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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补充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2022
年 9 月 5 日签订:
甲方: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xxxxxxxxxxxxxxxx 0 x
乙方Ⅰ: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xxxxxxxxxxxxxx 000 x
乙方Ⅱ:青岛海信国际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xxxxxxxxxxxxxx 000 x
乙方Ⅳ: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xxxxxxxxxxxxxx 000 x
鉴于:
甲方与乙方之间存在相关模具、原材料、零部件的采购供应业务,同时也存在维修、代理及技术支持的业务(上述业务通称“合作业务”);
甲乙双方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签订了《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就双方拟于 2022 年开展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约定,协议期限从《业务合作框架协议》或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即 2022 年 1 月 19 日)(以较后者为准)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甲方与乙方签署本补充协议旨在规范管理甲方与乙方Ⅰ、乙方Ⅱ、乙方Ⅳ之间因甲
方与乙方Ⅰ、乙方Ⅱ、乙方Ⅳ之间新增相关模具、原材料、零部件的采购供应业务,同时也存在维修、代理及技术支持服务而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
为此,甲方与乙方Ⅰ、乙方Ⅱ、乙方Ⅳ就《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约定的相关事项进行修改,并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关于“甲乙双方就本补充协议项下的合作业务全年交易总额的上限”中部分业务的全年交易总额上限修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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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单位:人民币万元(不含增值税)
序号 | 交易双方 | 交易概述 | 2022 年上 限金额 | 本次补充 金额 | 修订后 2022 年上限金额 |
甲方作为供应方/受托方 | |||||
一 甲方向乙方销售原材料、零部件 | |||||
1 | 甲方与乙方Ⅱ | 甲方向乙方Ⅱ销售原材料、零部件 | 22,000 | 7363 | 29,363 |
二 甲方向乙方销售模具 | |||||
1 | 甲方与乙方Ⅰ | 0 | 350 | 350 | |
甲方作为采购方/委托方 | |||||
三 甲方向乙方购买原材料、零部件 | |||||
1 | 甲方与乙方Ⅱ | 甲方向乙方Ⅱ采购原材料、零部件 | 3,535 | 16,545 | 20,080 |
2 | 甲方与乙方Ⅳ | 甲方向乙方Ⅳ采购原材料、零部件 | 8,958 | 2,500 | 11,458 |
四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劳务 | |||||
1 | 甲方与乙方Ⅱ | 乙方Ⅱ为甲方提供维修、代理、技 术支持服务 | 2,223 | 9,629 | 11,852 |
二、本补充协议为对《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的有效补充和修改,其未修改部分继续有效。
三、本补充协议正本一式八份,各方各执二份,自双方加盖双方法人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成立,有效期自甲方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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