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街26号法定代表人:陈志山(CHAN CHEE SHAN ADRIAN)注册资本:45200 万美元
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 2017-016 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资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与康宁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宁公司”)本着共同发展、诚信合作的原则,就相关合作事项签订了《合资合作备忘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康宁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街26号法定代表人:xxx(XXXX CHEE SHAN XXXXXX)注册资本:45200 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液晶显示器用玻璃基板及有关配套产品;开发液晶显示器用玻璃基板及有关配套产品;销售自产产品;液晶显示器用玻璃基板及其有关配套产品的批发、佣金代理、进出口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忘录主要内容
1、合作内容
康宁公司(或其指定关联方)与本公司拟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8代及以上
LCD玻璃基板后段生产线,并就双方的进一步合作进行商谈。
2、合作方式
双方将共同出资在中国成立合资企业,建设和运营8代及以上LCD玻璃基板后段生产线。
双方根据各自的股权比例以现金出资,其中本公司占有合资企业51%股权,康宁公司占有合资企业49%股权。
双方将进一步讨论并签订合资企业合资协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合同(协议)。
3、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x公司是中国以研发、制造、销售玻璃基板产品为主要业务的上市公司,拥有完善的生产和销售体系;康宁为美国 500 强企业,是玻璃基板行业龙头,拥有制造高世代液晶玻璃基板的技术。双方将发挥各自的优势,为合资企业提供相应的服务和支持,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将在相关文件和协议中进一步约定。
4、本备忘录仅为双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约定,为双方后续推进全方位合作奠定基础,但具体合作相关事项尚待协议双方沟通并在相关文件和协议中进一步约定。
5、其他
除非双方分别获得各自权力机构的批准且双方协商确定、批准并签署有关合作项目的最终协议,本备忘录对双方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x次签订的合资合作备忘录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未来竞争力和经营业绩的提升。
四、重大风险提示
x备忘录对双方均不具备法律约束力,本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