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编号:TJZB-2022-125
北京版权资源信息中心和北京版权云计算服务平台运维项目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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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编号:TJZB-2022-125
北京天极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二零二二年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北京版权资源信息中心和北京版权云计算服务平台运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人 应 在 北 京 市 政 府 采 购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获取电子招 标文件,并于 2022 年 06 月 20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代理编号:TJZB-2022-125
项目名称:北京版权资源信息中心和北京版权云计算服务平台运维项目预算金额:4,360,000.00 元
最高限价:4,360,000.00 元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 购 网(xxx.xxxx.xxx.xx)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不同投标人的法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 年 05 月 31 日至 2022 年 06 月 07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3:00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点 : 北 京 市 政 府 采 购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方式:
1.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 年 05 月 31 日(获取文件开始时间:9:00)至 2022 年
06 月 07 日(获取文件截止时间:17:0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平台
2.1 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此平台为电子化与线下相结合交易方式,供应商须在 北 京 市 政 府 采 购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线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无需上传电子生成投标文件,温馨提示:
1 ) 办 理 CA 数 字 认 证 证 书 , 详 见 北 京 市 政 府 采 购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或进入【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右侧点击【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按照规定办理 CA 数字认证证书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持供应商自身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未按上述获取方式和期限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5)证书驱动下载:
备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CA 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010-58515511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售价:每本 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 年 06 月 20 日 09 点 30 分整(北京时间)
地点:xxxxxxxxxx 0 xx 0 xx 0 x 000 x。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 号)
(5)《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等。
2.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北京市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上同时发布。
3.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及质疑,请与北京天极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质疑函请采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版权保护中心
地 址:xxxxxxxxxxx 00 x联系方式:xx 64081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天极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 0 xx 0 xx 0 x 000 x联系方式:xxx、候月鹏、安冬、方立新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xxx、xx、方立新 电 话:010-60230611
本资料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 内容 |
1.1 | 采购人:北京市版权保护中心 地 址:xxxxxxxxxxx 00 x联系电话:00000000 联系人:xx |
1.2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天极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xxxxxxxxxx 0 xx 0 xx 0 x 000 x联系人:梁家诺、候月鹏、安冬、方立新 联系方式:010-60230611 |
1.3.3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1.3.5 |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采购:不接受 |
1.3.6 |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是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2.1 | 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x项目预算金额:4,360,000.00 元最高限价:4,360,000.00元 招标代理编号:TJZB-2022-125 |
11.1 | 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
12.1 | 投标保证金:50125 元整 递交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递交地点:北京天极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xxxxxxxxxx0xx0xx0x000x)。 提交投标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行名称:北京天极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东大街支行 账 号:1100 1069 6000 5304 2311(汇款时请注明项目代理编号) | |
13.1 | 投标有效期:90 天 |
14.1 | 投标文件资格册:正本:1 份,副本:3 份,电子版:1 份。 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册:正本:1 份,副本:5 份,电子版:1 份。 投标人购买多包文件的,请按包号分别制作,即一包对应一份投标文件。 (电子文件应提供可编辑 word 文档和 PDF 盖章扫描件,存储载体为 U 盘或光盘)。若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电子文件不符,以纸质正本为准。 |
15.1 | 投标文件一律采用 A4 纸(图纸、彩页等除外)左侧装订。装订应牢固可靠,不易散 落,不得采用活页式装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因装订不牢造成的文件散失不负责任。投标文件可双面打印。 |
16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22 年 06 月 20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暨开标地点:xxxxxxxxxx 0 xx 0 xx 0 x 000 x |
17.1 |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
28.1 |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不超过 5 个工作日)。中标人 以银行保函或支票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作为履约保证金,至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采购人在 5 个工作日内(不超过 5 个工作日)无息退还。 |
29.1 |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有关规定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2)中标服务费币种与中标签订合同的币种相同或采购代理机构同意的币种。 (3)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在投标时,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送交中标服务费承诺书。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所有中标服务费。 服务费汇款账户:(交纳中标服务费时请备注 TJZB-2022-125 代理服务费)开户名:北京天极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东大街支行 账号:1100 1069 6000 5304 2311 |
1.1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为:北京市版权保护中心
1.2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天极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1.3 合格的投标人
1.3.1 符合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内容;
1.3.2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1.3.3 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3.3.1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1.3.3.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参加联合体的各方投标人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3.3.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其规定。
1.3.3.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3.3.5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相应幅度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1.3.3.6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3.4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后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并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显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时间按处罚结果执行。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3.5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3.6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监狱、戒毒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支持脱贫采购的,如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为非中小企业服务、监狱、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支持脱贫采购的,则其投标无效。
1.3.6.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符合本要求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3.6.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1.3.6.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4 凡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5 凡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合法经营,或在法律、财务上不能独立于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2.1 资金性质: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2 本项目预算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1 招标文件共七章,内容如下: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六章 合同格式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完全响应而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
5.2 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5.3 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3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6.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
6.2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6.3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3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7.1 潜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可填内容项应填写“无”、 “不适用”等明确的文字回答。
7.2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
8.1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得缺项漏项。
8.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9.1.1 投标文件资格册:
详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9.1.2 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册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 标 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分项报价表
4.技术规格偏离表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业绩案例一览表
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8.与投标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
9.服务方案
10.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11.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12.中小企业声明函
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14.监狱、戒毒企业(如适用)
15.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文件
10.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10.2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如实提交,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3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包括:
10.3.1 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10.3.2 服务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0.3.3 提供服务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
10.3.4 投标文件中《技术规格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须如实填写。
11.1 投标报价: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该报价的全部费用,含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及相关服务费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
11.2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服务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1.3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项应包含所有费用(招标文件另行规定除外),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全部内容。
11.4 本次招标,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本项目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
11.5 供应商不得提供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11.6 最低报价不作为授予合同的唯一保证。
12.1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有效投标的一部分。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27 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28 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人擅自放弃中标的。
12.2 提交投标保证金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2.3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2.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3.1 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3.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允许修正其它内容,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返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4.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的规定准备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版,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电子文件不符,以纸质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可双面打印。
14.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
14.3 任何对投标文件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有效。
14.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4.5 招标文件中所要求加盖的投标人公章是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行政公章”,不得加盖其它“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5.1 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律采用 A4 纸(图纸、彩页等除外)左侧装订。装订应牢固可靠,不易散落,不得采用活页式装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因装订不牢造成的文件散失不负责任。投标文件可双面打印。
15.2 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资格册正本”、“投标文件资格册副本”、 “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册正本”、“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册副本”、“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
(如有)”、“投标文件电子版”、“样品(如有)”分开单独密封,并在密封袋/箱上分别标明“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资格册正本”、“投标文件资格册副本”、“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如有)”、“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册正本”、 “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册副本”、“样品(如有)”字样,在投标时统一递交。
15.3 所有密封袋/箱上均应:
1)清楚标明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暨开标地点。
2)注明招标的项目名称、项目代理编号和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及“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加写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概不负责。
3)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的密封粘贴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便确认密封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15.4 如需提供样品的,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投标地点递交。
17.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17.2 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8.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8.2 开标时,由公证员(如有)、监标人(如有)、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18.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8.4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公证员(如有)、监标人(如有)、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
18.5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9.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
19.2 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19.3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20.1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0.2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0.3 评标时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有明显错误的情况除外):
20.3.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0.3.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0.3.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0.3.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0.3.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 20.3.1 至 20.3.4 规定的顺序修正。
20.3.6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0.4 在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须审查每份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册》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商务技术册》完整的、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的,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适用法律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依靠外部证据。
20.5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0.5.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0.5.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0.5.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0.5.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0.6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0.6.1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0.6.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签署、盖章的;
20.6.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0.6.4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0.6.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0.6.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0.6.7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0.6.8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0.6.9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0.6.10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0.6.1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0.6.12 按照 20.3.1 至 20.3.4 规定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招标文件第 21.2 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
20.6.13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20.6.14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
20.6.15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0.6.16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要求;
20.6.17 不满足“采购需求”中“★”指标的;
20.6.18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0.6.19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未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
20.6.20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1.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1.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3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2.1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2.1.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2.1.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2.1.3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22.1.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2.1.5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2.2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2.3 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4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22.5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22.5.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符合本要求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2.5.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2.5.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2.5.4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 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 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须加盖公章)。
23.1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2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3.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23.4 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六、确定中标
24.1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4.2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4.3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5.1 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5.2 因不可抗力或中标人自身原因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人保留与其他候选人签订合同的权利。
26.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26.2 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26.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6.4 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后 5 个工作日内领取结果通知书。
27.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7.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7.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8.1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8.1.1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中标人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28.1.2 提交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28.1.3 履约保证金在法定的服务质量保证期期满前应完全有效。
28.1.4 如果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28.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 27 条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取消该中标决定,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同时将结果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将中标结果授予下一个中标人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28.3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方式、时间和条件
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且结算后,由中标单位提交退还履约保证金或保函的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按采购人支付审批程序执行;退还保函,由双方签字,确认保函原件退回后,由
采购人将保函原件退还中标单位。
28.4 履约保证金或保函不予退还的情形
28.4.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及缴纳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后,未按投标文件配备相应人员和设备,致使采购项目严重滞后或项目质量发生重大偏差,采购人书面通知督促后,仍不整改,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清退该中标人,中标人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或保函不予退还,项目执行期间发生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28.4.2 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擅自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或保函不予退还,造成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或保函额度的,中标人还应对超出部分予以赔偿。
29.1 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有关规定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用。此项费用不单独开列而应计入投标价。
29.2 中标通知书发出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付中标服务费。
29.3 中标服务费将以支票(北京地区)或电汇等方式收取。中标人如未按 29.1 和 29.2条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9.4 招标文件明确规定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30.1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0.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投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2.2 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3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2.4 投标人进行质疑时,应当书面提交质疑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及电子版一份(word版)。
32.5 质疑函应当采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2.5.1 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2.5.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2.5.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2.5.4 事实依据;
32.5.5 必要的法律依据;
32.5.6 提出质疑的日期。
32.6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32.7 质疑投标人进行虚假、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向财政主管部门进行汇报。
32.8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北京天极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xxxxxxxxxx 0 xx 0 xx 0 x 000 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邮 箱:xxxx00@000.xxx 联 系 人:xxx、候月鹏、安冬、方立新
第四章 采购需求
x项目为北京版权资源信息中心和北京版权云计算服务平台运维提供渗透测试、安全加固、网站安全预警、安全巡检、应急响应和等保测评等服务。
2021 年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编制 2021 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和市委宣传部 财务处预算工作布置会压缩项目预算的相关要求,将“北京版权资源信息中心运维项目”、 “北京版权云计算服务平台运维项目”、“北京版权资源信息中心安全运维项目”,这 三个项目合并为“北京版权资源信息中心和北京版权云计算服务平台运维项目”。
总体原则:(1)将三个运维项目合并为一个运维项目。通过合并相关性较强的业务,保留两个平台的重点核心功能,砍掉一般功能,有效节约资金。集中现有软硬件,保证两个平台的主要功能。(2)保留两个平台核心数据的存储,其他信息存储交给合作方。 (3)核销原有部分超期服役超负荷运行设备,清退固定资产,减少机房带宽租赁成本和运营费用。
因此,自 2021 年起,此三项目合并为《北京版权资源信息中心和北京版权云计算服务平台运维》,统一进行运维工作。
根据北京市版权局工作部署,北京版权资源信息中心和北京版权云计算服务平台 2022~2023 年度运维项目包括“版权业务运维、平台技术维护、网络安全维护、项目设备托管”四大项工作内容。
在保证常规业务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平台对北京市版权局 2022-2023 年度国家区 块链可信数字版权生态创新应用试点工作重点示范项目的数字版权确权、作品电子存证、版权证书存证等业务的保障和支撑作用。
1.1.1 版权资源聚集
(1)工作内容
聚集每年行业内新增的版权资源和版权信息,发展并协助北京地区的著作权人进行版权登记。承担版权登记业务作品、登记材料初审和提交工作。
1) 版权资源信息聚集:新增 900 万条/年
2) 作品著作权登记:90 万件/年 (2)人员需求
1) 版权客户经理:2 人/年
2) 版权内容审核:4 人/年
1.1.2 版权数据采集服务
(1)工作内容
对主要的网站进行版权数据采集,这是版权大数据的基础数据。
1) 采集网站数量:1000+/年
2) 采集网页数量:7000 万+/年 (2)人员需求
数据采集工程师:2 人/年
1.1.3 作品电子存证
(1)工作内容
1) 为北京市版权保护中心、权利人、使用者提供基于区块链的作品文件、权属证明材料电子存证服务
2) 作品电子存证数量:90 万件
3) 材料电子存证数量:90 万套 (2)人员需求
数据存储工程师:2 人/年
1.1.4 证书电子存证
(1)工作内容
1) 为北京市版权保护中心提供基于版权链的数字版权证书、电子版权证书电子存证和证书发放服务
2) 数字版权证书存证数量:90 万张
3) 电子版权证书存证数量:90 万张 (2)人员需求
数据存储工程师:1 人/年
1.1.5 版权资源信息发布
(1)工作内容
在北京版权资源信息中心网站上发布新闻资讯、公示公告、版权作品展示等信息。编辑发布:100 条信息/每个工作日(含新闻资讯、版权展示)
(2)人员需求
网站编辑:1 人/年
1.1.6 作品版本管理
(1)工作内容
1)为权利人提供作品转码服务
2)为版权大数据提供视频关键帧提取等转码服务
3)图片转码 500 万张+/年
4)音频转码 10 万个+/年
5)视频转码 10 万个+/年 (2)人员需求
数据转码专员:1 人/年
1.1.7 版权认证查证
(1)工作内容
1) 为权利人、版权行政部门提供作品版权认证、查证服务
2) 版权认证数量:13 万件/年
3) 版权查证数量:业务实际发生 (2)人员需求
版权确权专员:1 名
1.1.8 版权招领认领
(1)工作内容
1) 为权利人、版权行政部门提供作品版权招领、认领服务
2) 版权招领数量:30 万件/年(发布认领数量)
3) 版权认领数量:业务实际发生 (2)人员需求
版权确权专员:1 名
1.2.1 版权业务应用系统续保
(1)工作内容
对 12 套版权业务应用软件系统进行常规续保。发现软件 BUG 之后,即时记录并修复。设计、制作网站需要的网页。
1)版权业务应用系软件统软件续保
◆ 作品录入系统
◆ 版权合同备案系统
◆ 版权声明系统
◆ 版权展示系统
◆ 版权数据采集系统
◆ 版权电子存证系统
◆ 版权资源发布系统
◆ 作品版本管理系统
◆ 版权认证查证系统
◆ 版权招领认领系统 2)网站 UI
◆ 门户网站页面设计:120 个/年
◆ 门户网站页面制作:120 个/年 (2)人员需求
1)软件工程师:3 人/年
2)前端工程师:1 人/年
1.2.2 数据系统巡检 (1)工作内容
对数据同步、备份系统软件进行日常巡检。对 7 个版权数据库、7 个版权文件库日常备份情况进行巡检。对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网站日志进行常规分析。
1)数据同步、备份系统软件运维(2 台)
2)数据库日常数据备份 (7 个数据库,两个项目数据库系统合并)
3)作品文件日常备份 (7 个文件库,两个项目数据库系统合并)
4)日志分析服务续保 (操作系统日志、数据库系统日志、网站日志) (2)人员需求
1)数据库工程师:1 人/年
2)数据分析员:1 人/年
1.2.3 硬件设备与软件系统巡检
(1)工作内容
对下列硬件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中间件系统进行日常巡检。发现硬件故障之后,进行记录、维修。如果短期不能修复,需提供备用设备。
1)应用服务器等设备续保和日常维护 (65 台)
2)数据库服务器等设备续保和日常维护(7 台)
3)存储设备巡检(3 台)
4)UPS 电源续保和日常维护 (1 台)
5)操作系统运维(72 套 )
6)数据库系统软件运维 (5 套)
7)中间件系统软件运维 (2 台)
8)网络交换机设备续保和日常维护
9)内外网防病毒软件续保和日常维护 (2)人员需求
1)硬件系统运维人员:1 人/年
2)软件系统运维人员:1 人/年
1.2.4 版权链节点巡检
(1)工作内容
对版权链节点的区块链系统、智能合约系统、数据上链系统、数据查验系统进行日常巡检。对定期升级版权链系统。若发现版权链系统故障之后,进行记录、维修。
1) 区块链系统日常维护 (6 台)
2) 智能合约系统日常维护(6 台)
3) 数据上链系统日常维护(6 台)
4) 数据查验系统日常维护 (16 台) (2)人员需求
软件系统运维人员:2 人/年
1.3.1 渗透测试服务
(1)工作内容
为北京版权资源信息中心平台和北京版权云计算服务平台网络系统和软件系统提供渗透测试服务。
(2)人员需求
网络安全测试人员:服务频率为一年 4 次,每季度一次。
1.3.2 安全巡检服务
(1)工作内容
为北京版权资源信息中心平台和北京版权云计算服务平台网络系统和软件系统提供案例巡检服务。
(2)人员需求
1)网络安全维护人员:服务频率为一年 12 次,每月一次。
1.3.3 安全加固服务 (1)工作内容
为北京版权资源信息中心平台和北京版权云计算服务平台网络系统和软件系统提供案例加固服务。
(2)人员需求
1)网络安全维护人员:服务频率为一年 4 次,每季度一次。
1.3.4 安全应急响应服务
(1)工作内容
为北京版权资源信息中心平台和北京版权云计算服务平台网络系统和软件系统提供安全应急响应服务。
(2)人员需求
1)网络安全维护人员:服务频率为一年,应急结束后出具应急响应报告。一年内若遇多次(大于 4 次)应急事件,应出具至少 4 次应急响应报告。
1.4.1 运营中心机房设备托管
提供北京版权资源信息中心平台和北京版权云计算服务平台运营中心所需的互联网线路、点对点维护专线、机柜,用于设备托管。对互联网线路、点对点维护专线、机柜进行日常巡检。
1)托管机柜数量:一组(标准 42U 机柜 6 个)
2)托管机柜配置:
✓ 托管机柜带宽:100M 互联网带宽一条
✓ 托管机柜线路:100M 点对点维护专线一条 3)运营中心巡检
1.4.2 运控中心机房设备托管
提供北京版权资源信息中心平台和北京版权云计算服务平台运控中心所需的互联网线路、机柜,用于设备托管。对互联网线路、机柜进行日常巡检。
1)托管机柜数量:一组(标准 42U 机柜 6 个)
2)托管机柜配置:100M 独享互联网线路一条
3)运控中心巡检四、项目周期
x项目起始时间:2022 年 7 月 1 日
本项目截止时间:2023 年 6 月 30 日五、项目实施和项目验收
1.1 项目实施
投标人需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2022 年 7 月 1 日起),按服务需求一览表标注的内容开始提供运维服务。
投标人需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约定,向采购人提供平台运维服务。
在合同有效期内,运维所需的工具以及安装材料均由投标人负责解决,费用均由投
标人承担。
项目发生迁移,由中标人负责技术迁移并承担迁移费用
投标人有义务坚持到下一个年度的中标人接管,按照实际发生额获得相应补偿
1.2 项目验收计划
采购人将按照四个阶段(每个季度一次)以工作报告形式对投标人的运维工作进行项目考核。
采购人需组织专家验收会进行项目终验。
1.3 项目阶段性目标
(1)平台技术维护
平台技术维护 | 第一阶段 起:2022.7.1止:2022.9.30 | 第二阶段 起:2022.10.1 止:2022.12.31 | 第三阶段 起:2023.1.1止:2023.3.31 | 第四阶段 起:2023.4.1止:2023.6.30 |
硬件设备与系统软件 巡检 | 100% | 100% | 100% | 100% |
设备非计划中断时间 | <1 小时 | <1 小时 | <1 小时 | <1 小时 |
版权数据库系统巡检 | 100% | 100% | 100% | 100% |
数据库非计划中断时间 | <1 小时 | <1 小时 | <1 小时 | <1 小时 |
版权业务系统软件续保 | 100% | 100% | 100% | 100% |
应用软件非计划中断时间 | <1 小时 | <1 小时 | <1 小时 | <1 小时 |
(2)版权业务运营
版权业务运营 | 第一阶段 起:2022.7.1止:2022.9.30 | 第二阶段 起:2022.10.1 止:2022.12.31 | 第三阶段 起:2023.1.1止:2023.3.31 | 第四阶段 起:2023.4.1止:2023.6.30 |
版权资源聚集 | 1975 x | 1975 x | 1975 x | 1975 万 |
作品著作权登记 | 22.5 万 | 22.5 万 | 22.5 万 | 22.5 万 |
版权数据采集网站 | 250 个 | 250 个 | 250 个 | 250 个 |
版权数据采集网页 | 1750 x | 1750 x | 1750 x | 1750 万 |
作品电子存证 | 22.5 万 | 22.5 万 | 22.5 万 | 22.5 万 |
证书电子存证 | 22.5 万 | 22.5 万 | 22.5 万 | 22.5 万 |
版权资源信息发布 | 0.66 万 | 0.66 万 | 0.66 万 | 0.66 万 |
作品版本管理 | 130 x | 130 x | 130 x | 130 万 |
版权认证查证 | 3.25 万 | 3.25 万 | 3.25 万 | 3.25 万 |
版权招领认领 | 7.5 万 | 7.5 万 | 7.5 万 | 7.5 x |
(3)项目设备托管运控中心
设备托管 | 第一阶段 起:2022.7.1止:2022.9.30 | 第二阶段 起:2022.10.1止:2022.12.31 | 第三阶段 起:2023.1.1止:2023.3.31 | 第四阶段 起:2023.4.1止:2023.6.30 |
托管机柜数量 | 6 个 标准 42U 机柜 | 6 个 标准 42U 机柜 | 6 个 标准 42U 机柜 | 6 个 标准 42U 机柜 |
机柜电力持续可用性 | 99.99% | 99.99% | 99.99% | 99.99% |
托管机柜线路配置 | 线路:一条 100M 独享互联网带宽 | 线路:一条 100M 独享互联网带宽 | 线路:一条 100M 独享互联网带宽 | 线路:一条 100M 独享互联网带宽 |
线路有效带宽 | 10MB/S | 10MB/S | 10MB/S | 10MB/S |
网络联通性达率 | 99.99% | 99.99% | 99.99% | 99.99% |
线路非计划中断时间 | <1 小时 | <1 小时 | <1 小时 | <1 小时 |
运控中心巡检完成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运营中心
设备托管 | 第一阶段起:2022.7.1 止:2022.9.30 | 第二阶段起:2022.10.1 止:2022.12.31 | 第三阶段起:2023.1.1 止:2023.3.31 | 第四阶段起:2023.4.1 止:2023.6.30 |
托管机柜数量 | 6 个 标准 42U 机柜 | 6 个 标准 42U 机柜 | 6 个 标准 42U 机柜 | 6 个 标准 42U 机柜 |
机柜电力持续可用性 | 99.99% | 99.99% | 99.99% | 99.99% |
托管机柜线路配置 (互联网带宽) | 一条 100M 独享 互联网带宽 | 一条 100M 独享 互联网带宽 | 一条 100M 独享 互联网带宽 | 一条 100M 独享互 联网带宽 |
线路有效带宽 | 10MB/S | 10MB/S | 10MB/S | 10MB/S |
网络联通性达率 | 99.99% | 99.99% | 99.99% | 99.99% |
线路非计划中断时间 | <1 小时 | <1 小时 | <1 小时 | <1 小时 |
托管机柜线路配置 (点对点维护专线) | 线路:一条 100M 独享带宽点对点维护专线 | 线路:一条 100M 独享带宽点对点维护专线 | 线路:一条 100M 独享带宽点对点维护专线 | 线路:一条 100M 独享带宽点对点维护专线 |
线路有效带宽 | 10MB/S | 10MB/S | 10MB/S | 10MB/S |
网络联通性达率 | 99.99% | 99.99% | 99.99% | 99.99% |
线路非计划中断时间 | <1 小时 | <1 小时 | <1 小时 | <1 小时 |
运控中心巡检 | 日常巡检 | 日常巡检 | 日常巡检 | 日常巡检 |
安全测试
安全测试 | 第一阶段起:2022.7.1 止:2022.9.30 | 第二阶段 起:2022.10.1 止:2022.12.31 | 第三阶段 起:2023.1.1 止:2023.3.31 | 第四阶段起:2023.4.1 止:2023.6.30 |
渗透测试 | 1 次 | 1 次 | 1 次 | 1 次 |
安全巡检 | 1 次 | 1 次 | 1 次 | 1 次 |
安全加固 | 1 次 | 1 次 | 1 次 | 1 次 |
网站安全预警 | 3 次 | 3 次 | 3 次 | 3 次 |
等级保护测评 | 无 | 无 | 无 | 1 次 |
验收材料
组织项目终验专家验收会与中标单位签订的本项目采购合同本项目运维工作人员签订的保密协议等保执行情况相关资料
数据共享执行情况相关资料(本项目数据不包含、不涉及分级保密要求)本项目运维工作年度总结报告
各阶段运维工作周报、月报平台技术维护周报、月报 版权业务运营周报、月报 设备托管服务周报、月报
安全报告
《渗透测试报告》
《安全巡检报告》
《安全加固报告》
《应急响应报告》(若存在应急事件)
《网站安全监测报告》
《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注:项目周报以电子版形式提供。项目月报须以纸质版提供(加盖公章)。项目文档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下列技术文档:平台技术维护方案
版权业务运营方案设备托管服务方案场地租赁服务方案项目应急预案
项目管理方案安全方案
附录:北京版权资源信息中心平台项目设备及系统清单 1:硬件系统
序号 | 类型 | 名称 | 型号 | 服役开始时间 | 数量 |
1 | 服务器 | 应用服务器 | DELL R720 | 2013.04 | 22 |
计算服务器 | DELL R720 | 2013.04 | 27 | ||
中间件服务器 | DELL R710 | 2010.04 | 5 | ||
Web 服务器 | DELL R710 | 2010.04 | 6 | ||
信息发布服务器 | DELL R710 | 2010.04 | 2 | ||
信息检索服务器 | DELL R710 | 2010.04 | 2 | ||
备份服务器 | DELL R710 | 2010.04 | 1 | ||
2 | 数据库 服务器 | 数据库服务器 | DELL R910 | 2013.04 | 4 |
数据库服务器 | DELL R910 | 2010.04 | 3 | ||
3 | 存储设备 | 数据库存储设备 | Dell MD3800F | 2013.04 | 2 |
文件存储设备 | DELL MD3800F | 2013.04 | 2 |
SAN 存储 | Macrostor 5000F | 2010.04 | 1 | ||
SAN 存储 | Macrostor 3000F | 2010.04 | 1 | ||
SAN 存储 | Macrostor 3000F | 2010.04 | 1 | ||
4 | 工作站 | 采集工作站 | DELL 780 | 2010.04 | 10 |
采集工作站 | DELL E5400 | 2010.04 | 2 | ||
5 | 外设 | 激光打印机 | 惠普 4014 | 2010.04 | 1 |
喷墨打印机 | 爱普生 7879C | 2010.04 | 1 | ||
复印机 | 佳能 2320 | 2010.04 | 2 | ||
合计 | 95 |
2:网络与安全系统
序号 | 类型 | 名称 | 配置 | 服役开始时间 | 数量 |
1 | 网络设备 | 光纤交换机 | Brocade 300 | 2013.04 | 4 |
Brocade 300 | 2010.04 | 1 | |||
核心交换机 | xx 6248 | 2013.04 | 1 | ||
汇聚交换机 | 华为 S5720 | 2013.04 | 5 | ||
接入交换机 | Cisco 3750G-24TS-S | 2010.04 | 2 | ||
接入交换机 | Cisco 3560G-24TS-S | 2010.04 | 2 | ||
2 | 安全设备 | 防火墙 | 山石网科防 SG 6000 | 2013.04 | 2 |
天融信 TG4324 | 2010.04 | 1 | |||
Cisco ASA5520 | 2010.04 | 1 | |||
网康 BJ-F420 | 2016.07 | 1 | |||
网康 BJ-F435 | 2016.07 | 1 | |||
入侵检测系统 | 天融信 TS-2204-IDS | 2010.04 | 2 | ||
启明星辰数据库审 计 | xx GE1000E | 2016.07 | 1 | ||
启明星辰堡垒机 | 天玥 | 2016.07 | 1 |
V6.0SM-3300-8JL | |||||
启明星辰日志审计 | 泰合信息安全运营中心系统 V3.0OTSOC-SA2800-B JI | 2016.07 | 1 | ||
合计 | 26 |
3:软件系统
序号 | 类型 | 名称 | 版本(功能)说明 | 服役开始时间 | 数量 |
1 | 操作系统 | RedHat | Linux RedHat5 服务器版 | 2013.04 | 53 |
Linux | RedHat 5 服务器版 | 2010.04 | 15 | ||
Windows | Windows2003 标准版 | 2010.04 | 4 | ||
2 | 数据库 软件 | Oracle | 10 用户版 | 2013.04 | 2 |
10 用户版 | 2010.04 | 3 | |||
3 | 图形处理 软件 | ADOBE | Dreamwaver CS5 中文 for windows | 2013.04 | 1 |
4 | 网页设计 软件 | ADOBE | Dreamwaver CS5 中文 | 2013.04 | 1 |
5 | 应用软件 | VOCY | VOCY 辅助创作系统 V1.0 | 2013.04 | 1 |
VOCY 版权资源分发系统V1.0 | 2013.04 | 1 | |||
VOCY 版权展示系统 V1.0 | 2013.04 | 1 | |||
VOCY 版权交易系统 V1.0 | 2013.04 | 1 | |||
VOCY 版权清算系统 V1.0 | 2013.04 | 1 | |||
VOCY 数字出版物产品发行系统 V1.0 | 2013.04 | 1 | |||
VOCY 版权保护系统 V1.6 | 2013.04 | 1 | |||
VOCY 版产业管理系统 V1.0 | 2013.04 | 1 | |||
VOCY 版权行政业务受理系统 V1.0 | 2013.04 | 1 | |||
VOCY 版权行业监管系统 V1.0 | 2013.04 | 1 | |||
VOCY 版权搜索引擎系统 V1.0 | 2013.04 | 1 | |||
VOCY 版权运控中心管理系统V 1.0 | 2013.04 | 1 | |||
6 | 单点登录 | 威视 | 单点登录系统 | 2010.04 | 1 |
系统 | |||||
7 | 数据同步 系统 | 威视 | 数据通信的完整与安全 | 2010.04 | 1 |
8 | 中间件 | 甲骨文 | 中间件应用服务系统 | 2010.04 | 3 |
9 | 数据库 | 甲骨文 | 数据库管理系统 | 2010.04 | 3 |
10 | 存储与 调度 | 威视 | 存储管理与资源智能调度系统 | 2010.04 | 1 |
11 | 防病毒 软件 | 瑞星 | 10 个服务器端+1 个系统中心+ 25 个客户端 | 2010.04 | 1 |
12 | 应用软件 | CCIBS | CCIBS 作品录入系统 V1.0 | 2010.04 | 1 |
CCIBS | CCIBS 著作权合同备案系统 V1.0 | 2010.04 | 1 | ||
CCIBS | CCIBS 用户管理系统 V1.0 | 2010.04 | 1 | ||
CCIBS | CCIBS 稿酬分发系统 V1.0 | 2010.04 | 1 | ||
CCIBS | CCIBS 版权声明系统 V1.0 | 2010.04 | 1 | ||
CCIBS | CCIBS 信息需求发布管理系统 V1.0 | 2010.04 | 1 | ||
CCIBS | CCIBS 作品展示平台系统 V1.0 | 2010.04 | 1 | ||
CCIBS | CCIBS 用户自服务系统 V1.0 | 2010.04 | 1 | ||
CCIBS | CCIBS 交易导航功能 V1.0 | 2010.04 | 1 | ||
CCIBS | CCIBS 信息搜索系统 V1.0 | 2010.04 | 1 | ||
CCIBS | CCIBS 法律服务平台系统 V1.0 | 2010.04 | 1 | ||
CCIBS | CCIBS 作品比对系统 V1.0 | 2010.04 | 1 | ||
13 | 门户网站 | 北京版权资源信息中心 网站 | xxxx://xxx.xxxxx.xx V1.0 | 2009.9 | 1 |
合计 | 107 |
4:托管机房与网络线路
序号 | 类型 | 名称/功能说明 | 数量 |
1 | 运营中心托管 设备 | 6 个标准 42U 机柜,一条 100M 互联网独享带宽 | 6 |
2 | 运控中心托管设备 | 6 个标准 42U 机柜。 一条 100M 互联网独享带宽。 一条 100M 点对点维护专线(连接运营中心和运控中心)。 | 6 |
5:数据系统
序号 | 类型 | 名称 | 功能说明 | 件数 |
1 | 作品数据库 | 文字作品版权基础信息数据库 | 存储文字作品版权信息 | 5000 万件 |
2 | 摄影作品版权基础信息数据库 | 存储摄影作品版权信息 | ||
3 | 美术作品版权基础信息数据库 | 存储美术作品版权信息 | ||
4 | 音乐作品版权基础信息数据库 | 存储音乐作品版权信息 | ||
5 | 影视作品版权基础信息数据库 | 存储影视作品版权信息 | ||
6 | 音像制品版权基础信息数据库 | 存储音像制品版权信息 | ||
7 | 软件作品版权基础信息数据库 | 存储软件作品版权信息 | ||
8 | 作品信息库 | 文字作品版权基础信息数据库 | 存储文字作品版权信息 | 5000 万件 |
9 | 摄影作品版权基础信息数据库 | 存储摄影作品版权信息 | ||
10 | 美术作品版权基础信息数据库 | 存储美术作品版权信息 | ||
11 | 音乐作品版权基础信息数据库 | 存储音乐作品版权信息 | ||
12 | 影视作品版权基础信息数据库 | 存储影视作品版权信息 | ||
13 | 音像制品版权基础信息数据库 | 存储音像制品版权信息 | ||
14 | 软件作品版权基础信息数据库 | 存储软件作品版权信息 | ||
15 | 权利人 信息库 | 机构权利人信息数据库 | 存储机构权利人信息 | 5000 万件 |
16 | 个人权利人信息数据库 | 存储个人权利人信息 | ||
17 | 版权关系信息库 | 文字作品版权关系信息数据库 | 存储文字作品版权关系信息 | 5000 万件 |
18 | 摄影作品版权基础信息数据库 | 存储摄影作品版权信息 | ||
19 | 美术作品版权基础信息数据库 | 存储美术作品版权信息 | ||
20 | 音乐作品版权基础信息数据库 | 存储音乐作品版权信息 | ||
21 | 影视作品版权基础信息数据库 | 存储影视作品版权信息 | ||
22 | 音像制品版权基础信息数据库 | 存储音像制品版权信息 | ||
23 | 软件作品关系信息数据库 | 存储软件作品版权信息 | ||
24 | 作品文件库 | 文字作品文件库 | 存储文字作品数据文件 | 5000 万件 |
25 | 摄影作品文件库 | 存储摄影作品数据文件 | ||
26 | 美术作品文件库 | 存储美术作品数据文件 | ||
27 | 音乐作品文件库 | 存储音乐作品数据文件 | ||
28 | 影视作品文件库 | 存储影视作品数据文件 | ||
29 | 音像制品文件库 | 存储音像制品数据文件 | ||
30 | 软件作品文件库 | 存储软件作品数据文件 |
一、投标文件资格册审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评标地点: 评标日期:
投标 | 投标 | 投标 | |||
评审内容 | 人名 | 人名 | 人名 | …… | |
称 | 称 | 称 | |||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
复印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 | |||||
的自然身份证明复印件 | |||||
注:①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
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 |||||
证书》复印件。 | |||||
②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 | |||||
资格性 | 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 | ||||
审查 | 单位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需 | ||||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授权代表 | |||||
的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格 | |||||
式见第七章) | |||||
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1 年 | |||||
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 | |||||
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复印件(须 | |||||
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 2021 | |||||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 | |||||
有效资信证明。 | |||||
说明:1、银行资信证明是指投标人参加本 | |||||
次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
明(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 2、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须加盖投标 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须提交原件; 3、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背面有声明的,须提供资信证明背面复印件; 4、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5、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 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 |||||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由银行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由银行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 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 |||||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由银行出具的缴纳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注:依法免税或零报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 应文件证明。 |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投标人须提供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 |||||
投标人须承诺不同投标人的法人、单位负责 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 |||||
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 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注: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后查询结果页 面打印并存档。 | |||||
结论 |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签字:
注:1、投标人资格审查均以投标人在资格册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证明材料,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审查内容具体要求及格式详见第七章附件。
二、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册审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评标地点: 评标日期:
符合性审查 | 评审内容 | 投标人名 称 | 投标人名 称 | 投标人名 称 | …… |
投标报价是否超预算 | |||||
文件签署、盖章 | |||||
文件完整性、有效性 | |||||
投标有效期 | |||||
投标保证金(如适用) | |||||
是否对招标文件进行了实质性响应 | |||||
其他商务条款 | |||||
结论 |
评标委员会签字:
三、评标办法
(一)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三)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2.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3.F1、F2……F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4.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5.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6.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四)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五)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一、价格部分(满分 10 分)
评分因素 | 满分 | 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 10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
二、商务部分(满分 16 分)
评分因素 | 满分 | 评分标准 |
企业资质 | 6 | 1.投标人具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2 分,否则得 0 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备 ISO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2分,否则得 0 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备xx技术企业证书得 2 分,否则得 0 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同类项目业绩 | 10 | 根据各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评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明材料(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 2 分,满 分为 10 分。 同类业绩指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信息系统等综合系统运行维护等。 |
三、技术服务部分(满分 74 分)
评分因素 | 满分 | 评分标准 |
项目需求分析 | 10 | 对本项目需求分析透彻、应答准确完整,满足采购人需求得 10 分;分析及应答满足采购人基本工作需求得 5 分;未提出相关 内容得 0 分。 |
对技术服务的响应程度 | 32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运维范围技术需求的响应程度评分,完全满足并提供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响应方案得满分(32 分),有一条不响应减掉相应分值,有一条响应但未贴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减 2 分,最低 0 分。分值如下: 1、版权业务运维服务(8 分) 2、平台技术维护服务(8 分) 3、网络安全维护服务(8 分) 4、项目设备托管服务(8 分) |
现状分析及需求理解 | 8 | 考察投标人对项目现状和需求分析情况:充分理解采购人需求,符合采购人业务特点,能够结合采购人业务和系统需求的整体性进行理解和分析。 理解程度高,分析深入透彻得 8 分,理解程度合理,分析较为 深入透彻得 5 分,理解程度一般、具有一定的分析阐述,得 2 分,理解程度浅显,分析内容不恰当,或者无相关内容,得 0分。 |
项目实施要求 | 10 | 提供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障方案、实施进度计划、项目组织管理等内容,根据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价。 实施方案、质量保障方案、实施进度计划、项目组织管理安排合理,贴合业务实际,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高得 10 分;实施方案、质量保障方案、实施进度计划、项目组织管理安排基本合理,基本能够贴合业务实际,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不够完善得 7 分;实施方案、质量保障方案、实施进度计划、项目组织管理安排不合理,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 较差得 3 分。无方案得 0 分。 |
项目人员团队 | 3 | 项目经理具备 10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系统开发 项目及运维项目经验得 3 分,没有不得分。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
3 | 项目经理或技术经理具有 1-3 年以上版权信息系统和同类项目 经验得得 3 分,没有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 |
项目应急方案 | 8 | 针对本项目应急预案安排合理、可行性强得 8 分;针对本项目 应急预案进度安排能满足采购人基本工作需求得 5 分;提出的 项目应急方案未贴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得 2 分;未提出相关内容 得 0 分。 |
注:以上评分内容不重复计分。
注:(1)a.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对提供服务的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人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b.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明示具体哪项产品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列明单价及小型和微型产品总价,并如实按照附件格式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c.对未在分项报价表中列明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分项报价表与“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一致的,在价格评审时不予考虑。
(2)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北京市监狱企业应当提供市监狱管理局、市教育矫治局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后附),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4)依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在评审时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如采购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的,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产品出具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如采购的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投标人可以为投标产品出具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在评审时作加分因素。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人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栏目中查询。
(以实际签订为准)
拟签订的合同模板
甲方:北京市版权保护中心法定代表人:
地址:乙方:
法定代表人:地址:
鉴于:
甲方是《 》的招标单位,乙方是该项目的中标人,甲乙双方按照该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服务内容
1.1. 本合同范围内,甲方向乙方购买的服务内容如下:
序号 | 工作类别 | 工作内容 |
二、合同服务期限
2.1. 合同期限
x合同项下的服务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 合同转让
除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之外,在本合同服务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自己应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转给第三方。
三、合同价格与付款条件
3.1. 合同金额
x合同依据本项目招标结果签订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此费用为本协议项下乙方完成全部承办委托事项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全部费用,除此费用以外,甲方无需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3.2. 付款条件
◆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款的 70%,即人民币:大写:
小写:
◆ 乙方在甲方支付本合同尾款之前一个月内,向甲方出具合同金额 10%的银行保函,如乙方不能按约定提供保函,甲方有权拒绝解除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费用,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担保金额人民币:
大写:小写:
◆ 甲方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的 30%,即人民币:
大写:小写:
◆ 甲方在项目终验合格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函》单据原件退还给乙方。
◆ 乙方在甲方支付合同款项前【】个工作日,应向甲方开具正规、合法、等额的发票。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未按时获得符合要求的发票,甲方有权延期付款并不承担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
◆ 费用的支付需以相应财政资金实际拨付至甲方账户为前提,若因相应财政资金未能及时到账而导致的延期支付,不属于违约行为,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 税费约定
(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甲方负担。
(2) 中国政府根据中国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
四、服务标准与服务质量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服务应符合国内有关机构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技术标准或相关文件规定。
4.2. 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3. 乙方应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且不能低于合同规定的范围和种类。
4.4.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审核,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实行动态跟踪、检查。如在监督或审核的过程中发现乙方工作有不当之处,甲方有权提出建议,乙方应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并对工作进行整改和完善,直至达到甲方认可。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成果进行抽样检查,以检验其工作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4.5. 乙方在收到甲方或使用单位关于服务质量问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响应时间迅速查处并答复。
4.6.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三天后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或使用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4.7. 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出具服务人员配合甲方完成因人员调整导致对上述系统的使用提供电话或面授指导。
4.8. 乙方应当在所承办的系列活动中履行相应的安全责任及义务,并对活动的安全承担最终责任。
五、乙方履约延误
5.1. 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服务。
5.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
5.3. 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推迟提供服务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5.4. 除了合同条款第七条的情况外,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条款第 7.2 条的规定取得书面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准时提供服务,将按合同条款第 6 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六、违约责任
6.1. 除了本合同第八条所规定的不可抗力事故外,如果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准时提供服务,甲方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措施的情况下, 可从合同价款中扣除
误期赔偿费。
6.2. 每延误一天的赔偿费按迟交服务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 0.5%计收。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无需乙方同意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退还已支付的未提交或迟交服务部分的费用。
6.3.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出现未按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时间、地点、质量、数量、内容、形式等各项项目具体要求)承办委托项目的违约情形,该违约情形每出现一次,应当向甲方支付项目费用【】%的违约金。如乙方出现违约情形达到三次(包括三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项目费用【】 %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七、不可抗力
7.1. 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可予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主管部门对项目的政策或技术要求发生变化,或发生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7.2. 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个小时/工作日内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天(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7.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7.4. 如无法达成继续履行合同的协议,就不可抗力所造成影响程度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者终止本合同。如果甲方决定终止合同,如甲方已经付款,乙方应在扣除实际发生的有确切合法有效单据证明的费用后在 3 日内向甲方返还余款。如甲方未付款,甲方应在乙方开具正规发票后 60 日内向乙方支付不可抗力发生前产生的实际费用。
八、争议的解决
8.1.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2. 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九、合同异常终止
9.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2)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9.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 9.1 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服务类似的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9.3.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十、合同生效及其它
10.1.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10.2. 本合同应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
10.3. 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
10.4.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传真/电报的方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10.5.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服务范围及分项价格表;
(2) 服务要求及其他要求;
(3)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10.6 本协议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招标代理公司一份。
甲方:北京市版权保护中心 | 乙方 : | |
(xx) | (盖章) | |
签约人: | 签约人: |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
地址: | 地址: | |
时间: 年 月 | 日 | 时间: 年 月 日 |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身份证明复印件。
注:①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②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格式见第七章)
3.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说明:1、银行资信证明是指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
2、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须提交原件;
3、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背面有声明的,须提供资信证明背面复印
件;
4、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5、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由银行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由银行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由银行出具的缴纳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注:依法免税或零报税的投标人,
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投标人须提供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7.投标人须承诺不同投标人的法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 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背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 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授权代表姓名、 职务)为本公司的授权代表,就(项目名称)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 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
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致:(采购人)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二、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册
致:(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 招标采购服务(项目代理编号)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 (姓名、 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及副本份及电子文档 套:
1.投 标 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分项报价表
4.技术规格偏离表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业绩案例一览表
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8.与投标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
9.服务方案
10.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11.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12.中小企业声明函
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14.监狱、戒毒企业(如适用)
15.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在此,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6)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投标报价为人民币(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报价)。
7)以(支票/电汇/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形式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金额数)。
3)我公司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
解的权利。
5)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6)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7)我公司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公司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8)我公司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箱: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xx): 日 期:
项目名称: 项目代理编号: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 (大写/小写,单位:元) | 投标保证金 (有/无) | 服务期限 | 备注 | |
人民币小写: | |||||
人民币大写: |
投标人(xx): 授权代表(签字):
注:1、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递交。
2、此表中,投标报价应和“3 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
项目名称: 项目代理编号:
序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
总计 |
投标人(xx): 授权代表(签字):
注:1.如果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应另页描述。
项目名称: 项目代理编号:
序号 | 服务名称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响应/偏离 情况 | 说明 |
注:投标人的技术偏差必须如实填写,并应对“响应/偏离情况”做出必要说明。投标人应对故意隐瞒技术偏差的行为承担责任。对招标文件有任何偏离应列明“正偏离”或“负偏离”,如对招标文件无偏离应标明“无偏离”。
投标人(xx): 授权代表(签字):
项目名称: 项目代理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商务条款 | 响应/偏离 情况 | 说明 |
注:投标人如果对包括服务期、付款方式/条件及合同条款在内的商务条款的响应有任何偏离,请在本表中详细填写;如对商务条款没有偏离,请注明“无偏离”。
投标人(xx): 授权代表(签字):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用户名称 | 合同金额 | 用户联系人 | 用户联系电话 | 备注 |
注:(所提供合同必须包括合同首页、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评委保留对上述资料原件审核的权力)。
单位名称 | 统一信用代码 | ||
注册地址 | |||
经营地址 | |||
企业性质 依据(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文件 | 型 (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 注册资本 | |
经营范围 | 营业期限 | ||
员工数量 | 共 人,其中,高级职称 人,中级职称 人 |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固定资产 | 自有资金 | ||
流动资金 | 资产总额 | ||
法定代表人 姓名 |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 ||
企业组织 机构 | 可附图 | ||
备注 | (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xx): 授权代表(签字):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在此声明:
1、我单位不属于“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2、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信息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 注册 资金 | 股东情况 | 备注 | ||
股东构成 | 资金认缴数额 | 资金认缴比例 | ||||||
1 | ||||||||
2 | ||||||||
…… |
说明:如果投标单位不存在上述情形,在表格“单位名称”栏填写“无”。
3、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编制本投标文件时,承诺本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全部属实,所投产品符合国家有关产品生产、销售的各项强制性标准、规定。如有虚假,一经发现,我方无条件接受投标无效的处理结果,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法律责任。
投标人(xx): 授权代表(签字):
65 / 7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详细叙述针对本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及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 详细的方案说明(格式自定)
2 服务的内容(格式自定)
3 服务承诺及后续服务保证措施(根据项目特征自拟)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拟派职务 | 职称 | 从业年限 | 备注 |
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1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北京天极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中若获中标(项目代理编号: ),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电汇或现金,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中标服务费用。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方盖章)承诺日期:
12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如适用)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_(单位名称)的_(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_(标的名称)_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_(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_(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_(标的名称)_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_(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_(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1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适用)
本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xx): 日期:
14 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如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