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公司简称:博瑞传播 证券代码:600880 编号:临 2014-044 号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有关事项的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2011 年 7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商报发行投递广告有限公司与成都商报
社修订并重签了《<成都商报>发行投递代理协议》。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 2011
年 7 月 18 日召开的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成都商报社系本公司之关联人,上述协议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证公字〔2011〕5 号)“第四十七条 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根据本指引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应重新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审议<成都商报发行投递代理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师x、xxx、xxx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其余董事一致表决同意。独立董事xxx、权忠光、xx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二 关联方介绍
成都商报社持有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博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5%股权,全民所有制事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为xxx,注册地址为成都市红星中路二段 159 号。成都商报社开办的报纸为《成都商报》。《成都商报》于 1994 年创刊,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大型综合性城市日报,国内统一刊号 CN51-0073。《成都商报》是西南地区发行量最大、最具影响力的报纸。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成都商报发行投递广告有限公司 2011 年、2012 年和 2013 年代理《成都商
报》的发行投递业务收入分别为 7993.03 万元、8842.95 万元和 8459.16 万元。四 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项目
成都商报社(下称“甲方”)委托成都商报发行投递广告有限公司(下称“乙方”)在国内独家代理发行投递《成都商报》。
(二)结算依据
乙方按每天报纸发行数量代甲方收取报款,甲方根据以下标准按每天报纸发行数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以征订每份年报所对应的征订代理单价 0.46 元/
日为结算价;以零售每份日报所对应的零售代理单价 0.395 元/日为结算价。
(三)保证金
乙方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向甲方支付当年保证金 2000 万元(贰仟万元);若乙方每年连续三个发行季度无重大质量事故,甲方于当年第四季度退还上述保证金
(不计利息)。
(四)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从 2011 年 10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将根据当时的市场变动情况就续签本协议事宜进行协商。
五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目前报纸的编审业务与经营业务两分开,编辑业务作为非经营性业务资产不能公司化经营。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协议自签署至今,履行情况稳定良好,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在历年定期报告中进行了披露。
六 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鉴于成都商报社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其与公司的报纸发行投递代理业务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内容符合商业惯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4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