服务实施质量和企业内部规范化管理,并保持服务人员及服务事项流程各环节考核监管到位。
能依托规范的内部管理、过硬的组织能力和强大信息化手段担负起全区信息化总体技术规划、技术保障、技术管理工作,能对全区所有非涉密信息化运维相关单位进行统一技术组织、技术协调。
第三章 合同内容
3.1 协议内容如下:
3.1.1 电子政务外包服务工作
(1)电子政务业务支持服务
①政务公开规划管理工作,包括:根据每年度国务院、自治区电子政务工作相关要点、规范、标准等文件内容制定全区电子政务工作年度工作规划;解读国务院及自治区各类考核评价标准等各类指标体系及政策法规文件;每年度根据
《自治区政府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对政府以及各单位公开的内容进行自检自查和整改完善工作;完成政务公开考核工作,根据上级单位下发的《克拉玛依市政务公开考核细则》、《区级政府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编制或修订《克拉玛依区政务公开考核细则》,汇总分析考核数据,编制发布考核结果报告,配合区政府办编发督查通报,跟踪复查不达标单位问题整改。保障克拉玛依区电子政务工作能通过国务院、自治区各类督查考核。
②政府网站规划管理工作,包括:结合各类检查、考核、评估及相关标准规定制定全年政府网站工作计划;编制修订克拉玛依区政府网站建设总体规划、建设方案、管理制度等;区政府网站归口栏目职责管理及栏目信息发布情况考核;解读政府网站相关各类专项考核评价标准、指标体系以及文件要求等;承担全区
所有单位的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审核及管理(三审三校)、专项处置(敏感词筛查等)工作;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日常巡查监管工作,保障克拉玛依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的内容安全;为全区各单位提供区政府网站操作培训及政府网站发展建设专业咨询服务。
(2)区级 OA 平台运维管理工作
开展区级 OA 协同办公平台的日常运维工作,按照克拉玛依市政府 OA 协同办公平台管理制度流程完成区级 OA 平台人员机构调整、数字证书管理、电子签章管理等相关工作。
(3)区级政府网站技术运维服务
①政府网站页面设计及系统平台维护,包括:区政府网站页面优化改版;专题专栏设计制作;网站页面及软件平台日常技术维护。
②政府网站安全保障工作,包括:迎接上级各类网站安全专项检查,应用政府网站开普云检测系统进行第三方监测评估,紧密贴合普查指标,精准监测网站健康,人工专业复核,及时发现问题告警,全方位提升网站整体监管力度,确保区政府网站能够通过国务院、自治区等上级单位及第三方安全评估系统的定期安全扫描、检查和技术检测,全年零事故;定期自检自查和升级加固(对区政府网站软件系统平台、应用子系统、运行环境操作系统、数据库开展安全加固、漏洞扫描修复、病毒防范查杀、网站平台安全升级等相关工作);编制和修订政府网站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③政府网站软件平台技术运维保障及功能升级研发,包括:提供对网站技术平台、运行环境系统、网络环境、数据库的技术运维保障服务,每周定期进行全网站数据备份,实时进行增量数据备份;对政府网站进行 24 小时技术监测,遇突发情况提供应急响应处置;完成每年度计划的网站平台及相关功能、子系统的优化改造、新功能的升级研发;完成政府网站平台整体版本升级,跨平台数据对接整合以及平台软件、数据等的整体迁移、定期备份和重大改造工作。
3.1.2 核心机房信息化软件运维工作
(1)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平台运行维护
①业务系统运维保障服务,包括:对业务系统、运行环境操作系统、数据库进行定期巡检维护。进行可用性巡检、系统性能巡检、系统故障的诊断及排除服务,提供系统应用、数据定期备份服务。保障全年度业务系统的平稳运行。
②业务系统的专业技术支持、咨询指导解答服务,包括:
为九个主要用户部门(民政、慈善、残联等)提供全面的应用咨询、系统使用指导、技术支持服务和在线问题解答服务。在用业务主要包括政府救助、儿童福利、五七工管理、医疗救助、公租房管理、慈善救助管理、老龄事务管理、居家养老管理、残疾业务、疾病预防、卫生监督、环保局、社会管理等 15 项相关业务。
③用户权限管理服务,包括:平台系统用户、各子系统用户的权限设置、管理服务,用户权限分配、日常管理及用户仅限的申请、变更及注销。
(2)核心机房软件运维及技术协调工作,包括:对核心机房机柜设备内运行的各单位业务信息系统、各类服务器(云主机)、网络核心设备参数、管理设备系统参数、数据库系统等进行日常技术维护,开展与各设备、信息系统软件技术支持厂商之间的技术沟通、对接和组织协调工作。
(3)全区政务网络及节点机房运维工作
①负责全区非涉密政务网络总体管理,包括:全区政务网络统一规划(电子政务外网和专网)管理,负责网络拓扑、网络资源的统一调配(各单位 IP 地址、Vlan 划分等)。
②负责全区政务网络维护、故障应急处置以及各独立办公楼节点机房软件运维,包括:提供全区各单位各类非涉密政务网络日常维护及故障排查、应急处置服务;提供各单位独立办公楼网络节点机房内各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及网络设备系统参数配置服务。
3.1.3 全区政务网络及关键业务信息系统网络安全保障服务
①全区政务网络及关键业务信息系统日常安全防护及主动巡查巡检服务,
包括:
1、组织网络安全设备厂商提供核心机房网络安全设备维保技术支持服务,与网络安全支持服务商共同开展各项安全检查、处置、自检自查服务。包括不限于以人工方式检查主机系统和网络设备的日志信息、安全配置以及审计信息等,提出安全策略建议。
2、定期对全区政务网络及核心机房内的区政府网站、社会事务等关键信息系统进行主动巡查(季度预防性维护检查)和漏洞扫描,发现并解决问题,提供后续技术支持。提供全区政务网络计算机主动性安全防范检查联动支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采用专业设备对全区计算机安全风险进行主动性扫描监测。定期检查网络设备、安全设备、主机设备等并对安全设置进行优化加固。提出相关事件的处理办法、预防措施和改进建议。跟踪最新安全技术发展,收集最新安全信息、安全漏洞信息并及时告知用户单位,及时对新的漏洞、攻击方式、病毒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有效防护。
2、组建网络安全及病毒防护专家队伍,提供全区网络安全及病毒防护专项技术服务,提供全区网络安全策略、安全保障方案制定及专业技术咨询指导。制定网络核心机房、全区办公计算机及网络节点病毒防护、巡查计划,定期对全区计算机进行安全抽检和漏洞扫描。
3、发生网络安全风险或发现潜在安全隐患,立即启动网络安全紧急响应服务,包括远程紧急响应和现场紧急响应。现场紧急响应在半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并向用户提供详细的事故处理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原因分析、已造成的影响、处理办法、处理结果、预防和改进建议。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安全加固。
4、在重大节假日及特殊时期安排网络安全及信息化运维技术人员根据具体要求提供 24 小时安全值守服务(现场值守、在线远程值守等)。
5、编制建立克拉玛依区网络安全资料库,建立并不断完善全区网络安全应急处置、响应制度、流程,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
6、协助开展各项网络安全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网络安全专项培训,配合参加各类网络安全检查。
②主动性安全威胁检测服务及测试服务,包括:
1、组织协调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安全设备,每季度进行一次主动性全区安全风险扫描、持续性威胁检测服务,通过采用多种检测手段,针对未知威胁进行全面深入检测,进行相关性分析,及时预警,及时进行人工干预,防范网络安全隐患与相关所造成的重大财产损失。
2、每年度开展一次模拟测试,采用模拟攻击方法对系统和网络进行非破坏性的攻击性测试,并将测试过程和细节形成报告,及时发现网络及信息系统所存在的安全威胁和风险,及时提醒并能及时完善安全策略。
3.1.4 全区信息化专业咨询及技术支持服务
①为区委、区政府、区工信局提供全区信息化专业技术总体规划和发展建设总体技术支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全区非涉密信息化建设应用、发展规划设计、方案编制、数据整合等方面专业技术咨询指导服务,编制全区信息化建设、跨行业跨领域信息化整合等各类技术方案。提供工业信息化发展建设方面的咨询建议服务。协助区工信局组织开展全区各类信息化业务培训、大赛、xx及交流研讨等活动,配合开展信息产业相关服务活动。
②为全区各业务单位提供本行业、专业领域的信息化专业技术咨询指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全区各单位提供本部门、本行业、专业领域信息化发展建设的专业技术咨询指导服务。提供专项解决方案或技术规划方案指导建议,为各级单位在信息化工作开展过程中产生的专业性技术事宜提供全面的咨询、支持、解答服务,提供办公信息化应用及操作指导,提供信息化项目建设、大数据、智能办公新思维新方法启发指导。
为本合同所有外包服务内容提供全年度的 24 小时在线技术支持和电话咨询解答、指导服务。
3.1.5 智能化信息化运维管理服务
免费提供一套信息化运维服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统一的运维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化运维的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管理,进一步提升全区信息化运维管理工作水准。
依托统一的运维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统一的信息化运维基础资料库、数据库,主要包括:运维情况统计(维护总量分析、派单及完成情况、各单位反馈问题网上报障及受理答复情况、信息化专业咨询答疑情况等)、信息化基础数据(全区统一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网络拓扑及规划、政务网络链路、独立办公楼网络节点、网络机房及相关设施设备专业档案数据资料库)、运维日志记录、巡检记录、评价反馈、区工信局微信公众号前端受理子系统(在线报障、在线答疑、在线派单与评价等)。
通过一个系统将克拉玛依区现有的所有非涉密信息化技术运维工作(政府网站、社会事务、政务网络、运营商链路等等)全面整合起来,实现从每日运维记录、任务派单、评价查看到信息化资料档案、运维数据统计一体化的集信息化运维工作监管、分析、跟踪、关联于一身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全面推升我区信息化运维向高端化、智能化发展。
3.1.6 服务标准及考核办法
现场驻场服务。
考核,提供全年 365 天 7x24 小时热线电话和应急响应服务,在重大节假日及特殊时期提供 24 小时专项值守服务(现场值守、在线远程值守等),工作日提供
统一按照《克拉玛依区非涉密信息化基础运维项目管理考核办法》进行管理
第四章 协议内容变更
4.1 甲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向乙方发出协议内容变更要求,在双方约定的范围内修改、增删协议条款,并加入合同附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如果上述变更造成乙方履行协议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协议价款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做出相关补充协议。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的协议内容变更要求后 3 天内书面提出根据本条款进行调整的补充协议。
第五章 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5.1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电子政务各项法规条例、评估标准、建设规范开展克拉玛依区电子政务工作,严格落实国务院、自治区电子政务工作各项规范和建设、考核标准,符合克拉玛依区电子政务各项管理办法、制度及工作流程、规范要求。
5.2 乙方在技术服务时,必须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服务流程进行,保障服务质量和效果,发现问题或在进行可能引起甲方相关业务应用系统变动的技术服务时,应当及时主动向甲方汇报,待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工作。
5.3 乙方所提供的技术团队人员必须能够胜任本合同各项服务内容,有相关计算机专业知识和上岗资格认证,具有电子政务、政府网站、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以及政府网络运维管理、网络安全保障等方面运维专业经验。
5.4 乙方应保证所开发或提供的软件信息系统及整体规划设计、技术维护结果符合国务院、自治区及克拉玛依市政府网站相关文件要求、规范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且与我区现有网络及软件信息系统相兼容,符合我区现有网络及软件信息系统架构规划、安全技术规范和技术路线,保证数据完整性和应用延续性。乙方所做规划、设计方案须得到必须得到甲方的认可。
5.5 乙方应保证其为甲方所开发或提供的软件信息系统、软件技术维护结果功能正常和无知识产权纠纷,并且符合国家软件信息安全质量标准要求。如果乙方所提供的技术维护内容同甲方的软、硬件存在兼容性问题,乙方有义务无偿配合甲方进行修改,直到正常应用;如双方无法解决上述兼容性问题的,则双方同意将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进行处理。
5.6 乙方建立标准规范的服务监管制度,应提供全年 365 天 7x24 小时热线电话和应急响应服务,在重大节假日及特殊时期提供 24 小时专项值守服务(现
场值守、在线远程值守等),工作日提供现场驻场服务。需要现场处理的能在 1小时内抵达。
第六章 合同金额、付款方式及期限
6.1 本合同金额:
根据双方商定,本合同服务费用总价格: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1 | 1.电子政务外包服务工 作 | (1)电子政务业务支持服务 |
(2)区级 OA 平台运维管理工作 | ||
(3)区级政府网站技术运维服务 | ||
2 | 2. 核心机房信息化软件运维工作 | (1)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平台运行 维护 |
(2)核心机房软件运维及技术协调工作 | ||
(3)全区政务网络及节点机房运维工作 | ||
3 | 3. 全区政务网络及关键业务信息系统网络安全 保障服务 | 全区政务网络及关键业务信息系统日常安全防护及主动巡查巡检服务 |
主动性安全威胁检测服务及测试服务 | ||
4 | 4. 全区信息化专业咨询及技术支持 服务(免费) | 为区委、区政府、区工信局提供全区信息化专业技术总体规划和发展建设总体技术支持服务;为全区各业务单位提供本行业、专 业领域的信息化专业技术咨询指导服务。 |
¥932000.00 元(大写:玖拾叁万贰仟元整)具体业务组成如下:
免费提供一套信息化运维服务智能综合管 | ||
5. 智能化信 | 理信息系统,实现克拉玛依区全部非涉密信 | |
息化运维管 | 息化运维项目的数字化、网络化全流程电子 | |
5 | 理服务 | 化统一智能管理,包括运维管理信息系统搭 |
(免费) | 建、维护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资料数据 | |
的录入、维护和备份、安全保护。 |
6.2 付款方式: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按季度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予以付款。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正式发票后,应在 15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托收的方式支付乙方上季度实际服务费用。实际服务费为每季度平均费用减去按 7.2 项考核标准扣除的外包服务费。
第七章 项目考核
7.1 考核原则
参照《管理办法》由甲方联合区政府办共同对乙方工作进行季度考核。每季度由乙方出具《克拉玛依区电子政务及信息化软件运维外包服务项目考核验收评分表》,由区政府办结合电子政务工作开展情况,查阅资料对乙方的“电子政务业务支持服务”和“区级 OA 平台运维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由甲方依据乙方实际技术运维实施结果、用户单位评价数据和“运维管理”运行情况对区政府办考核内容以外的其他内容进行考核,并经区政府办和甲方双方共同进行综合打分评定,并以此考核结果作为付款依据。
综合打分评定实行百分制评测。根据分值评定服务质量:90—100 分为优秀; 80—89 分为良好;70—79 分为合格;70 分以下为不合格。
7.2 考核标准
7.2.1 乙方季度考核在 80 分以上(含 80)分,视为服务优秀或良好,不扣技术服务费;
7.2.2 当乙方季度考核分低于 80 分,每降低 1 分,扣除当季技术服务费 1%;
7.2.3 当乙方季度考核分累计两个季度低于 80 分时,按第 7.2.2 条执行,再扣除当前季度技术服务费 30%。
7.2.4 当乙方某个季度因外包服务工作不到位导致甲方被上级通报或发生网络安全风险事件,扣除当前季度全部技术服务费。
第八章 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
8.1 违约责任
8.1.1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不能满足本合同约定的需求,或者乙方季度考核分有一个季度低于 70 分时,或累计两个月被上级通报,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终止,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当乙方发生信息化事故,或发生网络安全重大责任事故,考核不合格,解除合同,合同终止,乙方返还甲方全部服务费用,并依据法律法规追究乙方责任。
8.1.2 甲方应按时履行付款义务,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不付款,每迟延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迟延支付款项的 0.5%作为违约金。因甲方相关经费审批未办妥而造成延误支付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8.2 有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将该争议提交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裁决。
8.3 法院审理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执行本协议未涉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九章 保密条款
9.1 双方一致同意在任何时候对其持有的有关另一方的业务资料、事务、数据或其事务运转操作方法等保密信息实行严格保密。除非有另一方书面授权,任何一方不得在任何时间向任何人透露任何保密信息以及信息数据。双方进一步同
意不把任何保密信息、数据资料交给任何人,除非有另一方的书面指示或出于一方履行其义务的合理要求;双方同意不对保密信息进行任何复制。
9.2 除本协议授权实施的行为外,乙方应将甲方的保密资料、任何数据资料作为商业秘密来对待并予以保护,且不得将该保密资料部分地或全部地复制或向第三方披露。乙方可仅为本协议的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章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乙方仅为执行本协议下义务的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必须将保密资料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存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不慎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材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因乙方泄密致使第三方与甲方发生纠纷,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该纠纷发生的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用、勘验鉴定费用、公证费用以及对第三方的赔偿费用)。
9.3 保密期限不受本协议期限的限制,在本协议期限届满期后,乙方仍应保 护甲方的秘密,尊重并保证不侵犯甲方因本项目获得之成果及其所附的一切权益。
9.4 上述条款对以下内容不适用:
(1) 资料并非乙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
(2) 法律要求乙方披露的,但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
第十章 不可抗力
10.1 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战争以及其他协议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或情况。
10.2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用合同无法履行时,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以合理方式立即将不能履行合同的事实通知另一方,并在事后出具有效证明。如因一方怠于通知而造成另一方损失或损失扩大的,则怠于通知的一方应负责赔偿另一方的相应损失。
10.3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维护服务外包中断时,合同工期及付款日期相
应顺延,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清除后立即就本合同后续合作及履行合同问题进行协商。
第十一章 合同解除
11.1 除可依据本协议第八章的相关条款解除合同外,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乙方不能正确履行本合同义务而导致甲方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二章 其他
12.1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即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乙方
运维团队名单
应在合同签订 15 个工作日内组建驻场项目管理团队和运维团队,并向甲方提交
;将“运维管理系统”调试发布上线运行,并正式开展服务。
12.2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已完全履行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且双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后,协议终止。
12.3 如果此协议中的条款或规定被认为非法或不可执行,则除这些条款和规定以外的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可执行性不得因此而受到影响。
12.4 本协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管辖。对因本协议的签署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12.5 本协议正文和附件为中文,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12.6 对协议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
字后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克拉xxxxxxxxxx xx:
(xx) (xx)
xx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