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SDGP370000000202402003283A_001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项目名称: 山东省水文中心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 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合同编号: SDGP370000000202402003283A_001
计划编号: 37000000025001720240231
采 购 人: 山东省水文中心机关
供 应 商: 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
采购人(全称): 山东省水文中心机关 供应商(全称): 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 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 山东省水文中心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建 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山东省水文中心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 务。
2.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3.服务内容和范围: 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工程监 理、工程造价、项目管理及试运行管理等。
二、服务期限
自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缺陷 责任期满之日止。
三、服务标准
符合 合格及以上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合同额为人民币(大写) 壹仟xx柒拾玖万肆仟元整 ( ¥ 15794000
元);根据 2024 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安排,2024 年度可执行的合同价款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零叁拾万元整 ( ¥ 10300000 元)。余款于后续年度专项财政资金到位后结合工程进度支付。
2.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五、项目经理
供应商项目经理: xxx 。六、资金来源
预算内资金 10,300,000.00 元;财政专户资金: 0 元;自筹资金: 0 元。
七、付款方式
(1)预付款
合同签订、供应商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后,支付叁佰万元整 ( ¥ 3000000 元)作为预付款。
(2) 进度款
取得项目批复后,2024 年 6 月底前支付至 2024 年度可执行合同价款限额的 60%,同时预付款自动转为进度款;主体工程开工后,2024 年 9 月底前支付至 2024 年度可执行合同价款限额的 80%;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并通过阶段履约验收后,2024 年 11 月底前支付至 2024 年度可执行合同价款限额的 100%;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基本完成,支付至合同额的 85%;工程形象进度完成 100%,支付至合同额的 90%;合同约定服务事项全部完成并通过合同履约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额的 100%。
进度款的申请和支付需以本年度已批复到位的财政预算额度为限,供应商对以上情况完全了解且不持异议。
八、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中标后,履约保证金由供应商基本账户银行电汇至采购人指定账 户,额度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 ( ¥ 1000000 元)。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负责管理。按合同约定服务事项全部完成,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履职不力给采购人导致的损失的,应承担不少于总损失费用的 20%。超出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出部分予以赔偿。
九、合同融资事项
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 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 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
十、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合同条款;
(4)服务标准和要求;
(5)图纸(如果有);
(6)服务费用报价表;
(7)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十一、承诺
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十二、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4 年 4 月 8 日签订。十三、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济南 签订。十四、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 生效。
十六、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肆份,供应商执叁份,代理机构壹份。
采购人:山东省水文中心 (公章) | 供应商: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住所: xxxxxx 0 x | 住所:xxxxxx 000 x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67619776 | 电 话:0531-55762931,0531-55763617 |
传真: | 传真: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济南历山路支行 |
账号: | 账号:15116201040000452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