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根据编号为 1401992022AGK01188 号的《中标(成交)通知书》,经平等协商,就太原市儿童福利院(太原孤残儿童特殊教育学校、太原市社会福 利院)特教学校资源教室配套购置项目采购、安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特教学校资源教室配套购置项目采购合同
文本编码:20221227 教室设备采购; 合同编号:
甲方:太原市儿童福利院(太原孤残儿童特殊教育学校、太原市社会福利院)
乙方:xxxxxxxxxxxxx
x、x双方根据编号为 1401992022AGK01188 号的《中标(成交)通知书》,经平等协商,就太原市儿童福利院(太原孤残儿童特殊教育学校、太原市社会福利院)特教学校资源教室配套购置项目采购、安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合同文件构成与条款效力
x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档案资料》;
5、其他合同文件(如果有)。
以上文件如与本协议书的约定发生冲突,以本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本协议书签订后,如果另行签订了补充协议,则以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二、合同主要内容、货物规格、货物价格(为含税价)、货物质量、货物运输、货物安装、货物质保约定:
1、采购的内容、品名、规格;以《招投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2、中标金额为 658520 元(大写:陆拾伍万捌仟xx贰拾元整)(结算总价款不得超过本中标金额)。
3、包工、包料、包制作、包货物运输、包安装、保质量、包验收合格。
具体以《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档案资料》载明的内容为准。
三、履约保证金(见采购需求第一条第十款):
1、乙方至迟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32000 元
(大写:叁万贰仟元整)(约为中标价的 5%)。
2、乙方向甲方银行账户打款 32000 元后,凭银行转账记录签订本合同。
3、乙方凭 32000 元的银行转账记录和本合同向甲方财务部门索取
32000 元履约保证金收款收据(为纸质)。
4、货物验收合格且甲方向乙方付清货款后,乙方凭《32000 元履约保证金收据》原件向甲方财务部门主张返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应当在 30 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 32000 元。
四、合同履行期限:
30 日(日历日)完成供货及安装和调试,从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供货通知(须有甲方的公章)之日起算。未收到甲方书面供货通知的,乙方不得擅自供货,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五、验收
1、货物安装完毕且调试后,由乙方向甲方书面提出验收申请;
2、甲方收到该书面申请后的 15 日内组织甲、乙双方、委托组织的第三方共同验收,验收标准为《采购需求》部分载明的内容。
3、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整改或重新供货;验收合格的,甲乙双方共同出具《验收合格单》。
4、甲方指定的验收人以实际验收时甲方书面指令载明的内容为准。
5、乙方指定的验收人以实际验收时甲方书面指令载明的内容为准。六、结算:
1、依照中标金额据实结算(见《中标通知书》)价格不予调整。
2、甲方指定的结算人以实际验收时甲方书面指令载明的内容为准。
3、乙方指定的结算人以实际验收时甲方书面指令载明的内容为准。七、付款:
1、乙方主张货款须向甲方提交的书面资料(资料不齐的甲方应当拒付);
甲、乙双方指定人签字确认的《验收合格单》(须载明货物品名规格、数量及验收合格字样)、《结算单》、《与结算金额一致的发票》;本合同复印件。(上述前三项须为原件,乙方如需存档则在向甲方提交前自行复印)
2、付款为先票后款,即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齐全付款资料后的 60
日内,一次性付清货款。
八、本协议中甲、乙双方指定人员的变更:
如果本协议载明的指定人员需要变更,以加盖公章的书面文件为准,盖章的书面文件到达对方时发生指定人员变更的法律效力。其他形式无效。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对货物品质负完全责任,如果因为货物品质给甲方所属人员或第三人造成损害,则由乙方承担医疗、护理、营养费、误工、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维权产生的律师费等费用。
2、如果甲方逾期支付货款,则由甲方按照银行业同业拆借一年期贷款利率的标准承担违约金(该违约金标准包括违约金和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款)。
十、争议管辖:
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从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太原市儿童福利院 乙方(盖章):天津市慈济康复器
(太原孤残儿童特殊教育学校、 材有限公司太原市社会福利院)
经办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2022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