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2-013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高性能新型锂离子电池项目并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高性能新型锂离子电池项目(具体以备案项目名称为准)。
⚫ 项目投资金额:预计项目总投资 40 亿元人民币(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为准)。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涉及的立项、取得建设用地、施工等前置手续尚未办理,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2、本次投资涉及的产线建设时间节点、产能数据等均为初步规划或者预测数据,投资项目投入建设后,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最终实际实施、生产情况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未能按期建设完成、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3、本次投资的周期较长,最终实际投资金额具有不确定性,如预计投资金额超出本次董事会审议额度,公司将对超出董事会审议额度的部分履行相应的审
议程序。
4、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等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 投资项目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随着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市场需求的日益增长,为更好的抓住市场机遇,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在新能源行业的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冠宇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冠宇”)拟通过在xxxxxxxxxxxx(xxxx “xxxxx”)x依法投资设立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投资建设高性能新型锂离子电池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人民币 40 亿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
以实际投资为准),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项目计划于 2022 年开工建设,
2025 年建成投产(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7 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高性能新型锂离子电池项目的议案》,同意投资建设高性能新型锂离子电池项目,并授权总经理xxx先生及xxx先生指定的管理层人员负责并办理与上述全部项目的实施及开展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交付所有必要或适当的文件和资料、办理相关工商登记手续等。本次交易的决策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协议的签署情况
浙江冠宇已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与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高性能新型锂离子电池项目投资协议》。
(四)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 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甲方名称: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构性质:机关法人
代码:58890352-5
注册地址:xxxxxxxx 0 x
x方名称:浙江冠宇电池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4MA2JGM4K4R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 0 xxxx 000 x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高性能新型锂离子电池项目(具体以备案项目名称为准)。
2、项目选址:万盛经开区平山产业园区。
3、投资规模:预计项目总投资 40 亿元人民币。
4、建设内容:项目占地约 600 亩(具体以国土规划部门批复为准),新建厂
房及配套用房约 40 万平方米,购置智能化配料、涂布、卷绕、封装等设备,建设 6 条高性能新型锂离子电池智能化生产线,形成年产 15GWh 高性能新型锂离子电池产能规模,主要为储能电池。
5、建设周期:项目计划于 2022 年开工建设,2025 年建成投产(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二)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依法启动本协议项下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根据项目需要分期供地),负责项目宗地平整。
2、甲方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满足项目生产所需的给水、排水、排污、供电、天然气、通讯管线及道路等配套设施接至项目用地红线边缘。
3、甲方协助项目公司办理项目用地、规划、能评、环评、安评、水土保持、消防、防雷、职业病防治评价等基本建设程序的各项手续,协调有关部门为项目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涉及的相关费用由项目公司支付。
4、乙方在万盛经开区新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经甲乙双方及项目公司共同书面确认后,由项目公司享有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履行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乙方对项目公司履行本协议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x次投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需要,有利于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增强公司在新能源行业的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为公司未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本次投资的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并将按照项目资金实际需求分批落实到位,不影响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投资项目的重大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涉及的立项、取得建设用地、施工等前置手续尚未办理,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2、本次投资涉及的产线建设时间节点、产能数据等均为初步规划或者预测数据,投资项目投入建设后,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最终实际实施、生产情况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未能按期建设完成、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3、本次投资的周期较长,最终实际投资金额具有不确定性,如预计投资金额超出本次董事会审议额度,公司将对超出董事会审议额度的部分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