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深圳地铁前海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前海综合交通枢纽上盖物业开发项目贷款
合作业务
招标人: 深圳地铁前海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xx
二〇二〇年八月
目录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5
二、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36
六、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0
七、承诺函 41
八、业绩承诺函 43
九、《前海综合交通枢纽上盖物业开发项目贷款合作业务投标方案》 45
一、方案报价函 48
二、商务承诺函 49
第三篇 合同主要条款要求 50
致投标人
x招标文件是依据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
招标文件的编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文件的内容已清楚地反映了深圳地铁前海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前海综合交通枢纽上盖物业开发项目贷款合作业务的工作内容和基本要求。我们要求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领取了本招标文件的正式投标人,如不递交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标日七天前向招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如投标人不在规定时间内做出书面说明,或者说明的理由不被招标人认可的,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参加招标人其他任何项目的招标或投标,将对该投标人作不良行为记录处理。
招标人(盖章):深圳地铁前海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xxxxxxxxxx0000xxxxx00x
xxxx:000000
联 系 人:xxx x小姐
联系电话:0755-23882723 0755-23882573
日 期:2020年8月10日
投标文件无效和废标的情形摘要
x章节是本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所有无效标和废标情形的摘要,除出现以下情形外,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无效标和废标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无效标和废标条款的阐述与本章节不一致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
一、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由招标人负责判定):
1.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封装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二、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合格,应作无效标处理(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判定):
1.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2.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的;
3.对固定的投标格式文件内容进行了实质性修改,或加进额外的条件;
4.投标函中的内容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5.投标人的报价高于年利率上限价的;
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可变动价格的,或包含了价格调整要求的,或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7.经审查投标银行不符合资格要求的。
三、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的,应作废标处理(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判定):
1.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情形的;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出现同一人的;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8.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9.投标人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
四、本项目不接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1.近三年内与地铁集团合作项目有违约情况发生的投标人。
2.近三年内由于投标人工作失误等原因导致与地铁集团产生诉讼或仲裁案件的投标人。
3. 在招投标(询价)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或自2017年以来在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单位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招标。
招标公告
深圳地铁前海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拟对前海综合交通枢纽上盖物业开发项目贷款合作业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招标公告公布资质要求的单位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深圳地铁前海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前海综合交通枢纽上盖物业开发项目贷款合作业务招标(以下简称“前海枢纽项目贷款”)
二、招标内容
(一)招标人拟选聘合作银行为前海综合交通枢纽上盖物业开发项目(以下简称“前海枢纽项目”)提供5年期项目贷款,贷款额度为人民币50亿元。
(二)贷款资金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可用于支付前海枢纽项目的开发建设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偿还原有股东借款等用途。
(三)前海枢纽项目贷款首选组建银团为项目提供贷款,组成银团的银行总数不超过4家。如组成银团数量为4家,则牵头行1家(承接贷款份额的40%)、参团行3家(各承接贷款份额的20%);如组成银团数量为3家,则牵头行1家(承接贷款份额的50%)、参团行2家(各承接贷款份额的25%);如组成银团数量为2家,则牵头行1家(承接贷款份额的60%)、参团行1家(承接贷款份额的40%);如未能组建银团,则由最终中标的唯一一家银行承接全部贷款份额。
三、招标控制价格
前海枢纽项目贷款年利率最高限价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0年7月20日发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下简称LPR) 4.65% 下浮46.5个基点(含本数),即4.185%。投标人就前海枢纽项目贷款年利率的LPR总下浮基点数进行报价,以下浮基点数折算回的贷款利率应不高于4.185%/年。招标人不接受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直接或间接费用。
前海枢纽项目贷款利率采用浮动利率,贷款期内锁定LPR下浮基点数,中标牵头行的总下浮基点数报价即为前海枢纽项目贷款的最终报价。首笔贷款放款时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新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确定首年贷款执行利率,贷款执行利率每12个月根据最新LPR进行调整一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银行机构。
2.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 本项目投标人须为全国性银行机构在深圳设立的分行。
(二)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至少满足以下三项业绩指标中的任意一项:
1.投标人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财务报告显示的总资产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亿元。
2.投标人2017年-2019年三年累计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投放额不低于人民币150亿元。
3.投标人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余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
备注:以上1、2、3项业绩指标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承诺函(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为准。
(三)存在以下情况的投标人将不被接受投标:
1.近三年内与地铁集团合作项目有违约情况发生的投标人。
2.近三年内由于投标人工作失误等原因导致与地铁集团产生诉讼或仲裁案件的投标人。
3. 在招投标(询价)活动(包括在地铁集团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或自2017年以来在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单位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招标。
五、投标时间、地点
序号 |
内 容 |
时间安排 |
备 注 |
1 |
发布招标公告(发标) |
8月10日 |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外网、国资委阳光采购平台、深铁置业微信订阅号 |
2 |
截标 |
9月2日14:30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地铁大厦会议室 |
3 |
开标 |
9月2日15:00 |
开标地点:地铁大厦会议室 |
六、投标所需材料:
(一)根据招标文件编制的投标文件。
(二)如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为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除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七、投标报名联系人
联系人:xxx x小姐
联系电话:00000000 00000000
深圳地铁前海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 8月10日
第一篇 投标须知
第一章 总则
一、项目概况
深圳地铁前海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国际公司”)成立于2013年10月9日,是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集团”)下属全资独立法人公司。前海国际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轨道交通、综合交通枢纽等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与运营服务;
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和租赁服务;工程咨询、投融资策划咨询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不含限制项目)。
前海国际公司目前在建设项目包括前海综合交通枢纽上盖物业开发项目、安托山综合上盖物业开发项目。本次招标项目为前海综合交通枢纽上盖物业开发项目,前海枢纽项目宗地号T201-0074,占地面积200,094.32㎡,总计容建筑面积1,278,090㎡,其中包括:办公749,030㎡、酒店125,960㎡、商务公寓130,000㎡、商业,198,200㎡、公共配套74,900㎡。项目总投资预计485亿元,总可售面积合计约737480㎡。
二、服务内容
(一)工作内容
1.招标人拟选聘合作银行为前海综合交通枢纽上盖物业开发项目(以下简称“前海枢纽项目”)提供5年期项目贷款,贷款额度为人民币50亿元。
2.贷款资金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可用于支付前海枢纽项目的开发建设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偿还原有股东借款等用途。
3.前海枢纽项目贷款首选组建银团为项目提供贷款,组成银团的银行总数不超过4家。如组成银团数量为4家,则牵头行1家(承接贷款份额的40%)、参团行3家(各承接贷款份额的20%);如组成银团数量为3家,则牵头行1家(承接贷款份额的50%)、参团行2家(各承接贷款份额的25%);如组成银团数量为2家,则牵头行1家(承接贷款份额的60%)、参团行1家(承接贷款份额的40%);如未能组建银团,则由最终中标的唯一一家银行承接全部贷款份额。
(二)服务期限:前海枢纽项目贷款期限为五年期。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最终约定 为准。
(三)相关要求
1.前海枢纽项目贷款不提供土地抵押、不提供股权质押、不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连带责任担保。
2.前海枢纽项目不接受贷款提供行作为项目全部销售回款的唯一监管行,且接受监管的销售回款资金总额不得超过伍拾亿元。
3.前海枢纽项目贷款还款方案应至少存在一年宽限期。
4.在符合相关监管规定的前提下,根据招标人的资金需求,按时、按需提供前海枢纽项目贷款资金,贷款的提款、支付应具有便捷性和可操作性。组建银团的要求由银团指定的贷款代理行办理全部与银团贷款相关的放款及还本付息等相关手续(贷款代理行如无特殊情况由牵头行担任)。
5.投标人自取得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取得所在机构项目批复文件,超过该期限则视为主动放弃参团资格,并由招标人记录投标人不良记录。
6.前海枢纽项目贷款合同应基于双方平等的基础上签订。
7.招标人保留与中标投标人就合同内容进行谈判的权力,若在合同谈判过程中未能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在合同谈判阶段废除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三、工作方式及时间要求
(一)工作方式:中标银行组成银团对项目提供贷款服务(如未能组成银团则由唯一一家中标银行提供贷款服务)。
(二)时间要求:投标人自取得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取得所在机构项目批复文件,超过该期限则视为主动放弃参团资格并由招标人记录投标人不良记录。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银行机构;
2.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本项目投标人须为全国性银行机构在深圳设立的分行。
(二)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至少满足以下三项业绩指标中的任意一项:
1.投标人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财务报告显示的总资产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亿元;
2.投标人2017年-2019年三年累计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投放额不低于人民币150亿元;
3.投标人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余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
备注:以上1、2、3项业绩指标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承诺函(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为准。
(三)存在以下情况的投标人将不被接受投标:
1.近三年内与地铁集团合作项目有违约情况发生的投标人;
2.近三年内由于投标人工作失误等原因导致与地铁集团产生诉讼或仲裁案件的投标人;
3. 在招投标(询价)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或自2017年以来在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单位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招标。
五、招标、投标的时间安排
序号 |
内 容 |
时间安排 |
备 注 |
1 |
发布招标公告 |
8月10日 |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深圳国资委阳光采购平台、 深圳地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
2 |
截标 |
9月2日 14:30 |
地点:地铁大厦会议室 |
3 |
开标 |
9月2日 15:00 |
地点:地铁大厦会议室 |
注:以上地点有可能变动。如有变动,以招标人的最新通知为准。
六、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自行承担因投标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七、投标报价限价
前海枢纽项目贷款年利率最高限价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0年7月20日发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下简称LPR) 4.65% 下浮46.5个基点(含本数),即4.185%。投标人就前海枢纽项目贷款年利率的LPR总下浮基点数进行报价,以下浮基点数折算回的贷款年利率应不高于4.185%。招标人不接受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直接或间接费用。
前海枢纽项目贷款利率采用浮动利率,贷款期内锁定LPR下浮基点数,中标牵头行的总下浮基点数报价即为前海枢纽项目贷款的最终报价。首笔贷款放款时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新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确定首年贷款执行利率,贷款执行利率每12个月根据最新LPR进行调整一次。
第二章 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投标须知、评定标程序、深圳地铁前海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前海综合交通枢纽上盖物业开发项目贷款合作业务工作任务及要求、合同条款等,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致投标人
投标文件无效和废标的情形摘要
投标须知
投标文件格式
合同条件
二、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修改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日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送至招标文件“致投标人”中写明的招标人地址。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的补遗文件都将在投标截止日5日前通过“深圳地铁官网”、国资委阳光采购平台、深铁置业微信订阅号向所有投标人公示。投标人应随时查看“深圳地铁官网”、 “国资委阳光采购平台”、深铁置业微信订阅号中有关该项目补遗文件的信息。否则,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的补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2、招标人对在投标截止日10日前收到的以书面函件的方式要求澄清的问题,将视具体情况进行澄清,招标人的澄清将通过“深圳地铁官网”、国资委阳光采购平台、深铁置业微信订阅号向所有投标人公示。。如招标人认为投标人所提出的问题已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说明,或可以根据招标文件做出明确的推断,招标人将不再予以澄清。
3、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5日前的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文件内容的,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4、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xx(答疑)、xx(答疑)会议纪要、修改(补充)函件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补遗、澄清(答疑)、xx、修改(补充)函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5、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补遗、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有权适当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写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文件采用中文编写,A4纸单面印刷(要求双面打印的文
件除外)。
投标文件按照“技术标书”、“商务标书”分别装订成两册。
二、投标文件内容编写要求
技术标书的编写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篇“招标文件格式”中“技术标书”的要求编写,“技术标书”应包括如下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投标代理人的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
6.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承诺函(详见样本,需双面打印,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
8.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人业绩承诺函(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
9. 《前海综合交通枢纽上盖物业开发项目贷款合作业务投标方案》(方案内容需包含:放贷效率、提前还款时间要求等。)
(二)商务标书的编写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文件格式”中“商务标书”的要求编写,“商务标书”应包括如下内容:
(1)报价函;
(2)商务承诺函。
2.投标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3. 报价单位为年贷款利率。
4. 前海枢纽项目贷款的年贷款利率报价单位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下浮基点数”。前海枢纽项目贷款年利率最高限价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0年7月20日发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下简称LPR) 4.65% 下浮46.5个基点(含本数),即4.185%。招标人不接受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直接或间接费用。
三、投标人的承诺
投标人必须对下列各项做出承诺:
(一)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并完全接受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最终审核结果。如经审核投标人投标文件存在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随时终止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记录投标人的不良行为,并由该投标人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二) 投标人保证在投标过程中,严守国家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无互相串通投标报价、无排挤其它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无向招标人或评委成员行贿谋取中标、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不良行为。
(三)投标人同意:1.由于非招标人原因(如因国家审批或政策环境、深圳市城市规划等因素)导致该项目被取消或无法实施,招标人将否决所有投标;2.招标人可以否决所有投标而无须说明理由,招标人不承担因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
(四) 投标人愿以在本投标文件商务标中的报价作为前海枢纽项目贷款报价,并按合同条件以及招标人的要求按时放款。
(五)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无保留、无条件同意。
(六) 投标人承诺商务标报价内容及所作出的相应澄清内容在投标人能力范围内。
(七) 如被招标人接受,投标人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完成工作,并承诺在招标人所在地随时提供前海枢纽项目贷款所需服务。
(八) 投标人同意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180天内遵守本招标文件规定。在该期限期满之前,本报价对投标人始终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
(九) 如被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承诺自取得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取得所在机构项目批复文件,超过该期限则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参团资格并由招标人记录投标人不良记录。
(十)投标人承诺如投标人中标牵头行,则投标人对前海枢纽项目提供贷款金额的上限为伍拾亿元,在其他参团行不能如期按时发放贷款时,由投标人承接其贷款额度;如投标人为唯一中标银行,则由投标人直接承接全部伍拾亿贷款额度。
(十一)投标人承诺指定专业、固定的服务团队为前海枢纽项目提供项目贷款及其他相关服务。
(十二)投标人承诺对因贷款审批需要而取得的前海枢纽项目的全部资料予以保密,不对除监管机构以外其他任何第三方提供。
(十三)投标人承诺无条件服从条款:“招标人在与投标人签订正式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宣布终止招标程序,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作出解释”。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签章及封装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份数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正本1套、副本6套,每套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均由一册技术标书(单面打印);一册商务标书(单面打印) 组成,分别封装。在每一册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和“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发现差异,以正本为准。
二、投标文件的签章
1、所有投标文件(正、副本)均须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由投标人正式授权人签署。有增加或修正的各项,都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
3、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指示进行,或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在后一种情况下,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识
1、投标文件必须按规定密封,在外层包封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密封投标文件并加写标识:
将投标文件的所有技术标书、 商务标书分别封包后,再统一封装成一包,密封加盖投标人公章。
项目名称:深圳地铁前海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前海综合交通枢纽上盖物业开发项目贷款合作业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第五章 投标文件递交
一、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规定的地点、日期和时间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者须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随身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盖公章)。
二、迟到的投标文件
在本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以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第六章 投标有效期
一、自规定的投标书递交截止期限起180天内,投标书均保持有效。
二、在特殊的情况下,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第七章 开标
一、截标后首先进入开标环节,招标人将于投标须知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只能委派一名代表,且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随身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盖公章)。
三、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
四、由招标人工作人员及投标人监督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
五、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等。
六、招标人将作开标记录,并由投标人签字确认,以存档备查。
七、按本须知规定宣布为不予受理情形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八、开标结束后,进入评标环节。
九、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一)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第八章 评标
一、开标完成结束后,进入评标环节。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采用“综合评估法”,先评技术标,再评商务标,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标满分为20分,商务标满分80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评标办法》。
二、评标
评标分2个阶段进行,先评技术标,再评商务标。
技术标评审:
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有效性审查),并完成初步审查表(详见附件)。只有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文件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2.评标委员会否决无效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有效投标不足6个的,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3. 技术标初步审查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标准对技术标进行详细评审(详见评审附表),评审完成后,评审分数不得再更改。
商务标评审:
1. 技术标评审完成后,开标工作人员将商务标书移交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标部分进行初步评审(有效性审查),并完成商务标初步评审表(详见附件),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商务标文件才有资格进入下一步的详细评审。
2.经商务标初步审查,评标委员会作出无效标或者废标处理,致有效投标单位不足6家的,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3.投标报价的调整方法
(1)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价低者为准;
(2)当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时,以投标文件正本的商务标书报价为准。
(3)商务标初步审查后,评标委员会按照商务标计算公式,完成商务标分数计算。
(4)其他情况均按照价格审核计算后,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予以调整。
4. 技术标与商务标均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将各投标人技术标及商务标分数汇总,评委按照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值由高到低排列名次。若最终得分相同的,以商务标得分高者排在先;若商务标得分亦相同的(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且四舍五入为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最终,评委推荐第一名为牵头行中标候选人,推荐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为参团行中标候选人。
5.评标委员会根据拟推荐的候选人名单进一步核实拟推荐的参团行中标候选人提交的商务标书中的澄清函是否为同意无条件接受排名第一的牵头行方案报价函的全部内容。如澄清函选择均为同意接受,则确定前四名组成银团;如有澄清函选择为不同意接受,则按排名顺序依次推荐参团行候选人,直至组成银团的中标候选人为4个或按照排名推荐至第八名则不再继续推荐(两项条件达到一个则停止继续推荐)。
第九章 确定中标人
一、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在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核后,确定中标人。
二、按照评标原则如成功组成银团的,本项目最终确定组成银团的中标人不超过4家;如未能组建银团的,则推荐排名第一的为本项目唯一贷款提供行中标人。
二、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的任何时候,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而且招标人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也无须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投标人。
三、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中标结果在招标人网站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招标人将向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十章 合同的授予
一、中标人须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两个月内取得所在机构的批复文件,并在取得批复文件后尽快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二、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招标文件的主要合同条款要求,并且对主要合同条款不做实质性更改。
三、招标人保留与中标投标人就合同内容进行谈判的权力,若在合同谈判过程中未能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在合同谈判阶段废除中标,且保留要求投标人赔偿损失、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力。如因合同谈判未能顺利进行,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附件:评标办法
一、总则
为了保证本次招标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使评标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单位承担本项目任务,依据相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评标方法。本方法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一切与评标工作有关的人员在评标过程中必须遵守本方法的各项规定。
二、评定标组织
(一)评标委员会组成
由招标人在开标前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7位评委组成。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推选,并与评标委员会的其它成员享有同等权利。
(二)评标委员会职责
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据招标文件、本评标原则与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负责评标过程中的质疑;根据评审标准及答疑结果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编写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三)评标过程由招标人派出监督专员负责监督招标、评标全过程。
(四)评标过程的会务工作由本次招标工作小组负责。
三、评标方法与程序
(一)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先评技术标,再评商务标,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标20分,商务标80分。评标委员会先按照技术标评分标准对各投标人技术文件进行打分,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技术标得分;然后进入到商务标评审环节,评标委员按照商务标评分标准对各投标人商务报价进行评分,满分为80分。最后汇总投标人技术及商务标得分,并按照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值由高到低排列名次。若最终得分相同的,以商务标得分高者排在先;若商务标得分亦相同的(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且四舍五入为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最终,评委推荐排名第一的为牵头行中标候选人,推荐排名第二至第四名为参团行中标候选人,并形成评标报告。参团行候选人商务标文件中需提供澄清函,对是否同意无条件接受排名第一的牵头行中标候选人方案报价函的全部内容作出澄清。如参团行中标候选人的澄清函选择为不同意接受,则继续按照排名推荐至第八名则不再继续推荐。
(二)评标程序
评标分2个阶段进行,先评技术标,再评商务标。
技术标评审:
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有效性审查),并完成初步审查表(详见附件)。只有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文件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2.评标委员会否决无效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有效投标单位不足6个的,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3. 技术标初步审查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标准对技术标进行详细评审(详见评审附表),评审完成后,评审分数不得再更改。
商务标评审:
1. 技术标评审完成后,开标工作人员将商务标书移交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标部分进行初步评审(有效性审查),并完成商务标初步评审表(详见附件),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商务标文件才有资格进入下一步的详细评审。
2.经商务标初步审查,评标委员会作出无效标或者废标处理,致有效投标单位不足6家的,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3.投标报价的调整方法
(1)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价低者为准;
(2)当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时,以投标文件正本的商务标书报价为准。
(3)商务标初步审查后,评标委员会按照商务标计算公式,完成商务标分数计算。
(4)其他情况均按照价格审核计算后,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予以调整。
4. 技术标与商务标均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将各投标人技术标及商务标分数汇总,评委按照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值由高到低排列名次。若最终得分相同的,以商务标得分高者排在先;若商务标得分相同的(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且四舍五入为准),以技术标得分高者排在先;若得分相同的,以抽签的形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最终,评委推荐第一名为牵头行中标候选人,推荐第二名及第四名为参团行中标候选人。
5.评标委员会根据拟推荐的候选人名单进一步核实拟推荐的参团行中标候选人提交的商务标书中的澄清函是否为同意无条件接受排名第一的牵头行方案报价函的全部内容。如澄清函选择均为同意接受,则确定前四名组成银团;如有澄清函选择为不同意接受,则按排名顺序依次推荐参团行候选人,直至组成银团的中标候选人为4个或按照排名推荐至第八名则不再继续推荐(两项条件达到一个则停止继续推荐)。
四、评审标准
技术标及商务标初步评审及详细标准详见附件。
五、中标价确定原则
(一)牵头行中标人在报价函中确定的报价即为本项目的最终报价。
(二)本项目招标阶段中标价格锁定LPR的总下浮基点数,中标价格为中标牵头行对前海枢纽项目贷款年利率LPR总下浮基点数的报价。
(三)招标人将以中标价格所确定的LPR下浮基点数与贷款人签订贷款合同,贷款期内采用浮动利率,贷款期内LPR下浮基点数不变,根据贷款合同的约定每12个月根据市场最新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对执行利率进行调整一次。
六、定标
(一)招标人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投标文件审核,确定中标人。
(二)按照评标原则如成功组成银团的,本项目最终确定中标人不超过4家,各中标人按招标文件服务内容约定的要求承接相应贷款额度;如未能组建银团的,则推荐排名第一的为本项目唯一贷款提供行中标人,承接全部贷款额度。
七、评标守则
(一)必须遵守评定标纪律,不得泄密;
(二)必须公正、公平,不得徇私;
(三)必须科学严谨,不得草率马虎;
(四)必须客观,不得带有成见;
(五)必须平等,不得强加于人。
所有与招标评标活动有关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遵守保密制度;如有违犯,将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
附表1:投标人签到表
投标人签到表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投标人全称 |
投标人简称 |
投标人签字 |
备注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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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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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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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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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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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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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签名):
监督(签名): |
附表2: 技术标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地铁前海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前海综合交通枢纽上盖物业开发项目贷款合作业务
-
序号
项目
投标人名称
1
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
2
投标文件按规定密封
投标人签名确认
记录人签名:
复核人签名:
监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3: 技术标初步评审表
技术标初步评审表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地铁前海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前海综合交通枢纽上盖物业开发项目贷款合作业务
序号 |
评审项目 |
投标人名称 |
|||||
|
|
|
|
|
|
||
1 |
投标文件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
|
|
|
|
|
|
2 |
投标文件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并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
|
|
|
|
|
|
3 |
投标文件按要求提供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
|
|
|
|
|
4 |
业绩承诺函按投标格式文件提供,未做修改,未填加额外条件,按要求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私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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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5 |
投标人须至少满足以下三项业绩指标中的任意一项: 1.投标人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财务报告显示的总资产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亿元。 2.投标人2017年-2019年三年累计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投放额不低于人民币150亿元。 3.投标人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余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 |
|
|
|
|
|
|
评审结论: |
|
|
|
|
|
|
说明:1、评审通过的用“√”表示,未通过的用“×”表示。结论用“合格”或“不合格”表示。
2、只有以上项目全部通过,评审结论为“合格”,否则结论为“不合格”。
评委(签名):
监督(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4:技术标详细评审表
技术标详细评审表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地铁前海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前海综合交通枢纽上盖物业开发项目贷款
编号 |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满分值 |
投标人1 |
投标人2 |
投标人3 |
投标人4 |
投标人5 |
投标人6 |
1 |
放款效率 |
自提交完整提款材料日起1个工作日内放款,得15分; 自提交完整提款材料日起2个工作日内放款,得8分; 超过2个工作内放款,得0分。 |
15 |
|
|
|
|
|
|
2 |
提前还款要求 |
提款后可随时提前还款,无罚金或其他费用要求;得5分; 提款后1年方可提前还款,无罚金或其他费用要求,得4分; 提款后2年方可提前还款,无罚金或其他费用要求,得2分; 提款后N年可提前还款,有罚金或其他费用要求,得1分。 |
5 |
|
|
|
|
|
|
5 |
小结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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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技术标评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
评委(签名):
监督(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5:技术标详细评审结果汇总表
技术标详细评审结果汇总表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地铁前海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前海综合交通枢纽上盖物业开发项目贷款
序号 |
评委 投标人 |
评委1 |
评委2 |
评委3 |
评委4 |
评委5 |
评委6 |
评委7 |
技术标得分 En |
1 |
|
|
|
|
|
|
|
|
|
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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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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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3 |
|
|
|
|
|
|
|
|
|
4 |
|
|
|
|
|
|
|
|
|
5 |
|
|
|
|
|
|
|
|
|
6 |
|
|
|
|
|
|
|
|
|
说明: 1、投标人技术标得分的计算办法:取各评委对每一个投标人的技术标评审得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技术标得分。
2、技术标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且四舍五入。
评委(签名):
监督(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商务标开标记录表
商务标开标记录表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地铁前海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前海综合交通枢纽上盖物业开发项目贷款
-
序号
项目
投标人名称
1
投标文件按规定密封
2
投标报价(LPR总下浮基点数)
投标人签名确认
记录人签名:
复核人签名:
监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商务标初步评审表
商务标初步评审表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地铁前海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前海综合交通枢纽上盖物业开发项目贷款合作业务
序号 |
评审项 |
投标人名称 |
||
|
|
|
||
1 |
商务标文件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
|
|
|
2 |
《报价函》中的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并签字盖章 |
|
|
|
3 |
投标人的总下浮基点数报价不低于46.5个基点(含本数) |
|
|
|
4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不可变动价格的,未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未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 |
|
|
|
评审结论: |
|
|
|
说明:
1、评审通过的用“√”表示,未通过的用“×”表示。结论用“合格”或“不合格”表示。
2、只有以上项目全部通过,评审结论为“合格”,否则结论为“不合格”。
评委(签名):
监督(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8:商务标详细评审表
商务标详细评审表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地铁前海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前海综合交通枢纽上盖物业开发项目贷款合作业务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基准价 |
投标人1 |
投标人2 |
投标人3 |
投标人4 |
投标人5 |
1 |
报 价 |
(1)商务标根据投标人所报的下浮基点数评分。 |
|
|
|
|
|
|
(2)商务分的确定:以进入商务标环节的所有投标人所报的总下浮基点数最多的为满分且为基准价,按下列公式计算: |
||||||||
Fn=(80-80×│Sn-Sj│/Sj) |
||||||||
其中:Fn— 第n投标人的商务得分(当Sn大于上限价,该投标人的商务得分按零分计)。 |
||||||||
Sn— 第n 投标人的报价 |
||||||||
Sj— 所有投标人所报的总下浮基点数最多的报价 |
||||||||
2 |
得分 |
|
|
|
|
|
|
|
注:商务标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且四舍五入。
评委签名:
监督人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9:最终得分结果汇总表
最终得分结果汇总表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地铁前海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前海综合交通枢纽上盖物业开发项目贷款合作业务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En (技术标得分) |
Fn (商务标得分) |
An (最终得分) |
备注 |
1 |
|
|
|
|
An=En+Fn
|
2 |
|
|
|
|
|
3 |
|
|
|
|
注: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且四舍五入。
评委(签名):
监督(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10:投标人最终得分排序表
投标人最终得分排序表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地铁前海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前海综合交通枢纽上盖物业开发项目贷款合作业务 评审日期: 年 月 日 |
||||
序号 |
投标人 |
排名 |
An得分 |
备注 |
1 |
|
1 |
|
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 若投标人最终得分相同的,以商务标得分高者排在先;若商务标得分相同的(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且四舍五入为准),以技术标得分高者排在先;若报价相同的,以抽签的形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
2 |
|
2 |
|
|
3 |
|
3 |
|
|
4 |
|
|
|
|
5 |
|
|
|
|
|
||||
评委(签名):
监督(签名):
|
附表11:组成银团结果表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地铁前海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前海综合交通枢纽上盖物业开发项目贷款合作业务
组成银团推荐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商务标得分 |
排名 |
可推荐为牵头行/参团行 |
承诺函是否选择同意无条件接受牵头行方案报价函的全部内容 |
是否推荐为牵头行/参团行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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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
|
|
|
|
5 |
|
|
|
|
|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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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说明:
排名第一的为推荐牵头行,其余为参团行。
参团行先推荐排名第二至第四的投标人,如澄清函为不同意则继续按照排名依次推荐至第八名,第八名之后不再推荐。
评委(签名):
监督(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 投标文件格式
每一对“[ ]”及其中间的内容,均应由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时根据情况以适当的内容代替。每一对“{ }”及其中间的内容,投标人在编制投标书时应予以删除。在留有的空白或下划线上或…均应由投标人填入适当内容。
第一章
深圳地铁前海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前海综合交通
枢纽上盖物业开发项目贷款合作业务
投 标 文 件
技术标书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技术标书目录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或负责人签章)
六、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承诺函(详见样本,需双面打印,加盖公章及法人或负责人签章)
八、招标公告要求的业绩承诺函(详见样本,加盖公章及法人或负责人签章)
九、《前海综合交通枢纽上盖物业开发项目贷款合作业务投标方案》(方案内容需包含:放贷效率、提前还款时间要求等。)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全权代表我公司投标项目 [项目名称] ,代表我公司签署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投标文件的内容、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司的投标任何行为。
授权有效期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六、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七、承诺函(需双面打印)
承诺函
致:深圳地铁前海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我方自愿报名参与深圳地铁前海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前海枢纽项目贷款的投标。在此,我方xxxx:
(一)我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并完全接受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最终审核结果。如经审核我方投标文件存在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随时终止我方投标(或中标)资格,记录我方的不良行为,并由该我方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二) 我方保证在投标过程中,严守国家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无互相串通投标报价、无排挤其它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无向招标人或评委成员行贿谋取中标、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不良行为。
(三)我方同意:1.由于非招标人原因(如因国家审批或政策环境、深圳市城市规划等因素)导致该项目被取消或无法实施,招标人将否决所有投标;2.招标人可以否决所有投标而无须说明理由,招标人不承担因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
(四) 我方愿以在本投标文件商务标中的报价作为前海枢纽项目贷款报价,并按合同条件以及招标人的要求按时放款。
(五) 我方对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无保留、无条件同意。
(六)我方承诺我司的商务标报价内容及所作出的相应澄清内容在我方能力范围内。
(七) 如我方被招标人接受,我方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完成工作,并承诺在招标人所在地随时提供前海枢纽项目贷款所需服务。
(八) 我方同意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180天内遵守本招标文件规定。在该期限期满之前,本报价对我方始终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
(九) 如我方被招标人接受,我方承诺自取得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取得所在机构项目批复文件,超过该期限则视为我方主动放弃参团资格并由招标人记录我方不良记录。
(十)我方承诺如我方中标牵头行,则我方对前海枢纽项目提供贷款金额的上限为伍拾亿元,在其他参团行不能如期按时发放贷款时,由我方承接其贷款额度;如我方为唯一中标银行,则由我方直接承接全部伍拾亿贷款额度。
(十一)我方承诺指定专业、固定的服务团队为前海枢纽项目提供项目贷款及其他相关服务。
(十二)我方承诺对因贷款审批需要而取得的前海枢纽项目的全部资料予以保密,不对除监管机构以外其他任何第三方提供。
(十三)我方承诺无条件服从条款:“招标人在与投标人签订正式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宣布终止招标程序,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作出解释”。
承诺人(公章):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八、业绩承诺函
(一)业绩承诺函
深圳地铁前海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我分行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年度财务报告的总资产规模为人民币 亿元;
我分行2017年01月0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房地产开发贷款业务累计投放额为人民币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房地产项目贷款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年度投放额(亿元) |
|
|
|
我分行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余额为人民币 亿元。
我行承诺所提供的数据真实可靠,并完全接受贵司对我行业绩证明材料的最终审核结果。如经审核我行提供虚假资料,贵司有权随时终止我行投标(或中标)资格,并记录我行的不良行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二○二○年 月 日
注:每个投标申请人都必须在投标报名时提供业绩承诺函,否则视为不满足报名条件。
(二)业绩证明材料
请提供投标人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九、《前海综合交通枢纽上盖物业开发项目贷款合作业务投标方案》
1.放款效率:
前海综合交通枢纽上盖物业开发项目贷款合作业务,根据项目实际用款需求及提款申请,我行可实现自提交完整提款材料后___________(大写)个工作日内完成放款。
2.提前还款要求:
前海综合交通枢纽上盖物业开发项目贷款合作业务,我行对借款人提前还款要求如下:
提款后可随时分次或一次性提前还款,无罚金或其他费用要求;
自首笔提款满_______(大写)年后可分次或一次性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手续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费标准或零)。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二章
深圳地铁前海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前海综合交通枢纽上盖物业
开发贷款项目
投 标 文 件
商务标书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商务标书目录
报价函
商务承诺函
一、报价函
报价函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地铁前海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前海综合交通枢纽上盖物业开发项目贷款合作业务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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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报价项目 |
报价内容 |
1 |
年利率执行标准 |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0年7月20日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下浮46.5(大写:肆拾xxx)个基点的基础上,再下浮 (大写: )个基点。
即:前海枢纽项目贷款年利率执行标准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下浮_________(大写: __________)个基点 |
{说明:此件是投标书的组成部分,由投标人填写后放入商务标中。如此文件中任何内容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将被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商务承诺函
商务承诺函
深圳地铁前海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我行自愿参加前海综合交通枢纽上盖物业开项目贷款(以下简称“前海枢纽项目贷款”)的投标。我行充分理解组建银团贷款的项目需银团内全部银行统一贷款利率及相关贷款方案。就此事项我行承诺如下:
一、如我行的方案报价经贵司评审后按照评审标准可推荐为前海枢纽项目贷款银团贷款的参团行,我行选择 同意 不同意 无条件接受中标牵头行对前海枢纽项目贷款的年利率报价、放款时间及提前还款要求的全部方案报价内容。
二、如我行选择为同意接受,但由于我行原因未能按中标牵头行的方案报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则我行自愿退出前海枢纽项目贷款银团,且贵司可记录我行的不良记录。
就此事项,特此承诺!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请在选择项打√,非选择项打×。未按要求做出选择则承诺函无效,一律视为选择不同意。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要求
前海枢纽项目贷款可采用中标牵头行合同版本签署最终合同,借款人有权利就合同内容与贷款行进行谈判,最终签署的贷款合同主要条款须满足如下要求,合同内容的相关表述不得与以下主要条款要求相违背:
一、贷款金额及用途
全体贷款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总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伍拾亿]元贷款,贷款资金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可用于支付前海综合交通枢纽上盖物业开发项目的开发建设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及偿还原股东借款等用途。
二、贷款利率
x项目贷款利率为浮动利率,以中标价格确定的LPR总下浮基点数作为执行标准。
首次放款时根据最新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确定首年执行利率。贷款执行利率每12个月根据最新的5年期以上LPR进行调整一次。
三、项目销售回款的监管
项目销售回款按相关规定接受贷款行一定比例的监管,但接受监管的销售回款资金总额不得超过伍拾亿元,借款人不接受全部销售回款由贷款行进行监管。
四、争议解决方式
x合同及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事项适用中国法律,并按照中国法律进行解释。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提交借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五、贷款人违约条款
因贷款人原因,不能依照本合同规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额度,贷款人应向借款人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一)贷款人在三年之内不得参与借款人及其集团公司的贷款、授信业务等经营活动。
(二)借款人有权向银行业协会等机构报送贷款人违约失信信息,并有权通过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示。
(三)如因参团行原因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的额度向借款人提供相应金额的贷款而由牵头行承接参团行额度的,则视为参团行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四)如因贷款人原因(牵头行及参团行)未能依照本合同规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额度,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提出赔偿要求。
六、借款人不接受存在下述条款或类似文本表述的贷款合同:
(一)借款人承诺,在未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之前,不采取下列行为,包括:
1.变更经营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如实行承包、租赁经营、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股权转让、托管(接管)、对外投资、合作、合资、重组、转赠、企业转(改)制或上市等。
2.减少注册资本,或以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等方式处分主要资产,或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主要资产或收益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或以主要资产或收益开展证券化等行为。
3.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协议或其他设立文件,改变公司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
4.提前清偿其他长期债务。
5.实际性增加债务融资。
6.股权变更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二)费用承担:由该事项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翻译费、执行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均由借款人承担。
七、合同解除条款
借款人申请提前一次性全额还款的,则借款人有权同时提出:自全部贷款清偿完毕之日起,与本笔贷款相关的一切合同提前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