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北京市长城伟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102589311J成立日期:1992 年 4 月 14 日
证券代码:300688 证券简称:创业黑马 公告编号:2021-060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仅为协议各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意向性框架文件,具体合作内容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有关合作安排以各方签订的专项协议为准,后续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暂不会产生直接影响。
3、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按计划推进中。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1、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业黑马”或“乙方”)携手北京市怀柔区政府国有独资平台北京市长城伟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长城伟业”),以怀柔科学城建设为重要契机,着力发展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产业。创业黑马公司联合长城伟业携手共建黑马综合服务生态,将进一步加快构建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产业生态,致力于将怀柔建设成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世界级产业先导区、创新策源地、应用场景示范区,形成国际化开放的科技服务生态体系,打造“中国创新、服务世界”的千亿级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产业特区。
为推进更高层次务实合作,实现更高水平互利共赢,创业黑马与长城伟业经过友好协商,形成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2、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甲方:北京市长城伟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102589311J成立日期:1992 年 4 月 14 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资本:5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 xxxxxxxxxxxxxxxx 00 x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项目投资;资产管理;企业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施工总承包;为下属企业提供管理咨询、技术开发;经济信息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长城伟业作为北京市怀柔区政府国有独资平台公司,不为公司关联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协议涉及合作等事宜不为关联交易。
公司与长城伟业于 2020 年 5 月签署了《创业黑马城市加速业务和企业家培训业务入驻怀柔协议书》,双方将支持怀柔构建高质量发展的科技与产业融合创新服务新生态,打造怀柔科技创新中心新地标。该项目为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贡献金额 1,568.49 万元,对公司收入不构成重大影响。长城伟业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充分履约能力。
3、签订协议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x次签订的框架协议为初步确定合作意愿的约定性文件,无需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合作事宜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1、“头部招商”与“生态打造”
为了甲乙双方长久发展合作共赢,推进怀柔“头部+生态”企业聚集发展。双方共同出资,合资设立怀柔科创服务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定为准),在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头部企业招商及产业生态打造等多层面展开合作,为打造千亿级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产业特区助力。
2、成立怀柔科技生态基金
为支持怀柔建设科创服务平台,助力怀柔在硬科技(含高端仪器和传感器)、新能源新材料、商业航天和生命科技等方向产业发展,创业黑马及黑马生态企业
(即公司服务的企业客户,下同)与长城伟业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怀柔黑马科技生态基金,概况如下:
(1)基金规模:2 亿元;
(2)普通合伙人:创业黑马全资子公司xxxx(嘉兴)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3)有限合伙人:长城伟业、创业黑马或黑马生态企业
(4)出资比例:长城伟业与创业黑马方面(含黑马生态企业)出资比例为 1:1,即各占基金规模总额的 50%。
(5)出资安排:一期募资总额 6,000 万元;二期募资总额 14,000 万元 3、成立合资公司
(1)落地黑马产业研究院总部
怀柔区依托创业黑马产业研究院产研力量,合作“头部”+“生态”产业招商咨询,立足怀柔进行高端科学仪器及传感器国内外行业现状、技术趋势、产业动态的信息搜集整理及分析;根据产业数据出具产业发展报告,结合企业需求精准匹配服务,为下一步产业发展规划做出精准决策参考。
(2)建设长城伟业-黑马产业园区
创业黑马公司与黑马生态企业联合长城伟业投资建设黑马产业园区,计划建设 200 亩产业园区,首期建设 50 亩,用于高端仪器装备与传感器产业落地聚集发展。
黑马产业园立足“科学”+“城”发展定位,按照“构建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构建产业生态”的发展模式,从前瞻趋势研究、科学战略规划、创新开发投资模式、产业孵化培育培养、园区运营服务,全方位促进怀柔区核心产业的培育发展。
4、建设怀柔中小企业服务平台
由区政府组织怀柔经信局和怀柔 16 个乡镇单位共同发起怀柔中小企业服务平台说明会。
由创业黑马企业服务业务(以下简称“黑马企服”)负责人汇报黑马企服工作规划,收集区经信局及 16 个乡镇单位的企业服务难题。
由区经信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协调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等部门,提供在怀注册纳税但异地经营的企业信息,以及在怀实体经营的中小企业信息。
创业黑马组建专业企业服务团队,对怀柔中小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访谈,梳理企业发展状况及经营问题。
基于创业黑马的黑马企业云服务与怀柔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已有信息平台相结合基础上,由黑马企服提供后台技术支持,为怀柔经信局企服板块开放服务端口,共同优化怀柔中小企业中心线上服务职能。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成立怀柔黑马综合项目工作推进组,安排专人专班全程跟踪,对接服务项目建设,为乙方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2)依据有关政策,对合资公司综合事项进行支持和扶持。
(3)甲方与乙方按照上述约定在符合相关规定和政策的条件下,给予产业
咨询和招商引资相关扶持政策支持。
(4)依法支持乙方参与政府服务的采购,依法依规对乙方项目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并督促乙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成立项目推进工作组,与甲方建立日常沟通机制,专门负责怀柔项目推进工作。
(2)成立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长城伟业合资公司,依法经营、依法纳税。
(3)在符合相关规定和政策的条件下,乙方和引进项目享受甲方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
(4)支持黑马产业研究院项目建成运营后,依法参与政府相关采购服务。
(三)其他
x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具体合作项目由相关单位另行签订专项协议和附件。
各方根据本协议确定的合作内容开展具体项目时,若有合作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相关政策明确需要履行招投标等程序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x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开发了地区深度服务新模式,进一步拓宽公司中小企业服务内容。
本协议的签署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意向性文件,后续合作内容开展落实将以另行签订协议方式进行约定,对公司 2021 年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后续具体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 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仅为协议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合作意向性框架文件,协议履行时间计划、合作规模或金额、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具体合作内容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该协议所涉具体合作事项以双方另行签订相关合作协议为准,后续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签署体现了协议双方合作意向或原则,为协议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合作意向性框架文件,具体合作内容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该协议所涉具体合作事项以双方另行签订相关合作协议为准,后续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
3、自本协议签署后,于后续实施过程中受政策调整、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影响,可能产生协议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的风险。
4、作为合作实施主体的项目公司,未来若受到市场环境变化等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项目合作预期实现存在不确定性。
五、其他相关说明
1、2018 年 10 月 18 日,公司与北京实创科技园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园区+服务+基金”的创新服务体系方式促进双方协同发展,2019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与北京实创环保发展有限公司等相关方共同设立北京创新黑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目前上述协议均在正常执行中。
2、公司未来三个月不存在限售股份将解除限售的情况。2021 年 9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蓝创文化传媒(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蓝创文化”)计划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92,090 股,其股
份来源均为首发前股份。该减持计划将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 1.0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与本次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会未收到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计划。同时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6 日披露的《股价异动之补充说明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6)内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公告披露日起未来三个月内未有减持计划。
3、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