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X1301-I1254)
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000x(xx0xx)X1301-I1254)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注册金额 | 人民币 20 亿元 |
x期发行金额 | 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
增信情况 | x期公司债券为信用发行 |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 AA+ |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 AA+ |
信用评级机构 |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住所:xxxxxxxxxx 0000 xxxxxxxxxxxxxxx)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 栋401)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 明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现金流波动较大的风险
发行人所从事的租赁业务具有资本支出规模大的行业特征且发行人正处于 业务快速发展阶段,现金流具有较大的波动性。2018-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34,921.60 万元、-1,058,734.37 万元、
-52,515.58 万元和 115,719.96 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78,902.72 万元、-6,196.87 万元、-103,746.63 万元和-83,086.00 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651,075.73 万元、1,066,598.56 万元、164,377.43 万元和-34,287.71 万元。本期债券存续期内,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发行人现金流可能仍呈现出较大的波动性。
(二)短期偿债压力较大风险
2018-2020 年末及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 0.80 倍、0.57 倍、
0.62 倍、0.90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0.65 倍、0.52 倍、0.61 倍、0.89 倍。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并均小于 1,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小为融资租赁行业特点。同时,发行人流动资产对短期有息债务(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的覆盖程度不高,主要是由于发行人以资金消耗型的飞机为主要运营资产,流动资产占比较低,且每一架飞机的引进,在形成非流动资产的同时伴随着大额负债的增加。未来如果发行人不能按照预期及时获得运营收入,可能会面临较大的短期偿债压力。
(三)负债规模较大、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发行人所处的租赁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且发行人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业务扩张速度较快,对融资的依赖程度较高,有息负债增长速度较快。截至
2018-2020 年末及2021 年6 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分别为1,068,591.90 万元、
1,187,369.67 万元、1,047,972.93 万元和 1,180,904.49 万元,负债总额分别为
1,085,760.87 万元、1,206,813.44 万元、1,083,265.72 万元和 1,213,870.58 万元,
发行人有息债务和负债总额呈逐年波动增长趋势。截至 2018-2020 年末及 2021年 6 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83.65%、84.10%、73.06%和 74.39%。总体来看,发行人债务规模较大,资产负债率维持在较高水平。发行人资产负债率较高符合融资租赁行业特点,且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水平处于行业平均范围内,发行人租赁飞机应收融资租赁款与长期借款期限相匹配,目前发行人偿债压力较小。但是,如果未来行业形势或金融市场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可能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
(四)受限资产占比较高的风险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账面价值为 1,137,438.36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为 69.70%,全部为借款质押和融资保理形成的受限应收融资租赁款。发行人应收融资租赁款受限主要是因筹资及租赁业务运营需求质押租赁飞机所致。发行人受限资产规模较大,占总资产比重较高,符合发行人所处行业特点。但未来若因发行人履约发生困难导致此类受限资产需要处置,将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带来一定风险。
(五)2021 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20%
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经审计合并口径的净资产为 39.94 亿元,借款余额
为 114.79 亿元。截至 2021 年 10 月末,发行人未经审计合并口径的借款余额为
145.44 亿元,累计新增借款 30.65 亿元,发行人 2021 年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76.72%,超过 20%。发行人新增借款主要为开展飞机租赁项目融资而产生的长期借款,其中部分借款采取无追索取保理融资,已满足出表条件,但尚未进行相应出表账务处理。发行人新增借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发行人正常经营活动范围,不会对发行人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六)发行人 2021 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
根据发行人在中国货币网(xxx.xxxxxxxxxx.xxx.xx)公布的 2021 年 1-9 月
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发行人 2021 年 1-9 月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指标及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 2021 年 9 月末/2021 年 1-9 月 |
总资产(亿元) | 187.63 |
总负债(亿元) | 145.63 |
所有者权益(亿元) | 42.00 |
营业总收入(亿元) | 10.39 |
营业利润(亿元) | 4.86 |
净利润(亿元) | 3.56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业绩未出现大幅下滑或亏损。发行人没有发生影响公司持续发展的法律、政策、市场等方面的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或偿债能力的其他不利变化,发行人仍然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需要满足的法定发行条件,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发行的情形。
二、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
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合并报表)的净资产为
417,943.46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4.39%;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9,829.08 万元(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算术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x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若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 及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未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将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若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本期债券的 本息,债券持有人亦无法通过保证人或担保物受偿本期债券本息,从而对债券持 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三)发行主体与本期债券评级及评级跟踪
基于对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状况以及本期债券偿还能力的综合评估,联合资信认为,发行人主体违约风险很低,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很低。评级报告中揭示的主要风险如下:
1、业务集中度很高。公司融资租赁资产较为依靠南航集团,业务主要集中在航空业,客户集中度很高。
2、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租赁业务发展带来一定压力。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飞机租赁行业竞争加剧,另外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航空公司持续亏损,需持续关注公司租赁业务的发展及资产质量。
3、需关注监管政策变化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的影响。随着融资租赁公司纳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范畴,可能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资信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资信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且不晚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应按联合资信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或本期债项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或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应及时通知联合资信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资信将密切关注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外部经营环境及本期债券相关信息,如发现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存在或出现可能对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或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时,联合资信将就该事项进行必要调查,及时对该事项进行分析,据实确认或调整信用评级结果。
如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资料,导致联合资信无法对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或本期债券信用等级变化情况做出判断,联合资
信可以终止评级。
联合资信对本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将在联合资信网站和交易所网站公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联合资信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同时,跟踪评级报告将报送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监管部门等。
(四)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挂牌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五)发行人财务承诺
1、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的合并财务报表计算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90%;
2、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承诺按季度监测前述财务指标变化情况,并于每季度向受托管理人提供相关信息。当发生或预计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的,发行人将及时采取相关措施以在一个季度内恢复承诺相关要求;
3、发行人违反财务承诺、发生或预计发生影响偿债能力相关事项的,发行人将在 2 个交易日内及时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发行人违反财务承诺且未在前述第 2 条约定期限内恢复承诺的,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人按照“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第二小节的约定采取负面事项救济措施。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
为保证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订了《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承继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发行人制订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相关规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程序审议通过的生效决议对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受托 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持有人承担。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或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另有约定的,从其规定或约定。
(七)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为充分保障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发行人聘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的受托管理人,以处理本期债券的相关事务和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国信证券同意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担任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受托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和承担本期债券条款和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其作为受托管理人应承担的义务。凡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承继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且认可《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双方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约定而享有的各项权利及所需承担的各项义务;且接受《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相关约定之约束。
(八)质押式回购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目 录
声 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2
释 义 10
第一节 发行条款 13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13
二、本期债券发行、登记结算及上市流通安排 15
第二节 募集资金运用 16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16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16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17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17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17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18
七、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19
八、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9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20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20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23
四、发行人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25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等情况 31
六、发行人的董监高情况 44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48
八、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71
九、媒体质疑事项 83
十、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83
第四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情况 84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总体情况 84
二、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主要财务指标 90
三、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 99
第五节 发行人信用状况 129
一、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129
二、发行人其他信用情况 131
第六节 发行有关机构 133
一、发行人 133
二、主承销商 133
三、律师事务所 134
四、会计师事务所 135
五、信用评级机构 136
六、公司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136
七、受托管理人 136
八、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137
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137
十、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13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39
一、募集说明书及摘要的备查文件如下: 139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139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司、本公司、南航租赁、发行 人 | 指 | 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南航集团 | 指 |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
诚通集团/中国诚通 | 指 |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诚通金控 | 指 | 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
南航资本 | 指 | 中国南航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南方航空/南航股份 | 指 |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南龙控股 | 指 | 南龙控股有限公司 |
国务院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商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银保监会 | 指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海关总署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民航局 | 指 | 中国民用航空局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商协会 | 指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 人、簿记管理人、国信证券 | 指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 | 指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
国泰君安 | 指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华泰联合 | 指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发行人律师 | 指 |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xxx和 | 指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致同 | 指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资信评级机构、联合资信 | 指 |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证登、登记公司、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东方航空 | 指 |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航空 | 指 | 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航空 | 指 |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
山东航空 | 指 |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昆明航空 | 指 | 昆明航空有限公司 |
江西航空 | 指 | 江西航空有限公司 |
河北航空 | 指 | 河北航空有限公司 |
重庆航空 | 指 | 重庆航空有限公司 |
工银租赁 | 指 | 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中银航空租赁 | 指 | 中银航空租赁有限公司 |
国银租赁 | 指 | 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融资租赁 | 指 |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 赁物件的使用权 |
经营租赁 | 指 | 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设备及使用权的同时,还提供设 备的维修、保养等其他专门的服务,并承担设备过时风险的一种中短期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经济活动 |
无追索权保理 | 指 | 保理商凭债权转让向供应商融通资金后,即放弃对供 应商追索的权力,保理商独自承担买方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的风险 |
东疆 | 指 |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 |
东疆管委会 | 指 |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 |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券 | 指 |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含人民币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 |
x期债券、本期公司债券 | 指 | 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募集说明书 摘要 | 指 | 《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
本次发行 | 指 | x次债券的发行 |
x期发行 | 指 | x期债券的发行 |
《公司章程》 | 指 | 《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 |
《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协 议 | 指 | 《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 指 |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 |
报告期各期期末、最近三年及一 期末 | 指 |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1 年 6 月 30 日 |
工作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交易日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
法定节假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 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x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条款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一)发行人全称: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二)债券全称: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三)注册文件:发行人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08 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 20 亿元。
(四)发行金额: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不设置超额配售。
(五)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
(六)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七)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八)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九)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发行。
(十)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十一)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1 年 11 月 16 日。
(十二)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
(十三)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十四)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间每年的 11 月
1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五)兑付方式: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六)兑付金额:本期债券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止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十七)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登记日为兑付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相应本金及利息。
(十八)本金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4 年 11 月 16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九)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
务。
(二十)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二十一)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联合资信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具体信用评级情况详见“第五节 发行人信用状况”。
(二十二)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本部及下属公司有息债务。具体募集资金用途详见“第二节 募集资金运用”。
(二十三)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不可进行债券质押式回购。
二、本期债券发行、登记结算及上市流通安排
1、发行公告日:2021 年 11 月 10 日。
2、发行首日:2021 年 11 月 12 日。
3、发行期限:2021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6 日。
x期公司债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本期公司债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并按照规则要求开展相关登记结算安排。
1.上市交易流通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3.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公司债券的交易。
本期债券簿记建档、缴款等安排详见本期债券“发行公告”。
第二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经发行人股东会及董事会审议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21〕
2708 号),本次债券注册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采取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金
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本部及下属公司有息债务。
拟偿还的有息债务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 | 债务主体 | 金融机构 | 借款起止日期 | 借款余额 | 拟使用募集资 金偿还金额 |
1 | 南航国际融资租 赁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 2021-05-17/2022-05-16 | 47,000.00 | 13,213.13 |
2 | 天津元如飞机租 赁有限公司 | 国家开发银行 | 2017-8-14/2029-7-25 | 17,495.63 | 17,495.63 |
3 | 天津元如飞机租 赁有限公司 | 国家开发银行 | 2017-12-20/2027-12-14 | 19,291.25 | 19,291.25 |
合 计 | - | - | - | 83,786.88 | 50,000.00 |
注:上表中有息债务的借款合同中均设置了提前还款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提前还款。
因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无法确切估计,发行人将综合考虑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相关债务本息偿付要求、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等因素,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未来可能调整偿还有息债务的具体金额和具体明细。
在有息债务偿付日前,发行人可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将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单次补充营运资金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经公司董事会或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发行人应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 募集资金。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 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的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的使用,包括资金支付的管理、资金支付审批权 限、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等应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其它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根据发行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若出现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决议。同时,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的,应按照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约定履行变更程序。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为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说明书中xx的用途一致,规避市场风险、保 证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利,公司将在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项 账户,专项账户存放的债券募集资金必须按照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专款专用,并由监管银行对账户进行监管。
公司将与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约定由监管银行监督募集资金的存入、使用和支取情况。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除此之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也将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对专项账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同时,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管理办法》、证券业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相关约定进行重大
事项信息披露,使其专项偿债账户信息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需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 5 亿元;
3、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 5 亿元全部计入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
4、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5 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公司本部及下属公司有息债务;
5、假设公司债券发行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完成。
基于上述假设,本期发行对发行人合并报表财务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6 月 30 日 | 本期债券发行后(模拟) | 模拟变动额 |
流动资产 | 240,886.47 | 240,886.47 | 0.00 |
非流动资产 | 1,390,927.56 | 1,390,927.56 | 0.00 |
资产合计 | 1,631,814.03 | 1,631,814.03 | 0.00 |
流动负债 | 266,798.52 | 253,585.39 | -13,213.13 |
非流动负债 | 947,072.05 | 960,285.18 | 13,213.13 |
负债合计 | 1,213,870.58 | 1,213,870.58 | 0.00 |
资产负债率(%) | 74.39 | 74.39 | 0.00 |
流动比率(倍) | 0.90 | 0.95 | 0.05 |
x期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且按照上述假定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财务数据为基准,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未发生变化。
x期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且按照上述假定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财务数据为基准,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的流动比率由 0.90 变为 0.95。
七、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发行人承诺,如在存续期间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八、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债券为发行人首次发行公司债券,发行人不存在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 | 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CHINA SOUTHERN AIR LEASING CO., LTD. |
法定代表人: | xx |
注册资本: | 236,800.00 万元 |
实缴资本: | 236,800.00 万元 |
设立日期: | 2016 年 7 月 22 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15MA59E0W12P |
住所: | 广州市南沙xxx东路 106 号(自编 1 号楼)X1301-I1254 |
邮政编码: | 510403 |
电话号码: | 000-00000000 |
传真号码: | 020-86125641 |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 xx |
xxx露事务负责人职位: | 董事、总经理 |
信息披露事务联络人: | xxx |
联系方式: | 020-86121291 |
所属行业: | 租赁业 |
经营范围: | 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仅限融资租赁企业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涉及外资准入特别管理规定和许可审批的商品除外);融资租赁服务(限外商投资企业经营);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 理及维修。 |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系经穗工商(南)外设字( 2016 )第 10201606200058号文批准,由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与旗下南龙控股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并于2016年7月22日在广州南沙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15MA59E0W12P的《营业执照》。发行人于2016年7月21日领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企业备案证明》并获得融资租赁业务资质。发行人为南航集团直管的二级单位,南航集团出资比例为75%,南龙控股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25%。2016年11月10日,
南航集团发文任命公司班子和党委成员。2017年3月完成筹备工作并转入正式运营阶段,注册资本金10亿元人民币,经广州南天会计师事务所2017年3月24日出具的“南天验字(2017)第L034号”验资报告和2017年4月11日出具的“南天验字
(2017)第L04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发行人成立时股权结构及出资情况如下表:
序号 | 股东名称 | 企业性质 | 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1 |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 | 全民所有制企业 | 75,000.00 | 75% | 货币 |
2 | 南龙控股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港资) | 25,000.00 | 25% | 货币 |
合计 | - | 100,000.00 | 100% | - |
发行人历史沿革事件主要如下:
发行人历史沿革信息 | |||
序号 | 发生时间 | 事件类型 | 基本情况 |
1 | 2016 年 7 月 | 设立 | 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系经穗工商(南)外设字 (2016)第 10201606200058 号文批准,由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与旗下南龙控股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并于 2016 年 7 月 22 日在广州南沙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115MA59E0W12P 的《营业执照》。发行人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领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企业备案证明》并获得融资租赁业务资质。发行人为南航集团直管的二级单位,南航集团出资比例为 75%,南龙控股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25%。2016 年 11 月 10 日,南航集团发文任命公司班子和党委成员。 2017 年 3 月完成筹备工作并转入正式运营阶段,注册资 本金 10 亿元人民币,经广州南天会计师事务所 2017 年 3 月 24 日出具的“南天验字(2017)第 L034 号”验资 报告和 2017 年 4 月 11 日出具的“南天验字(2017)第 L049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
2 | 2017 年 12 月 | 股权变更 | 2017 年 12 月 28 日,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与中国南航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乙方)签订了编号为 CSN-ZKJ-17122503525 的《股权转让协议书》,《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所持发行人 75%的股权。发行人已取得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确认前述股东变更,变更后的发行人股权情况为:南龙控股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25%、中国南航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出资 比例为 75%。 |
3 | 2018 年 4 月 | 增资 | 2018 年 4 月 20 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意:由中国南航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和南龙控股公司共同现金出资 10 亿元人民币,对发行人按原有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其中中国南航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出资 7.5 亿元,占比 75%,南龙控股公司出资 2.5 亿 元,占比 25%。发行人于 2018 年 4 月 28 日取得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确认前述注册资本变更,变更后的发行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 亿元,其中南龙控股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25%、中国南航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75%。本次增资经北京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东分所于 2018 年 5 月 9 日出具的“中瑞诚验字[2018] 第 10062 号”验资报告和 2018 年 5 月 19 日出具的“中 x诚验字[2018]第 10065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
4 | 2019 年 12 月 | 股权变更 | 2019 年 11 月 12 日,南航集团下达《总经理办公会》议 定事项通知单(集团第 19 期第 1 号),同意出售发行人 50%股权项目方案,由南航资本牵头集团专项工作小组办理挂牌转让相关手续。2019 年 12 月 16 日,中国南航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甲方)与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乙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转让其合法持有的发行人 50%股权。发行人已取得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编号为穗南市监外变字〔2020〕第 10202001140063 号的《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确认前述股东变更,变更后的发行人股权情况为:南龙控股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25%、中国南航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25%、 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50%。 |
5 | 2020 年 5 月 | 增资 | 2020 年 5 月 12 日,根据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南航租赁股[2020]2 号):由中国南航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南龙控股有限公司、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现金出资 36,800.00 万元人民币对发行人增资,对发行人按原有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其中中国南航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出资 9,200.00 万元,南龙控股公司出资 9,200.00 万元,北京诚通金控 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18,400.00 万元。本次增资经北京中 x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东分所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出具的“中瑞诚验字[2020]第 10049 号”验资报告、 2020 年 6 月 29 日出具的“中瑞诚验字[2020]第 10054 号”验资报告和 2020 年 7 月 6 日出具的“中瑞诚验字 [2020]第 10061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发行人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取得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确认前述注册资本变更,变更后的发行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68 亿元,其中南龙控股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25%、中国南航集团资 |
本控股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25%、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 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50%。 |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形。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00% 68.67%
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南龙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南航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25.00%
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50.00% 25.00%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前三大股东分别为持有发行人股权比例 25.00%的中国南航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股权比例 25.00%的南龙控股有限公司和持有发行人股权比例 50.00%的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结构清晰。其中,南航资本与南龙控股为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诚通金控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作为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的二级公司进行管理。发行人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人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1、中国南航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南航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是南航集团直属的二级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6 月 8 日,注册资本 60 亿元人民币。南航资本以成为国内具有航空运输 产业特色的一流资本控股公司为目标,在南航集团发展规划中承担产业投资平台、金融服务平台与资本运营平台“三大平台”职能定位。一是产业投资平台,以投 资方式助力南航集团多元业务产业化发展,为南航集团孵化培育新兴业务板块,远期成为南航集团重要利润贡献单元。二是金融服务平台,为南航集团主业发展 提供资金与金融工具及服务支持,助力南航集团主业发展,落实南航集团高质量 发展总体思路,成为南航集团重要收入、利润贡献业务单元。三是资本运营平台, 根据阶段性目标,建设专业化的内部投行、金融产品投资、股权管理、市值管理 能力,全面提升南航集团的资本运营水平。南航资本经营范围包括股权投资、投 资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项目投资等。
截至 2020 年末,南航资本总资产 69.90 亿元、总负债 0.61 亿元、所有者权
益为 69.29 亿元。2020 年,南航资本实现营业收入为 0.41 亿元,净利润为 2.47
亿元。
2、南龙控股有限公司
南龙控股有限公司是南航集团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原名为“南龙旅运公司”,2007 年 3 月 18 日公司更名为南龙控股有限公司。南龙控股注册资本总
额为 7,878,849,492.00 元人民币,业务性质是业务经营、贸易和投资控股。南龙控股有限公司同时作为南航集团的资本运作平台,承载着南航集团股票管理、投融资业务、经营南航集团在香港投资的物业管理及租赁经营。
截至 2020 年末,南龙控股总资产 102.23 亿元,总负债 3.11 亿元,所有者权
益 99.12 亿元。2020 年南龙控股实现营业收入 0.19 亿元,净利润 1.09 亿元。
3、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由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成立,注册资本 40 亿元,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资产管理。诚通金控股东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国资委首批建设规范董事会试点企业和首家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试点企业。2016 年 2 月,中国诚通被确定为中央企业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是目前两家中央企业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之一。
截至 2020 年末,诚通金控总资产 628.38 亿元,总负债 23.94 亿元,所有者
权益 604.44 亿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0.00 亿元,净利润 52.42 亿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股东不存在将发行人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的股权争议情况。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资委是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设置,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特设机构。国资委根据授权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的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将发行人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的股权争议情况。
四、发行人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1、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发行人基于自身的经营模式,主要通过独立出资设立 SPV 公司的运作模式开展飞机租赁业务,这类 SPV 公司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注册成立子公司共 84 家,其中 48 家 SPV 公司已注入飞机或发动机资产开始运作,3 家已启用尚未注入资产,33 家尚未启用。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子公司情况如下表:
序号 | 控股公司(SPV)名称 | 层级 | 注册资本 | 投资占 比(%) | 飞机 数量 | 发动机 数量 | 业务范围 |
1 | 广州南沙南航天如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2 | - | 飞机租赁 |
2 | 广州南沙南航天鱼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4 | - | 飞机租赁 |
3 | 广州南沙南航天得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2 | - | 飞机租赁 |
4 | 广州南沙南航天明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3 | - | 飞机租赁 |
5 | 广州南沙南航天川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1 | - | 飞机租赁 |
6 | 广州南沙南航天华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4 | - | 飞机租赁 |
序号 | 控股公司(SPV)名称 | 层级 | 注册资本 | 投资占 比(%) | 飞机 数量 | 发动机 数量 | 业务范围 |
7 | 广州南沙南航天奋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1 | - | 飞机租赁 |
8 | 广州南沙南航天凤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2 | - | 飞机租赁 |
9 | 广州南沙南航天翔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3 | - | 飞机租赁 |
10 | 广州南沙南航天秀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7010 万元 | 100 | 2 | - | 飞机租赁 |
11 | 广州南沙南航天图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3 | - | 飞机租赁 |
12 | 广州南沙南航天发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 | - | 未启用 |
13 | 广州南沙南航天水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 | 6 | 飞机租赁 |
14 | 广州南沙南航天旭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2 | - | 飞机租赁 |
15 | 广州南沙南航天日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1 | - | 飞机租赁 |
16 | 广州南沙南航天东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2 | - | 飞机租赁 |
17 | 广州南沙南航天升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1 | - | 飞机租赁 |
18 | 广州南沙南航天福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1 | - | 飞机租赁 |
19 | 广州南沙南航天泰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3 | - | 飞机租赁 |
20 | 广州南沙南航天安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1 | - | 飞机租赁 |
21 | 广州南沙南航天康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7010 万元 | 100 | 3 | - | 飞机租赁 |
22 | 广州南沙南航天艳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 | - | 已启用(资产投放时间节点待确 定) |
23 | 广州南沙南航天阳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 | - | 未启用 |
24 | 广州南沙南航天高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 | - | 未启用 |
25 | 广州南沙南航天照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 | - | 未启用 |
26 | 广州南沙南航天吉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 | - | 未启用 |
27 | 广州南沙南航天祥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 | - | 未启用 |
28 | 广州南沙南航天意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 | - | 未启用 |
29 | 广州南沙南航天繁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 | - | 未启用 |
30 | 广州南沙南航天荣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 | - | 未启用 |
31 | 广州南沙南航天昌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 | - | 未启用 |
32 | 广州南沙南航天盛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 | - | 未启用 |
33 | 广州南沙南航天耀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 | - | 未启用 |
34 | 天津元如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2 | - | 飞机租赁 |
35 | 天津元鱼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1 | - | 飞机租赁 |
36 | 天津元得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1 | - | 飞机租赁 |
37 | 天津元水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3 | - | 飞机租赁 |
38 | 天津元龙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1 | - | 飞机租赁 |
39 | 天津元腾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2 | - | 飞机租赁 |
40 | 天津元虎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2 | - | 飞机租赁 |
41 | 天津元跃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2 | - | 直升机租赁 |
42 | 天津元山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1 | - | 飞机租赁 |
43 | 天津元明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3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1 | - | 飞机租赁 |
序号 | 控股公司(SPV)名称 | 层级 | 注册资本 | 投资占 比(%) | 飞机 数量 | 发动机 数量 | 业务范围 |
44 | 天津元川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3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4 | - | 飞机租赁 |
45 | 天津元秀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3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 | 1 | 发动机租赁 |
46 | 天津元雍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3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3 | - | 飞机租赁 |
47 | 天津元容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3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1 | - | 直升机租赁 |
48 | 天津元华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3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2 | - | 飞机租赁 |
49 | 天津元贵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3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1 | - | 飞机租赁 |
50 | 天津元发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3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2 | - | 飞机租赁 |
51 | 天津元奋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3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2 | - | 飞机租赁 |
52 | 天津元图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3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1 | - | 飞机租赁 |
53 | 天津元强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3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 | - | 飞机租赁 |
54 | 天津元旭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3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 | - | 飞机租赁 |
55 | 天津元日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3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 | - | 未启用 |
56 | 天津元东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3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 | - | 未启用 |
57 | 天津元升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3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 | - | 未启用 |
58 | 天津元吉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3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 | - | 未启用 |
59 | 天津元祥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3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 | - | 未启用 |
60 | 天津元意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3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 | - | 未启用 |
61 | 天津元福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3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 | - | 未启用 |
62 | 上海淞如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3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 | - | 未启用 |
63 | 上海淞鱼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3 | 人民币 17010 万元 | 100 | 2 | - | 飞机租赁 |
64 | 上海淞得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3 | 人民币 17010 万元 | 100 | 2 | - | 飞机租赁 |
65 | 上海淞水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3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 | - | 未启用 |
66 | 上海淞龙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3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 | - | 未启用 |
67 | 海口昌如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1 | 飞机租赁 | |
68 | 海口昌水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 | - | 未启用 |
69 | 海口昌腾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 | - | 未启用 |
70 | 海口昌跃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 | - | 未启用 |
71 | 海口昌川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 | - | 未启用 |
72 | 厦门鑫如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3 | - | 飞机租赁 |
73 | 厦门鑫得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4 | - | 飞机租赁 |
74 | 厦门鑫水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1 | - | 飞机租赁 |
75 | 厦门鑫雍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 | - | 未启用 |
76 | 厦门鑫奋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 | - | 未启用 |
77 | 厦门鑫艳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 | - | 未启用 |
78 | 厦门鑫照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 | - | 未启用 |
79 | 厦门鑫武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 | - | 未启用 |
80 | 广州云如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 | - | 未启用 |
81 | 广州云鱼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 | - | 未启用 |
82 | 广州云得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 万元 | 100 | - | 6 | 发动机租赁 |
83 | 南航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 100 | - | - | 租赁 |
序号 | 控股公司(SPV)名称 | 层级 | 注册资本 | 投资占 比(%) | 飞机 数量 | 发动机 数量 | 业务范围 |
100000.0001 万元 | |||||||
84 | 南航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 2 | 人民币 100000 万 元 | 100 | - | - | 租赁 |
合计 | - | - | - | 86 | 13 |
注:天津元如飞机租赁有限公司于2017 年8 月办理股权质押,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尚未解押。
广州南沙南航天鱼飞机租赁有限公司于2017 年9 月办理股权质押,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尚未解押。
2、子公司经营情况
发行人的 SPV 公司运作模式基本一致,以承租人客户资质和客户质量为依据,选取部分 SPV 公司情况披露如下:
(1)南航融资租赁(xx)xxxx
xxxxxx(xx)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路 530 号 A5 库区集中辅助区三层 318 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5MA1K4EW94U;注册资本 10 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自有设备租赁(除金融租赁);机械电器设备、通讯器材、电子产品、仪器仪表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末,南航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旗下设立 5 家 SPV 公司,其中上海淞鱼飞机租赁有限公司的租赁资产为 2 架空客 A320neo 飞机
(B30D1/B30AW)、上海淞得飞机租赁有限公司的租赁资产为 1 架空客 A320neo
飞机(B30CZ),其余 3 家 SPV 公司旗下暂无租赁资产。
截至 2020 年末,南航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合并口径总资产为 51,424.47
万元,总负债为 738.42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50,686.06 万元;2020 年,南航融资
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758.22 万元,实现净利润 673.11 万元。
(2)南航融资租赁(xx)xxxx
xxxxxx(xx)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注册地址为: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内蒙道以北,鄂尔多斯路以东 599 号东疆商务中心 A3 栋 6 层 610 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118MA06X2HKXA;注册资本为 10 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末,南航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旗下设立 19 家 SPV 公司,其中天津元川飞机租赁有限公司的租赁资产有 4 架,其中 1 架 B737-800(B-1955)、 3 架 A321-200(B-1832、1845、1848),天津元明飞机租赁有限公司的租赁资产
为 1 架 A320neo(B-30CC),天津元秀飞机租赁有限公司的资产为 1 台飞机发
动机,天津元雍飞机租赁有限公司的租赁资产有 2 架,其中 1 架 A380-800
(B-6140)、1 架 B777-200F 货机(B-2041),天津元容飞机租赁有限公司的租赁资产为 1 架空客 H-125 直升机(B-70W3),天津元华飞机租赁有限公司的租赁资产有 2 架,其中 1 架 A319-100(B-6447)、1 架 A320-200(B-5896),天津元贵飞机租赁有限公司为 1 架 B737(B-5113),天津元发飞机租赁有限公司的租赁资产为 1 架 A320neo(B-30DZ)、天津元图飞机租赁有限公司的租赁资产为 1 架 B737-800(B-1781)。
截至 2020 年末,南航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合并口径总资产为 200,102.78
万元,总负债为 149,282.84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50,819.94 万元;2020 年,南航
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883.12 万元,实现净利润 1,350.55
万元。
(3)天津元鱼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天津元鱼飞机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6 月 14 日,注册地址为:天津自
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澳洲路 6262 号查验库办公区 202 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 822 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20118MA05RNL64F;注册资本为 10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
机关依法核准为准)。
截至 2020 年末,天津元鱼飞机租赁有限公司的租赁资产为一架空客 A320飞机(B8989),该架飞机已于 2017 年租赁给南航股份。天津元鱼飞机租赁有限公司的租赁资产以该架飞机为全部资产,以该架飞机的租金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
截至 2020 年末,天津元鱼飞机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21,580.24 万元,总负
债为 21,442.59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137.65 万元;2020 年,天津元鱼飞机租赁有
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28.33 万元,实现净利润 101.35 万元。
(4)广州南沙南航天鱼租赁有限公司
广州南沙南航天鱼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粤海大道九涌段加工区管委会大楼 X4036(仅限办公用途)
(WB);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MA59KQQJ5N;注册资本为 10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融资租赁服务;租赁业务(外商投资企业需持批文、批准证书经营);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外商投资企业需持批文、批准证书经营);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外商投资企业需持批文、批准证书经营);空中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水上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集装箱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截至 2020 年末,广州南沙南航天鱼租赁有限公司的租赁资产为 4 架空客
A330 飞机(B8361/B8362/B8365/B8366),该 4 架飞机已于 2017 年租赁给南航股份。广州南沙南航天鱼租赁有限公司的租赁资产以该四架飞机为全部资产,以该四架飞机的租金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
截至2020 年末,广州南沙南航天鱼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66,052.85 万元,
总负债为 164,971.12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1,081.73 万元;2020 年,广州南沙南
航天鱼租赁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511.39 万元,实现净利润 546.35 万元。
(5)厦门鑫得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厦门鑫得飞机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注册地址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xxxx(xxx)xxx 00 xxxxxxx X x 0 x 06B
之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200MA31KFMQ61;注册资本为 10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飞机及飞机设备的租赁业务(限 SPV);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的专业咨询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社会经济咨询(不含金融业务咨询)。
厦门鑫得飞机租赁有限公司的租赁资产为 4 架波音 B737 飞机
(B1288/B1290/B1116/B1118),该 4 架飞机已于 2018 年租赁给厦门航空。厦门
鑫得飞机租赁有限公司的租赁资产以该 4 架飞机为全部资产,以该 4 架飞机的租金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
截至 2020 年末,厦门鑫得飞机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97,532.70 万元,总负
债为 97,524.48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8.23 万元;2020 年,厦门鑫得飞机租赁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599.52 万元,实现净利润-91.08 万元。
3、持股比例小于 50%但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及持股比例超过 50%
但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无持股比例小于 50%但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亦无持股比例超过 50%但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无合营、联营企业及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等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控管理流程,有效运行公司内控管理体系。发行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之间权责明确,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制衡、相互协调。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
关规定要求。报告期内,发行人治理结构情况如下:
1、股东会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xx,xxxxxxxx:
(0)决定公司的战略和发展规划;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组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对其进行考核,决定其报酬;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工作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9)决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申请破产、变更公司形式等事宜;
(10)制定或批准公司章程和章程修改方案;
(11)对公司发行股票或债券作出决议;
(12)对公司股权抵押、质押事项作出决议;
(13)批准公司国有资产转让、子公司国有产权对外转让事项;
(14)批准公司重大财务事项和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方案;
(15)对公司年度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抽查检查,并按照公司负责人管理权限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16)审议批准公司业绩考核和重大收入分配事项;
(17)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董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发行人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中国南航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推荐2名董事、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推荐2名董事、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董事的选举和撤换由股东会决定,但职工董事的撤换须通过公司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及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中国南航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副董事长由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提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执行股东会的决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制订公司战略和发展规划,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审议批准经理层提交的需要董事会审批的经营事项;
(3)制订公司投资计划,决定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制订发行公司股票或债券方案;
(8)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9)制订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0)审议公司国有资产转让、子公司国有股权对外转让方案;
(11)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分公司、子公司等分支机构的设立或撤销;
(13)根据授权,决定公司内部有关重大改革重组事项,或者对有关事项作出决议;
(14)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及报酬事项;
(15)制订公司的重大收入分配方案,包括公司工资总额预算与清算方案等
(国资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并报股东会批准;批准公司职工收入分配方案、公司年金方案;
(16)决定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法律合规管理体系,制订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并提交股东会批准,董事会依法批准年度审计计划和重要审计报告,决定聘用或解聘负责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决定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上限,对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法律合规管理制度及其有效实施进行总体监控和评价;
(17)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检查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对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问责制;
(18)批准一定金额以上的融资方案、资产处置方案以及对外捐赠或者赞助,决定具体金额xx;
(00)xxxxxxxxxx;
(00)制订董事会的工作报告;
(21)决定公司行使所投资企业的股东权利所涉及的事项;
(22)决定董事会向经理层的授权事项范围;
(23)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会授权行使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
发行人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中国南航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推荐1名,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推荐1名,公司职工代表1名。股东推荐的监事由股东会决议任免,公司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1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决议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该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议案;
(6)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4、经理层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3名(其中一人兼任财务总监)。公司总经理由中国南航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推荐,副总经理由中国南航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推荐两名(其中一人兼任财务总监),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推荐一名。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董事会的监督管理和监事会的监督。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工作,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总经理负责。
总经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董事会的授权,负责组织开展公司的日常组织、经营和管理活动,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
(2)拟订公司战略和发展规划、经营计划,并组织实施;
(3)拟订公司投资计划和投资方案,并组织实施;
(4)根据董事会授权决定一定额度内的投资项目,在公司年度经营计划范围内,决定公司为开展主营业务或取得融资之目的而在境内外设立或收购项目公司;
(5)根据公司投资计划和投资方案,批准经常性项目费用和长期投资阶段性费用的支出;
(6)拟订发行公司股票或债券的方案,拟订一定金额以上的其他融资、资产处置、对外捐赠或赞助方案,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一定金额以下的其他融资、资产处置、对外捐赠或赞助方案;
(7)拟订公司的资产抵押、质押、保证等对外担保方案;
(8)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9)拟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10)拟订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或者撤销方案;
(11)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12)拟订公司的改革、重组方案;
(13)按照有关规定,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4)按照有关规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当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
(15)拟订公司的收入分配方案;
(16)拟订公司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和法律合规管理体系的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17)建立总经理办公会制度,召集和主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
(18)协调、检查和督促各部门、各分公司、各子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改革、管理工作;
(19)提出公司行使所投资企业股东权利所涉及事项的建议;
(20)根据董事会或监事会的要求,在董事会或监事会召开会议时向董事会或向监事会报告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重大合同、资金运用、风险状况和经营前景等情况;
(21)监督制订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批准,并报告监事会;
(22)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23)在公司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或其他紧急情况时,可采取符合公司利益的紧急措施并最迟在3日内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
(24)负责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并签署相关文件;
(25)决定公司为子公司之利益提供贷款或自其他主体处获取融资;
(26)决定公司为公司自身及其子公司之债务、及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公司提供担保;
(27)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的其他职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股东会
董事会
监事会
党委
风险管理委员会
经营管理层
项目评审委员会
航
空业务一部
航
空业务二部
航
空业务三部
市
场业务一部
市
场业务二部
金
融市场部
风
控合规部
资
产管理部
综
合管理部
财
务部
战
略发展部
南航
融资租赁
(上海)有限公司
南航
融资租赁
(天津)有限公司
发行人共设置航空业务一部、航空业务二部、航空业务三部、市场业务一部、
市场业务二部、金融市场部、风控合规部、资产管理部、综合管理部、财务部、战略发展部共计11个部门以及2个参照一级部门进行管理的控股子公司,每个部门的具体职能如下所述:
1、航空业务一部
负责境内航空租赁市场营销开拓,负责飞机厂商、航空公司、租赁公司同业等客户网络维护;开展境内航空器及航空设备的租赁业务,负责业务投标、公司审批、合同签署及航空器或设备交付。
2、航空业务二部
负责境外航空租赁市场开拓,包括客货机租赁业务、发动机租赁业务;负责直升机、模拟机、其他通航飞机、机场特种车辆及设备租赁业务;其他航空上下游租赁业务。
3、航空业务三部
主要负责发行人飞机类资产处置,包括老旧飞机拆解与销售、发动机拆解与销售;负责开展发动机租赁、航材租赁;飞机资产包交易、发动机资产包交易;飞机客改货租赁、通航飞机租赁等。
4、市场业务一和二部
主要负责发行人市场业务(航空上下游业务)的租赁工作。
5、金融市场部
负责研究货币相关政策,研判货币市场走势,制定发行人融资策略;开拓和维护发行人融资渠道,根据业务需要开展各类直接、间接筹融资业务;负责发行人资金计划及资金头寸管理,保证资金流动性,防范资金风险;负责发行人融资合同跟踪管理、还本付息、再融资及配合金融机构进行贷后管理;负责发行人本部及下属SPV的银行账户管理、境内外资金结算;利用短期闲置资金开展低风险金融产品投资;负责汇率利率套期保值业务。
6、风控合规部
负责发行人风险管理工作,包括拟定全面风险管理指导意见和相关业务指引,
开展项目审查;负责公司法律合规工作,包括合同的起草、审核、审批,对经营管理的重要问题提出风险评估和法律合规意见;牵头开展公司手册管理工作,包括手册文件合规审核、流程审批,指导、检查和考核各部门的手册管理工作。
7、资产管理部
负责发行人各类交易资产的管理,包括租赁物所有权、质押权的核实确认及登记,资产状况及价值的评估,现场或非现场检查等;参与资产的接收和交付,负责飞机的现场检查并进行评估;负责技术支持,配合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商务和技术谈判及合同拟定;负责租金管理,包括租金的收缴及台账的建立维护等;负责租后承租人管理,包括承租人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管理等;负责退租管理,经营租赁资产的维修储备金、保证金管理;负责业务流程中各类档案及凭证的管理工作;负责公司信息化体系建设及管理,包括信息化制度管理、信息化平台规划、建设及运维推广管理;负责软、硬等信息基础设施管理和信息安全管理。
8、综合管理部
负责发行人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管理、党纪群团工作。行政管理工作,包括督查督办、机要保密、公文管理、档案管理、政务信息、外联管理、会议会务、行政值班、信访管理、物资采购、印章证照、基建物业、车辆管理、领导服务、综合治理等;人力资源管理,包括人力资源规划、招聘调配、薪酬福利、绩效管理、劳动关系、培训管理、人事档案管理等;党纪群团工作,包括党团建设、宣传教育、企业文化;纪检、监察;工会、女工事务等。
9、财务部
负责发行人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制订发行人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公司财务分析及全面预算管理,组织经营分析讲评;负责研究分析国家税务 政策,开展税务筹划与税务风险管理工作;负责发行人日常纳税申报与涉税事项;组织资产评估工作;负责发行人财务内部控制。
10、战略发展部
统筹负责发行人法人治理事务。负责建立和完善发行人法人治理体系中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的相关制度;组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并跟踪决
议落实情况;负责与股东、董事、监事的日常联系与协调;负责财务信息披露工作。制定发行人发展战略及中长期规划;研究行业政策,研究业务和产品创新,撰写研究报告。负责发行人股权投资和管理及其相关工商管理、发行人投资计划管理、发行人的综合业绩考核。制订并组织落实董事会对公司的年度综合业绩考核目标任务;制订下达发行人各二级单位的综合业绩考核方案,开展业绩完成进度跟踪、反馈、讲评及业绩考核结果评定工作。
结合生产经营及内部控制重点,发行人管理层制定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办法。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实施,保证了发行人业务的发展、业绩的稳步增长,同时发行人也努力在实践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其内部控制。
1、财务管控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发行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经营管理特点和要求,制定了《战略规划管理制度》、《会计业务流程》、
《税务业务流程》规定了财务部门的组织管理、账户和重要凭证管理以及资金管理、税务管理等相关内容。同时,为细化相关财务流程,发行人还同时制定了《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办法》、《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财务开支审批权限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
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根据发行人关联交易管理有关规定,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商业原则,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关联交易的价格应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协议价格。交易双方应根据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交易双方应依据关联交易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交易价款,按关联交易协议中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
3、资金预算管理制度
为促进公司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规范公司财务预算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及其他相关规定,
发行人制定了《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指导公司各部门的经营运作,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经济效益,保证公司整体的健康发展。
4、租赁资产管理制度
公司资产的过程管理中,为保证资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航空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航空经营租赁业务管理办法》、《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航空经营租赁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对飞机资产的管理进行了相关规定,包括飞机的权利管理、技术管理、价值管理、飞机的保险以及飞机资产的转让和处置等,以确保租赁资产的安全。
5、重大投、融资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融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融资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制定了《股权投资管理规定》、
《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债务融资管理实施细则》,对于对外投融资的审批、管理机构和职能、对外投融资决策程序、对外投融资的实施、管理均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6、对外担保制度
为提高公司对外担保的安全性,发行人在公司章程中对外担保设置了严格的审批制度。根据《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公司对外担保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7、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为有效应对风险事件,完善公司风险应急处置机制,提高风险应急处置能力,维护公司资产安全,确保公司经营稳健,发行人专门制定了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 相关制度。制度明确了应对风险事件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对风险事件按等级和类 别进行科学的分级分类,并对风险事件的应急处置流程和措施进行了详尽的规定。
8、信息披露制度
为规范公司债券在发行和存续期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发行
人根据《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第22号),制定
《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明确了发行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和内容。
9、资金运营内控制度及管理模式
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加强公司资金管理,保护公司资金安全,发行人 建立了统一的资金管理体系,强化对公司统筹管理的下属企业资金的监督和控制,为发行人提供资金清算、调剂资金余缺、集中管理对外融资,以此提升发行人财 务管理水平,有效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和交易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10、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
为保障发行人资金运作的正常运行,防止资金运转过程中出现短期资金断裂情况,最大程度减少损失,保障资金运转安全,发行人设立了资金计划,根据计划集中安排管理,对短期资金进行有效的调度组织,保障资金安全。发行人通过资金管控流程和资金计划确保了短期资金应急的组织和实施,资金xx和资金运作严格根据计划统筹实施,确保资金运作和调度安全可控。
1、风险控制理念
发行人建立了健全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和内控体系,通过制定《全面风险管理指导意见》,系统化提升了风险管理水平。发行人全面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统一的风险管理框架下,通过整合风险管理资源,建立完善的风险治理机制和组织架构,以及科学的风险识别、评估、计量、控制/缓释、监测和报告流程,透明的考核与奖惩机制和健康的全员风险管理文化,逐步构建促进业务发展和价值增值型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实现对公司各类风险的全面有效管理,努力降低风险损失,确保业务稳健和持续开展。
2、风险管理体系
董事会承担公司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风险管理有关的重大事项。
监事会从维护股东的利益出发,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会、听取管理层的工作报告和专题汇报等方式,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履行职务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对董事、监事的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价。
高级管理层是公司进行风险管理和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下设项目评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对资产质量进行评价、分类。项目评审委员会是公司业务的专门审议审批机构,负责对公司业务事项进行审议决策。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风险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及推动该部门相关的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3、各相关部门的分工与协作
风控合规部是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统筹管理部门。公司其他部门按其职能分别负责相关风险的管理。其中,各业务部负责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合规风险管理;金融市场部负责资金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财务部负责税务风险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声誉风险管理。
风控合规部门是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应按要求做好全面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缓释和监测工作,及时向风险管理委员会通报全面风险信息。
4、资产五级分类管理
发行人为加强项目资产风险管理,提高资产质量,根据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指导意见》、《租赁业务管理办法》及有关风控指引、规定,并参照中国银监会关于《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制定了《资产五级分类管理办法》对承租人进行风险分类。综合考虑承租人的信用状况、财务状况、非财务等因素把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资产。其中正常类细分为正常一级、正常二级、正常三级和正常四级,关注类细分为关注一级、关注二级和关注三级,连同三类不良资产共计十个级别。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发行人
与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经营方面相互独立。
1、资产独立
发行人产权关系明晰,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的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发行人不存在为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况,发行人与股东产权关系明确,不存在被股东违规占用资金、资产等情况。
2、人员独立
发行人严格遵循有关规定,已建立劳动、人事、工资及社保等人事管理手册并具备独立的人事管理部门,独立履行人事管理职责。发行人独立招聘员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发行人的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或聘任产生。
3、机构独立
发行人在生产经营、财务、人事等方面均设立有自己的独立机构,具有完整的机构设置,所有机构均能独立行使职权。
4、财务独立
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执行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发行人在银行开设独立于出资人的账户,独立依法纳税。
5、业务经营独立
发行人拥有独立的业务,拥有完整的生产经营体系,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自主做出战略规划、对外投资等经营决策。
具体安排详见募集说明书“第九节 信息披露安排”。
六、发行人的董监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董事会现任董事 5 名,其中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职工董事 1 名;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监事会主
席 1 名,职工代表 1 名。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姓名 | 现任职务 | 任期 | 设置是否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 是否存在重大违纪违法情况 |
1 | xx | 董事长 | 2017.12.08-至今 | 是 | 否 |
2 | xx | x董事长 | 2019.12.20-至今 | 是 | 否 |
3 | xx | x事、总经理、党支 部副书记 | 2018.10.26-至今 | 是 | 否 |
4 | xxx | 董事 | 2019.12.20-至今 | 是 | 否 |
5 | xxx | 职工董事 | 2017.03.20-至今 | 是 | 否 |
6 | xx | 监事会主席 | 2019.01.29-至今 | 是 | 否 |
7 | xxx | 监事 | 2019.12.20-至今 | 是 | 否 |
8 | xxx | 职工监事 | 2017.03.20-至今 | 是 | 否 |
9 | xxx | 副总经理、党支部委 员 | 2018.09.06-至今 | 是 | 否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南航租赁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工作经历及任职情况如下:
1、董事简历
(1)xxxx,男,1973 年 9 月出生,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民航学院运输管理专业、暨南大学管理学院硕士教育中心工商管理专业、英国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高级经济师,具有上交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联交所公司秘书资格,为香港特许秘书公会会员及资深会士。 0000 x 0 xxxxx,0000 x 1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助理,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办公厅总经理秘书。2007 年 11月任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副主任;2009年 12 月任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2017
年 4 月任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南航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2)xxxx,x,汉族,1977 年 9 月出生,法学硕士、金融学博士。2003年参加工作,曾先后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2017 年 6 月进入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任金融管理部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现任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任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管理部总经理。
(3)xxxx,男,汉族,1963 年 6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1988 年参加工作,曾先后担任海南大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海国投工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海南xx生物有限公司总经理、海南南方鑫航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南航股份公司营销委结算中心副总经理。现任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支部副书记。
(4)xxxxx,x,汉族,1978 年 9 月出生,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中级经济师,具有证券、基金、银行从业资格,中共党员。2000 年参加工作,曾先后在河北省廊坊市财政局、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09 年进入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任总裁办公室项目经理、总裁秘书、运营管理中心高级经理、综合管理部(原运营管理中心)高级经理、国务院国资委机关事务管理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局)人事办副调研员(挂职)。现任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兼任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xxx。
(0)xxxxx,xxxx,x,xx,0000 年 3 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中共党员。1991 年参加工作,曾先后在广州民航局湛江民航站、珠海航空有限公司、广州南航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17年进入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先后任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职工董事、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2、监事简历
(1)xx女士,0000 x 0 xxx,xx,xxxx,0000 x 8 月参加工作,助理会计师,大学学历。曾先后担任民航广州管理局财务处会计、南航财务处财务科副科长、南航股份财务部成本管理室副经理、南航股份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现任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兼任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
(2)xxxxx,x,0000 x 0 xxx,xx,xxxx,0000 x 10 月参加工作,高级会计师,研究生学历。曾先后担任山东省莱州市财政局科员、中国航空器材集团公司财务部高级项目经理、中国中化集团外派财务总监、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中国航空器材集团公司外派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监事,兼任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3)xxxxx,x工监事,男,汉族,1981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04 年参加工作,2017 年进入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先后任综合管理部资深经理、党委秘书兼党务高级主任。现任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职工监事、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3、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xxx女士,女,汉族,1967 年 7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1989 年参加工作,曾先后担任南航财务处科员、南航股份公司上海营业部财务总监、南航股份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支部委员。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任职或者兼职情况如下所示: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xx | 中国南航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xx | x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金融管理部总经理 |
xxx |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 |
xx |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 审计部副总经理 |
xxx |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财务部副总经理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xx |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会秘书 |
xx |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审计部副总经理 |
xxx |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四)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权和债券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权和债券。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不存在涉嫌重大违纪违法处理的情况。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经核准的营业范围为: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仅限融资租赁企业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涉及外资准入特别管理规定和许可审批的商品除外);融资租赁服务(限外商投资企业经营);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
发行人基于自身的资源渠道和技术优势,以飞机为基础资产向航空公司和其他需求方提供飞机租赁及相关配套服务。发行人通过为各航空公司提供全面完整的飞机融资及租赁方案以满足其对机队战略、融资和风险管理的需要。南航租赁坚持“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发展战略,近年来成功探索开展融资租赁飞机及发动机、售后融资性回租、经营租赁直升机及发动机、售后经营性回租老旧飞机及处置、航空资产代管咨询等新业务模式,初步实现了业务多元化,全力打通飞机资产全寿命周期的交易与处置。发行人发展迅速,业务遍布广州、上海、天津、厦门等地,实现了国内多区域运作的市场布局,品牌影响力正在逐步扩大,发行人客户已达 20 余家,包括南方航空、东方航空、四川航空、厦门航空、山东航空、昆明航空、江西航空、河北航空、重庆航空等国内知名航企及航空上下游企业。
发行人作为南航集团推进市场化改革的试点单位,坚持“服务集团,面向市场”的目标定位,追求“专业服务,融通致远”的理念,依托南航集团航空主业优势,坚持市场化、专业化和国际化运营,为航空企业提供优质的融资租赁、经
营租赁、资产管理、商业保理和商务咨询及培训等专业化服务,致力于发展成为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租赁服务公司。
公司自成立以来运营发展迅速,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机队规模为 92
架。
发行人以飞机租赁业务为主,其他业务为辅。发行人主营业务板块包括飞机租赁业务、商品销售等,飞机租赁业务按照业务模式可以分为融资租赁、经营租赁,是发行人最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商品销售是除飞机租赁业务外占营业收入比重较大的业务板块,主要为老旧飞机处置。其他业务板块主要为调机服务和其他。2018-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57,493.77 万元、
117,726.86 万元、147,318.59 万元和 68,665.23 万元,随着业务不断发展,营业收
入逐年快速增长。2018-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润及毛利率构成情况如下: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 | 2019 年 | 2018 年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一、主营业务 | ||||||||
融资租赁 | 52,664.04 | 76.70 | 109,672.41 | 74.45 | 78,670.03 | 66.82 | 48,437.90 | 84.25 |
经营租赁 | 12,790.89 | 18.63 | 12,725.73 | 8.64 | 12,528.43 | 10.64 | 9,055.87 | 15.75 |
商品销售 | 3,208.28 | 4.67 | 24,218.46 | 16.44 | 25,970.16 | 22.06 | - | - |
资产托管 | - | - | 26.84 | 0.02 | 131.82 | 0.11 | - | - |
主营业务小计 | 68,663.21 | 100.00 | 146,643.43 | 99.54 | 117,300.44 | 99.64 | 57,493.77 | 100.00 |
二、其他业务 | ||||||||
调机服务 | - | - | 672.46 | 0.46 | 426.42 | 0.36 | - | - |
其他 | 2.02 | 0.00 | 2.70 | 0.00 | - | - | - | - |
其他业务小计 | 2.02 | 0.00 | 675.16 | 0.46 | 426.42 | 0.36 | - | - |
合计 | 68,665.23 | 100.00 | 147,318.59 | 100.00 | 117,726.86 | 100.00 | 57,493.77 | 100.00 |
注:因 2020 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板块统计口径发生改变,上表 2018 年、2019 年数据为按 2020 年统计口径调整后的金额,下同。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成本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 | 2019 年 | 2018 年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一、主营业务 | ||||||||
融资租赁 | 45,642.36 | 81.70 | 98,940.55 | 84.22 | 74,702.94 | 75.77 | 42,833.03 | 82.59 |
经营租赁 | 8,026.42 | 14.37 | 6,167.10 | 5.25 | 8,933.03 | 9.06 | 9,031.11 | 17.41 |
商品销售 | 2,194.92 | 3.93 | 12,070.01 | 10.27 | 14,544.57 | 14.75 | - | - |
资产托管 | - | - | - | - | 2.26 | 0.00 | - | - |
主营业务小计 | 55,863.70 | 100.00 | 117,177.67 | 99.74 | 98,182.80 | 99.58 | 51,864.14 | 100.00 |
二、其他业务 | ||||||||
调机服务 | - | - | 299.28 | 0.25 | 413.81 | 0.42 | - | - |
其他 | 2.70 | 0.00 | 2.02 | 0.01 | - | - | - | - |
其他业务小计 | 2.70 | 0.00 | 301.31 | 0.26 | 413.81 | 0.42 | - | - |
合计 | 55,866.39 | 100.00 | 117,478.97 | 100.00 | 98,596.61 | 100.00 | 51,864.14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板块毛利润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各业务板块毛利润及毛利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 | 2019 年 | 2018 年 | ||||
营业毛利 | 毛利率 | 营业毛利 | 毛利率 | 营业毛利 | 毛利率 | 营业毛利 | 毛利率 | |
一、主营业务 | ||||||||
融资租赁 | 7,021.68 | 13.33 | 10,731.86 | 9.79 | 3,967.09 | 5.04 | 5,604.87 | 11.57 |
经营租赁 | 4,764.47 | 37.25 | 6,558.63 | 51.54 | 3,595.40 | 28.70 | 24.76 | 0.27 |
商品销售 | 1,013.36 | 31.59 | 12,148.45 | 50.16 | 11,425.59 | 44.00 | - | - |
资产托管 | - | - | 26.84 | 100.00 | 129.56 | 98.29 | - | - |
主营业务小计 | 12,799.51 | 18.64 | 29,465.76 | 20.09 | 19,117.64 | 16.30 | 5,629.63 | 9.79 |
二、其他业务 | ||||||||
调机服务 | - | - | 373.18 | 55.49 | 12.61 | 2.96 | - | - |
其他 | -0.68 | -33.66 | 0.68 | 25.19 | - | - | - | - |
其他业务小计 | -0.68 | -33.66 | 373.85 | 55.37 | 12.61 | 2.96 | - | - |
合计 | 12,798.83 | 18.64 | 29,839.62 | 20.26 | 19,130.25 | 16.25 | 5,629.63 | 9.79 |
2018-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营业毛利润分别为 5,629.63 万元、
19,130.25 万元、29,839.62 万元和 12,798.83 万元,逐年大幅增长,毛利率分别为
9.79%、16.25%、20.26%和 18.64%。融资租赁是发行人占比最大的业务板块,毛利润占比也较大。发行人毛利率波动较大是由于飞机融资租赁行业特殊性以及发行人历史原因形成的,飞机融资租赁单笔业务规模大,业务确认收入的模式或时点的不同都会对毛利率产生巨大影响。2018 年,发行人完成 34 笔业务,由于客户群体扩大,收费期限结构不一,另外 2018 年融资量较大,需要支付较高利息成本,导致毛利率较低。2019 年,发行人毛利率较 2018 年实现较大程度提升,
主要是由于发行人业务规模趋于稳定,营业收入较 2018 年实现较大增长。2020
年,发行人xxx较 2019 年有进一步提升,未来随着发行人健康发展,业务逐渐多元化,模式逐步稳定,毛利率将进一步稳定。
飞机租赁模式的选择与投资人状况、各国税收政策、政治外交关系等密切相关。目前,我国飞机租赁业务主要是从国外进口飞机并取得飞机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飞机的进口租赁是当前的主流,其涉及飞机制造商、航空公司、租赁公司、融资银行或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国家发改委、外汇管理局、民航局等多个主体,交易模式复杂,需要进行周密的安排,签署多项合同、文件。
发行人飞机租赁同时采用经营租赁及融资租赁两种模式,其中融资租赁占比较大。发行人通过设立 SPV 子公司,将飞机资产注入,并由 SPV 子公司负责具体飞机租赁、租金收取以及定期/不定期检查。
1、融资租赁业务
(1)业务模式
发行人融资租赁业务主要可细分为两种经营模式:
① 通过合作航空公司直接购买新出厂客运飞机、模拟机和发动机等,再将租赁标的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出租给航空公司:具体方式为发行人与航空公司签署飞机购买权转让协议,拥有向厂商购买该飞机的权利。在交付日向厂商支付购机款后,取得厂商出具的卖据并取得飞机所有权;同时与航空公司签署租约同步将飞机以融资租赁的方式租赁给航空公司。在租赁期内,发行人拥有飞机产权,在租赁期届满之日航空公司向发行人支付飞机回购价款及其到期应付未付的款项以回购飞机,发行人将飞机产权转回给航空公司,交易结构如下:
境外
购买
SPV
保税区
支付租金
出资
租赁
还本
付息
融资
境内
南航租赁
银行
航空公司
飞机制造商
② 直接购买融资租赁飞机资产包,获得资产产权,与承租人建立租赁关系:发行人与合作租赁公司签署飞机资产买卖协议,获得飞机资产购买权。在购买日,发行人向合作租赁公司支付飞机购买价款,取得飞机产权;同时与合作租赁公司和航空公司三方签署租赁转换协议,代位成为飞机出租人。在租赁期内,发行人拥有飞机产权,在租赁期届满之日航空公司向发行人支付飞机回购价款及其到期应付未付的款项以回购飞机,公司将飞机产权转回给航空公司。
(2)会计处理方式
发行人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发行人作为出租方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发行人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发行人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出租人主要会计分录如下:
① 起租时
借:长期应收融资租赁款贷:融资租赁资产
未实现融资收益
② 计提收入时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融资性租赁收入
③ 收到租金时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融资租赁款应交税费
此外,发行人飞机租赁业务中部分资产通过无追索权保理已转让,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模式主要是指:发行人作为出租人以其与承租人之间形成的融资租赁资产应收租赁款,向保理方办理无追索权保理融资业务,约定发行人将其所持有的未到期的应收租赁款转让给保理方,由保理方受让出租人未到期的应收租赁款债权,由发行人作为保理方的代理人,发行人督促承租人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应收租赁款,并将收到的应收租赁款按保理方要求及时转入保理账户,若承租人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偿付应收租赁款,保理方无权向发行人追索未偿款项。
无追保理的会计分录如下:
① 取得无追保理款借:货币资金
贷:长期借款
② 应收租赁款出表借:长期借款
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长期应收融资租赁款
③ 收到融资租赁租金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④ 将融资租赁租金支付给银行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3)业务流程
发行人飞机租赁业务流程如下表所示:
工作内容 | 具体工作 | 具体情况 | 牵头团队 |
1)业务受理 | 业务部门了解客户需求或收到招标函/询价函后,综合考虑承租人、租赁物、公司的融资能力以及项目收益后,向公司分管领导报告,确认是否向客户提供报价。 | 航空业务部 | |
2)项目立项 | 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向客户提供报价后,由航空业务部申请立项。 | 航空业务部 | |
3)组织报价讨论会 | 业务部门测算项目收益,准备报价方案,并组织报价讨论会。 | 航空业务部 | |
报价讨论会通过后,在授权范围内,航空业务部门按客户 | |||
4)对外报价/项目初审 | 要求提供报价方案。对于航空业务二类客户均要进行项目初审,其中,应标类二类客户租赁项目在最终报价之前对项目初审;非应标类二类客户租赁项目在签署意向书之前 对项目初审,不需要签署意向书的租赁项目在开展现场尽 | 航空业务部 | |
租赁业务 | 职调查之前对项目初审。 | ||
报价中标后,航空业务部门应及时通知金融市场部门和风 | |||
流程 | 控合规部门,与客户洽商并拟定项目操作方案。承租人为 | ||
一类客户的,由航空业务部准备上会材料,并按相关决策 | |||
5)项目审批 | 程序和权限依次提交项目评审委员会、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公司董事会审批。承租人为二类客户的,主办业务员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撰写《项目调查报告》,送 风控合规部门审查,风控合规部门就《项目调查报告》进 | 风控合规部/航空业务部 | |
行风险、合规审查并出具《项目评审报告》,再按相关决 | |||
策程序和权限依次提交项目评审委员会、总经理、公司总 | |||
经理办公会、公司董事会审批。 | |||
6)洽谈意向/合同谈判 | 项目通过评审会后,由风控合规部门选定外聘律师。航空业务部门与客户洽谈项目意向书,也可根据客户需要直接洽谈合同。合同由外聘律师起草,航空业务部门负责与外聘律师共同进行合同的谈判,风控合规部门及财务部门根 据项目需要参与合同谈判。 | 航空业务部/风控合规部/财务部 |
工作内容 | 具体工作 | 具体情况 | 牵头团队 |
7)合同签署 | 项目意向书/合同定稿,并完成所有项目审批流程后,提请合同签署审批流程,由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正式对外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 航空业务部/风控合规部 | |
8)项目放款 | 完成合同签署后,由金融市场部按相关规定付款。 | 金融市场部 | |
9)飞机交付 | 航空业务部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飞机交付。飞机及交付后的租后管理工作由资产管理部负责。 | 航空业务部/资产管 理部 |
(4)融资租赁业务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融资租赁业务累计笔数 92 笔,包括融资租赁飞
机 82 架、融资租赁模拟机 7 台、融资租赁发动机 1 台和非航业务 2 个,累计投资总额 4,052,824.48 万元,部分资产通过无追索权保理已转让(2018-2020 年度发行人因无追索权保理融资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 “第四节/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资产结构及变动分析之长期应收款”)。
发行人近三年飞机融资租赁业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 年末 | 2019 年末 | ||||
累计 笔数 | 累计投资总 额 | 资产余额[注] | 累计 笔数 | 累计投资总 额 | 资产余额 | |
飞机租赁 | 38 | 1,653,508.02 | 1,214,675.26 | 60 | 3,036,381.51 | 1,350,870.62 |
模拟机租赁 | 4 | 12,631.92 | 12,631.92 | 4 | 19,682.65 | 16,741.07 |
发动机租赁 | 0 | - | - | 1 | 10,084.02 | 10,048.36 |
非航业务租赁 | 1 | 80,000.00 | - | 1 | 80,000.00 | - |
合计 | 43 | 1,746,139.94 | 1,227,307.18 | 66 | 3,146,148.18 | 1,377,660.06 |
(续上表)
项目 | 2020 年末 | 2021 年 6 月末 | ||||
累计 笔数 | 累计投资总 额 | 资产余额 | 累计 笔数 | 累计投资总 额 | 资产余额 | |
飞机租赁 | 77 | 3,745,131.88 | 1,290,417.17 | 82 | 3,917,454.33 | 1,366,666.72 |
模拟机租赁 | 6 | 29,970.76 | 22,485.40 | 7 | 40,286.13 | 29,298.84 |
发动机租赁 | 1 | 10,084.02 | 8,022.41 | 1 | 10,084.02 | 8,021.54 |
非航业务租赁 | 2 | 85,000.00 | 5,001.47 | 2 | 85,000.00 | 4,184.11 |
合计 | 86 | 3,870,186.66 | 1,325,926.45 | 92 | 4,052,824.48 | 1,408,171.21 |
注:1、融资租赁业务资产余额对应公司长期应收融资租赁款
2、非航业务 1:广梅汕铁路售后回租项目,承租方是广梅汕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投放金额 8 亿元,期限 3 年,租赁期为 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租赁利率为 4-4.3%,获
得手续费收入 8,724,528.30 元。该笔业务于 2018 年初投放,2018 年通过无追索权保理转出;
3、非航业务 2:2020 年新增一笔非航业务是锦州港售后回租项目,承租方是锦州港口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投放金额是 5,000 万元,期限 3 年,租赁期为 2020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租赁利率为 5-5.6%,获得手续费收入 135 万元。
2018-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融资租赁合同签署情况如下:
项目 | 2018 年 | 2019 年 | 2020 年 | 2021 年1-6 月 |
当年新签约项目数量(飞机) | 22 | 22 | 17 | 15 |
签约金额(人民币:万元) | 1,146,491.83 | 1,716,641.54 | 708,750.37 | 376,653.53 |
当年新签约项目数量(模拟机) | 1 | 3 | 2 | 1 |
签约金额(人民币:万元) | 6,963.39 | 17,668.13 | 17,019.39 | 6,566.72 |
当年新签约项目数量(发动机) | - | 1 | - | - |
签约金额(人民币:万元) | - | 13,373.98 | - | - |
当年新签约项目数量(非航业务) | 1 | - | 1 | - |
签约金额(人民币:万元) | 90,607.63 | - | 0.56 | - |
合计签约金额(人民币:万元) | 1,244,062.85 | 1,747,683.65 | 725,770.32 | 383,220.25 |
2018-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部分主要融资租赁项目情况如下:
年度 | 项目情况 | 币种 | 项目金额(亿元) | 项目期限 |
2018 年 | A 航空公司 2018 年 1 架 787-9 飞机融资租赁项目 | RMB | 9.03 | 10 年 |
A 航空公司 2018 年 1 架 A330 飞机融资租赁项目 | RMB | 5.90 | 10 年 | |
B 航空公司 2018 年 1 架 A321NEO 飞机融资租赁项目 | RMB | 4.23 | 10 年 | |
D 航空公司 2018 年 1 架 A321NEO 飞机融资租赁项目 | RMB | 3.65 | 10 年 | |
2019 年 | A 航空公司 2019 年 1 架 A350 飞机融资租赁项目 | RMB | 11.03 | 10 年 |
A 航空公司 2019 年 1 架 777-300ER 飞机融资租赁项目 | RMB | 10.69 | 10 年 | |
B 航空公司 2019 年 1 架 A321NEO 飞机融资租赁项目 | RMB | 4.21 | 10 年 | |
C 航空公司 2019 年 1 架 A321NEO 飞机融资租赁项目 | RMB | 4.17 | 10 年 | |
2020 年 | A 公司 2020 年 1 架 777F 飞机融资租赁项目 | RMB | 12.21 | 10 年 |
A 公司 2020 年 1 架 A380 飞机资产包融资租赁项目 | RMB | 5.50 | 3 年 | |
B 公司 2020 年 1 架 A320NEO 飞机融资租赁项目 | RMB | 3.89 | 10 年 | |
2021 年 | E 航空公司 2021 年 1 架 A320NEO 飞机融资租赁项目 | RMB | 3.85 | 10 年 |
年度 | 项目情况 | 币种 | 项目金额(亿元) | 项目期限 |
1-6 月 | F 航空公司 2021 年 1 架 A320NEO 飞机融资租赁项目 | RMB | 3.83 | 10 年 |
G 航空公司 2021 年 1 架 B737-800 飞机资产包美元融资 性售后回租项目 | USD | 0.325 | 3 年 |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融资租赁业务分地区投放情况如下:
地区 | 投放金额(万元) | 金额占比 | 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 (万元) |
广州南沙 | 2,702,055.10 | 66.67% | 758,458.98 |
天津东疆 | 900,560.31 | 22.22% | 446,927.89 |
厦门象屿 | 271,015.65 | 6.69% | 149,582.93 |
上海自贸区 | 163,189.80 | 4.03% | 38,495.70 |
海口江东 | 16,003.62 | 0.39% | 14,705.71 |
合计 | 4,052,824.48 | 100.00% | 1,408,171.21 |
2、经营租赁业务
(1)业务模式
发行人经营租赁主要采取两种操作模式:
① 通过购买合作租赁公司的飞机经营租赁资产包,获得租赁资产产权和租约的共同转让,代位成为新的出租人:发行人与合作租赁公司签署租赁资产买卖协议,获得租赁资产购买权。在购买日,发行人向合作租赁公司支付购买价款,取得租赁资产产权;同时与合作租赁公司和航空公司三方签署租赁转换协议,代位成为新出租人,与航空公司建立租赁关系。在租赁期内,发行人拥有资产产权,航空公司拥有使用权。租赁期满发行人取回资产并制定再租或再售等安排。
② 合作航空公司将其飞机、发动机资产出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再将其以经营租赁的方式回租给航空公司:在评估资产价格、剩余租期、资产状况等因素后,发行人购买航空公司相关资产,获得产权。再与航空公司签署租赁协议,将资产以经营租赁的方式回租给航空公司。在租赁期内,发行人拥有租赁资产的产权,航空公司拥有使用权。租赁期满公司取回租赁资产并制定再租或再售等安排。
(2)会计处理方式
发行人经营租赁资产按成本减去其累计折旧及其累计减值损失(如有)后的 金额列报于财务报表内,发行人经营租赁资产主要为飞机及发动机,飞机折旧年 限为 3-20 年,预计残值率为 15%-30%,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 年折旧率为4.25%-24.43%。发动机折旧年限为1-20 年,预计残值率为15%-47.34%,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年折旧率为 4.25%-55.50%。
发行人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出租人主要会计分录如下:
① 收到租金时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② 分摊收入时借:预收账款
贷:经营租赁收入
(3)业务流程
发行人经营租赁业务流程与融资租赁业务流程相同。
(4)经营租赁业务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经营租赁业务累计投资笔数 8 笔,包括老旧飞
机租赁 3 笔(合计 18 架)、直升机租赁 3 台和经营租赁资产包飞机 2 架,累计
投资总额 150,887.76 万元。发行人近三年飞机经营租赁业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 年末 | 2019 年末 |
累计笔数 | 累计投资 总额 | 资产余额 | 累计笔 数 | 累计投资总 额 | 资产余额 | |
老旧飞机租赁 | 2 | 49,231.00 | 40,344.95 | 2 | 49,231.00 | 23,082.88 |
直升机租赁 | 2 | 3,825.02 | 3,825.02 | 2 | 4,643.34 | 4,413.03 |
经营租赁资产包 | - | - | - | - | - | - |
合计 | 4 | 53,056.02 | 44,169.97 | 4 | 53,874.34 | 27,495.91 |
(续上表)
项目 | 2020 年末 | 2021 年 6 月末 | ||||
累计笔 数 | 累计投资总 额 | 资产余额 | 累计笔 数 | 累计投资总 额 | 资产余额 | |
老旧飞机租赁 | 3 | 108,507.24 | 65,603.00 | 3 | 108,507.24 | 57,293.81 |
直升机租赁 | 3 | 6,737.79 | 6,175.13 | 3 | 6,737.79 | 5,984.22 |
经营租赁资产包 | 1 | 14,484.26 | 13,629.80 | 2 | 35,642.74 | 38,151.06 |
合计 | 7 | 129,729.29 | 85,407.93 | 8 | 150,887.76 | 101,429.09 |
2018-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经营租赁合同签署情况如下:
项目 | 2018 年 | 2019 年 | 2020 年 | 2021 年 1-6 月 |
当年新签约项目数量(直升机) | 2 | - | 1 | - |
当年新签约项目数量(老旧飞机) | 14 | - | 5 | - |
当年新签约的项目数量(发动机) | - | 7 | 4 | 2 |
当年新签约的项目数量(经营租赁资产包) | - | - | 1 | 1 |
签约金额(人民币) | 18,565.04 | 13,081.75 | 78,825.74 | 26,624.03 |
3、商品销售等业务板块
发行人除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业务外的业务板块包括商品销售、资产托管、调机服务和其他,发行人商品销售收入是除飞机租赁收入外占比最大的收入板块,主要是经营性租赁退租后的老旧飞机处置收入。2018-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
发行人商品销售收入分别为 0.00 万元、25,970.16 万元、24,218.46 万元和 3,208.28
万元,发行人自 2019 年开展老旧飞机处置业务以来,商品销售收入较为稳定。
(1)业务模式
发行人规划处置的老旧飞机来源主要有三种:① 向境内外航空公司购买飞机;② 向境内外租赁公司购买带租约的飞机资产包;③ 自有经营租赁退役的老旧飞机。目前发行人处置老旧飞机来源主要是第一种,后两种为未来拟开展的业务方式。
发行人老旧飞机主要采取以下几种处置方式:一是通过资产包组合进场交易,即将老旧飞机整机、机身+发动机组合、发动机在交易所挂牌出售;二是对剩余 可用发动机再租赁,即对退出的老旧飞机中的发动机进行技术评估,如有可满足 继续租赁条件的,将此老旧发动机再短期经营租赁给航空公司;三是将机身、发 动机拆解成零部件后销售。
(2)会计处理方式
老旧飞机处置仅在经营租赁业务到期退租后发生,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根据合同约定,经营租赁租约结束后,租赁物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出租人主要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
贷:商品销售收入借:商品销售成本
贷:存货/固定资产
(3)商品销售基本情况
2018-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老旧飞机处置情况如下:
项目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 | 2019 年 | 2018 年 |
飞机处置收入(万元) | 3,208.28 | 24,218.46 | 25,970.20 | - |
存续的飞机数量(架) | 5 | 5 | 10 | 18 |
新增飞机数量(架) | - | 5 | - | 18 |
老旧飞机(含发动机)账面 余额(万元) | 57,293.81 | 65,803.27 | 23,082.88 | 40,344.95 |
4、租赁资产承保情况
(1)飞机承保情况
发行人融资租赁飞机资产和经营租赁飞机资产均由航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办理保险业务,相关费用由承租人缴纳,飞机资产由承租人投保并将第一受益人设定为发行人,险种覆盖机身险、战争险等。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飞机资产未发生重大保险赔付事件。
航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是于 2004 年 8 月在北京成立的一家主要从事高风险及特殊风险保险经纪服务的中外合资企业,航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在中国民航业内的保险及风险管理领域具备市场和技术领先的绝对优势,拥有国内 40 余家航空公司、135 家大中型机场及所有空管等民航单位客户。目前,国内南航集团、东航集团和中航集团三大航空集团均为航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股东,航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为航空业惯用保险公司。
(2)非航业务承保情况
发行人非航业务主要为锦州港项目,承租人是锦州港口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相关费用由承租人缴纳,由承租方投保 集装箱险并将第一受益人设定为发行人,截至目前未发生重大保险赔付事件。
5、发行人机队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机队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架
业务类型 | 飞机机型 | 数量 |
经营租赁 | Bell-407GXP | 2 |
空客 H-125 | 1 | |
波音 737-800 | 2 | |
空客 A319-115 | 5 | |
小计 | 10 | |
融资租赁 | 空客 A319-100 | 1 |
空客 A320-200 | 3 | |
空客 A320NEO | 13 | |
空客 A321-200 | 5 | |
空客 A321NEO | 8 | |
空客 A330 | 8 | |
空客 A350 | 4 | |
空客 A380 | 1 | |
波音 737-700 | 1 | |
波音 737 | 23 | |
波音 777-300ER | 3 |
波音 787-8 | 1 | |
波音 787-9 | 4 | |
波音 777-F | 4 | |
中商飞 ARJ21-700 | 3 | |
小计 | 82 | |
合计 | 92 |
6、发行人主营业务全流程风险管理体系
发行人主营业务风险管理体系覆盖项目租前评估、租赁项目执行以及资产退租全流程。
首先,针对立项项目的租前评估,发行人会成立项目小组讨论评估,分别由业务部派出业务专员,风控合规部派出法务专员、评审专员,资产管理部派出资产专员、合同谈判专员,金融市场部派出融资专员,财务部派出财务专员组成专业团队直接参与项目组的评议与运作。
其次,针对租赁项目执行环节,发行人风险管理覆盖资产采购、承租人选择及租金收取、融资运作和飞机资产运作等环节,具体如下:
(1)资产采购环节:在资产采购环节,发行人会全面考虑目前市场的需求情况,选择最主流的飞机作为标的资产,并根据飞机资产的型号特征、技术指标、同型号飞机在役数量、运营历史、维护现状等指标准确评估飞机资产价值。从采购环节控制公司飞机资产类型,不仅能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还有良好的退出通道,降低飞机租赁到期后的资产处置风险。
(2)承租人选择及租金收取环节:发行人从事的是飞机租赁业务,其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承租人支付的租金,为了防范信用风险,避免承租人无法按时交纳租金,发行人建立了应收租金风险管理体系,从审慎选择承租人及完善合同条款等多方面来防范风险发生:1)在承租人选择上。发行人的目标客户都是国有或国有参控股的一、二线航空公司、国家政策支持的“一带一路”国家以及全球其他实力较强的载旗航空公司等,筛选出具备较强的股东背景和业务实力,在行业内及金融市场具有良好的信用、口碑,在租赁合同相关租金支付方面鲜有未及时履约的情况,审慎选择客户为业务后续的风险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事前尽职调查:在与航空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南航租赁相关团队会对航空公司进
行充分的尽职调查,通过调阅资料、网上查询、市场调研等方式,综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情况、法律经济环境,了解客户的经营状况、运营指标、财务情况、行业口碑、历史信用情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综合评判客户的信用风险,从而评估各航空公司的资质,了解航空公司的租赁需求,做出合理的需求预估和租赁安排;制定可行的融资方案,安排及执行飞机交付,提供完整的租赁管理服务。发行人目前合作的航空公司,整体信誉状况良好。截至目前,发行人承做的飞机租赁项目均能通过公司对市场行情的判断和资金筹措安排保证项目顺利实施;3)合同签署及履约保障:风控合规部指派法务专员参与项目组讨论,在业务操作一线判断和防范交易架构法律风险,审核、把控法律协议风险,并直接负责管理外聘律所确保其服务严格基于公司利益且达到行业质量水平。资产管理部直接参与项目商务磋商整个过程,并主导资产的验收与交割,项目合规总监监督并确保交易实施流程合规;4)事后监督及跟踪管理:在签订了租赁合同之后,发行人内部会实时监控航空公司的运营状况及租金支付情况,在航空公司应交付租金的
30 个工作日之前,南航租赁资产管理部门会向航空公司发送支付租金的通知,提醒航空公司按时支付租金。资产管理部按照流程对飞机资产进行管理,跟踪及评估资产运营及维护情况,定时或不定时对资产执行现场检查,维护 SPV 体系,存档重要文书及档案,风控法务专员监督执行。金融市场部执行流动性管理、监控汇率及利率的变化情况,风控合规部监督执行。
(3)融资运作环节:在项目评审阶段,金融市场部对目标交易的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执行评估,测算风险敞口,并提出管理方案,风控合规部执行监督与复核。为规避期限错配、币种错配、汇率波动等对公司造成的风险,公司在购买飞机、签署租赁合同、获得银行融资的过程中,坚持以下三点原则:1)融资期限与飞机租赁合同期限相匹配,确保每份租赁合同产生的现金流能覆盖融资的本息;2)融资合同币种与租赁合同币种相匹配,以规避汇率波动所带来的风险;3)公司外币融资过程中,对风险敞口通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锁定成本,规避汇率波动的风险。
(4)飞机资产运作环节:发行人在飞机资产运作环节通常设立 SPV 公司,负责飞机资产从租赁到最后退租的整个流程,单独核算,独立记账。通过该运作模式,发行人有效实现了风险隔离,确保每架飞机资产在一个相对独立的环境下
进行运作。资产管理部负责 SPV 的后期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文书档案的存档管理,风控合规部监督执行。
最后,针对飞机资产退租环节,在飞机退租时,对于飞机上的各主要零部件,根据维修方案的要求,自上次大修到退租时所进行的耗损,采取维修储备金或退租补偿等方式,将各零部件的使用寿命,恢复到大修出厂的状态,以满足退租的合同技术要求。同时,在飞机租赁过程中,发行人会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飞机资产质量进行抽查,并在最后租赁到期退租时由公司的工程团队对飞机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以确保其达到租赁合同所约定的飞机退租技术状态,确保飞机资产的保值。
7、发行人经营指标情况
(1)资产质量情况
为加强项目资产风险管理,提高资产质量,根据发行人《全面风险管理指导意见》、《租赁业务管理办法》及有关风控指引、规定,并参照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发行人制定了《资产五级分类管理办法》。
根据发行人《资产五级分类管理办法》,发行人以风险为基础,把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资产。五类资产的定义分别为:①正常:承租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其不能按期足额偿还租金;②关注:尽管承租人目前有能力偿还租金,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租金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③次级:承租人的偿债能力出现明显问题,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租金,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④可疑:承租人无法足额偿还租金,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⑤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追收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租金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存量资产均为正常类。
(2)监管指标分析
根据银保监会 2020 年 5 月 26 日印发的《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银保监发〔2020〕22 号)规定,融资租赁公司的风险资产总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 8 倍。2018-2020 年末及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风险资产对净资产倍数分别为 6.11 倍、6.28 倍、3.68 倍和 3.88 倍。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的风险资产规模满足上述监管规定。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的融资租赁资产和其他租赁资产比重占总资产的 92.34%,满足《暂行办法》中关于“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和其他租赁资产比重不得低于总资产的 60%”的要求。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无开展的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满足《暂行办法》中关于“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的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不得超过净资产的 20%”。
发行人以飞机租赁业务为主业,且业务主要集中在关联企业南航集团下属各 航空运输公司,飞机租赁业务的单一承租人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超过净资产的 30%、单一集团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超过净资产的 50%,不满足《暂行办法》中关于集中度监管的指标要求。虽然关联客户的集中度超过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但同时暂行办法也规定由省级人民政府融资租赁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并可对特定行业的集中度和关联度进行调整,同时暂行办法也规定有三年的过渡期
(2020-2023 年),对特定行业也可将过渡期延长。飞机租赁由于风险较低,属于《暂行办法》所指的特定行业,目前已有地方细则明确对飞机租赁的集中度和关联度给予调整。例如《上海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指出“在航空航运、海工装备、集成电路、医疗器械、人工智能、高端制造、清洁能源等符合国家及本市产业发展导向领域开展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可结合监管评级情况,对其业务集中度和关联度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厦门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指引(试行)》已明确规定,“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的飞机、船舶、集成电路融资租赁业务,业务集中度和关联度可不受前款规定限制,相关监管规定由市金融监管局另行制定。”《广东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亦指出,“对在飞机、船舶、海工装备、能源、集成电路等符合国家和本省发展导向产业,且上述行业租赁资产占租赁资产总额 80%以上的融资租赁公司,可结合监管评级情况,对其业务集中度和关联度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8、资金来源及成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资本金和有息负债,发行人注册资本金为 23.68 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为 15.82%;有息负债主要为银行借款和南航集团委托贷款以及无追索权保理融资,银行借款占表内融资总额的 91.54%;债务融资工具占表内融资总额的 4.23%;南航集团委托贷款占表内融资总额的 4.23%。融资成本区间为 1%至 5%。无追索权保理融资占表外融资总额的 100%,融资成本区间为 3%至 5%。保理融资业务是发行人航空租赁业务项下以租金为基础资产做无追索权保理融资,主要挑选信用状况较好的优质承租人的应收租赁款进行保理出表融资。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主要资金来源构成情况如下:
融资构成 | 金额(万元) | 融资成本范围 |
银行借款 | 1,080,904.49 | 1%-5% |
南航集团委托贷款 | 50,000.00 | 3%-4% |
债务融资工具 | 50,000.00 | 2%-3% |
保理融资 | 1,555,110.70 | 3%-5% |
1、上游主要购买情况
发行人购买租赁资产的渠道主要有三种:
1)与航空公司签署飞机等资产的购买权转让协议,取得向厂商直接购买飞机等资产的权利;
2)向航空公司购买飞机等租赁资产并进行售后回租;
3)向合作租赁公司购买带租约的飞机资产包等。
2018-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资产购买前五大渠道情况如下:
2018 年度发行人前五大资产购买渠道情况
单位:万元
合作对象 | 资产类型 | 购买渠道 | 拟开展业务 模式 | 合同金额 |
合作对象 | 资产类型 | 购买渠道 | 拟开展业务 模式 | 合同金额 |
A 航空公司 | 客运飞机 | 与航空公司签署飞机等资产的购买权转让协议, 取得向厂商直接购买飞机等资产的权利 | 融资租赁 | 509,546.97 |
B 航空公司 | 客运飞机 | 与航空公司签署飞机等资产的购买权转让协议, 取得向厂商直接购买飞机等资产的权利 | 融资租赁 | 137,984.61 |
C 航空公司 | 客运飞机 | 与航空公司签署飞机等资产的购买权转让协议, 取得向厂商直接购买飞机等资产的权利 | 融资租赁 | 106,953.36 |
D 航空公司 | 客运飞机 | 与航空公司签署飞机等资产的购买权转让协议, 取得向厂商直接购买飞机等资产的权利 | 融资租赁 | 97,807.61 |
E 航空公司 | 客运飞机 | 与航空公司签署飞机等资产的购买权转让协议, 取得向厂商直接购买飞机等资产的权利 | 融资租赁 | 42,328.43 |
合计 | - | - | - | 894,620.98 |
2019 年度发行人前五大资产购买渠道情况
单位:万元
合作对象 | 资产类型 | 购买渠道 | 拟开展业务 模式 | 合同金额 |
A 航空公司 | 客运飞机 | 与航空公司签署飞机等资产的购买权转让协 议,取得向厂商直接购买飞机等资产的权利 | 融资租赁 | 1,142,891.66 |
F 航空公司 | 客运飞机 | 与航空公司签署飞机等资产的购买权转让协 议,取得向厂商直接购买飞机等资产的权利 | 融资租赁 | 124,718.41 |
E 航空公司 | 客运飞机、 发动机 | 与航空公司签署飞机等资产的购买权转让协 议,取得向厂商直接购买飞机等资产的权利 | 融资租赁 | 52,135.23 |
A 租赁公司 | 客运飞机 | 向合作租赁公司购买带租约的飞机资产包 | 融资租赁 | 36,944.77 |
B 租赁公司 | 客运飞机 | 向合作租赁公司购买带租约的飞机资产包 | 融资租赁 | 36,267.43 |
合计 | - | - | - | 1,392,957.50 |
2020 年度发行人前五大资产购买渠道情况
单位:万元
合作对象 | 资产类型 | 购买渠道 | 拟开展业 务模式 | 合同金额 |
A 航空公司 | 客运飞机 | 与航空公司签署飞机等资产的购买权转让协议, 取得向厂商直接购买飞机等资产的权利 | 融资租赁 | 460,324.29 |
E 航空公司 | 客运飞机、 发动机 | 与航空公司签署飞机等资产的购买权转让协议, 取得向厂商直接购买飞机等资产的权利 | 融资租赁 | 66,910.61 |
C 租赁公司 | 客运飞机 | 向合作租赁公司购买带租约的飞机资产包 | 融资租赁 | 88,853.95 |
D 租赁公司 | 客运飞机 | 向合作租赁公司购买带租约的飞机资产包 | 融资租赁 | 55,046.62 |
D 租赁公司 | 客运飞机 | 向合作租赁公司购买带租约的飞机资产包 | 融资租赁 | 37,614.89 |
合计 | - | - | - | 708,750.36 |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前五大资产购买渠道情况
单位:万元
合作对象 | 资产类型 | 购买渠道 | 拟开展业 务模式 | 合同金额 |
A 航空公司 | 客运飞机 | 与航空公司签署飞机资产的购买权转让协议,取 得向厂商直接购买飞机资产的权利 | 融资租赁 | 76,450.70 |
B 航空公司 | 客运飞机 | 与航空公司签署飞机资产的购买权转让协议,取 得向厂商直接购买飞机资产的权利 | 融资租赁 | 38,471.38 |
C 航空公司 | 客运飞机 | 与航空公司签署飞机资产的购买权转让协议,取 得向厂商直接购买飞机资产的权利 | 融资租赁 | 36,241.90 |
D 公司 | 客运飞机 | 向合作公司购买资产包 | 经营租赁 | 26,090.03 |
E 航空公司 | 客运飞机 | 与航空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协议,购买航空公司飞 机资产再租赁给航空公司 | 融资性售 后回租 | 21,158.48 |
合计 | - | - | - | 198,412.49 |
2、下游主要客户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主要客户群为国内资信较好的航空公司、直升机运营商、租赁公司等。承租人覆盖南方航空、东方航空、四川航空、厦门航空等国内大中型航空公司,租赁资产包括客运飞机、直升机、发动机、模拟机。
2018-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2018 年度发行人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资产类型 | 业务模式 | 收入 | 占当年营业 收入比例 |
航空公司 1 | 客运飞机 | 融资租赁、经营租赁 | 46,139.36 | 80.25 |
航空公司 2 | 客运飞机 | 售后回租 | 3,551.51 | 6.18 |
航空公司 3 | 客运飞机 | 融资租赁 | 2,516.68 | 4.38 |
航空公司 4 | 客运飞机 | 融资租赁 | 1,420.77 | 2.47 |
航空公司 5 | 客运飞机 | 融资租赁 | 1,185.04 | 2.06 |
合计 | 54,813.36 | 95.34 |
2019 年度发行人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资产类型 | 业务模式 | 收入 | 占当年营业 收入比例 |
航空公司 1 | 客运飞机 | 融资租赁、经营租赁 | 71,017.62 | 60.32 |
公司 2 | 客运飞机 | 商品销售 | 12,866.62 | 10.93 |
公司 3 | 客运飞机 | 商品销售 | 9,042.25 | 7.68 |
公司 4 | 客运飞机 | 商品销售 | 4,488.10 | 3.81 |
航空公司 5 | 客运飞机 | 融资租赁 | 4,088.31 | 3.47 |
合计 | - | - | 101,502.90 | 86.22 |
2020 年度发行人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资产类型 | 业务模式 | 收入 | 占当年营业 收入比例 |
航空公司 1 | 客运飞机 | 融资租赁、经营租赁 | 97,488.10 | 66.18 |
公司 2 | 客运飞机 | 商品销售 | 21,293.42 | 14.45 |
航空公司 3 | 客运飞机 | 融资租赁、经营租赁 | 5,990.28 | 4.07 |
航空公司 4 | 客运飞机 | 融资租赁 | 3,661.76 | 2.49 |
航空公司 5 | 客运飞机 | 融资租赁 | 3,599.52 | 2.44 |
合计 | - | - | 132,033.08 | 89.62 |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资产类型 | 业务模式 | 收入 | 占当年营业 收入比例 |
航空公司 1 | 飞机、发动机 | 融资租赁、经营租赁 | 49,039.12 | 71.42 |
航空公司 2 | 飞机 | 融资租赁、经营租赁 | 7,383.77 | 10.75 |
公司 3 | 飞机 | 商品销售 | 2,800.00 | 4.08 |
航空公司 4 | 飞机 | 融资租赁 | 2,340.53 | 3.41 |
航空公司 5 | 飞机 | 融资租赁 | 1,570.88 | 2.29 |
合计 | - | - | 63,134.30 | 91.95 |
发行人主要承租企业情况如下:
(1)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央国有企业,成立于 1995 年 3 月 25 日,注
册资本 1,532,930.2395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提供国内、地区和国际定期及不定期航空客、货、邮、行李运输服务;二、提供通用航空服务;三、提供航空器维修服务;四、经营国内外航空公司的代理业务;五、提供航空配餐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六、进行其他航空业务及相关业务,包括为该等业务进行广告宣传;七、进行其他航空业务及相关业务(限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人身意外伤害险);航空地面延伸业务;民用航空器机型培训(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资产租赁;工程管理与技术咨询;航材销售;旅游代理服务;商品零售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南方航空总资产为人民币 3,261.15 亿元,净资产为人民 848.63 亿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25.61 亿元,净利润-118.20 亿元。
(2)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央国有企业,成立于 1995 年 4 月 14 日,注
册资本 1,637,950.9203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国内和经批准的国际、地区航空客、货、邮、行李运输业务及延伸服务;通用航空业务;航空器维修;航空设备制造与维修;国内外航空公司的代理业务;与航空运输有关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服务(意外伤害保险)。电子商务(不涉及第三方平台等增值电信业务);空中超市(涉及许可证配额及专项许可的商品除外);商品的批发、零售(涉及国家限制及许可证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东方航空总资产为人民币 2,824.08 亿元,净资产为人民 569.12 亿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86.39 亿元,净利润-125.54 亿元。
(3)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为国有企业,成立于 2002 年 8 月 28 日,注册资本
100,000.00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国内(含港澳台)、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普通货运;航空器/机体、航空器部件、特种作业维修;住宿;二类机动车维修
(小型车辆维修)(仅限分支机构)(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航空运输代理服务;进出口业;租赁业;商品批发与零售;票务代理服务;旅客票务代理;保险代理服务;旅行社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四川航空总资产为人民币 576.24 亿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60.80 亿元,净利润-24.76 亿元。
(4)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为中央国有企业,成立于 1984 年 8 月 11 日,注册资本
1,400,000.00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公共航空运输;民用航空器维
修;商业非运输、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航空器代管人运行业务;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餐饮服务(不含烧烤);出版物出版;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航空商务服务;航空运营支持服务;航空运输设备销售;民用航空材料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销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通用设备修理;外卖递送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零售;钟表销售;化妆品零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箱包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玩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厦门航空总资产为人民币 531.93 亿元,净资产为人民 187.29 亿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06.75 亿元,净利润-1.77 亿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就其经营业务办理相关行业经营资质证书,发行人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领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企业备案证明》获得融资租赁业务资质。
八、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1、融资租赁行业
在金融市场成熟国家,融资租赁是与银行信贷、直接融资、信托、保险并列
的五大金融形式之一。从租赁的市场渗透率(租赁总额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率)看,融资租赁已成为仅次于资本市场、银行信贷的第三大融资方式,在国民经济和市场体系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我国现代租赁业始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从政策监管上分类,我国融资租赁分为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办融资租赁业务的属金融租赁,由银保监会(原银监会)批准、监管;非金融机构开办融资租赁属融资租赁,由商务部批准设立,有中外合资、外资独资以及内资租赁公司之分。2018 年 5 月 14 日,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和典当行管理职责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为 “商务部已将制定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职责划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自4 月20 日起有关职责由银保监会履行”。
从行业的从业机构发展来看,截至 2018 年末,全国融资租赁企业总数约为
11,777 家,其中金融租赁公司 69 家,内资租赁公司 397 家,外资租赁公司 11,311
家。截至 2019 年末,全国融资租赁企业总数约为 12,130 家,其中金融租赁公司
70 家,内资租赁公司 403 家,外资租赁公司 11,657 家。截至 2020 年末,全国融
资租赁企业总数约为 12,156 家,其中金融租赁公司 71 家,内资租赁公司 414 家,
外资租赁公司 11,671 家。
从行业发展规模看,近几年来,我国融资租赁业务快速增长。截至 2018 年
末,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为 6.65 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 9.38%。截至 2019年末,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为 6.654 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 0.06%。截至 2020 年末,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为 6.504 万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 2.30%。
中国租赁业的现状与中国高速发展的经济水平并不相称,从另一角度来看,也说明中国租赁业前景广阔,近年来国外一些知名租赁企业纷纷进入中国也印证了这一点。
一方面,国际经验证明,租赁在促进设备销售进而拉动经济增长方面可以发挥巨大的作用,在很多国家,租赁已成为仅次于银行信贷的设备融资方式,车辆、飞机、办公设备等领域的租赁份额甚至已经超过银行信贷。中国经济多年来以 7%左右的速度快速发展,固定资产投资巨大,其中蕴藏着大量的租赁业务发展机遇。
另一方面,租赁业相关的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正在逐步改善,促进了租赁业的快速发展。一是租赁业的社会认知度逐步提高。2007 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大力发展租赁业,为企业技术改造、设备升级提供融资服务。多年来经过政府部门和租赁企业的不懈努力,租赁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认同。二是政策环境日趋改善。《融资租赁法》起草工作已基本完成,这部法律对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规定,将对融资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起到更好的保护作用。财政部于 2001 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租赁》,2006 年又进行了修订,该准则借鉴了国外经验,符合国际租赁会计的发展趋势。税收政策方面,近年来已有了明显改进,随着国家税收体制的改革,租赁的税收环境将日益改善。 2015 年 8 月 31 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5〕68 号),为支持融资租赁行业快速健康发展,要求改革制约融资租赁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重点领域融资租赁发展,支持融资租赁创新发展,加强融资租赁事中事后监管,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财税政策,拓宽融资渠道,完善公共服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推进建立专业高效、配套完善、竞争有序、稳健规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融资租赁体系。2015 年 9 月 1 日,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出台《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9 号),为进一步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创新金融服务,支持产业升级,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有效服务实体经济,要求加快金融租赁行业发展,发挥其对促进国民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作用;突出金融租赁特色,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发挥产融协作优势,支持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提升金融租赁服务水平,加大对薄弱环节支持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行业发展基础;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增强持续发展动力;加强行业自律,优化行业发展环境;完善监管体系,增强风险管理能力。在政策环境的大力支持下,近年来,我国金融租赁行业取得长足发展,综合实力显著提升,行业贡献与社会价值逐步体现。三是金融监管政策的变化将极大推动租赁业的发展。
此外,近年《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天津市开展融资租赁船舶出口退税试点的通知》、《中国银监会关于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等政策性文件相继出台,
较好地解决了租赁公司开展租赁船舶出口、保税区租赁、售后回租交易中的难题。另外,上海、天津、重庆等城市均把发展融资租赁作为重要的战略举措。2011年 11 月 16 日,《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
值税试点的通知》发布,从 2012 年 1 月 1 日起,上海地区融资租赁公司提供有
形动产租赁服务,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2012 年 7 月 31 日,《关于在北京等 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该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发布,试点范围由上海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安徽、浙江、福建、湖北、广东。此次税改使租赁行业与消费型增值税改革顺利衔接,租赁公司纳入增值税主体,解决了以往融资租赁公司无法将购置缴纳的增值税传递给承租企业、用以下一环节抵扣的局限,使租赁业务形成完整的增值税抵扣链条。此次税改不仅有利于承租人节约融资成本,鼓励企业采用租赁方式融资,进而促进销售,拉动投资;租赁公司也可以从设备供应商处直接取得购买凭证,使租赁公司对租赁物的法律所有权得到进一步保护,从而促进整个金融租赁行业的良性发展。2015 年 12 月 22 日,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发布,对融资性售后 回租业务,明确了从销售额中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的处理方式;同时明确融资租赁保理业务模式下,融资租赁公司与承租方之间的融资租赁服务 关系并未解除,应当继续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政策环境的改善为融资租赁 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 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0000 xx 00 x)x
xx,x 0000 x 4 月 1 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 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 13%;原适用 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 9%。国家不断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有利于融资租赁行业发展。
根据银保监会 2020 年 5 月 26 日印发的《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银保监发〔2020〕22 号)规定,对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规则、监管指标、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规范和要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已经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应在办法颁布后三年的过渡期(2020-2023 年)内达到以上监管要求,还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办法制定本辖区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视监管实际情况,对租赁物范围、特定行业的集中度和关联度
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2、飞机租赁行业
(1)行业概况
航空运输企业由于高投入、高风险、高科技、低回报的特性,面临着市场巨大、利润较小的困境。根据民航局 2021 年 6 月 10 日发布的《2020 年民航行业发展统计公报》,2020 年,航空运输行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6,246.91 亿元,同比下降 41.1%。其中,航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755.02 亿元,占比 60.11%;保障企业实现营业收入 1,608.92 亿元,占比 25.76%;机场实现营业收入 882.97 亿元,占比 14.13%。虽然营业收入不断增长,但利润率一直较低,主要原因是航空运输业的运营成本过高,购买飞机及维护飞机的成本过高。
租赁是解决航空企业过高成本的重要方法,也是增加运力的重要方式。航空租赁有助于航空公司短期内调整机队结构,增加运力,还可优化财务报表。国内航空公司逐步接受租赁飞机经营观念,并在近几年尝试了多种租赁方式。2020年底,全国民航运输飞机数量为 3,903 架,比 2019 年底增加 85 架。飞机获取方式除了普遍的自有采购外,通过国内外租赁公司经营租赁方式或融资租赁方式取得飞机逐渐获得航空公司的青睐。
近年来,低空开放、私人飞机开放促进了我国客机需求的强劲增长,吸引各类租赁公司进入我国飞机租赁市场。我国航空租赁公司主要有以银行系为背景与以航空业为背景的两类租赁公司。国际航空租赁主要以经营租赁方式交易,国内目前航空租赁则主要以融资租赁为主。
根据波音公司 2020 年 11 月 12 日发布的《中国民用航空市场展望》,波音
公司预测未来二十年中国的航空公司将购买8,600 架新飞机,价值1.4 万亿美元。未来租赁将继续成为飞机的主要融资方式,我国飞机租赁市场将保持稳健增长。
(2)飞机租赁行业政策分析
飞机租赁行业作为支撑航空业发展的生产型服务业,是航空制造、运输、通用航空以及金融业的重要关联产业。近些年,我国飞机租赁业发展迅速,成果显著。但由于起步晚、内外部条件不完善,我国飞机租赁业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
较大差距,企业核心竞争力不足、政策措施不完善、产业联动不强等问题突出。为进一步提升航空服务能力,优化资源配置,国务院办公厅于 2013 年 108 号文下发了《关于加快飞机租赁业发展的意见》,提出进一步推动飞机租赁业的发展。相应的,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也下发了关于飞机租赁行业的相关政策。
2018 年,国家税务总局将租赁公司与航空公司在飞机进口的税赋方面同等对待;国家发改委允许租赁公司自行采购飞机;外汇管理局允许租赁公司在保税区内直接收取外币租金等;此外,中国香港《2017 年税务(修订)(第 2 号)条例》也已于 2017 年 7 月正式生效。
一系列有的放矢的政策利好,为我国飞机租赁业的进一步发展营造了前所未有的有利环境。在这些政策利好的推动下,国内多个自贸区也在东疆的示范作用下纷纷将飞机租赁业作为重点扶持的领域之一。
发行人所在广州市针对融资租赁行业也释放出一系列优惠政策。2014 年 9 月,广州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广州市外经 贸局和广州空港经济区委员会牵头,提出加快推进飞机租赁业务的工作任务,为 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开展飞机融资租赁业务设立飞机租赁、维修的专用区域。
2016 年 4 月,广州市颁布《广州市构建现代金融服务体系三年行动计划
(2016-2018 年)》,明确了金融和国际航运枢纽建设的具体任务,重点发展飞机租赁业。同期,广州市发改委正式印发《广州市通用航空发展规划(2016-2030 年)》。广州市航空金融发展的空间较大,政府颁布的相关政策对广州本地的飞机租赁业务具有较好的引导作用。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以下简称“南沙自贸区”)经中共中央政治局2015 年3 月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xx建设的意见》指导下成立。为加快融资租赁发展,南沙自贸区制定出台一批促进融资租赁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方案,来建设南沙融资租赁创新服务基地,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2020 年 2 月 20 日,《关于落实“三区一中心”战略部署优化提升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1+1+10”产业政策体系文件的通知》正式发布。原有的“1+1+10”产业政策体系涵盖总部、科技、金融、先进制造与建筑、航运物流、商贸、现代
服务等 7 个重点产业以及人才、用地、项目引荐等 3 个共性产业要素。此次升级
对 2017 年出台的“1+1+10”产业政策体系文件进行优化提升,对部分扶持条款进行修订。发行人涉及的大型设备融资租赁业务新增纳入到专项扶持领域。
3、航空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航空运输需求日益增长,整体行业快速发展。虽然 2020 年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国内航空运输市场遭受沉重打击,但随着我国疫情的防控及新冠疫苗的广泛接种,航空业市场复苏态势良好。
与此同时,相关利好政策也相继发出。2020 年 9 月 4 日,国家发改委、民航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航空货运设施发展的意见》,对机场货运设施建设水平、专业性货运枢纽机场建设、航空货运效能提升等方面提出具体的发展策略,并规划到 2025 年,建成湖北鄂州专业性货运枢纽机场,优化完善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综合性枢纽机场货运设施,充分挖掘既有综合性机场的货运设施能力,结合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研究提出由综合性枢纽机场和专业性货运枢纽机场共同组成的航空货运枢纽规划布局。展望 2035 年,在全国范围内建成 1-2 个专业性货运枢纽机场,并结合《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修订,进一步完善国际航空货运枢纽布局,综合性枢纽机场和专业性货运枢纽机场布局相辅相成、更加成熟。
根据民航局各年发布的民航行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在航线网络方面,1978年我国国内航线仅 150 条,经过 40 年的高速发展,我国国内航线数量已经达到
2020 年的 5,581 条,是 1978 年的 37.21 倍。2020 年,我国全年共执行航班 352.06万班,64 家国内航空公司运营了连接国内 241 个机场的航线。根据民航局发布的《2020 年民航行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 2020 年末,国内民航全行业运输飞机期末在册架数为 3,903 架,国内航线达到 4,686 条,国外航线达到 989 条。
根据民航局发布的《2020 年民航行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 2020 年末,我国共有定期航班航线 5,581 条,按重复距离计算的航线里程为 1,357.72 万公里,
按不重复距离计算的航线里程为 942.63 万公里。
虽然受疫情全球蔓延及等因素叠加影响,航空运输需求于 2020 年严重受创;但从修复情况来看,航空货运已基本恢复至疫情前水平,而航空客运的修复情况
也处在快速恢复之中。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国家积极培育新增长点,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雄安新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等一系列发展战略将推动沿海、内陆、延边互动互补开放,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为我国民航开拓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和行业能力“走出去”提供重大机遇。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改革红利将不断释放;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入,内需不断扩大,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我国航空运输业有望继续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
1、发行人行业地位
根据 CIRIUM(为全球领先的航空数据和分析公司)2020 Q4 的分析报告中提及,按全球机队价值排名前 20 位的租赁公司里,中资飞机租赁占到 5 家,分
别是工银租赁(第 7 名)、交银租赁(第 11 名)、国银航空金融租赁(第 12 名)、
中航国际租赁(第 16 名)、南航租赁(第 19 名),国内中资飞机租赁企业中,
发行人排名在第 5 名。发行人在成立以来的短时间内实现了排名的快速提升,随着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开拓能力的增强,未来全球排名将进一步提升。
2、竞争优势
自 2017 年 3 月开展业务以来,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累计资产投放规
模超过 424 亿元,机队规模达 92 架(其中融资租赁飞机 82 架、经营租赁直升机
3 架、经营租赁飞机 7 架)。发行人目前已初步搭建起以三大航系航企为主体、民营航空公司为侧翼、航空上下游相关企业为辅助的客户资源网络。
(1)具有强大的股东背景,丰富的航空业务资源禀赋
南航集团是中央管理的三大骨干航空集团之一,机队规模居亚洲第一、世界前列,是广州地区仅有的两家直属央企之一。发行人依托南航集团的品牌美誉度,也成为广州地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金融机构最受重视的企业之一。在南航集团背靠航空业的背景下,发行人开展航空上下游租赁业务,无论是新购飞机或老旧飞机资产处置方面,南航集团内部可提供给发行人的资源巨大。另依托南航集团品
牌美誉度及航空主业优势,公司持续深化推动业务模式“四个转变”,朝“专业服务,融通致远”的目标迈进,已初步搭建起以三大航系航企为主体、民营航空公司为侧翼、航空上下游相关企业为辅助的客户资源网络。
(2)具有丰富的航空技术资源,创新的老旧飞机业务
发行人业务团队的航空技术专业性和创新能力加强了公司业务的竞争力。发行人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和更新变化的政策环境下,持续创新老旧飞机业务交易结构,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填补国内老旧飞机及发动机资产处置产业链末端发展的空白,有效促进金融服务实体、以融促产的良性循环态势,形成公司独特的核心竞争力。一方面,对外实现了资产处置的价值最大化,取得良好的收益,为客户解决实际问题,获得市场广泛好评;另一方面对内服务集团主业,有效降低成本,初步形成新业态模式,使发行人走在国内老旧飞机处置的前列,从侧面提升了公司在做飞机租赁项目时的议价能力。
(3)具有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优质的客户群体
发行人拥有灵活的债务结构、较高的信用评级、强大的股东背景支撑,以及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使得发行人的融资成本具有明显优势。发行人融资业务直接对接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及大型商业银行,且大部分为省行以上级别,获得银行审批权限高、审批速度较快,并能为发行人争取更大权限的优惠,有效提高发行人资金xx效率;同时大型银行业务较规范,特别涉及跨境融资品种时,规范化的业务操作流程避免监管部门检查风险。
融资产品方面,发行人获得政策性银行和大型商业银行提供低成本的无追索权保理、跨境融资及流动资金贷款。通过无追索权保理融资,发行人可实现资产出表,有助于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加租赁业务规模。通过海外代付及跨境人民币风险参贷,交付时以银行资金垫付,有助于缓解在飞机密集交付时资金压力,并且降低项目融资综合成本。融资成本方面,发行人通过竞价采购并鼓励结构化融资的方式,获得比同业更优的资金成本。
(4)具有出色的机队管理能力,强劲的内在动力
发行人对机队进行统一管理,出色的机队管理使得发行人在航空业的上下行周期内,快速实现飞机基础价值的最大化。发行人围绕服务航空主业“一个中心”,持续深化推动业务模式“四个转变”,通过强化租赁资产价值管理、细化物权管理、深化技术管理各项措施,不断建立和完善租赁资产的全生命租赁周期管理,为发行人开展租赁业务的投资决策、风险防控、残值实现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一方面,使得机队在租赁期内保持较优状态、获取更高租赁收益率;另一方面,通过机队剩余价值管理、有效的飞机购买和处置,通过二手飞机贸易等方式,实现飞机交易的盈利最大化。
由于市场容量巨大,资产的安全性比较高,中国相继诞生了四大类飞机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航空公司附属租赁公司、飞机制造商附属租赁公司和独立飞机租赁公司。
金融租赁公司在我国飞机租赁行业里占据了主导力量。金融租赁公司优势较为突出,具体包括:(1)品牌强,客户资源多,覆盖面广;(2)融资能力强,成本低;(3)资本实力雄厚,有足够的资金大规模采购飞机;(4)风险管理能力强。
航空公司附属租赁公司在飞机租赁业务上的优势也较为明显。在业务开展方 面,飞机的来源与租约相对来说比较有保障;在管理方面,航空公司附属租赁公 司的规划与资源管理都可以参照母公司。但是航空公司附属租赁公司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资本实力薄弱,风险分散能力不足等方面。
飞机制造商附属租赁公司较少,其优势在于有制造商支持,在飞机价格、残值管理上具有较强优势,是制造商销售飞机的重要渠道。劣势在于资产单一,独立性差,融资能力有限。
独立飞机租赁公司通常属于私营或者公私合营公司,独立飞机租赁公司相对于上面的三类公司来说比较不稳定,独立性差,资本实力薄弱,容易因为承担不了风险而导致公司无法运营。
发行人作为航空公司附属租赁公司,飞机来源与租约较有保障,且在规划与
资源管理等方面也可参照南航集团的先进经验。同时,发行人享有充分的独立性,并且能得到南航集团与诚通集团的支持。总体上来看,发行人在飞机租赁行业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目前,国内其他飞机租赁公司主要有中银航空租赁有限公司、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飞机租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中飞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行业内主要企业 2020 年财务和经营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南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482,698.70 | 399,432.99 | 147,318.59 | 34,607.76 |
中银航空租赁有限公司 | 15,378,106.82 | 3,116,814.23 | 1,195,377.99 | 332,666.15 |
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28,429,885.60 | 3,797,740.90 | 725,793.60 | 321,934.60 |
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30,332,966.70 | 2,662,931.50 | 1,815,816.40 | 326,832.10 |
中国飞机租赁集团控股有限公 司 | 3,904,579.97 | 455,812.78 | 277,598.54 | 28,122.81 |
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 15,874,948.20 | 2,501,170.19 | 1,012,585.62 | 197,408.54 |
中飞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3,059,178.13 | 778,656.75 | 248,500.53 | 46,190.25 |
发行人坚持“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发展战略,成立以来成功探索开展融资租赁飞机及发动机、售后融资性回租、经营租赁直升机、经营性租赁老旧飞机及处置、航空资产代管咨询等新业务模式,初步实现了业务多元化,全力打通飞机资产全寿命周期的交易与处置。发行人发展迅速,业务遍布广州、上海、天津、厦门等地,实现了国内多区域运作的市场布局,品牌影响力正在逐步扩大,发行人客户已达 20 多家,包括南方航空、东方航空、四川航空、厦门航空、山东航空、昆明航空、江西航空、河北航空、重庆航空等国内知名航企及航空上下游企业。
1、发展目标
发行人作为南航集团推进市场化改革的试点单位,对内积极保障集团主业,对外努力拓展市场业务,强化风险管控、推动产业融合,努力成为南航集团的支柱产业,为南航集团和其他航企及航空上下游企业提供优质的专业化租赁服务。发行人以“专业服务、融通致远”为发展理念,致力于建设成为国内一流、世界知
名的融资租赁企业。未来 3-5 年内,发行人将全力以赴提质增效,努力为股东增收创益,给予股东稳定回报。
2、发展策略
发行人围绕南航集团“三二四五三”的战略框架,落实南航集团全面推行高质 量发展的要求,坚持“服务集团,面向市场”的目标定位,追求“专业服务,融通 致远”的经营理念,依托南航集团航空主业优势,坚持市场化、专业化和国际化 运营;继续深入推动业务模式“四个转变”,在业务拓展中要始终严控风险、以盈 利为考量,在航空上下游全产业链耕耘中形成自身的独特竞争优势和核心竞争力;继续加快产业布局、强化风险管控、推动产业融合,努力成为南航集团的支柱产 业之一,成为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租赁公司。
(1)保障主业拓展外部业务,推动业务均衡布局
均衡调整公司业务布局,持续推动多元化发展,争取实现各年度预期资产投放目标。保障集团航空主业协助增加运力投放的同时,努力拓展外部业务,逐步构建以三大航系航企为主、民营航空公司为侧翼、航空上下游相关企业为辅助的客户资源网络。
(2)继续深挖老旧飞机处置,探索国产航空发动机租赁业务
在成功处置多架老旧飞机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深入研究老旧飞机重组租赁、深度拆解等处置模式,提高公司承接外部老旧飞机的业务拓展能力。持续优化老旧飞机资产价值评估办法和处置交付管理流程,寻求国内外主流老旧飞机市场机遇,迅速扩大既有战果,抢占市场高地,通过不断创新与深入挖掘,最大限度实现老旧飞机资产经济价值。同时,加强与国内航空制造商深度合作,探索开展国产航空发动机租赁业务。
(3)开发“三多”上下游项目,推动市场化业务落地
积极探索拓展航空上下游业务,开发多类型、多层次、多元化的航空租赁项目。积极开展直升机、发动机、航材和高端设备等租赁业务,积极探索机场新能源汽车及特种设备租赁业务,利用融资租赁平台优势,有效降低机场设备综合融资成本。在严控风险、收益可观的前提下,大力推动市场化项目落地,重点拓展
机场建设、后勤服务等业务,努力沉入市场寻求合作机会,突破瓶颈积累市场经验,树立风险底线思维,完善市场业务体系。
(4)完善风控防控体系,强化风险防控意识
围绕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及业务产品类型,探索构建具有租赁公司特色的客户评价和评级体系,不断提升评价体系科学性、有效性和可行性,为业务开展提供切实可靠的防风险指导。持续加强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梳理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做好航空租赁全链条、全流程风险把控,强化风险防控意识,推动公司进一步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同时,密切关注银保监会公布的融资租赁公司监管新政,高度重视新监管政策对公司经营管理、项目开展、存量业务等方面的重大影响,审慎评估、仔细研判、详细制定应对措施,努力适应新监管政策要求,增强盈利及抗风险能力,确保经营过程合规合法。
(5)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搭建飞机资产交易平台
以“互联网+”、物联网的思维,构建面向同业机构的飞机资产交易平台,充分解决租赁同行业机构间缺平台、缺政策、缺信息、缺能力的四大关键问题和业务困境,积极探索同业合作服务机制,通过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和信息系统,推动公司商业模式发生颠覆性变革,提高飞机资产流动性,推动飞机处置渠道多元化、国际化,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进一步发展;通过资产交易平台,使得交易信息更加透明和快速地在行业内传播,帮助同业发现业务机会、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产流转速度,增强同业之间深入合作。
九、媒体质疑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被媒体质疑的重大事项。
十、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有关主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第四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情况
本节的财务数据及相关分析反映了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投资者应通过查阅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的相关内容,详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其会计政策。本节中,如部分财务数据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则该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总体情况
发行人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估计编制。
发行人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2018年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
(2019)第110ZC2858号)。发行人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2019年、2020年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XYZH/2020BJA130979、XYZH/2021BJAA130848)。发行人2021年1-6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1、2018 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号),发行人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① 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将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将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② 利润表
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
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③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在“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发行人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8]15号文进行调整。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发行人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发行人2018年度无需要披露的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3)前期重大差错更正
发行人2018年度无需要披露的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事项。
2、2019 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① 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9年5月,财政部修订下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两项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发行人按照准则规定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上述准则修订对于发行人 2019年度财务报告无影响。
② 财务报表列报的变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发行人2019年度财务报表根据财会[2019]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
对财务报表列示方式变更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调整数 | 2019 年 1 月 1 日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24,573,946.61 | -24,573,946.61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4,573,946.61 | 24,573,946.61 |
(2)会计估计变更及影响
① 应收款项单项金额重大认定标准变更:
2019年,发行人根据实际业务的发展规模,将应收款项单项金额重大认定标准予以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标准为“期末余额单一债务人应收款项占所有应收款项的比例达到5%以上且金额高于100万元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变更后标准为“单项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应收款项视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已经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南航租赁董(2019)15号)批准,自2019年12月25日起施行。
② 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标准变更:
发行人2019年度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标准予以变更,从不计提坏账准备变更为按以下标准计提(表格内r代表计提标准):
风险分类 | 计提标准 |
正常一级 | 0.1%≤r<0.3% |
正常二级 | 0.3%≤r<0.5% |
正常三级 | 0.5%≤r<0.7% |
正常四级 | 0.7%≤r<0.9% |
关注一级 | 0.9%≤r<1.3% |
关注二级 | 1.3%≤r<2% |
关注三级 | 2%≤r<20% |
次级 | 20%≤r<40% |
可疑级 | 40%≤r<100% |
损失级 | 100% |
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已经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南航租赁董(2019)15号)批准,自2019年12月25日起施行。
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对2019年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影响金额 |
调整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 | 长期应收款 | -30,942,093.3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4,660,969.13 | |
资产减值损失 | 35,603,062.44 |
(3)重要前期差错更正及影响
发行人2019年度无需要披露的重要前期重大差错更正。
3、2020 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发行人2020年度无需要披露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及影响
发行人2020年度无需要披露的会计估计变更及影响。
(3)重要前期差错更正及影响
发行人2020年度无需要披露的重要前期重大差错更正。
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1、2018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2018 年,发行人新增 13 家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持股比例均为 100%。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变动情况 |
1 | 广州南沙南航天华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人民币 10 万元 | 新设 |
2 | 广州南沙南航天奋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人民币 10 万元 | 新设 |
3 | 广州南沙南航天秀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人民币 10 万元 | 新设 |
4 | 广州南沙南航天图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人民币 10 万元 | 新设 |
5 | 广州南沙南航天水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人民币 10 万元 | 新设 |
6 | 天津元水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人民币 10 万元 | 新设 |
7 | 天津元龙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人民币 10 万元 | 新设 |
8 | 天津元腾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人民币 10 万元 | 新设 |
9 | 天津元跃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人民币 10 万元 | 新设 |
10 | 厦门鑫如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人民币 10 万元 | 新设 |
11 | 厦门鑫得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人民币 10 万元 | 新设 |
12 | 厦门鑫水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人民币 10 万元 | 新设 |
13 | 广州云得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人民币 10 万元 | 新设 |
2、2019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2019 年,发行人新增 14 家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持股比例均为 100%。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变动情况 |
1 | 南航租赁(天津)有限公司[注] | 租赁业 | 人民币 5 亿元 | 新设 |
2 | 南航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人民币 10 亿元 | 新设 |
3 | 广州南沙南航天凤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人民币 10 万元 | 新设 |
4 | 广州南沙南航天翔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人民币 10 万元 | 新设 |
5 | 广州南沙南航天旭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人民币 10 万元 | 新设 |
6 | 广州南沙南航天东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人民币 10 万元 | 新设 |
7 | 广州南沙南航天日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人民币 10 万元 | 新设 |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变动情况 |
8 | 广州南沙南航天升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人民币 10 万元 | 新设 |
9 | 广州南沙南航天福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人民币 10 万元 | 新设 |
10 | 天津元虎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人民币 10 万元 | 新设 |
11 | 天津元山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人民币 10 万元 | 新设 |
12 | 天津元川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人民币 10 万元 | 新设 |
13 | 天津元明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人民币 10 万元 | 新设 |
14 | 天津元秀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人民币 10 万元 | 新设 |
注:2020 年 3 月 9 日,南航租赁(天津)有限公司更名为南航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2019 年度,发行人将上海淞如飞机租赁有限公司、上海淞鱼飞机租赁有限公司和上海淞得飞机租赁有限公司划入南航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3、2020 年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2020 年,发行人新增 10 家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持股比例均为 100%。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变动情况 |
1 | 广州南沙南航天泰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人民币 5 亿元 | 新设 |
2 | 广州南沙南航天安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人民币 10 亿元 | 新设 |
3 | 广州南沙南航天康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人民币 1.7 亿元 | 新设 |
4 | 天津元雍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人民币 10 万元 | 新设 |
5 | 天津元容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人民币 10 万元 | 新设 |
6 | 天津元华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人民币 10 万元 | 新设 |
7 | 天津元贵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人民币 10 万元 | 新设 |
8 | 天津元发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人民币 10 万元 | 新设 |
9 | 天津元图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人民币 10 万元 | 新设 |
10 | 海口昌如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人民币 10 万元 | 新设 |
注:2020 年度,发行人将天津元川飞机租赁有限公司、天津元明飞机租赁有限公司、天津元秀飞机租赁有限公司、天津元雍飞机租赁有限公司、天津元容飞机租赁有限公司、天津元华飞机租赁有限公司、天津元贵飞机租赁有限公司、天津元发飞机租赁有限公司和天津元图飞机租赁有限公司划入南航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4、2021 年 1-6 月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新增 1 家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持股比例均为
100%。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变动情况 |
1 | 天津元奋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 租赁业 | 人民币 10 万元 | 新设 |
发行人报告期内更换了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国资委及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如外部审计师连续承担同一家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业务超过一定年限的,该企业应考虑或按要求更换该审计师。发行人按照南航集团统一部署,按国资委及财政部相关规定,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 2019 年至 2020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二、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6 月 30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981.11 | 10,637.87 | 2,480.94 | 813.62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 | - | - | - | 3,228.18 |
预付款项 | 349.83 | 306.02 | 55.88 | 0.75 |
其他应收款 | 1,275.51 | 3,688.12 | 700.87 | 876.79 |
存货 | 2,764.49 | 5,318.28 | 18,539.40 | 40,344.9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 | 117,805.43 | 186,454.27 | 177,948.35 | 139,064.60 |
其他流动资产 | 109,710.10 | 54,598.51 | 26,379.34 | 21,222.77 |
流动资产合计 | 240,886.47 | 261,003.06 | 226,104.77 | 205,551.66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应收款 | 1,290,365.79 | 1,139,472.18 | 1,199,711.71 | 1,088,242.57 |
固定资产 | 98,932.87 | 80,577.96 | 9,009.32 | 65.79 |
在建工程 | - | - | 73.78 | 3,825.02 |
无形资产 | 146.64 | 163.24 | - | - |
项目 | 2021 年 6 月 30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82.26 | 1,482.26 | 10.83 | 293.6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90,927.56 | 1,221,695.64 | 1,208,805.64 | 1,092,427.06 |
资产合计 | 1,631,814.03 | 1,482,698.70 | 1,434,910.41 | 1,297,978.72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4,023.39 | 284,960.98 | 273,710.19 | 126,041.04 |
应付账款 | 3,925.65 | 7,793.39 | 4,974.31 | 2,457.39 |
预收款项 | 939.17 | 2,681.70 | 206.94 | 1,786.20 |
应付职工薪酬 | 1,909.42 | 1,983.28 | 1,242.74 | 659.77 |
应交税费 | 14,771.64 | 18,112.80 | 7,164.62 | 6,671.41 |
其他应付款 | 11,420.21 | 4,721.61 | 5,855.16 | 5,594.1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 79,809.04 | 101,950.46 | 104,911.10 | 112,323.59 |
其他流动负债 | 50,000.00 |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266,798.52 | 422,204.23 | 398,065.07 | 255,533.60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947,072.05 | 661,061.49 | 808,748.38 | 830,227.27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47,072.05 | 661,061.49 | 808,748.38 | 830,227.27 |
负债合计 | 1,213,870.58 | 1,083,265.72 | 1,206,813.44 | 1,085,760.87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资本 | 236,800.00 | 236,800.00 | 200,000.00 | 200,000.00 |
其中:国有法人资本 | 236,800.00 | 236,800.00 | 200,000.00 | 200,000.00 |
实收资本净额 | 236,800.00 | 236,800.00 | 200,000.00 | 2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99,920.28 | 99,922.74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 - |
永续债 | 99,920.28 | 99,922.74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8.30 | 5.52 | - | - |
盈余公积 | 4,560.34 | 4,560.34 | 30.10 | 0.00 |
未分配利润 | 76,654.54 | 58,144.39 | 28,066.87 | 12,217.8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合计 | 417,943.46 | 399,432.99 | 228,096.97 | 212,217.8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17,943.46 | 399,432.99 | 228,096.97 | 212,217.8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631,814.03 | 1,482,698.70 | 1,434,910.41 | 1,297,978.72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68,665.23 | 147,318.59 | 117,726.86 | 57,493.77 |
其中:营业收入 | 68,665.23 | 147,318.59 | 117,726.86 | 57,493.77 |
项目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二、营业总成本 | 61,038.37 | 130,451.17 | 107,334.33 | 70,388.00 |
其中:营业成本 | 55,866.39 | 117,478.97 | 98,596.61 | 51,864.14 |
税金及附加 | 3,487.86 | 7,565.05 | 4,815.33 | 2,853.40 |
销售费用 | 591.95 | 1,360.56 | 814.82 | 454.30 |
管理费用 | 1,400.74 | 2,864.21 | 2,700.16 | 1,812.60 |
财务费用 | -308.57 | 1,182.36 | 407.42 | 13,403.55 |
其中:利息费用 | 366.46 | 1,175.35 | 616.95 | 759.90 |
利息收入 | 735.31 | 144.11 | 140.29 | 962.78 |
汇兑净损失(净收益以“-”号 填列) | 34.78 | 123.06 | -193.30 | 13,600.41 |
加:其他收益 | 17,317.30 | 29,348.49 | 15,391.04 | 11,981.2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55.91 | 772.35 | 4,248.94 | 6,473.16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 - | -3,228.18 | 6,464.3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15.18 | -2,368.72 | -3,560.31 | - |
三、营业利润(损失以“-”号填列) | 24,484.89 | 44,619.54 | 23,244.01 | 12,024.51 |
加:营业外收入 | - | - | - | - |
减:营业外支出 | - | - | 50.00 | 0.01 |
四、利润总额(损失以“-”号填列) | 24,484.89 | 44,619.54 | 23,194.01 | 12,024.50 |
减:所得税费用 | 5,974.74 | 10,011.78 | 7,314.90 | 3,024.14 |
五、净利润(损失以“-”号填列) | 18,510.15 | 34,607.76 | 15,879.12 | 9,000.36 |
(一)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8,510.15 | 34,607.76 | 15,879.12 | 9,000.36 |
(二)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持续经营净利润 | 18,510.15 | 34,607.76 | 15,879.12 | 9,000.36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45 | 5.52 | -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 | - | -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 7.45 | 5.52 |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8,517.60 | 34,613.28 | 15,879.12 | 9,000.3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 额 | 18,517.60 | 34,613.28 | 15,879.12 | 9,000.36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项目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到的现金 | 322,904.18 | 726,801.58 | 379,769.44 | 211,352.91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9,243.63 | 12,142.98 | 229.37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关的现金 | 8,023.81 | 17,042.54 | 16,462.62 | 11,732.4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0,171.62 | 755,987.11 | 396,461.43 | 223,085.3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付的现金 | 183,842.88 | 730,318.38 | 1,403,277.83 | 930,837.56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 支付的现金 | 1,705.42 | 2,421.48 | 1,815.36 | 1,409.87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0,356.79 | 67,139.12 | 46,048.79 | 25,034.8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关的现金 | 8,546.57 | 8,623.71 | 4,053.81 | 724.6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4,451.66 | 808,502.69 | 1,455,195.80 | 958,006.9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 115,719.96 | -52,515.58 | -1,058,734.37 | -734,921.6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0,640.00 | 362,720.00 | 563,060.00 | 483,615.15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 金 | 555.91 | 899.73 | 1,268.65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 795.89 | 1,870.56 | 1,108.06 | 100,447.5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1,991.80 | 365,490.29 | 565,436.71 | 584,062.68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 金 | 25,712.07 | 78,284.12 | 964.29 | 3,869.95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58,640.00 | 388,845.40 | 569,560.00 | 501,290.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 725.74 | 2,107.40 | 1,109.29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5,077.81 | 469,236.92 | 571,633.58 | 505,159.9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 -83,086.00 | -103,746.63 | -6,196.87 | 78,902.7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136,800.00 | - | 10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96,215.55 | 1,795,922.43 | 1,743,974.16 | 1,050,763.82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 50,000.00 |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6,215.55 | 1,932,722.43 | 1,743,974.16 | 1,150,763.82 |
项目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28,392.21 | 1,641,506.45 | 591,592.69 | 456,657.76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 利息支付的现金 | 52,042.61 | 126,548.52 | 82,984.92 | 42,721.33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 68.14 | 290.02 | 2,797.99 | 309.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80,502.96 | 1,768,345.00 | 677,375.60 | 499,688.0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 -34,287.71 | 164,377.43 | 1,066,598.56 | 651,075.73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 -3.30 | 41.71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56.75 | 8,156.93 | 1,667.32 | -4,943.1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余额 | 10,637.87 | 2,480.94 | 813.62 | 5,756.77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981.11 | 10,637.87 | 2,480.94 | 813.62 |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母公司利润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如下: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6 月 30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038.40 | 10,580.39 | 661.80 | 199.24 |
预付款项 | 0.98 | 41.11 | 55.88 | 0.75 |
其他应收款 | 182,148.95 | 401,054.02 | 313,878.61 | 243,018.9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产 | 7,590.75 | 5,485.63 | 3,934.74 | 2,056.84 |
其他流动资产 | 109,710.10 | 52,796.11 | 5,615.07 | 19,060.06 |
流动资产合计 | 307,489.18 | 469,957.27 | 324,146.10 | 264,335.81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应收款 | 46,803.09 | 22,001.23 | 12,806.33 | 10,593.18 |
长期股权投资 | 184,120.00 | 134,120.00 | 70,100.00 | 70.00 |
固定资产 | 52,312.92 | 57,756.38 | 52.81 | 65.79 |
在建工程 | - | - | 73.78 | - |
无形资产 | 146.64 | 163.24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2.61 | 32.61 | - | 11.2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 - | - |
项目 | 2021 年 6 月 30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83,415.26 | 214,073.46 | 83,032.92 | 10,740.17 |
资产合计 | 590,904.44 | 684,030.73 | 407,179.02 | 275,075.9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4,023.39 | 163,517.13 | 115,089.22 | 42,310.00 |
应付账款 | 85.84 | 144.43 | 62.44 | 20.30 |
预收款项 | 597.31 | 597.31 | 26.84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909.42 | 1,983.28 | 1,242.74 | 659.77 |
应交税费 | 104.59 | 126.39 | 121.12 | 19.08 |
其他应付款 | 998.15 | 85,336.07 | 15,765.67 | 3,483.9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债 | - | - | - | 12,72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50,000.00 |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57,718.70 | 251,704.61 | 132,308.03 | 59,213.08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50,000.00 | 50,000.00 | 74,570.00 | 15,94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0,000.00 | 50,000.00 | 74,570.00 | 15,940.00 |
负债合计 | 207,718.70 | 301,704.61 | 206,878.03 | 75,153.08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资本 | 236,800.00 | 236,800.00 | 200,000.00 | 200,000.00 |
实收资本净额 | 236,800.00 | 236,800.00 | 200,000.00 | 2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99,920.28 | 99,922.74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 - |
永续债 | 99,920.28 | 99,922.74 | - | - |
盈余公积 | 4,560.34 | 4,560.34 | 30.10 | - |
未分配利润 | 41,905.12 | 41,043.04 | 270.89 | -77.1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83,185.74 | 382,326.11 | 200,300.99 | 199,922.9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590,904.44 | 684,030.73 | 407,179.02 | 275,075.98 |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7,850.81 | 10,056.73 | 8,602.80 | 3,730.24 |
减:营业成本 | 5,498.04 | 5,227.80 | 5,764.00 | 3,474.92 |
税金及附加 | 52.79 | 53.25 | 122.85 | 64.93 |
销售费用 | 591.95 | 1,360.56 | 814.82 | 454.30 |
管理费用 | 1,399.03 | 2,725.74 | 2,618.43 | 1,746.79 |
项目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财务费用 | -341.69 | 1,078.04 | 609.95 | -191.79 |
其中:利息费用 | 3,266.26 | 7,530.10 | 4,035.61 | 2,003.45 |
利息收入 | 3,628.88 | 6,471.68 | 3,540.88 | 2,197.30 |
汇兑净损 失(净收益以“-”号填列 | -0.46 | - | - | - |
加:其他收益 | 384.01 | 714.92 | 1,000.90 | 561.20 |
投资收益投资 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55.91 | 45,224.49 | 1,047.39 | 1,325.15 |
资产减值损失 (损失以“-”号填列) | -185.14 | -63.45 | -66.99 | - |
二、营业利润 | 1,405.48 | 45,487.32 | 654.06 | 67.44 |
减:营业外支出 | - | - | 50.00 | 0.01 |
三、利润总额 | 1,405.48 | 45,487.32 | 604.06 | 67.43 |
减:所得税费用 | 543.40 | 184.93 | 225.97 | 34.88 |
四、净利润 | 862.08 | 45,302.39 | 378.09 | 32.55 |
持续经营净利润 | 862.08 | 45,302.39 | 378.09 | 32.55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 - | - |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862.08 | 45,302.39 | 378.09 | 32.55 |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2,063.84 | 92,762.24 | 12,251.63 | 1,111.13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92.86 | 594.59 | 229.37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5,140.31 | 1,291,082.89 | 1,099,237.13 | 1,180.8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7,497.01 | 1,384,439.71 | 1,111,718.13 | 2,291.9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1,672.70 | 15,288.10 | 8,988.02 | 13,432.65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705.42 | 2,421.48 | 1,815.36 | 1,409.87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41.62 | 886.75 | 719.20 | 1.7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6,585.72 | 1,169,127.79 | 1,186,115.99 | 166,698.1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01,005.46 | 1,187,724.12 | 1,197,638.58 | 181,542.3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491.55 | 196,715.59 | -85,920.45 | -179,250.4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0,640.00 | 307,300.00 | 501,460.00 | 483,615.15 |
项目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55.91 | 45,351.87 | 1,047.49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1,748.90 | 419,337.04 | 31,747.69 | 114,119.2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2,944.81 | 771,988.92 | 534,255.19 | 597,734.4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支付的现金 | - | 61,452.58 | 145.98 | 44.9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08,640.00 | 417,445.40 | 557,990.00 | 501,320.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0,762.34 | 549,200.21 | 1,109.29 | 50,708.1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9,402.34 | 1,028,098.19 | 559,245.26 | 552,073.0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457.53 | -256,109.27 | -24,990.08 | 45,661.3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136,800.00 | - | 10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72,393.33 | 441,484.07 | 295,909.22 | 90,51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000.00 |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2,393.33 | 578,284.07 | 295,909.22 | 190,51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31,517.13 | 483,049.22 | 177,220.00 | 59,54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金 | 3,417.86 | 25,841.81 | 7,203.66 | 1,983.73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35 | 80.77 | 112.48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4,969.34 | 508,971.80 | 184,536.14 | 61,523.7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576.01 | 69,312.27 | 111,373.08 | 128,986.27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541.99 | 9,918.59 | 462.55 | -4,602.8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580.39 | 661.80 | 199.24 | 4,802.07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038.40 | 10,580.39 | 661.80 | 199.24 |
项目 | 2021 年 1-6 月/ 6 月末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总资产(亿元) | 163.18 | 148.27 | 143.49 | 129.80 |
总负债(亿元) | 121.39 | 108.33 | 120.68 | 108.58 |
全部债务(亿元) | 118.09 | 104.80 | 118.74 | 106.86 |
所有者权益(亿元) | 41.79 | 39.94 | 22.81 | 21.22 |
营业总收入(亿元) | 6.87 | 14.73 | 11.77 | 5.75 |
利润总额(亿元) | 2.45 | 4.46 | 2.32 | 1.20 |
净利润(亿元) | 1.85 | 3.46 | 1.59 | 0.90 |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净利润(亿 元) | / | 3.45 | 1.83 | -0.4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85 | 3.46 | 1.59 | 0.90 |
项目 | 2021 年 1-6 月/ 6 月末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亿元)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亿元) | 11.57 | -5.25 | -105.87 | -73.4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亿元) | -8.31 | -10.37 | -0.62 | 7.8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亿元) | -3.43 | 16.44 | 106.66 | 65.11 |
流动比率 | 0.90 | 0.62 | 0.57 | 0.80 |
速动比率 | 0.89 | 0.61 | 0.52 | 0.65 |
资产负债率(%) | 74.39 | 73.06 | 84.10 | 83.65 |
债务资本比率(%) | 73.86 | 72.40 | 83.89 | 83.43 |
营业毛利率(%) | 18.64 | 20.26 | 16.25 | 9.79 |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 4.54 | 9.83 | 7.21 | 5.3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 13.12 | 7.21 | 5.1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 / | 13.07 | 8.33 | -2.78 |
EBITDA(亿元) | 7.08 | 14.68 | 9.96 | 5.56 |
EBITDA 全部债务比 | 0.06 | 0.14 | 0.08 | 0.05 |
EBITDA 利息倍数 | 1.53 | 1.49 | 1.32 | 1.28 |
应收账款xx率 | - | - | - | - |
存货xx率 | 13.82 | 9.85 | 3.35 | 2.57 |
注: 1、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净利润-投资收益-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损益的非经常性政府补助-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3、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4、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5、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合计; 6、债务资本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 7、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8、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营业成本的利息支出)/总资产平均余额(特别说明:由于公司为融资租赁企业,营业成本主要为利息支出,在计算平均总资产回报率时将计入营业成本利息支出也作为费用化利息支出组成部分); 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计算; 10、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营业成本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特别说明:由于公司为融资租赁企业,营业成本主要为利息支出,在计算EBITDA 及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时将计入营业成本利息支出也作为费用化利息支出组成部分,下同); 11、EBITDA 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