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项目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 开平市金鸡镇人民政府 乙方: 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自愿将本单位 开平市金鸡镇大同路 42 号地块场地平整工程 采购项目及编制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委托给乙方。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依法编制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及组织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开平市金鸡镇大同路 42 号地块场地平整工程
2、项目规模: 地块总占地面积:80 亩;挖一般土方:109542.80 立 方米;回填方:432.30 立方米;余方弃置:109110.5 立方米。
3、采购方式: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
4、预算金额:建安费约 1851025.01 元。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
1、编制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
2、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
3、在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4、组织供应商资格预审工作(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时适用);
5、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谈判、询价小组);
6、邀请监督员现场监督;
7、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组织评审工作,并做好评审记录;
8、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
9、在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
10、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1、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指定一名采购人代表,代表甲方与乙方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详细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
3、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予以审核并盖章确认。
4、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品牌,不得提出含有倾向性、限制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要求。
5、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可派一名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方法的确定、评审过程和结果。
6、甲方有权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7、甲方有权对乙方组织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8、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9、甲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
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10、甲方应组织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履约的验收。
11、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采购制度。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出科学的采购方案。
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采购文件、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并报甲方确认。
4、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
5、乙方可以依据需要或根据规定,就采购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
6、乙方应当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
7、乙方应依法及时答复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8、乙方应当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9、乙方可依法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
10、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采购制度。第五条 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采购法和合同法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作出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了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故等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取消的,应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 有关费用
1、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①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的收费标准向中标单位收取代理服务费;②招标代理费已包括专家评委劳务费、误餐费、交通费、信息公告费、非受委托人原因造成需进行第二次招投标等招标代理全过程费用。
2、收费标准按下表计算:
项目中标金额(万 元) | 100 以下 | 000-000 | 000-0000 | 1000-5000 | 5000-1000 0 | 10000-500 00 |
工程代理费率 | 1.0% | 0.7 % | 0.55% | 0.35% | 0.20% | 0.05% |
服务代理费率 | 1.5% | 0.8% | 0.45% | 0.25% | 0.1% | 0.05% |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解决。
甲方:开平市金鸡镇人民政府(盖章)
代表签字或盖章: 2022 年 2 月 21 日
乙方: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代表签字或盖章: 2022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