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0877-24GZTP5ZC0449
服务类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877-24GZTP5ZC0449
采 购 人: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七月
温馨提示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一、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0 分钟内。
二、 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开标地点。三、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四、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及密封。五、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封装在单独的唱标信封当中。
六、 领购了招标文件的公司如不参加投标,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七、 如有疑问,供应商可将问题通过邮件的方式或直接联系具体的项目负责人。
八、 以上提示内容仅作一般事项提醒,如与实际采购项目要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目 录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粤招优采电子招 标采购交易平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_xxxxxx.xxxx)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07 月 3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77-24GZTP5ZC0449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预算金额:792万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内容: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书》;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具体以实际签订日期为准;
(3)本项目不分包组,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标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本国服务,监督管理部门为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监督裁决处;
(5)品目名称: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6)本项目采购标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批发业 。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具体以实际签订日期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
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
(2)提供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文件;
(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3.4.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内容与食品相关);或具有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7.已按招标公告的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 年 07 月 09 日至 2024 年 07 月 16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粤招优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_xxxxxx.xxxx)
方式:1) 注册粤招优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完善供应商相关信息并提交审核(工作日审核时间一 般 不 超 过 2 小 时 , 已 注 册 的 供 应 商 可 直 接 登 录 平 台 , 注 册 地 址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2) 账号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登录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_xxxxxx.xxxx);3) 按照《电子招投标平台使用说明》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咨询梁工:18925053631
售价(元):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 年 07 月 3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xxxxxxxxxx000x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5单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地址:xxxxxxxxxx000x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x先生 0752-7896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000xxxxxxxxx0000单元联系方式:020-378162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跟进人员)(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zhangyanting@gztpc.com咨询,我司会及时回复)
电话:000-00000000-000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4 年 07 月 09 日
说明:
1.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 招标文件中如有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3. 招标文件中如有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投标人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为规范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卫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向社会购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 792 万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具体以实际签订日期为准。
配送地点:龙门县税务局县局、青龙路办公区、平陵分局、永汉分局、龙潭分局共 5 个食堂。(如配送地点有变动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 1 家配送服务供应商。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投标人必须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围猎”采购单位工作人员(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采取馈赠礼品礼金,邀请娱乐旅游消费,提供便利条件等非正常交往手段,“围猎”采购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如有违反则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自拟)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管理规范专业,团队统一工衣穿着。
2、货源检测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食材溯源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进出货台账、留样检测制度。
(1)所供食材需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对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的来源需清晰。来源应当是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生产的源头与投标人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严禁投
标人收购非标准产品供应给采购人。投标人应对食材的来源和质量标准有详尽的描述。验收需提出行业标准和感官标准。如该品牌商品无质量标准,则需由投标人按国家和行业的要求自行描述。
(2)食品留样要求: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 100g,贴好标明留样日期、时间、品名、留样人姓名的标签。
3、投标人具有相关的追溯管理能力,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投入食材追溯系统。
4、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各项技术指标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5、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中标人所供应的产品均具有检验合格报告。提供由国家认可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5.1 肉类(检测项目需包含但不限于:达氟杀星、xx特罗、莱克多巴胺);
5.2 禽类(检测项目需包含但不限于:Hg、Pb、土霉素、氯霉素);
5.3 鱼类(检测项目需包含但不限于:孔雀石绿、氯霉素、土霉素、敌敌畏)
5.4 蔬菜类(检测项目需包含但不限于:Hg、Pb、氧乐果、六六六、敌敌畏);
5.5 菌菇类(检测项目需包含但不限于:Hg、Pb、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5.6 蛋类(检测项目需包含但不限于:xx红(Ⅰ、Ⅱ、Ⅲ、Ⅳ)、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
5.7 调味品类(检测项目需包含但不限于:As、苯甲酸及其钠盐、菌落总数);
5.8 干货类(检测项目需包含但不限于:Pb、黄曲霉毒素 B1、苯甲酸及其钠盐); 6、中标人须负责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7、所有配送物料价格随行就市,每月双方定价一次,原则上每月 25 日(节假日相应后延)商讨确定下一周期各项物料的供货价格。双方参考采购人所在地xx(5 公里范围内)肉菜市场、批发市场、水果批发市场等市场零售价,最终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该价格乘以投标人的中标折扣率后确定为结算价格。
8、采购人提前一天以邮件、微信或电话等方式向中标人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肉菜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
9、投标人应具备对本项目保障的相关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货源、配送、售后):
9.1 投标产品的来源、产地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具有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证明;屠宰分割证明;检测检疫证明。
9.2 投标人应具备能保障配送本项目货物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投标人应具备冷库存储能力,自有或租赁冷藏车,以保障货源。
②投标人具有检测设备和检测场所(或化验室),能对产品进行检测保障产品安全。
③食材仓储场所要求:中标人需具备食材仓储场所,制定食材布局、分类平面图及存储方案。
9.3 投标人具有 2022 年以来,以投标人名义送检给具有 CMA 或 CNAS 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肉类、禽类、鱼类、蔬菜类、菌菇类、蛋类、 调味品类、 干货类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上要有 CMA 或 CNAS 标识)。
10、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日的第二天 6:30 前(或与采购人约定的时间)将采购人所订购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如果采购人临时改变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中标人须在接到通知后并在当天接到通知后 1 小时内将货物送达,待采购人验收、核对后,供货才算完成。
11、中标人每天需做好各种食品的索证记录,按采购人的要求上交。
12、中标人所供食材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各地政府定点屠宰厂(场),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原件,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当日屠宰),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各类熟食须注明供货渠道及包装方式。
13、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无毒、无害、具有良好的感官性状以及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每次送交的所有货品都要注明来源。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中标人在 60 钟内予以退还补货。投标人每次随货均应附带和食材送货清单,送货清单内容应包括: 品名、规格,经采购人指定负责人员验收并签字确认。
14、每次送货,中标人须委派至少一位专门负责人,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采购人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
15、中标人经营场所具备净菜工作间,能够为业主提供净菜服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经营场所的净菜工作间的明确的平面图及现场相片)。
16、中标人应确保食品验收的场所、设备保持清洁。应当在固定的场所进行验收,定期清扫,保证无积尘、无食品残渣,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17、对小量常用品的临时需求,能做到 1 小时内送到。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对不
合格产品,需及时更换,投标人能在 60 分钟内送到。
18、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配合相应货品的更换工作,保质期过期的货品,免费退换。
19、特殊情况或紧急所需要食材,中标人无法在要求时间内提供的,委托采购人代买,货款由中标人支付。
20、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保证对采购人的货物供应,若中标后反悔或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1、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定。
22、中标人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的,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并取得采购人的同意。因中标人延误交货时间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中标人在指定的时间无法提供采购人下单的货品时,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23、由采购人对货物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中标人须无条件退货、换货;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有权要求中 标人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24、采购人有权进行不定期检查,有权对配送食材进行检测,必要时采取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来衡量食材质量问题,如果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食品,采购人第一次给予书面警告,中标人要无条件收回所供应的食品并给予采购人书面答复说明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并在 1 小时内更换好所需食品。第二次采购人将当天货物总价 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由采购人在该月的供货款中直接扣除。第三次取消中标单位食品配送资格,并将情况反应采购监管部门。
25、中标人收到书面警告 3 次或造成安全(监管和食品卫生)事故的,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在下达取消中标人配送资格通知书后,采购人重新招标新的配送公司期间,原中标人仍要保质保量做好在此期间的食材配送工作。
26、投标人应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或承诺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提供投保(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27、中标人具有 ISO90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通过 HACCP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的相关要求。中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中途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更需提前通知采购人,并给出书面解释说明。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从业经验 5 年或以上。
(一)肉类(含生鲜、冻品、鱼类、熟食等)
1、产品总体质量要求:
1.1 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供货时须提交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有异议是需提化原件核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1.2 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1.3 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2%,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C)。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1.4 熟食包括烧鸡、烧鸭、烧鹅等。熟食(特别是鲜制熟食)它的保质期较短,保鲜要求高,供应的熟食需保证产品的品质。
1.5 家禽类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提供《产品合格证》;肉制品须出具半年内有效的《卫生检疫报告》及《产品合格证》;水产品须出具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
(二)鲜肉(猪肉、牛肉)
1、中标人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
2、中标人须提供《动物防疫合格证》。如猪肉来源跨区,须提供由政府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交货时须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3、质量要求: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质量描述 |
1 | 去皮五花肉 | l*1Okg鲜肉 | 肥瘦比例为 3:7(三线肉),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弹性,有坚实感,用手指按压凹陷后会立即复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 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肉汁 透明。 |
2 | 去皮上 | 鲜肉 |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 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无霉点。 |
3 | 牛肉 | 1*10kg |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脂肪呈白色或微黄色,肌肉外 |
鲜肉 | 表微干或风干膜,或外表湿润,但不粘手,良质牛肉的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用手指按压凹陷后会立即复原, 肌纤维韧性强。 | ||
4 | 肉碎 | 肉品需到现场验收后,到场制作成肉碎。 |
(三)粮油米面类
1、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
1.1 米、油、面、豆类货物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散装粉、面需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1.2 米、油:要提供 SC 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 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散装豆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供应方所提供产品质量须要符 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1.3 中标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中标人责 任,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蔬菜类
1、中标人每天的供应按采购人提出的品种要求和计划数量进行供应。
2、属季节问题,若出现品种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情况,可与采购人协商调换相应类别的品种(按叶菜、瓜菜等进行分类)。
3、蔬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利用率达到 95%。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蔬菜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蔬菜包装与标志要求:
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每件包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
5、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须清晰。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
6、对蔬菜生产商的管理要求:菜地配有专用的农药喷洒用具及其他农用器具;蔬菜采收
后需用清洁、无污染的运输工具运抵加工地点。
7、对蔬菜生产商环境要求:菜地周围需设有隔离网、隔离带或其他有效的隔离措施,确保不受临近农田施肥和用药污染;菜地周围无养殖场、化工厂、垃圾处理场、医院以及污水排放管道等污染源。
8、对蔬菜生产商水源要求:菜地应有清洁无污染的灌溉水源;灌溉水井设有防护设施。灌溉水源需经检 测验证符合规定要求,并一年内在蔬菜种植过程对水源进行 2 次监测。
9、农药要求:种植使用的农药须符合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规定,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农药的采购、保管、发放、使用须建立记录;蔬菜生产使用农药的间隔期须符合行业规定,并且采收前供应商应从种植地取样检测农残项目,合格后方可供应。
10、要求中标人的配送半径能够严格保证采购人在货物使用时间上的安排以及保证货物新鲜。
11、蔬菜卫生质量要求: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五)干货
1、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2、几种主要干货制品的质量标准:
2.1 肉皮:作为干肉皮,无论什么部位,体表洁净无毛,白亮无残余肥膘,无虫蛀,干爽,敲击时响声清脆,质量均匀为好,反之则为次之,如已发霉,并有哈喇味,即已变质。
2.2 玉兰片:玉兰片以色泽黄白、洁净、肉厚、纤维少、节较密、体长不超过 10~17cm的为最好,肉薄 节疏、纤维多而粗老的质量较差。
2.3 黄花菜:又名金针菜,干燥、有清香味,菜色xx、身条长而粗壮、条杆粗细均匀者为佳。
2.4 黑木耳:黑木耳的质量一般以条形大而完整,耳瓣舒展少卷曲,内厚黑,富于光泽,体干不霉,无杂质和碎者为优,反之则差。
2.5 银耳:银耳又称白木耳,以朵大、色洁白、有光泽、无杂质,根小、干度足,完整者为佳品,朵小、色黄、根大、无光泽,散碎者次之;黄黑色者质量最次,依上述标准可将银耳分为上中下三等。质量好的银耳, 根部易酥烂,食之柔软,质量次则根部大而发硬。
2.6 香菇:根据采收季节和形状不同,香菇又分为花菇、厚菇、薄菇和菇丁四类,其中以花菇质量最好,厚菇次之,薄菇更差,菇丁质量最差。
① 花菇:朵小柄短,呈半球状,菇伞顶面有似菊花似的白色裂纹,肉厚、菌盖色泽淡黑,菇底褶,通过加工呈淡黄色,身干、质嫩、有芳香气味者为质好香菇。
② 厚菇:形状如伞,顶面无花纹,呈黑色并略有光泽,质嫩、肉厚、朵稍大,质量稍次。
③ 薄菇:形状扁平、开伞、朵大、肉薄、菌盖表面浅褐色,菌褐白色,菌柄稍高,浅咖啡色,基部稍带红 色或红褐色,质量比花菇厚,菇差,味淡。
④ 菇丁:是指未充分发育的香菇,个小,直径在 2cm 以下,味淡质差。
(7)腐竹:腐竹又名豆腐皮和油皮,有一、二、三级品之分。一级品:色泽xx、干燥筋韧、耐贮、无碎块。
二级品:颜色较一极品灰黄、干燥无碎块。
三级品:颜色更灰黄、无光泽、易碎、筋韧性差。
(8)粉丝:质量好的粉丝,粉条细长、白净、晶莹透明、丝条均匀、整齐、干燥,不易折断,无斑点、黑迹,无霉变,有粉丝特有的光泽。
(9)蹄筋:猪蹄筋的质量首先从蹄筋抽取的部位区别,后蹄筋体长而圆、粗状、光滑的品质好。前蹄筋体短而扁细、品质较差、保管完好的蹄筋应呈白色、无杂质,干、硬度高。
(10)干贝:上等干贝粒大完整、xx干燥、肉质饱满,肉丝清晰、粗且有特殊香气。粒小、碎破、色淡无光泽者较次。破碎、发黑发霉的为变质品。
(11)鱿鱼:市场上常见的鱿鱼有椭圆形和长方形,选购时应注意:体干、体形完整、光亮洁净、淡粉红色、片大头小、肉厚者为优。体形部分卷曲,尾部和背部红中透暗,两侧有微红点、体小而宽、肉薄者为次品。
(12)海蛰:海蛰是由水母加工制成,选购时应注意色泽,以乳白色或淡黄色、气味清新、质厚均匀、个 体完整、块大、无血黑(体肉红皮)有光泽的为上品,带有膜状血衣的为次品。
(13)紫菜:属海产红藻类植物,因鲜紫菜叶较宽大,经干制成长方块形,散片状卷筒,其中以卷筒形柔嫩微脆、叶薄、色紫清香鲜美的为品质优。
(六)主要水果质量标准
(1)柑橘类(脐橙、蜜橘、西柚、蜜柚等):果实结实、有弹性,手掂有重量感,果形完整、有色泽、无疤痕、不萎缩、变色、受挤压变形,柚类无褐斑、黑点。劣质品:果皮有疤痕,失水干缩,腐烂霉变。
(2)苹果类(蛇果、青苹果、红富士等):结实、多汁、有光泽,表面光滑,无压伤、
疤痕,不干皱。劣质品:腐烂发霉,果皮失水萎缩,有疤痕、有压伤。
(3)梨类(鸭梨、雪梨、贡梨、香梨等):结实、甜而多汁,个体均匀、不变色、干皱,无压伤。劣质品:失水干皱,无光泽,果皮变黑,切开心发黑,有冻压伤。
(4)水蜜桃:果皮粉红带绒毛,不过熟略硬,果肉香甜爽滑多汁。劣质品:有压伤,开裂出水,变软过熟,腐烂。
(5)樱桃:果形圆而小,大小均匀,带鲜绿果柄,有弹性,果肉鲜甜多汁。劣质品:疤痕、萎缩、破裂、腐烂、过熟、冻伤。
(6)浆果类(提子、葡萄、奇异果、猕猴桃、草莓):果实结实饱满,大小均匀,无压伤。劣质品:果粒脱落、开裂,压伤,破溃出水、腐烂。
(7)瓜类(哈密瓜、香瓜、木瓜、西瓜等) :果形完整,结实、无开裂、压伤。劣质品:有疤痕、压伤,出现黑斑,瓜身变软、腐烂。
(8)火龙果:表皮鲜红,叶片鲜绿,结实而有弹性,果肉白、有黑色种子,口味淡甜。劣质品:叶片发黄、干皱、颜色黯淡,表皮开裂、变软,果柄腐烂。
(9)枇杷:果实尖圆、色橙红,结实有弹性,果肉甜香。劣质品:腐烂、变软、疤痕。
(10)芒果:果粒大小均匀,果皮光滑细腻,果肉幼滑甜香。 劣质品:表皮发黑或黑斑,失水萎缩,果柄处腐烂。
(11)香蕉:果实象牙状,未成熟青绿色、成熟后鲜黄色,软糯香甜。每板香蕉不少于 5
只, 中间 3 只 长 15 厘米以上,单只至 80 克以上。劣质品:表皮发黑,果柄腐烂,压伤、冻伤。
(12)龙眼:果实小而圆,果皮浅咖啡色,果肉甜多汁。单果重 16—25 克。劣质品:表皮发黑,爆裂、出水。
(13)荔枝:果实心形,色泽鲜红带绿,口感结实有弹性,香甜味美,脆嫩多汁。 劣质品:表皮发黑,果实过软,失水干硬,爆裂。
(14)洋桃:果实呈星形,色浅绿,成熟后金黄色,表皮有光泽,果肉晶莹,口味酸甜。劣质品:表面有黑斑、疤痕、外伤、边缘变色发黑。
(15)黑红布林:果实圆形或椭圆形,颜色黑或暗红,结实有弹性,有光泽,果肉黄或红色,昧甜美。 劣质品:疤痕、果顶开裂,发霉,失水萎缩,过熟变软,冻伤。
(16)菠萝:果皮厚、有突出果眼呈鳞状,果形椭圆,果肉黄色,肉质脆嫩爽甜,纤维少,冠顶叶青绿。 劣质品:通体金黄(已过熟),果肉发软,果眼溢汁,表面发霉。
投标人应制定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求进行调整,需临时配送餐饮材料,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0.5 小时内响应,1 小时内送到。若中标人超时响应,并影响到采购人开餐的,采购人可将当天货物总价 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由采购人在该月的供货款中直接扣除。对不合格产品,需及时更换,1 小时内送到。(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二)投标人要制定各类应急处理方案,包括应急补货处理、食物中毒处理、食堂停水或电的盒饭配送、配送车辆故障、恶劣天气情况的配送、不可抗力条件的处理及其他突发情况的应急方案,重点说明人员车辆调配、应急响应时限、操作流程、保障措施等方面。
(三)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本项目所需的配送场地,作为本项目应急或临时任务保障,提供具体地址(提供租赁合同或自有房产等相关证明)和负责人资料及联系方式。
1、食品运输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2、冷藏、冷冻食品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3、 中标人送货车辆应实行 1 小时配送圈运作,肉类、鱼类和冰鲜类等需冷藏保鲜的食品,用冷藏车配送,保证肉类中心温度控制在-2 至 7°C 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在本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冷冻食品脱
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
4、为确保配送产品符合安全要求,要求投标人具有检测设备和检测场所 ,检测人员具有相关技术监督部门或职业技能鉴定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或与正规的检验检测机构有业务合作。
1、 中标人负责将所有物料配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物料经采购人当场验收质量和数量后,将订货单一并交于当日采购人指定的收货人员,由收货人员签名确认后,将作为有效结算单据。
2、 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订单规定的交货时间、地点,准确交货。
3、 如需分批交货,中标人也应按照订单所注明的时间送货。七、食品质量的基本检查
投标人应制定质量保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食品应清洁,并符合企业相关验收标准;食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完整,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与包装上指示温度一致,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
2、对食品检查如下:
2.1 采购的食品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如无标准,按行业规范。采购生产、经营证明文件齐备,明确食品来源,并具有检验合格证明。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 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2.2 食品包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食品包装上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 SC 认证等。
2.3 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如双方对质量争议可送国家质 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
八、送货及验收方式 1、检验流程
一是要作好卸货前的检查。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
二是应采取当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须认真检验食品的质量要求,按索证一过磅一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
三是须进行抽查验收,抽查样本数视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 10%。 2、退(补)货流程
投标人应制定退换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若发现数量不足、质量等级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责令投标人退货、换货,换货需在 1 小时内送到。清货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如双方对质量争议可送国家质监部门检测。
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出现退(补)货情况,应及时报告。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而不是退货给中标人。对于食品验收的全部信息数据,采购人的验收人员应和中标人一起确认,
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3、验收记录
每次采购的食品都要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项并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
4、中标人应在送货前提前通知采购人送货时间,以便做好交收工作。如中标人未能按时交货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投标人的投标折扣率的有效报价范围:0.00%﹤投标折扣率≤100.00%(小数点保留 2 位)。投标折扣率需为固定的报价(如 75.0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 75.00~80.00%),统一对本项目报一个投标折扣率,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且所报的投标折扣率应当适用于全部食材。十、 定价方式
1、所有配送物料价格随行就市,每月双方定价一次,原则上每月 25 日(节假日相应后延)商讨确定下一周期各项物料的供货价格。双方参考采购人所在地xx(5 公里范围内)肉菜市场、批发市场、水果批发市场等市场零售价,最终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该价格乘以投标人的中标折扣率后确定为各项物料的结算单价,即结算单价=双方确认价格×中标折扣率。
2、投标人应承诺及时提供用户需求书所列的目录品种,投标人可以适当增加品种及相应报价(仅作为商务参考,不作评分)。该增加品种在采购人有采购需求时并经审批后可列入采购范围,采购价格以双方协商解决。
3、供货价格须包含市场调查、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
4.结算方式,结算价=实际采购量×结算单价。十一、付款方式
1、货款定期结算,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双方须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并核实无误。中标人每期开具的发票金额应扣除前期考核扣、罚的相关金额。
2、货款定期结算。每月双方货款核对无误后中标人按照货款金额提供有效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有效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付支付。采购人需按时支付中标人货款。
1、如中标人不具备货物出厂检验能力,应按照就近的原则委托国家质检部门指定并同意公布的检验机构进行货物出厂检验。中标人具备货物出厂检验能力须按规定实施货物出厂检
验,并向采购人提供每批货物检验资料。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2、质量与检验:
2.1 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国家、部有关行业标准生产和检验,确保货物质量。凡中标人提供的商品因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或肠道病等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2.2 中标人将货物运达交货地点后,采购人负责清点接货,如因运输过程中发生短少事件,由中标人负责处理。
2.3 中标人将货物运达交货地点后,采购人应立即派人员进行数量过磅或清点,按国家有关标准计算。
2.4 对有质疑的货物可送有关检测部门进行质量确认,如质量有问题,则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否则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支付。
2.5 中标人所供应的货物送达时,须提供地级以上卫生或质监部门的检验合格证明。十三、考核机制
试用期考核试用期 1 个月满后,采购人对中标人试用期期间配送服务进行考核评分,评分共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优秀、及格和不及格。每个等级的考核结果如下表:
(注:试用期考核细则详见附件 1) 1、日常管理考核
采购人于每个月月底统一考核评分,评分共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优秀、及格和不及格。每个等级的考核结果如下表:
优秀 | 即可。 | |
勉强通过每月的日常考核,中标人在食材配送方面存在较多问题。中标人会被约谈,沟通协调关于及时整改食材配送服 务中存在的问题。 | ||
于及时整改食材配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按当月实际费用的 10%给予扣款。 |
(注:日常管理考核细则详见附件 1)
1、 中标人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配送合同,在服务期满后自然退出。
2、 在招投标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中标,或配送过程中由于情况变化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对所造成的损失有权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3、 采购人有权进行不定期检查,有权对配送食材进行检测,必要时采取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来衡量食材质量问题,如果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食品,采购人第一次给予书面警告,中标人要无条件收回所供应的食品并给予采购人书面答复说明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并在 1 小时内更换好所需食品。第二次采购人将当天货物总价 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由采购人在该月的供货款中直接扣除。第三次取消中标单位食品配送资格,并将情况反应采购监管部门。
4、 中标人收到书面警告 3 次或造成安全(监管和食品卫生)事故的,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在下达取消中标人配送资格通知书后,采购人重新招标新的配送公司期间,原中标人仍要保质保量做好在此期间的食材配送工作。
5、服务期限内如因相关法律法规等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税收征管改革发展需要,机构撤并、改革等原因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支付实际发生服务期间费用。
6、在下达取消中标人配送资格通知书后,采购人重新招标新的配送公司期间,原中标人仍要保质保量做好在此期间的食材配送工作。
龙门县税务局饭堂食材配送单位考核细则
序 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 分 |
1 | 按时送货 | 12 | 送货准时,每天所需食材一并送达,(非不可抗拒情况下延误一次扣 3 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如发现委托其他人或其他车代送不得分)需及时做好登记,让双方共同签名确认,作 为扣分依据。 | |
2 | 足斤足两 | 8 | 送货无缺斤少量现象。(份量短缺达到该类食材配送量 5%以上,每次扣 2 分,扣完为止)需及时做好登记,让双方共同 签名确认,作为扣分依据。 | |
3 | 服务态度 | 6 | 中标方配送人员工作认真负责,服务热情周到,运送xx(配送人员野蛮运装货无正当理由与食堂人员争执,每次扣 1 分, 扣完为止) | |
4 | 着装要求 | 6 | 中标方配送人员每次配送都要统一着工装(带配送公司名称或者 logo,不按要求着装每次扣 1 分,扣完为止)并及时做好 登记,让双方共同签名确认,作为扣分依据。 | |
5 | 工作细致 | 6 | 送货单(结算凭证)项目齐全,机器打印清晰,配送物品清单与实际配送无差错。(项目不齐全或打印不清晰,每次扣 1 分; 配送物品清单与实际配送有差错,每次扣 2 分。扣完为止) | |
6 | 配送车辆 | 6 | 按要求使用相应的配送车辆,配送车辆卫生干净,无异味。(不符合要求的配送车辆每次扣 2 分,配送车辆卫生不达标,有 异味,每次扣 3 分。扣完为止)需及时做好登记,让双方共 同签名确认,作为评分依据。 | |
7 | 结算精准 | 4 | 送货单上单价、发票上单价与每月双方共同核定的报价表一致,送货单和发票上的食材数量也要与实际送货数量一致(每 发现一次错误扣 2 分,扣完为止) | |
8 | 沟通协调 | 6 | 对于配送中存在的问题愿意主动沟通,寻求解决办法,同时也 |
被考核单位:考核月份:
会主动了解和记录采购人在食材方面的要求,注重沟通与协调 (采购人反馈了意见和建议,不予理睬,不愿沟通和协调的,每次扣 2 分,扣完为止) | ||||
9 | 及时整改 | 6 | 对于采购人的意见和建议要虚心接受,协调有效果,及时整改 见实效得 6 分(整改效果不明显扣 2 分,未见任何整改效果不得分) | |
10 | 食材质量 | 10 | 发现配送食材质量不符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立即更换食材,并及时做好退换货登记,让双方共同签名确认,作为扣分依据 (每次扣 2 分,扣完为止) | |
11 | 指定采购 | 10 | 落实政府有关脱贫政策情况(发现一次不按政府有关脱贫政策 采购扣 2 分,扣完为止) | |
12 | 廉政管理 | 20 | 廉政承诺执行情况(发现中标人贿赂食堂工作人员一次性扣 20 分) |
考核得分: 考核等级:
考核日期: 考核人: 被考核人确认:
制表:办公室(×××分局综合组) 时间:202X 年 月 日
序号 | 验收问题整改类型 |
1 | 短斤少两问题 |
2 | 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质量合格证产品 |
3 | 未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 |
4 | 配送肉类无检疫证明 |
5 | 没有按照要求时间送达 |
6 | 配送产品存在腐臭和变质等问题 |
7 | 配送食材抽检农药残留不合格 |
8 | 货物验收发现腐烂变质、品种、品牌、规格或质量等级与合同或下单不符 |
9 | 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不积极配合查找原因,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
10 | 配送价格没有按照约定价格下浮,自行标定价格问题 |
11 | 无使用冷链运输车辆 |
12 | 车辆存有垃圾等卫生不达标或没有消毒清扫记录 |
13 | 配送人员无健康证明或随意更换车辆 |
具 体问题 | |
整 改方式 | |
备注 | 针对存在验收存在问题,尽可能保留图片、录像或录音证据,双方签字后验收人对《验收表》拍照发中标项目负责人进行整改,原件由采购人留存备案。 |
送货人(签字): 验收人(签字):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内容为准。
条目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2.1 | 采购人 |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 |||
2.4 | 关于联合体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
5 | 招标文件的组成 | (7)其他: █ 无 | |||
6 | 踏勘现场 | 本项目无需踏勘现场 | |||
8.1 | 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 不举行 | |||
9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投标文件由自查表、资格性符合性部分、商务部分、技术(服务)部分、价格部分五部分组成一本投标文件。 | |||
投标样品 | █ 无; | ||||
11 | 投标文件编制 | 本次招标分包情况: █ 本次招标不分子包,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中所有的服务进行投标。 | |||
12 | 投标报价 |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792 万元。 供应商以折扣率报价,0%<折扣率≤100%,超出报价范围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 |||
13 | 备选方案 | 不接受 | |||
15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
17 | 投标文件的数量 | 投标文件一式 5 份,其中正本 1 份和副本 4 份。 | |||
19 | 投标文件的密封 | █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包装【内含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份,可以一起密封包装,也可以分开密封包装】; █ “唱标信封”密封包封为 1 包【内含开标一览表、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含有投标文件电子版的 U 盘 1 个 (内含投标文件的 WORD 版及正本盖章扫描后的 PDF 版电子文件)】; | |||
23.1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 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 |||
23.5 | 信息发布媒体 | ||||
中标公告 | █ 在上述网站发布中标公告。 | ||||
26 | 中标服务费 | █ 本项目中标人应缴纳的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和规定如下标准按 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具体如下(下表为标准收费): | |||
金额(万元) | 费率 |
条目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100 以下部分 | 1.5% | ||||
100-500 部分 | 0.8% | ||||
500-1000 部分 | 0.45% | ||||
1000-5000 部分 | 0.25% | ||||
经计算得出中标服务费低于 5000 元的按 5000 元定额收取。采购代理机构收款人、开户行及账号如下: 收款人: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东城支行账 号:3602031409200624988 | |||||
27.1 | 履约保证金 | █无; | |||
30.5 |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 745 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 2003 单元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20-37816286-836 传 真:020-37816137 | |||
31.2 | 接收投诉的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 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国家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监督裁决处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 13 号中船宾馆北楼四层 8401 室、 8403 室 电 话:010-68513070,68519967 | |||
评标委员会人数 |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共 7 人。 |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
2.2 “监管部门”是指: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监督裁决处。
2.3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4 合格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2.5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6 “采购合同”:是指由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7 “日”、“天”系指公历日。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招标公告
(2)采购需求书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原则和方法
(5)合同书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
(7)其他: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在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6. 踏勘现场
6.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时间和要求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
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
7.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7.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变更)公告。
7.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澄清(更正/变更)公告通知已成功领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子邮件)予以确认。
7.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8. 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8.1 除非《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不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如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则按以下规定:
8.1.1 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8.1.2 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可在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召开日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将问题清单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9. 投标文件的组成
9.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自查表、资格性符合性部分、商务部分、技术(服务)部分、价格部分五部分,详见《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9.2 唱标信封必须另单独分装,详见《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9.3 投标样品
9.3.1 项目如要求提交投标样品的,采购代理机构明确规定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的,还应当规定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等。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书》
9.3.2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样品应标注: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货物/样品名称、型号/规格、投标人名称等内容,投标样品内容及数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3.3 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10. 投标的语言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当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或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试听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
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若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1. 投标文件编制
11.1 本次招标分包情况,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或包组)中所有的全部服务进行投标,而不允许只对本项目(或包组)的其中一种或几种服务进行投标。
11.2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11.3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1.4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2. 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2.2 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书》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12.3 《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3)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
12.4 投标文件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5 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 备选方案
13.1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须知前附表》本条款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14.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4.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 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5. 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5.2 投标保证金金额、交纳形式、交纳时间及投标保证金账户,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5.3 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5.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
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5.5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两个工作日内交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15.6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6. 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
17.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份数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私章。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17.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18. 联合体投标
18.1 除非《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中另有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中规定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则必须满足:
(1)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8.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人应将唱标信封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唱标信封”。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可以一起密封包装,分别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9.2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
20.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20.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22. 开标
22.1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详见《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22.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2.3 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22.4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22.5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22.6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2.7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2.8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 定标
23.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人数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3.2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3.3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3.4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
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3.5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在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3.6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
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23.7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23.8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4. 废标
2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下列情况出现将作废标处理:
(1)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 中标服务费
25.1 中标服务费的收取金额及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5.2 中标服务费币种与中标通知书中中标价的币种相同。
26. 合同的订立
26.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6.2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6.3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6.4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27. 履约保证金
27.1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 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8. 合同的履行
28.1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8.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8.3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28.4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8.5 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29. 询问
29.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形式提出。
29.2 如采用书面形式提出询问,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询问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询问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提出询问的,询问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提交由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29.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0. 质疑
30.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0.2 质疑期限: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当在领购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注:供应商领购招标文件之日早于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则以供应商领购招标文件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损害其权益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3)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七个工作日内。
(说明:超出法定质疑期限的质疑函,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不予接收。)
30.3 提交要求:
(1)以书面形式(指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原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 程序环节的质疑。若对项目的某一包组进行质疑的,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包组号(如有)。
(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 质疑项目的名称和项目编号,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应列明具体的包组号;
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 事实依据;
5) 必要的法律依据;
6) 提出质疑的日期。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提交由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5)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
(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0.4 质疑的期间开始之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询问和质疑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30.5 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0.6 具体询问、质疑函的格式详见《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1. 投诉
31.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32. 采购人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等有关招标评标的规定、方法,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制订以下评标方法。
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1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2 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
2.3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
2.5 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法规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6 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或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 评标
3.1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2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3.3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
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4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上述四种中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3.4条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6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材料证据。
3.7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8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3.9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3.3和3.4的情形除外;
(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8)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上述七种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4.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权重及分值如下:
内容 | 技术商务部分 | 价格部分 |
权重 | 80% | 20% |
分值 | 80 分 | 20 分 |
5.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5.1 资格性审查
5.1.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情况
详见《附表一 资格性审查表》。
5.1.2 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5.1.3 对初步被认定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应当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
5.1.4 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
5.2 符合性审查
5.2.1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审查情况详见《附表二 符合性审查表》。
5.3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技术商务和价格评审。
5.4 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1)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或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
(2)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未提交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和盖章的;
(4)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性不足;
(5) 投标函未提交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 投标文件未满足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或有负偏离的;
(7) 投标报价没有超过本项目报价范围;
(8) 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 投标文件有出现串通投标情形的;
(10)投标文件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5.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6.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6.1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评审,综合比较与评价。
(1)技术商务评审:具体评分项明细及各单项所占权重详见《附表三 技术商务评分表》
(2)价格评审:具体评审办法详见《附表四 价格评分表》
6.2 各评委独立地对每个投标人分别评出技术商务得分,所有评委的技术商务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得分。价格得分按价格评审办法评分。将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得分和价格得分相加,计算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6.3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
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附表一 资格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A | B | C |
1 | 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 (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 (2)提供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文件; (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 | |||
2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 |||
4 |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 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5 |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内容与食品相关);或具有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文件(投 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 |||
6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7 |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 |||
结论 |
备注:
1.投标人分栏中填写“√”表示该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表示该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结论写“通过”或“不通过”。
2.有一项不符合的投标人即为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则该投标人为不合格投标人,不需进行后续评审。
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A | B | C |
1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和盖章的; | |||
2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性; | |||
3 |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
4 |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 | |||
5 | 投标报价没有超过本项目报价范围; | |||
6 | 投标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
7 | 投标文件没有出现串通投标情形的; | |||
8 |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 | |||
9 | 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
结论 |
备注:
1.投标人分栏中填写“√”表示该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表示该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结论写“通过”或“不通过”。
2.有半数以上的评委对投标人的结论为“不通过”则该投标人为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步详细评审。
技术商务评分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分细则 | 分值 |
1 | 项目负责人的服务素质 | (1)项目负责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得 3 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及 2022 年以来证书对应人员完成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必修课程的截图(如获证不足两年的,则不需提供此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项目负责人具有 5 年(含 5 年)以上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服务 经验得 3 分: (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工作履历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满分为 6 分。 【备注:须同时提供 2024 年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上述人员 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该项不得分。】 | 6 |
2 | 分拣能力 | 投标人有自有或租赁的固定仓储场所,并有定期消毒记录: (1)须提供食材仓储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满足要求得 3 分。租赁场地的如租赁期未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需另外提供承诺函,承诺续租至本项目合同结束,否则不得分; (2)提供 2024 年以来任意一次定期消毒记录,并加盖投标人公 章的,得 2 分; 本项满分为 5 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第(1)项证明材料的,第(2)项不得分。 | 5 |
3 | 运输能力 | 投标人每投入自有或租赁冷藏车 1 台的得 2 分,最多得 6 分。 【备注】 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1) 属于自有的需提供投标人购车发票复印件。属于租赁的需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如租赁期未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需另外承诺续租至本项目合同结束(提交承诺函)] (2)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需体现年审在有效期内) | 6 |
(3)车辆图片(须体现车牌号码及冷藏功能) (4)提供承诺函,承诺该车投入本项目使用,格式自定。 | |||
4 | 安全保障能力力 | 1、投标人已购买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得 3 分;如保险有效期未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需另外提供承诺函,承诺续购至本项目合同结束,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能承诺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提供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得 3 分。 注:本项最高得 3 分,需提供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单复印件,或 提供满足要求的承诺函;不提供或无法认定的不得分。 | 3 |
5 | 卫生检测能力 | 投标人需提供 2022 年以来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需有 CMA 或 CNAS 标识): (1) 肉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达氟沙星、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 (2) 禽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Hg、Pb、土霉素、氯霉素); (3) 鱼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孔雀石绿、氯霉素、土霉素、敌敌畏); (4) 蔬菜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Hg、Pb、氧乐果、六六六、敌敌畏); (5) 菌菇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Hg、Pb、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6) 蛋类[检测项目需包含但不限于:苏丹红(Ⅰ、Ⅱ、Ⅲ、Ⅳ)、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 (7) 调味品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As、苯甲酸及其钠盐、菌落总数); (8) 干货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Pb、黄曲霉毒素 B1、苯甲酸及其钠盐) 【注:上述 8 类食材,每提供一类食材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得 1 分, 最高得 8 分。检测报告须覆盖以上检测项,检测项目不齐全或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对应项不得分。同一类食材提供多份检测报告的,检测项可以合并统计,但只计取一次分值。如属外文译音的检测项目,译音字不同但发音相同或相似的,为同一检测项目。同一检测项目,因使用别名导致与上述检测项目名称对应不上的, 供应商须提供书面说明。】 | 8 |
6 | 服务响应时间 | 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0.5 小时内进行响应,1 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承诺函,满足要求得 3 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 |
7 | 投标人实力 | 1、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体系认证: (1) ISO90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 HACCP 认证;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本项最高 4 分。 (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须同时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对体系证书的信息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已暂停、失效或撤销的不得分;新设立企业因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需提供书面说明,可对应得分。) 2、投标人具有相关的追溯管理能力,对本项目投入食品安全(质量)追溯系统的得 2 分。 【注:提供以下任一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1)提供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如应用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体现不了相关功能的,则需提供合同服务方或合同服务方项目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2)提供承诺函(可参照附件承诺函格式):承诺中标后 5 个 工作日内提供食品安全(质量)追溯系统。】 | 6 |
8 | 溯源管理方案 | 根据投标人针对用户需求“二、总体要求 ”中的“货源检测要求”提供货源检测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进出货台账、留样检测制度等相关内容进行评分; (1)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用户需求,得 9 分; (2)方案完全满足用户需求,得 6 分; (3)方案不能完全满足用户需求,得 3 分; (4)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9 |
9 | 质量保证方案 | 根据投标人针对用户需求中“七、食品质量的基本检查” 提供质量保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投标食材的加工、贮存环境、包装、运输、验收各环节的质量保证等方面进行评分: (1)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用户需求,得 10 分; (2)方案完全满足用户需求,得 7 分; (3)方案不能完全满足用户需求,得 4 分; (4)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10 |
10 | 应急方案 | 根据投标人针对用户需求中“四、 应急保障 ”提供应急方案, | 9 |
包括但不限于对突发事件,包括应急补货处理、食物中毒处理、食堂停水或电的盒饭配送、配送车辆故障、恶劣天气情况的配送、不可抗力条件的处理及其他突发情况的应急方案及响应的措施,重点说明人员车辆调配、应急响应时限、操作流程、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评分; (1)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用户需求,得 9 分; (2)方案完全满足用户需求,得 6 分; (3)方案不能完全满足用户需求,3 分; (4)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
11 | 退换货方案 | 根据投标人针对用户需求“八、送货及验收方式”中 的“2、退 (补)货流程”提供退换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投标食材的退换货承诺、退换货流程、退换货便利性说明等方面进行评分: (1)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用户需求,得 10 分; (2)方案完全满足用户需求,得 7 分; (3)方案不能完全满足用户需求,得 4 分; (4)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10 |
12 | 同类项目业绩 | 投标人提供 2022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 接过得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业绩,每提供 1 个业绩得 1 分,本项最 高得 5 分。 【注:提供合同关键页(须体现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或清单、双 方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无法认定的不得分。】 | 5 |
合计 | 80 |
备注:
1.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2. 仅对已通过资格性评审和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评分小数点保留至 0.1;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评分标准(公式):
投标人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 ×价格分值
投标总价
备注:
1.价格修正: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为供货范围(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缺漏项,而进行调整的,调整价为该项目在其他有效投标中的最高报价。
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
(本部分内容如与《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书》不一致的,以《第 二部分 采购需求书》为准)
政府采购 合 同 书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2024 年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甲方:电话:地址:
乙方:电话:地址: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金额
甲方本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服务期 2 年,预算金额为 792 万元,已含税。二、配送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配送服务的食材种类包括:鲜肉(猪、牛、羊肉类)、水产品、大米、食用调和油、面粉、蔬菜、水果、调料及干货等。
本项目配送地点为:龙门县税务局县局、青龙路办公区、平陵分局、永汉分局、龙潭分局共 5 个食堂。(如配送地点有变动按甲方指定地点为准)。
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提前一天以邮件、传真、微信或电话等方式向乙方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食材的名称、规格、数量等。甲方如需更改订单,应在送货前一天通知乙方。
(2)如遇甲方急需食材或特殊情况,乙方无法在要求时间内提供的,可由乙方委托甲方代买,货款由乙方支付。
(3)甲方保证对乙方所提供的商品价格保密,并不向乙方竞争对手及第三方透露商品价格。
(4)甲方有权进行不定期检查,有权对配送食材进行检测,必要时采取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来衡量食材质量问题,如果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食品,甲方第一次给予书面警告,乙方要无条件收回所供应的食品并给予甲方书面答复说明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
在 1 小时内更换好所需食品。第二次甲方将当天货物总价 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由甲方在该月的供货款中直接扣除。第三次取消中标单位食品配送资格,并将情况反应采购监管部门。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配送的食材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所有食材的来源清晰,包装食品要有 SC 标志。乙方须做好各种食材的索证索票记录,并按甲方要求提供。
(2)乙方须在接到甲方订单之日的第二天 6:30 前(或与甲方约定的时间)将甲方所订购的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如果甲方临时改变或增加订购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60 分钟内送达配送地点,待甲方验收、核对、签字后,供货才算完成。
(3)乙方每天需做好各种食品的本批次食材索证记录,按甲方的要求现场上交。
(4)乙方所供食材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各地政府定点屠宰厂(场),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原件,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当日屠宰),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
(5)乙方所提供的货物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无毒、无害、具有良好的感官性状以及满足甲方的要求,每次送交的所有货品都要注明来源,包装类制品需带有“生产日期、质量合格证、生产厂家和保质期”的商品,否则,甲方有权退货,乙方须在一小时内予以退还补货。乙方在每一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的卫生检验报告和货物供货清单随同交到甲方指定的负责人手中。
(6)每次送货,乙方须委派 1 名专门负责人,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甲方验收货品, 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甲方验收的结果为准。送货人员和车辆需相对固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和工作证明,以及车辆号牌和产权证明需提前向甲方报备,车辆消毒、清洗台账记录随车携带。送货人员和车辆如更换,需提前向采购进行书面说明,并征得甲方同意。
(7)乙方送货车辆应实行 60 分钟(含)内配送圈运作,肉类、鱼类和冰鲜类等需冷藏保鲜的食品,用冷藏车配送,保证肉类中心温度控制在-2 至 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8)乙方保证按合同约定履行供货,若乙方反悔或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甲方有权直接取消乙方配送资格及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9)乙方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直接取消乙方配送资格及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0)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食材配送服务期间,应与乙方指派的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其缴交社会保险,不得拖欠人工工资,并自行承担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所有用工责任与风险。
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1.委托服务期间自 2024 年 月 日 至 2026 年 月 日。
2.本项目服务期为 2 年,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服务期中的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间,若配送服务要求与采购文件中各配送品种质量要求不一致,或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或延迟配送影响正常就餐的,按照退出机制或合同约定方式,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如造成责任事故的一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通过者
(考核细则详见附件龙门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单位考核细则),可继续履行相关协议,直至服务期满。
五、定价及付款方式
1.货款按月结算,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双方应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并核实无误。
2.乙方在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双方货款核对无误后,乙方按照货款金额提供有效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有效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付清上月货款。
3.定价方式,所有配送食材价格随行就市,乙方配送价格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每月双方定价一次,原则上每月 25 日商讨确定下一周期各项物料的供货价格,与上一期价格有变动的物料须在备注中标识。甲方可根据投标人的报价组织市场调查,双方参考甲方所在地周边
(5 公里范围内)肉菜市场、批发市场、水果批发市场等市场零售价,最终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该价格乘以投标人的中标折扣率后确定为各项物料的结算单价。
4.结算方式,结算价=实际采购量×结算单价。六、验收
1.验收安排
1.1 检验流程
一是要作好卸货前的检查。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
二是应采取当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须认真检验食品的质量要求,按索证一过磅一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
三是须进行抽查验收,抽查样本数视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 10%。
1.2 退(补)货流程
乙方应制定退换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若发现数量不足、质量等级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责令投标人退货、换货,换货需在 1 小时内送到。清货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如双方对质量争议可送国家质监部门检测。
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出现退(补)货情况,应及时报告。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而不是退货给乙方。对于食品验收的全部信息数据,甲方的验收人员应和乙方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1.3 验收记录
每次采购的食品都要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项并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
1.4 乙方应在送货前提前通知甲方送货时间,以便做好交收工作。如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的。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七、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或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 5%的违约金。
4.甲方对货物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乙方须无条件退货、换货;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5.甲方有权进行不定期检查,有权对配送食材进行检测,必要时采取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来衡量食材质量问题,如果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食品,甲方第一次给予书面警告,乙方要无条件收回所供应的食品并给予甲方书面答复说明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在 1 小时内更换好所需食品。第二次甲方将当天货物总价 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由甲方在该月的供货款中直接扣除。第三次取消中标单位食品配送资格,并将情况反应采购监管部门。
6.乙方收到书面警告 3 次或造成安全(监管和食品卫生)事故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
同。在下达取消乙方配送资格通知书后,甲方重新招标新的配送公司期间,乙方仍要保质保量做好在此期间的食材配送工作。
7.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八、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届时, 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税费
1.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二、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银行帐号:
合同附件:
附件 1:龙门县税务局饭堂食材配送单位考核细则附件 2:食材配送每日验收整改单
附件 1:
龙门县税务局饭堂食材配送单位考核细则
序 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 分 |
1 | 按时送货 | 12 | 送货准时,每天所需食材一并送达,(非不可抗拒情况下延误一次扣 3 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如发现委托其他人或其他车代送不得分)需及时做好登记,让双方共同签名确认,作 为扣分依据。 | |
2 | 足斤足两 | 8 | 送货无缺斤少量现象。(份量短缺达到该类食材配送量 5%以上,每次扣 2 分,扣完为止)需及时做好登记,让双方共同 签名确认,作为扣分依据。 | |
3 | 服务态度 | 6 | 中标方配送人员工作认真负责,服务热情周到,运送文明(配送人员野蛮运装货无正当理由与食堂人员争执,每次扣 1 分, 扣完为止) | |
4 | 着装要求 | 6 | 中标方配送人员每次配送都要统一着工装(带配送公司名称或者 logo,不按要求着装每次扣 1 分,扣完为止)并及时做好 登记,让双方共同签名确认,作为扣分依据。 | |
5 | 工作细致 | 6 | 送货单(结算凭证)项目齐全,机器打印清晰,配送物品清单与实际配送无差错。(项目不齐全或打印不清晰,每次扣 1 分; 配送物品清单与实际配送有差错,每次扣 2 分。扣完为止) | |
6 | 配送车辆 | 6 | 按要求使用相应的配送车辆,配送车辆卫生干净,无异味。(不符合要求的配送车辆每次扣 2 分,配送车辆卫生不达标,有 异味,每次扣 3 分。扣完为止)需及时做好登记,让双方共 同签名确认,作为评分依据。 | |
7 | 结算精准 | 4 | 送货单上单价、发票上单价与每月双方共同核定的报价表一致,送货单和发票上的食材数量也要与实际送货数量一致(每 发现一次错误扣 2 分,扣完为止) | |
8 | 沟通协调 | 6 | 对于配送中存在的问题愿意主动沟通,寻求解决办法,同时也 |
被考核单位:考核月份:
会主动了解和记录甲方在食材方面的要求,注重沟通与协调 (甲方反馈了意见和建议,不予理睬,不愿沟通和协调的,每次扣 2 分,扣完为止) | ||||
9 | 及时整改 | 6 | 对于甲方的意见和建议要虚心接受,协调有效果,及时整改见 实效得 6 分(整改效果不明显扣 2 分,未见任何整改效果不得分) | |
10 | 食材质量 | 10 | 发现配送食材质量不符要求,甲方有权要求立即更换食材,并 及时做好退换货登记,让双方共同签名确认,作为扣分依据(每次扣 2 分,扣完为止) | |
11 | 指定采购 | 10 | 落实政府有关脱贫政策情况(发现一次不按政府有关脱贫政策 采购扣 2 分,扣完为止) | |
12 | 廉政管理 | 20 | 廉政承诺执行情况(发现乙方贿赂食堂工作人员一次性扣 20 分) |
注:每个月总分为 100 分,单项分扣完为止。
考核得分: 考核等级:
考核日期: 考核人: 被考核人确认:
附件 2:食材配送每日验收整改单
制表:办公室(×××分局综合组) 时间:202X 年 月 日
序号 | 验收问题整改类型 |
1 | 短斤少两问题 |
2 | 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质量合格证产品 |
3 | 未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 |
4 | 配送肉类无检疫证明 |
5 | 没有按照要求时间送达 |
6 | 配送产品存在腐臭和变质等问题 |
7 | 配送食材抽检农药残留不合格 |
8 | 货物验收发现腐烂变质、品种、品牌、规格或质量等级与合同或下单不符 |
9 | 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不积极配合查找原因,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
10 | 配送价格没有按照约定价格下浮,自行标定价格问题 |
11 | 无使用冷链运输车辆 |
12 | 车辆存有垃圾等卫生不达标或没有消毒清扫记录 |
13 | 配送人员无健康证明或随意更换车辆 |
具 体问题 | |
整 改方式 | |
备注 | 针对存在验收存在问题,尽可能保留图片、录像或录音证据,双方签字后验收人对《验收表》拍照发中标项目负责人进行整改,原件由甲方留存备案。 |
送货人(签字): 验收人(签字):
(本部分内容如与《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书》不一致的,以《第 二部分 采购需求书》为准)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自查表、资格性符合性部分、商务部分、技术(服务)部分、价格部分五部分。
注:1.请投标人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 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1.1 自查表
1.1.1 商务评分页码对应表
1.1.2 技术(服务)评分页码对应表
1.2 资格性符合性部分文件
1.3 商务部分文件
1.4 技术(服务)部分文件
1.5 价格部分文件
2.唱标信封另单独分装,按以下顺序用订书机装订:
2.1 开标一览表
2.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另唱标信封装有投标文件电子版的 U 盘 1 个, 需贴以下标识:“【项目名称: 项目编 号: 】-投标人单位名称”
--备注--
1.所有斜体字仅用于指导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最终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将其删除;
2.为了绿色环保,建议投标文件正、副本均采用双面打印。
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政 府 采 购
投 标 文 件
(正本/副本/唱标信封)
采购项目编号:0877-24GZTP5ZC0449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投标人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所有斜体字仅用于指导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最终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将其删除;
2.本格式用于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封面和密封包封面,(正本/副本/唱标信封)三项根据实际包装/封装的内容填写;
3.投标文件格式中所有的日期填写开标当日或者投标人领购招标文件至开标前任意一天。
1.1 自查表
文件类型 | 序号 | 文 件 名 称 | 提交情况 | 页码范围 | 备注 | |
有 | 无 | |||||
1 | 投标函 | |||||
2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 |||||
3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4 |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
5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证明文件 | / | 详见 6.1-6 .6 |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 | ||||||
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 | ||||||
业许可证), (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 | ||||||
6.1 | 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 件;2、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 | |||||
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 | ||||||
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 | ||||||
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 ||||||
投标人应提交的 | 提供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
资格性符合性文 | 6.2 | 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件(加盖投标人 | 材料复印件; | |||||
公章) | ||||||
6.3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 |||||
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 | ||||||
6.4 | 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 | |||||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 ||||||
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 | ||||||
6.5 | 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 | |||||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
6.6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 ||||||
6 |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 | |||||
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
7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 |||||
8 |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内容与食品相关);或具有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文件(投 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 |||||
9 |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项) | |||||
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文件 (加盖投标人公章) | 1 | 投标人简介 | ||||
2 | 合同条款响应一览表 | |||||
3 | 商务评审部分文件 | |||||
4 | 近年完成同类项目一览表 | |||||
5 | 管理和技术人员一览表 | |||||
6 | 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商务文件 | |||||
投标人应提交的技术(服务)文件(加盖投 标人公章) | 1 | 重要条款响应表 | ||||
2 | 一般条款响应表 | |||||
3 | 技术(服务)评审部分文件 | |||||
4 | 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技术文件 | |||||
投标人应提交的价格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 | 开标一览表 | ||||
2 |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 |||||
3 |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适用) | |||||
4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
--备注--
1.所有斜体字仅用于指导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最终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将其删除;
2.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中实际提交的内容在“提交情况(有/无)”列打“√”或“×”,打“√”则在“页码范围”列填入内容在投标文件的页码范围, 打“×”则在“页码范围”列填入“\”。
序号 | 评审分项 | 提交内容 | 证明文件(如有) |
1 | 见投标文件()页 | ||
2 | 见投标文件()页 | ||
3 | 见投标文件()页 | ||
4 | 见投标文件()页 | ||
5 | 见投标文件()页 | ||
… |
1.3 技术(服务)评分页码对应表
序号 | 评审分项 | 提交内容 | 证明文件(如有) |
1 | 见投标文件()页 | ||
2 | 见投标文件()页 | ||
3 | 见投标文件()页 | ||
4 | 见投标文件()页 | ||
5 | 见投标文件()页 | ||
… |
--备注--
1.《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所有斜体字仅用于指导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最终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将其删除;
2.投标人应根据《第四部分评标原则和方法》中《附表三技术商务评分表》评审项目的各项内容,按顺序填写《技术商务评分页码对应 表》;
3.提交内容”列填写投标人根据评审细则提交的材料。
2.1 投标函
投标函
(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采购(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0877-24GZTP5ZC0449)包组号(如有): 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招标公告,我方代表 (填写姓名、职 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 (填写投标人名称、地址)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1.自查表;
2.资格性符合性部分;
3.商务部分;
4.技术(服务)部分;
5.价格部分。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投标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 90 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全部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我方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格。
7.我方同意如在本项目开标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并送贵方备案的,贵方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果有的话)。
8.我方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方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投标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9.我方如果中标,保证履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如果《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写明由中标人缴纳的话)。
10.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私章: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备注--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所有斜体字仅用于指导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最终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将其删除。
2.2.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致: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女士/小姐/先生,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兹授权 女士/小姐/先生,为我方处理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投标的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填写投标、参与开标、签署合同等) 。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120 天
附:授权代表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备注--
1.《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所有斜体字仅用于指导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最终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将其删除;
2.若投标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3.本授权委托书为唯一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的格式,请投标人务必注意。
2.3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致: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0877-24GZTP5ZC0449 )采购项目,我单位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物及服务,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附:投标人应提交所有《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内容见2.4.1)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4.1 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 (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2)提供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书面声明
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书面声明
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书面声明
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单位及附属机构,非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单位承担。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书面声明
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我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况。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单位承担。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9)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内容与食品相关);或具有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文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2.5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项)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项)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877-24GZTP5ZC0449
序号 | 原条款描述 | 投标人响应描述 | 偏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 查阅/证明文件指引 |
1 | 见投标文件()页 | |||
2 | 见投标文件()页 | |||
3 | 见投标文件()页 | |||
4 | 见投标文件()页 | |||
5 | …… | 见投标文件()页 |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
1.《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所有斜体字仅用于指导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最终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将其删除;
2.投标人必须对应《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书》带“★”的实质性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本表;若《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书》无带“★”的实质 性条款,则在第一行填写“本项目无带“★”的实质性条款;
3.带“★”的实质性条款均为必须完全满足指标,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3.1 投标人简介
--备注--
1.《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所有斜体字仅用于指导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最终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将其删除;
2.本项内容无固定格式,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拟。
3.2 合同响应一览表
合同响应一览表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0877-24GZTP5ZC0449
序号 | 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条目 |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说明 |
1 | ||||
2 | ||||
3 | …… |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所有斜体字仅用于指导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最终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将其删除;
2.投标人若对《第五部分合同书格式》条款有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仅对偏离条款作出说明,并填入本表,下面一行填写“完全响应合 同书其他条款,无任何偏离”;若对《第五部分合同书格式》条款无任何偏离,则在第一行填写“完全响应合同书所有条款,无任何偏离”。
3.3 商务评审部分文件
--备注--
1.《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所有斜体字仅用于指导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最终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将其删除;
2.投标人应按照《第四部分评标原则和方法》中《附表三技术商务评分表》评审项目的各项内容,按顺序编制商务评审部分文件,格式 自定。
3.4 近年完成同类项目一览表
近年完成同类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877-24GZTP5ZC0449
序号 | 用户/业主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合同总价 | 签订时间 | 完成时间 | 用户/业主联系人及电话 | 查阅/证明文件指引 |
1 | 第 页 | |||||||
2 | 第 页 | |||||||
3 | 第 页 | |||||||
4 | 第 页 | |||||||
... | 第 页 | |||||||
合计: 个业绩 |
--备注--
1.《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所有斜体字仅用于指导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最终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将其删除;
2.投标人应按照《第四部分评标原则和方法》中《附表三技术商务评分表》的对近年完成同类项目评审项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如本项 目不未将近年完成同类项目纳入评审,投标人可以不将本表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3.本表仅为参考格式,投标人可以进行增删。
3.5 管理和技术人员一览表
管理和技术人员一览表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877-24GZTP5ZC0449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称 | 专业 | 经验 年限 | 担任职务 | 承担工 作内容 | 查阅/证明文 件指引 |
1 | 项目负责人 | 第 页 | ||||||||
2 | 第 页 | |||||||||
3 | 第 页 | |||||||||
4 | 第 页 | |||||||||
... | 第 页 |
--备注--
1.《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所有斜体字仅用于指导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最终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将其删除;
2.投标人应按照《第四部分评标原则和方法》中《附表三技术商务评分表》的对项目管理和技术人员评审项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如本 项目未将项目管理和技术人员纳入评审,投标人可以不将本表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3.本表仅为参考格式,投标人可以进行增删。
3.6 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商务文件
--备注--
1.《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所有斜体字仅用于指导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最终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将其删除;
2.投标人对商务部分内容仍有要补充的,可以编制到本标题下。
4.1 重要条款响应表
重要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877-24GZTP5ZC0449
序号 | 采购规格/要求 | 投标实际参数 | 是否偏离 | 偏离简述 |
1 | ||||
2 | ||||
… |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所有斜体字仅用于指导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最终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将其删除;
2.《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书》的所有“▲”的条款为重要条款,为评审的重要评分指标。投标人若有部分带“▲”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可能导 致其响应性评审严重扣分;
3.投标人必须对应所有“▲”的条款进行响应,填入此表;若本项目无带“▲”的条款,则在第一行填写“本项目无带“▲”条款”;
4.表格中“投标实际参数”投标人应按投标货物/服务实际数据填写,表格中“是否偏离”只填写“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的内容。
4.2 一般条款响应表
一般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877-24GZTP5ZC0449
序号 | 采购规格/要求 | 投标实际参数 | 是否偏离 | 偏离简述 |
1 | ||||
2 | ||||
… |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所有斜体字仅用于指导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最终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将其删除;
2.《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书》的所有非“★”且非“▲”的条款均为评审的一般指标;
3.投标人必须对应所有非“★”且非“▲”的条款进行响应,填入此表;若对《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书》所有非“★”且非“▲”的条款无任何偏离,则 在第一行填写“完全响应所有一般条款,无任何偏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表格中“投标实际参数”投标人应按投标货物/服务实际数据填写,表格中“是否偏离”只填写“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的内容。
--备注--
1.《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所有斜体字仅用于指导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最终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将其删除;
2.投标人应按照《第四部分评标原则和方法》中《附表三技术商务评分表》评审项目的各项内容,按顺序编制技术(服务)评审部分文 件,格式自定。
4.4 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技术文件
--备注--
1.《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所有斜体字仅用于指导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最终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将其删除;
2.投标人对技术部分内容仍有要补充的,可以编制到本标题下。
5.1 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877-24GZTP5ZC0449
投标内容 | 投标折扣率 | 服务期 | 备注 |
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小写: % 大写:佰分之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具体以实际签订日期为准 |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所有斜体字仅用于指导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最终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将其删除;
2.投标报价没有超过本项目报价范围;
3.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4.报价中必须包含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
5.此表是投标文件的必要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还应另附一份封装在一个信封中,作为唱标之用。
5.2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的(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饭堂食材 配送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属于(批发业); 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所有斜体字仅用于指导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最终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将其删除;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唱标信封单独封装,包含以下材料:
(1)开标一览表(见“5.1”)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见“2.2.1”)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2.2.2”)
(4)含有投标文件电子版的 U 盘 1 个,需贴以下标识:“【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单位名称”
(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质疑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7.1 询问函格式
一、询问供应商基本信息
询 问 函
询问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询问项目基本情况
询问项目的名称: 询问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询问事项具体内容
询问事项 1: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建议: 询问事项 2:
……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7.2 质疑函格式
质 疑 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附件:质疑供应商在提交的证明材料中对质疑点的内容作出相应的标识或以醒目的方式标明。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证明材料来源 | 证明对象 |
1 | |||
2 | |||
…… |
质疑函制作说明:
1.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 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 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包组号。
4. 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 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