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附件4
南充市顺庆区引进人才支持办法(试行)
(摘要)
适用范围
南充市顺庆区区属各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
激励政策
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实行周期管理。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后,引进人才在合同期内可享受引才激励政策待遇,合同期满愿意继续工作的,可享受与岗位相匹配的一般事业干部相应的政治和经济待遇。
(一)非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享受以下待遇:
1. 落实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实行在编人员管理。
2. 政策规定的相应学历、职称的工资待遇。
3. 在管理周期内可免费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4. 纳入全区人才递进培养库管理,开展递进培养。
5. 在科研课题、专业竞赛、职业荣誉、发明创造、科研成果以及示范引领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的,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享受一次性奖励补贴。
6. 其配偶属于财政供养人员的,可申请由组织人事部门协调帮助对等安置工作;不属于财政供养人员的,用人单位可帮助就业;暂时无法就业且生活确有困难的,用人单位可给予适当补助。
7. 其子女在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可申请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协调,享有根据夫妻双方现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区属公办学校优先入学资格。
8. 发放“果城菁英人才卡”,凭卡在辖区内享有政务、金融、出行、安居、教育、医疗、文旅等方面的便捷服务内容。
(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除享有非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各项政策待遇外,还享受生活补贴、住房激励方面的政策待遇,具体标准如下:
1.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合同期内生活补贴2~3万元/年,免费提供40㎡左右的人才公寓;确需自行租房的每年按照市场租房均价给予40㎡的租房补贴。
2. 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合同期内生活补贴3~5万元/年,免费提供40㎡左右的人才公寓;确需自行租房的每年按照市场租房均价给予60㎡的租房补贴;在顺庆区属机关事业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后,可按照合同期满当年本地商品房购房均价一次性补助50㎡的购房补贴。
3. 引进的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市“首席技师”、市级“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等层次的人才,合同期内生活补贴5~8万元/年,免费提供80㎡左右的人才公寓;确需自行租房的每年按照市场租房均价给予80㎡的租房补贴;在顺庆区属机关事业单位连续工作满12年后,可按照合同期满当年本地商品房购房均价一次性补助60㎡的购房补贴。
4. 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及其他相当于本层次的高层次人才;省级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千人计划”入选者;省部级学术与技术带头人、优秀专家、创新型企业家;省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省级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省级技能大师等层次的人才,合同期内生活补贴8~12万元/年,免费提供120㎡左右的人才公寓;确需自行租房的每年按照市场租房均价给予120㎡的租房补贴;在顺庆区属机关事业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后,可按照合同期满当年本地商品房购房均价一次性补助80㎡的购房补贴。
5.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获得者前三名;省级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获得者主持人;省部级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主持人等层次的人才,合同期内每年工作9个月以上的,生活补贴40~60万元/年,免费提供150㎡左右的人才公寓;确需自行租房的每年按照市场租房均价给予150㎡的租房补贴;在顺庆区属机关事业单位连续工作满5年后,可按照合同期满当年本地商品房购房均价一次性补助100㎡的购房补贴。
6.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前三名;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其他入选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等五类科技计划项目主持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中相当于本层次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高层次专业人才,合同期内,每年工作6个月以上的,生活补贴60~100万元/年,每年工作9个月以上的,生活补贴100~200万元/年,免费提供200㎡左右的人才公寓;确需自行租房的每年按照市场租房均价给予200㎡的租房补贴;在顺庆区属机关事业单位连续工作满5年后,可按照合同期满当年本地商品房购房均价一次性补助150㎡的购房补贴。
7. xxx奖、图灵奖或xx兹奖等国际奖项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相同层次的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的第一主研人员;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入选者等层次的顶尖人才,合同期内,每年工作3个月以上的,生活补贴200~300万元/年,每年工作6个月以上的,生活补贴300~500万元/年,免费提供300㎡左右的人才公寓;确需自行租房的每年按照市场租房均价给予300㎡的租房补贴;在顺庆区属机关事业单位连续工作满5年后,可按照合同期满当年本地商品房购房均价一次性补助200㎡的购房补贴。
(三)其他支持政策
1. 立足人才特长和发展需要,为引进人才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工作站、实验室(研究所)、创业工作室等发展平台,推动人才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
2. 对具有较高水平,能引领全区产业发展、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各类人才(团队),可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柔性引进方式引进。
三、管理考核
1. 引进人才采取年度考核和周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结果将作为人才是否享受相关政策待遇的主要依据。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的按激励政策相应标准分年兑现相关补贴;一个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连续两个年度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的,予以解除引才合同,不再享受相关政策待遇;两个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的,予以解聘。
2. 引进人才在合同期内主动申请解聘或因个人违法违纪违规等原因被辞退的,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视情况退还所领部分或全部生活补贴。
南充市顺庆区人才递进培养办法(试行)
(摘要)
一、培养对象
南充市顺庆区人才递进培养库统一管理的优秀人才,主要包括:区级机关事业单位根据急需(非急需)紧缺专业需求目录引进的各类人才;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一事一议”引进的优秀人才;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评定的本土优秀人才。
二、递进层次
根据能力素质、科研成果、职业荣誉、业绩贡献等内容,建立“基础人才、骨干人才、名优人才、领军人才、顶尖人才”五级人才递进层次。相应评定标准为:
(一)基础人才
根据我区急需紧缺专业需求目录引进的各类人才(在引进过程中,已明确层次类别的人才按明确的层次类别管理)。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评定的已引进的非急需紧缺专业优秀人才和本土优秀人才。
(二)骨干人才
在基础人才层次工作满2年(试用期除外)以上,专业技术能力较强,科研成果较为突出。获得相关专业领域县级表彰,或被评为县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县级“技能大师”等荣誉称号,或对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学术技术有明显带动作用的相当层次人才。
(x)名优人才
在骨干人才层次工作满3年以上,专业技术能力突出,科研成果显著。获得相关专业领域市级表彰,或被评为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市“首席技师”、市级“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等荣誉称号,或对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学术技术有突出贡献的相当层次人才。
(四)领军人才
在名优人才层次工作满4年以上,在科研、技术开发与革新、教育、卫生、农林、水利、建设、金融等基础和关键学术技术领域实现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产生较大经济效益。获得相关专业领域省级表彰,或被评为全国技术能手、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优秀专家等荣誉称号,或入选省级“千人计划”,以及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五)顶尖人才
在科学研究、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卓越成就、作出杰出贡献。获得xxx奖、图灵奖、xx兹奖等国际奖项,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等国家奖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或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省部级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或担任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负责人的,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三、政策待遇
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评定的各层次人才,在周期管理内,可对应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基础人才
生活补贴10~15万元,免费提供40㎡左右的人才公寓或按当年市场租房均价给予40㎡的租房补贴。
(二)骨干人才
生活补贴15~25万元,免费提供40㎡左右的人才公寓或按当年市场租房均价给予60㎡的租房补贴。
(x)名优人才
生活补贴25~40万元,免费提供80㎡左右的人才公寓或按当年市场租房均价给予80㎡的租房补贴。
(四)领军人才
生活补贴40~60万元,免费提供120㎡左右的人才公寓或按当年市场租房均价给予120㎡的租房补贴。
(五)顶尖人才
生活补贴200~2500万元,免费提供120~300㎡左右的人才公寓或按当年市场租房均价给予120~300㎡的租房补贴。
同一类别人才享受多种待遇的,按照最高待遇落实,不重复享受,在本地已有住房的,不再享受相关住房保障待遇。
四、管理机制
1.递进培养机制。每2年开展一次人才类别评定,对满足相应层次人才评定标准的,依据其德才表现、专业能力、工作实绩、社会贡献和群众公认等情况,可按程序申请评定上一层次人才类别(特别优秀的,且达到相应评定标准的人才,可视情况按程序申请跨级评定人才层次类别),人才类别重新明确后,按新类别层次享受相应待遇。
2.周期管理机制。按5年一个周期进行管理,实行年度考核和周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人才是否享受评定类别层次相应政策待遇的主要依据。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的按评定层次标准分年度兑现政策待遇;一个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连续两个年度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的,予以取消评定的层次,不再享受相关政策待遇;两个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的,予以解聘。
3.退出机制。对评定的各类人才,在周期管理期满后,未晋升为上一层次人次类别的,不再享受相应政策待遇。如评定的各类人才,在周期管理期满后,又达到相应层次评定标准的,可以按程序重新申请相应层次的人才评定。对作用发挥不明显,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评定人才,取消相关政策待遇,获得的补助视情况部分或全部收回。
南充市顺庆区人才创新创业激励办法(试行)
(摘要)
一、适用范围
南充市顺庆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各类人才或人才团队,重点支持在科研课题、职业荣誉、发明创造以及示范引领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二、激励政策
(一)科研课题:在我区成功申报结题的科研课题,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一二三等奖的,按层次给予1000~50000元的奖励。由个人或集体撰写的专业性论文在行业核心刊物发表的,由所在单位按稿酬50%的标准给予资助。
(二)专业竞赛:参与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劳动竞赛等专业性比赛,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一二三等奖的,按层次给与1000元~10000元的一次性资助。成功申报国家、省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工作室领办人,按层次给予2000~8000元一次性补助。
(三)职业荣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给予一次性资助20000元;被认定授予国家级、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等头衔称号的,按层次给予20000~30000元一次性资助。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首席技师、名教师、名医生、名护士、名专家的,按层次给予5000~20000元一次性资助。
(四)发明专利:取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分别给予属于顺庆区的专利所有人2000元/件、500元/件、300元/件一次性资助。
(五)成果推广:对在顺庆区内将科研或学术成果(课题)推广应用,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且产生较大社会效益的个人(团队)给予10000元一次性资助。领办创新型实用技术类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效益的,给予领办者5000~10000元一次性资助。
(六)其他政策:对工作中取得显著业绩、作出特殊贡献、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得到广泛认可、示范作用明显的,可按照“一事一议”给予一次性资助;对有较高学术成就的高层次人才或专技人才,支持建立研发中心、实验室(基地)、工作室等。
南充市顺庆区“果城菁英人才卡”制度
实施办法(试行)
(摘要)
发放对象
南充市顺庆区“果城菁英人才卡”发放对象为经认定的顺庆区优秀高层次人才(原则上为在职在岗人员),主要包括:
(一)在顺庆工作的两院院士,国、省“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掌握联系高层次人才;
(三)获得国家、省级、市级重大荣誉称号人才;
(四)经由中、省、市、区各级人才工程引进我区的人才;
(五)在本行业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乡土人才和其他人才。
二、服务内容
(一)定点联系。县级领导干部结合工作分工,定点联系持卡的高层次、紧缺性人才,每年开展慰问和谈心谈话,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加强感情交流。
(二)便捷政务。享受区政务服务大厅专人指引和快速通道服务,即时受理、限时办结。在需要提供公证服务及出入境、居留等手续时,可按规定享受相关便利。
(三)金融服务。享受由四川天府银行顺庆支行提供的贷款等金融优惠政策、金卡通道。
(四)科研服务。享受科技咨询服务,推荐加入国、省、市相关学(协)会。
(五)出行服务。享受全年免费使用成都东客站VIP候车室,入住明宇酒店时享受等同明宇会钻石卡会籍的系列优惠政策。
(六)安居生活。享受在我区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期限优惠。可申请入住我区人才公寓,享受24小时服务平台等后勤保障。
(七)档案管理。享受个人档案资料专人管理及提供相关便捷服务。
(八)职称评聘。可根据学历、学术、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申请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不受任职年限、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所有制性质等限制。
(九)学习培训。因工作需要参加的继续教育、在职学历教育等非高收费培训项目,在完成培训规定课程、考核合格,并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证书后,可按相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助。
(十)户籍办理。享受区高端人才服务中心、xx技术产业园企业服务中心两个人才集体专户的落户便利。
(十一)教育服务。子女在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可根据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享受一次区内公办学校就近优先入学机会。
(十二)医疗保障。享受辖区内人才定点医疗机构“绿色通道”服务及特约门诊就诊等医疗服务。
(十三)社会保险。持卡人及其配偶、子女在我区就业或居住的,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条件时,优先办理相关服务。
(十四)文旅服务。享受区文化馆文化艺术课程免费优先培训,夫子书院(顺庆区图书馆)文献资源免费借阅使用,xxx纪念馆、xx纪念馆等景区免费讲解服务,西山风景区门票免费,南充市民健身中心体育场地设施3折使用等优惠服务。
(十五)交流联谊。定期组织参加人才xx、人才联谊等集体活动,充实业余生活,加强沟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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