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财险企业财产保险附加盗窃、抢劫扩展条款(2022 B 版)
三星财险企业财产保险附加盗窃、抢劫扩展条款(2022 B 版)
(备案号:(三星财险)(备-企财险)【2022】(附) 009 号)
第一条 本附加条款为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所有企业财产类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条款,只有在投保了主险的基础上,才能投保本附加条款。本附加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主险条款效力终止,本附加条款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本附加条款亦无效。
凡涉及本附加条款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兹经保险合同双方约定,本保险合同扩展承保放置在保险合同载明地址范围内的保险标的因遭受抢劫、偷窃或盗贼侵入(以下简称“盗窃”)而造成的毁损与灭失(以下简称“损失”)。
第三条 保险人对下列损失不负责赔偿:
(一) 因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二) 被保险人的家属、亲戚或雇用人员或同住人员或寄宿人员因盗窃或纵容他人盗窃保险标的而造成的损失;
(三) 保险标的放置在超过七天无人居住或无人看管的被保险人营业处所xx盗窃而造成的损失;
(四) 在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发生时,保险标的因盗窃而造成的损失; (五) 在火灾发生时,保险标的因盗窃而造成的损失;
(六) 盘点时发现的短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