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ZX-20211020/2
南京体育学院
运动员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标段二:肉类
招 标 文 件
SNZX-20211020/2
采购人:南京体育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二年一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运动员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中山路 99 号 12 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 0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NZX-20211020/1/2/3/4/5/6/7
项目名称:运动员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序号 | 标段编号 | 采购食材类别 | 项目预算 |
1 | SNZX-20211020/1 | 主食类 | 7.5 万元/月 |
2 | SNZX-20211020/2 | 肉类 | 32 万元/月 |
3 | SNZX-20211020/3 | 禽蛋类 | 17 万元/月 |
4 | SNZX-20211020/4 | 水产类 | 32.5 万元/月 |
5 | SNZX-20211020/5 | 果蔬类 | 23 万元/月 |
6 | SNZX-20211020/6 | 干货调味品类 | 10 万元/月 |
7 | SNZX-20211020/7 | 牛奶及饮品 | 8 万元/月 |
备注: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但投标人应分别制作、封装及投递投标文件。按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七顺序开评标。本项目不可兼中。
采购需求:南京体育学院运动员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包括主食类、肉类、禽蛋类、水产类、果蔬类、干货调味品类、牛奶及饮品,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2 年 2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共计 35 个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 购活动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征信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近三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需具有自有或租赁进行食品配送服务的运输车辆,自有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租赁车辆需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和租赁协议。(提供购买凭证或租赁协议及车辆行驶证)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xxx.xxxx.xxx.xx)、“诚信江苏”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时间:2022 年 1 月 4 日至 2022 年 1 月 10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中山路 99 号 12 楼
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报名。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采购文件。
(1)投标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注:每标段请单独准备一份材料,并备注好标段编号及标段名称。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 年 1 月 27 日 09 点 30 分(xxxx)xx:xxxxxx 00 x 00 x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
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2.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 格式、U 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公告媒体
(1)本公告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体育学院
地址:南京市灵谷寺路 8 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84755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 00 x 00 x
联系方式:xx 025-84207240-6003、025-836162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请贵单位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 投标。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1 “供应商”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 “产品”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2.3 “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 号)。
3.2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4〕68 号。
3.3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7〕141 号。
3.4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3.5 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3.6 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7 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组成
4.1 招标文件组成:投标邀请、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付款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和废标条款、附件等。
4.2 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投标。
4.3 招标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
5.1 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5.3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三、投标
6、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
6.4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6.5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 A4 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6.6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7、联合投标
x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8、投标费用
8.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8.2 本次招标,中标人根据项目预算*服务期,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代理服务招标收费标准 50%计算,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该项费用请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后期采购人不单独列支,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
9、投标文件组成
9.1 供应商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条款偏离表》、《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对带星号(“★”)的技术条款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评审时不予认可。
9.2 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9.3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10、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10.1 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第一章投标邀请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4)★第一章投标邀请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
(6)《商务条款偏离表》;
(7)合同条款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等。 11、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
11.1 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投标报价表中的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11.2 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11.3 提供的服务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并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逐条予以说明。
11.4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文件和有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投标项目主要产品一览表》;
(2)企业概况(包括物流、仓储条件,其它特色服务);
(3)项目实施方案;
(4)服务承诺(包含增值服务内容);
(5)《技术条款偏离表》;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12、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
12.1 价格部分是对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招标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12.2 报价应包含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12.3 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
理由。
12.4 供应商应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等标明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供应商系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须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中注明。
12.5 《开标一览表》一份,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如未单独封装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
13、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
13.1 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14、投标有效期
14.1 自开标之日起 60 天内投标有效。
14.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这种要求。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
15、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
15.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 “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5.2 投标文件正本中,除招标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投标人公章。本招标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
15.3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6.1 供应商应当将投标文件密封;
16.2 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17.1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8.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不得撤回;四、开标、评标与确定中标供应商
19、开标
19.1 招标代理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9.2 开标时,招标代理将邀请供应商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主要内容。
19.3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9.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为准。
19.5 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9.6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9.7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19.8 同时出现 19.4-19.7 中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 19.4-19.7 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投标无效。
19.9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9.10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代理报经监管部门批准后,可变更为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招标代理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只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或竞争性磋商。
20、评标
20.1 评标组织
20.1.1 评标工作由招标代理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3)根据采购人委托协议直接确定中标人;
(4)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0.1.2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20.2 评标程序
20.2.1 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
20.2.1.2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0.2.1.3 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20.2.1.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 2 ) 供 应 商 被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xxx.xxxxxxxxxxx.xxx.xx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20.2.2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0.2.2.1 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0.2.2.2 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的商务和技术要求。
20.2.2.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0.2.2.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以及没有《开标一览表》或《开标一览表》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单独封装、盖章的;
(2)投标总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9)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10)没有逐一说明投标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技术参数和服务响应,而是直接拷贝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
(12)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13)服务承诺和付款条件未响应招标要求的;
(1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
(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0.2.2.4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 19.10 款执行。
20.2.2.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20.2.3 投标文件的进一步评审。
20.2.3.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进一步评审,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
(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评委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0.2.3.2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0.2.3.3 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0.2.3.4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3.5 比较与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0.3 评标方法和标准
20.3.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20.3.2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投标报价、投标产品对招标文件技术指标的响应情况、对投标产品的评价、售后服务方案。
20.3.3 评分标准详见文件第三章。 21、确定中标供应商
21.1 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将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先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21.2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中标供应商及时到招标代理领取《中标通知书》。
21.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4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南京体育学院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21.5 招标代理和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1.6 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代理均不退回。 22、编写评标报告
22.1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2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3.1 招标代理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3.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23.3 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
露。
24.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
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4.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4.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中的得分高低顺序,确定下一顺序投标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4.4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5.1 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或采购人提出询问,招标代理或采购人将在
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6、质疑
26.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代理。
26.2 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6.3 质疑必须以参加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否则,招标代理有权不予受理。
26.4 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6.5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代理或采购人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
(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相关证明材料中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招标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
(5)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6.6 招标代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招标代理遵循 “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27、投诉
27.1 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代理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代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8、诚实信用
28.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8.2 供应商不得以向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28.3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一经查实,招标代理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如果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招标代理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8.4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28.5 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第三章 评标标准
x项目采用综合打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按下列评分具体办法和标准进行打分,总分值为 100 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 |
1 | 价格 (30 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管理费率最低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小数点保留一位):投标报价得分=【(1+基准价)/(1+投标价)】*30注:服务费率不得高于市场询价 | 30 |
2.1 | 技术 (37 分) | 服务方案: 1、供应商须有能力提供长期的本地化服务,有必要的运输工具,有一定的食材批量采购及配送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车辆配置、人员安排、服务流程等:方案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 5 分;方案基本全面、较科 学合理、针对性较强得 3 分;方案描述较少、科学合理性一般、针对性 一般得 1 分;无具体内容不得分。 2、供应商须有一系列保证食品安全的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应急处置、特色服务、安全保障、质量保障等:方案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 5 分;方案基本全面、较科学合理、针对性较强得 3 分;方案描述较少、 科学合理性一般、针对性一般得 1 分;无具体内容不得分。 3、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方案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 5 分;方 案基本全面、较科学合理、针对性较强得 3 分;方案描述较少、科学合 理性一般、针对性一般得 1 分;无具体内容不得分。 4、供应商提供的考核办法:方案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 5 分;方 案基本全面、较科学合理、针对性较强得 3 分;方案描述较少、科学合 理性一般、针对性一般得 1 分;无具体内容不得分。 | 20 |
2.2 | 采购渠道:投标人应详细说明食材采购渠道为正规途径采购,并提供有效合同,同时提供原材料可追溯二维码,提供一份得 2 分,不同时提供 不得分,最多 6 分。 | 6 | |
2.3 | 疫情防控:1.提供疫情防控承诺书;2.有完整疫情防控安全管理制度; 3.有日常体温监测及日常消毒记录;4.有防疫物资使用台账;5.有人员核酸检测及疫苗接种等。(每提供一项证明材料得 1 分,满分 5 分。) | 5 | |
2.4 | 服务承诺:承诺按照《大型赛事食源性兴奋剂防控工作指南》要求做好兴奋剂防控工作,如果发生运动员兴奋剂阳性事件,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书原件) | 6 | |
3 | 业绩 (15 分) | 投标供应商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为大专院校或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食 堂签订的长期(一年及以上)肉类食材供货合同,有一份合同得 1 分, 最多得 5 分,若服务单位为省级体育运动训练基地食堂的,每个合同加 2 分,最多加 10 分;或者疫情防控期间为社会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区县人 民政府或省市政府职能部门表彰者得 10 分。 要求:以合同或订单(如提供订单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或相关表彰证书复印件为准。需提供合同原件核查及相应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查,合同(订单)与发票应一一对应,无合同原件或无表彰证书原件不得分,满分 15 分。 | 15 |
4.1 | 信誉 (18 分) | 2018 年以来根据供应商获得使用单位出具的用户评价报告(质量评价须 为良好及以上)证明材料,每能提供一份得 1 分,最多得 3 分。(提供质量评价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无原件不得分。) | 3 |
4.3 | 提供猪、牛、羊 2021 年内(连续 5 个月)兴奋剂检测报告(含有盐酸xx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指标合格),每月每品种不得少于三批次,每月每品种三个批次齐全的得 3 分,每月三个批次不齐全,不得 分,最多 15 分。(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 15 |
说明:
1.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投标价的 5%、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准)。
2.对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投标价的 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4.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必须真实有效,招标方有权对提供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
第四章 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等
一、项目简介:
南京体育学院为规范运动员食堂食材采购,介于运动员特殊群体,对原材料的要求较高,为确保食品原材料采购公平、公正、公开及采购价格合理,质量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及反 兴奋剂检测要求,所以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现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一家供应 及配送下列食材的供应商。供应期限为 2022 年 2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共计 35 个
月。
二、食材需求清单及质量标准:
★肉类产品,每批次必须提供满足反兴奋剂检测标准的检测报告及第三方送检报告,必须是分割好,有独立包装及规格的保鲜产品。(此项为投标必要条件,不满足则不得参加报价评分。)
1、猪肉类推荐品牌:苏食、中润、申优
2、牛肉类推荐品牌:恒都、皓月、xxx
3、羊肉类推荐品牌:芝羊、阿牧特、叶xx
标的所有品种均要求拥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产品可追溯养殖源头。
若投标人欲在招标人推荐品牌之外选择其它品牌的,则该品牌的质量与招标人推荐的同档次或高于招标人推荐的档次。
三、食材质量要求:
(一)为保证运动员用餐食品安全,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应为同类产品中的综合质量优良产品,同等条件下,通过认证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优先。
(二)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大型赛事食源性兴奋 剂防控工作指南》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 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在食材供应期间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的事故发生,中标供应商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食品在保质期内经正确和合理食用,不会出现因预包装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和功效成分原料的添加、生产加工工艺、包装物、运输方式等的缺陷而产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并对因上述缺陷而产生的任何食品安全事故负责。
(四)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中标供应商除全部退货外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
量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四、食材配送及交货要求:
(一)送货时间及地点方面的要求:
一般为每天 7:00 前将货物送至南京体育学院运动员食堂。供应商如送货迟到超过 30 分钟,可扣罚当天总菜款的 10%。若超过时间 60 分钟,可扣罚当天总菜款的 20%。三次以上,终止合同。
(二)货品价格、数量及验货方面的要求: 1、价格表每月确认一次。
2、如遇突发情况,不可遇见的因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做调整的,供应商应事先书面通知采购单位,在采购单位确认后方可调整。
3、供应商保证配送品种数量的准确性(斤两计),并以采购方的验货数量为准(供应商配送数量不得超过采购方计划数量的 5%)。
4、供应商每次随供货送上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三)中标供应商应能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补货。
(四)规格包装的产品交付时,必须原包装完好无损,否则使用单位有权拒收。
(五)中标供应商的运输工具进入采购人单位后,必须接受采购人统一管理,发生任何人员与设施损伤,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责任。
(六)中标供应商需免费指导各使用单位正确使用其产品,使用单位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供货前对其提供的食材进行前期处理,如大宗肉禽类前期切割分装、米面类按指定规格包装等。
五、付款方式方面的要求:
送货款项每月结算一次,按采购方财务要求每月转账结清。需提供全部结算清单与供货发票,不得延误,应延误导致的结算延期后果自负。
六、安全责任方面的要求:
(一)、如因供应商所送货物造成食物中毒等事故,立即终止合同,供应商应承担全部
责任,同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二)、供货车(人员)在校门口附近及校内有安全事故的,将根据情况通过扣罚货款或司法程序进行处理。
七、履约及违约:
(一)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交纳项目预算(按 12 个月计算)5%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合同生效的前提。
(二)因供应商配送不及时导致供应延误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三)若因供应商配送不及时导致供应延误,即使通过补救措施未造成采购人不良影响的,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10%,扣除后须补足履约保证金;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30%,扣除后须补足履约保证金;第三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60%并解除合同。
(四)采购人如临时增加用餐人员,需临时补充原料的,供应商应在约定时间内无条件把指定的原料送至指定的地点,否则,按第(三)条处理。
(五)凡经相关部门认定,如因供应商所提供的原料原因造成采购人食堂岀现食物中毒等安全卫生事故的,供应商除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外,还要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事件造成后果的一切费用,并立即停止供应商供货,并暂扣当月所有供应原料的货款作为供应商的赔偿预付款。
(六)凡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影响食用,经三方确认,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10%,扣除后须补足履约保证金;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30%,扣除后须补足履约保证金;第三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60% 并解除合同。
(七)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专人对供应商所供货物的质量报送质检部门抽检,若发现货物质量检测结果与招标文件或投标响应文件质量标准不符,采购人有权酌情予以罚款、没收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等。
(八)凡供应货物故意串规、定量包装批量误差超过相关规定,一经查实,均须按当月总釆购量的 3 倍误差值作为支付的违约金。
八、报价方式:
(一)投标报价应包括供应商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成本、利润、税金、运输费、保险费等及相关服务费用。投标报价要求明折明扣,即各项优惠均应在报价中体现,不接受实物或非实物性的反馈折让。
(二)因食品原材料类商品价格变化,且品类繁多。冷鲜、冷冻、蔬菜和水产品等生鲜类食品以南京市发改委官网(xxxx://xxx.xxxxxxx.xxx.xx/)价格信息栏发布的最新全市农贸市场主副食品统计表中的均价为基准价;南京市发改委未公布的食材价格,以京东网上自
营商品价格为基准。京东网上自营商品未公布的食材价格,以大型仓储超市商品价格为基准。如上述商品价格都没有,可以参照天猫、每日优鲜等网站商品价格。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本次招标的中标单位与南京体育学院签订框架协议,实际供货以采购与订货单为准)
经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同意就项目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定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合同有效期为中标后两年内 ,合同期内每年组织一次考评,如试用期不合格或年度考评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框架合同金额执行完毕、合同期到期,合同即终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原有合同基础上,需与采购人签订具体合同补充协议与廉政协议。 1 定义
x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方(采购人)、与卖方(供应商)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采购人与供应商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食堂食材原辅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和其他类似的卖方应承担的义务。
(5)“买方”(采购人)系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南京体育学院。 (6)“卖方”(供应商)系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
2 技术规格
卖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相一致。 3 合同要求
卖方中标后,买方(采购人)每日(周一至周五)开具所需原材料的数量、规格型号及质量要求,以书面方式(含电子邮件、微信、短信)通知卖方送货;卖方按约定时间段送至买方指定地点;买方负责收货、验货,生成供货清单。每月卖方汇总当月供货清单,经买方复核无误向买方申请结算,结算时卖方必须提供符合买方要求的合法发票。
4 供货要求
4.1 供货时间:卖方根据买方计划单的送货时间,按质量、规格、数量要求准时送达。
(1)所有食材根据买方前一天晚 17:00 之前出具的菜单或货品清单,卖方每天清晨 7: 00 前送达。原则上,每日买方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收货、验收一次(卖方需将买方当日需要的所有食材、商品一次性打包送达,不允许分包给多家供应商及多次送货,否则视为卖方违约)。如三次及三次以上不能响应买方要求,则视为卖方达不到供货响应能力,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买方如临时增加用餐人员,需临时补充原料的,卖方应在约定时间内无条件把指定的原料送至指定的地点。
4.2 收货地点:南京体育学院运动员食堂
4.3 包装要求: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运输、防变质、防腐、防交叉污染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每件包装箱应附质量合格标识。
4.4 供货金额:卖方对于买方每日所购食材不得设立送货最低金额或数量。日常供货根据每日清单于凌晨 7:00 送达(前一天晚上 17:00 前买方出具第二天需要的货品名称、规格、数量统计清单);特殊供货随时通知;如不能响应以上要求,则视为卖方达不到供货响应能力,买方有权不签订合同或直接解除供货合同。
5 装运条件
5.1 根据买方指定地点,卖方负责安排运输送货,运输费卸载费均由卖方承担。
5.2 货物和服务交付买方验收合格,并提供所需单据的日期视为交货日期。
5.3 供货时,卖方按照买方要求提供所送商品的各项检测报告并加盖公章。 6 货款
6.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6.2 卖方应按照与买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结算时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下列单据:
①卖方的送货清单;保证斤两的准确性,以买方的验货数量为准,卖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买方验货后签字确认,作为结算的凭据。
②买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验货人员签字的验收单;
③加盖卖方公章的报价表;
④买方认可的合规发票。
采购价格:卖方每月 15 日前进行一次供货报价,报价表加盖卖方公章。如三次及三次以上不能响应买方要求,则视为卖方达不到供货响应能力,买方有权解除合同。采购人以南京市发改委官网(xxxx://xxx.xxxxxxx.xxx.xx/)价格信息栏发布的最新全市农贸市场主副食品统计表中的均价为基准价;南京市物价局未公布的食材价格,以京东网上自营商品价格为基
准。京东网上自营商品未公布的食材价格,以大型仓储超市商品价格为基准。如上述商品价格都没有,可以参照天猫、每日优鲜等网站同等品质及规格的商品价格为依据× %管理费确定采购价格。卖方每月 20 日前与买方核对送货清单(如遇假期等特殊情况,以买方电话通知为准),经确认无误后开具完税开票,卖方对发票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本协议所称价格均为含税价。
6.3 付款方式:
送货款项每月结算一次,按采购方财务要求每月转账结清。 7 伴随服务
7.1 卖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7.2 卖方货品不符合买方要求时,卖方负责主动上门调换或收回退回的货品。
7.3 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8 质量保证
8.1 卖方需安排专人、专车进行货物配送,做好人员、车辆的消毒工作。负责货品的拆包装 及清理工作,并将加工现场按采购方要求进行保洁工作。卖方所提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卫生 安全标准,有正规质检报告或检疫证明。所有食材必须保证新鲜,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所有食品来源均必须可追溯。8.2 根据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 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 要求的材料等,买方以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微信、短信)向卖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8.3 卖方提供货物品质标准按买方要求执行,如买方提出货物品质不符合要求,买方有权拒收,卖方在收到通知后,2 小时内无条件上门更换。如卖方未能及时换货影响买方就餐,买方有权紧急自行采购,所产生的损失从卖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达三次及以上不能响应买方以上要求,则视为卖方达不到供货响应能力,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8.4 送货时的送货清单必须与买方的计划单相对应。如协议期内累计达到三次及三次以上不能响应买方要求,则视为卖方达不到供货响应能力,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8.5 卖方对其所提供商品和服务,做到有源可溯,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兴奋剂事故,所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费用由卖方承担。
9 检验
9.1 在发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疫或质检合格证明。该证明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9.2 买方将在卖方货物到货后立即组织验收,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买方要求不符,或在
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可报请当地质检部门进行检查,并有权凭相关检验报告或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
10 索赔
10.1 买方有权根据当地质检部门相关检验报告或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
10.2 根据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卖方必须降低货物的价格,直至合同期满。
10.3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3 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3 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或采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11 卖方迟交货
如果卖方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导致买方不能正常开伙,买方有权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员工按时正常就餐。买方因此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和相关责任由卖方承担。
11 不可抗力
11.1 尽管有合同条款第 11 条和 15 条的规定,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1.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事件。11.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除买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双方均有权利要求暂时中止服务,在定价期内如遇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有些品种价格增长过大,卖方要调整价格,须征得买方的同意后才可执行。
12 税费
12.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12.2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3 履约保证金
13.1 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预算(按 12 个月计算)5%的履约保证金以见索即付保函形式交纳给买方或者汇入买方帐户。
13.2 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若因供应商配送不及时导致供应延误,即使通过补救措施未造成采购人不良影响的,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10%,扣除后须补足履约保证金;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30%,扣除后须补足履约保证金;第三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60%并解除合同。
(2)凡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影响食用,经三方确认,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10%,扣除后须补足履约保证金;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30%,扣除后须补足履约保证金;第三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60% 并解除合同。
13.3 履约保证金应按合同条款中的付款条件之规定退还给卖方,不计利息。 14 违约终止合同
14.1 买方存在以下情形的,买方可向卖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 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 3 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3)卖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兴奋剂事故的;
(4)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14.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 14.1 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并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4.3 买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专人对卖方所供货物的质量报送质检部门抽检,若发现货物质量检测结果与招标文件或投标响应文件质量标准不符,采购人有权酌情予以罚款、没收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等。
14.4 凡经相关部门认定,如因卖方所提供的原料原因造成采购人食堂岀现食物中毒等安全卫生事故的,卖方除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外,还要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事件造成后果的一切费用,并立即停止卖方供货,并暂扣当月所有供应原料的货款作为卖方的赔偿预付款。
14.5 卖方供应货物故意串规、定量包装批量误差超过相关规定,一经查实,均须按当月总釆购量的 3 倍误差值作为支付的违约金。
15 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卖方破产,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
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6 转让
卖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同及投标文件中所附的承诺提供所有货物和服务,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7、保密条款:
17.1、买卖双方应遵守本保密条款,履行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17.2、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以文字、图像、音像、硬盘等为载体的文件、数据、资料以及双方在谈判中所涉及到此项目一切言行包括在保密范围之内;
17.3、保密期限自本意向书生效之日起,至双方秘密信息被合法公开时止;
17.4、保密条款适用于双方所涉及到此项目的人员及双方由于其他原因了解或知道此项目信息的一切人员;
17.5、如第三方确因项目进程而需向一方了解本协议的保密内容,则该方应在第三方透露保密信息之前,征得另一方以书面形式的同意,且有责任确保第三方遵守保密条款;
17.6、若双方在此项目运作过程中一致同意终止该项目,则双方应协商将对方提供的一切关于该项目的资料及复制品还给对方,接受方关于这些资料所做的记录等文件也应立即销毁。 18、争议的解决
18.1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方和卖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
办法进行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应将争端提交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19、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 合同自卖方和买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柒份,买方执肆份,卖方执贰份,代理机构壹份。
19.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买方和卖方协商,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8.4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合同订立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灵谷寺路 8 号。
买方:(xx)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
银行帐号及开户行: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
卖方:(xx)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
银行帐号及开户行: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
廉政承诺书
供货商及学校相关人员按照xx自律的要求和规定,承诺如下:
供应商应自觉遵守有关廉政管理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同学校相关人员拉关系、请客送礼、贿赂及其他不正当商业行为,一经发现或被举报,查实后将永久取消该供应商供应资格,供货商有义务对学校相关人员以任何形式的索贿行为积极举报。学校相关人员以任何方式接受贿赂行为,查实后予以纪律处分。
供货商:(盖章)
学校工作人员:(签名)日期: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
投 标 文 件
项 目 编号:项 目 名称:
投标人名称 :日 期 :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投标文件主要目录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附件
一、 投标申请及声明 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三、 开标一览表
四、 资格证明文件五、 分项报价表
六、 投标项目核心产品及主要产品一览表七、 技术条款偏离表
八、 商务条款偏离表
九、 项目实施、集成、实施方案(若有)十、 服务与承诺
十一、 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若有)十二、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十三、 产品质量和服务承诺书
及证明材料
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附件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附件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
附件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件五、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件六、业绩一览表
目录一、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按招标要求,我们的投标报价:管理费费率为(小写) %;(大写) 。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服务的启动
/集成、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6、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地址: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供应商名称(xx):
日期:年月日
目录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南京体育学院: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目录三、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序号 | 名 称 | 报价(%) | 其中,小、微型企业 (%) |
xxxx率 | 小写: 大写: | ||
投标货物中有无进口产品 | 有 无 | ||
投标人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 | 是 否 |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xx)说明:
1、《开标一览表》一份,要求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如未单独封装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
2、在“投标货物中有无进口产品”栏后“有”或“无”上打“√”。
3、在“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和微型企业”栏后“是”或“否”上打“√”。
目录四、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征信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除法定代表人以外的授权代表必须提供);
7、本次采购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若有)。
目录五、分项报价表格式
常用产品报价表(肉类)
序号 | 品种 | 规格 | 单位 | 自报品牌 | 综合单价 (含管 理费) | 参考品牌 | 综合单价 (含管理费) |
1 | 猪中方肉(五花肉) | kg | |||||
2 | 猪仔排 | kg | |||||
3 | 猪汤骨 | kg | |||||
4 | 原味肉松 | 200g/袋 | 袋 | ||||
5 | 牛腩 | 1~1.5 公斤 | 袋 | ||||
6 | 牛柳 | 2~3 公斤 | 袋 | ||||
7 | 牛肉卷 | 380g/袋 | 袋 | ||||
8 | 牛尾 | 1 公斤 | 袋 | ||||
10 | 牛仔骨 | 1 公斤 | kg | ||||
11 | 西冷牛肉 | 1 公斤 | kg | ||||
12 | 羊肉 | 1kg/袋 | 袋 | ||||
13 | 羊肉卷 | 380g/袋 | 袋 | ||||
14 | 单骨羊排 | 500g/袋 | 袋 | ||||
管理费率 |
提供以上品种(含有xx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指标合格)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具有连续性。
1、猪肉类推荐品牌:苏食、中润、申优
2、牛肉类推荐品牌:恒都、皓月、xxx
3、羊肉类推荐品牌:芝羊、阿牧特、叶xx
注:标的所有品种均要求拥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产品可追溯养殖源头;以上涉及的品牌为参考品牌,投标品牌要高于或同档次于推荐品牌。
供应商名称:(xx)说明:
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在“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的产品”栏内,填写“是”或“否”,如果小微型企业的产品报价无 法划分计算的,评标时将不予认可。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是指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 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 的货物,或者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但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目录六、投标项目核心产品及主要产品一览表格式
投标项目核心产品及主要产品一览表
(至少填报投标产品分项报价中总(单)价最高的伍个产品)
项目名称:
序号 | 名称 | 推荐品牌、规格或型号 | 单位 | 自报品牌 | 综合单价 (含管理费 (元) | 参考品牌 | 综合单价 (含管理费(元) |
1 | 猪仔排 | 苏食、中润、申优 | KG | ||||
2 | 牛肉卷 | 恒都、皓月、天莱香 | KG | ||||
3 | 羊肉卷 | 芝羊、阿牧特、叶xx | KG | ||||
4 | 香肠 | 新润、叼馋一族、xxx | XX | ||||
5 | xx | xx、皓月、xxx | KG | ||||
6 | 单骨羊排 | 芝羊、阿牧特、叶xx | KG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注:标的所有品种均要求拥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产品可追溯养殖源头;以上涉及的品牌为推荐品牌,投标品牌可高于或同档次于推荐品牌。
目录七、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要求规格 | 投标响应 | 偏离 |
供应商名称:(盖章)
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供应商应逐一说明投标产品和服务响应。
目录八、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 投标响应 | 偏离 |
供应商名称:(盖章)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目录九、项目实施或集成方案
项目实施或集成方案(若有)
目录十、服务与承诺
服务与承诺
目录十一、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
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若有)
目录十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资格性审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 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1 | |||
2 | |||
3 | |||
.. | |||
.. | |||
序号 | 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 投标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
.. | |||
.. | |||
.. | |||
.. | |||
.. | 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供应商名称:(xx)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目录十三、产品质量和服务承诺书
产品质量和服务承诺书
致:南京体育学院
根据南京体育学院运动员食堂原料采购招标文件的要求,我方对该项目做出如下产品质量承诺:
1、产品标准:()类
2、保质期:
3、质量问题处理承诺:
4、投诉处理承诺:
5、本项目负责人及售后服务联系人:
6、服务热线:
7、未尽之处按招标要求。
投标人:(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 期: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南京体育学院:
我单位(供应商名称)xxxx: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
南京体育学院: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xxxx: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 若有 )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 若有 )
声明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其他证明材料及文件:(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话)
x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日期: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