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J-2233361项目名称:CT 维保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ZJ-2233361项目名称:CT 维保
温岭市城北中心卫生院 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3 年 2 月
目 录
第一章 邀请函
明峰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受温岭市城北中心卫生院的委托,经温岭市财政局[2022]7494 号确认书批准,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就下列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欢迎贵公司前来参与。
一、采购项目编号:ZJ-2233361二、项目名称:CT 维保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四、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CT 维保 | 1 | 年 | 42 | CT 维保服务 |
五、响应人资格要求:
1. 满 足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 第 二 十 二 条 规 定 ;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即: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六、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 2023 年 2 月 21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xxxxx://xxx.xxxxxx.xx/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谈判截止时间:2023 年 2 月 21 日 09:30(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线上(政府采购云平台(xxx.xxxxxx.xx)) 3、谈判时间:2023 年 2 月 21 日 09:3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线上(政府采购云平台(xxx.xxxxxx.xx))
开标时间后 30 分钟内,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响应文件(线上)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
(2022)3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 号)已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和 2022 年 2 月 1 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
(2021)22 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xx、投诉书xx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 [2013]24 号)第 6 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5.公告同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xxx.xxxxx.xxx.xx)上公开发布。
6.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政采云平台已推广应用“政采贷”服务,中标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使用以下银行的政采贷服务。
银 行 贷款年利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中国农业银行 | 3.8%起 | xxx | 15267630808 |
中国交通银行 | 3.8%起 | xxx | 13819666299 |
中国建设银行 | 基准利率 | x x | 13958680866 |
中国工商银行 | 3.8%起 | 王晨晓 | 18858658025 |
中国银行 | 3.85%起 | x x | 13806588208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3.85%起 | xxx | 13173718881 |
政采保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温岭市支公司 | 合同(质量)履 | 李微微 | 13605861319 |
约按履约保证金年 |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 | |||
有限公司温岭支公司 | x率 1%(1.5%), 每单保函最低保险 | xxx | 13906560678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温岭支公司 | x为 500 元(300 元) | xxx | 13967691616 |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温岭市城北中心卫生院
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城北街道联运路 35 号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x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9966668质疑联系人:x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6-89966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文三路 90 号东部软件园 1 号楼 3 楼
传 真: 0571-81061803
项目联系人(询问):xx、xxx
xx联系方式(询问):0571-81061816质疑联系人:xxx
质疑联系方式: 0571-8106181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岭市财政局
地 址:xxxxxxxxxxxxx 00 xx x:0576-86086511
联系人 :xxx
监督投诉电话:0000-0000000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xxxxx://xxx.xxxxxx.xx/),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000-000-0000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 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 CA 000-000-0000;天谷 CA 400-087-8198。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温岭市城北中心卫生院 采购人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城北街道联运路 35 号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三路 90 号东部软件园 1 号楼 3 楼联系人:xx、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571-81061803 邮编:310012 |
3 | 踏勘现场 | 自行踏勘 |
5 | 资金来源 | 已落实 |
6 | 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 (1)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无效。 (4)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适用 □√不适用 |
7 | 投标保证金 | □适用 □√不适用 |
8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自响应截止时间起 90 天 |
9 | 投标截止时间 | 按“邀请函”规定 |
10 | 投标地点 | 按“邀请函”规定 |
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按“邀请函”规定 |
12 | 答疑 | 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的,请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 17: 00 之前将疑问发送至该电子邮件(邮箱 000000000@xx.xxx)。答疑回复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本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发布,请供应商密切关注更正公告。 |
13 | 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发布。采购文件的修改和澄清(答疑)答复的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若后续仍有更正内容,将继续以更正公 告形式在本网站发布,请供应商密切关注更正公告。 |
14 | 投标文件形式 | x项目实行电子投标。 供应商应准备 2 种形式的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投标文件,用于供应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以 U 盘形 式提供。 |
15 |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浙江政府采购网,到达开标时间后,供应商自行解密。 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备份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处(地址:杭州市文三路 90 号东部软件园 1 号楼 3 楼 307 室,接收人:xx,电话:0000-00000000),以便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 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要求:供应商须将备份投标文件以 U 盘形式单 独放在密封袋中,密封后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 |
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未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供应商若选择非开标当天递交,请确保在 2023 年 2 月 20 日 17: 00 之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处,以便标书解密异 常时应急使用(地址:杭州市文三路 90 号东部软件园 1 号楼 3 楼 307 室,接收人:xx,电话:0000-00000000) | ||
16 | 询标澄清 | 在评标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审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起询标澄清函,供应商应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回复相关 内容并提交。 |
17 | 质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三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 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
18 | 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 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
19 | 样品 | □√ 不提供 |
20 | 演示 | □√ 不要求 |
21 | 其他 | (1)采购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2)供应商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3)供应商上传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解 |
密出现问题后,由此导致对该供应商投标无法评审的,其后果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 (4)各供应商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或查阅采购文件和相关 更正公告等,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
第二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序号 | 招标内容 | 具体要求 |
一 | 内容技术要求 | |
1 | 保修方案 | 整机保修,包括球管、探测器。 |
2 | 开机率保证 | 保证保修期内开机率至少达到 95%(包括双休日、节假日),单次故障最长修复时间在 5 天之内。如开机率达不到要求及单次维修时间超 时,每超过一天,保修期相应延长 3 天。 |
3 | 响应时间 | 接到报修电话后 15 分钟内提供专业工程师电话支持。如需派工上门, 1 小时内确认派工信息和工程师到达医院所在地时间。自接报修电话 始,专业工程师 24 小时内抵达故障现场。 |
4 | 检测维修 | 维修过程中需要更换零配件时,应向医院解释说明并快速调用配件。保证所提供的零配件是全新原厂配件,且配件来源及渠道具备合法性。每次维修完成后,工程师向院方设备科和放射科提供书面维修报 告一份。 |
5 | 定期维护保养 | 保修期内每年提供 4 次定期维护保养,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外观检查、性能检查、安全检查、影像质量检查、运行状态检查、清洁除尘保养、系统检测、系统备份、校准等。入保后一周内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定期对设备的数据进行备份。确保系统能按照验收标准、制造商的产品 Datasheet 或国家、国际标准要求运行。每次保养前至少提前一周通知医院,具体保养实施时间根据医院具体情况商议确定。每次维护保养结束后,提供书面维护保养报告给医院设备科 和放射科各一份。 |
6 | 软硬件安全升级 | 在保修服务期内免费提供设备的软硬件安全升级,免费提供设备的系 统软件升级补丁和技术支持,以提高设备的安全性和性能。并提供所有升级资料和记录。 |
7 | 档案管理 | 设备入保后,建立《医疗设备保修档案册》,该档案册每季度更新一 次,其中包括保修合同、设备信息、保养维护报告、检测报告、维修报告、配件更换明细等,方便医院随时了解在保设备情况。 |
二 | 其它要求 | |
1 | 合同年限:一年 | |
2 |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 40%,收到合同总金额的单张发票后 3 个月内xxx款。 | |
3 | 在保修服务期内提供 400 技术电话支持(24 小时 x365 天)。并提供 24 小时报修电话,以 及维修服务网点、人员联系方式。 | |
4 | 在保修服务期内接报修电话后,在 24 小时内派工程师到现场实施维修;维修备件在确认后 24 小时内送达维修现场。 | |
5 | 在保修服务期内维修所需的相关辅助设备和材料均由服务提供方提供。供应商须具备相关维 修保养专用工具和设备。 | |
6 | 所有服务工程师必须经过原厂相关设备维修培训,提供相关服务资格的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x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组织和实施。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以邀请函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
供应商: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供应商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投标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投标;
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用户相同;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相同;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无论招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使用中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9.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xx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载明分包的具体情况,应符合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条件。
响应文件应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和条件。
1.12.1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与本采购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
▲1.12.2 供应商对所投标项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进行投标。
1.12.3 采购文件中所涉及的产品品牌或型号均为建议性要求或为代替部分技术指标描述,供应商可以选择其他品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但投标产品须具有相当于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指标、性能。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
1.12.4 采购文件中如有描述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1.12.5 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必须真实、明确、准确。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
1.12.6 乙方为履行合同引起的相关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以及其它费用由乙方自理。合同实施过程中,须与甲方积极配合。
1.12.7 项目资金性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且资金已落实。
1.12.8 供应商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
1.12.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2.10 为证明供应商拥有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而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供应商自身所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料与供应商无关。
2.1.1 第一章 邀请函
2.1.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3 第二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2.1.4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2.1.5 第四章 评标办法
2.1.6 第五章 采购合同
2.1.7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1.8 补充文件
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2.3.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规定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可以提出书面质疑。
2.3.2 质疑书须包括以下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2.3.3 质疑期限为供应商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邀请函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3.4 质疑书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2.3.5 质疑书必须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2.3.6 质疑书以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三份)。
2.3.7 质疑书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日。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3.1.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以保证能全面准确理解采购文件,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内容必须针对本次招标响应。
3.1.2 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采购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求给予实质性响应,须保证响应文件的准确、真实、明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对采购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采购人有权视作响应文件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3.2.1 报价文件
(1)响应一览表;
(2)分项报价表;
(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3.2.2 资格文件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提供如下资格证明材料。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各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出具对应证明材料。(商业信誉可提前自查,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
① 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② 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③ 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④ 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⑤ 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b.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 c.商业信誉: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网页查询记录为准)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2)特定资格条件:无。
3.2.3 商务技术文件
(1)响应函;
(2)供应商简介、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3)偏离表;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不需提供此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授权代表的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任职不足 6 个月的可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文件;
(6)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7)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如有)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9)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10)维修能力证明材料;
(11)售后维保服务方案
(12)售后服务团队情况
(13)项目实施方案
(1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3.3.1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
3.3.2 供应商应准备 2 种形式的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均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组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投标文件,用于供应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以 U 盘形式提供。
3.3.3 投标文件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除此之外的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均视为无效)。
3.3.4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除联合协议外,其他采购文件要求需盖章的部分,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即可。
▲3.4.1 本次响应报价为含税人民币价。
3.4.2 响应报价包括完成所有产品供货及履行所有规定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产品及服务须达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使用要求。
3.4.3 报价应按不同费用构成分开填写,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4.4 所投标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报价的投标文件。
3.5.1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6.1 投标文件有效期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文件应在该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合同签订后,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投标文件有效期同合同有效期。
3.6.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3.6.3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四、投标
4.2.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均可撤回其已上传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进行内容修改。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浙江政府采购网”将予以拒收。
4.2.2 从投标截止期至供应商在响应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
供应商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判定为无效标。五、响应、评审及合同签订
5.1 开标准备
5.1.1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组织开标、开启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5.2 开标流程
5.2.1 采购代理机构开始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
5.2.2 解密时间为开标后 30 分钟内。
5.2.3 解密失败的异常处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浙江政府采购网,上传
成功后,原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5.2.4 转入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评审。
5.2.5 开启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5.2.6 商务技术文件开启后 30 分钟内,供应商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附件)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邮箱地址:00000000@xx.xxx,联系人:xxx);
说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的,视同不存在《声明书》中所涉及的利害关系。
5.3.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首先审查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5.3.2 评审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投标文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
5.3.3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将会影响到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质量标准,或会给合同中规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产生不公平影响的。
5.3.4 细微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的非实质性内容存在不完全响应或不响应。
5.3.5 重大偏离和保留、细微偏离由评审委员会界定。初步评审时如发现投标文件与采购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和保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无效标处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重大偏离和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但允许投标文件在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细微偏差,在详细评审时可按评审办法对细微偏差做出不利于该供应商的评审。
5.3.6 初步评审工作内容
(1)资格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
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3.7 除符合 5.6 款规定外,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和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资料,不依靠响应截止时间后的任何外来证明。如供应商提交的资质证明或其他内容不齐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5.4.1 评审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进行澄清并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须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并作为投标
文件的一部分。
5.4.2 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审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在响应报价方面是否有计算、累计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及顺序如下:
(1)投标文件中响应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响应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如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分项价格或单价有遗报,应视作已含在投标总价中;其投标总价在评审过程中不予调整。其分项价或单价由评审委员会在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合理的原则对其予以确定;
(6)政采云平台填报的响应一览表中的价格与上传的报价文件中响应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以澄清方式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 30 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认定,经认定属实后将该响 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1、资质和商务技术文件阶段:
1.1、资格证明审核:
1)响应文件内容不能充分证明供应商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
1.2、商务技术审核:
1)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方案,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2)响应文件非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不齐全的;
4)响应文件内容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签字或盖章的;
5)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等而导致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
6)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变更通知更改响应文件的;
7)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响应文件;
8)投标有效期、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9)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未出具联合协议或联合协议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
10)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
11)响应文件中提供了与采购无关的赠品、回扣或者其他商品、服务;
12)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
2、报价文件评审阶段:
1)响应文件内容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签字或盖章的;
2)《响应一览表》和《响应价格组成明细表》内容不完整且不接受修正意见或字迹不能辨认的或未提供;
3)所投标项的响应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响应一览表》响应报价为零的,或其报价(大写)无法按正常书写方式进行报价唱标的或无响应报价的;
5)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未能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6)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不足或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等而导致评审活动无法正常进行;
7)响应人未按采购文件变更通知更改响应文件的;
8)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响应文件;
9)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
10)响应文件中提供了与采购无关的赠品、回扣或者其他商品、服务;
11)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
5.8.1 采购人将按相关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价。
5.8.2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详见第四章。 5.9废标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废标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
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5.12.1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可以提出书面质
疑。
5.12.2 质疑书须包括以下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5.12.3 采购过程的质疑期限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7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采购结果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 2 日 24 时止)之日起计算,7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5.12.4 质疑书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5.12.5 质疑书必须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5.12.6 质疑书以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三份)。
5.12.7 质疑书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采购代理机构以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日。
5.12.8 供应商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
5.13.1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5.14.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响应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5.14.2 采购文件及补充文件、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5.14.3 拒签合同的责任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者,以投标违约处理,应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5.16.1 成交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
5.16.2 以合同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5.16.3 成交服务费按计价【2011】534 号文规定的 80%收取:
第四章 评审办法
一、总则
x次招标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响应方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产品的配套、性能说明及价格,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性价比决定最终是否成交。
二、评审组织
评审工作由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标、询标、评审等工作,并向采购人提出评审意见和评审报告。
三、评审纪律
1.评审是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评审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审委员会将按照评审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
2.所有评审人员应忠于职守、xx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3.评审人员不得接受或参加供应商或与投标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
4.评审期间,评审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评审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
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人员及评审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
6.为保证评审的公正性,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供应商或与中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在评审工作结束后,x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审情况扩散出评审委员会以外。
7.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对供应商的优劣情况,以及认为差异较大的情况等,应以书面意见作出真实、专业、诚恳负责的表述,不得违背客观、公正的原则。
8.评审结束后,各评审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采购人,严禁将评审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带出评审现场向供应商或其他单位提供。
9.在中标结果公布前应对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予以保密。
10.评审委员会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11.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12.在整个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失败。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评审程序
1.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谈判。
2.熟悉采购文件和评审办法。
3.采购组织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程序组织评审。评审程序如下:
1)开启评审场地的录音录像采集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2)核验出席评审活动现场的评审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评审现场。
3)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审小组组长。
4)通报报名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名单及资格预审情况(如有),宣读最终提交采购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组织评审小组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xx自律承诺书》。
5)根据需要简要介绍采购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xx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
6)评审小组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评审小组对拟认定为采购投标文件无效、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供应商代表进行xx、澄清或申辩。
授权代表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内容未签字确认的,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对其不利的评审结果,评审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判。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供应商回答评审小组的提问;
8)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评审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
9)评审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本采购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价和比较,主要就商务报价、技术内容、售后服务等评审小组认为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因素与供应商进行谈判。
10)接到评审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评审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承诺,书面承诺的内容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及谈判书面承诺文件将被视为确定成交的最终依据。
11)评审小组确定进入最终报价的供应商。
12)通过谈判并经澄清后,供应商按照评审小组规定的有效时间范围内上传最终报价。
13)评审小组根据采购文件,推荐成交候选人。
4.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
评审人员对有关采购文件、采购投标文件、样品、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人员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评审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采购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供应商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评审小组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可停止评审工作,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审人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评审报告是根据评审人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组织机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内容,预算执行确认书编号,采购预算金额,采购方式,采购响应截止时间,获取采购文件单位情况,采购响应单位情况等
2)评审小组组成;
3)评审方法和标准;
4)评审情况及说明;
5)评审结果和成交候选人排序;
6)评审小组的授标建议。五、评审内容及标准
1.投标文件应包含投标文件格式附件规定的内容,如缺少其中一项,且不为评审委员会接受,将导致废标。
2.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和采购文件规定投标文件被拒绝的条款,对这些条款的任何偏离将导致废标。
3 评审委员会将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采购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将被拒绝。采购文件中标注“▲”的为主要技术指标及主要商务条款,对这些主要条款的任何偏离将导致废标。
4.评审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若供应商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5.评审委员会将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如发现有下述情况之一者,将导致废标:
5.1 资格和商务技术文件阶段:
5.1.1 资格证明审核:
1)投标文件内容不能充分证明供应商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
5.1.2 商务技术审核:
1)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方案,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2)响应文件非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不齐全的;
4)响应文件内容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签字或盖章的;
5)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等而导致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
6)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变更通知更改响应文件的;
7)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响应文件;
8)投标有效期、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9)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未出具联合协议或联合协议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
10)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
11)响应文件中提供了与采购无关的赠品、回扣或者其他商品、服务;
12)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
5.2 报价文件评审阶段:
1)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报价,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2)响应文件内容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签字或盖章的;
3)《响应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内容不完整且不接受修正意见或字迹不能辨认的或未提供;
4)所投标项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5)《响应一览表》投标报价为零的,或其报价(大写)无法按正常书写方式进行报价唱标的或无投标报价的;
6)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未能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7)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等而导致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
8)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变更通知更改响应文件的;
9)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响应文件;
10)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
11)响应文件中提供了与采购无关的赠品、回扣或者其他商品、服务;
12)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
6.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性价比决定最终是否成交。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仅供签合同时参考)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定义
1、“合同”即由甲乙方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合同将由温岭市城北中心卫生院(以下简称甲方)与经评审最终确定的成交人(以下简称乙方)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采购人提出涉及乙方的主要条款,应标人在应标文件中应对其进行确认或拒绝。如应标人在其应标文件中未做拒绝或提出修改要求的,采购人将视作认同。
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服务商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采购人应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项。
3、“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系统软、硬件的日常免费维护保养和现场技术服
务。
4、“甲方”系指通过招标接受合同及服务的杭州市肿瘤医院。
5、“乙方”系指经评审最终确定的成交人。
6、“现场”系指将要进行系统维护和运转的地点。
7、“验收”系指采购人依据技术规格规定接受合同所依据的程序和条件。
第二条 服务内容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本次项目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 元):
2、合同签订后支付 30%,半年后支付 50%,到期前一个月支付 20%。第四条 乙方的服务要求
1、乙方承诺:
1.1 乙方承担上述设备维修责任,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须给予明确答复,并在二十四小时内赶到现场,有原厂家认证合格的专业工程师或原厂家培训的特约维修队伍提供快速优质的现场服务。
1.2 为保证甲方设备的正常运行,乙方应根据设备运行状况,定期保养,乙方每年提供 4 次定期保养,计划性定期的维修服务检测包括机器清洁、性能测试及校准、必要的机械或电气检查,以及非紧急性质的补救性维修,和确保系统能按照制造商的产品规格运行的维修,此项定期服务间隔进行,并到设备科备案,并提供详细记录报告。
1.3 乙方负责在系统故障维修过程中所有的配件、人工、搬运、安装调试及系统软件升级等费
用。
1.4 乙方保证甲方一年内开机率在 95%以上,如开机率因维修原因达不到要求,每超过一个百分点保修期相应延长 7 个日历日。
1.5 维修期间,若发生故障,必须到甲方设备科备案登记。
1.6 乙方维修人员在维修期间必须遵守甲方在安全、防盗、周围环境卫生及排放污物的有关规
定。
2、对甲方提供的业务资料、技术资料应严格保密,不得扩散。
3、乙方必须在规定期间内完成服务。
4、对于乙方无法按承诺完成的软件维护或硬件维修工作,甲方有权请第三方解决,所需费用由
乙方支付。 第五条 其他
1、不可抗力: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转让和分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六条 争议解决
x合同在发生所供服务质量等问题时,各使用方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不成,可在合同签约地选择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
第七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鉴证方执 壹 份。
2.与本合同有关的招标书、投标书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xx) (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 法人或授权代表: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开 | 户 | 行: | 开 | 户 | 行: | |||
帐 | 号: | 帐 | 号: | |||||
电 | 话: | 电 | 话: | |||||
日 | 期: | 年 | 月 | 日 | 日 | 期: 年 月 日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未提供格式的由供应商自拟)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项序号及标项内容:
投标文件
(报价文件)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1)响应一览表;
(2)分项报价表;
(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响应一览表
投标总价 | 小写: 大写: |
服务期 | 年 |
注: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2、响应一览表上任何超出采购文件的优惠内容均不计入评审。
3、表格可扩展。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标项内容:
序号 | 内容 | 分项价格 | 备注 |
1 | |||
2 | |||
3 | |||
表格可扩展。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项序号及标项内容:
投标文件
(资格文件)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提供如下资格证明材料。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各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出具对应证明材料。(商业信誉可提前自查,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
① 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② 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③ 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④ 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⑤ 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b.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 c.商业信誉: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网页查询记录为准)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2)特定资格条件:无。
基本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
1
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
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
4
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
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
b.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
承诺函
(采购人):
我方 (投标人全称) 参与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述条件做如下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我方没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
4.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
我方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c.商业信誉: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网页查询记录为准)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2)特定资格条件:无。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项序号及标项内容:
投标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1)响应函;
(2)供应商简介、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3)偏离表;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不需提供此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授权代表的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任职不足 6 个月的可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文件;
(6)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7)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如有)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9)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10)维修能力证明材料;
(11)售后服务方案
(12)售后服务团队情况
(13)项目实施方案
(1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1、响应函格式
(采购人单位名称):
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响应函
(投标人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项目名称)进行投标。为此我方:
1、承诺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天。
2、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及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补充(如果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4、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5、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6、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
7、完全理解不一定接受最低价中标。
8、我公司自愿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保证投标文件中所列举的投标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和公司基本情况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9、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10、我方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况:
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c)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d)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e)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f)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标项内容:
偏离表
序号 | 采购要求 | 投标响应 | 偏离情况 | 说明 |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注:
1、与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采购技术要求”逐条对应
2、“偏离情况”栏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或“符合”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法定地址: 姓名:
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该同志系公司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xx)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签署不需提供此书)
致: _(采购代理机构):
我 _(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采购单位,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 职 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名: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公章: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授权代表的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任职不足 6 个月的可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文件
6、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为(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为(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出具声明函的,投标报价不予扣减。
中小企业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7、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如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xx):日期: 年 月 日
9、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本单位在此承诺:如在本项目中标,中标之日起 5 个工作日之内,向贵公司按采购文件约定支付中标服务费。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中标服务费收取账号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
银行账号:1202021209906782015
(10)维修能力证明材料;
(11)售后服务方案
(12)售后服务团队情况
(13)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 1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本人经由 (单位)负责人 (姓名)合法授权参加 项目
(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 □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 □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 □与 (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 50%
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
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四、我发现 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 项利害关系。
(供应商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 2
中标通知书接收函
我公司接收本项目中标通知书的邮箱为: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通讯地址:联系人: 联系手机:
───────────────────────────────────────────
说明
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会发送至投标人指定邮箱,投标人收到邮件即视为收到中标通知书,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如需中标通知书原件,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现场或邮寄获得。
附件 3: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
质疑函xx
x、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