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国内设备采购流程(二级单位自行采购)
1、单价或总价小于50万元的设备及软件
2、单价或总价小于10万元的家具
1、购买属于竞价采购目录内的设备(通用设备)
★ 通过设实处“北京大学仪器设备竞价采购平台(医学部)”采购
★ 从“北京大学通用设备协议供货商”中选购商家采购
★ 通过“中央政府采购网”采购
2、购买不属于竞价采购目录内的设备
★ 无指定购买渠道,各单位自行组织采购
注:属于竞价采购目录内的设备
★ 台式计算机 ★ 多功能一体机
★ 便携式计算机 ★ 打印设备
★ 服务器 ★ 扫描仪
★ 计算机网络设备 ★ 投影仪
★ 复印机 ★ 空调机
签订合同
1、购买竞价采购目录内的设备均需签订设备采购合同
2、购买不属于竞价采购目录内的设备,金额≥1万元的需签订设备采购合同
合同审批
1、超过5万元(含)的国内设备采购合同,由设实处统一办理重要合同流转手续。各单位应向设实处提供如下材料:
★ 设备采购合同原件(双方签字盖章)
★《重要合同流转单》
★《国内设备自行采购项目申报表》
2、不超过5万元的国内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由二级单位签字盖章即可。
建立医学部固定资产卡片
前往计财处报账大厅报销
报销应提交材料:
1、北京大学医学部报销凭证
2、发票(原件)
3、发票查验真伪截图(发票金额≥5千元)
4、北京大学医学部国内设备采购合同(原件)
5、北京大学仪器设备报销凭证(医学部)(即固定资产建帐卡片,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医学部)”里打印)
6、支付记录(5千元≤发票金额<1万元)或电汇凭证(发票金额≥1万元)
7、大额资金审批表(支付金额≥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