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qing Iron & Steel Company Limited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1-069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Chongqing Iron & Steel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订立《供应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 年 8 月 20 日,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公司与xxxx订立 2021年<供应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与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简称“四川德胜”)签订《供应协议》。
⚫ 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
《关于公司与四川德胜订立 2021 年<服务和供应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四川德胜订立《服务和供应补充协议》。
⚫ 协议项下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xxx、xx已回避表决。
⚫ 公司独立董事xxx、xxx、xxx事前认可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而言公平合理。
⚫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公司与xxxx订立 2021 年<供应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与xxxx签订《供应协议》
(简称“原协议”),约定公司销售给四川德胜的产品/或物料在 2021 年 8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总额不超过 98,700 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订立<供应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由于公司生产经营的调整,公司与四川德胜订立《服务和供应补充协议》,约定公司向四川德胜增加“受托加工及其他服务”业务类型并调整其他产品销售情况,约定公司向四川德胜提供产品/或物料和受托加工及其他服务在原协议生效后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
间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9,225 万元。除上述变动外,原协议中其他条款维持不变。
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
《关于公司与四川德胜订立 2021 年<服务和供应补充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同日,公司与四川德胜订立《服务和供应补充协议》。
二、关联方介绍
法人名称: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11207106953A法人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 0 x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23,75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
(不含危险货物);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发电、输电、供电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配件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xxxx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 年 |
总资产 | 922,487 |
净资产 | 297,689 |
营业收入 | 922,321 |
净利润 | 47,087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主要标的
公司向四川德胜提供焦炭、生铁、铁矿石等产品/或物料及受托加工及其他服务。
(二)合同主体 公司与xxxx。
(三)交易期限
原协议生效后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四)协议变动情况
根据《服务和供应补充协议》,约定公司向四川德胜增加“受托加工及其他服务”业务类型并调整其他产品销售情况,约定公司向四川德胜提供产品/或物料和受托加工及其他服务在原协议生效后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9,225 万元。除上述变动外,原协议中其他条款维持不变。
品种 | 数量(万吨) | 单价(元/吨) | 金额(万元) |
焦炭 | 6 | 3,850 | 23,100 |
生铁 | 7.5 | 3,750 | 28,125 |
铁矿石 | 4 | 1,000 | 4,000 |
受托加工及其他服务 | 20 | 2,200 | 44,000 |
合计 | / | / | 99,225 |
(五)定价基准
1. 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按公平公正原则,采用恰当、合理与公允的定价方法订立交易协议。
2. 有国家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指导价;没有国家指导价的按照市场价。市场价应通过双方平等协商,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及参照可比的市场交易价。
3. 公司向四川德胜提供产品/或物料及受托加工及其他服务之价格,不可低于公司向独立第三方销售相同类别产品/或物料及受托加工及其他服务之价格。
4. 公司承诺以不低于向独立第三方销售类似产品/或物料及受托加工及其他服务的标准和条件,向四川德胜销售产品/或物料及受托加工及其他服务。
(六)付款
按照公司销售政策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xxxx订立该等协议,有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根据前述交易和定价原则,该关联交易对公司具有积极的影响。此外,关联交易协议及有关协议项下之建议交易金额上限,乃经公 平磋商并根据一般商业条款订立,有关交易和金额上限对公司及其 股东整体利益而言属公平合理。
五、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书面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xxx提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
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以书面方式签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公司与xxxx订立 2021 年<服务和供应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xxx、xx回避表决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六、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于公司与xxxx订立 2021 年<服务和供应补充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依法发表了独立意见:
1. 公司与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订立《服务和供应补充协议》,有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本次关联交易根据公开、公平、公允原则定价,交易结算方式、金额上限和时间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我们事前认可。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审议 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 同意《关于公司与四川德胜订立 2021 年<服务和供应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与xxxx订立 2021 年<服务和供应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且交易根据公开、公平、公允原则定价,交易结算方式、金额上限和时间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