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全称) 、 (乙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翁源县2021年度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项目编号:ZKJW2021031,采购计划 编号:440229-2021-00393)的投标。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 、 (乙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翁源县2021年度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项目编号:ZKJW2021031,采购计划编号:440229-2021-00393)的投标。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
一、联合体各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 、 (乙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联合体由联合体共同授权人员负责与采购人联系。
2.联合体投标工作由联合体共同负责,由联合体各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如中标,(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 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 部分。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在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随投标文件装订 份,送采购人
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甲公司全称:(xx) 乙公司全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联合投标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两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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