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发行范围及对象: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017年第一期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募集说明书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 | 联席主承销商 |
签署日期: 2017 年 7 月 日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人领导成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联席主承销商勤勉尽职声明
联席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已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本期债券《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
《综合融资服务协议》中的安排。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各种风险。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期债券的发行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及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均已出具综合信用承诺书,明确了诚信自律要求和违规惩戒措施。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发行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7年第一期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简称“17龙源绿色债01”)。
(三)本期发行总额:人民币30亿元整。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5年末是否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
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的发行票面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公告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
(xxx.xxxxxx.xxx)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
(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在债券存续期内前5年固定不变。
(六)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七)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八)发行范围及对象: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九)簿记建档日: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日为2017年7月28日。
(十)发行期限:2个工作日,自2017年7月31日起至2017年8月1日止。
(十一)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
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十二)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及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十三)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十四)信用评级: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十五)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就本期债券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目 录
第十一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138
第十二条 募集资金用途 140
第十三条 偿债保证措施 173
第十四条 风险揭示 180
第十五条 信用评级 191
第十六条 法律意见 195
第十七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96
第十八条 备查文件 198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或龙源电力 | 指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债券 | 指发行总额为人民币陆拾亿元 (6,000,000,000.00 元)的“2017 年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
本期债券 | 指 发 行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叁 拾 亿 元 (3,000,000,000.00 元)的“2017 年第一期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
募集说明书 | 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7 年龙第一期源电力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 |
募集说明书摘要 | 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 券而制作的《2017 年龙第一期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
国家发改委 | 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簿 记建档场所 | 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 分公司 |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 |
债券登记托管机构 | 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 |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
簿记建档 | 指企业债券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价格)簿记建档区间后,申购人发出申购意向函,由簿记管理人记录申购人申购债券利率(价格)和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发行利率 (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 |
企业会计准则 | 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债券条例》 | 指《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
《债券管理通知》 | 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改财金 [2004]1134 号) |
《债券有关事项通知》 | 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改财金[2008]7 号) |
《进一步强化企业债券 风险防范的通知》 | 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 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发改办财金[2012]3451 号) | |
《进一步改进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的通知》 | 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 x[2013]957 号) |
《简化企业债券申报程序的意见》 | 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简化企业债券审报程序加强风险防范和改革监管方式 的意见》(发改办财金[2015]3127 号) |
《绿色债券发行指引》 | 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债券发行指引> 的通知》(发改办财金 [2015]3504 号)及其附件 |
公司章程 | 指《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 | 指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账户及资金监管协 议》 | 指本期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 |
《综合融资服务协议》 | 指发行人与工商银行签署的《2016年龙源电 |
承销协议 | 指发行人与华泰联合证券、招商证券、工商 银行签署的本期债券承销协议 |
1由于年份变更,“2016 年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名称变更为“2017 年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名称变更不会对原名称下的本次债券各申报文件法律效用产生影响,2017 年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有关文件与 2016 年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有关文件等效
承销团 | 指联席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联席 主承销商、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组织 |
承销团协议 | 指联席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签署的 本期债券承销团协议 |
债权代理协议 | 指本期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
余额包销 | 指联席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所规定的各自承销本期债券的份额承担债券发行的风险,在发行期限结束后,将各自未售出的本 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
牵头主承销商/ 簿记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债 权代理人 | 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 | 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综合融资协 调人 |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国 际 | 指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
x华会计师事务所 | 指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账户及资金监管银行 |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 支行 |
债券持有人 | 指通过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之投资者 |
国务院 |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国务院国资委 | 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香港联交所 | 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财政部 |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全国社保基金 | 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
国电集团 |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国电东北公司 | 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
福霖公司 | 原中国福霖风能开发公司,现已更名为中国 福霖风能工程有限公司 |
中能公司 | 原中能电力科技开发公司 |
H 股 | 发行人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外资股,以港币认购及交 易 |
元 |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
最近三年、报告期 |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 |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
工作日 | 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CDM | 清 洁 发 展 机 制 (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是《京都议定书》中引入的灵 |
活履约机制之一 | |
CER | 核 证 减 排 量 ,(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是清洁发展机制(CDM)中的 特定术语 |
CCER | 中国核证减排量,是经有资质的核证机构核 定,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的项目减排量 |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次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17〕194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发行人于2016年3月22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内申请注册及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授权范围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理相关事宜。
2016年5月31日,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及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内申请注册及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第二条 x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0xxxxxxx00x0000x法定代表人:xxx
经办人:x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0-0xxxxxxxXx00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66091661
邮政编码:100053二、承销团:
(一)联席主承销商:
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00X、00、
00、00)、17A、18A、24A、25A、26A
法定代表人:xxx
x办人:xxx、xx、xxx、xxx、xxx、xx、xxx办公地址:xxxxxxxxxx00xxxxxxxxXx0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56839500
邮政编码:100032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0xxxxxx0x
法定代表人:霍达
经办人:xx、xx、xx、xx、xxx
办公地址:xxxxxxxxxx0xxxxxxxx0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57601990
邮政编码:100033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00x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经办人:xx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00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66107567
邮政编码:100140
(二)分销商: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代表):xxx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8层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电话:000-00000000
联系人:xxx 邮政编码:510075
2、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00xxxxx00x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代表):xx
办公地址:xxxxxxxxxx0000xxxxx0x债券发行部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21-50498839、021-50810150
联系人:xx
邮政编码:200125
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0000xxxxx00x、00x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xx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0xxxxxxxx00x-安信证券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83321563
联系人:续毅敏 邮政编码:100034三、托管机构: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xxxxxxxxxx00x法定代表人:xxx
经办人:xx、xxx
办公地址:xxxxxxxxxx00x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传真:010-66061875
邮政编码:100032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营业场所:xxxxxxxxxxxx000x中国保险大厦负责人:xx
经办人:x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000x中国保险大厦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21-38874800
邮政编码:200120四、审计机构
(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xxxxxxxxxxxxx0xxxxxxxxx0-00x执行事务合伙人:xxx
经办人:xx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0xxxxxxxxx0-00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88091190
邮政编码:100077
五、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住所:xxxxxxxxx00xxxxxXx00x法定代表人:xxx
办公地址:xxxxxxxxx00xxxxxXx00xxxx:xxx、xxx、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84583355
邮政编码:100125
六、发行人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住所:xxxxxxxxxx0xxxxxxXx0xxxx:xxx
联系人:xxx
联系地址:xxxxxxxxxx0xxxxxxXx0xxx:000-00000000
传真:010-58137799
七、债权代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00X、00、
00、00)、17A、18A、24A、25A、26A
法定代表人:xxx
x办人:xxx、xx、xxx、xxx
办公地址:xxxxxxxxxx00xxxxxxxXx0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56839500
邮政编码:100032
八、账户及资金监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支行营业场所:xxxxxxxxxxxx0x
负责人:尹家赪经办人:xx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0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69457694
邮政编码:100055
九、综合融资协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xxxxxxxxxxxx00x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经办人:xx辉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00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66108457
邮政编码:100140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7年第一期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三、发行总额:本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0亿元。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5年末是否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的发行票面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公告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
(xxx.xxxxxx.xxx)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
(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在债券存续期内前5年固定不变。
六、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5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35个工作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
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八、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
九、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 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十、发行范围及对象: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
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十一、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
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其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十三、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
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及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十四、簿记建档日: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日为2017年7月28日。十五、发行期限:2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2017年8月1日止。
十六、发行首日:本期债券的发行首日为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7
年7月31日。
十七、起息日:自缴款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8月1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八、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8月1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5年末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8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九、兑付日:2024年8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5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8月1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十、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二十一、承销团成员:联席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二、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十三、债权代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四、账户及资金监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支行。
二十五、综合融资协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六、信用评级: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二十七、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八、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投资者参与本期债券的簿记、配售的具体办法和要求请参见《2017 年第一期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申购和配售方法说明》中的规定。
二、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境内法人机构须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境内非法人机构须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机构投资者,在发行期间与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联系,并须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
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认购本期债券。三、本期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的具体手续,按中央
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xxx.xxxxxxxxx.xxx.xx)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索取。
本期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的具体手续,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细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xxx.xxxxxxxxxx.xx)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索取。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五条 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发行。
一、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公开发行的部分,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二、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部分,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中标注“▲”的发行网点。
第六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期债券的投资者接受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各项权利义务的安排并受其约束。
二、投资者同意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债权代理人代表本期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签订《债权代理协议》,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支行作为账户及资金监管人与发行人签订《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接受该等文件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券即被视为接受上述协议之权利及义务安排。
三、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四、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及/或账户及资金监管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和交易流通,并由簿记管理人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六、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
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变更无异议;
(二)债务转让承继事宜已经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通过;
(三)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四)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五)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七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付息1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每年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4年每年的8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 2022年每年的8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收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4年8月1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8月1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约定
(一)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
(二)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第35个工作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公告。
(三)投资者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有权按回售实施办法所公告 的内容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四)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期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作登记或办理回售登记手续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对利率的调整,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五)投资者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完成后,即视为投资者已经行使回售选择权,不得撤销。
(六)投资者回售本期债券,回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七)发行人依照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的登记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进行兑付,并公告兑付数额。
(八)投资者未选择回售的本期债券部分,债券票面利率以发行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内容为准。
第八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 Longyuan Power Group Corporation Limited
注册地址:xxxxxxxxxx0xxxxxxx00x0000x办公地址:xxxxxxxxxxxx0-0xxxxxxxXx00
x
xxxx:000000 法定代表人:xxx董事会秘书:xxx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66579899
成立日期:1993年1月2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8,036,389,000元实缴资本:人民币8,036,389,000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12769组织机构代码:10001276-2
股票上市地、股票简称及代码:H股: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龙源电力股票代码:0916
经营范围:电力系统及电器设备的技术改造、技术服务和生产维修;与电力相关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研制、开发、生产、成果转让;电站污染物治理;风力发电、节能技术及其他新能源的技术开发、项目投资管理,进出口业务;电气设备的租赁;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承办展览会、展销会;机电产品、化工原料及制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汽车配件、电力系统专用车辆销售;出租写字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底,发行人经审计的资产总计1,382.71亿元,负债合计902.53亿元,净资产为480.1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5.27%。2016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218.24亿元,净利润45.6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6.22亿元。
二、 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 发行人设立情况
x公司系由龙源电力集团公司整体改制、变更设立而成。改制前,龙源电力集团公司的企业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企业。
龙源电力集团公司的前身为龙源电力技术开发公司,成立于1993
年 1 月,是经原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批准,由原能源部直接管理,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登记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成立之初,主 要从事电力技术研发和常规电力项目的投资。1994 年 5 月,龙源电 力技术开发公司更名为“龙源电力集团公司”,改由原电力工业部管理。
1996 年 12 月,经国务院决定,龙源电力集团公司成为原国家电力公司的全资企业。1999 年 6 月,根据原国家电力公司决定,龙源电力集团公司与原国家电力公司的另外两家全资企业中国福霖风能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福霖公司”)、中能电力科技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中能公司”)进行合并重组,将xx公司和中能公司的资产并入龙源电力集团公司。此后,龙源电力集团公司的主营业务开始转向风力发电。
2002 年 12 月国家电力体制改革之后,龙源电力集团公司划归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集团”),成为其全资企业,并接收了原国家电力公司系统的全部风电资产。
2009 年 7 月,经国务院国资委以国资改革〔2009〕468 号《关于设立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国电集团联合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东北公司”)作为共同发起人,国电集团以所持龙源电力集团公司全部净资产作为出资,国电东北公司以现金出资,将龙源电力集团公司整体改制并变更设立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 7 月 9 日,本公司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设立,依法持有注册号为 100000000012769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00 万元。
(二) 发行人历次股本变化情况
1、H 股首次发行情况
2009 年 7 月 17 日,本公司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申请将龙源股份转为社会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外发行股票并上市。经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为境外募集公司的批复》(国资改革[2009]1581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125号)批准,本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 4 日在香港发行 24.64 亿股 H 股(行
使超额配售权后),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港币 8.16元。2009 年 12 月 10 日,本公司发行的 H 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证券代码为 00916。
表8-1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H 股后股本结构
股东名称 | 持股总数(股) | 持股比例 |
内资股股东 | 4,753,570,000 | 63.68% |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H 股) | 246,430,000 | 3.30% |
其他 H 股股东 | 2,464,289,000 | 33.02% |
总计 | 7,464,289,000 | 100.00% |
2、H 股增发情况
2012 年 7 月 3 日,本公司 2012 年度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
2012 年第一次H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共同审
议通过公司于香港新增发行配售股份事项。2012 年 11 月 13 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490 号)批准,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21日向不特定合资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增发共计 572,100,000 股新 H 股,配售价为 5.08 港元。
表8-2 本次 H 股增发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总数(股) | 持股比例 |
内资股股东 | 4,696,360,600 | 58.44% |
H 股股东 | 3,340,029,000 | 41.56% |
总计 | 8,036,389,000 | 100.00% |
(三) 公司股本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股本总额为 8,036,389,000 股,发行人主要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表8-3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主要股东持股表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股) | 股份性质 |
58.44% | 4,696,360,000 | 内资股 | |
BlackRock, Inc | 3.84% | 308,464,380 | H 股 |
Wellington Management Company, LLP. | 3.32% | 267,067,806 | H 股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 2.91% | 233,758,000 | H 股 |
JPMorgan Chase & Co | 2.49% | 200,359,259 | H 股 |
合计 | 71.00% | 5,706,009,445 |
三、 主要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58.44%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国电集团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国电集团相关信息如下:
住所:xxxxxxxxxxxx0-0x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乔保平 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
经营范围:与电力相关的煤炭能源投资;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及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销售;发电设施、新能源、交通、xx技术、环保产业的投资、建设、
2 含国电集团子公司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所持有 93,927,200 内资股股份
经营及管理;电力业务相关的技术服务、信息咨询;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
国电集团是经国务院批准,于2002年12月29日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单位的基础上组建的全国五大发电集团之一。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国电集团出具的2016年度标准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17)021882号),截至2016年12月 31日,国电集团资产总额7,964.88亿元,负债总额6,508.63亿元,所有者权益1,456.24亿元;2016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814.64亿元,利润总额131.46亿元,净利润79.39亿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国电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不存在被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
四、 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 公司组织架构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管理机构。本公司具体组织结构如下:
(二) 公司内部治理
为了促进公司长远、稳定发展,公司不断规范和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配套规章制度。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xx,xxxxxxxx:
(0)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作出决议;
(11)对公司聘用、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13)审议批准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
(14)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人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十的事项;
(15)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
(16)审议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百分之三以上(含百分之三)的股东的提案;
(1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年度具体经营目标、除发
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以外的融资方案;
(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的方案;
(7)制定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公司的分公司及其他分支机构的设立或者撤销;
(9)选举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10)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
(11)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12)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3)拟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14)制订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15)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6)决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
(17)决定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财务控制、内部审计、法律风险控制,并对其实施监控;
(18)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9)听取公司总经理或受总经理委托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的工作汇报,批准总经理工作报告;
(20)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范围以外的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21)决定预算外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单项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项目;
(22)授权公司经营层决定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的预算外支出;
(23)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的交易所的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及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和罢免,董事长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董事无须持有公司股份。
3、监事会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的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坏公司利
益时,要求前述人员予以纠正;
(4)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财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的,可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师帮助复核;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
(6)向股东大会会议提出提案;
(7)代表公司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涉或者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起诉;
(8)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9)选举监事会主席;
(10)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的任免,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监事会成员表决通过。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和罢免。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三) 发行人内部控制体系
1、财务管理制度
x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财务管理
制度》,对预算管理、会计基础工作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成本费用管理、基建财务管理、税收管理等进行了规范。公司资金管理机构为财务产权部,按照资金“零余额”管理模式,统筹规划资金运作,整合资金资源,制定资金收支管理、结算管理、账户管理、融资管理等方面的制度。
2、预算管理制度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科学、高效、有序的预算管理体系,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加强管理,规范运作,防范风险,提高效益,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预算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本公司组织制定了《预算管理办法》,对预算编制基本任务,基本原则,预算管理的组织、编制依据、程序、预算执行、分析、监督、考核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
3、投资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投资管理工作,加强计划的指导性和适用性,提高 投资的效益、防范投资的风险,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有关 政策、法律、法规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计划发展类规章制度,本公司 制定了《计划投资管理制度》。其基本原则为:(1)根据国家发展规 划和产业政策,在分析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基础上制定公司的战略 规划;(2)依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制定年度综合计划;(3)依据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龙源电力集团公司章程》制定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计划投资管理的主要工作包括综合计划、非资本市场和资本市场投资、计划投资统计和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内部核
算单位,分公司,各全资、控股公司,各项目筹建处,是公司计划投资管理的基础制度,相关的管理办法均按照制度制订。
4、担保管理制度
公司为规范担保行为,加强担保管理,降低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担保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担保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担保人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内部核算单位一律不得提供担保。同时也规定了不对非公司所属企业提供担保、严禁为自然人担保等具体担保的原则及审批程序和担保事项的管理等内容。
5、风险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风险管理工作,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投资回报,促 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公 司制定了风险管理框架,约定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包括以下主要工作:
(1)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2)进行风险评估;(3)制定风险管理策略;(4)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5)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本公司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主要包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内部审计部门、法律事务部以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各单位。
6、关联交易制度
为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控制经营风险,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公司按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监管规定对应予披露的关联交易予以及时、准确、充分披露,并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程序。
7、安全生产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本公司制订了相应的安全生产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工作规定》、《风电生产运行管理办法》、《风电技术监督管理办法》、《风力发电设备可靠性管理办法》、《重大突发性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8、信息披露制度
x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相关法律和境外上市地的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定》,规范了信息披露的内容及要求、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信息披露程序、信息披露媒体、保密措施及相应责任等内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应勤勉尽责,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据使用法律、法规和要求,及时作出披露工作部署,审核相关文件,并监督信息披露程序的运行。
9、投资者管理制度
x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其他使用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约定董事长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全面统筹、协调与安排。本公司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及内容、组织机构和职能、方式和工作流程、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行为准则等内容。
(四)发行人的独立性
x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可以完全自主做出业务经营、战略规划和投资等决策。
1、业务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拥有完整的生产经营体系,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自主做出战略规划、对外投资等经营决策。
2、人员方面:公司与出资人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相互独立,设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职能部门,且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未在出资人单位兼职或领取报酬。
3、资产方面:公司拥有经营所需的独立的营运资产和配套设施,包括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以及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均由公司拥有,资产产权清晰,管理有序。
4、机构方面:公司生产经营、财务、人事等均设立有自己的独立机构,与出资人完全独立。
5、财务方面: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执行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在银行开设独
立于出资人的账户,独立依法纳税。
五、 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一) 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二级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表8-4 截至 2016 年末公司二级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序 号 | 企业名称 | 业务 性质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享有的 表决权 | 取得 方式 |
1 | 江阴xx热电有限公司 | 火电 | 118,575.07 | 27.00 | 27.00 | 投资设立 |
2 | 龙源(张家口)风力发 电有限公司 | 风电 | 89,192.59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3 | 江苏海上龙源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 | 风电 | 76,800.00 | 78.10 | 78.10 | 投资设立 |
4 | 龙源(巴彦淖尔)风力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风电 | 67,255.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5 | 龙源(如东)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 | 风电 | 66,635.00 | 82.99 | 82.99 | 投资设立 |
6 | 甘肃龙源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62,463.13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7 | 新疆天风发电股份有限 公司 | 风电 | 51,101.69 | 59.52 | 59.52 | 投资设立 |
8 | 甘肃洁源风电有限责任 公司 | 风电 | 50,502.00 | 77.11 | 77.11 | 投资设立 |
9 | 赤峰龙源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46,857.00 | 97.01 | 97.01 | 投资设立 |
10 | 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 司 | 火电 | 31,175.82 | 31.94 | 31.94 | 投资设立 |
11 | 河北龙源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54,622.7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2 | 龙源沈阳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44,146.7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3 | 吉林龙源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43,820.00 | 66.23 | 66.23 | 投资设立 |
14 | 沈阳龙源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43,227.00 | 98.60 | 98.60 | 投资设立 |
15 | 沈阳xxx亚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 | 风电 | 44,952.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6 | 云南龙源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67,668.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7 | 桦南龙源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41,403.60 | 40.00 | 40.00 | 投资设立 |
18 | 龙源康平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40,979.3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9 | 龙源(酒泉)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 | 风电 | 64,810.7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20 | 龙源(包头)风力发电 有限责任公司 | 风电 | 39,494.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21 | 龙源贵州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86,251.36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22 | 龙源(如东)新能源技 术开发有限公司 | 风电 | 65,000.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23 | 山西龙源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45,433.65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24 | 江苏龙源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33,332.00 | 57.99 | 57.99 | 投资设立 |
25 | 龙源(翁牛特)新能源 有限公司 | 风电 | 32,343.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26 | 安徽龙源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32,014.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27 | xxx源雄亚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 | 风电 | 32,014.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28 | 龙源建投(承德)风力 发电有限公司 | 风电 | 30,785.00 | 55.00 | 55.00 | 投资设立 |
29 | 龙源(长岭)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 | 风电 | 30,301.67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30 | 海南龙源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29,908.88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31 | 铁岭龙源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28,169.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32 | 赤峰新胜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27,342.62 | 34.00 | 34.00 | 投资设立 |
33 | 龙源大理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33,198.50 | 80.00 | 80.00 | 投资设立 |
34 | 福建省东山澳仔山风电 开发有限公司 | 风电 | 25,600.00 | 91.15 | 91.15 | 投资设立 |
35 | 龙源xx坤风力发电有 限公司 | 风电 | 53,074.8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36 | 龙源启东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24,576.00 | 69.37 | 69.37 | 投资设立 |
37 | 龙源阿拉山口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 | 风电 | 30,861.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38 | 龙源格尔木新能源开发 有限公司 | 光伏 | 26,537.26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39 | 龙源(乌拉特后旗)风力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风电 | 23,825.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40 | 龙源(兴安盟)风力发 电有限公司 | 风电 | 22,033.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41 | 龙源大丰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52,061.4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42 | 山东龙源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23,443.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43 | 龙源(科左后旗)风力发 电有限公司 | 风电 | 23,053.27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44 | 伊春兴安岭风力发电有 限公司 | 风电 | 26,712.85 | 63.00 | 55.00 | 投资设立 |
45 | 龙源静乐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21,031.2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46 | 河北围场龙源建投风力 发电有限公司 | 风电 | 20,930.00 | 50.00 | 50.00 | 投资设立 |
47 | 龙源盱眙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33,691.3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48 | 国电山西洁能右玉风电有限公司 | 风电 | 20,200.00 | 100.00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合并 |
49 | xxx亚(福清)风力 发电有限公司 | 风电 | 19,812.97 | 97.50 | 97.50 | 投资设立 |
50 | 天津龙源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22,165.6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51 | 龙源(莆田)风力发电 有限责任公司 | 风电 | 33,913.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52 | xxx源金山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 | 风电 | 20,024.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53 | 龙源(奈曼)风力发电有 限公司 | 风电 | 18,318.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54 | 龙源西藏新能源有限公 司 | 地热 能 | 18,246.6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55 | 赤峰xxx州风电发电 有限公司 | 风电 | 18,166.75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56 | 福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风电 | 4,000.00 | 90.00 | 90.00 | 投资设立 |
57 | 国电新疆阿拉山口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风电 | 17,600.00 | 70.00 | 70.00 | 同一控制 下的企业合并 |
58 | 依xxx汇能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 | 风电 | 17,512.00 | 92.00 | 92.00 | 投资设立 |
59 | xxx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风电 | 17,000.00 | 89.50 | 89.5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 业合并 |
60 | 甘肃新安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16,981.00 | 54.54 | 54.54 | 投资设立 |
61 | 龙源灵武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16,909.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62 | 鹤岗龙源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16,554.73 | 95.00 | 95.00 | 投资设立 |
63 | 双鸭山龙源风力发电有 限公司 | 风电 | 16,357.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64 | 龙源(张北)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 | 风电 | 15,369.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65 | 桦南xxx亚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 | 风电 | 15,858.8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66 | 龙源(四子王)风力发 电有限责任公司 | 风电 | 14,900.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67 | 龙源石林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14,843.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68 | 龙源(通榆)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 | 风电 | 14,347.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69 | 龙源达茂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37,638.08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70 | 龙源陕西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20,976.8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71 | 浙江温岭东海塘风力发 电有限公司 | 风电 | 14,002.00 | 76.29 | 76.29 | 投资设立 |
72 | 浙江舟山岑港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 | 风电 | 13,931.00 | 89.69 | 89.69 | 投资设立 |
73 | 黑河龙源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16,818.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74 | 龙源内蒙古风力发电有 限公司 | 风电 | 15,230.42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75 | 龙源建投(承德围场) 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风电 | 13,832.00 | 55.00 | 55.00 | 投资设立 |
76 | 内蒙古龙源蒙东风力发 电有限公司 | 风电 | 13,648.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77 | 龙源明光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13,540.6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78 | xxx源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13,525.00 | 40.00 | 40.00 | 投资设立 |
79 | 龙源张掖新能源有限公 司 | 光伏 | 19,388.7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80 | 辽宁龙源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13,143.36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81 | 龙源利通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12,600.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82 | 龙源哈巴河风力发电有 限公司 | 风电 | 14,116.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83 | 龙源(农安)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 | 风电 | 14,613.89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84 | 龙源(通辽)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 | 风电 | 10,009.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85 | 通榆新发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10,000.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86 | 龙源(伊春)风电技术 服务有限公司 | 服务 | 10,000.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87 | 龙源呼伦贝尔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 | 风电 | 10,655.41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88 | 龙源(科右中旗)风力 发电有限公司 | 风电 | 9,623.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89 | 浙江龙源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9,200.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90 | 抚远龙源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8,782.8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91 | 龙源(突泉)风力发电有 限公司 | 风电 | 8,669.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92 | 国电武川红山风电有限公司 | 风电 | 8,500.00 | 100.00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合并 |
93 | 龙源(科右前旗)风力 发电有限公司 | 风电 | 8,444.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94 | 福建xxx门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 | 风电 | 8,282.4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95 | 海xxx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8,143.20 | 51.00 | 51.00 | 投资设立 |
96 | 大庆龙源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9,001.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97 | 克山龙源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8,874.2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98 | 克东龙源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9,112.4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99 | 通河龙源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8,988.00 | 80.00 | 80.00 | 投资设立 |
100 | 龙源额尔xx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 | 风电 | 8,833.06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01 | 龙源(满洲里)风力发 电有限公司 | 风电 | 8,619.99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02 | xxx边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14,313.6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03 | 新疆龙源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12,110.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04 | 黑龙江龙源风力发电有 限公司 | 风电 | 16,696.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05 | 龙源定远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15,634.54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06 | 中能电力科技开发有限 公司 | 科技 服务 | 7,000.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07 | xxx北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6,834.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08 | 龙源惠州新能源有限公 司 | 风电 | 6,776.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09 | xxx和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7,648.8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10 | 龙源凤阳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8,741.85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11 | 龙源布尔津风力发电有 限公司 | 风电 | 6,047.6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12 | 龙源乌鲁木齐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 | 风电 | 5,969.36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13 | 龙源xx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6,937.2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14 | 龙源商都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6,926.6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15 | 布尔津县天润风电有限公司 | 风电 | 5,750.00 | 60.00 | 6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 业合并 |
116 | 宁夏天净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 风电 | 9,768.05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 业合并 |
117 | 龙源永平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5,000.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18 | xxx山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5,000.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19 | 东海xxx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生物 质发电 | 4,900.00 | 95.00 | 95.00 | 投资设立 |
120 | 龙源吐鲁番新能源有限 公司 | 光伏 | 4,574.00 | 90.00 | 90.00 | 投资设立 |
121 | xxx城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9,226.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22 | 国电友谊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生物质发 电 | 4,000.00 | 100.00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合并 |
123 | 福建龙源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27,466.52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24 | 丹东海洋红风力发电有 限责任公司 | 风电 | 3,351.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25 | 龙源(北京)风电工程 技术有限公司 | 科技 服务 | 3,000.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26 | 龙源(正蓝旗)新能源有 限公司 | 风电 | 7,164.8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27 | 龙源西藏那曲新能源有 限公司 | 风电 | 2,500.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28 | 哈尔滨龙源风力发电有 限公司 | 风电 | 2,398.05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29 | 龙源哈密新能源有限公 司 | 风电 | 25,963.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30 | 龙源(北京)风电工程设 计咨询有限公司 | 设计 咨询 | 2,000.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31 | 福建省平潭长江澳风电 开发有限公司 | 风电 | 1,426.00 | 60.00 | 60.00 | 投资设立 |
132 | 龙源宁夏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40,644.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33 | 龙源(北京)碳资产管 理技术有限公司 | 咨询 | 1,000.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34 | 铁力龙源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1,000.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35 | 福建龙源海上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 | 风电 | 15,700.00 | 98.60 | 70.00 | 投资设立 |
136 | 龙源南涧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1,000.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37 | 新疆风电工程设计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 | 设计 咨询 | 1,000.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38 | 龙源(北京)太阳能技术 有限公司 | 光伏 | 5,000.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39 | 龙源(北京)新能源有 限公司 | 光伏 | 1,000.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40 | 延边龙源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7,000.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41 | 苏州龙源白鹭风电职业 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 培训 | 1,000.00 | 60.00 | 60.00 | 投资设立 |
142 | 龙源汇泰(滨州)风力 发电有限公司 | 风电 | 3,619.00 | 51.00 | 51.00 | 投资设立 |
143 | 中国福霖风能工程有限 公司 | 科技 服务 | 600.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44 | 龙源舟山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4,187.4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45 | 山东龙源恒信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 | 风电 | 500.00 | 70.00 | 70.00 | 投资设立 |
146 | 龙源临沂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10,045.5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47 | 龙源公主岭风力发电有 限公司 | 风电 | 300.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48 | 龙源通榆兴隆山风力发 电有限公司 | 风电 | 300.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49 | 龙源(乌拉特中旗)风 力发电有限公司 | 风电 | 300.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50 | 龙源(锡林浩特)风力发 电有限公司 | 风电 | 300.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51 | 龙源盐城大丰海上风力 发电有限公司 | 风电 | 18,300.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52 | xxx武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10,100.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53 | 龙源偏关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6,700.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54 | 海林晨光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300.00 | 70.00 | 70.00 | 投资设立 |
155 | 鹤岗龙源祥和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 | 风电 | 300.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56 | 龙源丽江新能源有限公 司 | 风电 | 150.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57 | 龙源电力集团(上海) 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风电 | 7,450.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58 | 龙源阜新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150.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59 | 龙源(含山)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 | 风电 | 6,575.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60 | 龙源全椒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12,555.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61 | 龙源岢岚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4,863.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62 | xxx居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4,712.8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63 | 龙源吉木乃风力发电有 限公司 | 风电 | 150.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64 | 龙源磐安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5,693.4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65 | 龙源伊通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150.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66 | 龙源(天津滨海新区) 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风电 | 3,189.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67 | 龙源定边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5,333.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68 | 吉林xxx新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100.00 | 88.00 | 88.00 | 投资设立 |
169 | 雄亚投资有限公司 | 投资 | 1.07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70 | 国电山东济南龙源风力 发电有限公司 | 风电 | 8,700.00 | 50.00 | 50.00 | 投资设立 |
171 | 国电山东龙源临朐风力 发电有限公司 | 风电 | 7,000.00 | 50.00 | 50.00 | 投资设立 |
172 | 广西龙源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14,758.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73 | 龙源宿州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45.00 | 70.00 | 70.00 | 投资设立 |
174 | 含山龙源梅山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 | 风电 | 6,400.00 | 70.00 | 70.00 | 投资设立 |
175 | 龙源黄海如东海上风力 发电有限公司 | 风电 | 50,000.00 | 68.47 | 68.47 | 投资设立 |
176 | 龙源保康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6,751.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77 | 龙源宜春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6,893.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78 | 龙源玉林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150.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79 | 国电龙源xx新能源有 限公司 | 风电 | 8,179.00 | 51.00 | 51.00 | 投资设立 |
180 | 龙源横山新能源有限公 司 | 风电 | 6,965.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81 | 国电xxx永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 | 风电 | 8,510.00 | 50.00 | 51.00 | 投资设立 |
182 | 国电重庆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 风电 | 26,500.00 | 51.00 | 51.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合并 |
183 | 龙源xx风力发电公司 | 风电 | 19,200.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84 | 龙源东海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12,583.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85 | 广东国电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风电 | 17,049.38 | 51.00 | 51.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合并 |
186 | 湖北龙源新能源有限公 司 | 风电 | 212.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87 | 龙源西藏日喀则新能源 有限公司 | 风电 | 5,000.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88 | 雄亚(宁阳)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 | 风电 | 500.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89 | 国电龙源神池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 | 风电 | 4,422.5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90 | 国电龙源都匀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 | 风电 | 8,400.00 | 50.00 | 50.00 | 投资设立 |
191 | 龙源郎溪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150.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92 | 龙源(尚义)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 | 风电 | 12,516.00 | 100.00 | 100.00 | 投资成立 |
193 | 江西龙源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200.00 | 100.00 | 100.00 | 投资成立 |
194 | 龙源乐安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风电 | 2,154.20 | 100.00 | 100.00 | 投资成立 |
195 | 海安龙源海上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 | 风电 | 10,000.00 | 100.00 | 100.00 | 投资成立 |
196 | 国电xxx化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 | 风电 | 2,200.00 | 50.00 | 51.00 | 投资成立 |
197 | 国电xxx桃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 | 风电 | 660.00 | 50.00 | 51.00 | 投资成立 |
部分拥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不足半数,但本公司能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
表8-5 表决权不足半数但纳入合并范围公司
单位:万元,%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 投资额 | 持股比例 | 享有的表决权 |
1 | 江阴xx发电有限公司 | 118,575.07 | 32,015.32 | 27.00 | 27.00 |
2 | 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 | 31,175.82 | 21,047.79 | 31.94 | 31.94 |
3 | 河北围场龙源建投风力发电有限公 司 | 20,930.00 | 10,465.00 | 50.00 | 50.00 |
4 | 桦南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41,403.60 | 16,545.31 | 40.00 | 40.00 |
5 | xxx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13,525.00 | 5,410.10 | 40.00 | 40.00 |
6 | 赤峰新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7,342.62 | 9,296.50 | 34.00 | 34.00 |
7 | 国电山东济南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 司 | 8,700.00 | 4,350.00 | 50.00 | 50.00 |
8 | 国电山东龙源临朐风力发电有限公 司 | 7,000.00 | 3,500.00 | 50.00 | 50.00 |
9 | 国电xxx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8,510.00 | 4,000.00 | 50.00 | 51.00 |
10 | 国电龙源都匀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8,400.00 | 4,200.00 | 50.00 | 50.00 |
11 | 国电xxx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200.00 | 1,100.00 | 50.00 | 51.00 |
12 | 国电xxx桃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660.00 | 330.00 | 50.00 | 51.00 |
13 | 福建省莆田南日风电有限公司 | 6,140.00 | 2,664.76 | 41.56 | 41.56 |
14 | 同心龙源合创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6,673.26 | 3,138.78 | 47.03 | 47.03 |
发行人主要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雄亚投资有限公司是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开拓业务发展渠道,探索外资办电,于1993年在香港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港币10,000.00元。截至2016年12月末,公司总资产202.05亿元,总负债184.61亿元,所有者权益17.44亿元;2016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33亿元,净利润3.83亿元。净利润大于营业收入主要是由于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对外投资收益的增加所致,2016年度两项分别为1.67亿元以及4.05亿元。
江阴xx热电有限公司于1993年12月注册成立,公司总投资为 46,114万美元,注册资本为14,432万美元。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电力、热力及相关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42.08亿元,负债总额为17.20亿元,所有者权益为24.88亿元;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6.69亿元,净利润6.65亿元。
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系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六方出资合作经营的火力发电企业。注册资本为5,298万美元,其中,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出资1,646.504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31.08%;雄亚(维尔京)有限公司出资1,657.602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31.29%;南通新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588.524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29.98%;龙源电力集团公司出资34.53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0.65%;江苏宿淮盐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85.42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3.5%;江苏沿海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85.42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3.5%。公司经营范围为:从事生产销售电力、热力及相关产品;餐饮、住宿及配套服务;货物装卸、仓储的港口经营(集装箱、危险货物除外);火电机组检修、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47.76亿元,负债总额为20.92亿元,所有者权益为26.84亿元;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6.24亿元,净利润3.25亿元。
江苏海上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5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6,800万元,负责江苏如东海上风电场的建设运营。公司 2015年末设备容量25.7万千瓦。公司经营范围为:投资、建设及运营风力发电场;风电场勘测、设计、施工;风力发电机组成套安装、调试、维修及有关技术咨询、培训;房屋租赁、船舶租赁及车辆租赁;
餐饮管理、住宿服务、会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26.98亿元,负债总额为17.13亿元,所有者权益为9.85亿元;2016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85亿元,净利润1.43亿元。
安徽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由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资承建,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12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2,014.00万元;经营范围:投资、建设及经营风力发电场;风电场勘测、设计、施工;有关技术咨询、培训。
截至2016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1.13亿元,负债总额为7.18亿元,所有者权益为3.95亿元;2016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76亿元,利润总额0.59亿元,净利润0.51亿元。
龙源(张家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是由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资承建,成立于2007年5月18日,公司主要从事建设及经营风力发电场等业务。注册资本为89,192.59万元人民币,公司2015年装机容量 32.55万千瓦。公司经营范围为:建设及经营风力发电场。
截至2016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23.21亿元,负债总额为12.71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0.50亿元;2016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2亿元,净利润1.02亿元。
龙源贵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11日,注册资本
86,251.36万元,是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
2015年装机容量34.3万千瓦。公司经营范围为: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投资、建设及经营风力发电场;电场勘测、设计、施工;发电机组成套安装、调试、维修;有关技术咨询、培训。电力系统及电气设备的技术改造,技术服务和生产维修;风力发电、节能技术及其他新能源技术开发;项目投资。)
截至2016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41.79亿元,负债总额为30.57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1.22亿元;2016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43亿元,净利润2.22亿元。
河北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由龙源电力集团股份公司独资组建,注册资本54,142.70万元,公司2015年装机容量39.75万千瓦。公司经 营范围为:投资、建设及经营风力发电场,风电场勘测、设计、施工,风力发电机组成套安装、调试、维修(在其行政许可范围内经营);一般经营项目:风力发电有关技术咨询、培训。
截至2016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25.31亿元,负债总额为17.73亿元,所有者权益为7.58亿元;2016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23亿元,净利润1.52亿元。
龙源(如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25%)和雄亚维尔京有限公司
(25%,外资)成立中外合资龙源(如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注册资本66,635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建设及经营风力发电场;风电场勘测、设计、施工;风力发电机组成套安装、调试、维修;有关技术咨询、培训。(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21.82亿元,负债总额为13.95亿元,所有者权益为7.87亿元;2016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55亿元,净利润0.69亿元。
云南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26日,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49,668万元,主要从事建设、经营风力发电场,公司2015年装机总容量达到28.95万千瓦。公司经营范围为:投资、建设及经营风力发电场;风电场勘测、设计、施工;风力发电机组成套安装、调试、维修;有关技术咨询、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末,公司总资产27.91亿元,总负债19.01亿元;2016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20亿元,净利润1.41亿元。
(二) 合营企业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主要合营企业情况如下:
表8-6 主要合营公司
单位:万元,%
名称 | 持股比 例 | 2016 年末 资产总额 | 2016 年末 净资产总额 | 2016 年 营业收入总额 | 2016 年 净利润 |
新疆达风变电运营有限 责任公司 | 50.00 | 10,033.30 | 932.46 | 1,096.67 | 293.83 |
江苏南通发电有限公司 | 50.00 | 689,042.16 | 235,898.22 | 335,454.46 | 60,174.77 |
合营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1、 新疆达风变电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达风变电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6 月 21 日,注册
资本 700.00 万元,公司主要从事变电运营业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10,033.30 万元,总负债 9,100.84 万元,所有者权
益 932.46 万元;2016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96.67 万元,净利润
293.83 万元。
2、 江苏南通发电有限公司
江苏南通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6 月 29 日,由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和华能南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组建,南通天生港占比 50%。注册资本 159,600.00 万元,公司主要从事电厂的经营管理及相关工程的建设等一般经营项目。截至 2016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68.90 亿元,负债总额为 45.31 亿元,所有者权益为 23.59 亿元;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33.55 亿元,净利润 6.02 亿元。
(三) 联营企业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主要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表8-7 主要联营企业
单位:万元,%
名称 | 持股 | 2016 年末 | 2016 年末 | 2016 年 | 2016 年 |
比例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总额 | 营业收入总额 | 净利润 | |
依xxx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 | 15.00 | 52,682.37 | 32,241.87 | 7,588.10 | 586.32 |
国电联合动力技术 有限公司 | 30.00 | 1,344,755.36 | 330,826.05 | 762,767.82 | 8,031.24 |
内蒙古新锦风力发 电有限公司 | 30.00 | 93,897.50 | 32,031.95 | 12,269.54 | 1,309.08 |
汕头福澳风力发电 公司 | 50.00 | 991.75 | 983.24 | 248.75 | 2.80 |
中核甘肃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 | 49.00 | 33,135.47 | 5,105.96 | 1,977.32 | -1,255.43 |
湖北省九宫山风力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48.00 | 8,444.15 | 703.35 | 1,596.86 | 234.86 |
江苏龙源振华海洋 工程有限公司 | 50.00 | 128,101.91 | 39,324.84 | 42,454.72 | 4,694.40 |
航天龙源(本溪)风力 发电有限公司 | 45.00 | 11,925.94 | 10,117.60 | 2,137.94 | 208.76 |
河北龙源崇礼风能 公司 | 50.00 | 31,849.85 | 10,000.02 | 4,744.03 | 699.17 |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 有限公司 | 18.75 | 254,792.99 | 192,145.40 | 44,453.38 | -16,448.47 |
国电融资租赁有限 公司 | 49.00 | 1,062,315.02 | 320,866.05 | 46,026.94 | 16,527.37 |
上海银桦航运有限 公司 | 49.00 | 38,517.01 | 21,429.16 | 14,504.39 | 415.55 |
六、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监
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 2 人,职工代表担
任的监事 1 人。公司设总经理 1 人,副总经理若干名。发行人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设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合规,同时符合发行人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表8-8 董监高情况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位 | 董事任期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位 | 董事任期 |
xxx | 男 | 61 | 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 2015.7.9-2018.7. 8 |
xxx | 男 | 60 | 非执行董事 | 2015.7.9-2018.7.8 |
xxx | x | 50 | 非执行董事 | 2016.8.12-2018.7.8 |
xxx | x | 51 | 非执行董事 | 2016.8.12-2018.7.8 |
xxx | x | 53 | 执行董事 | 2015.7.9-2018.7.8 |
xx | x | 55 | 执行董事 | 2015.7.9-2018.7.8 |
xxx | x | 61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15.7.9-2018.7.8 |
xx | 男 | 61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15.7.9-2018.7.8 |
xxx | x | 61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15.7.9-2018.7.8 |
xxx | x | 58 | 监事会主席 | 2015.7.9-2018.7.8 |
xxx | 男 | 55 | 监事 | 2015.7.9-2018.7.8 |
何深 | 男 | 41 | 职工监事 | 2015.7.9-2018.7.8 |
xxx | x | 52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5.7.9-2018.7.8 |
xx | x | 54 | 执行董事、副总经理 | 2015.7.9-2018.7.8 |
xxx | x | 53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2015.7.9-2018.7.8 |
xxx | 男 | 55 | 副总经理 | 2015.7.9-2018.7.8 |
xxx | x | 52 | 副总经理 | 2015.7.9-2018.7.8 |
xxx | 男 | 41 | 总会计师 | 2015.7.9-2018.7.8 |
xx | x | 46 | 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 2015.7.9-2018.7.8 |
公司董事简历如下:
xxx,61 岁,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兼董事长,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学学士,高级经济师。于二零一三年七月至二零一五年七月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董事长,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起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董事长。历任全国学联副秘书长;团中央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团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团中央常委、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部长;团中央常委、组织部部长;中央企业工委群工部部长、中央企业团工委书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群众工作局(党委群工部)局长(部长)、统战部部长;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总经理、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SSE:600795)董事及
x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董事长及党组书记。
xxx,60 岁,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毕业于厦门大学,经济学 学士,统计学(投资决策分析)研究生课程结业,高级统计师。于二 零零九年七月至二零一二年七月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于二零一二年七月至二零一五年七月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 董事,并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起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历任水电部计划司统计处副处长;能源部综合计划司统计处副处长、处长;电力部计划司统计分析处处长、副司长;国家电力公司计划投 资部副主任、战略研究与规划部副主任。现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总经 理助理及计划发展部主任。
xxx,53 岁,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毕业于华北电力大学,硕士,高级工程师。于二零一三年七月至二零一五年七月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并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起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自二零一三年起加入本集团。历任山东潍坊发电厂副厂长;山东菏泽发电厂厂长;山东鲁能拓展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鲁能物矿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华北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国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xx,55 岁,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毕业于同济大学,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于二零一二年五月至二零一二年七月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于二零一三年七月至二零一五年七月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并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起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自一九九三年起加入本集团。历任能源部电力
司工程师;水电部政策研究室工程师;龙源电力集团公司(本公司前身)经理部副经理、经理、经营一部经理、总经济师兼经营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及副总经理。
xxx,50 岁,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哈尔滨工业大学工商 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于二零零九年七月至二零一四 年五月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历任黑龙江省电力公司财务部财产资金 处副处长、会计成本处处长;东北电力集团公司财务部会计成本处副 处长、处长、财务部副主任;重庆电力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主任;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财务产权部副主任、资本运营与产权管理部副主任、资本运营与产权管理部主任;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国电财 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主任。
xxx,51 岁,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香港公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财务部预算处处长;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财务产权部预算处副处长、处长,财务产权部副主任,财务管理部副主任;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SZSE:000780)副董事长。现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资本与资产管理部主任。
xxx,61 岁,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耶鲁大学法学博士。于二零零九年七月至二零一二年七月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于二零一二年七月至二零一五年七月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并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起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一九八五至一九九三年,于美国美邦律师事务所执业。xxxxx曾任中国旭光xx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前名称为旭光资源有限公司,于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八日更改)(0000.XX)非执行董事、尚德电力控股有限公司(NYSE:STP)董事及中国再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前名称为香港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于二零一一年六月一日更改)(0000.XX)独立非执行董事。并历任xx士丹利副总裁、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联合部门主管。现任新浪公司(NASDAQ:SINA)董事。
xx,61 岁,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经济学(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于二零零九年七月至二零一二年七月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于二零一二年七月至二零一五年七月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并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起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xx先生于一九九七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xx先生曾任财政部会计准则咨询专家、财政部企业效绩评价专家、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SSE: 600386)独立董事、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ZSE: 002296)独立董事及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SZSE: 000024 ; 200024)(SGX: C03)独立董事。xx先生目前担任映美控股有限公司 (0000.XX)独立董事、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SSE: 600309)独立董事及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ZSE: 000031)独立董事。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并任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金融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教育部全国会计硕
士专业(MPAcc)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工商管理类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xxx,61 岁,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博士研究生导师,经济学博士。于二零一三年七月至二零一五年七月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并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起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1979 年考入南开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1983 年本科毕业后留系任教,在职获取经济学硕士和经济学博士学位。1988 年担任讲师;1992 年晋升副教授;1997 年晋升教授,因学科调整从经济学院调入商学院,任市场营销系主任。现任南开大学商学院副院长、 EMBA 中心主任、学位委员会委员、职称评聘委员会委员。主要社会兼职:天津市市场营销学会副会长、中国市场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高校物价教学研究会副会长。
公司监事简历如下:
xxx,58 岁,为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毕业于东北电力大学,工学学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于 2013 年 7 月至 2015 年 7 月担任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并于 2015 年 7 月 9 日起担任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自1993 年至2013 年任职于本集团。历任水利电力部科技司工程师;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科技工作部计划处副处长;中能电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龙源电力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现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xxx,55 岁,为本公司监事。毕业于辽宁财经学院,经济学学士,国民经济学研究生课程毕业,高级会计师。于 2009 年 7 月至 2012
年 7 月担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于 2012 年 7 月至 2015 年 7 月担
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并于 2015 年 7 月 9 日起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历任水电部机械制造局财务处会计师;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移民开发局计划财务司财务处副处长、处长、规划司副司长、外迁协调司副司长、办公室助理巡视员;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市场营销部市场开发处处长;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财务产权部副主任。现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审计部主任。
xx,41 岁,为本公司职工监事。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于 2011 年 6 月至 2012 年 7 月担任公司第一届监
事会职工监事,于 2012 年 7 月至 2015 年 7 月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职工监事,并于 2015 年 7 月 9 日起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历任中国电工设备总公司工程成套部项目工程师、项目经理;龙源电力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秘书、项目经理;国家电力公司人事与董事管理部干部一处二级职员;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导人员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现任本公司纪检组组长及工会主席。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xxx,简历请参见董事部分。xx,简历请参见董事部分。
xxx,53 岁,为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联席公司秘书。毕业于华北电力大学,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自 1994 年起加入本集团。曾任职于电力规划设计院、电力部信息中心。历任龙源电力集团公司技术开发部副经理、市场开发与技术发展部经理、项目开发部经理、技术发展部经理;龙源西热常务副总经理;龙源电力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兼审计监察部经理、副总经济师、总经理助理兼总经理办公室主任;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联席公司秘书。
xxx,55 岁,为本公司副总经理。先后毕业于清华大学和水利电力部电力科学研究院,工学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自 1993 年起加入本集团。曾任职于电力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历任中能电力科技开发公司工程项目部副经理;中能电技术贸易公司总经理;中能电力科技开发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北京中能联创风电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龙源电力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济师兼可再生能源研究发展中心常务副主任、主任。
xxx,00 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工程师。自 2014 年起加入本集团。 历任中国长城工业公司进口部项目经理,中信国际合作公司项目经理,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国电科环集团公 司计划部经理、运营发展部经理,国电宁夏太阳能有限公司总经理,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其间兼任国电联合动力有限公 司总经理。
xxx,41 岁,为本公司总会计师。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会计
学硕士,高级会计师。自 2009 年起加入本集团。历任国电大同第二发电厂党委委员、总会计师;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财务产权部财会处副处长(主持工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会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龙源电力集团公司财务产权部主任;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产权部主任、副总会计师。
xx,46岁,为本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毕业于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自1994年起加入本集团。历任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总经部主任、基建部主任、党工部主任、总经理助理;江苏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江苏龙源海上风电项目构建处主任(兼任);龙源电力集团(上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
第九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以风力发电等新能源及其附加产业开发为主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并通过各全资、控股及参股企业的运营实现集团化运作。在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方面,目前已在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发风电,基本奠定了新疆、甘肃、内蒙古、河北、东北、东南沿海六大风电基地为主体、内陆风电为补充的全国风电开发格局,实现全国性战略布局。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保持风电行业世界第一的领先地位。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装机容量为1,949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容量1,737万千瓦,占比89.10%;火电装机容量188万千瓦,占比9.62%;其他可再生能源控股装机容量25万千瓦,占比1.28%。
公司主营业务分为电力产品板块和燃料销售及其他业务板块,其中电力业务板块包括风电业务、火电业务和其他电力业务,其他电力业务主要包括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潮汐发电等。
2014年、2015年、2016年,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以及主营业务毛利、xxx情况如下:
表9-1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成本、毛利及毛利率情况表
单位:亿元、%
主营业务收入 | 2016 年 | 2015 年 | 2014 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风电板块 | 138.58 | 64.37 | 113.26 | 59.69 | 110.43 | 62.03 |
火电板块 | 33.79 | 15.70 | 33.93 | 17.88 | 35.82 | 20.12 |
燃料销售板块 | 38.28 | 17.78 | 38.15 | 20.11 | 26.96 | 15.14 |
其他业务板块 | 4.63 | 2.15 | 4.40 | 2.32 | 4.82 | 2.71 |
合计 | 215.28 | 100.00 | 189.74 | 100.00 | 178.03 | 100.00 |
主营业务成本 | ||||||
风电板块 | 76.02 | 53.13 | 56.32 | 47.53 | 56.60 | 49.83 |
火电板块 | 26.48 | 18.51 | 23.23 | 19.61 | 28.05 | 24.69 |
燃料销售板块 | 36.67 | 25.63 | 35.36 | 29.84 | 24.57 | 21.63 |
其他业务板块 | 3.91 | 2.73 | 3.58 | 3.02 | 4.37 | 3.85 |
合计 | 143.08 | 100.00 | 118.49 | 100.00 | 113.59 | 100.00 |
主营业务毛利 | ||||||
风电板块 | 62.56 | 86.65 | 56.94 | 79.92 | 53.83 | 83.54 |
火电板块 | 7.31 | 10.12 | 10.70 | 15.02 | 7.77 | 12.06 |
燃料销售板块 | 1.61 | 2.24 | 2.79 | 3.92 | 2.39 | 3.71 |
其他业务板块 | 0.72 | 0.99 | 0.82 | 1.15 | 0.45 | 0.70 |
合计 | 72.20 | 100.00 | 71.25 | 100.00 | 64.44 | 100.00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
风电板块 | 45.14 | 50.27 | 48.75 | |||
火电板块 | 21.62 | 31.54 | 21.69 | |||
燃料销售板块 | 4.22 | 7.31 | 8.86 | |||
其他业务板块 | 15.51 | 18.64 | 9.34 | |||
合计 | 33.54 | 37.55 | 36.20 |
2014 年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风电和火电业务,燃料销售业务也形成一定的规模收入,但对毛利润贡献较小。2016 年度,风电业务、火电业务、燃料销售业务毛利润占比分别为 86.65%、10.12%和 2.24%。可见,公司毛利润主要来源于风电业务,近三年的占比均在 80%左右,且 2016 年度风电业务毛利润占比较过去两年又有所提高。
由于公司风电项目投产和售电量的增加,近年来风电业务收入持续增加。加之风电造价的有效控制,公司风电业务毛利率保持稳定, 2015 年和 2016 年风电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50.27%和 45.14%。
公司火电业务由下属子公司江阴xx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
x热电”)和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生港发电”)经营。近三年,公司火电装机容量保持在 187.5 万千瓦,该板块业务收入保持稳定,是公司营业收入和毛利润的重要补充。2016 年,公司火电收入 33.79 亿元,较上年基本持平。
公司燃料销售主要是煤炭销售,近年来受煤炭价格影响,主营业务收入和毛利率均缺乏稳定性。其他业务包括水电、光伏、生物质发电等,2016 年其他业务收入的上升主要是公司生物质发电有所上升所致。
二、 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电力销售,即通过全资及控股经营的风电场及火电厂产生电力并销售给各地方电网公司取得收入。此外,也根据清洁发展机制通过销售风电场及其他可再生能源电厂产生的核证减排量及自愿减排量取得收入,其中绝大部分收入为核证减排量收入。
(一) 风电业务
发行人是以风力发电等新能源及其附加产业开发为主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根据《可再生能源法》,电网公司一般必须购买其覆盖地区内风电场的全部发电。本公司通过与各地电网公司签订购电协议销售电力(该协议通常包括上网电价,计量及付款等标准条款,一般期限为1-3年,并于届满时与电网公司续约)。
我国风电上网电价的确定,目前实行政府制定的固定电价。2009年7月2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
知》,按照国内风能资源状况和工程建设条件,将全国分为四类风能 资源区,相应制定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包括增值税)。四类资源区的 标杆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51元、0.54元、0.58元或0.61元。上述规定 从2009年8月1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其后获批准的所有陆上风电项目。对于2009年8月1日之前核准的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仍按原有规定执行,即根据2006年1月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 摊管理试行办法》,2005年12月31日后(2009年8月1日前)获国家发 改委或省级发改委批准的风电项目,其上网电价为政府指导价,特许 权项目的上网电价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并须经政府批准,非特许权 项目的上网电价乃经有关定价行政部门参考邻近地区特许权项目已
获批电价确定。2014年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3008号),对于2015年1月1日以后核准的风电项目,以及2015年1月1日以前核准但于2016年1月1日以后投产发电的项目下调上网标杆电价,将第Ⅰ类、第Ⅱ类、第Ⅲ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分钱,第Ⅳ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不变。调整后的标杆上网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49元、0.52元、0.56元和0.61元。2016年1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6]2729号),根据当前新能源产业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情况,降低2017年1月1日之后新建光伏发电和2018年1月1日之后新核准建设的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调整后的第I类、第II类、第III类以及第IV类标杆上网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40元、0.45元、0.49元和0.57元。同
时,通知明确了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对非招标的海上风电项目,区分近海风电和潮间带风电两种类型确定上网电价。近海风电项目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85元,潮间带风电项目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75元。
(二) 火电业务
除风电外,发行人也在江苏控股经营两家火电站(即江阴xx热电有限公司与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主要通过向江苏电力公司并网售电产生收入。该两家火电厂与江苏电力公司订立购电协议(该协议通常包括上网电价,发电量及其调整,及付款等标准条款),由江苏电力公司购买两家火电厂的全部计划发电量。本公司火电业务售电收入大部分来自计划发电量收入。火电厂计划发电量的上网电价由相关定价当局确定,地方当局在确定该电价时所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火电厂建设成本、煤炭成本及同一省份运营的可比火电厂的规模和规格。除计划发电量外,上述两家火电厂也通过“竞价电”及“替代电”方式销售计划以外的超额发电量。
两家火电厂于发电过程中同时供热。这两家火电厂是由于本公司经营历史原因及业务的自然发展所致,并在历史上为本公司风电业务发展提供了稳定的现金流。江苏省近年来经济发展强劲,电力需求迅速增长,使上述两家火电厂的火电业务得到了发展的机会。在本公司的控股下,两家火电厂的经营及管理方式更为标准化,盈利能力良好。本公司已承诺除上述两家火电厂外,未来将不会发展其他火电厂,努力提高两家火电厂的运营效率及盈利水平。
发行人火电业务板块中,煤炭等燃料的采购及运输是煤电的重要成本来源。因此煤炭价格、运输成本的变动将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造成一定的影响。
虽然我国煤炭储量丰富,但煤炭行业阶段性生产能力不足、国家煤炭产业政策的调整或铁路煤炭运力不足,都可能影响电煤的有效供应,从而造成煤价波动。2013年前三季度,煤炭价格持续下挫,特别是6月份国际煤价的大幅下挫使得国内煤价出现较大下跌,环渤海地区5,500大卡动力煤价格跌破600元/吨。2014年末,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报收于525元/吨,2015年末更是进一步下跌至372元/吨。2016年,动力煤价格企稳回升,全年保持增长势头。截至2016年12月末,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报收593元/吨,较2015年末上涨222元,涨幅达 59.84%。
近三年,公司火电装机容量保持在187.5万千瓦,该板块业务收入保持稳定,是公司营业收入和毛利润的重要补充。2016年度公司火电板块实现营业收入33.79亿元,占比18.51%,实现毛利7.31亿元,占比 21.62%,报告期内火电板块对公司业绩贡献占比持续下降。本公司已承诺除上述两家火电厂外,未来将不会发展其他火电厂。因此在发行人火电业务占比持续下降,火电产业上游对发行人业务影响较小。
(三) 燃料销售业务
x公司的煤炭销售业务主要在两家火电厂开展,是在保证火力发电用煤的 前提下,充分发挥码头接卸能力,利用现有场地优势,并根据市场需求情况进行加工配送,为火力发电主业的辅助经营业务。
煤炭销售业务上游采购主要与神华集团、中煤集团、伊泰集团等国内大型煤炭供应商进行合作,下游销售主要面向长三角区域的中小型钢铁、水泥、纺织、造纸等行业。针对不同客户的要求,通过对原煤的分选、筛分后,按颗粒度标准、热值等指标提供差别化的燃煤品种,通过燃煤品种的差别化供应,提高了煤炭的附加值。通过多年来的经营积累,煤炭销售业务在同区域内已形成了一定的品牌优势。
近年来,由于经济下行压力影响明显,煤炭销售业务随着市场的需求而波动,煤炭的下游销售价格、销售量及销售利润也受上游市场的波动及下游需求的变化而影响。
(四) 公司上下游产业链
电力工业是生产和输送电能的工业,可以分为发电、输电、配电和供电四个基本环节。公司主要从事发电环节的相关业务,上游主要为煤、天然气等一次能源供应商及电力设备供应商,下游主要为负责输电的电网公司。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国家电网公司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公司的采购的产品主要为煤、发电设备及相关备件等,其主要的供应商为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远景能源(江苏)有限公司、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及天顺风能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为本公司的关联企业。
三、 发行人所在行业情况
(一) 电力行业整体状况
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发展中基础能源产业,受经济整体运行的波动影响较大,且电力需求的波动幅度要大于 GDP 的波动幅度。 2008~2009 年,受全球性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我国 GDP 增速放慢,电力需求增速明显下滑。2010 年全国对外贸易逐步恢复,国内工业生产快速增长,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 14.56%。2011 年以来,欧债危机背景下的外需放缓及国内宏观经济增长乏力共同导致我国电力总需求增长放缓。2015 年,我国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导致用电量增速的下跌,全年全社会用电量 8.88 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0.5%,增速较 2014 年回落 3.3 个百分点。2016 年上半年,受国际经济环境变化和国内经济增速换挡、结构调整、动能转换等综合因素影响,电力市场进入降电价、降利用小时、低电量增长率、低负荷的“双降双低”通道。2016 年社会用电量 5.92 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5.0%,增速较去年同期提高了 4.5%,主要是由于第三产业及居民用电的提升所致。
我国的电力消费以第二产业为主,其中又以重工业消费为主,冶金、化工、有色金属、建材四个行业为电力消耗的主要行业,四大高耗能产业电力的消费量约占整个电力消费量的 40%。近年来,国家对能源资源紧缺、气候变化、环境污染等问题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对于高耗能产业正在实施逐步的限制和改造政策,各项政策优惠措施正逐步取消,限制其产能和扩张,四大电力消耗行业皆在限制调整范围,其增长率也正逐步回落。
近年来我国电力生产能力持续增强。2013 年电源新增生产能力
(正式投产)9,400 万千瓦,完成电源建设投资 3,717 亿元,其中火电为 928 亿元,水电投资额为 1,246 亿元。2014 年电源新增生产能力
(正式投产)11,280 万千瓦,完成电源建设投资 3,646 亿元,其中火电为 952 亿元,水电投资额为 960 亿元,风电投资额为 993 亿元。2015
年电源新增生产能力(正式投产)12,974 万千瓦,其中火电为 6,400
万千瓦,水电为 1,608 万千瓦,风电为 3,297 万千瓦。2016 年全国电
源新增生产能力(正式投产)12,061 万千瓦,比上年同期少投产 1,123
万千瓦,其中火电为 4,836 万千瓦,水电 1,174 万千瓦。
截至 2016 年底,全国 6000 千瓦及以上电厂装机容量 16.5 亿千瓦,
同比增长 8.2%。其中,水电 3.3 亿千瓦、火电 10.5 亿千瓦、并网风
电 1.5 亿千瓦。从机组利用小时数来看,2016 年全国 6000 千瓦及以
上电厂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小时 3,785 小时,同比降低 203 小时。
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 4,165 小时,同比降低 199 小时,全国水电设
备平均利用小时 3,621 小时,同比增加 31 小时,风电设备平均利用
小时 1,742 小时,同比增加 18 小时。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下达 2016 年全国风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通
知》(以下简称《方案通知》),在明确 2016 年全国风电开发建设总规模维持在 30GW 以上的同时,要求 2015 年弃风限电严重的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甘肃、宁夏、新疆暂不安排新增项目建设规模。
为打破弃风限电发展瓶颈,2016 年 2 月份国家能源局接连印发了
《关于做好三北地区可再生能源消纳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两个重要文件,明确了 2020
年各省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指标,并将建立绿色证书交易机制和开发利用监测评价制度。3 月和 5 月,又相继出台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要求按照风资源区种类对部分限电地区核定最低保障年利用小时数。
整体来看,我国电力行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处于基础地位,与经济整体的相关性较大,电力生产力能力持续增强,火电为主的发电结构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但清洁能源在电源结构中的占比持续上升。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速放缓,但经济增长的整体趋势不会改变,全社会用电量将随着经济的增长而保持增长趋势。
(二) 以风电为主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概况
1、全球风电行业概览
随着全球煤炭、石油等不可再生能源日趋紧张、环境保护压力愈来愈大,世界各国不断寻找新的能源利用途径,其中风力发电行业由于其技术成熟性以及发电成本上的优势已成为世界增长最快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之一。根据世界风能协会( World Wind Energy Association)统计数据,全球风电累计装机容量从 2007 年 12 月 31
日的 93,919 兆瓦增至 2015 年 12 月 31 的 432,420 兆瓦,复合年增长率达到 21.03%。2007-2015 年全球风电市场装机容量及累计装机容量增长率如下图所示:
图9-1 2007-2015 年全球风电市场装机容量及累计装机容量
资料来源:世界风能协会 2015 年报告
根据世界风能协会统计,2015 年世界前十大风电市场分别是中国、美国、德国、西班牙、印度、英国、加拿大、法国、意大利和巴西。中国从 2008 年的世界第四跃升至 2012 年的世界第一,领先优势不断 扩大。2015 年世界十大风电装机容量国家(按累计装机容量排名) 如下图所示:
图9-2 2015 年世界十大风电装机容量国家
资料来源:世界风能协会 2015 年报告
由于国际社会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的日益关注,转变经济增长
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相比其他可再生能源,未来风电在技术成熟、成本优势、以及建设期短、对需求反映较为灵活等方面的优势将继续存在,规模化发展的经济优势也将进一步显现;在世界各国对风电发展持续给与政策支持、大力推进节能减排的背景
下,风电发展仍将面临广阔的发展前景。
2、中国风电行业概览
(1)我国风资源的区域分布情况
我国幅员辽阔,海岸线长,风能资源比较丰富。根据全国 900 多
个气象站将陆地上离地 10 米高度资料进行估算,全国平均风功率密
度为 100 瓦/平方米,风能资源总储量约 32.26 亿千瓦,可开发和利用
的陆地上风能储量有 2.53 亿千瓦,近海可开发和利用的风能储量有
7.5 亿千瓦,共计约 10 亿千瓦。如果陆上风电年上网电量按等效满负荷 2,000 小时计,每年可提供 5,000 亿千瓦时电量,海上风电年上网电量按等效满负荷 2,500 小时计,每年可提供 1.8 万亿千瓦时电量,合计 2.3 万亿千瓦时电量。
中国风能资源十分丰富。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预测,在叶片高度 50 米处中国风能资源可达 3,000 吉瓦。风资源开发潜力最大的地区为华北、华南及华东沿海地区。此外,一些内陆地区由于有湖泊或其他特殊地形条件影响,也拥有丰富的风资源。华北风资源最丰富的地区包括内蒙古、吉林、辽宁、黑龙江、甘肃、宁夏、新疆及河北等。沿海及海上风资源最丰富的地区包括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及海南。我国风能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必将成为未
来能源结构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我国风能资源分布如下图所示:
图9-3 我国能源分布图
资料来源:银行联合信息网
就区域分布来看,我国风能主要分布在以下四个区域:
①“三北”(东北、华北、西北)地区风能丰富带
包括东北三省、河北、内蒙古、甘肃、青海、西藏和新疆等省/自治区近 200 千米宽的地带,风功率密度在 200-300 瓦/平方米以上,
有的可达 500 瓦/平方米以上,可开发利用的风能储量约 2 亿千瓦,约占全国可利用储量的 79%。该地区风电场地形平坦,交通方便,没有破坏性风速,是我国连成一片的最大风能资源区,有利于大规模的开发风电场。但是,建设风电场时应注意低温和沙尘暴的影响,有的地方联网条件差,应与电网统筹规划发展。
②东南沿海地区风能丰富带
东南沿海受台湾海峡的影响,每当冷空气南下到达海峡时,由于狭管效应使风速增大。冬春季的冷空气、夏秋的台风,都能影响到沿
海及其岛屿,是我国风能最佳丰富区。我国有海岸线约 1,800 千米,
岛屿 6,000 多个,这是风能大有开发利用前景的地区。沿海及其岛屿
风能丰富带,年有效风功率密度在 200 瓦/平方米以上,风功率密度
线平行于海岸线,沿海岛屿风功率密度在 500 瓦/平方米以上,如台山、平潭、东山、南鹿、大陈、嵊泗、南澳、马祖、马公、东沙等,可利用小时数约在 7,000-8,000 小时。这一地区特别是东南沿海,由
海岸向内陆是丘陵连绵,风能丰富地区仅在距海岸 50 千米之内。
③内陆局部风能丰富地区
在两个风能丰富带之外,风功率密度一般在 100 瓦/平方米以下,
可利用小时数 3,000 小时以下。但是在一些地区由于湖泊和特殊地形的影响,风能也较丰富,如鄱阳湖附近较周围地区风能就大,湖南衡山、湖北的九宫山、河南的嵩山、山西的五台山、安徽的黄山、云南太华山等也较平地风能为大。
④海上风能丰富区
我国海上风能资源丰富,10 米高度可利用的风能资源约 7 亿多千瓦。海上风速高,很少有静风期,可以有效利用风电机组发电容量。海水表面粗糙度低,风速随高度的变化小,可以降低塔架高度。海上风的湍流强度低,没有复杂地形对气流的影响,可减少风电机组的疲劳载荷,延长使用寿命。一般估计海上风速比平原沿岸高 20%,发电量增加 70%,在陆上设计寿命 20 年的风电机组在海上可达 25 年到
30 年,且距离电力负荷中心很近。随着海上风电场技术的发展成熟,经济上可行,将来必然会成为重要的可持续能源。
(2)弃风限电是制约风电发展的主要瓶颈
我国风能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未来将成为能源结构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我国风能资源的分布不均衡。“三北”地区(东北、西北和华北)风能资源丰富,多数地区风功率密度等级达到 3 级及以上,内蒙古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赤峰塞罕坝和新疆大阪城等地区风功率密度等级接近或超过 5 级,长期以来,“三北”地区是我国风电发展的主要地区。但这些地区对电力的需求往往相对不足,电力基础设施也较为落后,当地电网的消纳能力和输送能力成为制约风电产业大规模发展的瓶颈。2015 年,虽然风电装机和发电量均保持增长,但“弃风限电”仍然困扰着我国风电发展。全年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为 1728
小时,较 2014 年的 1,893 小时减少了 165 小时。2015 年弃风限电情
况受经济增速放缓影响进一步加剧,全国平均弃风率为 15%,较 2014
年增加 7 个百分点,弃风率达到近 3 年来最高值。局部地区弃风现象严重,甘肃、新疆、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宁夏、辽宁限电问题最为突出,弃风率均超过 10%。
针对部分地区电网消纳能力低造成的较严重弃风现象,2012 年 6月,国家能源局在《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风电并网和消纳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中提出今后将风电并网情况作为新安排风电开发规模和项目布局的重要参考指标,风电利用小时数明显偏低的地区不得进一步扩大建设规模。2012 年 3 月,国家能源局核准风电项目 1,676 万千瓦。从区域分布来看,第二批风电项目拟核准方案中“三北”地区拟核准规模得到较合理控制,蒙西、吉林、黑龙江、蒙东、甘肃和新疆这六大
千万千瓦级基地的常规风电核准项目均为零。2013 年 2 月,国家能源局在《关于做好 2013 年风电并网和消纳工作相关工作的通知》中强调,在采取技术和政策措施促进风电市场消纳的同时,电网公司应加强风电配套电网建设,优化运行调度。以上监管政策的出台短期来看对风电的扩张有抑制作用,长期来看有利于风电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资源储备充足的风电企业将更具优势。2016 年 3 月 24 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办法要求电网企业按照国家标杆上网电价和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结合市场竞争机制,通过落实优先发电制度,全额收购规划范围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办法出台后,弃风限电现象有望得到缓解。
同时,伴随着弃风限电使得主要风电场的效益大打折扣,内陆省份风电场的优势日渐凸显。一方面,这些地区人口密集,电力负荷大,风电场接网条件好,基本不会限电;另一方面,风电机组不断提高的风能转换效率和对各种建设条件的适应性,使得在这些地区建设风电场不仅可行,而且还可以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2011 年国家能源局提出了集中式开发和分散式开发并重的发展思路,并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内陆地区分散式开发的风电场占比将越来越大。
(3)风电行业运行情况分析
根据中国可再生能源风能专业委员会报告显示,2015 年中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达到了 30,753 兆瓦,累计容量增加至 145,362 兆瓦,同比增长 26.83%,继续保持世界第一大风电市场地位。2007-2015 年中国风电市场装机容量及累计装机容量增长率如下图所示:
图9-4 2007-2015 年中国风电市场装机容量及累计装机容量
资料来源:中国可再生能源风能专业委员会(CWEA)2015 年报告
3、中国风电行业相关支持政策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及国家能源局《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指出,风电技术比较成熟,成本不断下降,是目前应用规模最大的新能源发电方式。发展风电已成为许多国家推进能源转型的核心内容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国深入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手段。《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了 2016 年至 2020 年我国风电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建设布局、重点任务、创新发展方式及保障措施,其发展目标分为三个部分:
总量目标:到 2020 年底,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确保达到 2.1 亿
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电并网装机容量达到 500 万千瓦以上;风电年发电量确保达到 4200 亿千瓦时,约占全国总发电量的 6%。
消纳利用目标:到 2020 年,有效解决弃风问题,“三北”地区全面达到最低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的要求。
产业发展目标:风电设备制造水平和研发能力不断提高,3-5 家设备制造企业全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场份额明显提升。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发展,我国政府相继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优化能源结构的法律和规定。2005 年我国制定了《可再生能源法》,从法律制度上确立了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战略。2006 年 1 月,《可再生能源法》正式实施,为风电行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为了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法》,我国制定了可再生能源电价政策、上网收购制度、费用分摊制度、税收减免制度,基本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法律政策体系。这些政策的延续和成熟保障了我国风电行业的快速健康发展。这些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1)强制性并网及全额收购:电网企业应当与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并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上网服务。
(2)优惠电价:目前我国风电上网电价实行的是政府制定的固 定电价。一般而言,风电上网电价高于同地区火电的上网电价。2009 年国家发改委为规范风电价格管理,促进风力发电产业健康持续发展,颁布了《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 发改价格 [2009]1906 号)。按风能资源状况和工程建设条件,将全国分为四类 风能资源区,相应制定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四类资源区风电标杆电价 水平分别为每千瓦时 0.51 元、0.54 元、0.58 元和 0.61 元。今后新建 陆上风电项目,统一执行所在风能资源区的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海上
风电上网电价今后根据建设进程另行制定。
2011 年 11 月 30 日,国家发改委宣布,自 12 月 1 日起,上调销
售电价和上网电价,其中销售电价全国平均每千瓦时涨 3 分钱,上网电价对煤电企业上涨每千瓦时 2 分 6,对居民实行阶梯电价制度。同时,本次调整还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现行每千瓦时 0.4 分钱
提高至 0.8 分钱。我国风电行业进入了较为成熟的、规模化的发展周期。
2014 年 12 月 31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3008 号),对于 2015 年 1 月 1 日以后核准的风电项目,以及 2015 年 1 月 1 日以前
核准但于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后投产发电的项目下调上网标杆电价,
将第Ⅰ类、第Ⅱ类、第Ⅲ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 2分钱,第Ⅳ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不变。调整后的标杆上网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 0.49 元、0.52 元、0.56 元和 0.61 元。该调整政策压缩了风电企业利润空间,但在风电运营商在发电成本逐渐降低、收入维持稳定情况下,上述电价调整政策对风电企业正常运营影响有限。
2016 年 12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729 号),根据当前新能源产业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情况,降低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新建光伏发电
和 2018 年 1 月 1 日之后新核准建设的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同时,通知明确了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对非招标的海上风电项目,区分近海风电和潮间带风电两种类型确定上网电价。近海风电项目标杆上
网电价为每千瓦时 0.85 元,潮间带风电项目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
时 0.75 元。四类陆上风能资源区具体情况如下:
表9-2 四类风能资源区及上网电价
资源区 | 标杆上网电价 | 各资源区所包括的地区 |
第一区 | 0.40 | 内蒙古自治区除赤峰市、通辽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以外其他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伊犁哈萨克 族自治州、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 |
第二区 | 0.45 | 河北省张家口市、承德市;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通辽市、 兴安盟、呼伦贝尔市;甘肃省嘉峪关市、酒泉市;云南省 |
第三区 | 0.49 | 吉林省白城市、松原市;黑龙江省鸡西市、双鸭山市、七台河市、绥化市、伊春市,大兴安岭地区;甘肃省除嘉峪关市、酒泉市以外其他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除乌鲁木齐市、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以外 其他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
第四区 | 0.57 | 除一、二、三类资源区以外的其他地区。 |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增值税优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中国风电企业因销售风电而产生的增值税能享受即征即退 50%的优惠政策。
(4)风力发电新建项目所得税优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8 年1 月1 日后经批准的风力发电新建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可以申请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 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更为均衡的布局。本公司在全国范围内风电布局广泛,既在传统的北方风资源优越地区占有大量发电资源,同时在南方低风速地
区、高海拔地区及海上均有相当规模的风场营运,得益于资源分布,本公司在近年来北方限电严重的情况下保持了电量的稳定增长,风电平均利用小时高于行业平均且高于竞争对手。
2、境内风电市场的领导地位及规模优势。本公司的风电平均装机造价显著低于竞争对手,对公司的运营期带来了成本优势。
截至2016年末,本公司风电控股装机容量16,621兆瓦,是全球最大风电运营商。2016年,在国家能源局下达的“十三五”第一批风电项目开发方案中,本公司列入35个项目,合计容量1,891兆瓦,全部位于非限电地区,居于同类企业第一位。此外,得益于本公司在整个行业链中的影响力与地位,公司在风电的设计、施工领域具有强大实力,同设备厂商的议价能力较强。
3、海外业务形成开拓局面。本公司通过对不同国别市场调研分析,初步以北美(加拿大)、非洲(南非)、欧洲(波兰、捷克)、南美洲(巴西)为切入点,辐射外围国家和地区,海外业务形成开拓局面。三月三十日在习近平主席和捷克总统的共同见证下,本公司与捷克SWH集团签署了风电合作协议。
第十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报表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新企业会计准则,以下同)的规定进行编制。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发行人出具了2012-2014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三年连审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5]第01410280号),2015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6]第01410240号),2016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7]01410220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是负责发行人境内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一、 发行人财务总体情况
(一) 发行人 2014 年-2016 年主要财务数据
表10-1 发行人2014-2016年末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流动资产合计 | 1,263,370.53 | 1,258,663.41 | 1,464,990.1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563,760.77 | 12,092,474.72 | 10,752,207.95 |
资产总计 | 13,827,131.30 | 13,351,138.13 | 12,217,198.13 |
流动负债合计 | 5,535,239.56 | 5,648,182.85 | 4,330,315.01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490,073.63 | 3,225,816.14 | 3,762,664.84 |
负债合计 | 9,025,313.19 | 8,873,998.99 | 8,092,979.8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4,125,247.09 | 3,843,245.82 | 3,350,107.4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801,818.11 | 4,477,139.14 | 4,124,218.28 |
表10-2 发行人2014-2016年度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营业收入 | 2,182,353.91 | 1,922,333.49 | 1,819,752.83 |
营业成本 | 1,452,274.41 | 1,201,216.68 | 1,164,451.77 |
营业利润 | 472,122.40 | 443,384.67 | 368,156.34 |
利润总额 | 520,019.67 | 474,663.05 | 396,861.92 |
净利润 | 456,047.77 | 413,827.51 | 343,942.0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 362,222.62 | 289,169.05 | 240,186.38 |
表10-3 发行人2014-2016年度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44,135.44 | 2,857,701.32 | 2,540,088.3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94,745.25 | 1,348,614.32 | 1,416,857.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49,390.19 | 1,509,087.00 | 1,123,231.1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75,836.27 | 573,846.75 | 143,784.7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03,628.98 | 2,412,634.84 | 2,096,832.6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7,792.70 | -1,838,788.09 | -1,953,047.9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772,294.83 | 9,496,468.24 | 6,728,924.9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093,627.19 | 9,132,208.53 | 5,957,999.8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1,332.36 | 364,259.70 | 770,925.0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3,316.33 | 8,102.66 | -58,499.09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2,584.51 | 285,833.00 | 277,035.84 |
(二) 发行人经审计的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的财务报表(见附表二、三、四)
(三) 发行人财务分析
表10-4 发行人2014年-2016年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偿债能力指标 | |||
流动比率 | 0.23 | 0.22 | 0.34 |
速动比率 | 0.21 | 0.20 | 0.31 |
资产负债率 | 65.27% | 66.47% | 66.24% |
利息保障倍数 | 2.85 | 2.73 | 2.35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运营能力指标 | |||
存货xx率(次/年) | 13.70 | 11.59 | 12.80 |
应收账款xx率(次/年) | 4.67 | 3.86 | 3.01 |
应付账款xx率(次/年) | 1.87 | 1.72 | 1.98 |
盈利能力指标 | |||
总资产报酬率 | 5.90% | 5.86% | 5.99% |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5、存货xx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应收账款xx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7、应付账款xx率=营业成本÷应付账款平均余额
8、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总资产平均余额
表10-5 发行人2014-2016年末偿债能力指标
项目 |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偿债能力指标 | |||
流动比率 | 0.23 | 0.22 | 0.34 |
速动比率 | 0.21 | 0.20 | 0.31 |
资产负债率 | 65.27% | 66.47% | 66.24% |
利息保障倍数 | 2.85 | 2.73 | 2.35 |
报告期内,受发行人加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所致,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呈下降趋势,近三年流动比率分别为0.34、0.22、023,速动比率分别为0.31、0.20、0.21;资产负债率相对稳定,分别为66.24%、 66.47%、65.27%,未发生较大波动。利息保障倍数方面,报告期内受发行人盈利能力逐步增强影响,利息保障倍数有所增强,分别为 2.35、2.73、2.85。
发行人主要控股电力企业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较好,对有息负债的覆盖能力强,随着在建项目的逐步投产,公司未来收入规模和盈
利能力将进一步提高。
表10-6 发行人2014-2016年末运营能力指标
项目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存货xx率(次/年) | 13.70 | 11.59 | 12.80 |
应收账款xx率(次/年) | 4.67 | 3.86 | 3.01 |
应付账款xx率(次/年) | 1.87 | 1.72 | 1.98 |
营运能力方面,2014-2016年度发行人存货xx率分别为12.80、 11.59以及13.70,主要由于发行人存货中以煤炭为主的库存商品的波动所致;同期,发行人应收帐xx率分别为3.01、3.86以及4.67,呈上升趋势,主要由于应收账款余额逐年减少所致。2014-2016年度发行人应付账款xx率分别为1.98、1.72以及1.87,呈波动下降趋势,主要由于近年来公司新增项目较多,应付账款增长较快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营运能力有所加强,存货xx率的波动主要由于煤炭价格波动造成存货的变动所致,但由于煤炭销售比例占发行人主营业务较低,因此对公司营运影响不大。
表10-7 发行人2014-2016年末主要盈利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营业收入 | 2,182,353.91 | 1,922,333.49 | 1,819,752.83 |
营业成本 | 1,452,274.41 | 1,201,216.68 | 1,164,451.77 |
其中:销售费用 | 295.96 | 473.90 | 509.72 |
管理费用 | 24,750.86 | 25,684.06 | 26,602.34 |
财务费用 | 293,039.69 | 310,069.11 | 290,387.95 |
其中:利息支出 | 281,245.49 | 274,315.03 | 294,781.14 |
营业利润 | 472,122.40 | 443,384.67 | 368,156.34 |
利润总额 | 520,019.67 | 474,663.05 | 396,861.92 |
净利润 | 456,047.77 | 413,827.51 | 343,942.03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i)为风电、火电等多种售电收入;
(ii)2012 年开始从事的煤炭销售收入;(iii)火电厂的供热收入;(iv)少量电力相关科研设计及技术服务收入等。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最近三年一直保持在 90%以上。
表10-8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金额 | 增幅 | 金额 | 增幅 | 金额 | 增幅 | |
风电板块 | 138.58 | 22.36 | 113.26 | 2.56 | 110.43 | 8.88 |
火电板块 | 33.79 | -0.41 | 33.93 | -5.28 | 35.82 | -14.29 |
燃料销售板块 | 38.28 | 0.35 | 38.15 | 41.51 | 26.96 | -18.08 |
其他业务板块 | 4.63 | 5.19 | 4.40 | -8.71 | 4.82 | -0.62 |
合计 | 215.28 | 13.46 | 189.74 | 6.58 | 178.03 | -1.62 |
总体上来看,本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在最近三年显示出持续稳健增长的态势,2014-2016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20.92%。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电力产品中风电场及两家火电厂的售电收入,以及其他产品中的煤炭销售收入等。
表10-9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及变动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金额 | 增幅 | 金额 | 增幅 | 金额 | |
风电板块 | 62.56 | 9.87 | 56.94 | 5.78 | 53.83 |
火电板块 | 7.31 | -31.68 | 10.7 | 37.71 | 7.77 |
燃料销售板块 | 1.61 | -42.29 | 2.79 | 16.74 | 2.39 |
其他业务板块 | 0.72 | -12.20 | 0.82 | 82.22 | 0.45 |
合计 | 72.20 | 1.33 | 71.25 | 10.57 | 64.44 |
总体上来看,本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在最近三年显示出快速增长
的态势,2014-2016 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5.85%。主营业务毛利的增长主要得益于高毛利率的风电业务的发展。
表10-1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
单位:%
项目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风电板块 | 45.14 | 50.27 | 48.75 |
火电板块 | 21.62 | 31.54 | 21.69 |
燃料销售板块 | 4.22 | 7.31 | 8.86 |
其他业务板块 | 15.51 | 18.64 | 9.34 |
合计 | 33.54 | 37.55 | 36.20 |
风电业务毛利率在最近三年保持在较稳定的水平,显著高于火电业务,其主要原因包括(i)风电电价高于火电电价;(ii)风电业务的主要成本为折旧与摊销,还包括少量员工成本和维修成本,基本没有原材料成本,不受煤炭价格波动的影响。
随着风电业务比重的逐年增加,公司整体主营业务xxx也得到了提高。
表10-11 报告期内公司三费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6 年 | 2015 年 | 2014 年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销售费用 | 295.96 | 0.01 | 473.90 | 0.02 | 509.72 | 0.03 |
管理费用 | 24,750.86 | 1.13 | 25,684.06 | 1.34 | 26,602.34 | 1.46 |
财务费用 | 293,039.69 | 13.43 | 310,069.11 | 16.13 | 290,387.95 | 15.96 |
三费合计 | 318,086.51 | 14.58 | 336,227.07 | 17.49 | 317,500.01 | 17.45 |
营业收入 | 2,182,353.91 | 100.00 | 1,922,333.49 | 100.00 | 1,819,752.83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总体上较为稳定。
表10-12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6 年 | 2015 年 | 2014 年 |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 362,222.62 | 25.26 | 289,169.05 | 20.39 | 240,186.38 |
2014 年-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240,186.38 万元、289,169.05 万元、362,222.62 万元。2015 年较 2014
年增长 20.39%,主要是由于营业收入增长的同时营业成本保持在较低水平增长,营业毛利率有所增加。2016 年较 2015 年增长 25.26%,主要是由于风电板块的利润增加以及财务费用的降低所致。
表10-13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率变化情况
单位:%
项目 | 2016 年 | 2015 年 | 2014 年 | ||
数值 | 增长百分点 | 数值 | 增长百分点 | 数值 | |
净利润率 | 16.60 | 1.56 | 15.04 | 1.84 | 13.20 |
注:净利润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营业收入
2014年-2016年度,公司合并净利润率分别为13.20%、15.04%、
16.60%。2015年、2016年净利润率同比上升,主要是因为在风力发电的主要成本构成为固定成本的情况下,其营业收入取得了较大幅度的增长。
表10-14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流量主要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6 年 | 2015 年 | 2014 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49,390.19 | 1,509,087.00 | 1,123,231.18 |
项目 | 2016 年 | 2015 年 | 2014 年度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7,792.70 | -1,838,788.09 | -1,953,047.9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1,332.36 | 364,259.70 | 770,925.08 |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 6,418.54 | -26,455.95 | 392.5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3,316.33 | 8,102.66 | -58,499.09 |
发行人主要通过销售上网发电量并取得电网公司的支付而获得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用于煤炭消耗成本、员工成本、购买风电场所用物料及其他,以及其他经营活动及行政开支。
2014 年-2016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123,231.18 万元、1,509,087.00 万元、1,149,390.19 万元。2015 年较
2014 年增加 35.59 亿元,增幅为 34.35%,2015 年经营性净现金流增加主要是由于随着公司风电项目投产增多,电费收入有所增加所致。 2016 年较 2015 年减少 35.97 亿元,降幅为 23.84%,主要由于 2016年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总体上看,发行人近三年以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充沛,特别是由于风电售电收入的增加以及供煤业务带来的现金流入。随着公司大规模建设的风电场投入运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将保持稳定增长。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持续维持在较高水平,表明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经营现金流入在满足经营性开支后仍有较多剩余,可以用于投资活动或者偿还债务。
x公司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入主要包括收到的政府补贴、收回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