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提升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值得买科技”)的营销服务能力,满足更多元的品牌服务需求,扩大公司在内容营销领域的市场影响力,公司控股 子公司北京有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助科技”)与南极电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极电商”)签署《品牌授权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16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300785 证券简称:值得买 公告编号:2022-026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品牌授权合同》变更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为提升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值得买科技”)的营销服务能力,满足更多元的品牌服务需求,扩大公司在内容营销领域的市场影响力,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有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助科技”)与南极电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极电商”)签署《品牌授权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16 日于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品牌授权合同>变更的议案》,同意有助科技与南极电商就原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并签订《品牌授权合同之补充协议》,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南极电商(上海)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南极电商(上海)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66590046F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xxxxxxxxxxx 0000 x 000 x
5、法定代表人:xxx
6、注册资本:人民币 78,019.569 x
7、成立日期:2010 年 12 月 28 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销售服装服饰、服装辅料、针纺织品及原料、鞋帽、箱包、皮革制品、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化妆品、宠物用品、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劳动保护用品、金属制品、家具、家用电器、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教学用模型及教具、文具用品、办公用品、汽车装饰用品、母婴用品、眼镜(不含隐形眼镜);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纺织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物业管理;财务咨询;以下限分支经营:服装制造,服装辅料制造,面料纺织加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营业性演出,游艺娱乐活动,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出版物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说明
交易对方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上述交易对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三、合同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南极电商(xx)xxxxxx:xxxxxxxxxx
(x)原合同“商标授权”变更内容如下:
(1)甲方将其持有的或具有再许可权的商标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予
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抖音渠道进行许可商标产品的生产及对经销商的销售活动。
(2)甲方同意乙方发展分销,但需将分销商名单及分销信息报备甲方,分销商必须取得甲方的销售授权书。分销商应支付的费用必须直接打给甲方。乙方需签署《总代关于确认分销商的知情同意书》,对分销商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同时,乙方认可并同意,甲方于原合同生效前已经发放的与原合同和/或本协议约定的授权许可范围相同的授权继续有效。同时,乙方需打造行业内标杆店铺 5-10 家。
(3)许可品牌:南极人
(4)许可期限:追溯自 2022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后续年度的具体合作安排可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许可期限届满前的 90 天,乙方可向甲方发出续约的请求,如届时双方就新的合作条件达成一致的,届时由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5)许可商品:服装(限男装、女装、运动服/休闲服装,童装/婴儿装/亲子装,孕妇装,内衣,户外服装),鞋(脚上穿着物)(女鞋,男鞋,童鞋/婴儿鞋/亲子鞋,户外鞋靴),运动鞋,鞋用金属配件(限女鞋配件,男鞋配件),包(限箱包,手包,腰包,挎包/拎包/休闲包,单/双肩背包,钱包卡套,防水箱包,运动鼓包/旅行包,户外摄影包,收纳配件包),旅行箱,皮带(服饰用)
(限腰带),雨衣,帽子(头戴)(限运动帽),雨披,护膝(体育用品),护腰,保护垫(运动服部件),头戴式耳机,导航仪器、智能手表(数据处理),刀,自行车,卫生巾,牙膏,隐形眼镜用溶液、洗发液、护发素、浴液、假发套,抱婴儿用吊带(限背婴带)、腹带,床上用品(限床单和枕套,被子,被罩,枕巾,毛巾被,蚊帐,毛毯、家庭日用纺织品、婴儿用睡袋,婴儿用包被),文具、复印机(照相、静电、热)、扫描仪(数据处理设备)、打印机和复印机用未填充的鼓粉盒,打印机和复印机用未填充的墨盒、考勤机、纸张(文具),蒸汽拖把(限蒸汽拖把),电动清洁机械和设备(限擦地/拖地机器人,吸尘器,洗地机,除螨仪,电动拖把/电动扫把,扫地机器人,擦窗机器人,电动清洁刷,超声波清洗机),熨斗(限挂烫机,电熨斗,蒸汽刷/手持挂烫机),冰箱除味器(限冰箱除
味器),伞,衣夹、洗衣用晾衣架、洗衣用网袋、熨衣板,衣服撑架、刷子、撕纸式黏尘滚筒、卫生器械和设备、地漏
(三)原合同“授权、综合服务内容”以及“品牌授权费率和支付方式”部分条款变更为“费用支付管理”,具体如下:
1、综合服务费
(1)甲方依据本合同和乙方提出的服务需求有权向乙方收取电商综合服务费。电商综合服务费的费率以甲方每年度公示或通知的收费标准为依据并基于乙方任意一次递交商标产品的《产品报价单》,由甲方在此基础上评估、核算,并根据该核算结果确定乙方应支付的电商综合服务费。
(2)xxxx在授权期间完成【/万元】的保底销售指标,若乙方未完成【/万元】的保底销售指标,甲方有权收回给予乙方的全部优惠政策,乙方按照甲方每年度公示或通知的收费标准为依据补足其优惠金额给甲方。
(3)xxxx授权期内向甲方支付的电商综合服务费不低于人民币【/万元】
(亦称“保底电商综合服务费”)。“保底电商综合服务费”是指:在本合同约定的授权期内,乙方最低应支付的费用,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不超过该保底电商综合服务费对应的服务需求,按品牌、渠道、商品品类、出厂价、建议零售价的标准按单价收费,费率以甲方每年度公示或通知的收费标准为依据并基于乙方任意一次递交商标产品的《产品报价单》,由甲方在此基础上评估、核算,并根据该核算结果确定乙方应支付的电商综合服务费和应申领的商标辅料。
四、对公司的影响
x次合同变更系双方基于过去合作情况友好协商达成,不会影响合作事宜的后续实施,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进一步提升服务大体量客户的能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五、后续安排
公司董事会授权有助科技管理层签署此次交易涉及的相关文件和办理相应的手续。
六、备查文件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